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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礎管理考核實施細則提綱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31W

一、總則

公司基礎管理考核實施細則提綱

1.為加強企業內部管理,提升企業精細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細則。

2.健全和完善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為做好綜合績效的考核評價工作提供依據。

3.此考核遵循“有獎有罰、量化與非量化想結合”的原則。

二、考核物件

西南水泥區域公司全體員工。

三、考核組織

西南水泥區域公司績效考核委員會、各成員企業績效考核小組。

四、考核形式

通過日常的記錄考評和公司月度績效考核會相結合的考核形式。

五、考核獎罰許可權

區域公司總裁考核獎分不設上限,扣罰以扣完權重分為止,其他各考核組成員的對各考核物件的考核獎罰許可權分為±20分,重大、特大安全環保、質量、裝置、工程等事故,按照事故處罰通報上的有關規定納入考核。

六、通用考核細則及各專業基礎管理考核細則

(一)通用

1.違反勞動紀律、文明行為規範等行為的,發現一人次扣責任人2分,扣部門負責人1分;

2.執行公司規章制度及工作紀律、總裁辦公會有關指令及完成本部門工作計劃不力的,每項次扣直接責任人5分,扣部門負責人2分;

3.按規定參加公司召開的工作例會、考核會、各專項例會等會議,遲到的每次扣1分,扣所在部分負責人0.5分;無故缺席的扣5分,扣部門負責人2分;

4.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手機須保持24小時開機,無故關機或不接聽電話,因此而影響工作的,每次扣5分,每月發生類似情況2次以上者,取消當月通訊費的報銷;

5.不按規定開關照明燈、電腦、空調等電器,每發現一次扣責任部門分管部分負責人2分,責任人5分;

6.嚴禁長流水,發現長流水一處扣分管部門負責人2分,責任人5分;

7.衛生責任區不清潔、物件堆放零亂,檢查不合格,扣責任部門負責人2分/次,責任人或班組5分/次;

8.發生安全生產、偷盜、交通等事故及其它刑事案件,視事故後果,每次扣責任企業總經理10-100分,扣分管領導20-100分,直接責任人20-100分;

9.文件、證照、音像等資料保留不齊全、歸檔不及時、不規範,視情節每次扣責任部門負責人2-5分,直接相關責任人2-10分;

10、按要求做好質量環境體系執行工作,不按質量環境體系要求執行每次扣2分,每稽核發現一個不合格項扣責任部門負責人5分。

11.做好各種檢查、通報的監督整改工作,做不到每項次扣責任部門負責人2分,直接責任人5分;

12.不按時交考核表或考核資料不準確,每次扣部門負責2分/次,直接責任人5分/次;管理人員認真進行考核自查,做不到扣個人5分,自查結果有明顯遺漏扣2分;

13.堅持例會制度,要求每個部門(含成員企業處室)每月召開一次例會,並及時下發會議紀要。沒按規定召開的,扣部門負責人10分,沒有下發會議紀要的,扣部門負責人5分。

14.各種生產經營統計資料準確,按規定及時統計、分析、報送,做不到每次扣部門2分;

15.班組、崗位各項記錄要規範、準確、完整,做不到每項扣責任部門負責人1分,相關責任人2分;

16.嚴格執行考勤制度,考勤不及時,考勤不真實,視情節每人次扣責任部門負責人1分,扣考勤員2-5分;出勤未打卡,扣2分/次。

17.職員請休假必須按規定要求履行報批手續,做不到每發現一人次扣責任人2分,扣所在單位負責人1分。

18.職員崗位變動、人員異動按人事管理許可權要求及時報行政人事部(處)審批,做不到每發現一人次扣所在單位負責人2分;

19.按照培訓計劃,及時組織完成培訓事項,每少完成一項扣責任部門負責人5分,按規定未參加培訓者,扣5分/次;

20.固體廢氣、廢水、廢油等必須嚴格按規定進行儲存或處理,做不到每發現一次扣責任部門負責人2分;

21.嚴禁踐踏草坪,毀壞樹木,每發現一人次扣個人5分;

22、月度工作計劃未完成,視情況每項次扣責任人1-5分,部門責任人0-2分;

23.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每發現一起違章作業的,視情況扣直接責任人2-5分,扣所在單位負責人1-2分;

24.各種收塵裝置執行完好,做不到每發現一處扣直接責任人2分,扣分管部門負責人1分;

25.發生環境汙染事件,視情節每次扣責任企業總經理10-20分,分管公司及部門領導20-40分,直接責任人20-100分;

26.擅自塗改料單,每發現一次扣直接責任5分,所在單位負責人2分,情節嚴重的,加倍處罰;

27.未取得規範發票報銷或未按合同要求取得發票,每發現一次扣責任部門、單位各5分;

28.工作時間內在辦公區域或操作平臺玩遊戲、聚眾賭博,扣責任人10分/次、分管領導5分/次,情節嚴重者予以扣除月度績效工資。

29.部門員工因工作原因辭職,扣所在部門負責人扣1分,中層幹部因工作原因離職,扣公司分管領導或成員企業總經理5分;

30.各部門、成員企業《西南水泥區域公司資訊》投稿數量未達標——每少一篇扣責任部門負責人2分;

格式未稽核——不符合投稿格式要求的酌情扣1-2分;

內容未把關——出現內容嚴重失實或惡意批評的,每篇扣3分;

31.每月初召開月度績效考核會並形成考評意見,未及時召開,績效考核小組成員各扣5分;未召開,績效考核小組成員各扣5分,召開考核會,但未形成考評意見的,各扣3分;

32、安全標誌及防護措施不完善,扣安全環保員2分/處。

(二)行政人事管理

1、招聘與用工

(1)負責 “三定”方案的落實,每月5日前將“三定”中崗位定編與實際定員對照表上報行政人事部,未報每次扣責任人5分,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2分;

(2)制定年度和月度招聘計劃,按計劃按上崗條件及時招聘補充崗位缺編人員。因招聘不及時而造成崗位缺編達7天以上並由此影響工作的,每人次扣責任人2分,扣部門負責人1分;

(3)按規定按程式及時辦理錄用人員或異動(含離職)人員的手續。沒有手續每人次扣責任人5分,扣部門負責人2分;手續不及時不齊全每人次扣部門負責人2分。

(4)實際人數或機構設定不符合“三定”要求,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1分/人;

2、培訓與開發

(1)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和行政人事部培訓安排每月30/31日前制定下月《月度培訓計劃》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未報者扣責任人5分,扣部門負責人3分,每遲報1天扣0.5分,計劃內容不實者酌情扣分;

(2)結合情況變化或人員工作需要,制定《臨時培訓計劃》並附《培訓計劃變更表》報行政人事部備案,未報者扣1分;

(3)按照《西南水泥培訓管理暫行辦法》做好新入職及轉崗員工崗前培訓,保證培訓時間與內容到位。未按要求完成每人次扣責任人2分,部門負責人1分;

(4)按要求逐項完成培訓計劃及臨時培訓計劃並做好培訓資料(培訓通知、簽到表、培訓提綱、考試試卷、成績統計、培訓通報等)的收集與歸檔,每少一項扣責任人2分,扣部門負責人1分;

(5)每月5日前填寫上月《月度培訓計劃落實情況》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未報的扣責任人5分,部門負責人3分,每遲報1天扣0.5分,虛報者月度培訓工作考核為0分;

(6)承辦區域公司開展培訓的,獎承辦企業行政人事處負責人5分,其他相關工作人員2分。

3、考核與薪酬

(1)根據本部相關考核薪酬制度,制定本公司薪酬考核細則並報行政人事部審批備案。未制定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10分,未報批扣8分;

(2)及時完成本企業中層人員的考核,統計中層以下人員的考核結果並於每月12日前報行政人事部稽核;未報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5分,每延遲1天扣1分;

(3)根據行政人事部稽核的考核結果,每月20日前造發工資。未按行政人事部稽核結果造發工資的每人次扣薪酬管理員5分、行政人事處負責人10分,每延遲1天造發工資扣薪酬管理員1分,行政人事處負責人2分;

(4)在15日之前完成上月績效考核及薪酬發放的,獎薪酬管理員8分,行政人事處負責人5分;

(5)及時完成本部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每提前一天完成,獎行政人事處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1人,每延遲一天,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各1分。

4、勞動關係

(1)每月5日前統計本公司上月人力資源狀況並上報行政人事部備案。未報的扣責任人扣5分,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3分,每延遲1天扣1分;

(2)按西南水泥區域公司相關規定按月及時為員工辦理各類社會保險,填寫增減情況,未辦理每人次扣責任人2分,扣部門負責人1分;

(3)關愛員工,建立良好的勞資關係,員工月度離職率不超過5%。離職率每超過一個百分點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1分,因勞資糾紛造成訴訟(含西南水泥公司內部投訴和勞動部門的投訴),每人次扣所在部門負責人8分,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5分;

(4)員工月度離職率控制在1%以下,視企業實際情況,獎行政人事處負責人1-5分。

(三)行政事務管理

1、公文辦理

(1)協助領導制定工作計劃、總結、報告等,起草各類檔案並及時送審、下發、歸檔。未完成每次扣文祕和責任人2分,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1分;不及時、不規範每次扣0.5分;

(2)負責外來公文等各類文字資料的簽收、拆封、登記、呈報、送閱、處理和歸檔。未完成每次扣文祕和責任人2分,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1分,不及時每次扣0.5分。

2、會務接待

(1)負責各類會議的安排、組織,做好會議記錄、形成會議紀要、檢查決議落實。會議準備不足、組織不力而影響會議的召開,每次扣責任人5分,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3分;未及時形成會議紀要每次扣2分;

(2)負責來客來訪的接待工作。來客接待不周密、不熱情而給公司造成影響,每次扣責任人2分,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1分;來訪處理不當而引發矛盾糾紛,每次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2分;

(3)懲辦區域公司會議的,獎勵行政人事處負責人5分,其他相關工作人員各2分。

3、關係協調

(1)負責公司各類證照的年檢、變更等事宜。未完成每次扣2分,不及時而造成影響每次扣1分;

(2)督促檢查公司各單位工作計劃、規章制度的落實與執行情況。因督促檢查不力而影響工作進度、制度執行每次扣2分;

(3)協調處理好公司與政府部門、周邊村民的關係,及時妥善處理各種突發事件。因協調不當、處理不力而給公司工作造成影響每次扣5分;

(4)凡獲得縣級以上綜合管理優勝企業的,獎行政人事處負責人10分,其他所有相關工作人員5分/人。

4、費用控制

嚴格按規定開支並控制招待費、車輛費、通訊費、差旅費等各種行政辦公費用。每超出或節約一個百分點則扣或加0.5分,但扣不超過10分,加不超過10分。

5、資訊管理

(1)負責公司電話、網路管理,保持資訊暢通。因資訊不暢而影響公司正常工作,每次扣2分;

(2)負責公司機要管理與保密工作,各類檔案(含各類合同)管理。因此而引發不良後果,每次扣2分。

6、日常工作

(1)合理排程、嚴格管理車輛。違規派(用)車,每次扣責任人2分,扣部門負責人1分;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每次扣司機5分,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分;駕駛員費用報銷稽核不嚴,每次扣行政人事處5分;

(2)加強食堂管理,重視衛生、控制費用。費用超標,每月協同財務審計部門對食堂採購、用餐、接待等費用開支情況進行核查,形成核查報告,如未開展核查,扣責任人5分,扣部門負責人2分;每月對食堂衛生、飯菜質量、服務態度進行員工滿意度問卷調查,並對調查結果進行公佈,提出整改意見並落實,如未調查,扣責任人5分,扣部門負責人2分,如員工滿意率超過85%,獎食堂管理員5分,行政人事處負責人3分;

(3)做好辦公用品的採購、驗收入庫、領用登記等管理工作。因此而影響正常辦公,每次扣責任2分;

(4)抓好治安保衛工作。發生偷盜事件,損失在XX元以下的,每次扣保安班負責人2分,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1分;損失在XX元以上的,每次扣保安班負責人5-30分,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2-10分;因滅火器缺失或過期而引發火災,每次扣責任人5-20分;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2-20分,全年無一起損失在XX元以上的偷盜事件,獎保安班負責人20分,保安班工作人員及行政人事處負責人各10分;

(5)做好公司印章管理。因印章管理或使用不當而給公司造成影響,視情況每次扣責任人10-40分,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5-20分。

7、黨群工作

(1)健全黨群組織,制定年度黨群工作計劃。未制定的,扣責任人5分,扣部門負責人2分;

(2)大力開展黨群活動,積極組織參加區域公司舉行的各類文體或技術比武活動,未參加的,扣行政人事處負責人5分/次;在活動獲得名次的,視區獲獎等級,獎行政人事處負責人2-10分;

(3)凡承辦區域公司黨群活動的,獎行政人事處負責人8分,其他相關工作人員各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