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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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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一定十分關心這個休假問題。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工作人員休假制度,歡迎閱讀。

工作人員休假制度

探親假: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①員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②未婚員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③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員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

婚假:婚假是指勞動者本人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

①法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初次結婚的員工,可享受15天晚婚假。

③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的,可視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

④再婚的員工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產假: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

①女員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假前可以休假15天。

②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③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④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⑤產假為連續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年假

①員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2019年的,年休假5天。

②已滿2019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③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④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支付標準是:每應休未休1天,按本人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的300%支付。

⑤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工傷假

①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③工傷員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病假: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給予324個月的醫療假期。

①工作年限2019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員工,病假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②工作年限2019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員工,病假為6個月;5年以上2019年以下的為9個月;2019年以上2019年以下的為12個月;2019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③職工在醫療期內,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不讓休息?這是犯法知道嗎!

《關於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意見》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職工延長工作時間的,應與工會和職工協商,並依法足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在法定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並不得以調休、補休替代。

在休息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調休或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在工作時延長勞動時間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拓展閱讀:未休帶薪年休假補貼

根據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人事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和《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有關問題的通知》(舟普人勞【2019】38號),2019年發放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休未休年休假報酬,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按規定可享受應休未休年休假報酬的人員由單位在2019年12月預發2019年度的應休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如12月需要年休假或按政策規定涉及年休假休假天數扣除的,由各單位在2019年第一季度按政策規定結算,扣回多發的年休假工資報酬。

二、工作人員應休未休年休假報酬具體計算

(一)機關工作人員

應休未休年休假日報酬計算=(月基本工資+月特崗津貼+月通訊補貼+月生活性補貼+月工作性津貼)×12個月+年終一次性獎金【按規定可增發的一個月基本工資】)÷261天×2

可增發的一個月基本工資=月基本工資+月生活性補貼+月工作性補貼

其中:月基本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 警銜津貼+職務工資+級別工資;

機關工作人員可發放的帶薪年休假報酬計算=機關工作人員可發放的應休未休年休假日報酬×可發放的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應休未休年休假日報酬計算=(月基本工資+月特崗津貼+月職務補貼+月93保留補貼+月類差+月物價海島補貼+月海島職務補貼+月誤餐費+月考核獎+月區定崗位津貼+月職務崗位津貼+月定額福利費+月06工改保留津貼補貼)×12個月+獎金福利費10360元+年終一次性獎金【按規定可增發的一個月基本工資】)÷261天×2

可增發的一個月基本工資=月基本工資+3870元/人; 其中: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技術工資+ 0.1津貼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發放的應休未休年休假日報酬計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發放的應休未休年休假日報酬計算×可發放的帶薪年休假天數

三、按規定可享受應休未休年休假報酬的機關事業單位,按單位考勤記錄計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報酬(普陀區2019年應休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計算表附後),表式一式三份,一份到會計核算中心報賬,另兩份報區財政局、區勞動人事保障局備案。

四、請各單位認真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的有關政策,嚴格按檔案規定和考勤記錄計算年休假工資報酬,做好應休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預發工作,確保資料真實、可靠,並做好表格和考勤表的檔案備查。政府有關部門將組織核查,有差異的,單位應及時調整。如需電子表格的可在區財政局外網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