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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場管理制度(精選3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8.52K

堆場管理制度 篇1

1、物資進庫儲存保管,都必須根據不同物資的儲存要求,做好鋪蓋、防潮、防災、防蟲、防鼠、防汙染、防火等堆樁要求的工作

堆場管理制度(精選3篇)

2、物資儲存保管,要認真執行查糧等一切制度,積極開展“四無”糧倉活動。

3、飼料生產投用的'原料,必須做到班班有記錄,日清月結,做到損溢批批清,倉倉清。

4、一要物資發生損溢、降低、報廢,必須查明原因,按規定手續、程式進行審批處理,不得隱瞞不報。

5、安排和督促裝卸工作進行堆樁,並要求堆樁整齊,做到樁位規格化,能達到抵禦各種侵害的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囤位堅決不馬虎不遷就,拆囤要做到清理囤腳。

6、儲運裝卸職工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觀念,不盲目行事,克服臨時觀念和僥倖心理,在廠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經常開展,人身安全、防火安全等教育活動,掌握和了解基本消防器械的特性和使用方法。

7、保持倉儲環境的整潔、乾淨,對破碎雜物,隨時清除處理。

7、注意電氣管理,不準在堆場工作場地亂布插座,亂拉臨時線,當工作需要夜間工作時,需徵得電工同意,並在電工指導下,使用臨時照明裝置,完工後立即撤消,使用前須檢查線路插頭、插座、燈火、燈座,有無磁損現象,以便及時更換。

堆場管理制度 篇2

為了使發磚以及堆場後期管理工作順利進行,公司本著“簡潔高效”的原則。現對堆場工作人員進行以下規定:

一、所有成品堆場管理人員,按時上下班,早班(早上4:00――中午12:00)下午班(中午12:00――晚上19:00)嚴禁出現遲到、早退、脫崗現象,若發現出現此類現象,將給予20元/次的罰款,如若屢犯不改者,根據公司人事管理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二、認真做好堆場整體管理工作,如實填寫個人當天工作日報表,要求報表標準,不得錯報、漏報、遲報等情況發生,出現一次,給予兩元每次每項的罰款。

三、堆場工作細則

(一)堆場管理員

⒈按照預先規劃堆放區域安排監督卸車工分類規範碼放,認真執行安質部下發的成品下線管理標準。(按照質量等級指導碼放);

⒉細緻統計入庫起始日期及數量,按時投放遞交表,並做好堆場報表,並及時上報部門經理;

⒊按照堆場分佈圖,標明規劃堆放區域標記(白灰打線);監督卸車工堆放、保證堆放結束衛生清潔;

⒋認真做好盤庫工作(1次/月),力保庫損率降至最低,堆場嚴格執行責任區專人負責制,入庫封垛標準不留豁口,堆放整齊,層高一致(20高),按照質量等級分類碼放,不得隨意亂碼,碎磚嚴禁碼放成品垛,保持場地衛生清潔;

⒌票據填寫完整後,安排車輛有次序進入堆場裝磚區,以最快速度進入裝磚狀態,負責收票,按照票據精確發磚、查驗、簽字、指揮車輛完成購磚次序,殘磚兌換,兩半截為一整塊的上車比例1%,七寸斷磚的上車比例為1%,力保做到公平公正,管理解決裝磚現場客戶問題,突發事件,超出自己能力解決問題範圍內及時上報部門主管;

6及時安排清渣工對堆場衛生及場地進行平整,影響發磚的殘磚臨時清理,認真做好日出庫工作日誌,並及時上報堆場主管,堆場主管做好全面協調工作(裝磚工現場管理、車倆調配、安質部和卸車線協調及零散戶的開票協調管理)。

(二)運輸隊管理

⒈聽從區域業務主管安排,協調車隊組織運輸任務,不得私自與客戶拉扯關係,出現一次,給予200—500元罰款;

⒉瞭解日常運輸計劃要求,提供車隊資源的`最新狀況,為區域業務主管提供市場資訊支援,不得耽誤工地的正常進度;

⒊配合區域業務主管處理運輸計劃執行過程的意外情況,若出現串貨情況(不按開票運送工地的),一經核實,給予司機50—100罰款,另外,出現私自給工地人員串通,外進其它磚廠產品的,一旦發現,給予500—1000元罰款;

⒋運輸費的結算按照10天/次發放,雙休日後延,運費結算按照開票數量核算,無誤後銷售部統一發放。

(三)裝卸隊管理

⒈按照出庫管理員制定次序為拉磚車輛裝車(對車輛大小不得挑揀);裝磚工要分組管理,責任到人;

⒉按照公司規定將兩半截、七寸磚有序裝車(比例1塊/件),不得將殘磚亂扔;

⒊裝車結束按公司規定向客戶收取裝車費,不得私自討價還價(上限標準為0。01元/塊),裝車費按照開票數量於銷售部統一發放(派代表領取);

⒋裝車結束後,按出庫管理員制定對殘留磚渣進行清理,不得影響隨後車輛裝磚。

以上堆場管理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屬銷售部。

堆場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倉庫、堆場及儲槽嚴禁煙火,及擅自安裝電源裝置,若需安裝必須經公司領導及安全管理部門的同意,並由專業人員嚴格按有關電力技術規範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對自燃物品(黃磷)、油類、易燃易爆物品與一般物品及性質互相牴觸的、撲滅方法不同的物品名稱必須分類(庫)儲存和保管,並標明物品名稱、性質、滅火方法並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

第三條:易燃、易爆物品到倉庫、堆場及儲槽必須嚴格按崗位責任制和防火安全規定,並設定明顯的禁火標誌。

第四條:安全部門要定期對倉庫、堆場及儲槽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第五條:對通風不良庫房要經常開啟門窗通風換氣,但人離開時要認真關嚴。

第六條:氧氣等瓶裝物入庫時,庫管人員必須對其認真檢查。每個氣瓶必須有瓶帽和兩道防震圈。若欠缺的禁止入庫。

第七條:搬運氣瓶時輕抬輕放,嚴禁劇烈碰撞。

第八條:對酸、鹼類,放入倉庫、堆場及儲槽時小心謹慎,嚴防傾斜和碰撞,同時認真檢查,若有洩漏不得入庫。

第九條:維護公司辦公、生產、生活區域內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及環境衛生。

第十條:維護公司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24小時輪班工作,確保公司良好的安保環境。

本制度自20xx年3月3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