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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gps監控管理制度(精選5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2W

車輛gps監控管理制度 篇1

gps監控員工作職責

車輛gps監控管理制度(精選5篇)

一、值班制度

1、排程中心包括電視監控系統,車載gps監控系統,是公司防控體系硬體設施中心,必須規範管理,以最大限度發揮監控中心對於公司安全保衛工作快速反應的作用。

2、排程監控中心實行全天候正常運轉,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對 gps監控情況及時觀察反映,如系統出現故障,應及時排除,或向主管領導彙報。

3、值班人員不得在監控室會客,嚴禁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入監控室以及翻閱相關資料,不準外借、佔用監控裝備、器材及辦公用品,嚴禁監控室放置雜物及私人用品。

5、嚴禁違規操作或利用監控裝置從事與監控無關的事情(如電腦上網等),嚴禁在監控室喧鬧或娛樂、抽菸、飲酒。

6、值班人員交班時,要清理有關資料,檢查裝置執行情況,本班工作儘可能在交班前完成,發現問題或需要續辦事項,應向接班人員詳細說明,並做好記錄,由交接班人共同簽字確認,如因交接手續不清或續辦事宜交代不明而出現問題,交接班人員應負相應責任。

二、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員按時交接班,並主動詢問前班監控情況和有無其他交接事項。

2、本班的工作應儘可能在交接班前處理完畢,需要續辦或移交的`事項,應向接班人員詳細說明,並做好記錄。

gps監控員崗位職責

1、愛崗敬業、服從管理,愛護監控裝置,熟悉監控業務並

認真填寫每日監控記錄

2、對運營車輛執行情況進行實時監控,駕駛員有超速、超時、不安規定線路運營,異常停車等違章行為,應及時提醒、警告制止,並做好記錄以備檢查,確保原始記錄的完好。對違法違規者、不聽警告者應及時報告上級主管,作出處罰處理。

3、每日做好監控記錄臺帳, 如有車輛或人員變動,及時與各部門,各駐點負責人溝通,保證臺賬的準確有效。

4、監控人員應將駕駛員違規情況每星期統計一次,報送主管領導,主管領導根據gps規定追究責任,每週對違法違規駕駛員作出教育、處罰處理,每月作出通報

5、監控人員對gps的監控應採取實時動態報警監控和日定量軌跡回放方式進行,對車輛軌跡回放的抽查率要求達到100%,並做好記錄。

6、當gps發生故障或損壞,監控人員應及時聯絡安裝維修人員進行維修或更換,並做好記錄,對故意損壞事件進行調查和取證,並負責對安裝和維護的車載裝置進行加封。

7、在出現惡劣天氣條件情況下,通知在運營的所有車輛,把車速降低到安全控制範圍

8、堅守工作崗位,嚴禁擅離職守、脫崗、串崗,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9、嚴禁將監控平臺用於監控無關的事宜,或將監控平臺給他人使用,如平臺網路有故障,應及時向安全技術部反映;

10、建立完善監控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並將每月監控情況按時上報排程中心。

車輛gps監控管理制度 篇2

一、系統平臺的建設、維護及管理制度

1、GPS監控系統由監控管理人員負責使用、管理,系統管理員通過分配的賬號及密碼登入使用GPS監控系統。

2、GPS車輛監控系統實行專人管理制度,由安全科GPS監控室安排監控管理員管理。使用參照《GPS系統使用手冊》,因操作不當所引起的責任由使用者承擔。

3、GPS監控系統的資料涉及公司的運營機密,任何人沒有得到公司的書面許可,不能以列印、網路傳輸、移動儲存裝置拷貝等方式將資料攜帶出公司。

4、GPS監控系統的資料特別是車輛超速、超界線行駛等車輛違章行駛資料要及時、迅捷傳遞到車輛安全管理部門。

5、車輛限速規定:

(1)、高速公路車輛限速100公里/小時

(2)、一級路車輛限速80公里/小時

(3)、二級路車輛限速60公里/小時

(4)、城市道路車輛限速40公里/小時

(5)、夜間(22.00—凌晨6.00)車輛速度為白天的80%

6、疲勞駕駛的.限值:

客運駕駛員24小時累計駕駛時間原則上不超過8小時(特殊情況下可延長2小時,但每月延長的總時間不超過36小時),日間連續駕駛不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駕駛不超過2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不少於20分鐘。

7、監控處理程式

(1)、報警車輛的監控和處理:

①當發現車輛超速行駛時,即向該車發出警告指令,若有車輛經警告不減速且持續行駛。按照公司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②當發現有車輛向中心發出緊急報警時,值班人員應立即採用電話方式進行查詢,若查實車輛確實發生意外的,根據情況型別立即向公安或交警大隊報告,並提供車輛位臵、行駛方向、行駛速度以及其它相關資訊。

③值班人員發現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在值班日記上做好記錄,並且在公司駕駛員安全例會上給予點名批評並按照管理制度進行處罰,提高駕駛員行車安全意識。

(2)、異常情況的處理髮現出現異常資訊情況時,即將其列入重點監控物件,查明原因並做好記錄。

(3)、對連續60分鐘沒有資訊回傳的終端進行排查處理,做好記錄,確認終端出現故障的,報告靈圖柳州分公司,派人檢修。

二、車載終端安裝、使用及維護制度

1、終端裝置安裝後,首先在終端上設臵簡訊中心號碼、本機號碼以及IP地址,並測試終端和中心之間的簡訊收發是否暢通,然後進行功能設臵,讓終端裝置能夠正常進行。

2、安裝人員在安裝終端裝置後,要如實登記車輛和安裝情況,嚴格執行登記規定,填寫相應的《GPS安終端裝登記表》,不得弄虛作假,並對安裝登記的真實情況負責。

3、車輛經營管理責任人或司機發現GPS終端執行異常,應及時向公司GPS監控室報告或報公司安全管理人員,以便及時安排維修。因人為原因導致的GPS終端損壞或傳輸資料錯誤,車輛經營管理責任人或司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4、當GPS終端出現執行異常,由靈圖柳州分公司技術部指定人員上車進行檢查,不能在車上排除故障的,拆卸裝置後要繼續進行故障排除,還是不能排除故障的裝置,在填寫維修、維護單後,由靈圖柳州分公司傳送給終端供貨商,由供貨商對裝置進行維修或更換。

三、監控人員崗位職責及管理制度

(一)、監控室職責

1、負責監控室計算機、網路硬體和車載裝置的維護以及與硬體和車載裝置提供商的聯絡。

2、負責監控室計算機軟體系統的安裝、設定和維護。與軟體供應商協商處理相關事宜。

3、GPS監控軟體使用者的組織及使用使用者許可權、監控頻率等的設臵。

4、負責GPS車載終端的執行情況排查,出現故障時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檢修。

4、對GPS監控資料進行分析、彙總,發現不足的地方要採取相應措施及時糾正。

(二)、GPS監控系統崗位職責

1、GPS監控系統由監控管理人員負責使用、管理,系統管理員通過分配的賬號及密碼登入使用GPS監控系統。

2、GPS車輛監控系統實行專人管理制度,由安全科安排監控管理員管理。使用參照《GPS系統使用手冊》,因操作不當所引起的責任由使用者承擔。

3、GPS監控系統的資料涉及公司的運營機密,任何人沒有得到公司的書面許可,不能以列印、網路傳輸、移動儲存裝置拷貝等方式將資料攜帶出公司。

4、GPS監控人員實行24小時實時監控值班制度,並填寫GPS安全監控日誌記錄表格,建立值班臺賬,完善交接班制度。

5、GPS監控人員負責監控車輛是否夜間10時至次日凌晨6時在三級(含三級)以下路上行駛。

6、GPS監控人員負責監控車輛行駛速度,客車中途休息站的休息情況。

7、GPS監控人員如發現車輛違章情況,應及時打電話告知當班駕駛

員,並建立違規車輛處理程式和處理檔案。

8、GPS監控人員負責監控車輛是否按照規定的線路行駛,如發現車輛不按規定線路行駛,應及時通知相關主管領導並記錄在案。

9、GPS監控人員定期向GPS監控中心獲取車輛違規資訊。

10、接受安裝GPS車輛駕駛員和車輛業主對其車輛執行位臵、速度、線路等的查詢並及時做出回覆。做好監控記錄,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

(三)、GPS值班制度

1、GPS監控人員必須按時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提前報告,由其他GPS監控人員值班。

2、值班期間,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3、值班期間,值班人員必須履行職責,認真監控,發現企業監控平臺不線上或運輸企業存在超速報警等違規現象,要及時提醒告誡,並做好有監控關記錄。

4、值班期間,如發現嚴重超速違規的,經提醒後仍不及時改正的,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並填寫《抄告單》,填寫好有監控關記錄。

5、值班人員按時交接 ,並主動詢問前班監控情況和有無其他交接事項。

6、交接班時要逐項點清有關器材數量,並檢查設施裝置(電腦監控、報警設施和其它裝置)等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要查明原因,並在值班記錄本上作詳細記錄,由交接班人員共同簽字確認。

7、本班的工作應儘可能在交接班前處理完畢,需要續辦或移交的事項,應向接班人員詳細說明,並做好記錄。

8、交接班雙方要認真履行交接班手續,如因裝置器材,交接不清或續辦事宜交代不明,事後發現或出現問題,交接班人員應負相應責任。

9、嚴禁無關人員隨意進入GPS平臺監控室,更不能讓無關人員操作、查詢。未經領導同意,平臺數據不得向外提供,做好保密工作。

車輛gps監控管理制度 篇3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防止和減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強化安全保障措施,確保運輸任務完成,科學化地管理車輛,根據相關規定所有危險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車載gps裝置。通過gps定位對車輛執行過程位置、速度、方向、行駛線路、執行軌跡、規範行駛等實施安全執行監控,從而規範車輛執行,規避風險,實現生產執行過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違章行車和預防控制交通事故的發生。現根據公司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監控原則與適應範圍

1、車輛gps監控是指帶有gps衛星定位功能,能實時記錄和傳輸車輛所在位置、行駛路線、行駛速度等,具有定位、監控、記錄、警示、指揮排程、營運管理、資訊、網路、通訊等綜合功能的汽車行駛記錄監控管理系統。包括車輛gps車載終端、各級監控平臺相關裝置及監控管理軟體系統。

2、公司所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都必須按國家相關規定配備車載gps裝置和必要的通訊工具。

3、凡公司車輛安裝了車輛gps車載終端的車輛,均應遵守本制度規定。

二、監控員和駕駛員職責

(一)監控員職責

1.負責統一管理公司車輛gps監控管理平臺,負責平臺正常使用及維護,保證監控平臺運轉正常。

2.監控公司車輛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監控中發現的違章車輛駕駛員進行處罰處理,並做好相關記錄。

3.監控平臺由專人操作,無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

4.教育從業人員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從業人員認識運用車輛gps監控管理系統對運輸安全生產的重要性,自覺接受公司的跟蹤監控。

(二)駕駛員職責

1.確保gps車載終端處於開機狀態,嚴禁人為破壞車載終端的正常使用,嚴禁私自拆除或改變車載終端結構。出現故障應及時報告,以便及時解決。

2. 行駛中保持終端資訊通暢,嚴禁無故或惡意手動報警,擾亂平臺正常工作。

3.遵守各項行車安全制度,對監控平臺提醒糾正的違章行為應及時改正。

4.保護好gps車載終端,使其始終處於正常工作狀況。

  三、監控管理

(一)日常監控管理內容,包括車輛超速處理、偏離規定線路檢查、夜間車輛執行監控、定點停放、長時間著車等監控。

車載終端裝置的管理由本車駕駛人員全權負責,公司在日常監控中發現裝置執行不正常,應及時通知裝置運營商進行維護。

車載終端裝置不能正常執行,經查證系人為破壞的,由本車駕駛人員承擔裝置維修或更換裝置的費用,並處以損失額2倍罰款。要求駕駛員將gps檢查和使用納入車輛“三檢”範圍。如發現損毀、丟失情況應立即彙報,查明原因和責任人。

3.駕駛人員不得自行斷開gps車載終端電源,確因車輛檢修需斷開電源的,要及時告知公司監控人員,並做記錄備查。車輛送修後取車時應對gps裝置進行檢查,如有損壞應由修理廠予以恢復。

4.駕駛員或車上乘座人員,不得無故按緊急報警開關,以免日後影響判斷,貽誤警情,對隨意報警人員將按照運輸公司不執行相關制度項予以考核。

(二)gps報警設定

1.超速報警:以交通執法部門以及本公司的時速設定為準,最高時速不能超過80km/小時,路段有限速規定的,不能超過規定時速。

2.車輛故障和事故報警:要求發生上述問題時要第一時間向公司相關部門彙報。並積極採取措施,避免延誤時限和擴大損失與影響。

(三)報警的處理

公司或各分公司在監控時接到報警訊號後,要迅速查明報警原因,及時處理,並將做好記錄。

1.超速報警:及時告訴本車駕駛人員糾正,減速慢行,消除隱患;

2.異常報警及緊急報警:及時與駕駛人員聯絡,查明報警原因,瞭解求助內容,及時救助;

3.事故報警:及時與駕駛人員聯絡並瞭解現場情況,並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科,安全科要及時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立即做出相應處理。

  四、違章行為及處罰

(一)違章行為

1.私自拆動和損壞監控系統的各部件,使其無法正常工作。

2.無故按緊急報警開關報警的。

3.駕駛員超範圍或超路線行車,私自改變行車路線(特殊情況向公司彙報後方可改線)脫離監控。

4.在執行中被監控中心警告有違章行為,沒有立即中止違章行為的。

5.未按規定停放車輛的。

(二)違章處罰:

1.以公司相關管理規定為依據,對以上違章行為進行階梯式處罰,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罰款50元,第三次罰款100元,以此類推;對一個月出現五次以上違章行為或情節嚴重的從業人員予以開除。

2.監控人員發現象gps監控平臺車輛資料不能正常回放,應與重慶金坤實業有限公司客服中心聯絡(),並查詢原因及時彙報給總經理,三天內無資料回放又未能及時查詢原因的,每次對監控人員處以20元罰款。

五、gps監控管理及資料統計

1、監控員負責gps日常監控,安全科長負責每週不少於兩次的定期抽查。

2、自gps上統計的報警,違章,違紀情況應及時制止及處理,並做好相應記錄。

3、監控員應於每月底將gps反映出的資料彙總報主管領導稽核。同時根據gps上產生的即時資料製作分析報告。

4、各分公司應根據公司要求指定專人負責裝置管理及監控管理。

5、車輛轉移或報廢,車管人員應及時請示上級,對gps設施予以拆卸、變更使用車輛或予以暫時儲存。

車輛gps監控管理制度 篇4

gps監控系統駕駛員職責

一、愛護和正確使用gps,不得故意破壞或拆損儀器及其附件,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gps的正常工作,改變gps功能和安裝位置,阻礙超速、超時提示音的發出。

二、應保持公司在gps終端貼上的封條完好無損,不得私自貼上和撕毀。

三、應嚴格按照行駛道路限速要求行駛,行駛中當監控員提醒超速時,駕駛員應立即糾正,嚴禁繼續超速駕駛。

四、應按限定的路線駕駛,如有線路變動,及時上報運輸保障部和排程中心,嚴禁私自繞路,更改路線。

五、駕駛員如在行駛途中有停車現象,應及時上報排程中心,說明原因。

日常管理

1、執行24小時線上車輛監控。

2、車載終端故障管理:

(1)車載終端裝置發生故障應立即填寫《gps裝置維修單》報公司安全技術部;

(2)公司安全技術部負責及時聯絡廠家並通知車屬單位約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維修;

(3)維修過程相關責任人應認真填寫裝置故障日期時間、報修日期時間、原因、維修結果、處理意見並簽字確認。

3、未能修復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不得投入營運。

gps監控管理處罰條例

一、超速駕駛的處罰條例;

車輛超速:監控員通過監控平臺發現車輛超速,應及時傳送超速提示資訊或電話告知;

(1)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高速限速為80公里/小時,有限速標誌地段的,按照限速標誌標規定的`速度行駛。如車輛超速10%以上(含10%),予口頭警告一次;

(2)車輛超速10%以上(含10%)兩次,全員內予以通報批評;

(3)對於三次以上並且屢次犯錯且沒有悔改之意。公司強制調回,進行停崗學習,並停發安全獎。

(4)以上車輛如有超速違章現象,罰款費用由駕、押人員自行承擔。

二、 違章停車的處罰條例:

(1) 車輛出現違章停車一次,予以口頭警告一次。

(2) 車輛出現違章停車兩次;全員內予以通報批評。

(3) 車輛出現違章停車多次,並屢教不改者,公司強制調回,進行停崗學習,並停發安全獎。

(4) 以上車輛如有超速違章現象,罰款費用由駕、押人員自行承擔。

三、 監控員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一年內第一次對其進行警告批評教育;第二次書面檢查,通報批評;第三次停崗培訓。

1、當班記錄缺不完整、不齊全、字跡不工整;

2、對執行車輛報警未及時通知車輛單位處理警情並未做記錄的;

3、發現車載裝置故障不記錄或記錄後不彙報;

4、對超速、不按正常線路運營等情況隱瞞不報的。

車輛gps監控管理制度 篇5

為切實加強車輛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旅客生命財產安全,按照上級交通管理部門檔案指示精神,公司對所有營運車輛按裝了GPS衛星監控、行駛記錄儀一體機,並全部納入具有資質的九通物聯網科技有限公司監控平臺進行監控,並在安全科配備了專用的GPS監控裝置,為全面落實營運車輛動態監控管理責任,及時處理營運車輛違法違規行為,特做如下管理規定:

一、由安全科具體負責公司所屬所有營運客車的動態監控管理,實施24小時不間斷監控,並建立監管臺賬,做好監控記錄。並利用GPS裝置資訊傳送功能每天廣發安全行車資訊,提醒廣大駕駛員杜絕違法違規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二、對在監控過程中發現的.超速行駛、疲勞駕駛、不按規定線路行駛、不執行夜間禁行規定的營運車輛要利用傳送GPS資訊、電話通知等形式責令其立即整改,並作好記錄,依據公司制定的車輛GPS監控管理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三、公司所屬臥鋪客車已全部安裝了具有拍照傳輸功能的GPS終端,監控人員要在其營運時間內利用回傳圖片實時監控車內載客情況,發現超員立即處置。

四、監控人員要密切注意車輛監控終端使用情況,發現裝置出現故障立即通知機務科進行維修更換,確保監控裝置正常使用。對破壞監控終端、違規關停終端的駕駛員責令其脫產培訓,情節嚴重者,取消其從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