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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備用金管理制度(精選5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13W

財務備用金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資產的完整,提高資金利用水平,加強對備用金業務的管理,根據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財務備用金管理制度(精選5篇)

第二條 備用金,是指公司借支給公司員工個人的款項,這些款項僅用於支付與公司業務相關的事項。

第三條 公司備用金分為二類

現金會計: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持有一定數額的備用現金

其他人員:最高為人民幣200元

第四條 備用金由財務部核算並負責監督;備用金借支個人(以下簡稱借支人)所在部門的負責人應督促借支人按期足額還清備用金。

第五條 公司財務部門辦理備用金借支業務的時間為週一至週五;辦理備用金核銷業務的時間同上(特殊情況可以例外)。

第六條 借支人應根據實際需要申請備用金,不得以任何名義挪用或佔用公司資金。

第七條 借支人應按以下規定辦理借支備用金手續:

一、借支人應如實、規範填寫備用金申請單。

借款時,借支人應按要求填寫由公司財務部門統一印製的備用金申請單,按申請單格式準確填列借款日期、借款類別、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大小寫)、預計還款時間等。備用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允許一款多用或多筆備用金交叉使用。

對於未按要求填寫的備用金申請單,財務部門有權不予受理,由此產生的責任由借支人負責。

借支備用金必須寫明款項的用途,報帳沖銷的內容要和借款時填寫的用途一致,一筆備用金未使用完,要及時到財務部報帳沖銷,不能挪做別的用途,否則不予以報銷。備用金借支原則上要求由借支人本人親自辦理,由於特殊原因由非借支人本人辦理的,須由借支人本人在備用金申請單上親自簽名,否則視為代辦人借支的備用金,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代辦人負責。

二、借支備用金時,借支人須提供相關的合同、協議、通知書、相關領導人簽字的備用金申請單等有效檔案,並準確填列付款單位全稱、開戶銀行、帳號,否則財務部門有權不予辦理,由此產生的責任由借支人負責。

三、備用金借支審批手續應完備。

由經辦人提出後交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 借支人應按時歸還所借備用金。

第九條 原則上誰借支誰報銷。借支人因故不能親自報賬,而委託他人代辦的,委託人應在報銷憑證上簽字。

第十條 公司員工調離、辭退或辭職時,必須到財務部門辦理備用金清理手續。凡未辦理備用金清理手續的員工,公司將不予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一條 借支人超過預計還款時間尚未結清備用金賬戶,但有合理理由說明原因的,應由借支人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不能按時歸還的原因,報有關領導審批。

第十二條 公款丟失,由本人承擔。

財務備用金管理制度 篇2

1.本公司各部門零用週轉金的劃撥採取定額式,各部門劃撥1 000元,以供日常零星開支之用。

2.各部門的備用金限用於購置消耗性文具用品及事務性臨時開支,其餘購置器具修繕或金額較大的開支,均應先行呈准後始得辦理。

3.各部門應於每週六抄報本週諸項費用開支,限次周星期一送會計科稽核,次周星期三由會計科按各單位核准金額劃撥,但開支申請金額較少者,合併至下週統一劃撥。

4.各部門按周抄報該部門費用時,應按次序編號填製備用金報表,一式兩份,一份自行留底存查,一份送會計科憑以核對。

5.各部門申請核撥時,應將發票或收據貼於原始憑證貼上頁上,在貼上頁右下端應有部門主管、申請人簽章證明。

6.索取發票或收據時,應注意本公司抬頭、廠家及負責人簽章品名、金額、數量等。

7.會計科稽核各部門備用金申請,須會同有關單位按其授權範圍稽核各項費用,並通知單位。

8.各部門備用金賬務處理以不設立賬簿記載為原則,僅以備用金週報表代替。備用金(現金)報表代替現金簿,備用金(各項費用)明細表代替費用明細賬。

9.各部門各項費用應於發生當月報銷。

10.本辦法未定事項,按慣例或會計一般處理原則辦理。

財務備用金管理制度 篇3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中國小校的財務管理,建立健全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的財務管理體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的開展,促進學校的改革和發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教育系統的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總則

(一)中國小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節約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

(二)中國小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依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合理編制學校預算,規範會計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三)中國小財務管理體制: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辦法,在校長的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

二、資金管理

(一)預算管理

學校年初根據要求編制年度預算。預算編制要考慮到教育學年制的特殊性,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堅持積極穩妥、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二)收入管理

1.學校必須嚴格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事業收入嚴格遵守“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及時上繳財政專戶,學校不準隱瞞、轉移收入,不準將單位收入轉移其他賬戶;學校要設定收入臺帳。

2.學校收費堅持收費許可和公示制度,接受社會和家長的監督。校長是學校收費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切實做好收費管理工作;凡違反規定收費的,將依據有關規定追究校長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3.學校要加強票據的領、銷、存管理。票據由會計人員登記管理,負責發出、回收、檢查及定期辦理核銷手續。

4.學費、住宿費、代管費等收費,必須開具浙江省財政部門監製統一的非稅收入票據或稅務部門監製的稅務票據。

(三)支出管理

資金支出應當嚴格執行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結合本地情況制定支出標準,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1.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票據報銷要有經辦人、稽核人和審批人,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

2.學校對大宗裝置的採購,要按照“合理、節約、有效、實用”的原則,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論證,嚴格履行報批和驗收手續;大宗物品採購報銷時,還要有驗收人簽證,附有合同、協議及清單等附件。

3.學校應該規範公用經費支出範圍,嚴格按照《關於印發浙江省中國小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財教字〔20xx〕84號)、《關於核定全省中國小教師培訓收費標準的覆函》(浙價費〔x1〕258號)和《關於印發浙江省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管理規定的通知》(浙財行〔x4〕10號)及有關問題解答等標準執行。

4.學校專項資金一定要專款專用,不得擠佔或挪作他用。

5.學校要嚴格控制工資、獎金、福利等支出管理,不準巧立名目亂髮獎金、補貼或實物;績效工資按照《關於x年開始非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發放的補充通知》(蒼教人〔〕14號)和《關於x年開始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發放的補充通知》(蒼教人〔〕15號)標準進行發放。

三、資產管理

(一)現金和銀行存款管理參照《蒼南縣預算會計核算中心備用金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二)加強對應收款項的管理,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規定程式批准後核銷。

(三)學校要做好物資保管工作,建立健全物資驗收、進出庫、保管及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每年至少清點一次,保證賬實相符。

(四)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2.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如圖書、儀器、課桌凳、辦公桌椅等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3.中國小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裝置、一般裝置、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4.中國小校的固定資產(校辦產業、民辦學校除外)一律不提折舊。

5.學校要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中國小校財務制度》規定的資產類別和標準,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和卡片(有條件的學校可用計算機管理),做到賬、卡、物相符。

6.學校每年要進行一次資產清查,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程式處理,調撥、變賣、報損報廢的資產處理要報教育局稽核後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四、會計檔案和會計交接

(一)會計檔案

學校應按照《會計法》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會計檔案定期歸集,整理立卷,統一編目,裝訂成冊,確定專人妥善保管,嚴防毀損、散失和洩密。

(二)會計交接

財會人員、財產保管員調離崗位,應辦理會計交接手續,未辦理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離職;交接手續,應有監交人員負責監交併填寫移交清冊;學區管轄的義務學校由學區負責監交,直屬單位和學校由教育局計財科負責監交;交接雙方要在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五、財務監督和財務人員管理

(一)財務監督

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政法規,維護財經紀律和執行學校財務規章制度的保證。

1.強化教育內部的經濟責任審計,繼續開展財務收支常規審計檢查和清產核資工作,淨化財務管理環境。

2.充分發揮民主理財的作用,學校要定期向教職工公佈財務收支狀況。

3.對於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違規違紀行為,按照相關規定將對學校法人、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予以處理。

(二)財務人員的管理

1.按有關回避的規定,學校主要領導的親屬不能擔任本校的會計、出納。

2.財會人員必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學校財務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能隨意更換;若要更換,必須徵求教育局計財科意見,以保證教育系統財會人員的穩定。

3.財務人員職責:

出納負責學校現金保管,對原始憑證、自制憑證、外來憑證按有關規定進行驗證、報銷;負責遠端報賬錄入工作,網路稽核,國庫統一支付系統用款計劃申請,直接(授權)支付錄入等工作。

會計負責預決算、財務報表,獎金及補貼發放造冊;負責遠端報賬票據送審,憑證制單、記賬,國庫統一支付系統用款計劃稽核、支付複核,票據送審等工作。

總務主任具體負責學校財務後勤保障工作,做好報銷憑證稽核、財產管理等工作。

4.學校負責人和會計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相關法規的規定,規範會計核算,認真履行職責。

5.縣教育局將定期舉辦學校分管財務領導和財會人員的培訓班,提高財務後勤管理水平。

六、其他

(一)有開辦食堂的學校,應開設食堂專用賬戶,按規定實行獨立核算,嚴禁公款私存;學校食堂旨在為師生服務,應做到保本經營。

(二)學校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三)工會經費主要用於開展教職工教育與活動方面,不得用於發放補貼,不得用於個人資金拆借等。

七、檢查與評比

(一)學區財會人員負責對轄區內學校財務工作指導和監管,經常對學校財務工作進行檢查,及時掌握學校財務工作動態,提出意見和建議;學校要真實反映財務工作情況,主動接受學區財務人員的檢查,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整改,規範財務工作行為。

(二)年終縣教育局將開展學校財務後勤工作評先評優活動,表彰學校後勤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先進系統和個人,不斷提高教育系統後勤保障能力。

八、附則

(一)學校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報主管部門備案。

(二)本辦法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和修訂。

(三)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財務備用金管理制度 篇4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算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備用金管理制度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結合本站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內控制度。

一、會計人員職責

為維護國家財經制度和財經紀律,嚴格執行會計制度,嚴格控制財務收支,認真做好會計核算,固定資產的管理,加強資金管理,妥善保管會計檔案。會計人員應履行以下職責。 1、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財務計劃,遵守各項收入制度,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本著增收節支的原則,合理地使用資金。 2、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財務制度規定,要連續、系統、全面地反映和監督會計核算工作、會計分析工作,定期進行會計檢查工作。 3、合理使用現有資金,加強資金收支管理,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果。 4、負責固定資產驗收、折舊、報廢、清理和在建工程費用核算等會計核算工作。5、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建立完整的會計檔案,專人負責管理。 6、會計人員認真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做鬥爭。 7、會計人員有責任提供有關財務資料給上級部門審計、財政、銀行、稅務等部門。配合財務檢查工作,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二、出納人員崗位責任制

1、辦理現金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對收付款憑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的收付。收付

款後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籤章。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不填金額的轉帳支票時,必須經處領導批准並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銷期限。並由領用支票人在專用的支票領用單上籤章,由出納保管,逾期未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收回登出。對於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作為會計憑證一併裝訂。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2、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現金帳面餘額要同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帳面金額要及時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帳面餘額與對帳單上餘額調節相符,對於未達帳項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出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3、保管庫存現金。對於現金,要確保其安全完整,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櫃密碼的祕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 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隨意挪用現金。

4、保管財務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妥善保管財務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項印章,必須由出納和會計分別保管。對於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簿進行登記,認真辦理領用登出手續。

三、會計人員的許可權

國家有關財經制度賦與了會計人員維護財經紀律,參與單位的管理,實施會計監督等方面的職責和許可權。為了確保會計人員能在職權範圍內認真履行職責,特明確以下許可權;1、會計人員有權要求本單位各部門、人員認真執行國家財政財經制度。遵守國家財經紀律和財務會計制度。2、對違法亂紀行為,會計人員有權拒絕執行,並應向領導或上級機關彙報。3、會計人員有權參與本單位編制財務計劃、制定定額或標準,參加有關的財務會議。有權向領導提出有利於財務開支的經濟效果方面的建議和意見。4、會計人員有權監督、檢查本單位的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和財產物資的保管、收發、計量、檢驗等情況。5、會計人員有權要求本單位各部門提供所有與財務會計工作有關的資料和資訊。

四、固定資產的管理辦法

為確保固定資產增減和結存核算的真實性.挖掘潛力,發揮現有固定資產的最大效能,應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具體管理辦法規定如下;1、在每年編制年度會計報表之前,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工作。2、根據需要可以輪流進行區域性清查工作。3、根據清查結果編制“固定資產盤虧毀損表”,並按規定報請主管部門審批處理。4、盤盈的固定資產如沒有賬面價值,經主管部門批准,估價確定其重置價值。5、不實行折舊制度,根據重置價值調整“固定資產”的帳面數。6、分別歸類,建立固定資產防護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完整的檔案,做到物、卡、帳、實相符。7、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責任落實,減少或避免災害損失。

五、票據管理辦法

1、各種票證統一由處財務稽核科負責管理。

2、嚴格執行局規定票據管理及領用制度,專人負責保管。

3、在使用中嚴格按統一要求操作,不得違反操作規定。

4、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票證、錢款分開負責管理,不得擅自一人開票收款。

5、做到日清月結,要求票、錢、帳相實相符。

6、按月及時結清上月結存數、當月實發數、結存數。填寫銷號清單上報處稽核。杜絕出現銷誤。

7、由處財務科進行嚴格的稽核,證實無誤後,統計全處的票據數。填寫統一的銷號清單上報局主管部門核銷。

六、內部牽制制度

1、票款分離,規費票管不準開票,開票人員不準收款。 2、出納不能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3、章證分離,支票印件應留單位公章、財務專用章、會計名章,其應分別保管,簽發支票要領導審查簽章後,出納方可簽發支票。4、單位固定資產和辦公用品,由會計登記入帳,下設專人保管,不允許既管帳又管實物。 5、會計檔案借閱、均應經過領導批准,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七、財務現金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財務安全防範,做好現金的保管,明確財務人員在財務現金安全方面的工作職責,特制定本制度。

1、財務科及全處財務人員皆在本制度約束之內,財務人員應做好

對財務賬目、會計檔案的整理歸檔、及時將有關憑證、報表、帳簿入檔案室。

2、財務室應配備保險櫃用於存入日常用現金及帳簿。財務人員應嚴格遵守備用金制度,嚴格按銀行規定的限額儲留現金,嚴禁將現金放於保險櫃外存放。對於超限額現金,財務人員應及時存入銀行,如發生丟失、被盜等意外,由承擔該現金保管的人員自負責任。

3、財務室應安裝防盜門窗,在離崗、下班時,財務人員應將門窗鎖(關)好。

4、財務人員應做好對本單位財務工作的保密工作,不得對無關人員介紹本單位的財務狀況。

5、財務人員應加強對安全防範方面的學習,提高防範意識,樹立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做好本職財務工作。

八、專用基金管理制度

我站屬上級撥款的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按照“統收、統支,收支

兩條線”的原則進行會計核算,

專用基金是單位具有特定來源和專門用途的可自行掌握 的自有資金。為加強對專用基金的管理,嚴格按照國家及部 門的有關規定管理和使用專用基金,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嚴格按照專款和專項管理原則進行管理,不能任意改變專用基金的用途和擴大專用基金的開支範圍。

2、堅持“先提後用,計劃使用”的原則,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

衡,略有結餘。

3、財務科要堅持按計劃、按規定使用專用基金。

4、集中掌握使用的事業發展基金應由處,財務科等部門提出安排使用資金的方案經有關部門討論,審定後轉處領導審批,沒有領導批示不予拔款。

九、經費管理制度

經費是徵稽部門從事正常業務需的辦公費、車輛使用費、印刷費、業務費、宣傳費、裝置購置費等以及按規定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獎金、補貼等費用。 1、堅持財務制度,執行財政法規,嚴格執行經費開支的範圍標準,不得擴大經費開支的範圍和提高經費開支的標準。 2。嚴格經費開支、報銷手續、各種支出憑證要註明清楚.以及經辦人、驗收人、有關門簽字同意核銷,否則,財務不予辦理。 3、職工出差借款,先由本人填寫借款單,經處領導審批和財務人員稽核後才能借支,出差回來及時到財務報帳,結清借款,非因公的個人借款,不能借支。職工住院、自然災害等情況需暫時借款的,經處領導審批後才予辦理。 4、購買國家專控商品的,

要按國家規定辦理專控商品審批手續後才以購買,財務才予以報銷。 5、零星裝置購置,經處領導審批後,財務才子付款。

十、會計核算的要求

1、對原始憑證的填制必須嚴格審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

2、記帳憑證的填制:記帳憑證使用交通廳統一下發的憑證填制,

填制時須將所列專案填寫齊全,所要求籤章必須齊全,記帳憑證必須

按月裝訂成冊,每冊15公分厚。一張記帳憑證所附原始憑證過多司分冊裝訂,封皮的註明專案必須填寫齊全,蓋章完畢裝入檔案盒內,歸檔保管。

3、會計帳簿的設定登記:帳簿設定日記帳、明細分類帳、總分

類帳。 (1)、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由出納人員登記和管理,根據銀行收付,逐筆登記,每月結出餘額。現金餘 額必須與庫存現金相符合,銀行存款日記帳必須與銀行對 帳單核對、調節後達到一致。 (2)、明細分類帳是根據各項費用及規費收入等設定的,各帳戶餘額必須與總帳戶餘額一致。 (3)、總分類帳

反映各帳戶總體情況,按總帳科目設定帳 戶,按彙總登記總帳。 (4)、記帳程式:稽核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登記帳簿,月末結出帳戶餘額,明細帳與總帳核對並相符。 (5)、記帳規則:啟用帳簿、登記帳簿、改錯、核對、結帳工作嚴格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三節登記會計帳簿的要求辦理。

十四 、會計報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的管理,充分發揮會計檔案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財政部,國家檔案局《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及自治區財政廳、檔案局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會計檔案管理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會計檔案的歸檔

第二條:會計檔案的歸檔範圍

(一)、會計憑證 1、原始憑證2、記帳憑證3、彙總憑證

(二)、會計帳薄 1、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 2、總

分類帳薄。 3、各類明細分類帳薄。 4、其它輔助帳薄及有關卡片、帳冊。

(三)、會計報表 1、主要財務指標、快報。 2、月季

會計報表。 3、會計年度報表(決算) 四、其它類 1、會計移交清冊。 2、會計檔案保管請冊。 3、會計檔案銷燬清冊。

第三條:會計檔案的歸檔要求,

(一).會計憑證、帳薄和報表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財務科

保管,待檔案室建立後,由財務科編制清冊後交檔案室集中管理。

(二)、歸永久性保管的會計檔案必須用毛筆或碳素、藍黑墨水的

鋼筆書寫。

(三)、歸檔的會計檔案應裝訂牢固、美觀、不得缺頁,掉頁。案

卷題名應規範,卷內目錄應填寫清楚。

第三章 會計檔案的整理

第四條:會計檔案的整理,應先按分類方案或報表、帳薄、憑證

三大類。然後再組卷,報表、報年度、季度月份分別組卷;帳薄以本單位組成案卷;憑證按時間和原始憑證的順序號分別組卷。

第五條:會計檔案的排列

(一)、會計檔案的排列,應分類,分別:憑證類應將工資冊排前,憑證排後,每年類推;帳薄類將保管期限長的排前,期限短的排後,

每年的以此類推;報表類分兩種:季、日報的排法同帳薄、年報時間順序往下排。

(二)、會計檔案的編號、憑證、帳簿和季、月按年度編流水號;決算則應從機構成立起編流水號。

第四章 檔案的保管

第六條:每年至少對儲存價值和到期的會計擋案進行再次鑑定,銷燬的檔案,應按照銷燬程式上報,進行銷燬、

第七條:會計檔案的上架應排列整齊,美觀大方,不得隨意堆放,以防鼠咬,蟲蛀等現象。

第八條:應定期檢查會計檔案,發現問題應及時妥善處理。

第九條:為各級部門查閱會計檔案提供便利,外單位查閱時應持單位介紹信,經行政領導等鑑批後在指定地點查閱,在查閱會計檔案時,不得在會計檔案上做任何記號,摺疊式標註任何符號和標記,更不準抽換會計憑證和帳頁,違者視情節輕重進行經濟處罰外,還應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