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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營養餐管理制度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3K

學校營養餐管理制度_學生營養餐日常管理制度(精選8篇)

學校營養餐管理制度

學校營養餐管理制度_學生營養餐日常管理制度 篇1

學生營養餐工作食品驗收、儲存制度 為確保蛋奶麵包儲存管理規範,責任明確,特制定以上制度:

1、學校設定專用的儲藏室,配備好儲存裝置,確保食品儲藏安全衛生。

2、管理員應切實履行崗位職責,積極認真的完成好儲存管理工作。

3、入庫食品必須認真檢查,不能有破蛋入庫,更不能有過期、變質、汙染牛奶、麵包入庫。入庫的物品應認真登記,必須做到出廠時間和檢驗資訊真實。

4、實行索證登記制度,每批食品入庫必須由供貨商提供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及進貨發票,建好臺賬。

5、每批食品入庫後必須及時留樣。

6、出庫食品必須有領取人員簽名,並準確登記數量和時間。

7、加強對儲藏室的管理與監督,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儲藏室。室內不準吸菸,不準在室內干與工作無關的事。

8、冷藏裝置不準存放蛋奶麵包以外的食品和物品。

9、做好對儲藏保管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搞好室內衛生,確保室內整潔。管理員必須每天打掃庫內衛生,定時對儲藏室進行消毒。

10. 加強值班,防止不法分子投毒而造成中毒事件的發生。

學校營養餐管理制度_學生營養餐日常管理制度 篇2

一、學校必須成立“營養餐”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或總務主任為副組長,成員由班主任老師、教師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組成。領導小組對食堂的財務、經營情況、飯菜的質量、衛生安全、服務態度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每學期至少要召開1次會議,聽取學生、學生家長和教師提出的意見,並將合理化建議提交學校行政會研究落實。

二、學校食堂一律由學校集體管理,不準個人承包或變相承包。

三、學校食堂應遵循零利潤的原則,學生“營養餐” 只能將原材料和輔助材料納入成本核算,燃料費、從業人員工資、廚房用品等一律不得納入成本。做給學生的飯菜要確保數量和質量。

四、學校應按照財務管理規定設立獨立的“營養餐”專賬,並納入學校財務核算。

五、學生“營養餐”補助款不得直接發放給學生或學生家長,應由學校統一管理,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生活支出。

六、學校應設立“營養餐”公示欄,將 “營養餐”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七、學校應加強飲食從業人員管理,定期進行業務知識、業務技能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培訓。

八、學校不準購買四季豆、野蘑菇、發芽的馬鈴薯給學生食用。

一律杜絕涼拌菜。

九、學校應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確保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

平壩縣夏雲國小

20xx年

學校營養餐管理制度_學生營養餐日常管理制度 篇3

(一)

1.大力宣傳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的重大意義,使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2.加強健康教育,使學生養成安全、衛生、健康的生活習慣。

3.將本校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方案、領導機構、管理制度、管理人員、工作人員、核定的實名制學生名單報教育局審查備案。

4.配備好後勤管理人員和生活教師,加強業務培訓和指導,確保管理服務和教育工作紮實到位。

5.合理安排用餐時間,確保學校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

6.認真做好營養餐工作的檢查與指導。學校主管領導堅持每週檢查指導一次,分管領導堅持每天指導檢查一次;全面檢查食品質量、衛生安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食品配送分發等工作,對發現的問題要立即糾正和處理。

7.嚴格按照學籍管理規定界定享受物件,認真稽核享受人數,建立健全學生實名制檔案,對學生人數、補助標準、受益人次等情況進行動態管理,嚴禁虛報學生數,嚴防套取、冒領國家資金。

(二)

1.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監督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制度,組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全體教師認真學好上述法律制度,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按照有關要求並結合學校實際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嚴把食品安全關,預防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發生。

3.把食品安全知識教育納入學校教育計劃,加強對學生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與培訓,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嚴禁學生購買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零食、飲料,以防不良疾病發生。

4.學校食品存放庫房必須保持環境整潔,消除蚊蠅、老鼠、蟑螂等有害昆蟲及其孽生條件。

5.直接從事營養餐工作的學校從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並定期進行健康體檢和業務培訓,取得健康證後方可持證上崗參加工作。

6.直接接觸學生營養餐食品的學校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衛生習慣,不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7.學校要嚴把食品驗收入庫環節,確保無質量保證的食品不進入學校。

(三)

一、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相關責任學校或個人要做出書面檢查,並在教育系統進行通報批評。

1.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未張貼上牆、制度未分類專盒存放。

2.各項制度形同虛設,執行不力。

3.未配備食品專用儲藏室,食堂操作間雜亂。

4.儲藏室無防鼠、防蠅、防火、防盜、防破壞相關措施。

二、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對相關責任學校或個人給予警告或撤職等行政處分。

1.確定享受營養改善計劃學生名單過程中,不按檔案規定核定學生人數,弄虛作假,套取國家資金的。

2.對因管理不善導致學生丟棄、損壞營養食品,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對學生浪費食品的行為處理不當,經媒體曝光,給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工作抹黑,造成惡劣影響的。

三、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將相關責任人員移交司法機關查處,追究刑事責任。

1.對擠佔、挪用、截留、剋扣、套取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專項資金,造成一定影響的。

2.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專項資金賬務管理上混亂、支付不合理等行為,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對因保管不善、加工不規範等造成學生群體性食物中毒等嚴重衛生事故的。

學校營養餐管理制度_學生營養餐日常管理制度 篇4

營養餐改善計劃採購、索證、驗收制度

一、營養餐改善計劃食品原料必須由專人負責,採購員熟悉食品衛生知識和採購常識。

二、對於米麵油及調味品等定型包裝原料採購要遵循定地點、定價格原則,採購員採購,食品管理員驗收。要求做到“一看二聞三嘗四問五索”,即索取、查驗其相應的營業執照、許可證、產品檢驗合格證明或檢驗報告單等材料,所索取的資料應加蓋供方紅印章或供方親筆簽名。

3、採購糧、油、麵粉;肉、禽、蛋、蔬菜、豆製品等大宗食品的,採購人員向持有有效工商執照和有效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定點採購。

5、嚴禁採購腐敗變質、發黴、生蟲、蟲蛀、過期的食品和非定點屠宰的豬肉及其它肉食品。

6、購定型包裝食品要檢視食品包裝標識是否齊全,是否有生產日期、保質期等,標識不全的不應採購。

7、採購食品時應防止運輸過程中的汙染。

8、採購食品時應做好所採購食品的各類、數量、質量等方面的登記,建立登記帳冊。

三、學校食品專門人員驗收登記

1、學校必須指定專門人員作為食品驗收員,驗收員須對採購的所有食品、原料進行認真清點與查驗;嚴格把關,拒收無合格證、無廠址廠名、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QS標識(米、油、麵粉、調味品等)等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和原料入庫。

2、學校須建立食品採購臺帳,對採購人員採購的所有食品和原料認真登記,以便檢查。

3、驗收人員對採購人員所索取的票據、證照影印件要歸檔儲存。

四、若因食品採購把關不嚴而引發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將嚴肅追究採購人員和驗收人員的相關責任;對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營養改善計劃食品儲存制度

1、學校設定專用的營養餐儲藏室或架,確保食品儲藏安全衛生。

2、管理員應切實履行崗位職責,積極認真的完成好營養改善計劃食品儲存管理工作。

3、入庫食品必須認真檢查,更不能有過期、變質、汙染食品入庫。入庫的食品應認真登記。

4、實行索證登記制度,每批食品入庫必須由供貨商提供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及進貨發票,建好臺賬。

5、每天出庫食品應做好登記,並準確登記數量和時間。

6、加強對食堂的管理與監督,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進入食堂,防止不法分子投毒而造成中毒事件發生。

7、食品原料要分類存放,離地20cm,離牆15cm。

8、做好對保管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食堂從業人員搞好室內衛生,確保室內整潔。

營養改善計劃檔案管理制度

1、學校營養改善計劃的各項工作建立檔案,由分管此項工作老師專人管理。

2、上級主管部門關於營養改善計劃工作下發的檔案、通知、通報、講話、檢查情況記錄、整改意見、措施等必須歸檔備查。

3、學校制定的營養改善計劃工作各種管理制度,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組織領導機構等材料都要裝訂歸檔。

4、學校接收、發放營養改善計劃等材料計劃必須及時歸檔,按學期裝訂。

5、對於突發事故,應同步介入收集相關材料歸檔備查。

6、學校營養改善計劃檔案實行借還登記制度,按檔案管理條例進行管理。

7、管理人員隨時搞好營養改善計劃工作檔案的保管,注意防盜、防火、防遺失。

8、檔案的資料必須真實、準確,為各級主管部門檢查營養餐工程落實情況提供詳實的資料依據。

9、借閱檔案須經學校領導同意,並辦理借閱登記手續,借閱人要愛護檔案原件,用後及時歸還。

營養改善計劃食品試嘗、陪餐、留樣制度

1、學校要建立每天領導、教師自費陪餐制度,供學生享用的每餐、每種食品,須有專人提前進行試嘗並做好記錄,未發現有任何異常時,才能向學生供應。

2、每餐、供應的每種食品必須由專人負責留樣。

3、留樣用的容器,取樣用的工具用前必須嚴格消毒,取樣時無菌操作,防止汙染。每種食品裝1個留樣容器,留樣量不少於100克或一份,放置於專用冰箱儲存48小時。

4、留樣期滿,食用者無不良反應才能解封。

5、留樣食品應標明日期、時間、品名、留樣人。

6、妥善儲存食品試嘗、留樣等資料。

營養改善計劃資金管理制度

1、堅持以服務為宗旨,按照“非營利性”要求,嚴格執行“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進行管理,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2、 學校食堂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設立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資金銀行結算專戶,財政補助經費的劃入和撥出必須經過該專戶。

3、學校營養餐專項資金只能用於支付在校學生營養餐食品的購置費用,嚴禁擠佔、挪用、截留或套取專項資金。

4、食材採購回後,依次驗收、交貨、稽核簽字。

5、原材料採購應票據齊全,所有的支出必須有票據,實事求是地核實營養餐品種成本,據實核算入賬。

6、購物的發票必須有采購人員、學校會計和學校分管領導簽字後才能入賬。食堂的帳務憑證不得隨意銷燬,必須儲存10-20xx年。

7、食堂每學期期末應將食堂收支情況進行全面結算,並將結果向學校師生和家長公開,自覺接受學生及其家長、社會的監督。

營養餐工程安全報告及處置制度

一、學校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上報工作。學校要明確專人負責,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學校負責人須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按照預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活動。

二、及時組織教師和相關人員搶救治療食物中毒人員,儘可能按就近、相對集中的原則進行搶救處理。

三、立即用電話向區教育局、區疾控中心、當地政府彙報,報告中毒情況、發生時間、主要症狀、中毒人數等。

四、全力保持學校的穩定,全體教職工統一認識、統一思想,作好輿論導向和家長群眾的安撫解釋工作,避免教師、學生、家長和其他人員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亂。

五、學校安排人員配合醫院、醫務人員妥善救治病人,並派人到醫院守護中毒病人,有什麼情況便於及時彙報、解決和處理。

六、學校派有關人員保護好現場,保管好供應給學生的食物,對可疑的食物和留樣食品立即封存。待現場調查取證結束後,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處理。

七、學校領導和有關人員要密切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學生、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工作,對發生食物中毒的學生逐一進行個案調查,內容包括主要症狀、最早發病時間,如實說明24—48小時前的進餐情況等。

學校營養餐管理制度_學生營養餐日常管理制度 篇5

1、學校必須成立“營養餐”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或總務主任為副組長,成員由教師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組成。領導小組對食堂的財務、經營情況、飯菜的質量、價格、衛生安全、服務態度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每學期要召開2次以上會議,定期聽取學生、學生家長和教師提出的意見,並將合理化建議提交學校行政會研究落實。

2、學校食堂一律由學校集體經營管理,不準個人承包或變相承包。

3、學校食堂應遵循保本經營的原則,學生“營養餐” 只能將原材料和輔助材料納入成本核算,燃料費、炊事員工資、廚房用品等一律不得納入成本。出售給學生的飯菜要明碼標價,確保數量和質量。

4、學校應按照財務管理規定設立獨立的“營養餐”專賬,並納入學校財務核算。

5、學生“營養餐”補助款不得直接發放給學生或學生家長,應由學校統一管理,用於學生在校期間的生活支出。

6、學校應設立“營養餐”公示欄,將每日菜譜、“營養餐”價格、“營養餐”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7、學校應加強飲食從業人員管理,定期進行業務知識、業務技能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培訓。

8、學校應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食品採購索證制度

1、實施食品定點採購制度:米、面、油、蛋、奶、麵包等由鎮安縣教育後勤服務中心統一配送;其他食品、蔬菜、水果等要建立相對固定的,比較正規的採購地點。

2、食品原、輔料的採購必須做到“三有”“兩要”:有衛生許可證、有營業執照、有質檢合格證;向供貨方索要合格的貨驗報告,索要規範的供貨票據。

3、定型包裝食品的標籤標識必須清楚且符合有關規定,嚴禁採購無廠名、無廠址、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三無”食品。

4、嚴禁採購過期、腐爛變質、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它感觀異常的食品原輔料。

5、採購鮮(凍)畜肉類,應當索取畜產品檢疫檢驗證,檢視肉體上是否加蓋驗訖印章。

6、食品採購定人、定責、定崗,必須有兩人採購,每購必記。

食品入(出)庫驗收制度

1、堅持由驗收員和食堂相關責任人多人驗收,有驗收入(出)庫記錄,做到每入每出必錄,註明名稱、數量、價格、金額、保質期等事項,並籤明意見和驗收人的名字。

2、複核員要根據採購員兩人簽名的原始進料單複核數量,驗收員、複核員兩人簽名,並48小時留樣。

3、對達不到食品衛生標準和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要堅決清退。

4、定性包裝食品的驗收五要素:

一看:看包裝是否有廠名、廠址、日期(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二查:查包裝上內容是否與檢驗報告內容相符。三驗:驗食物外觀有無破損、汙損、變形、雜物、黴變等。四聞:氣味是否有異味。五摸:手感是否有異樣。

5、非定性包裝食物的驗收四要素:

一查:是否有腐爛、黴變的食物;二聞:是否有異味;三摸:手感有無異樣;四看:蔬菜是否新鮮。

儲藏室管理制度

1、儲藏室要由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儲藏室物資的驗收、出入庫、儲存、保管等日常工作。

2、儲藏室物資實行“先進先出”的工作原則,並按物資類別決定物資的儲存方式及擺放位置。

3、儲藏室管理人員每週對儲藏室內的物資進行檢查,發現黴變、破損、過期等物資要立即進行處理,填寫變質物品處理單。

4、入庫幹雜調料要分類整理,嚴禁食品與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牆(大於30釐米)、離地(大於20釐米),整齊存放,並標明品名及入庫的時間。定期對儲藏室內的物資進行規範整理,對地面、貨架、門窗、牆壁進行全面清潔。

5、儲藏室內所有的貨架、貨墩、貨櫃都必須貼上標籤;在標籤上註明品名及規格,並在進出標籤備註欄上註明進貨批次、數量、日期及發貨的數量、日期。

6、嚴格控制儲藏室內的溫度,隨時對儲藏室內的溫度進行檢查,保證室內通風良好,防止因溫度過高或受潮而引起庫存物質過早過期黴變。

7、儲藏室內嚴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汙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儲藏室內抽菸、酗酒及從事與儲藏室貯藏無關的活動。

食品試嘗和留樣制度

1、供學生享用的每餐、每種食品(菜餚、湯和主食),須有專人提前進行試嘗並做好記錄,未發現有任何異常時,才能向學生供應。

2、每餐、每種供應的食品必須設專人負責留樣。

3、留樣用的容器,取樣用的工具用前必須嚴格消毒,取樣時無菌操作,防止汙染。每種食品裝1個留樣容器,留樣量不少於250克。留樣容器用保鮮膜密封后,放置於專用冰箱儲存48小時。

4、留樣期滿,食用者無不良反應才能解封。

5、妥善儲存食品試嘗、留樣與解封記錄等資料。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員工須參加基礎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後,持健康證方可上崗,健康證時效為一年。

2、員工(待聘人員)辦理健康證須統一組織在指定地點進行體檢。

3、員工(待聘人員)健康證辦理須本人進行,嚴禁代檢、代查;嚴格遵守體檢注意事項。

4、健康證到期再行體檢的員工,檢查未合格的應立即停職,禁止進入加工間、禁止與原材料接觸,並進行復查,複查仍不合格的將予以解聘,複查合格者則恢復原崗位工作;待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員工在崗期間,健康證原件交個人保管,其影印件交領導小組統一存檔管理,以備查閱。

6、健康證到期而未辦理的員工,應立即組織辦理,直至領取新的健康證後方能上崗工作。

7、單位衛生監督人員、各環節負責人須經常對員工個人健康、衛生情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上報。

營養餐檔案管理制度

1、檔案管理範圍:實施方案、領導小組名單及職責和其他相關的檔案、票據、菜譜、採購計劃單、光碟等。

2、檔案資料應注意完整、規範、保密,不得用圓珠筆書寫、不得任意抽樣或遺失,不得任意向無關人員洩露。每學期整理一次移交給學校檔案室按財務檔案規定期限統一保管,不得隨意銷燬。

3、所有檔案資料應登記、分類、編號,並由專人保管。根據儲存檔案資料的數量,設定必要的檔案專用櫃、櫥。

4、外來人員需查閱檔案資料應經領導小組同意,非檔案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檢視。認真做好檔案的收進、移出、

借閱登記工作,調閱完畢檔案應及時還原,調卷時要輕取輕放,減少對檔案磨損。

5、檔案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在辦完檔案移交手續後方能離開崗位。

6、上述檔案亦可存入計算機,並按上述管理辦法進行管理,或用加密措施保護檔案的安全。未經允許,不得任意開啟。

學校營養餐管理制度_學生營養餐日常管理制度 篇6

一、請假制度

1、請假2周以內由學校審批,2周以上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不超過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審批,事假每學期不超過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辦理請假手續),喪假7天(指直系親屬死亡),產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請假,護理假7---10天。

3、請假人必須到教務處領取學校專用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應託人請假,來校後及時銷假並補辦請假手續。

二、考勤制度

1.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校,正常上班時間,無課時有事需離開,必須向學校打招呼,否則視為曠工。週五需乘早車者,必須經過學校批准後方可離開。

2.有事先請假再離開,拒絕口頭請假,否則按曠工對待。假滿不銷假、續假的按曠工對待,外出考試、開會、出差、學習等超過規定時間不請假的按曠工對待。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特殊情況需晚來、早走或中途離開,需口頭請假,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聲落必須進教室,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課堂,不得提前下課,教室內不準打電話、玩手機。不得私自調課、換課。

5.教師考勤情況按周彙報並公示。

三、考核辦法

1、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除5元。

2、無課時有事需離開不口頭請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遲到者,需向學校領導說明情況,不提前說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調課一節扣5元,缺會一次扣10元。

5、無故缺課一節扣10元,3次遲到或早退按曠課一節計算,上課遲到15分鐘或早退10分鐘按曠課對待。

6曠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過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從績效工資或獎金中扣取。

四、檢查、統計

1、教師考勤由教務處統一管理,每週彙總並公示,學期末統計。

2、上課情況由值周教師每天如實檢查登記,校領導監督並每天抽查三次,發現未如實檢查登記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師日均績效工資的2倍。

學校營養餐管理制度_學生營養餐日常管理制度 篇7

一、工作時間

1、中心學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

2、其它學校(點)上午10:30至下午4:00。

二、考勤管理

1、教職工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及各村校進行考勤。考勤時要做到實事求是、公正無私,按實反映情況,按月填寫考勤表,並於每月10日之前將前月考勤表報中心校黨支部稽核,時限為前月1日至30(或31)日,由中心學校支部把考勤彙總表交中心學校財務,作為結算工資依據。

2、各村校負責人要嚴格對本校教職工進行考勤,若經中心學校檢查發現教師不在崗而未記考勤,發現一次扣除村校負責人工資50元。

3、因考勤不服從校長安排,工作上故意刁難或事後打擊報復者,視情節要給予批評教育或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資20元,病假每天扣工資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須出具正規醫院住院證)。曠工每天扣工資100元。

三、考勤制度

(一)、請假手續

教職工因事、因病需要請假,必須以經過籤批的請假條為準,具體請假程式為:

1、兩天以下(含兩天)請假:請假者直接向村校(點)負責人請假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審批,村校(點)負責人如實在考勤表上做好登記,並由請假者本人在考勤登記表簽名欄簽字確認,並於下月10日以前將考勤登記表交中心學校黨支部彙總。

2、兩天以上請假:請假者直接向中心學校黨支部請假。但請假條必須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確認。

3、所有請假,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與村校(點)負責人協商安排好工作後方可離開崗位。特殊情況可用電話請假,但事後必須補齊請假手續。

4、村校負責人、中層以上幹部請假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審批。中心學校支部書記請假由校長審批。

(二)、教職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職工產假待遇:女職工產前、產後、流產的假期,按雲南省衛生廳、勞動廳、計生委、總工會、省婦聯聯發的雲衛婦發〔1994〕486號檔案規定執行。即產假為9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須出具醫院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妊娠女職工自然流產的,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產假30天,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產假42天。產假期間不影響正常待遇。

2、教職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給喪假7天;爺爺、奶奶去世,給喪假3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3、教職工妻子分娩,給丈夫5天陪護假,不影響正常待遇。

4、教職工結婚,給婚假7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5、參加自學考試的教職工,除考試時間外,來回再給予2天路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憑自學考試通知書請假)。

6、參加函授學習的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間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以學校面授通知書為依據)。

(三)、相關規定

1、請假期滿後,應向批准人消假(可電話消假),不消假者,以曠工論處。如有特殊情況,需繼續請假者,應辦理續假手續。

2、凡未經審批擅自離崗、外出不按時返回、請霸王假者,一律視為曠工處理。

3、病事假劃分標準:凡辦理個人事務請假,一律計為事假處理。生病不能堅持上課和工作者視為病假。需要住院治療者,以醫院出具的住院證明為準。

4、請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須出具正規醫療機構病情證明,否則視為事假處理。

四、其它

1、考勤處理涉及教職工年度履職考核的,按照區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關規定執行。

2、本制度若與上級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衝突,按上級規定執行。

學校營養餐管理制度_學生營養餐日常管理制度 篇8

為了進一步推進實行學校“質量為本、量化管理”的治校方針,加大教師的考勤管理力度,嚴明校紀校規,增強教職工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學校管理水平,樹立良好師表形象,辦人民滿意的學校。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考勤方案

全學期出滿勤者量化積分 100 分,下列扣分扣完 100 分止。

一、考勤制度

1、請假制度: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認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堅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本人書寫請假條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因突發事件,事前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需及時通知相關領導,事後補辦請假手續。

2、請假審批制度:請假1天以內,副校長審批;請假1天以上,由校長審批;需在開會、考試、指令性等工作時請假,還需向相關部門的最高負責人請假。

3、下列情況之一者,經准假後,請假期間不扣分。婚假,7 天以內;產假,遵守計劃生育政策,正常年齡生育的,90天以內,男配偶護理假,7天以內;直系親屬喪葬假,3天以內。(以上都包含節假日,需教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酌情給予路程假);函授學習等。

4、每天按8課時計算,每節扣考核基礎分0.5分。

5、長期病假: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本人申請,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按上級檔案精神扣發工資,可准予長期病假。

二、缺勤考核

1、曠課:指有課,未給學生上課,每節扣除考核基礎分5分。

2、曠工:指無課,坐班時間不在校,每節扣除考核基礎分2分。

3、遲到:指晚到崗15分鐘之內;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礎分0.5分。脫崗:指未經准假,擅自離開校園15鍾之內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礎分0.5分;早退:指上早離崗15分鐘之內。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礎分0.5分。遲到、脫崗、早退超出15分鐘,均按曠課或曠工處理。

4、值班:節假日、雙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時上課執行,若出現盜竊、安全事故等,依據情節,追究相關值班人員責任。

5、一年以內,曠工累計超過10節課以上,視情節輕重,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並取消本年度的評優及晉級、晉職稱資格;一年以內,考核基礎分累計扣除超過60分者,同時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優秀”等次資格。

三、相關說明

1、有事不經請假,擅自相互代課者,雙方均按曠課處理。

2、考試監考期間,不得隨意外出,違者按曠課處理。

3、會議、考試、指令性等工作,及學校安排的活動,均按正常上課考勤;在寒暑假、節假日期間,由學校和上級教育行政及業務部門統一組織的活動以及學校的相關安排,視為正常工作時間,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經准假,無故缺勤,均按曠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