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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制度(通用21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32K

會計制度 篇1

近日,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就20__年10月24日印發的《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相關問題(財會〔20__〕25號,以下簡稱《制度》),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會計制度(通用21篇)

文中對政府會計制度的調整、《制度》採納及未採納建議、《制度》與現行制度相比有哪些重大變化與創新、政府各部門單位如何貫徹實施《制度》等幾個方面為大家進行詳細解答。

東奧小編第一時間對大家關心的熱點問題進行詳細解讀。

問題一:《制度》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收付實現制”將變成“權責發生制”,二者有何區別?

小奧解答: 在20__年之前,我國大部分企業採用的是權責發生制,而政府部門普遍採用收付實現制。20__年開始,財政部相繼出臺了《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等6項政府會計具體準則,至20__年10月《制度》經部內相關司局會籤後由部領導正式簽發,20__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權責發生制是按照收益、費用是否歸屬本期為標準來確定本期收益、費用的一種方法。收付實現制是按照收益、費用是否在本期實際收到或付出為標準確定本期收益、費用的一種方法。二者最大的區別,是收入和費用歸屬於本期還是實際的區別。同樣,無論是權責發生制還是收付實現制,都有它自身的優點和缺點。

權責發生制的優點是科學、合理、盈虧的計算比較準確,但缺點比較複雜;收付實現制的優點是處理手續簡便,缺點是不夠科學,對盈虧計算不夠準確。此項《制度》的實施,將解決現行政府會計領域多項制度並存,體系繁雜、內容交叉、核算口徑不一等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問題二:制定《制度》中遵循了適當簡化原則,對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工作有何影響?

小奧解答: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中,存在多種制度並存的問題,各項收入和支出等核算方式不統一,在編制財務報表的過程中會出現彙總方式複雜、核算時間較長等問題。因此,在制定《制度》過程中,在會計科目設定、核算口徑和方法、計量標準、賬務處理設計、報表設計和填制等方面,新的《制度》力求做到貼近實務、方便操作、簡便易行。既做到統一核算標準,又提高了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工作者的工作效率,一舉兩得。

問題三:《制度》在財務會計核算中全面引入了權責發生制,是對財務會計功能的一種強化嗎?

小奧解答:確實如此,《制度》全面引入權責發生制核算方式,是對政府會計核算中財務會計功能的一種強化。例如:《制度》中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計提折舊或攤銷,引入壞賬準備等減值概念方式;增加了收入和費用兩個財務會計要素的核算內容,並原則上要求按照權責發生制進行核算。在編制政府財務報告時,《制度》將報表分為預算會計報表和財務報表兩大類。

對新的核算內容和要求對報表結構進行了調整和優化,對報表附註應當披露的內容進行了細化,進一步完善財務報表體系。由此可見,《制度》與現行制度相比有多項重大變化與創新,大大強化了財務會計功能。

問題四:《制度》釋出後,事業單位財務工作者如何提高自身能力?

小奧解答:財務工作者有兩種方式可以提高自身工作能力。首先,在貫徹落實《制度》過程中,積極參與省、市內學習培訓工作,全面、準確理解《制度》制定背景、制定原則、變化與創新,全面掌握《制度》各項規定。

第二,積極參與會計繼續教育、初級會計職稱等考試、會計實操能力教育等社會活動,保持財務工作人員應具備的持續學習能力,努力做到個人實務水平與理論水平雙重提高,在20__年1月1日《制度》全面實施之際,將自身工作能力與權責發生制完美適應。

問題五:事業單位財務工作者報考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對工作有什麼幫助?

小奧解答:從近年來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命題方式來看,專家小組越來越趨向於面向實際工作,尤其是對財務工作中固定資產折舊、財務報表編制等方面的考核分數佔比相對較高。而這些內容正好是20__年《制度》正式實施後,事業單位會計需要面對和解決的新問題。因此,事業單位會計報考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百利而無一害。

這裡要特別提醒一下,想要進入事業單位財務部的各位朋友們,你們更應該積極備考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早考早受益嘛!20__年初級會計報名工作正在緊張而有序的展開中,截止日期為11月30日。無論您是即將踏入會計工作的新人,還是從事多年會計工作的“老司機”,千萬不要錯過這次報名的良機哦。

會計制度 篇2

1、《企業會計制度》

《企業會計制度》由財政部以財會〔20__〕25號文釋出,根據財會〔20__〕25號的規定,《企業會計制度》於20__年1月1日起暫在股份有限公司範圍內執行,它所替代的是1998年釋出的《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財會字〔1998〕7號,已廢止)。

《企業會計制度》第二條規定的適用範圍較廣,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以及金融保險企業以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含公司,下同),執行本制度。

從建安企業收入確認模式來看,該制度規範的內容,與《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下稱建造合同準則)沒有任何差別。

2、《企業會計準則》

我國現行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由基本會計準則、具體會計準則、應用指南、準則解釋以及實施問題專家工作組意見組成,自20__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範圍內施行,鼓勵其他企業執行。

企業會計準則體系中有兩項與收入有關的準則,一是《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下稱老收入準則),二是《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

20__年7月5日,財政部修訂釋出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__〕22號,下稱新收入準則),其具體適用範圍和最晚適用時間為:

(1)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並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2)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3)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上市企業,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4)同時,允許企業提前執行。

財會〔20__〕22號同時指出,執行新收入準則的企業,不再執行老收入準則和建造合同準則,以及老收入準則應用指南。

3、《小企業會計準則》

20__年10月18日,財政部以財會〔20__〕17號文釋出了《小企業會計準則》,自20__年1月1日起在小企業範圍內施行,鼓勵小企業提前執行。

《小企業會計準則》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__〕300號印發)所規定的小型企業標準的企業。

有三類小企業除外:

(一)股票或債券在市場上公開交易的小企業。

(二)金融機構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質的小企業。

(三)企業集團內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稱企業集團、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義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相同。

根據《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第四條第(三)款規定,建築業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6000萬元以下,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從建安企業收入確認模式來看,小企業準則也是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但是小企業會計準則賬務處理流程較為簡單,不設「工程結算」和「合同結算」科目,確認收入時,直接確認應收賬款。

會計制度 篇3

一、

總體銜接程式及應注意的問題

《銜接規定》對事業單位如何結束舊賬、建立新賬以及編制首個年度的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做出了具體而明確的規定。

結束舊賬環節:該環節的操作要領可概述為:根據原賬編制20__年12月31日的科目餘額表,並依據《銜接規定》編制部分科目的餘額明細表,作為新、舊賬之間銜接的依據。其中,部分科目的餘額明細表是新舊賬銜接過程中的關鍵節點,且主要針對的是新舊制度之間會計科目名稱相同但核算的具體業務事項有所區別或相同的業務事項分別由不同的會計科目予以核算的情形,這些情形恰恰也是新舊賬銜接過程中的難點所在,實務操作中要確保相關明細餘額的準確。

建立新賬環節:總體而言,各事業單位應結合自身業務以及新制度來確定新賬建立時應採用的會計科目,至於各會計科目在首次執行日的餘額,則需要依據《銜接辦法》所規定的新舊會計科目的對應關係及舊賬相關科目的具體數額來加以確定。

關於首個年度的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的編制:首次執行日的資產負債表應依據20__年1月1日新賬的財務會計類科目的餘額來編制。需要強調的是,財務會計類科目在首次執行日的餘額,除了來自於《銜接辦法》所界定的舊賬的相關對應會計科目外,還有可能源自於首次執行日原未入賬事項的補充登記以及依據新會計制度對部分會計科目原核算結果所作出的相應調整。

此外,《銜接辦法》規定,首次執行日的資產負債表中僅需填列各專案的“年初餘額”,即無需填列比較資料。由於《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以下簡稱《新制度》)與原《事業單位會計制度(20__)》(以下簡稱《老制度》)在技術層面的差異較大,為簡化首個執行年度相關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的編制,《銜接規定》規定:20__年度財務報表中的淨資產變動表各專案的“上年年末餘額”應當依據20__年1月1日財務會計賬套的各財務會計科目的餘額填列;20__年度預算會計報表中的預算結轉結餘變動表的“年初預算結轉結餘”專案和財政撥款預算收入和支出表的“年初財政撥款結轉結餘”專案分別依據20__年1月1日預算會計賬套的各相關預算會計科目餘額填列。

二、

新舊賬相關會計科目之間的銜接關係及應注意的問題

需要強調指出的是,舊賬的相關會計科目是與新賬的財務會計賬套的相關會計科目發生銜接關係,新賬預算會計賬套的相關會計科目是依據平行記賬機理直接加以登記的,且直接登記過程中所涉及的核心問題是如何準確把握相關預算結轉結餘類科目與“資金結存”科目的對應關係。

1. 財務會計賬套相關會計科目的新舊銜接

新賬財務會計賬套的建立主要涉及與老賬相關科目的對接、原未入賬事項的登記、相關會計科目餘額的調整三個環節。

(1)關於新老會計科目之間的對接

①資產類會計科目的對接

資產類會計科目的對接可以區分為直接對轉、分拆和名稱有別但核算內容基本相同三種。其中,直接對轉的科目包括:“庫存現金”“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財政應返還額度”“短期投資”“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無形資產”;分拆的科目包括:“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存貨”“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在建工程”。名稱有變但核算內容基本相同的科目包括:“累計攤銷”和“待處置資產損益”。

②負債類會計科目的對接

負債類會計科目的對接可以區分為直接對轉、分拆和合並三種。其中,直接對轉的科目包括:“短期借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其他應付款”;分拆類的科目包括:“應繳稅費”;合併類的科目包括:“應繳國庫款”和“應繳財政專戶款”。

③淨資產會計科目的對接

淨資產會計科目的對接相對要複雜一些,為便於讀者較好理解和把握相關對接關係,現加以具體分析:

綜觀《新制度》中相關會計科目的使用說明,不難發現,收入類、費用類和淨資產類科目經過轉賬處理後,財務會計賬套的淨資產類科目中只有“累計盈餘”“專用基金”和“權益法調整”三個科目會留有餘額,因此原賬的結轉和結餘科目的餘額應分別圍繞上述三個留有餘額的科目而展開。其中,原賬“事業基金”“非流動資產基金”“財政補助結轉”“財政補助結餘”“非財政撥款結轉”五個科目的餘額均轉入新賬財務會計賬套的“累計盈餘”科目;原賬的“專用基金”科目的餘額轉入新賬財務會計賬套的“專用基金”科目;原賬的“經營結餘”科目通常應無餘額,如果事業單位的經營業務在首次執行日因存在累計虧損而使得“經營結餘”科目存在借方餘額,則應轉入新賬財務會計賬套的“累計盈餘”科目;由於原賬的“事業結餘”和“非財政補助結餘分配”科目年末無餘額,這兩個科目無需進行轉賬處理。

(2)關於原未入賬事項的登記入賬

由於政府會計主體的財務會計賬套需要以權責發生製作為計量基礎,而《老制度》是以收付實現製作為主要計量基礎的,事業單位原來已經發生的業務事項就有可能存在依據收付實現制原則而未登記入賬的情況,從技術層面而言,在新舊銜接過程中就需要將原未入賬的事項加以登記入賬。依據《銜接規定》的相關規定,事業單位就需要將20__年12月31日前未入賬的應收賬款、應收股利登記計入新賬。登記新賬時,按照確定的入賬金額,分別借記“應收賬款”“應收股利”科目,貸記“累計盈餘”科目。

此外,由於在首次執行《新制度》時,我國已經發布並實施了相關資產類具體會計準則,事業單位如果在20__年12月31日之前存在尚未入賬的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文化文物資產、保障性住房,則需要將這些未入賬的資產記入新賬,並相應貸記“累計盈餘”科目。

由於《新制度》強化了對在途物品的管理與核算,事業單位如果在20__年12月31日之前存在尚未入賬的在途物品,同樣需要將其記入新賬,並相應貸記“累計盈餘”科目。

事業單位在新舊制度轉換時,如果20__年12月31日前存在尚未入賬的盤盈資產,也需要按照新制度規定記入新賬。登記新賬時,按照確定的盤盈資產及其成本,分別借記有關資產科目,按照盤盈資產成本的合計金額,貸記“累計盈餘”科目。

由於《新制度》依據權責發生會和穩健原則要求核算預計負債,事業單位在新舊制度轉換時,應當將20__年12月31日按照新制度規定確認的預計負債記入新賬,並相應借記“累計盈餘”科目。

由於《新制度》要求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進行財務會計賬套的確認與計量,如果事業單位在20__年12月3日前存在應付質量保證金,同樣需要將其記入新賬。登記新賬時,按照確定的未入賬應付質量保證金的金額,借記“累計盈餘”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扣留期在1年以內(含1年)]“長期應付款”科目[扣留期超過1年]。

(3)關於新賬相關會計科目計量基礎的調整

由於財務會計賬套需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進行確認與計量,《銜接辦法》對指定事項做出了追溯調整要求。具體而言,要求對事業單位收回後無需上繳財政的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補充提取壞賬準備、補記長期債券投資的應收利息、補記長期借款的應付利息金額、補提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補提無形資產累計攤銷,並按照相關科目應調整的金額,貸記或借記“累計盈餘”科目。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由於《老制度》對長期股權投資只要求採用成本法進行後續計量,而《新制度》要求對符合規定條件的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進行後續計量,《銜接辦法》對此相應作出了追溯調整的要求,並要求在“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下專門設定“新舊制度轉換調整”明細科目來加以記錄。首次執行日,依據被投資單位20__年12月31日財務報表的所有者權益賬面餘額,以及單位持有被投資單位的股權比例,計算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份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借記或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新舊制度轉換調整”科目,貸記或借記“累計盈餘”科目。

2. 預算會計賬套相關會計科目的登記

由於原賬相關會計科目的餘額已經對接到新賬的財務會計賬套,新賬預算會計賬套相關科目的首次執行日的餘額,就需要依據平行記賬機理並結合新老制度之間計量基礎口徑之間的具體差異情況加以具體分析計算後來予以確定。現將《銜接辦法》確定的預算會計賬套相關會計科目首次執行日餘額的確定規則加以具體解讀。

(1)“財政撥款結轉”和“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餘額的確定

由於政府會計主體採用了“雙系統”“雙基礎”“雙報告”的技術模式,預算會計賬套必須嚴格按照收付實現制來加以處理,但《老制度》基於過往管理的實際需要所實際採用的並非是嚴格意義上的收付實現制,因此在確定新賬預算會計賬套相關科目的餘額時,就需要對原賬所對應的相關會計科目的金額加以必要的調整。

①“財政撥款結轉”科目期初餘額的確定原則

如果原賬中存在尚未支付財政資金但已計入預算支出或已經支付財政資金但尚未計入預算支出的事項,就不應將原賬“財政補助結轉”科目的餘額直接轉入新賬預算會計賬套的“財政撥款結轉”科目。正確的做法應當是對原賬的“財政補助結轉”科目餘額進行逐項分析,加上各項結轉轉入的預算支出中已經計入預算支出尚未支付財政資金(如發生時列支的應付賬款)的金額,減去已經支付財政資金尚未計入預算支出(如購入的存貨、預付賬款等)的金額,按照增減後的金額,登記新賬的“財政撥款結轉”科目及其明細科目貸方。

②“財政撥款結餘”科目期初餘額的結轉原則

由於原賬的“財政補助結餘”科目不直接對應相應的收入和支出類科目,進而就不會受到核算口徑差異的影響,因此可以依據原賬“財政補助結餘”科目餘額直接登記新賬的“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其明細科目貸方。

③“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期初餘額的確定原則

如果原賬的“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存在餘額,則意味著原賬的“財政補助結轉”和(或)“財政補助結餘”科目的餘額並非全部以貨幣資金形態存在,因此新賬中與“財政撥款結轉”和“財政撥款結餘”科目餘額相對應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的數額就需要採用軋差的方式來確定。為此,《銜接辦法》規定:按照原賬“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餘額登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借方;按照新賬的“財政撥款結轉”和“財政撥款結餘”科目貸方餘額合計數,減去新賬的“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借方餘額後的差額,登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借方。

(2)“非財政撥款結轉”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餘額的確定

與“財政撥款結轉”科目期初餘額的確定原則相類似,同樣不能直接依據原“非財政補助結轉”科目的餘額來登記新賬“非財政撥款結轉”科目的餘額。如果原賬存在尚未支付非財政補助專項資金但已計入預算支出、已經支付非財政補助專項資金但尚未計入預算支出或者已經收到非財政補助專項資金但尚未計入預算收入、已經計入預算收入但尚未收到非財政補助專項資金的事項,就應當對原賬的“非財政補助結轉”科目餘額進行逐項分析,加上各項結轉轉入的預算支出中已經計入預算支出尚未支付非財政補助專項資金(如發生時列支的應付賬款)的金額,減去已經支付非財政補助專項資金尚未計入預算支出(如購入的存貨、預付賬款等)的金額,加上各項結轉轉入的預算收入中已經收到非財政補助專項資金尚未計入預算收入(如預收賬款)的金額,減去已經計入預算收入尚未收到非財政補助專項資金(如應收賬款)的金額,按照增減後的金額,登記新賬的“非財政撥款結轉”科目及其明細科目貸方;同時,按照相同的金額登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借方。

(3)“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餘額的確定

①“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期初餘額的登記原則

需要指出的是,原賬的“事業基金”實質上反映的就是非財政非專項資金業務的累計結餘,雖然《新制度》中不再設定“事業基金”科目,但“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實際上反映的也是非財政非專項資金業務的累計結餘,因此,《銜接辦法》規定:在新舊制度轉換時,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原賬的“事業基金”科目餘額,借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新賬的“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

②對新賬“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資金結存”科目餘額調整規則

需要強調指出的是,《銜接辦法》規定直接依據原賬“事業基金”科目的餘額來登記與新賬“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相對應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的餘額。如果執行《新制度》之前事業單位的“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等往來性質的會計科目存在期初餘額,從會計核算原理中不難判定,這些往來業務是基於權責發生制原則而予以確認的,此類業務的發生必然影響到對應的各年度非財政非專項資金業務的相關收入或支出類科目的發生額,進而也會影響到原賬“事業基金”科目的餘額以及新賬的“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的期初餘額。有鑑於此,《銜接辦法》則要求對依據原賬“事業基金”科目餘額直接結轉到新賬“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的期初餘額要加以相應的調整,具體調整辦法《銜接辦法》已有明確規定,在此不再贅述。

依據《老制度》的相關規定,“存貨”科目與“事業基金”科目之間存在著相應的對應關係,如果 20__年12月31日“存貨”科目存有餘額,就意味著原賬的“事業基金”科目的餘額中就有相應的金額不是以貨幣資金形態存在的。此外,依據《老制度》,購買存貨所支付的貨幣資金並未記入支出類賬戶,從收付實現制的視野來判定,就必然虛增了新賬“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的期初餘額。有鑑於此,《銜接辦法》中就明確規定:單位應當對原賬的“存貨”科目餘額進行分析,按照使用非財政補助非專項資金購入的金額,借記“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貸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

由於《新制度》 的預算會計科目中設有“投資支出” 和“債務預算收入”科目,按照《新制度》所規定的相關轉賬流程,這兩個科目最終要影響到“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的餘額。此外,預算會計賬套的“投資支出”和“債務預算收入”與財務會計賬套的“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券投資”以及“短期借款”“長期借款”分別存在平行記賬關係。如果20__年12月31日事業單位的“短期投資”“長期投資”“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科目存有餘額,在新舊賬銜接過程中必然要考慮對新賬“非財政撥款餘額”科目期初餘額的調整。具體調整辦法《銜接辦法》已有明確規定,在此不再贅述。

(4)“專用結餘”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餘額的確定

《老制度》設有“專用基金”科目,其中的職工福利基金來源於各年度非財政補助結餘的分配,由於《新制度》用“專用結餘”科目替換了《老制度》的“專用基金”科目,因此,在新舊制度轉換時,單位應當按照原賬“專用基金”科目餘額中通過非財政補助結餘分配形成的金額,借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新賬的“專用結餘”科目。

(5)“經營結餘”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餘額的確定

新老制度均設有“經營結餘”科目,且兩者對該科目的使用說明完全一致。如果20__年12月31日原賬的“經營結餘”科目存在借方餘額,新舊轉換時則應按照原賬的“經營結餘”科目餘額,借記新賬的“經營結餘”科目,貸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

會計制度 篇4

財政部關於印發地質勘查事業單位執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的銜接規定的通知

財會〔20__〕17號

自然資源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有關單位:

《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財會〔20__〕25號)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為了確保新制度在地質勘查事業單位的有效貫徹實施,我部制定了《關於地質勘查事業單位執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的銜接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關於地質勘查事業單位執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的銜接規定

財 政 部

20__年7月22日

關於印發測繪事業單位執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的銜接規定的通知

財會〔20__〕16號

自然資源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財會〔20__〕25號)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為了確保新制度在測繪事業單位的有效貫徹實施,我部制定了《關於測繪事業單位執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的銜接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關於測繪事業單位執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的銜接規定

財 政 部

20__年7月22日

關於印發國有林場和苗圃執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的補充規定和銜接規定的通知

財會〔20__〕11號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財會〔20__〕25號)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為了確保新制度在國有林場和苗圃的有效貫徹實施,我部制定了《關於國有林場和苗圃執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的補充規定》和《關於國有林場和苗圃執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的銜接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1.關於國有林場和苗圃執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的補充規定

2.關於國有林場和苗圃執行《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的銜接規定

財 政 部

20__年7月12日

關於修訂印發20__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

財會〔20__〕15號

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為解決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在財務報告編制中的實際問題,規範企業財務報表列報,提高會計資訊質量,針對20__年1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財會〔20__〕7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財會〔20__〕8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會計》(財會〔20__〕9號)、《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財會〔20__〕14號)(以上四項簡稱新金融準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__〕22號,簡稱新收入準則),以及企業會計準則實施中的有關情況,我部對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現予印發。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金融企業中,尚未執行新金融準則和新收入準則的企業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本通知附件1的要求編制財務報表,已執行新金融準則或新收入準則的企業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本通知附件2的要求編制財務報表。企業對不存在相應業務的報表專案可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進行必要刪減,企業根據重要性原則並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可以對確需單獨列示的內容增加報表專案。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金融企業應當根據金融企業經營活動的性質和要求,比照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進行相應調整。我部於20__年12月25日釋出的《關於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__〕30號)同時廢止。

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1.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適用於尚未執行新金融準則和新收入準則的企業)

2.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適用於已執行新金融準則或新收入準則的企業)

財政部

20__年6月15日

會計制度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統一企業會計標準,規範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保證會計資訊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他有關法規,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本準則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包括公司,下同)。規範具體會計準則的制定以及沒有具體會計準則規範的交易或者事項的會計處理。

第三條企業會計準則包括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具體準則的制定應當遵循本準則。應當以企業發生的各項交易或者事項為物件,記錄和反映企業的各項經營活動。

第四條企業應當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又稱財務報告,下同)。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資訊,反映企業管理層受託責任履行情況,有助於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

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包括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等。會計應當以企業持續經營為前提。

第五條企業應當對其本身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會計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於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等。年度和中期的起訖日期採用公曆日期。

第六條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以持續經營為前提。貨幣計量為基礎,以綜合反映企業發生的各項交易或者事項的財務結果與影響。

第七條企業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報表。

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於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的會計記賬採用借貸記賬法。

第八條企業會計應當以貨幣計量。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第九條企業應當以權責發生製為基礎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本準則適用於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企業。

第十條企業應當按照交易和事項的經濟特徵確定會計要素。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

第十一條企業應當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

會計制度 篇6

一、新舊制度銜接總要求

(一)自20__年1月1日起,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新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

(二)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做好新舊制度銜接的相關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根據原賬編制20__年12月31日的科目餘額表,並按照本規定要求,編制原賬的部分科目餘額明細表(見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設立20__年1月1日的新賬。

3.按照本規定要求,登記新賬的財務會計科目餘額和預算結餘科目餘額,包括將原賬科目餘額轉入新賬財務會計科目、按照原賬科目餘額登記新賬預算結餘科目(行政單位新舊會計制度轉賬、登記新賬科目對照表見附表3),將未入賬事項登記新賬科目,並對相關新賬科目餘額進行調整。原賬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規定設定的會計科目。

4.按照登記及調整後新賬的各會計科目餘額,編制20__年1月1日的科目餘額表,作為新賬各會計科目的期初餘額。

5.根據新賬各會計科目期初餘額,按照新制度編制20__年1月1日資產負債表。

(三)及時調整會計資訊系統。單位應當按照新制度要求對原有會計資訊系統進行及時更新和除錯,實現資料正確轉換,確保新舊賬套的有序銜接。

會計制度 篇7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

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稽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登出。

第二十一條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後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後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對於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

凡一週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賬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採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准後提取。

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稽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稽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四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稽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稽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主管副總經理複核後,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稽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稽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和其他有儲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稽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儲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檔案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洩露祕密及貪汙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會計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 則

一、為了加強經營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公司章程和總公司財經管理制度及國家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經營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設定獨立的會計機構,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辦理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三、財務部門要依法合理籌措資金,並有效使用資金。既要做到廣泛籌集資金和組織資金來源,滿足工程施工和日常行政辦公需要,又要降低籌資成本,有效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四、財務管理部門應明確財務會計人員的崗位、職責分明、實行崗位責任制。

五、按照科學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和內部財務審批制度,明確內部審批許可權,強化內部控制。企業所有重大財務收支活動,均應實行執行與監督行為相結合。執行與監督人員相分離的原則,有牽制、有稽核。對企業資金排程、財務運作和可能對企業財務狀況產生影響的經濟活動,必須形成由總經理與財務總監實行聯合簽署方為有效的制度(簡稱聯籤制度,下同)凡涉及到重大資金排程、財務運作和可能對企業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經濟活動必須報請董事會批准。

六、凡不符合制度要求,違反財經紀律的各項開支,財會人員

必須堅持原則,有權抵制並向總經理與財務總監彙報。

七、正確反映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依法繳納稅收,並接受財稅部門和主管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八、財務部門應按照要求認真編制企業各項財務預算,為加快實行全面預算管理辦法打下基礎。年度財務預算的編制要體現“真實性、完整性、嚴肅性、先進性”原則,根據年度預算的目標,分解指標、明確職責、落實責任,並按照分級管理的要求加強檢查和考核,以確保財務預算的有效實施。

九、認真做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一) 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各項經濟業務都應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確保原始記錄的及時、準確、真實。

(二) 健全計量驗收交接制度,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要經過嚴格的計量驗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

(三) 做好財產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財產清查,及時處理各種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毀損、報廢,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十、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進行會計核算。

十一、收益和成本費用的計算應當互相配比。一個時期內的各項收入和成本費用,應在同一個時期內登記入賬,不應脫節,提前或延後。

十二、各項資產應按實際成本計價。

十三、企業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必須一致,不得任

意改變,如有改變,應經總經理室、公司董事會同意,並報主管財稅機關審批或備案。

十四、財務經理以外的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時,必須由財務經理派人員監交,財務經理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時,必須由公司總經理派人員監交,在移交過程中必須辦好交接手續,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十五、企業應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管理,未經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同意,其他部門人員和外來人員不準借閱會計檔案。

第二章會計核算

一、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

二、公司的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月)。

三、公司的會計年度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公司發生的各項經濟事項,均應有合法的憑證,並經有關人員稽核簽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各種會計記錄,都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登記,做到記錄準確、內容完整、手續完備、方法正確、符合時限。

五、公司採用借貸記賬法。

六、公司的一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應當用中文書寫。

七、公司採用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對發生的經濟業務所收付的貨幣,如與記賬本位幣不一致時,除摺合為記賬本位幣外,還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賬。

八、賬簿分類為日記賬、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三種主要賬簿及各種必要的輔助賬簿。

九、記賬原則為權責發生制。凡是本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在本期收付,都應當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入賬凡是不屬於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本期收付,也不應當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

十、收入和費用的計算應當相互配合。同一會計期間所取得的收入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應當在在同一會計期間登記入賬。

十一、公司的財產應當按實際成本核算,除另有規定外,公司不得自行調整賬面價值。

十二、應當劃分資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

十三、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期必須一致,不得任意改造變。如有改變應經董事會同意並報當地稅務機關備查,自新的會計年度開始變更,同時變更會計年度的會計報告中加以說明。

十四、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應收和預付款項以及存貨等。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應當分別核算,應收和預付款項,應當按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等分別核算;預付款項,應當按預付貨款(預付定金)和待攤費用等分別核算;存貨應按原材料、產品、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分別核算。

十五、現金和銀行存款應分別設定日記賬,並按不同貨幣分別設賬登記。

現金日記賬的賬面餘額,應逐日與實際庫存核對相符。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餘額,應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十六、有價證券包括準備在一年以內變現的股票和債券,應當按實際支付的款項登記入賬。實際支付的款項含有已宣告發放的股利或應計利息的,應將這部分股利或利息金額作為暫付款項,通過其他應收款賬戶核算。

十七、應收和預付款項應當按不同貨幣分別設賬登記,並及時催收、清償,定期與對方核對清楚,對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應查明原因,追究責任,確定無法收回的,經嚴格審查,報董事會或總經理批准後,衝抵壞賬準備。

十八、存貨,是指庫存的、在用的和在途的各種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產成品、在產品等。

公司的存貨應按實際成本記賬,外購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的實際成本,包括買價、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挑選整理費用等。公司的各項存貨的收發領退,應根據實際數量及時辦理會計手續,並設定有數量、金額的明細賬逐項逐筆登記。對於各種在途材料、物品應進行明細核算,並隨時檢查到貨情況。

存貨應定期進行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發現盤盈、盤虧、毀損、變質等情況,應由有關部門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董事會或總經理批准後及時處理,並應在年度決算前清理完畢。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的盤虧或盤盈及毀損,除應由過失人賠償外,應作為當期費用處理。由於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作為營業外支出處理。

存貨盤點方式,採用永續盤存制,又稱賬面盤存制。

十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包括20xx元)的房屋及建築物、機械裝置、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可作為固定資產。

根據上述規定製定固定資產目錄,作為核算的依據,並報當地稅務局備查。公司固定資產的分類參照國家郵電施工企業的有關規定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公司特點分房屋、建築物、專用裝置、通訊裝置、運輸工具五大類。

固定資產應按原價登記入賬。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以投資時合資各方議定的價格作為原價;購進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的原價還應包括安裝費用;進口的固定資產原價,應包括按規定支付的關稅和工商統一稅;自制自建 的固定資產,以製造或建造過程中所發生的實際支出作為原價。

固定資產折舊,採用直線法平均計算,並根據電力企業和集團有關規定,制定分類折舊年限和估計殘值率、分類折舊率。財務部根據月初在用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值和月折舊率,按月計算折舊。當月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次月起計算折舊,當月內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也自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固定資產折舊提足後,仍可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補提折舊。

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和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設定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並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變動的固定資產於次月將變動說明書報公司董事會或總經理.固定資產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由部門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嚴格審查,按董事會規定報經批准後及時處理,並應在年度決算前處理完畢。

二十、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指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為止)所發生的費用(包括為公司籌建前期準備所發生的各項費用,不包括購置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支出以及應計入工程成本的利息支出),按合同規定和合資章程有關規定,應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入賬。在開始生產後,按國家財稅規定進行分攤或一次性入生產成本。

二十一、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款項、預付貨款和預提費用等。

應付款項應當按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和其他應付款等分別核算。有多種貨幣的流動負債,還應按不同的貨幣分別設賬登記。

職工獎勵基金及福利基金視同流動負債進行核算。

二十二、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未分配利潤等,應分別核算。

實收資本是指投資人按合同約定實際繳入的出資額。合資各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合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公司則應按根據實際投入的資本進行核算,並於收到後及時辦理記賬手續。

現金投資,按照實際收到或存入合資企業開戶銀行的金額和日期,作為資金的記賬依據。

建築物、機器裝置、材料物資等實物投資,應按合同規定和合資各方協定並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中所列金額和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賬的依據。

各方的投資,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准的註冊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後,由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二十三、健全原始記錄,實行定額管理,嚴格計量檢驗和物資收發退制度,加強成本、費用的管理和核算。

一切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支出,都應計入成本、費用。凡應由本期負擔而尚未支出的費用,應作為預提費用計入成本、費用;凡已支出的費用,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分擔的費用,應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耗用的各項材料,應按實際耗用數量和賬面單價計算,列入成本、費用。

應付工資的核算應根據核定的工資標準、工資形式、獎勵津貼以及公司的考勤記錄、工時記錄等有關記錄,計算員工工資,計入成本、費用;按規定支付中方員工的各項公積金和國家對員工的各項津貼,也應列入成本和費用。

應按規定的成本專案和費用專案分別彙集,專案建設期間應彙集在建工程所發生的各項工程建設費用、生產執行期間應彙集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管理費用,包括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董事會費、顧問費、訴訟費、交際應酬費、稅金(包括房產稅、車輛使用稅、印花稅等)、場地使用費、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其他資產攤銷、壞賬損失、職工培訓費、研究發展費和其他費用。

分清本期成本、費用和下期成本、費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預提和攤銷費用;分清公司內部各部門成本和費用的界限、分期產品之間的費用界限。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的特點,工程成本核算採用工號法。

加強對成本、費用的控制,建立責任成本制度,編製成本、費用計劃,財務部嚴格按計劃進行資金預算,並定期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分析成本、費用上升和降低原因,並採取必要措施,努力降低成本、費用。

二十四、當月實現的銷售收入應全部記入本月賬內,並應相應結轉銷售成本和費用。銷售收入、成本和費用入口徑必須一致,不能只記收入,不記成本,也不能只記成本,不記銷售收入。

當月收到以前年度的銷售收入時,應相應結轉以前年度的成本和費用,並在當月財務分析中予以說明。

二十五、淨利潤為營業利潤加營業外收支淨額減所得稅。 營業利潤為主營業務收入減去營業成本後的毛利,再減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加上其他業務利潤、減其他業務支出的淨額。

營業外收支淨額為營業外收入減營業外支出的淨額。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收益、罰款收入等;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處理固定資產損失、罰款支出、損贈支出和非常損失等。

公司的利潤按月計算,在年度內,採用表結法,年度終了,採用賬結法。

儲備基金經批准可用於彌補虧損和增加資本,企業發展基金經批准可用於增加資本,否則賬面金額不得減少。職工獎勵基金和福利基金應當用於公司員工的非經常性獎勵或各項福利。

提取儲備基金、生產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基金後的利潤,為可分給投資人的利潤。

年度終了,按照合同、章程有關規定,並根據當年實現的利潤或虧損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的虧損,編制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討論決定後據以記賬;列入當年決算。

二十六、公司的外幣業務,是指對記賬本位幣---人民幣以外的貨幣進行的款項收付、往來結算以及計價等業務。

公司的外幣賬戶,包括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以外幣結算的債權(如應收賬款)和債務(如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付股利),應與非外幣的各該相同賬戶分別設定,並分別核算。

公司對外發生外幣業務時,無論增加或減少,均應採用當日市場匯率摺合為記賬本位幣,即人民幣記賬。月終,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餘額,應當按照月末市場匯率摺合為記賬本位幣,即人民幣金額。因匯率不同而出現的差額,作為匯單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二十七、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二十八、本制度解釋權在公司計劃財務部。

會計制度 篇9

第一章

為了規範企業的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地提供會計資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會計核算應以企業發生的各項交易或事項為物件,記錄和反映企業本身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條

會計核算應當以企業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

第三條

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曆起訖日期確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稱為會計中期。

第四條

企業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五條

企業的會計記賬採用借貸記賬法。

第二章

第六條

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並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第七條

企業的資產應按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第八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週期內變現或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待攤費用等。

第九條

企業應當設定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應按銀行和存款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第十條

應收及預付款項,是指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債權,包括:應收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和預付賬款等。

第十一條

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但應當由本期和以後各期分別負擔的、分攤期在1年以內(含1年)的各項費用,如低值易耗品攤銷等。

待攤費用應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成本、費用。如果某項待攤費用已經不能使企業受益,應當將其攤餘價值一次全部轉入當期成本、費用,不得再留待以後期間攤銷。

第三章

第十二條

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第十三條

企業的負債應按其流動性,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第十四條

流動負債,是指將在1年(含1年)或者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週期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應交稅金、預提費用等;

第十五條

各項流動負債,應按實際發生額入賬。短期借款應當按照借款本金,按照確定的利率按期計提利息,計入損益。

第四章

第十六條

所有者權益,是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後的餘額。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等。

第十七條

企業的實收資本是指投資者按照企業章程,或合同、協議的約定,實際投入企業的資本。

第十八條

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第五章

第十九條

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耗費。

企業應當合理劃分期間費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成本應當計入所生產的產品、提供勞務的成本。

企業應將當期已銷產品或已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當期的費用;商品流通企業應將當期已銷商品的進價轉入當期的費用。

第二十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耗用的各項材料,應按實際耗用數量和賬面單價計算,計入成本、費用。

第二十一條

企業應支付職工的工資,應當根據規定的工資標準,計算職工工資,計入成本、費用。企業應當根據國家規定,計算提取應付福利費,計入成本、費用。

第二十二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各項費用,應當以實際發生數計入成本、費用。凡應當由本期負擔而尚未支出的費用,作為預提費用計入本期成本、費用;凡已支出,應當由本期和以後各期負擔的費用,應當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第六章

第二十三條

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淨利潤。

(一)營業利潤,是指主營業務收入減去主營業務成本和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加上其他業務利潤,減去營業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後的金額。

(二)利潤總額,是指營業利潤加上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收入,減去營業外支出後的金額。

第二十四條

企業對外提供的會計報表應當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當註明:企業名稱、報表所屬年度或者月份、報出日期,會計主管人員簽名並蓋章。

會計制度 篇10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小企業財務制度》、新《企業會計準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進一步發揮財務管理工作在公司運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功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會計工作必須在加強戰略控制和運營執行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法紀,旨在提高經濟效益、壯大經濟實力、全方位提高企業綜合管理水平,加速踐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工作中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主體上,服務於各項戰略制度;細節中,勤儉節約、高效務實,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把控運營監控,降低費用消耗、增加積累、靈動籌資、科學投資。

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三條 公司設定財務部,並設定主辦會計、成本會計和出納等會計崗位。

第四條 財務部的職能: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及國家有關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配合企業年度目標任務的制訂與分解,編制並下達企業年度財務計劃,編制並上報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指導企業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參與經營核算管理,反映、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自行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提供服務,向總經理上報各項基於財務籌劃的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四)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控制使用資金;

(五)負責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體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辦法,及時探索降低目標成本的途徑和方法。

(六)加強與其他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絡,協調部門關係,指導各部門財務資料填制的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解釋財務制度中涉及到具體業務部門的操作細節,提高經營管理效率;

(七)對工商、稅務、銀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深入溝通,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主辦會計崗位職責:

(一)按照國家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傳遞及時;

(二)堅持經濟效益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相關指標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及時向總經理提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及國家有關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配合企業年度目標任務的制訂與分解,編制並下達企業年度財務計劃,編制並上報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指導企業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參與經營核算管理,反映、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自行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提供服務,向總經理上報各項基於財務籌劃的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四)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控制使用資金;

(五)負責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體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辦法,及時探索降低目標成本的途徑和方法。

(六)加強與其他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絡,協調部門關係,指導各部門財務資料填制的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解釋財務制度中涉及到具體業務部門的操作細節,提高經營管理效率;

(七)對工商、稅務、銀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深入溝通,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主辦會計崗位職責:

(一)按照國家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傳遞及時;

(二)堅持經濟效益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相關指標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做好公司財務管理工作;

(三)妥善保管憑證、賬簿、財務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制定財務計劃,參與監督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積極與其他各職能部門及有關國家機關的溝通和聯絡;

(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一)相關成本專案憑證、賬簿的編制,如,原材料、產成品等;

(二)進行產品成本分析,編製成本報表,參與專案生產管理;

(三)規範監督公司材料領用情況,複核監督倉庫期末盤點,監督相關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四)對職責範圍內的會計資料的整理、保管,為規範公司成本核算流程,提供建議方法解決方案;

(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崗位職責:

(一)嚴格執行國務院現行的《現金管理辦法》,對本公司現金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議;

(二)認真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的各種賬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執行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領用登記簿,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及時與銀行溝通,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其他財務人員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上級主管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加強內部審計工作:

(一)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嚴格貫徹執行有關內部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財務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進一步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會計核算辦法及細則

第九條 會計年度按公元紀年法,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記賬方法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藍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主管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並及時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年一次。內部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內部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本公司嚴格執行《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行政法規,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會計主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助理、主管副總經理或指定專人監交。

其他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主管監交。 第十九條 本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共分為五大類:

(一)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二)生產裝置(生產線、裝置);

(三)電子裝置(如計算機、影印機、印表機等);

(四)運輸工具;

(五)其他裝置。

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及建築物20xx年;

(二)生產裝置20xx年;

(三)電子裝置3年 ;

(四)運輸工具5年;

(五)其他裝置5年。

固定資產以3%-5%作為淨殘值率,採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當其購入下期計提,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以後各期不計提。

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稅負等費用合計作為原值(稅法規定用於生產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抵扣);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材料及人工費;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處連同其他職能部門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第二十條 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後勤部編造計劃、報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購置。

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指定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第二十一條 建立健全採購、銷售與倉儲管理的相關制度,明確各方的權、責、利,切實提高購銷存等各環節的管理效率,實現企業財務管理智慧化。

三、現金及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條 支票由出納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

填寫“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填列,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三條 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人員簽字)、主管人員審批。填寫金額要準確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登出。

第二十四條 對於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 第二十五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及時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第二十六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

第二十七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須由銀行稽核的,以最總稽核數為準),超額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二十九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借

據),經會計稽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其他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六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一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稽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二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稽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下月初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三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稽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四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賬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收支,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四、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五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和其他有儲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六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

(包括制單、稽核、記賬、主管),由會計主管指定專人歸檔儲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七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會計主管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八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五、處罰辦法

第三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檔案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 賬簿;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洩露祕密及貪汙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 則

第四十條 公司其他各部門和職員在辦理財務事務時,必須遵守本規定。後續將釋出實施細則,指導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四十一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自發行之日起執行。

會計制度 篇11

第一章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絡,確認是否批准款項的支付,事後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籤意見;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⑸往來款項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儲存原件,影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其程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①房租標準: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⑵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採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並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

⑵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採購、使用情況;

⑶辦公室財產臺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⑷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准,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⑹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稽核,並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衝賬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稽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託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稽核、工程招投標檔案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裝置材料的採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裝置、材料進行採購,確保裝置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瞭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複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後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式。

⑴施工單位於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稽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檔案資料提出稽核意見,並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籤;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檔案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並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式報工程部複核,財務部會籤;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範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 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範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裝置、動力裝置、運輸裝置、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築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下或價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裝置、動力裝置、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並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採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籤,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採購;

⑵財產購回後,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採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賬;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彙總後向財務部報賬;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後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會計制度 篇12

財務部是公司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範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稽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係,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佈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定會計核算科目、設定明細賬、分類賬、輔助賬,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定成本歸集程式和成本核算賬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彙總各項成本資料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稽核支付工程、裝置、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裝置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賬的設定,健全各項統計資料。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

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根據上述工作範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絡,確認是否批准款項的支付,事後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籤意見;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⑸往來款項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儲存原件,影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其程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①房租標準: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⑵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採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並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

⑵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採購、使用情況; ⑶辦公室財產臺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⑷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准,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⑹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稽核,並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衝賬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稽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託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稽核、工程招投標檔案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裝置材料的採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裝置、材料進行採購,確保裝置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瞭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複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後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式。

⑴施工單位於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稽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檔案資料提出稽核意見,並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籤;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檔案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並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式報工程部複核,財務部會籤;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範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 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範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裝置、動力裝置、運輸裝置、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築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下或價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裝置、動力裝置、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並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採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籤,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採購; ⑵財產購回後,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採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賬;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彙總後向財務部報賬;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後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會計制度 篇13

第一章 總 則

一、為了加強經營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公司章程和總公司財經管理制度及國家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經營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設定獨立的會計機構,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辦理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三、財務部門要依法合理籌措資金,並有效使用資金。既要做到廣泛籌集資金和組織資金來源,滿足工程施工和日常行政辦公需要,又要降低籌資成本,有效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四、財務管理部門應明確財務會計人員的崗位、職責分明、實行崗位責任制。

五、按照科學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和內部財務審批制度,明確內部審批許可權,強化內部控制。企業所有重大財務收支活動,均應實行執行與監督行為相結合。執行與監督人員相分離的原則,有牽制、有稽核。對企業資金排程、財務運作和可能對企業財務狀況產生影響的經濟活動,必須形成由總經理與財務總監實行聯合簽署方為有效的制度(簡稱聯籤制度,下同)凡涉及到重大資金排程、財務運作和可能對企業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經濟活動必須報請董事會批准。

六、凡不符合制度要求,違反財經紀律的各項開支,財會人員

必須堅持原則,有權抵制並向總經理與財務總監彙報。

七、正確反映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依法繳納稅收,並接受財稅部門和主管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八、財務部門應按照要求認真編制企業各項財務預算,為加快實行全面預算管理辦法打下基礎。年度財務預算的編制要體現“真實性、完整性、嚴肅性、先進性”原則,根據年度預算的目標,分解指標、明確職責、落實責任,並按照分級管理的要求加強檢查和考核,以確保財務預算的有效實施。

九、認真做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一) 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各項經濟業務都應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確保原始記錄的及時、準確、真實。

(二) 健全計量驗收交接制度,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要經過嚴格的計量驗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

(三) 做好財產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財產清查,及時處理各種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毀損、報廢,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十、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進行會計核算。

十一、收益和成本費用的計算應當互相配比。一個時期內的各項收入和成本費用,應在同一個時期內登記入賬,不應脫節,提前或延後。

十二、各項資產應按實際成本計價。

十三、企業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必須一致,不得任

意改變,如有改變,應經總經理室、公司董事會同意,並報主管財稅機關審批或備案。

十四、財務經理以外的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時,必須由財務經理派人員監交,財務經理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時,必須由公司總經理派人員監交,在移交過程中必須辦好交接手續,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十五、企業應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管理,未經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同意,其他部門人員和外來人員不準借閱會計檔案。

第二章會計核算

一、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

二、公司的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月)。

三、公司的會計年度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公司發生的各項經濟事項,均應有合法的憑證,並經有關人員稽核簽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各種會計記錄,都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登記,做到記錄準確、內容完整、手續完備、方法正確、符合時限。

五、公司採用借貸記賬法。

六、公司的一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應當用中文書寫。

七、公司採用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對發生的經濟業務所收付的貨幣,如與記賬本位幣不一致時,除摺合為記賬本位幣外,還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賬。

八、賬簿分類為日記賬、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三種主要賬簿及各種必要的輔助賬簿。

九、記賬原則為權責發生制。凡是本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在本期收付,都應當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入賬凡是不屬於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本期收付,也不應當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

十、收入和費用的計算應當相互配合。同一會計期間所取得的收入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應當在在同一會計期間登記入賬。

十一、公司的財產應當按實際成本核算,除另有規定外,公司不得自行調整賬面價值。

十二、應當劃分資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

十三、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期必須一致,不得任意改造變。如有改變應經董事會同意並報當地稅務機關備查,自新的會計年度開始變更,同時變更會計年度的會計報告中加以說明。

十四、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應收和預付款項以及存貨等。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應當分別核算,應收和預付款項,應當按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等分別核算;預付款項,應當按預付貨款(預付定金)和待攤費用等分別核算;存貨應按原材料、產品、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分別核算。

十五、現金和銀行存款應分別設定日記賬,並按不同貨幣分別設賬登記。

現金日記賬的賬面餘額,應逐日與實際庫存核對相符。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餘額,應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十六、有價證券包括準備在一年以內變現的股票和債券,應當按實際支付的款項登記入賬。實際支付的款項含有已宣告發放的股利或應計利息的,應將這部分股利或利息金額作為暫付款項,通過其他應收款賬戶核算。

十七、應收和預付款項應當按不同貨幣分別設賬登記,並及時催收、清償,定期與對方核對清楚,對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應查明原因,追究責任,確定無法收回的,經嚴格審查,報董事會或總經理批准後,衝抵壞賬準備。

十八、存貨,是指庫存的、在用的和在途的各種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產成品、在產品等。

公司的存貨應按實際成本記賬,外購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的實際成本,包括買價、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挑選整理費用等。公司的各項存貨的收發領退,應根據實際數量及時辦理會計手續,並設定有數量、金額的明細賬逐項逐筆登記。對於各種在途材料、物品應進行明細核算,並隨時檢查到貨情況。

存貨應定期進行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發現盤盈、盤虧、毀損、變質等情況,應由有關部門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董事會或總經理批准後及時處理,並應在年度決算前清理完畢。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的盤虧或盤盈及毀損,除應由過失人賠償外,應作為當期費用處理。由於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作為營業外支出處理。

存貨盤點方式,採用永續盤存制,又稱賬面盤存制。

十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包括20xx元)的房屋及建築物、機械裝置、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可作為固定資產。

根據上述規定製定固定資產目錄,作為核算的依據,並報當地稅務局備查。公司固定資產的分類參照國家郵電施工企業的有關規定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公司特點分房屋、建築物、專用裝置、通訊裝置、運輸工具五大類。

固定資產應按原價登記入賬。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以投資時合資各方議定的價格作為原價;購進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的原價還應包括安裝費用;進口的固定資產原價,應包括按規定支付的關稅和工商統一稅;自制自建 的固定資產,以製造或建造過程中所發生的實際支出作為原價。

固定資產折舊,採用直線法平均計算,並根據電力企業和集團有關規定,制定分類折舊年限和估計殘值率、分類折舊率。財務部根據月初在用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值和月折舊率,按月計算折舊。當月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次月起計算折舊,當月內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也自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固定資產折舊提足後,仍可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補提折舊。

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和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設定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並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變動的固定資產於次月將變動說明書報公司董事會或總經理.固定資產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由部門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嚴格審查,按董事會規定報經批准後及時處理,並應在年度決算前處理完畢。

二十、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指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為止)所發生的費用(包括為公司籌建前期準備所發生的各項費用,不包括購置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支出以及應計入工程成本的利息支出),按合同規定和合資章程有關規定,應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入賬。在開始生產後,按國家財稅規定進行分攤或一次性入生產成本。

二十一、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款項、預付貨款和預提費用等。

應付款項應當按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和其他應付款等分別核算。有多種貨幣的流動負債,還應按不同的貨幣分別設賬登記。

職工獎勵基金及福利基金視同流動負債進行核算。

二十二、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未分配利潤等,應分別核算。

實收資本是指投資人按合同約定實際繳入的出資額。合資各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合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公司則應按根據實際投入的資本進行核算,並於收到後及時辦理記賬手續。

現金投資,按照實際收到或存入合資企業開戶銀行的金額和日期,作為資金的記賬依據。

建築物、機器裝置、材料物資等實物投資,應按合同規定和合資各方協定並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中所列金額和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賬的依據。

各方的投資,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准的註冊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後,由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二十三、健全原始記錄,實行定額管理,嚴格計量檢驗和物資收發退制度,加強成本、費用的管理和核算。

一切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支出,都應計入成本、費用。凡應由本期負擔而尚未支出的費用,應作為預提費用計入成本、費用;凡已支出的費用,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分擔的費用,應作為待攤費用,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耗用的各項材料,應按實際耗用數量和賬面單價計算,列入成本、費用。

應付工資的核算應根據核定的工資標準、工資形式、獎勵津貼以及公司的考勤記錄、工時記錄等有關記錄,計算員工工資,計入成本、費用;按規定支付中方員工的各項公積金和國家對員工的各項津貼,也應列入成本和費用。

應按規定的成本專案和費用專案分別彙集,專案建設期間應彙集在建工程所發生的各項工程建設費用、生產執行期間應彙集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管理費用,包括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董事會費、顧問費、訴訟費、交際應酬費、稅金(包括房產稅、車輛使用稅、印花稅等)、場地使用費、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其他資產攤銷、壞賬損失、職工培訓費、研究發展費和其他費用。

分清本期成本、費用和下期成本、費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預提和攤銷費用;分清公司內部各部門成本和費用的界限、分期產品之間的費用界限。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的特點,工程成本核算採用工號法。

加強對成本、費用的控制,建立責任成本制度,編製成本、費用計劃,財務部嚴格按計劃進行資金預算,並定期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分析成本、費用上升和降低原因,並採取必要措施,努力降低成本、費用。

二十四、當月實現的銷售收入應全部記入本月賬內,並應相應結轉銷售成本和費用。銷售收入、成本和費用入口徑必須一致,不能只記收入,不記成本,也不能只記成本,不記銷售收入。

當月收到以前年度的銷售收入時,應相應結轉以前年度的成本和費用,並在當月財務分析中予以說明。

二十五、淨利潤為營業利潤加營業外收支淨額減所得稅。 營業利潤為主營業務收入減去營業成本後的毛利,再減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加上其他業務利潤、減其他業務支出的淨額。

營業外收支淨額為營業外收入減營業外支出的淨額。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收益、罰款收入等;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處理固定資產損失、罰款支出、損贈支出和非常損失等。

公司的利潤按月計算,在年度內,採用表結法,年度終了,採用賬結法。

儲備基金經批准可用於彌補虧損和增加資本,企業發展基金經批准可用於增加資本,否則賬面金額不得減少。職工獎勵基金和福利基金應當用於公司員工的非經常性獎勵或各項福利。

提取儲備基金、生產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基金後的利潤,為可分給投資人的利潤。

年度終了,按照合同、章程有關規定,並根據當年實現的利潤或虧損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的虧損,編制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討論決定後據以記賬;列入當年決算。

二十六、公司的外幣業務,是指對記賬本位幣---人民幣以外的貨幣進行的款項收付、往來結算以及計價等業務。

公司的外幣賬戶,包括外幣現金、外幣銀行存款、以外幣結算的債權(如應收賬款)和債務(如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付股利),應與非外幣的各該相同賬戶分別設定,並分別核算。

公司對外發生外幣業務時,無論增加或減少,均應採用當日市場匯率摺合為記賬本位幣,即人民幣記賬。月終,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餘額,應當按照月末市場匯率摺合為記賬本位幣,即人民幣金額。因匯率不同而出現的差額,作為匯單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二十七、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二十八、本制度解釋權在公司計劃財務部。

會計制度 篇14

總 則

(一)為規範公司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依照《企業會計制度》的《會計法》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是處理財務事項的規範和準則,適應公司所有單位和部門。

(三)公司總經理授權會計負責人,具體負責本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嚴格執行《會計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財經紀律;根據公司實際,按照精簡、效能原則確定內部財務管理機構設定及財會人員的配備;依照《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及國家的其它有關政策規定下達、落實收入、成本費用、利潤考核指標,按規定籤批報銷有關費用開支;接受財政、審計、稅務機關的監督等。

認真宣傳貫徹國家有關財務政策;稽核重要財務開支事項;研究解決執行中的問題,負責組織內部財務核算,並向有關部門報送財務報表等。

(四)公司財務管理體制,按照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原則。

(五)建立健全內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財產物資計量驗收制度,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增收節支,降低消耗,增加盈利。

(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應從屬公司生產經營的目標任務,利用價值形式組織財務活動,強化財務管理,搞好經濟核算,圍繞生產經營的中心任務開展財務工作,為完成和超額完成各專案標任務作出不懈的努力。

要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分析和考核等工作。財務收支要注重日常控制與管理、分析和考核要做到資料齊全,數字準確清晰,分析要有理有據,運用事前計劃預測,事中核算控制,事後分析考核的方法,搞好全面財務管理,依法合理籌集和使用資金,並有效的使用各項財產,發揮優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七)加強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裝置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及各項資產的毀損等,都應符合統一規範的各種原始記錄的格式、內容及填制方法、簽署、填制、彙集的要求,及時做好原始記錄,確保各項原始記錄的真實、完整、準確、清晰、及時健全財務核算資料。

各項財產物資的供應計劃、定貨與採購標準、入庫驗收保管、出庫標準,應根據公司內計量驗收標準執行。規定各項計量控制手段的配置、管理、教正、維修以及物資的購進、領用轉移、產品的入庫、銷售等各個環節,應符合計量的驗收管理等工作要求,做到計量工具齊全,手續齊全,計量準確。

做好財產物資的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財產物資如有盤盈、盤虧和毀損;在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程式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應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做到賬、卡、物三相符。

加強內部的財務收支預算管理,按預算辦理財務事務。

三、流動資產的管理

流動資產是企業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司內嚴格按《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對流動資產進行管理。

(一) 流動資產的性質和範圍: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週期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它應收款及存貨等。

(二)各項流動資產的內部管理制度

1、 嚴格執行國家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辦法,按國務院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範圍使用現金。

2、 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待攤費用、其它應收款的等的管理。

①對應收賬款、其它應收款要及時登記所發生的每筆往來款項,準確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減變化情況,每月終了進行核對,在確保相符的基礎上,明確責任,積極清理“三角債”,及時回收貨款。使貨款儘快轉化為貨幣資金,參與企業週轉,緩解資金緊張的矛盾。嚴格控制預付貨款,一般情況下,必須貨到付款,不準預付。要切實做到根據生產需要,資金情況確定採購批量。對其它應收款要及時清收,尤其個人借款要嚴格控制,限期交回,對限期交不回者,扣發每月的工資等個人收入抵頂借款。

① 待攤費用是公司已經支付但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分別負擔的分攤在1年以內(含一年)的各項費用。按批准的範圍,將有關已經支付而由本期或以後各項攤銷的費用列入待攤費用處理,應按受益期在一年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成本費用,如果某項待攤費用已經不能使企業受益,應當將其攤餘價值一次全部轉入當期成本費用。

② 壞賬損失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在期末分析各項應收款項的可回收性,並預計可能產生的壞賬損失。對預計可能發生的壞賬損失,計提準備金,除有確鑿證據表明該項應收款項不能夠收回和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債務單位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發生嚴重的自然災害等導致停產而在短時間內無發償付債務以及三年以上的應收賬款),不得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三)存貨的管理制度:

1、存貨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持有以備出售、或者仍然處在生產過程,或者在生產或提供勞務過程中將消耗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各類材料、商品、包裝物、低植易耗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及發出商品等。

2、存貨的計價原則:採用實際成本法。

①購入存貨的實際成本:包括買價(不包括應負擔的增值稅)、運輸費、裝卸費、運輸保險費等費用及途中合理損耗,入庫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選費用等。

②自制存貨的實際成本:包括自制過程中實際發生的直接材料費、直接人工費、其他直接費用和應分攤的間接製造費用,間接製造費用應以合理的標準分配給有關的成本物件。

③委託外單位加工存貨的實際成本包括:實際耗用的材料或半成品以及、加工費和往返運雜費及應計入成本的稅金。

④投資者投入的存貨,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⑤接受捐贈的存貨,按照發票賬單所列金額加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繳納的稅金等做為實際成本,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市價計價。

⑥盤盈的存貨,按照同類存貨的市場價格計價入賬。

3、領用、發出和結存的計價方法:公司所有材料的日常領用、發出均採用實際成本計價、按加權平均法計算出材料成本,車間每月按生產計劃開領料單,負責人簽字蓋章,並由單位負責人簽字,超過計劃和超過定額領用的物資在辦手續的同時,必須有分管的領導簽字。

4、清查、盤點及處理原則:存貨每年終了前12月份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期間可以進行不定期盤點,盤點結果與賬面記錄及時核對,對於盤盈、盤虧、毀損與報廢的存貨及時查明原因,報公司領導批准後,分別情況予以處理。

盤盈的存貨,衝減管理費用,盤虧、毀損與報廢的存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償或殘料價值後,計入管理費用;存貨毀損屬於非常損失的,扣除保險公司賠償和殘料價值後,計入營業外支出。

5、 存貨的期末計價:存貨在期末時應按成本與可變現價值就低計量,對可變現淨值低於成本的差額,計 提存貨跌價準備。

四、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固定資產的計價:固定資產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

(二)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採用年限平均法:

折舊的計提方法是採用年限平均法,按月計提折舊。

(三)固定資產的淨殘值率是按固定資產的原值的0—5%確定。

(四)固定資產管理許可權:為管好固定資產,公司對所有的機器裝置類、固定資產的數量、原值、已提折舊、淨值、規格型號、建置年月、裝置狀況、大修理記錄等分別設賬、卡進行管理,辦理固定資產驗收和提出申請報廢、停用、封存、改良、維修等手段,領導批准後方可進行。年終對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盤點做到賬實相符。保證固定資產的完整無損。

(五)固定資產的內部管理制度

1、固定資產的增加,固定資產增加必須按公司批准下達預算專案進行,不能擅自購置增加固定資產。

2、固定資產的報廢,對固定資產必須正常進行維護、保養,充分發揮其效能,不能只管用,不管修,更不能任意拆除報廢,如確需報廢,寫出報廢原因的報告書,報有關領導批准,辦理報廢轉帳手續。

3、固定資產管理。按《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計入有關部門費用,根據實際,規定一次支出金額較小的中、小修,可一次計入成本費用。固定資產大修理費用採用預提或待攤方式在兩次大修理間隔期內,分期平均攤銷或預提。

4、固定資產清查,為保證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完整、達到賬實相符,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地清查。

固定資產清查,主要是對固定資產進行盤盈、盤虧、毀損、報廢及其他存在的問題進行清查,以明確責任。清查的問題如屬管理不善造成的經濟損失,要追究有關部門人員的責任,並處以經濟賠償,其淨收益或淨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六)在建工程的管理,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準備,正在施工中或雖已完工但未交付使用的建築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計價:

自營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直接機械施工費以及分攤的工程管理費計價,裝置安裝工程,按照所安裝裝置的原價、工程安裝費用、工程試運轉支出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用計價。加強在建工程全過程管理,制定執行可行性分析,專項審批、工程材料物、機械裝置採購及保管、工程驗收等制度。

出包工程,按照應當支出的工程價款以及所支付的工程管理費計價。

在建工程發生毀損或者報廢,按照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償後的淨損失。計入工程成本。

在建工程結束應將其列入在建工程,節餘物資及時清點入庫,不得計入工程成本或形成賬外材料造成流失。

(七)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的期末計價。固定資產、在建工程應當在期末時按照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就低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提固定資產、在建工程減值準備。

五、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

(一)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是指公司長期使用,但是沒有實物形態的長期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

1、 無形資產按照取得的實際成本計價:

① 投資者做為資本金或者合作條件投入的無形資產,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用協議約定的金額作價。

② 購入的無形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手續費及其他資本性支出作為入帳價值。

③ 自行開發並經法律程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取得時發生的註冊費、聘請律師費、申請登記費等費用支出計價

④ 接受捐贈的按照所付單據的金額入帳,如果無法取得單據,參照同類無形資產的市價即重置成本計價入賬。

2、 無形資產的攤銷:

無形資產計價入賬後,應從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平均攤入管理費用,不留餘額(無殘值)。無形資產的有效期限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① 法律和合同分別規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與合同或者公司申請書規定的受益年限就短的原則確定。

② 法律無規定有效期限,公司合同規定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公司申請書規定的受益年限確定。

③ 法律和合同均未規定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不超過20xx年的期限攤銷。

(二)長期待攤費用: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但攤銷期在1年以上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改良及計價期限在1年以上的固定資產大修理等費用。

1、 遞延資產的計價與攤銷:

① 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不應計入有關資產成本的各項費用支出,包括籌建期間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印刷費、銀行借款利息、註冊登記費以及不能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支出。開辦費在開始生產經營、取得營業收入時停止收集,並開始在生產經營當月起一次記入開始生產當月的損益。

② 經營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是能增加租入固定資產的效用或延長使用壽命的改裝、翻修、改建等支出,如果支出的數額較大,並受益期超過一年的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核算,支出費用在租賃有效期限內分期平均攤銷。

③ 固定資產大修理費是指固定資產大修理所發生的支出,其攤銷方法應在兩次大修理間隔期平均攤入成本費用。

六、成本和費用的管理

(一)成本和費用管理是公司財務管理的核心內容,努力降低成本費用,對於加強在建工程的生產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二)成本費用管理堅持統一領導,分級核算的原則,實行財務部、車間二級核算,執行公司下達的成本、費用計劃,並層層分解,落到實處。

(三)產品成本核算,採用“製造成本法”核算,生產經營過程中實際消費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資、其他直接支出和製造費用,計入產品製造成本(即產品生產成本)

(四)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式:

1、對生產費用進行稽核和控制,確定計入產品成本專案。

2、將應計入本月產品成本的各種要素費用,在各種產品之間按照成本專案進行分配和歸集,計算出各種產品的成本。

3、對既有完工產品,又有在產品、半成品,按月初的產品費用與本月生產費用之和,在完工產品與月末在產品之間進行分配和歸集,算出該種完工產品成本。

(五)成本的計算方法,採用“品種法”“分批法”計算,攤入成本的費用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要有明細制度)

(六)期間費用是指不能直接歸屬於某個特定產品成本的費用,它容易確定其發生的期間,而難以判別其所屬的產品,因而在發生的當期應從當期的損益中扣除,期末無餘額。期間費用包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營業費用。

(七)成本費用的彙集、分配和計算,嚴格執行“權責發生制”原則。

七、銷售收入、利潤及其分配

(一)銷售收入的內容:

銷售收入是指公司銷售產品和提供勞務等經營業務中實現的營業收入,包括產品銷售收入和其它業務收入。

產品銷售收入包括銷售產成品、半成品、提供工業性勞務等取得的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包括材料銷售、固定資產出租、外購商品銷售、包裝物出租、以及提供非工業勞務等取得的收入。

(二)銷售收入的確認:

銷售收入按“權責發生制”確認在產品和工業性勞務等的實際成本採用“加權平均法”核算。

交款提貨銷售,指貨款已經收到,發票帳單和提貨單已經交給對方,無論產品是否發出,都作為收入的實現。

預收貨款銷售,以商品、產品發出或勞務提供是確認收入的實現。

委託其他單位代銷的商品產品、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後,不管款項是否收到,確認收入的實現。

其他方式、商業匯票,以發出商品、產品或提供勞務已提供,將發票、帳單交給買方,並取得買方承兌的商業匯票是作為收入的實現。

自產自制產品用於本企業工程建設、對外投資或作為固定資產時,不確認銷售收入,但應比較同類產品的售價計算應交增值稅及消費稅。

對銷售退回的收入,應衝減退回當月的銷售收入,同時衝減退回當月的銷售成本。

(三) 銷售收入的日常管理

加強銷售的日常管理,嚴格按照供貨合同管理,產品的定貨、提貨合同,由財務管理貨款的結算程式及銷售退回手續等有關的銷售收入管理制度,加強對其他收入的管理,按照編制收入計劃,落實責任制,嚴格其他銷售收入的各項手續制度,確保收入及時入帳。

(四) 利潤及其分配

1、利潤的構成及其核算

稅前利潤總額=營業利潤+補貼收入+投資淨收益+營業外收支淨額

營業利潤=產品銷售利潤+其他銷售利潤-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產品銷售利潤=產品銷售淨收入—產品銷售成本—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

產品銷售淨收入=銷售收入—銷售退回—銷售折讓—銷售折扣

其他銷售利潤=其他銷售收入—其他銷售成本—其他銷售稅金及附加

投資淨收益=投資收益—投資損失

營業外收支淨額=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包括:應有銷售產品、提供勞務為負擔的消費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和教育費附加等。

2、 利潤的預測和分析

要加強對利潤的預測與分析,根據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經濟責任制方案及市場等情況,結合實際搞好年、季利潤的預測,編制利潤計劃,確定目標利潤,並按月、季、年考核成績,分析利潤完成情況,通過與目標計劃等對比、分析,發現問題,即使糾正,確保利潤的實現。

3、 營業外支出管理

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和支出。 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的盤盈、處理固定資產淨收益,罰款收入等。

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報廢、毀損和出售淨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被沒收的財物損失,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等。

①固定資產盤虧、報廢、毀損和出售的淨損失,固定資產盤虧毀壞是按照原價扣除累計折舊後,過失人及保險公司賠款後的差額,固定資產報廢是指清理報廢的變價收入減去清理費用後與帳面淨值的差額。

②非常損失:是指自然災害造成的各項資產淨損失,(扣除保險公司賠償款及殘值),還包括由此造成的停工損失和善後清理費用。

③公益救濟性捐贈:是指通過中國境內非盈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業遭受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

④賠償金、違約金:是指企業因未履行經濟合同、協議,而向其他單位支付的賠償金、違約金,罰息等罰款性支出。

要嚴格劃分營業外支出與成本、費用開支範圍,不得將由營業外支出的開支列作成本、費用,亦不得將成本費用計入營業外支出,營業外支出的範圍嚴格按國家規定,不得擴大。

4、利潤分配及其管理

(一)利潤總額的分配順序:

利潤由公司財務按規定進行統一分配,按國家規定做相應的調整後,依法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按照下列順序分配:

① 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法定公益金。

② 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③ 其他按規定應分配和未分配的利潤。

八、財務報告與經濟效益的評價

(一)財務報告:財務報告是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檔案,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公司按照國家財政部門的規定的報表種類及格式上報,月、季主要報表是: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年度報表是: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企業生產經營的基本情況,利潤實現和分配,資金增減和週轉。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報財務報告以前發生的對企業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二)經濟效益評價分析:

公司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為綜合評價公司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根據財政部制定的規章制度,特指定以下十項主要評價指標。

1、銷售利潤率:反映企業銷售收入的獲得水平。計算公式:

銷售利潤率= 利 潤 總 額/產品銷售淨收入×100%

其中產品銷售淨收入:指扣除銷售折讓,折扣和退回之後的銷售淨額。

2、總資產報酬率:用於衡量企業運用全部資產獲利的能力。計算公式:

總資產報酬率=(利潤總額+利息支出)/平均資產總額×100%

其中:(平均資產總額期初資產總額+期末資產總額)/2

3、資本收益率:指企業運用投資者投放資本獲得收益的能力。計算公式:

資本收益率=淨利潤/實收資本×100%

4、資本保值增值率:主要反映投資者投放企業的資本完整性和保全性。計算公式: 資本保值增值率=期末所有者權益總額/期初所有者權益總額%

其中:資本保值增值率=100%為保值,大於100%為資本增值

5、資產負債表:用於衡量公司負債水平高低情況。計算公式:

資產負債表=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

6、①流動比率:衡量公司在某一時點償付即將到期的債務能力,又稱短期償債能力比率。計算公式: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100%

②速動比率:指速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率。它是衡量公司在某一時間運用隨時可變現的資產償短期債務的能力。計算公式:

速動比率=速動資產/流動負債×100%

其中:流動資產=流動資產-存貨

7、應收帳款週轉率:也稱收帳比率,用於衡量公司應收帳款週轉快慢。計算公式: 應收帳款週轉率=賒銷淨額/平均應收帳款餘額×100%

其中:賒銷淨額=銷售收入-現銷收入-銷售退回折讓折扣,平均應收帳款餘額=(期初應收帳款餘額+期末應收帳款餘額)/2

8、存貨週轉率:用於衡量公司在一定時期記憶體貨資產的週轉次數,反映產、供、銷平衡效率的一種尺度,公式如下:

存貨週轉率=產品銷售成本/平均存貨成本×100%

其中平均存貨成本=(期初存貨成本=期末存貨成本)/2

9、社會貢獻率:是衡量運用全部資產為國家或社會創造或支付價值的能力。公式如下: 社會貢獻率=企業社會貢獻總額/平均資產總額×100%

企業社會貢獻總額:即企業為國家或社會創造或支付的價值總額,包括(含資金、津貼等工資性收入),勞動退休統籌及社會福利支出、利息指出淨額,應交增值稅,應交產品消費稅及附加,應交所得稅,淨利潤等。

10、社會積累率:衡量企業社會貢獻總額中多少用於上交國家財政。計算公式: 社會積累率=上交國家財政總額/企業社會貢獻總額×100%

上交國家財政總額:包括應交增值稅,應交消費稅及附加,應交所得稅及其他稅收等。比較法、比較率是財務分析的基本方法,通過與上年週期或同行業對比,以及成本降低率,效益增長等分析,考核各項任務完成情況,找出原因,指定措施。

(四)編制要求

1、公司財務根據登記完整,核實無誤的帳簿記錄編制報表,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資料齊全,各種鉤稽關係銜接。

2、報表及說明要報送及時,印章齊全,書寫認真。

3、公司將財務報表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切實抓細抓好,不斷提高報表質量,適應管理的要求,用以知道經營管理工作。

4、財務報告及財務報送時間。

公司財務部於次月10日前報出月季報表,並於次月15日前報出財務分析或說明和公司經濟效益分析指標。

會計制度 篇15

一、1993年7月1日至_年1月1日,適用行業會計制度

中國境內企業適用的會計制度有13個分行業會計制度,具體包括:《工業企業會計制度》、《農業企業會計制度》、《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保險企業會計制度》、《郵電通訊企業會計制度》、《鄉鎮企業會計制度》《旅遊、餐飲服務業會計制度》《建築安裝企業會計制度》等。至此,財政部沒有明確下文廢除上述行業會計制度。對此,在沒有明確哪些企業必須執行哪類會計制度之前,上述分行業會計制度可以一直執行。

二、_年1月1日至_年12月31日,全面推行《企業會計制度》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_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企業會計制度》、_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金融企業會計制度》、_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小企業會計制度》。

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制度>實施範圍有關問題規定》的通知(財會〔_〕11號):《企業會計制度》_年1月1日起暫在股份有限公司範圍內執行,鼓勵其他企業先行實施。

也就是說,對於股份有限公司,無論上市與否,必須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其他非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選擇執行原來的行業會計制度,也可以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財會〔_〕49號):《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自_年1月1日起暫在上市的金融企業範圍內實施。也就是說上市金融企業必須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同時,也鼓勵其他股份制金融企業實施《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但沒有強制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非上市股份制金融企業也可以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小企業會計制度》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不的企業”是指不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符合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統計局_年制定的《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國經貿中小企〔_〕143號)中界定的小企業,不包括以個人獨資及合夥形式設立的小企業。就目前的情況而言,符合“小企業”標準未執行最新企業會計準則或者《企業會計制度》的“小企業”應當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

三、_年1月1日開始,全面實施《企業會計準則》

自_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38項具體準則以及應用指南(以下簡稱“最新企業會計準則”)。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準則的通知(財會〔_〕3號):最新企業會計準則自_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範圍內施行,鼓勵其他企業執行。至此,上市公司必須執行最新企業會計準則,其他企業也可以選擇執行。

除金融企業以外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執行最新企業會計準則,也可以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小企業”可以執行最新企業會計準則,也可以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還可以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

非上市股份制金融企業可以執行最新企業會計準則,也可以執行_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金融企業會計制度》,還可以執行1993年7月1日起實施的《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保險企業會計制度》、非股份制金融企業可以執行最新企業會計準則。

除上述範圍以外的其他企業(包括不符合小企業條件的有限責任公司、個人獨資及合夥形式設立的小企業等)可以執行最新企業會計準則,也可以執行《企業會計制度》,也可以執行1993年7月1日起實施的分行業會計制度。

最後,需要說明的是自_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適用於所有企業。

會計制度 篇1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財務會計行為,依據《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工作的基本任務是貫徹執行國家財政政策和會計法規,強化財務管理,加強財務監督,規範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納稅,接受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內部機構以及財政、稅收、審計、證券監管等有關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依法合理籌措資金,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項資產,增收節支,為公司領導當好參謀,為公司決策,為企業創造最大利潤,為股東創造最大收益提供服務。

第三條 公司會計工作由公司財務副總直接負責。財務副總應當根據《會計法》的規定,確保公司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公司財務計劃的制定和監督檢查,協助公司制定經營方針和資本運作政策;負責公司會計機構的設定,對財會人員的配備、熱恩面和獎懲提出建議,並確保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興職責;負責協調金融、財政、稅務、審計、證券監管等方面的關係。

第四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負責財務會計方面的日常工作,財務部經理負責公司財務收支計劃的執行,主管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資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財務規章制度,規範各級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統一公司會計核算辦法,配合財務副總協調外部關係。

第五條 分公司設單獨財務機構,配備必要的財務人員,嚴格執行《財務會計制度》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接受公司財務部的業務領導。必要時,根據不同分公司的業務特點制定相應的財務管理細則。 第六條 公司全資和控股子公司必須配備專職會計和出納人員,參照本制度根據企業性質和特點制定完整的財務制度,並接受公司財務部的業務指導。

第七條 公司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應當依照會計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真實、完整的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並向公司董事會、總經理定期彙報會計工作情況,報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必要資料。 第八條 公司會計年度採用公曆年度,會計核算億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會計記賬採用借貸記賬法。 第九條 公司稽核原始憑證、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報財務會計報告和管理會計檔案,應當遵循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 會計管理體制

第十條 公司董事長、財務副總根據崗位職責分工負責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並對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財務部負責具體的日常會計工作。 第十一條 公私財務負責人為財務副總,依法行如下會計管理職責:

(一) 依法設立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並支援他們的工作,保障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二) 正確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糾正違反財務會計制度的行為; (三) 最終審批公司所有財務支出事項;

(四) 對會計工作情況及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簽署對外公佈的財務會計報告; (五) 法律法規規定或上級主管部門授予的其他職責。

第十二條 會計機構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上級主管部門及公司主要負責人的要求,強化會計崗位責任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和會計稽核制度。

第十三條 公司領導、部門經理其他員工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定,在各自的許可權內真實、完整的稽核和提供各種經濟業務的原始資料。公司有關人員在對所管業務的財務收支進行具體的預算管理和目標控制時,對有關的原始資料負有記錄、保管和及時進行傳遞的責任。

第三章 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第十四條 公司財務部為依法設立的會計機構,並根據工作需要配備相應的會計人員。財務部設經理、副經理、總賬會計(或稱主辦會計)、會計(或稱輔助會計)、預算管理、出納等崗位。

第十五條 各分、子公司設立相應的財務機構,其財務人員根據公司業務發展和規範管理的需要,在條件成熟時,公司可逐步實行會計派制。

第十六條 公司委派的財會人員由公司與所在分公司、子公司實行雙層領導,即財會人員的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分公司、子公司負責,業務管理由公司負責。

第十七條 公司委派財務人員的工資和費用一般由公司負責,不在所在分、子公司支付。公司與相關分、子公司另有協議的,則按相關協議處理。

第十八條 公司對委派財務人員實行外勤補貼。補貼標準分為公司所在市內、市外、省外三種。具體補貼標準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十九條 在實行會計委派之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財會人員,可參加公司專門組織的崗位競聘。競聘成功的,直接由公司任命。

第二十條 實行會計委派制的分公司、子公司,其委派的財會人員不影響其生產經營的獨立性。

第四章 主要會計政策

第二十一條 本公司執行的會計及財務制度為:《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公路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等。

第二十二條 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二十三條 記帳原則和方法:以權責發生製為原則,實行借貸記賬法。

第二十四條 企業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二十五條 公司的固定資產按直線法計提折舊。

第二十六條 按照有關規定計提壞賬轉北,存貨跌價準備和其他資產減值準備。

第五章 會計科目的設定

第二十七條 公司執行財政部頒發的《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和《公司經營企業會計制度》,並根據具體經營特點選用總賬會計科目,其明細科目根據編制報表要求,按便於理解,方便管理和符合公司經濟活動分析的需要合理設定。

第二十八條 財務部在具體帳務處理中必須正確使用確定的會計科目,在實際工作中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設相關會計科目。

第六章 會計原始憑證與記賬憑證

第二十九條 原始憑證是指涉及確定的經濟業務並需要進行會計處理的檔案、合同、發票收據等各種書面紀錄,包括檔案、合同、簽呈、呈批件、發票賬單、結算但、嚴守但、工資表、收款收據、支票存根、匯款回單等。

各項財務收支業務需要的原始記錄,應當具備規定的內容,充分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性質、原因、時間、數量和金額 。所有原始記錄必須做到真實、完整。

第三十條 各種原始憑證必須規範,符合會計核算的要求,其應具備如下一些內

容: (一) 名稱:原始憑證必須有特定的名稱,檔案、合同、簽呈、呈批件等必須有標題; (二) 日期:一般是指經濟業務發生的時間或檔案、合同、簽呈、呈批件的做成時間; (三) 業務內容:業務內容應當清楚,並表明該記錄設計的經濟性質。 (四) 數量; (五) 單價;

(六) 金額:各原始憑證上記載的金額應當填寫清楚,計算準確,大小寫必須一致,格式化的原始憑證上的金額還應當封頂;

(七) 接受原始憑證的單位名稱;

(八) 出具原始憑證單位的名稱:以行政公章、財務專用章標識時,印章必須清晰可辨; (九) 有關經辦人員簽字認可。

第三十一條 原始憑證出現錯誤,必須按規定進行更正。

(一) 文字出現錯誤時,必須由開除單位予以更正,並在更正處加蓋公章;

(二) 數字和金額出現錯誤時,不得在錯誤憑證上更正,必須由原單位重新開

具; (三) 如果原始憑證由兩個單位共同完成,任何錯誤均應當由雙方共同更正、蓋章。 第三十二條 同類經濟也的原始憑證數量較多時,可填制原始憑證彙總表。 第三十三條 原始憑證必須由出具原始憑證單位蓋印財務專用章,同時必須由有關經辦人員,驗收人員和主管人員的簽名或蓋章,並註明用途。屬於公司自制的原始憑證必須按財務部制定的統一、規範的格式,並由經辦人和具有審批許可權的相關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三十四條 公司依照憑證按照記賬憑證的支援對原始憑證劃分為兩種型別:主要憑證和輔助憑證。主要憑證是對記賬憑證其主要支援作用的原始憑證。主要憑證有:

(一) 證明款項和有價證券收付業務的憑證,包括證明款項是否支付、有價證券是否交割的資料,以及證明款項(或有價證券)種類、金額價值、性質和權屬的資料;

(二) 證明財務收發、曾建和使用的憑證,包括證明收發、性質和使用原因、來源取向和審批過程的資料,以及證明財物價值、種類、性質和權屬的資料;

(三) 證明債權債務發生和結算的憑證,包括證明發生原因、金額計算過程和依據資料,以及證明債權債務相對人、清償責任人的資料;

(四) 證明資本、基金增減業務的憑證,包括確定其增建原因、來源去向及審批過程的資料,以及確定所增減資本(基金)種類、金額價值、性質和權屬的資料;

(五) 證明收入、支出、費用、成本計算業務的憑證,包括記錄其計算過程、計算依據和審批過程的資料,以及證明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種類、經辦人、金額和性質的資料;

(六) 證明財務成果計算和處理業務的憑證,包括說明計算(處理)依據和過程的資料,以及說明財務成果性質、金額的資料。

第三十五條 主要憑證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會計制度的規定,並附在記賬憑證的後面。對兩張或兩張以上記賬憑證起主要支援作用的原始憑證,可附在其中一張記賬憑證的後面,其他記賬憑證後附原始憑證的附件或影印件,但其他記賬憑證上必須簽註原始憑證原件所在記賬憑證的編號。

第三十六條 輔助憑證是對主要憑證起輔助證明作用的原始憑證,包括不直接支援某一張記賬憑證或者對多張記賬憑證起支援作用的合同、檔案、呈批件等。

第三十七條 輔助憑證可不附在記賬憑證的後面,但應當單獨按照檔案管理辦法進行分類整理,及時歸檔儲存。未附輔助平衡的記賬憑證應當註明該輔助憑證的名稱、編號。

第三十八條 對於涉及多筆經濟業務或需要多次備查使用的主要憑證和輔助憑證,經辦部門和需要查詢的部門,應當同時保管相關原始憑證的原件。

第三十九條 會計人員應當認真稽核原始記錄,並在通過稽核紀錄上簽字。稽核的內容包括: (一) 經紀業務是否本單位發生的,內容是否真實、合法、合

規; (二) 原始憑證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公章是否清晰; (三) 經辦人是否經過授權活在授權範圍內填制內容; (四) 數量、單價、金額的計算是否正

確; (五) 必備內容是否完備齊全。

第四十條 會計人員在受理原始記錄時,對於不真實的,有權拒絕受理,並可將情況報告單位負責人;對不完整的,有權退回,經辦人補正後再受理。

第四十一條 會計人員應當依據真實、完整的原始記錄進行會計處理,並按照本制度的相關規定將原始憑證附在記賬憑證後面。

第四十二條 需要進行會計處理的原始憑證按照如下的程式進行傳遞。

(一) 經辦人取得原始憑證後,需要交證明、檢查或驗收人簽字的,交有關人員簽字; (二) 有關人員簽字後,交會計人員稽核;

(三) 按有關規定經部門經理、公司負責人簽字批准; (四) 會計人員受理原始記錄,進行會計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會計人員製作記賬憑證,應當以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為依據。無法取得原始憑證的,應當按照要求自制或者要求相關人員製作原始憑證。

第四十四條 記帳憑證應當使用財務會計軟體按規定進行填制,不得手工填制。填制記賬憑證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一) 以本人的身份進入財務會計軟體填制憑證的介面; (二) 必備內容,包括日期、摘要、應借應貸科目及金額等,,填寫要齊全、清楚,並與所附原始憑證及其記載的內容相符;附件註明原始憑證張數,時間按編制當天日起填寫;填寫要正確使用會計科目,保證科目使用與相關業務再定義上的一致; (三) 接待的金額要相等;

(四) 按所附原始憑證準確填寫與借記或貸記的不同科目相符的摘要。摘要必須清楚,簡明扼要;購買多種物品應註明主要物品的名稱;往來業務憑證,借款和報銷業務應具備對方單位名稱或個人所屬部門及姓名;提取現金應註明原因;收支的結轉,費用的預提攤銷應註明期間。

第四十五條 稽核人員、出納人員、總賬會計通過財務會計軟體稽核記賬憑證和記賬後,應當輸出的紙質記賬憑證上蓋章或簽名。

第四十六條 通過財務會計軟體輸出紙質記賬憑證,應當符合《跨及基礎工作規範》和會計電算化有關工作的規範的要求,並與所附原始憑證一起裝訂成冊。會計憑證的裝訂應當符合會計檔案管理的要求,當月第一本憑證的最前面應當附有會計科目發生額及餘額表,最後一本憑證應當附有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和銀行對賬單。

第四十七條 會計憑證的歸檔,保管等事項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七章 會計賬簿的設定

第四十八條 財務部按《會計法》的規定,設定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帳、日記張和其他輔助性賬簿。

第四十九條 根據電算化的要求,當期所有記賬憑證資料和明細賬資料都儲存於計算機。

第五十條 明細賬根據會計核算系統,結帳後資料自動生成資產、負債、權益、損益四大類明細賬。賬本格式按照會計科目的設定、管理查賬的需要,合理編排為借貸餘三欄式、成本費用類多欄式、多借一貸式、多貸一借式和多借多貸式。

第五十一條 日記賬分為銀行日記賬和先進日記賬,不得跨年度使用,賬簿不得用銀行對賬單或其他方式代替。開設若干個銀行存款賬戶時,應按開設的賬戶分別登記銀行日記賬,日記賬由出納根據銀行收(付)款、現金收(付)款憑證登記,按憑證發生日期、憑證號依次登記,做到日清月結,登記時不得出現銀行存款或現金的紅字。 第五十二條 各種租借裝置、物資、有價證券、應收應付票據、專案核算資料等應設定輔助賬。各種帳簿必須有統一固定的格式,要做到內容真實完整、數字準確、摘要清楚、登記及時,不漏記、錯記或重記。如果發生錯誤或者隔頁、跳行的,應按規定的辦法更正,並由會計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在更正處蓋章。 第五十三條 財務部應按規定定期對會計賬簿紀錄金額與庫存金額、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核實,做到帳證、帳賬、帳表、帳實相符,對帳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如遇人員調動或發生非常事件,也應及時對帳。

第五十四條 會計賬簿安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總賬、明細帳、輔助賬分別整理立卷,歸檔保管。

第五十五條 本公司使用財務會計軟體進行會計核算,軟體輸出的會計帳簿應當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並及時裝訂。除會計軟體輸出的正式帳簿外,不得設立其它正式帳簿。通過會計軟體輸出的正式帳簿,應當按照封面、扉頁、科目發生額及餘額表、總賬和明細賬的順序進行列印和裝訂,各科目的總賬和明細賬按科目編號的順序寧列印和裝訂。

第五十六條 會計賬簿應當保持整潔、清晰,除手工登記的備查登記簿外,不得塗改、挖補,手工登記的備查登記簿需要更正的,由登記人員進行更正並蓋章,登記人員以外的人員不得進行改正。

第五十七條 通過會計軟體輸出的年度賬簿,應當在扉頁上加蓋公章,並貼劃印花稅票。達因人和財務部經理/副經理應當在裝訂的會計賬簿封面簽章。在裝訂年度正式帳簿時,科目發生及餘額表 後應當附有當年的年度會計報表 。通過會計軟體輸出的正式帳簿,由會計機構按照會計檔案管理的規定進行保管。 第五十八條 會計賬簿的電子資料應當每月備份一次,每次備份時應當在至少兩臺不同的計算機硬碟上各儲存一份。電子資料在年末結賬後,應當備份到單獨的電子媒介,按照檔案管理的規定妥善保管。

第八章 所有者權益和負債的核算

第五十九條 所有者權益是指投資者(股東)對本公司淨資產的所有權,包括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第六十條 資本即註冊資本,是本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資本。實收資本(股本)是指股東按出資合同、協議規定實繳的出資額及經營過程中依法定程式贈的部分。

第六十一條 實收資本安投資主體分為國有資本金、法人資本金和個人資本金。 第六十二條 本公司籌集資本必須是貨幣資金(現金),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以債權、實物資產、有價證券等折投入資。

第六十三條 經營期內,投資者對其投入的資本,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投資者應按照投資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規定,分享本公司的收益或承擔本公司風險 。

第六十四條 本公司負債包括各種銀行貨款、往來借款、應付和預收款項及其他負債。

第九章 固定資產的核算

第六十五條 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xx元(不含20xx元 )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築物、電子裝置、運輸裝置、機器裝置、工具、器具。當一項固定資產的某組成部分在使用效能上與流動資產相對獨立,並且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時,應將該組成部分單獨確認為固定資產。

第六十六條 不符合固定資產條件的物品,為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應比照顧定資產管理辦法,設立分類登記簿和低值易耗品卡片帳,建立登記、保管和定期盤點制度。

第六十七條 財務部門要定期對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進行全面盤點、清查,每年年終前為定期盤點清查的時間。

第六十八條 所有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都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折舊或攤銷。 第六十九條 對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由財務部、行政事務部調查核實,弄清情況,提出意見 ,逐筆報領導審批,財務部門根據規定作帳務處理。

第十章 貨幣資金的核算

第七十條 公司的貨幣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和其它貨幣資金。

第七十一條 財務部門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貨幣資金進行盤點、對帳,並確保賬款相符。 第七十二條 貨幣資金管理必須遵守《貨幣資金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十一章 長期和短期投資的核算

第七十三條 公司的對外投資案投資回收期的長短可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短期投資,是指能夠隨時變現並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包括股票、金融債券、債券、基金等證券投資。長期投資,是指除短期投資以外的投資,包括持有時間準備超過1年(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不能變現貨或不準備隨時變現的債券、長期債券投資。長期投資應當單獨進行核算,並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專案反映。

第七十四條 公司的證券投資必須符合信用,穩健、效益的原則,確保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七十五條 購入有價證券按有價證券的面值和規定的利率計算應收利息,分期計入損益。

第七十六條 出售經營性證券可以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等確定其實際成本。計價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出售經營性有價證券實際收到的價款與賬面成本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第七十七條 購入折價或溢價發行的長期債券,實際支付的款項與票面價值的差額應在債券到期前,分期增加或衝減投資收益。 第七十八條 對外證券投資分析得的股利或利潤,計入投資收益,並按規定進行稅務處理。

第十二章 其他類資產的核算

第七十九條 公司其他類資產包括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及其他資產。 第八十條 無形資產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

第八十一條 無形資產自開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內平均攤入成本。

第八十二條 遞延資產是指不能全部計入當年損益 ,應當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費用,包括開辦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技改支出、攤銷期超過1年的修理費以及攤銷期超過 1年的其他待攤費用等。

第八十三條 開辦費是指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自營業之日起分5年分期攤入營業費用。

第十三章 經營成本的核算

第八十五條 在公司業務經營中發生的與經營有關的各項支出等按規定計入成本。 第八十六條 營業及管理費用主要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廣告及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差旅費、水電費、租賃費、員工培訓經費、辦公費、會議費、其它費用等。 第八十七條 費用控制及管理嚴格按有關制度執行。

第十四章 經營收入的核算

第八十八條 經營收入是指業務經營過程中取得營業性收入。 第八十九條 代理性業務只將公司代理費計入公司營業收入。 第九十條 一般貿易類業務可按交易額計算公司營業收入。

第十五章 投資收益與營業外收支的核算

第九十一條 投資收益是本公司以各種方式對外直接投資取得的利潤、利息等收

入。 第九十二條 營業外收支是指與本公司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經營收入、租賃收入、固定資產盤盈、固定資產清理淨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款收入、出納長款收入、證券交易差錯收入、因債權人的特殊原因卻是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等。

第十六章 納稅、利潤及其分配

第九十三條 本公司利潤總額按下列公式計算: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支淨額 淨利潤=利潤總額-應納所得稅

營業利潤=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其它業務利潤-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國債投資收益根據規定不繳企業所得稅。

第九十四條 所得稅後利潤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按如下順序分配: (一) 彌補上一年度的虧損; (二) 提取法定公積金10%; (三) 提取任意公積

金; (四) 支付股東股利;

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積金後,是否提取任意公積金由股東大會決定。公司不在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或公益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

第九十五條 本公司須依法申報和交納營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及其他應納稅種。

第十七章 會計報表的種類與編制

第九十六條 會計人員應當根據會計賬簿的記錄編制會計報表。本公司應分年,半年、季度和月度填制下列報表。

第九十七條 企業向外提供的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利潤分配表;股東權益增減變動表;分部報表;其他有關附表。內部管理報表主要由銀行存款收支月報表、成本月報表、債權債務明細表等,企業應根據管理的實際需要設計編制內部管理報表,並根據企業發展需要增加或減少報表種類,調整報表內容、報表格式。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的設計、編制、報送須經財務副總批准,其它任何部門和人員無權直接要求財務部門提供財務報表、財務資料。

第九十八條 各種報表、專案之間的勾稽關係必須對應、準確;本期報表與上期報表之間的有關資料必須相互銜接。

第九十九條 向外爆出的報表如發現有錯誤,應及時辦理訂正手續,除本單位留存報表外,還應同時通知接受報表的單位;錯誤較多的應重新編報。對外報送的財務報表在報送之前必須由分管財務的財務副總和其它高管稽核、簽字。上報會計報表時,應當製作會計報表封面,並加蓋告你公司公章。公司負責人、財務部經理/副經理和報表編制人應當在報表封面上籤章。

第十八章 會計工作交接

第一百條 會計人員調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未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離職。

第一百零一條 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並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離職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一) 已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二) 為登記賬目應當登記完畢,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三) 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四) 編制已較輕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檔案、財務軟體及密碼、資料瓷盤及有關資料等。 第一百零二條 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時,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一般會計人員交接,由財務部經理或副經理負責監交;財務部經理或副經理交接,由公司分管財務工作的財務副總(或其授權代理人)負責監交。 第一百零三條 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查收。一腳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資料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第一百零四條 財務部副經理以及以上級別的財務人員移交時,還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第一百零五條 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註冊上簽名或者蓋章,並應在移交清冊頁數上註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一百零六條 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賬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帳,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第十九章 附則

第一百零七條 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一百零八條 本制度經公司辦公會審定通過後實施。

會計制度 篇17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小企業財務制度》、新《企業會計準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進一步發揮財務管理工作在公司運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功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會計工作必須在加強戰略控制和運營執行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法紀,旨在提高經濟效益、壯大經濟實力、全方位提高企業綜合管理水平,加速踐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工作中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主體上,服務於各項戰略制度;細節中,勤儉節約、高效務實,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把控運營監控,降低費用消耗、增加積累、靈動籌資、科學投資。

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三條 公司設定財務部,並設定主辦會計、成本會計和出納等會計崗位。

第四條 財務部的職能: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及國家有關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配合企業年度目標任務的制訂與分解,編制並下達企業年度財務計劃,編制並上報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指導企業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參與經營核算管理,反映、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自行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提供服務,向總經理上報各項基於財務籌劃的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四)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控制使用資金;

(五)負責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體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辦法,及時探索降低目標成本的途徑和方法。

(六)加強與其他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絡,協調部門關係,指導各部門財務資料填制的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解釋財務制度中涉及到具體業務部門的操作細節,提高經營管理效率;

(七)對工商、稅務、銀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深入溝通,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主辦會計崗位職責:

(一)按照國家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傳遞及時;

(二)堅持經濟效益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相關指標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及時向總經理提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及國家有關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配合企業年度目標任務的制訂與分解,編制並下達企業年度財務計劃,編制並上報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指導企業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參與經營核算管理,反映、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自行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提供服務,向總經理上報各項基於財務籌劃的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四)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控制使用資金;

(五)負責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體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辦法,及時探索降低目標成本的途徑和方法。

(六)加強與其他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絡,協調部門關係,指導各部門財務資料填制的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解釋財務制度中涉及到具體業務部門的操作細節,提高經營管理效率;

(七)對工商、稅務、銀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深入溝通,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主辦會計崗位職責:

(一)按照國家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傳遞及時;

(二)堅持經濟效益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相關指標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做好公司財務管理工作;

(三)妥善保管憑證、賬簿、財務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制定財務計劃,參與監督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積極與其他各職能部門及有關國家機關的溝通和聯絡;

(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一)相關成本專案憑證、賬簿的編制,如,原材料、產成品等;

(二)進行產品成本分析,編製成本報表,參與專案生產管理;

(三)規範監督公司材料領用情況,複核監督倉庫期末盤點,監督相關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四)對職責範圍內的會計資料的整理、保管,為規範公司成本核算流程,提供建議方法解決方案;

(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崗位職責:

(一)嚴格執行國務院現行的《現金管理辦法》,對本公司現金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議;

(二)認真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的各種賬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執行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領用登記簿,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及時與銀行溝通,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其他財務人員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上級主管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加強內部審計工作:

(一)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嚴格貫徹執行有關內部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財務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進一步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會計核算辦法及細則

第九條 會計年度按公元紀年法,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記賬方法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藍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主管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並及時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年一次。內部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內部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本公司嚴格執行《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行政法規,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會計主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助理、主管副總經理或指定專人監交。

其他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主管監交。 第十九條 本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共分為五大類:

(一)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二)生產裝置(生產線、裝置);

(三)電子裝置(如計算機、影印機、印表機等);

(四)運輸工具;

(五)其他裝置。

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及建築物20xx年;

(二)生產裝置20xx年;

(三)電子裝置3年 ;

(四)運輸工具5年;

(五)其他裝置5年。

固定資產以3%-5%作為淨殘值率,採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當其購入下期計提,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以後各期不計提。

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稅負等費用合計作為原值(稅法規定用於生產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抵扣);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材料及人工費;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處連同其他職能部門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第二十條 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後勤部編造計劃、報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購置。

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指定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第二十一條 建立健全採購、銷售與倉儲管理的相關制度,明確各方的權、責、利,切實提高購銷存等各環節的管理效率,實現企業財務管理智慧化。

三、現金及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條 支票由出納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

填寫“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填列,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三條 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人員簽字)、主管人員審批。填寫金額要準確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登出。

第二十四條 對於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 第二十五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及時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第二十六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

第二十七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須由銀行稽核的,以最總稽核數為準),超額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二十九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借

據),經會計稽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其他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六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一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稽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二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稽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下月初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三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稽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四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賬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收支,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四、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五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和其他有儲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六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

(包括制單、稽核、記賬、主管),由會計主管指定專人歸檔儲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七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會計主管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八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五、處罰辦法

第三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檔案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 賬簿;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洩露祕密及貪汙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 則

第四十條 公司其他各部門和職員在辦理財務事務時,必須遵守本規定。後續將釋出實施細則,指導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四十一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自發行之日起執行。

中國*有限公司

財務部

二0一*年**月**日

會計制度 篇18

(一)“財政撥款結轉”和“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餘額

新制度設定了“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在新舊制度轉換時,單位按照新制度規定將原賬其他應收款中的預付款項計入預算支出的,應當對原賬的“財政撥款結轉”科目餘額進行逐項分析,按照減去已經支付財政資金尚未計入預算支出(如其他應收款中的預付款項等)的金額後的差額,登記新賬的“財政撥款結轉”科目及其明細科目貸方;按照原賬的“財政撥款結餘”科目餘額,登記新賬的“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其明細科目貸方。

單位應當按照原賬的“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餘額登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借方;按照新賬的“財政撥款結轉”和“財政撥款結餘”科目貸方餘額合計數,減去新賬的“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借方餘額後的差額,登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的借方。

(二)“非財政撥款結轉”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餘額

新制度設定了“非財政撥款結轉”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在新舊制度轉換時,單位按照新制度規定將原賬其他應收款中的預付款項計入預算支出的,應當對原賬的“其他資金結轉結餘——專案結轉”科目餘額進行逐項分析,按照減去已經支付非財政撥款專項資金尚未計入預算支出(如其他應收款中的預付款項等)的金額後的差額,登記新賬的“非財政撥款結轉”科目及其明細科目貸方;同時,按照相同的金額登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借方。

(三)“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餘額

1.登記“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餘額

新制度設定了“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在新舊制度轉換時,單位應當按照原賬的“其他資金結轉結餘——非專案結餘”科目餘額,借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新賬的“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

2.對新賬“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資金結存”科目餘額進行調整

單位按照新制度規定將原賬其他應收款中的預付款項計入預算支出的,應當對原賬的“其他應收款”科目餘額進行分析,區分其中預付款項的金額(將來很可能列支)和非預付款項的金額,並對預付款項的金額劃分為財政撥款資金預付的金額、非財政撥款專項資金預付的金額和非財政撥款非專項資金預付的金額,按照非財政撥款非專項資金預付的金額,借記新賬的“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貸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

(四)預算收入類、預算支出類會計科目

由於預算收入類、預算支出類會計科目年初無餘額,在新舊制度轉換時,單位無需對預算收入類、預算支出類會計科目進行新賬年初餘額登記。

單位應當自20__年1月1日起,按照新制度設定預算收入類、預算支出類科目並進行賬務處理。

單位存在20__年12月31日前需要按照新制度預算會計核算基礎調整預算會計科目期初餘額的其他事項的,應當比照本規定調整新賬的相應預算會計科目期初餘額。

單位對預算會計科目的期初餘額登記和調整,應當編制記賬憑證,並將期初餘額登記和調整的依據作為原始憑證。

四、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的新舊銜接

(一)編制20__年1月1日資產負債表

單位應當根據20__年1月1日新賬的財務會計科目餘額,按照新制度編制20__年1月1日資產負債表(僅要求填列各專案“年初餘額”)。

(二)20__年度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的編制

單位應當按照新制度規定編制20__年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在編制20__年度收入費用表、淨資產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和預算收入支出表、預算結轉結餘變動表時,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較數。

單位應當根據20__年1月1日新賬財務會計科目餘額,填列20__年淨資產變動表各專案的“上年年末餘額”;根據20__年1月1日新賬預算會計科目餘額,填列20__年預算結轉結餘變動表的“年初預算結轉結餘”專案和財政撥款預算收入支出表的“年初財政撥款結轉結餘”專案。

五、其他事項

(一)截至20__年12月31日尚未進行基建“並賬”的單位,應當首先參照《新舊行政單位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財庫〔20__〕219號),將基建賬套相關資料併入20__年12月31日原賬中的相關科目餘額,再按照本規定將20__年12月31日原賬相關會計科目餘額轉入新賬相應科目。

會計制度 篇19

全體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於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戶服務意識。

一、財務部職責範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式執行。

3、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迴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

7、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採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9、參與業務專案結算,參與採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0、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任務。

12、加強本部門人員的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二、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

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 “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預計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後報總經理籤批;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員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從一出差地轉另一出差地人員借款,先請一代理人到財務部部領取 “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預計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後報總經理籤批;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

3、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式同第1條。

4、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週轉金等,審批程式同第1條。

5、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後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於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7、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批准後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儘量取得原始發票,對於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並簡述事由,並經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後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並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5、補充說明

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絡,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後再進行補籤。

財務部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週一填寫貨幣資金週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髮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

6、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7、全面瞭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並正確執行;

8、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彙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9、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10、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係清楚;

11、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12、清楚工程整體概況,包括規模、合同額、所需主要材料、開竣工時間及專案;

13、理解並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確回款條款、總包方代扣費用專案及稅金繳納方式、保函期限等,並結合合同督促專案部回款;

14、按照各工程預算進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時督促各專案部報帳;

16、及時、準確核算各種原始票據,並制單入帳;

17、準確把握各項材料採購、分包勞務合同,按合同執行付款;

18、工程付款依據合同、財務帳、工程預算進行稽核;

19、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

20、進行成本費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21、參與業務專案、採購部與材料供應商的結算;

22、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執行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方法,監督執行會議;

23、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工作。

財務基礎工作規範

財務基礎工作規範是財務工作最基礎的部分,它對財務部門日常具體工作進行指導和解釋。

一、 票據

1、 票據的種類:

(1) 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費報銷單;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

2、 票據的報銷要求:

(1) 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要求填寫齊全、字跡清晰,包括客戶名稱(填寫陝西藝林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服務專案、金額(大小寫應一致)、收款單位蓋章、日期。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費報銷單:此報銷單專為出差報銷使用,後附出差火車、船、飛機等票據、住宿發票、寫明出差天數、出差補貼、核出總報銷金額。票面不允許有任何塗改。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此支出證明單有兩種用途,一種為對於確實無法取得原始票據的情況,填寫此單據,經相關領導簽字後,可以報銷;另一種為對於一次報銷,票據非常多的情況,使用支出證明單進行票據彙總。此票面不允許有任何塗改。

附 則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會計制度 篇20

財務部是公司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範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稽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係,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佈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定會計核算科目、設定明細賬、分類賬、輔助賬,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定成本歸集程式和成本核算賬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彙總各項成本資料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稽核支付工程、裝置、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裝置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賬的設定,健全各項統計資料。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根據上述工作範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絡,確認是否批准款項的支付,事後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籤意見;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⑸往來款項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儲存原件,影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其程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①房租標準: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⑵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採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並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

⑵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採購、使用情況;

⑶辦公室財產臺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⑷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准,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⑹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稽核,並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衝賬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稽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託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稽核、工程招投標檔案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裝置材料的採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裝置、材料進行採購,確保裝置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瞭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複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後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式。

⑴施工單位於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稽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檔案資料提出稽核意見,並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籤;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檔案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並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式報工程部複核,財務部會籤;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範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 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範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裝置、動力裝置、運輸裝置、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築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下或價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裝置、動力裝置、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並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採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籤,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採購;

⑵財產購回後,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採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賬;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彙總後向財務部報賬;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後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會計制度 篇21

第一章 總說明

一、為了規範保險企業的會計核算,便於貫徹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保險企業。

三、企業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定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彙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的會計報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併某些科目。

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於編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查閱帳目,實行會計電算化。企業不要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企業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時,應填制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四、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度規定。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企業自行規定。

企業會計報表應按期報送當地財稅機關、主管部門。

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報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註明:企業名稱、地址、報表所屬年度、送出日期等,並由企業領導、總會計師(或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企業對外投資如佔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半數以上,或者實質上擁有被投資企業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併會計報表。

五、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實施。

第二章 基本業務會計核算規定

一、保險業務核算分類

綜合性的保險企業,必須將非人身險業務與人身險業務分別進行會計核算,即分別建帳、分別核算損益。企業經營的社會保險業務,亦應單獨進行核算。

非人身險業務可分為:財產保險、貨物運輸保險、農村種植業和養殖業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人身險業務分為:人壽保險、養老保險、健康保險等。企業經營的再保險業務,可分別分入業務與分出業務進行核算,也可將分出業務併入直接業務核算。

二、非人身險業務核算

1.信用險業務可實行三年結算損益的核算辦法,即每一會計年度新發生的保險業務,其前兩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支餘額,以提存長期責任準備金並於次年轉回的方式滾存到第三個會計年度終了時結算利潤。

2.返還性兩全保險業務,以保戶儲金的運用獲得的收益作為保費收入。保戶儲金的收益包括利息收入、投資收益等。每期按保戶儲金及預定利率計算出返還性兩全保險的保費收入後,從利息收入和投資收益帳戶中轉入保費收入帳戶。

三、人身險業務核算

1.人身險保費收入按實際收到的保費入帳。人身險保單在實際收到保費後確認生效。躉交保費在交費時一次性記入保費收入帳戶。

2.年終決算,應計算三差益損,並進行分析說明。

四、準備金的核算

1.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為會計核算期末,按規定從本期尚未到期責任的保費收入中提取的準備金。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一般採用提存本期、轉回上年同期的辦法。通常提存期為十二個月。提取及轉回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計入當期損益。

2.未決賠款準備金,為結算損益年度的年終決算時,根據已報來未決賠款提取的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一般採用按已報來未決賠款的一定比例提取。提取的未決賠款準備金計入當期支出,次年轉回作收入處理。

3.長期責任準備金,為實行三年結算損益的保險業務,在未到結算年度之前,按業務年度營業收支餘額提取的準備金。提取的責任準備金計入當期損益,次年轉回作收入處理。

4.人身險責任準備金,為年終會計決算按人身險保單全部責任精算數提取的準備金。提取的人身險責任準備金計入當期損益,次年轉回作收入處理。

5.存出(或存入)分保準備金,為再保險業務按合約規定,由分保分出人扣存分保接受人部分分保費以應付未了責任的準備金。存出、存入分保準備金通常根據帳單按期扣存和返還,扣存期限一般為十二個月,至次年同期歸還。

五、備抵性準備的核算

1.備抵性準備包括:壞帳準備、貸款呆帳準備、投資風險準備。

壞帳準備,指按應收保費、應收利息和應收分保帳款帳戶餘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壞帳準備。

貸款呆帳準備,指按貸款餘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呆帳準備。

投資風險準備,指按長期投資餘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的風險準備。

2.各種備抵性準備應按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提取的各種備抵性準備計入當期損益。發生壞帳、貸款呆帳、投資損失,應分別沖銷壞帳準備、呆帳準備、風險準備。已沖銷的各種備抵性準備,以後又收回的,應衝回相應的備抵性準備。

3.各種備抵性準備應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別單獨反映。

壞帳準備在“應收保費”、“應收利息”、“應收分保帳款”專案下作備抵專案反映。

貸款呆帳準備在“貸款”專案下作備抵專案反映。

投資風險準備在“長期投資”專案下作備抵專案反映。

六、外匯業務核算

有外匯業務的企業,可採用外匯分賬制的核算方法,也可採用外匯統帳制的核算方法。

採用外匯分賬制的企業,應設定“外幣兌換”科目。各種貨幣之間的兌換及帳務間的聯絡均通過“外幣兌換”科目。“外幣兌換”科目的帳簿格式應採用多欄式帳簿,同時記錄外幣金額、匯率和摺合為人民幣金額。

採用外匯統帳制核算的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摺合為人民幣記帳,並登記外幣金額和摺合率。所有外幣帳戶的增加減少,一律按國家外匯牌價摺合為人民幣記帳。會計期末,企業應將外幣帳戶的外幣餘額按照期末國家外匯牌價摺合為人民幣,作為外幣帳戶的期末人民幣餘額。調整後的各外幣帳戶的人民幣金額與原帳面餘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

外幣金額摺合人民幣時,可採用變動匯率,即按業務發生時國家外匯牌價(原則上採用中間價,下同)作為摺合率;也可採用固定匯率,即按業務發生當月月初的國家牌價作為摺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