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是現代人類工作、學習、交流、娛樂的重要工具,是資訊社會的重要標誌之一。同時,網路如果利用不好,又會對青少年學生的學習和健康成長造成危害。為了興利除弊,規範學生上網行為,特制定本規定。
一、完善校園網路系統。新建公寓,要將網路建設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改造舊學生宿舍時,增設寬頻網線,逐步實現校園內每生一個寬頻網埠。
二、學生在公寓上網,使用指定ip地址,不得盜用他人ip地址,不準用一個埠走區域網或採用代理伺服器方式上網。
三、建設紅色網站。校園網路中心要積極製作弘揚時代精神,催人奮進,健康向上,情趣高雅的網頁,融思想性、趣味性、藝術性、娛樂性於一體,提高點選率,利用網路對學生進行潛移默化的政治思想教育。
四、文明上網。按全國青少年網路文明公約規定,“要善於網上學習,不瀏覽不良資訊;要誠實友好交流,不汙辱欺詐他人;要增強自護意識,不隨意約會網友;要維護網路安全,不破壞網路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虛擬時空。”要遵守國家法律,不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
五、遵守作息制度。學生可利用業餘時間和節假日上網,利用網路進行學習、交流和高尚娛樂。為了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學生的身體健康,學生週末夜間在網咖上網不得超過22:30,其它日期夜間上網不得超過22:00。學生在公寓內上網可以延長1個小時。
六、違規處罰。學院定期對學生上網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對違規上網,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的處罰。
(一)不準在上課、自習和晚自習時間上網,違者進行批評教育,並按曠課論處。
(二)不準徹夜上網,夜不歸宿。學生夜間上網超過規定時間者,給予通報批評,屢教不改者,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徹夜上網、夜不歸宿者,一經查實,給予記過處分。
(三)在特定時期,如烈性傳染病流行期間,“嚴打”期間等根據有關規定禁止學生到網咖上網,違者開除學籍。
(四)不準瀏覽黃色網站(頁)。不準製作、下載、傳播黃色音像、影片和圖片,違者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五)遵守國家法律,維護網路安全。不得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不得利用網路竊取、洩漏國家機密;不得利用網路造謠、誹謗他人;不得傳播有害資訊,危害民族團結,破壞國家統一;不得非法截獲、修改、刪除他人電子郵件和其它資料,侵犯公民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不得利用網路進行盜竊、詐騙、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違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