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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精選28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6.66K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1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精選28篇)

為了規範公司登記行為,完善公司登記規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範圍)

在本市範圍內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稱公司)設立、變更、終止,根據《條例》及本規定辦理公司登記。

第三條(登記機關)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東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各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公司登記機關。

各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託的範圍內開展公司登記工作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本市的公司登記工作。

第四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登記管轄)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本市下列公司的登記:

(一)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市人民政府授權投資的公司;

(三)國務院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部門與其他出資人共同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四)市人民政府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部門單獨或者共同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五)經營進出口業務、對外勞務輸出業務、國際技術合作業務、金融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

(六)冠市名而不冠區縣名的集團性的有限責任公司;

(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委託登記的公司;

(八)其他應當或者需要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條(浦東新區和區縣公司登記機關的登記管轄)

浦東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各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本轄區內除《條例》第六條及本規定第四條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的登記。

各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本轄區內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託登記的公司的登記。

第六條(投資主體資格的限制)

下列機構或者人員不能成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

(一)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二)未分割共有財產而投資設立同一公司的共有人;

(三)向其他公司投資累計額已達到淨資產百分之五十的公司;

(四)法律、法規限制的其他機構或者人員。

前款第(三)項規定不適用於國家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

第七條(提交的檔案)

申請設立公司,應當根據《條例》的規定提交有關檔案。

申請設立國有獨資公司,還應提交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者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授權的機構、部門的批准檔案。

申請設立集團性的有限責任公司,還應提交市人民政府有關委、辦或者區、縣人民政府的批准檔案。

第八條(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公司只能使用一個名稱。經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公司名稱受法律保護。

設立集團性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在公司名稱中標明“集團”的字樣。

第九條(住所登記)

公司住所是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住所為自有房屋的,公司在登記時須提交房屋產權證明;住所為租賃房屋的,公司在登記時須提交一年以上租賃期的協議書或者合同,並附房屋產權證明。

第十條(註冊資本登記)

公司設立時,股東應當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為公司的,還須出具其累計投資額未超過淨資產百分之五十的驗資證明。

設立國有獨資公司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明。

第十一條(經營範圍的登記)

公司應在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報經審批的專案的,應當在申請登記前報經有關部門審批,並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批准檔案。

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公司的經營範圍,不能自然成為其分公司的經營範圍;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分公司的經營範圍,可視為已同時成為公司經營範圍的一部分。

第十二條(全資子公司的設立)

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貿易公司以及經政府特許設立的其他公司設立全資子公司的,應當在辦理公司登記後的15日內,向原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三條(年度檢驗)

公司登記機關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對公司進行年度檢驗。

公司應於每年2月15日前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領空白年度檢驗報告書。

有限責任公司應於每年3月31日前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年度檢驗報告書、經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師事務所驗證的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每年4月20日前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年度檢驗報告書、經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師事務所驗證的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經稽核通過年度檢驗的公司,公司登記機關應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上加貼年度檢驗的標識。

第十四條(例外情形)

外商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和外國公司在本市設立的分支機構的登記,不適用本規定。

第十五條(應用解釋部門)

本規定的具體應用問題,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施行日期)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2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註冊資本登記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註冊資本實行實繳的,註冊資本為股東或者發起人實繳的出資額或者實收股本總額。

第三條 公司登記機關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登記公司的註冊資本,對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對不符合規定的,不予登記。

第四條 公司註冊資本數額、股東或者發起人的出資時間及出資方式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

第五條 股東或者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股東或者發起人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

第六條 股東或者發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公司(以下稱股權所在公司)股權出資。

以股權出資的,該股權應當權屬清楚、權能完整、依法可以轉讓。

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權不得用作出資:

一)已被設立質權

二)股權所在公司章程約定不得轉讓

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股權所在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應當報經批准而未經批准

四)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不得轉讓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債權人可以將其依法享有的對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公司的債權,轉為公司股權。

轉為公司股權的債權應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債權人已經履行債權所對應的合同義務,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規定

二)經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機構裁決確認

三)公司破產重整或者和解期間,列入經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計劃或者裁定認可的和解協議。

用以轉為公司股權的債權有兩個以上債權人的,債權人對債權應當已經作出分割。

債權轉為公司股權的,公司應當增加註冊資本。

第八條 股東或者發起人應當以自己的名義出資。

第九條 公司的註冊資本由公司章程規定,登記機關按照公司章程規定予以登記。

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應當經驗資機構驗資。

公司註冊資本發生變化,應當修改公司章程並向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條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認購新股,應當分別依照《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繳納出資和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開發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開發行新股方式增加註冊資本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檔案。

第十一條 公司減少註冊資本,應當符合《公司法》規定的程式。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註冊資本有最低限額的,減少後的註冊資本應當不少於最低限額。

第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依據《公司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收購其股東的股權的,應當依法申請減少註冊資本的變更登記。

第十三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摺合的實收股本總額不得高於公司淨資產額。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資本公開發行股份時,應當依法辦理。

第十四條 股東出資額或者發起人認購股份、出資時間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規定。發生變化的,應當修改公司章程並向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申請辦理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備案。

第十五條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註冊資本實繳的公司虛報註冊資本,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六條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註冊資本實繳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虛假出資,未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七條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註冊資本實繳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八條 公司註冊資本發生變動,公司未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九條 驗資機構、資產評估機構出具虛假證明檔案的,公司登記機關應當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條 公司未按規定辦理公司章程備案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一條 撤銷公司變更登記涉及公司註冊資本變動的,由公司登記機關恢復公司該次登記前的登記狀態,並予以公示。

對涉及變動內容不屬於登記事項的,公司應當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公示。

第二十二條 外商投資的公司註冊資本的登記管理適用本規定,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20xx年12月27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佈的《公司註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20xx年1月 14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佈的《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20xx年11月23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佈的《公司債權轉股權登記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3

第一、二、三條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公司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登記管理,規範公司登記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1]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第三條 公司的實收資本是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實際交付並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的出資額或者股本總額。

第四、五、六條

第四條 公司登記機關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登記公司的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對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對不符合規定的,不予登記。

第五條 公司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數額、股東或者發起人的出資時間及出資方式,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

第六條 公司設立時股東或者發起人的首次出資、公司變更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驗資證明。

第七、八、九條

第七條 作為股東或者發起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由具有評估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後,由驗資機構進行驗資。

第八條 股東或者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股東或者發起人以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財產出資的,應當符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

股東或者發起人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

第九條 股東或者發起人必須以自己的名義出資。

第十、十一、十二條

第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

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司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餘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第十二條 股東或者發起人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或者所認購的股份。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公司設立登記時,股東或者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應當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檔案。

公司成立後,股東或者發起人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時間繳納出資,屬於非貨幣財產的,應當在依法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後,申請辦理公司實收資本的變更登記。

第十三、十四、十五條

第十三條 設立公司的驗資證明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型別;

三)股東或者發起人的名稱或者姓名;

四)公司註冊資本額、股東或者發起人的認繳或者認購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應當載明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和該股份佔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

五)公司實收資本額、實收資本佔註冊資本的比例、股東或者發起人實際繳納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以貨幣出資的說明股東或者發起人出資時間、出資額、公司的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以非貨幣出資的須說明其評估情況和評估結果,以及非貨幣出資權屬轉移情況;

六)全部貨幣出資所佔註冊資本的比例;

七)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認購新股,應當分別依照《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繳納出資和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開發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開發行新股方式增加註冊資本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檔案。

第十五條 公司減少註冊資本,應當符合《公司法》規定的程式,減少後的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數額應當達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並經驗資機構驗資。

公司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足額繳納出資和繳納股款後,公司申請減少註冊資本,應當同時辦理減少實收資本變更登記。

第十六、十七、十八條

第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依據《公司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收購其股東的股權的,應當依法申請減少註冊資本及相應的實收資本的變更登記。

第十七條 非公司企業按《公司法》改製為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摺合的實收股本總額不得高於公司淨資產額。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資本公開發行股份時,應當依法辦理。

原非公司企業、有限責任公司的淨資產應當由具有評估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作價,並由驗資機構進行驗資。

第十八條 公司註冊資本、股東出資數額或者發起人的認購額、出資或者認購的時間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數額、股東出資數額或者發起人的認購額、出資或者認購的時間及方式發生變化,應當修改公司章程並向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九、二十、二一條

第十九條 變更註冊資本、實收資本的驗資證明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 公司名稱;

二) 公司型別;

三) 變更前後股東或者發起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出資時間。

四) 變更前後的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數額;

五)增加註冊資本的實際繳納情況。以貨幣出資的,應當說明股東或者發起人的出資額、出資時間、開戶銀行、入資戶名及賬號;以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及其他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的,應當說明股東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情況、評估情況;以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應當說明轉增數額、公司實施轉增的基準日期、財務報表的調整情況、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少於轉增前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轉增前後財務報表相關科目的實際情況、轉增後股東的出資額;

六)減少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應當說明公司履行《公司法》規定程式情況和股東或者發起人對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

第二十條 公司成立後,股東或者發起人作為出資的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及其他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規定數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或者發起人補交其差額。原出資中的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及其他非貨幣財產應當重新進行評估作價。公司實收資本應當進行重新驗證並由驗資機構出具驗資證明。

第二十一條 公司成立後,公司登記機關發現公司涉嫌實收資本不實的,可以要求公司到指定的驗資機構進行驗證,並要求其在規定期限內提交驗資證明。

第二二、二三、二四條

第二十二條 虛報註冊資本,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予以處罰。

第二十三條 公司的股東或者發起人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條予以處罰。公司的

股東或者發起人拒不改正的,公司登記機關責令公司限期辦理註冊資本、出資期限變更登記,逾期不辦理的,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處罰。公司成立兩年後,其中,投資公司成立五年後,公司股東或者發起人仍未交付或者未足額交付出資,且公司未辦理變更登記的,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處罰。

第二十四條 股東或者發起人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 七十一條予以處罰。

第二五、二六、二七條

第二十五條 公司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發生變動,公司未及時辦理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予以處罰。

第二十六條 驗資機構、資產評估機構出具虛假證明檔案的,公司登記機關應當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九條予以處罰。

第二十七條 撤銷變更登記涉及公司註冊資本及股東或者發起人出資額和出資方式變動的,恢復公司該次登記前的登記狀態。

第二八、二九條

第二十八條 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登記管理適用本規定,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6月14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釋出的《公司註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4

各課室:

為促進就餐管理,引導員工有序用餐,營造和諧、健康的就餐氛圍,特制定以下規定。 1.就餐時間為:

一線員工:午餐:10:50-11:20( 11:20-11:50需回車間)。晚餐:16:00-16:30( 16:30-17:00需回車間),就餐時間為30分鐘;

後勤管理:午餐:11:00-11:30( 11:30-12:00需回辦公處),就餐時間為30分鐘(總經理及因客戶外出就餐不受限制);

2.公司員工須在規定的就餐時間(特殊情況除外)有序排隊,文明就餐。就餐過程須維護公共衛生,殘食剩湯須倒入回收桶。就餐完畢後,員工須自行清洗各自碗筷,不得隨意移動餐桌、餐椅,有意汙損、踐踏、破壞者需按價賠償。

3.員工就餐實行刷卡或餐票方式,考勤卡餘額不足時,可自行告之人事行政課,人事行政課將上報總部後勤保障部辦理充值。

4.遺失考勤卡應及時向人事行政課掛失補辦新卡(收取考勤卡50元/張,工作證5元/張)。

5. 員工應嚴格遵守就餐時間,如有提早就餐者(特殊情況除外),將以小時為單位按曠工處理;

6、以上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5

(一)加強禁菸工作組織領導,成立禁菸領導小組,對禁菸工作常抓不懈。

(二)利用座談會、健康講座、宣傳欄、創衛宣傳等形式對醫護人員、病員、來訪人員進行禁菸宣傳,提高禁菸思想認識。

(三)每個醫護人員都要履行勸阻職責,勸阻同事、病員及外來人員不吸菸。

(四)各領導和科室負責人要帶頭不吸菸,做禁菸工作表率。

(五)辦公室、會議室、診室、輸液室等工作場所不設煙具,統一設定禁菸標誌。(由此全面禁菸)

(六)保證醫療工作場所環境整潔,地面無煙蒂、菸灰。

(七)醫院內部及房屋權屬區域無煙草廣告和變相菸草廣告,禁止銷售菸草製品。

(八)醫院室內禁止擺放菸草製品及菸灰缸等煙具。

(九)積極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等組織的建立“禁菸控煙”活動。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6

一、加強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強化預算約束,規範財務行為,努力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財政經費的使用效益。

二、局機關發生的所有支出必須納入部門預算,年初由財務審計處對各處室提出的支出預算進行初審及綜合平衡,支出預算經局黨組批准後實施,杜絕無預算及超預算支出。

三、局機關所有的經濟業務,都必須填制和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的內容必須準確、完整。送財務審計處稽核時,經手人、證明人、支出明細清單等必須齊全。

四、必須認真遵守執行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凡列入政府採取目錄範圍內的採購專案,均應根據政府採購操作業務流程辦理,不得違規採購。

五、局機關對外簽訂凡涉及收、付款業務的合同(協議),經辦者需提供一份留存財務審計處,以作為財務稽核付款的依據。

六、辦理經費報銷需由相關處室填寫《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經費支出審批表》並附原始發票及支出明細單,送財務審計處稽核。財務審計處在審批表上籤署經費列支渠道、該專案的指標及支出情況等稽核意見,報分管局長簽署意見後,送局長審批。經局長審批後財務審計處方可報銷。

七、因公務活動確需預借經費,一律填寫正式借據。1000元以內的由處室負責人簽字,分管局長批准;超過1000元的,由局長審批。

八、各處室所涉及的收款業務一律由財務審計處歸口管理,各項收入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各處室一律不得私設小金庫。辦理結算需用支票的,一律由局長審批。

九、凡經黨組會或局長辦公會討論同意召開(舉辦)的會議(活動),統一由辦公室填寫會議(活動)預算表,經局長審批後操作。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7

1、值班人員須做好值班室及周邊的衛生保潔工作,為值班營造一個衛生、整潔的環境。

2、值班人員值班地點門衛、辦公樓,值班範圍辦公大樓、公司重點部位、廠房及公司內部區域,值班人員必須監守崗位,按時接班。保證夜間保衛實施12小時值班,不得擅離職守,如有事請假必須經總經理的批准。

3、值班人員在公司下班後,要認真檢查公司內部各項安全措施,對技術防範設施設防,發現防範漏洞和安全措施不落實的隱患並及時排除。

4、值班人員負責單位內部巡邏、巡查工作,對巡邏人員不盡職責及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行為,按規章制度處理。

5、值班人員負責處理單位內部夜間發生的案件的處置,公司發生案件時,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告公安機關,重大案件要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6、遇有重大事項和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總經理或有關領導報告,並採取相應的措施。

7、值班期間應集中精力,不得從事飲酒、賭博等與值班無關或影響值班的事情。

8、做好值班工作記錄,對值班日記及相關表格的填寫,要做到及時、詳細、準確、字跡工整。

9、做好交接班工作檢查交接班制度,本班未處理的事情,應在交班時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10、值班人員是公司夜間安全保衛與防範工作直接責任人,對單位內部夜間安全保衛工作負責。

值班人員要要認真落實值班管理制度,提高警惕,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增強維護公司財產不受侵害的在責任感,做到人員落實、責任落實、管理落實。 (注:本制度至公佈之日起執行)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8

為有效管理與維護公司員工機動車輛秩序,保障場內交通暢通,特訂立本規定,供公司員工遵守,並作為公司員工車輛停放安全管理的依據。

一、員工車輛停放指定車位及區域:

員工食堂正面、側面停車位,1#、2#倉庫旁停車位,C棟宿舍區停車位及球會垃圾中轉站以上路面右側順序停放。

二、管理細則:

1. 員工需停放車輛應報員工所在部門,各部門及時更新車主、牌照後以書面形式交物業管理部備案,獲准後方可停放車輛。

2.員工停車位僅供員工車輛免費停放使用,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不負責車輛保管。如停車區域發生被盜、車損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關損失的,停車場所有人、管理者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3.車輛進入球會後要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並遵照管理人員的指揮或遵循交通標誌線行進。

4.員工車輛必須按規範一車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及指定區域內。停放在車位上車輛,車頭向外依次停放,停放球會垃圾中轉站以上路面車輛,須沿道路右側順序停放。不得影響車輛通行,阻礙交通。若有違規停放,經查獲或舉報核實,物業管理部將對違規停車車輛進行處罰。

5.員工車輛嚴禁停放在小巴停車場,大吧停車場優先保障客用車輛停放,在客用車輛較多或球會舉辦賽事活動時禁止停放。

6. 車輛停妥後,在離開前,請再檢查停放是否適當,並確認車窗已關好,以防物品失竊。車輛內請勿放置貴重物品,管理人不負保管及遺失賠償責任。

7. 進入停車區域內的車輛,如對球會設施裝置造成損壞,需照價賠償。請勿在停車區域內抽菸,車內垃圾應丟棄到垃圾桶內,不得隨地拋棄,以保證環境整潔。菸蒂、火柴等應確認已完全熄滅,方能丟棄在指定處,以免造成災害。

8.嚴禁裝載危險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區域,車內不得放置危險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員如發現可疑車輛時,車主應主動開啟車門及行李箱接受檢查。

9.停車場內禁止沖洗車輛,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潔車輛,以避免地面積水確保場地乾淨。

10.停車區域嚴禁喧譁、亂(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門造成噪音。

11.停車場停放的車輛若發生故障,如需檢修,車主應先將車移離車道,以免妨礙交通。檢修人員或檢修車輛進入,車主應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復,場地恢復原狀後方能離開。

三、違規處罰

1.員工車輛停放管理部門為物業管理部。

2.物業管理部對不按規定停放在車位上或指定區域內,亂停亂放或有違反上述管理規定的行為,物業管理部按50元/次予以處罰。

3.物業管理部對處罰車輛採取貼條通知方式,並每天在球會內網上予以公佈。

4.被處罰車輛車主須在5日內到物業管理部辦結處罰手續。逾期未繳納罰款,物業管理部將通知人力資源部予以雙倍處罰。

四、其他: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9

為切實維護患者的合法權益、提高病歷質量和建立和諧的醫療就醫秩序,根據衛生部20xx年9月1日釋出的《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結合我院的工作實際,進一步規範和強化我院住院病歷影印的管理。

一、住院病歷影印時間: 根據我院工作實際及相關規定,我院住院病人影印病歷的時間為患者出院 72小時後。

二、住院病歷影印唯一合法地點:病案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將病歷在其它地方影印病歷。

三、病歷影印合法人員:根據相關法規,以下四種人為病歷影印的合法人員,病歷屬於患者的隱私 ,其他人員無權影印患者的病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

3、保險機構;

4、公檢法部門。

四、病歷影印必須向醫院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1、申請人如為患者本人的,必須提供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代理人申請影印病案應持患者身份證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患者簽名及按指印的委託書。

3、申請影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監護人身份證、患者戶口本或出生證原件。

4、申請人如是死亡患者近親屬應當提供患者的身份證明原件、死亡證明、近親屬的身份證、能證明與死者近親屬關係的 法定證明材料 。如申請人為死者近親屬代理人,還要有代理人身份證、死者近親屬簽名及按指印的委託書。

5、申請人為保險機構工作人員須提供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身份證、患者或其代理人簽名按指印的委託書。保險公司核保科查閱保戶既往有無住院史,須提供承辦人員身份證、保險公司介紹信、保險合同上註明查詢以往住院史。 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影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6、申請人如為公安、檢察、法院等執行公務的, 查閱或影印病歷必須出具證明材料、本人工作證件、身份證件,須兩人以上且已立案,並先到醫務科備案並辦理相關手續,由醫務科開具證明到病案室進行查閱或影印。

五、病歷影印的內容:

六、醫療機構只為申請人提供影印的病歷資料是:住院病歷中住院志(即入院記錄)、體溫單 、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 、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六、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患者影印病歷、封存病歷的權力、內容以及影印病歷收費等問題做了明確的規定:

1.患者本人親自來院影印病歷的,須攜帶掛號證(病歷號)、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有效證件。

2.患者親屬代理(被委託)影印客觀病歷的,除上述證件外,還應攜帶代理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 等有效身份證件以及病人的委託書,到醫務科登記填表後去病案室辦理。

3.正在住院的病人病歷中的客觀病歷資料須由科室指派的本院工作人員攜帶到病案室去影印。

4.糾紛病歷由科室領導、負責人或當班工作人員直接與醫務科、醫患協調辦公室聯絡,按照《條例》規定辦理。

5.按《條例》中規定可以影印的客觀病歷包括:門(急)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查報告單)、醫學影象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 、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及出院總結。

6.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死亡病歷討論記錄、疑難病歷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應當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封存和啟封。

7.按照規定病歷影印需收取一定的費用。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10

為加強和完善金玉普惠公司辦公電話的管理,保證正常工作通訊需要,增強全體幹部職工的節約意識,更好地做好開源節流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金玉普惠公司電話主要用於辦公業務。使用電話通話要言簡意賅,禁止在電話中閒聊,嚴禁撥打聲訊和資訊電話。

二、集中辦公部門原則上全部使用插卡管理電話,部分經理專人專號可使用非插卡電話,月末根據電話費詳單核定話費。

三、辦公話費定額標準按集中辦公部門在崗人數每人每月30元,部門經理及副總經理50元,保安部值班電話50元執行。特殊情況由部門申報,總經理批准同意,辦公室增補話費。

四、每月1—5日由辦公室統一將當月定額話費輸入各部室,輸入話費可累計使用。如提前使用完話費後,到辦公室充值,並進行登記,月末在通訊補助費中扣除。

五、安裝管理插卡電話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準避開話機接線和私自接電話副機,發現此情況,按盜打電話,竊取話費予以處罰,並交於質檢部進行處理。

六、各處室負責人及員工要切實負起責任,以主人翁的態度管好、用好電話。員工因公或特殊情況需要撥打長途電話者,統一到辦公室登記後,方可撥打。

七、由辦公室月末對各部門電話使用情況進行查詢監督,並予以公佈,超出部分在此月通訊補助費中扣除。

八、自本制度執行之日起,原辦公電話管理辦法自行廢除,同時由辦公室收回非集中辦公人員電話磁卡。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11

一、目的

為提高公司員工整體形象和精神面貌,規範公司形象管理,特對員工工裝管理做如下規定。

二、規定適應範圍:公司各部門、各店

三、工裝規定

1、 工裝由公司統一定製

2、 女員工工裝每套五件套,每人兩套,每套120元,所有員工不設洗工裝日。

3、 班長{含保安外的男員工}以上管理人員人每人兩套工裝,每年補助150元,共補助兩年,不設洗工裝日。要求外套為黑色或藍色西服,襯衣為白襯衣,必須打領打;夏季為白色短袖,黑或藍色褲子{女士可以著裝黑或藍裙子}。

4、 保安夏裝每人兩套,發放夏裝時需繳納工裝費用40元,離職時工裝歸個人所有。冬裝根據市場行情制定價格,每人兩套,折舊與女員工相同。 裝制定標準

四、工裝管理要求

1、 公司辦公室統一制定換季工裝的調整時間,員工著裝應保持清潔、整潔、美觀、大方,任何人不得修、損壞工裝的整體設計,為防止丟失,丟失工裝者按原價賠償。

2、 員工工作不滿一年離職者,少工作一個月,每月按工裝摺舊20元,最高折舊扣100元,同時工裝收回;工作超過一年但不滿兩年離職者,少工作一個月,每月扣工裝摺舊10

元,最高折舊扣50元,同時工裝收回;工作滿兩年{含兩年}以上離職者,不再扣除工裝摺舊費,同時工裝收回。

3、 班長{含保安外的男員工}以上管理人員,按照公司統一要求自己做工裝,自轉正後的第一月開始,每工作一個月補助10元,工作滿一年者,共補助150元,離職當月不再補助,工裝歸個人所有。

4、 己補助150元的管理人員,第一年未工作滿一年離職的,每少工作一個月,每月扣10元;工作滿一年後按每月補助10元執行,只補助一年,共補助150元,離職當月不再補助,工裝歸個人所有。

5、 工裝已到位的員工,須在上班時間著工裝,暫無工裝人員,在上班時須著裝與公司工裝款式、顏色相近的衣服。各部門負責人及時檢查本部門員工的著裝情況,確保員工著裝達到良好的效果,維護本公司的整體形象。

6、 所有員工工作時間著裝標準的管理按公司下發的《員工現場管理規範》執行。

五、凡有以下情況者,視情節輕重予以適當的處罰或辭退;

1、 利用公司工裝、工牌在外做不正當事情者;

2、 著工裝工牌而在外破壞本公司名譽或肇事者。

六、本規定與以前有衝突的以本規定為準,本規定未涉及部分以原規定為準。

七、本規定自二0xx年六月一日起執行,最終解釋權歸辦公室。

滑縣萬家福商貿有限公司 20xx年5月26日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12

一、切實加強節日期間值班工作。各單位要妥善安排好節日期間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值班表執行,做到帶班領導要坐班,值班人員按時上下班,值班期間認真接聽電話,做好記錄,遇到緊急情況及時處置。值班人員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班,如遇特殊情況確需調班的,必須報經帶班領導同意後方可調班。分局值班人員每天下午5時前向縣局值班人員彙報當日值班情況,縣局值班人員要加強對分局值班工作的督查。各單位負責人要加強春節期間的人員管理,確保工作日期間人員在崗在位。

二、嚴明公車使用管理有關紀律。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公車使用管理,嚴格執行公車管理規定。節假日期間公車一律入庫,機關車輛停放在縣局大院內,分局車輛停放在分局院內。值班期間確因公務需要經批准可以派車,機關值班車輛由帶班局長批准,需要增派車輛按用車規定向辦公室申請;分局車輛需經分局長批准方可用車。嚴禁公車私用,嚴禁不按規定停放公車。

各單位負責人要切實加強對值班和公車的管理與督查,縣局將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造成不良後果的予以責任追究。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13

1、護士值班室內衛生由每日大夜班負責打掃,標準包括更換垃圾袋、整理床單元、保持地面及衛生間內清潔無水漬、桌面物品擺放有序無殘留食品。

2、護士值班室內兩張床單元,有被服的為休息區,嚴禁堆放工作服及其它雜物,禁止穿工作服坐臥。被服、冰箱由每月一號、十五號大夜班負責管理。被服清洗、晾晒、更換;冰箱內殘餘食品丟棄、擦拭。

3、工作人員所有鞋一律放置在鞋架上,除晾晒、清洗外一律不允許隨意放置(包括室內床下)換季後,暫不穿著的鞋子由個人收起,避免佔用公共空間。

4、白天值班室內衛生由中班護士負責維護,標準為桌面無殘留食物,物品擺放有序。食物殘渣丟棄在走廊公共垃圾筒內,避免垃圾過滿溢位。

5、值班室衛生由護士長隨時督察,發現不合格或不打掃的責令重新清理,直至合格才予下班。

以上規定旨在為大家營造良好的工作與休息環境,望大家共同遵守,工作愉快。

20xx年6月8日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14

為了落實學校頒發的“關於規範使用空調的通知”,本著合理、安全、節能地管理與使用好空調,延長空調機的使用壽命的指導思想,特對學生宿舍空調的使用與管理作出如下規定。

一、學生宿舍內空調安裝的目的是為解決在夏季特別炎熱時,啟動空調確保同學們晚上有較好睡眠質量。

二、空調的開放、使用時的溫度設定必須嚴格按學校規定執行,嚴禁任何人以其它方式擅自改變。

氣溫達到30℃以上才開空調,溫度設定定為24℃~28℃之間,風葉一律向上,使用空調時必須關閉門窗,拉嚴窗簾,晚上要定時關機。

國中生活處空調使用時間規定:

修。

八、人為損壞空調或空調附屬設施應追究相應的賠償責任,並視其情節輕重予以相應紀律處分。

九、生活老師應按學校兩個統一的要求(統一設定,統一開關)加強空調的使用與管理,同時還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空調管理與保養常識的教育。

十、生活處要嚴格督促檢查空調的使用與管理情況,嚴格落實人走機關,節假日留校學生集中住宿統一開關空調,嚴禁空房開機、陰雨天開機等制度。同時還要督查各宿舍的開窗通風、清晒被褥和衛生清掃等情況,保證學生有一個安全、舒適、衛生的休息環境。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15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提高科學理財水平,嚴肅財經紀律財,保障全所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學習《會計法》等相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財務電算化業務知識。

二、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原則,把好收支關。

三、按照收支兩條線的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嚴禁公款私借和坐支,嚴格各種支票和結算憑證的管理、儲存。

四、負責編制單位年度預算、決算報表。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五、堅持勤儉辦事的方針,加強資金管理,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等不良現象。

六、單位一切費用支出,經所領導核准,經辦人簽名,所長簽字方可報銷。

七、對原始憑證進行嚴格稽核,如不合法、不真實、數量、單價、金額不符、經辦人未簽字,拒絕支付。

八、每月按時向所長提供財務收支報表。帳表處理堅持真實、及時、準確,做到帳表相符,帳帳相符,帳物相符,日清月結,上報下達。

九、銀行賬戶要完全符合開設賬戶的規定,財務預留印鑑由財務人員分開保管,及時核對銀行賬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按規定裝訂歸檔,妥善保管。

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定期進行固定資產盤點清查,賬、物核對,如有盤盈、盤虧,要及時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財務人員相互協作配合,因工作需要購買、招待等經所長批准後方可辦理。為基層站、隊單位搞好服務,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票證管理制度

一、為了加強票證管理,進一步規範和正確使用票證,特制定本制度。

二、票證是有價證據,有利於保護合法經營,強化管理手段,規範經營行為,搞好統計工作的重要依據。票證管理必須堅持專人負責專人發放,專人核銷,建立票證明細登記,定期檢查的原則。並實行繳舊領新制度,做到臺帳登記清楚,票款、帳票相符無差錯,發放有計劃,庫存不積壓,保證及時供應。

三、嚴格票據發放範圍,必須整本用完後再使用新的票本,嚴禁票據一分為二使用。各基層站票管員必須妥善保管票據。做好防盜、防火安全工作。嚴禁票據亂扔亂放,以防丟失。

四、開據票據必須按專案填寫清楚,嚴格執行政策,註明時間、開票人員的姓名、單位,以便備查。同時開票人必須字跡清楚,不得隨意塗改。

五、處罰票據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認真做到開票、繳款兩分離,嚴禁工作人員隨意坐支、挪用。

六、票據作廢必須所長簽字同意,財務股、縣所票管員要按照各自職責嚴格把關。

七、營運證工本費收取嚴格執行有關政策,嚴禁發放人情證。

八、財務股和縣所票管員每月對各基層站、隊、股所領票據繳銷使用情況嚴格核查,每月將票款使用情況上報所長。年終對所有票據核繳收回入庫,發現問題要如實向領導彙報,以便及時處理。

九、因工作需要,票管員發生變動,在互相交接時,必須簽字交接清楚,以防意外。

十、對不遵守、不執行票證管理制度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以下處分:(1)開票不規範、票據管理混亂但未造成損失的,給予警告,責令改正。(2)對開人情票、發人情證等造成輕微經濟損失(損失額小於100元)的,給予相應損失額度2倍以上的罰款。(3)對票據丟失、損毀的,站(隊)負責人要負領導責任,並給予處罰相應損失額(按票據最高價值計算)20%的經濟處罰;給予票據管理人員或直接責任人處罰相應損失額80%的經濟處罰,並責令在全所大會上說明情況、作出檢討。損失額超過5000元的;撤消站(隊)負責人及票管人員職務,並給予黨、政紀處分;(4)對中飽私襄、有意貪汙、合夥貪汙的工作人員,給予黨、政紀處分、解聘及貪汙金額2倍以上的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堅決依法處理。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16

1、目的:加強商場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2、考勤範圍:

2、1商場在冊員工。

2、2特殊原因員工不考勤須總經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商場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3、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4、考勤打卡時間:

4、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5、有關規定:

5、1考勤規定

5、1、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託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5、1、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說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後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衛。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5、1、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5、1、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1、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5、1、6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工天數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10%25%40%60%80%100%

5、1、7持卡的員工必須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發現損壞或丟失,應馬上向辦公室人員申請補領考勤卡,並支付工本費10元。若丟失後不及時補領,空缺的考勤記錄視同無打卡處理;

5、1、8辦公室應對考勤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與檢查、落實,及時協調與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嚴重違反制度及時處理。

5、1、9上班時間不許串崗閒聊、就餐吃零食,廠區內除經理室與銷售部接待室可吸菸外,其他地方一律嚴禁吸菸,違者一次罰款10元,(休息時間食堂可吸菸)。

5、2請假、外出手續

5、2、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後補辦。5、2、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週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幹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稽核,總經理審批。

5、2、3請假同意後<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衛後方可離開商場,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5、2、4上班時間內,若員工需外出辦事,必須憑經部門主管籤具的<出門單>方可出門,中層以上幹部需經副總經理批准。若未辦理手續出門,按離崗處理。當班門衛必須如實記錄員工進出、請假、各項記錄,報辦公室核實若發現弄虛作假或失職現象,予以50–200元的罰款處理;

5、2、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採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籤具<出門單>。

5、3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5、3、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溫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3、2外地員工(不包括溫州三區及各縣)春節 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溫州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幹、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5、3、3探親路費報銷要憑合法的票據,路程溫州至某市某縣。縣、市內交通費自負。報銷標準以火車硬座、普通客車、輪船三等艙為限,不包括市內交通費,超支部份自負;副總、總工可報機票。

5、3、4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稽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5、4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5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6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產假為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5、7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5、7、1銷售外勤人員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回廠後原則上不作補休,但如學汽車駕駛、結婚、病假可以補休,補休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先打補休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累計補休超過12天的,由部門負責人報商場總經理批准;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5、7、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5、7、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衛監督,商場辦公室執行。

5、8其他售後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5、9本制度20xx年2月9日修訂,20xx年2月13日開始執行。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17

一、 倉庫管理制度

1、 倉庫是物品保管重地,除倉庫管理人員的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許可不準進入倉庫。

2、 因工作需要進入的人員,除倉管員外,任何人不可獨自進入倉庫,須有相關人員陪同。

3、 任何進入倉庫人員不得攜帶火種,嘻戲打鬧,大聲喧譁。

4、 任何入進入倉庫不得私自拿取倉庫物品,必須服從倉管員的管理。

5、 倉庫記憶體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採取相應措施,符合消防規定,並按倉庫面積每50平方米配置4KG乾粉滅火器一個。

6、 倉庫內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如確實需要臨時存放必須經經理同意方可。

7、對違反以上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8、此規定從即日起執行。

二、 物品入倉制度

1、 物品入倉制度是為了確保採購物品的質量,及時有

效地掌握庫存物品,所辦理的完備的入倉手續。

2、 物品入倉時需要登記;日期、名稱、數量、品種規格、單價、供應商電話。

3、 物品入倉時,倉管員須開箱檢驗所購物品的數量、名稱、規格

並對查驗的倉庫物品進行簽字確認。

4、 倉庫管理員應對入倉的物品進行分堆存放,編號、以便於核對數量。並注意每次入倉後都要做好室內的衛生清潔工作。

5、 大型裝置設施、以及磚、水泥、沙等物品不需要入倉,但倉管員必須趕往現場核實數量,質量,並做好入倉出倉等手續。

6、 裝置工具入倉後,必須詳細記錄採購情況及保修日期等,並將隨機檔案影印存檔,以備日後維修之用。

三、物品領用制度

1、 物品領用指除工具以外的備件、低值易耗品的領用。

2、 物品領用實行按單領取,在領取時要憑報事單上的內容領用相關物品,並在領用登記表上做好登記。其他部門在無單領用時;雖經各部門主管同意方可。

3、 如領用的物品在使用過程中有剩餘的情況,領用人應將多領物品退回倉庫,倉管人應認真進行核對登記。

4、 如在緊急情況下,可先進行領用,事後補辦相關手續。

5、 領用物品時;除維修組及前臺管理人員外,其他部門在領用物品時必須由部門負責人進行領用。

四、 工具管理制度

1. 各班組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個人常用工具和小組公用工具,個人工具由本人負責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或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2. 所有工具都要進行建帳管理,做到帳物相符,每人必須在各自的工具清單上簽字。

3. 所有的工具必須正確使用,特別是電動工具必須正確、合理地使用,發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使用。

4. 所有工具堅持以舊換新的原則,在領用新工具時必須交回舊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統一由倉庫處理,不準私自處理。

5. 專業工具未經培訓不得隨意使用。

6. 較大型的專業工具應隨用隨借,當日歸還。

7. 新工具在領用時也必須進行登記、建帳簽字。

8. 所有工具實行丟失賠償的原則。

9. 借用工具均應填寫《工具借用登記表》,在登記表上填寫清楚;時間、借用工具名稱、借用工具用途、借用人簽名、並出示報事單後方可借用。填寫的借用工具用途及出示的報事單必須真實,如有偽造,一經發現嚴懲不怠。

10、未經部門主管批准,不可將借用的工具用於不屬於小區日常維修以外的維修使用。

11、 倉管員每月會對個人領用的工具及部門領用的工具進行盤點核實,任何人都必須配合,嚴禁以任何理由拒絕。

12、 員工在調離公司時,全部工具必須如數交回。

13、 此制度適用於中南花園各部門。

五、 物品盤點制度

1、 物品盤點制度是為了確保公司的物品與帳面相符,保證公司物品的使用正規化,是確保資產不流失的有效方法,併為採購提供重要依據。

2、 為及時反映公司各部門物品的數量及使用狀況,配合編制採購計劃,節約使用資金,倉管員每月對使用的易耗品進行盤點一次,並將核實物品的庫存情況向經理彙報。每季度對花園各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盤點一次,並進行存檔。

3、 倉管員在盤點過程中要制訂常用易耗物品的最低儲存量,數量不能把握的須與各部門主管溝通,共同制訂最低儲存量,根據庫存量向公司領導提出申購備品計劃,避免物資積壓所造成的浪費資金,更要避免物資短缺而影響正常工作的開展。

4、 倉庫員應做到倉庫內的各種物品做到帳、物、卡三相符,並防止物品過多,過少,損壞或過期等情況。

六、物品申購制度

1、 物品申購制度是為了確保以最少的物品儲存來滿足物業維修保養和日常運作的需要,儘可能的壓縮庫存,防止積壓,提高資金和倉庫的利用率。

2、 根據庫存情況和日常使用的消耗記錄,設立常用物品的庫存量,一般以一個季度的消耗量為計算庫存依據。

3、 各部門在申購物品時,必須由部門主管填具申購單報經理稽核上報公司批准方可。在填寫時要寫清楚;物品名稱、規格、數量、用途等,對較少用的配件必須提供樣品,以方便購買時準確無誤。

4、 各部門只限每月申購一次,即每月3日前將本月所需物品提前申購,並向倉管員核實庫存量,以免造成庫存積壓。

5、 倉管員必須認真核實各部門申購的物品具有合理化,嚴格限制申購數量,將庫存情況向經理彙報,核實無誤後,在申購單處簽字確認。

6、 日常所需在月申購計劃之外的物品,價值在200元以下的由經理批准購買。日常所需物品價值超過200元以上的報由公司總經理審批方可。

七、物品採購制度

1、 物品採購制度是為了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採購價廉物美實用的物品。

2、 月計劃的採購量必須嚴格按照申購單上物品的名稱、數量、規格等進行購買。臨時小型採購量必須按臨時填制申購單上的內容購買,嚴禁私自主張多買或少買。

3、 採購物品時必須遵循“貨比三家”的原則,在保證物品質量的前提下,儘可能挑選物美價廉且有誠信的供貨商供貨。

4、 採購的物品必須說明保用或保修期等內容,以便發生問題可以及時的進行處理,並可節約不必要的費用支出。

5、 購買物品結算時,費用在3000元以下的可進行現金付款,超過3000元以上的應開具支票付款。

6、 購買的物品必須開具有效發票,特別情況的;例如;水泥、沙等無發票物品必須開具有效的第二聯購貨收據。

7、 管理中心為了便於工作的開展,可設立500元的維修採購備用金,並由經理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8、 若遇裝置/系統發生故障急需採購物品,費用在200元以下的,雖獲得經理批准後,方可支取備用金。費用在200元以上的物品必須由經理上報總經理批准方可購買及使用備用金。

9、 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從中獲取不義之財,或故意提高物價,獲取高額回扣等貪汙行為,如若發現有此行為者將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以上物品管理制度從批准之日起實施!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18

1、自20xx年3月1日起,有上班或加班的員工到食堂用餐一律免費。

2、公司提供免費用餐的範圍:在下午有上班的員工提供中餐,在晚上有上班的員工提供晚餐。

3、用餐員工必須服從人事行政部和食堂人員統一管理用餐,公司提供餐具,非食堂管理人員,不得擅自將餐具帶離食堂。

4、不到食堂用餐的員工,公司不給予餐費補貼。

5、需到食堂用餐的員工,必須在規定定餐時間內在定餐機刷卡定餐。沒有刷卡定餐的員工如到食堂用餐,經查實每餐扣款10元。

6、凡到食堂用餐的員工,必須在就餐機上刷卡,通過就餐機刷卡後才能用餐,刷卡不通過的,食堂不給予分餐。

7、新員工或未辦理用餐手續的員工,都必須到人事行政部辦理用餐手續後,才能到食堂用餐。

8、員工到食堂用餐時,必須按先後順序排隊在就餐機刷卡打菜,每人每次只允許打一份菜,不得代他人刷卡或打菜,違者每次罰款10元。

9、員工沒有刷卡定餐和向食堂定餐的,食堂將沒有預備用餐份額。

10、分廠或工區人員需要到食堂用餐的,由所屬部門主管在規定訂餐時間內與人事行政部辦理定餐卡等用餐手續。

11、員工刷卡定餐後,沒有到食堂用餐,每餐罰款10元,公司將在工資中按定餐次數扣除相應金額。

12、已刷卡定餐的員工,因公事需要離廠不到食堂用餐的,必須及時通知人事行政部向食堂取消用餐,否則每餐按10元計算。

13、已刷卡定餐的員工,因公司原因通知不用上班或加班的,沒有到食堂用餐的,必須有部門主管證實,員工不需要支付餐費。

14、員工通宵加班,第二天中餐需要用餐的,必須在當晚下班時刷卡定餐,如沒有刷卡定餐的,視為第二天中餐不在食堂用餐。如有特殊情況沒有定餐,必須經公司同意,併到人事行政部辦理用餐手續後,才能到食堂用餐。如辦理手續後,沒有到食堂用餐的,每餐罰款10元。

15、沒有上班或加班的員工,不能刷卡定餐,如有發現,每餐按10元計算,並在工資中按用餐次數扣除相應餐費金額。

16、沒有上班或加班的員工,要到食堂用餐的,必須直接向食堂報餐,並用現金支付給食堂餐標。

17、有上班或加班的員工享有優先用餐,沒有上班或加班的員工,必須等食堂先安排有定餐的員工的飯菜後,再安排給沒有定餐的員工,如果食堂沒有剩餘的飯菜,沒有定餐的員工自行安排用餐。食堂將不會重新安排飯菜。

18、不能浪費飯菜,不能將吃剩餘的飯菜倒在餐檯上,如有發現,每次罰款10元。

19、不隨地吐痰或亂丟食物等不良道德行為,如有發現,每次罰款10元。

20、不能有意或無意損壞食堂設施和餐具,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21、員工辦理定餐就餐卡時不需收取費用,員工必須自行保管好定餐就餐卡,如有丟失,補卡時收取工本費10元。

22、員工未經公司同意,不能將定餐就餐卡轉給他人使用,如私自將定餐就餐卡轉給他人使用的,每次用餐罰款20元,發生罰款的金額由持卡人負責支付。

23、員工在離職時必須將定餐就餐卡交還給人事行政部,如沒有交還的,將在工資中扣除費用金額10元。

24、員工未到就餐時間提前到食堂用餐的,視為早退取消全勤獎,並處罰每次10元。

三、辦理員工用餐須知

1、辦理用餐手續負責人:人事行政部 翁文全。

2、用餐地點:公司一樓食堂。

3、定餐時間:

中餐:上午9:30前。

晚餐:下午15:00前。

4、定餐地點:三樓前臺。

5、用餐時間:

中餐 12:00

晚餐 17:30

四、人事行政部將定期進行檢查,如果食堂人員或員工違反以上規定的,公司將做出處理或處罰。

五、本規定於20xx年3月1日實施,20xx年2月15日修訂。

美星服飾有限公司 人事行政部

20xx年11月10日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19

臨床實習是理論轉化為技能的重要階段,也是院校走向醫療工作崗位的橋樑,實習水平將直接影響到臨床工作的質量。為了切實加強實習生的教育和管理,關心廣大實習生的思想、學習和生活,維護正常的實習教學秩序,確保教學質量,特制定本規定。

一、教學管理

1、實習生須遵守醫院規章制度,按教學大綱要求實習,在帶教教師的具體指導下完成各項實習任務。

2、由科室主任、護士長安排本科室兼職教師擔任帶教任務。

3、各帶教教師按照帶教計劃帶教。各科室在帶教過程中應通過教學查房,病例討論,小講課,床旁示教,模擬教學等方法進行教學。應及時檢查學生實習情況以及瞭解學生實習表現,保證實習教學質量。護理部科教科按照有關管理辦法定期檢查、考核。

4、新病人(包括他科轉來的病人)入院後,實習生必須在帶教老師指導下,詢問病史,進行體格檢查等工作。書寫的所有醫療文字,均須帶教教師簽字後方為有效,不得擅自進行技術操作和手術。對病人和家屬介紹病情時,應按照帶教教師的醫囑解說,不得擅自向病人洩露需要保密的病情、檢驗專案、程式和結果等。

5、按《病歷書寫基本規範》要求書寫病歷,書寫病歷(其它醫療文字)應該完整,有條理,重點突出,文句通順,字跡端正。

6、實習生每天早晨應提前10分鐘進入科室,按時參加病房醫護交班會。

7、實習護士應努力學習有關護理技術,在帶教老師指導下完成治療(包括注射、抽血、補液、灌腸等)、基礎護理以及手術前面板準備等工作。

8、實習護士對危重病人需隨時診視,必要時應在床邊守候,並測量記錄呼吸、脈搏、血壓等特別護理單,各種記錄須帶教老師簽字確認。

9、實習醫生應參加科內有關病案分析、死亡病例討論、學術報告等會議。

10、實習生按照醫院規定參加病房夜班,假日值班工作。值班時應和帶教老師一起深入病房瞭解病人的情況,如遇病人有病情變化,應及時彙報,請示上級醫師處理。

11、實習生實行24小時跟師值班制,除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外,不享受寒暑假,按時上下班、值班,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崗。

12、實習生要認真做好學習小結,勤做學習筆記,實習小組要定期召開討論會,交流學習經驗,並不斷在臨床實踐中改進學習方法。

13、實習生在不同的科室實習結束時要寫出出科小結,按規定接受理論以及操作考核。各帶教教師要認真做好出科鑑定,對在本學科實習表現、理論、技能掌握等方面進行考核評價。

二、行政管理

1、努力學習,樹立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思想,加強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修養,努力完成畢業實習任務,鞏固和提高所學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培養科學思維方法和獨立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2、遵紀守法,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醫院的管理,尊敬師長,團結同學。

3、樹立科學嚴謹的工作作風,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和負責的工作態度,嚴防各種差錯事故。

4、謙虛謹慎,能吃苦耐勞,做到腦勤、手勤,夯實基礎,提高技能。

5、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開實習醫院。

6、愛護醫院各種醫療、實驗、教學儀器,未經帶教老師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各種裝置,發現問題應及時彙報。

7、愛護公物,講究衛生,言談舉止文明,儀表端莊,衣冠整潔。

8、在實習期間如犯了錯誤,或工作中有了過失,應主動彙報檢查,虛心接受上級批評處理,並及時向學校報告。

三、住宿管理

1、醫院不安排宿舍

2、在外租房的實習生,實習期間因宿舍安全問題發生的一切後果由實習生本人承擔。

四: 請假管理規定

一)、請銷假制度

實習期間,學生不放寒暑假,節假日應服從科室安排,原則上不得離開實習醫院。因病因事或聯絡就業工原因需請假者,應按以下規定辦理完請假手續後方可離院。

1:因病因事請假

因病請假需有就診醫院(我院或上級醫院)診斷證明(急診後補),經所在科室和醫院護理部或科教務科批准後生效。凡弄虛作假者均作違紀處理,情節嚴重者,停止實習。因特殊情況請事假,須認真填寫《六盤水安居醫院實習生請假申請表》,完成請假手續後方可離院。

2:畢業就業請假

1).因外出聯絡用人單位等請假,須認真填寫《六盤水安居醫院實習生請假申請表》,並嚴格按照醫院相關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外出試工,須有試工單位的信函或證明。

2).因工作需要換實習點,須先由實習接收單位蓋章或提供接收單位信函,並在辦理好所有手續交醫院科教科後方可離院。

(二)請假批准許可權

任何理由請假都須按以下許可權要求提出請假申請:

1.請假半天以內由帶教科室領導批准並上報護理部(科教科);

2.請假半天以上、一天以內須護理部(科教科)審批;

3.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學生需和家長共同和醫院護理部(科教科)聯絡;非特殊情況不能批准.

4.請假三天以上須由學生所在學校分管實習的老師和醫院科教科聯絡,學校必須出具同意該生請假的證明否則不能准假.

三)、處罰措施

1: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醫院將立即中止實習。

1).不服從醫院、科室管理,不按照《實習輪轉表》實習,私自調換實習科室;

2).實習期間導致醫療糾紛發生,醫患關係緊張受到舉報;

3).未請假外出試工或者無故缺勤累計超過三者;

2:無故不上班、脫崗、遲到、早退、實習態度不認真、對工作不負責者,,由醫院提出書面意見,建議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四)、注意事項

1.嚴禁實習生未請假(含未經批准)離開實習崗位或先離開實習崗位後補請假條等情況發生,否則一律按曠實習論處。

2.實習生不得委託其他同學代請假;不得藉故和虛假請假;不得電話請假。

3.請假超過半天者必須書面提出請假申請,並及時將請假申請單交醫院護理部或科教科批准後方可離崗。

4.請假期滿必須銷假,需續假者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未履行銷假或續假手續超假者一律按曠實習論處。

5.實習生備考研究生期間,須嚴格遵守科室工作安排,不得以備考理由請假,不得影響正常實習。

附:六盤水安居醫院實習生請假申請表

六盤水安居醫院實習生請假申請表

備註:請假半天,由科室審批,報醫院護理部科教科備案;半天以上一天以內須護理部(科教科)審批;請假1天以上3天以內,學生需和家長共同和醫院護理部(科教科)聯絡;非特殊情況不能批准請假,三天以上須由學生學校分管實習的老師和醫院科教科聯絡,學校必須出具同意該生請假的證明否則不能准假.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20

1. 目的 規範SHUX國際廣場物業管理處物品進出的管理過程。

2. 範圍

適用於規範SHUX國際廣場物業管理處對進出管理區域的各類物品的管理過程與質量要求。

3. 管理規定

3.1 物品進入管理區域

3.1.1 門崗與外圍秩序維護員禮貌詢問客戶物品類別和去向,觀察判斷物品情況,禁止違禁品、易燃易爆品、化學等危險品進入管理區域,並報告當值秩序維護領班。

3.1.2 施工單位使用的裝修物品,應提前申請,經上級批准後方可入內。

3.2 物品離開管理區域

3.2.1 物品出門前,持物人應到物業管理處當值秩序維護領班處辦理《持物出門證》,由綜合組主管簽字並蓋物管中心公章。

3.2.2 客戶搬遷時,物業管理處當值秩序維護領班應與客服主管確認該客戶是否存在拖欠費用的情況,租戶搬遷必須得到業主同意,如無拖欠方可簽發《物品出門證》。

3.2.3 客戶持物出門時應攜帶《物品出門證》並主動配合物業管理處工作人員檢查,門崗秩序維護員主動上前請持物人出示《物品出門證》,大件物品與貴重物品應列出物品清單。

3.2.4 門崗秩序維護員仔細核實出門物品與《物品出門證》的名稱、現狀、數量、出門時間等是否相符;確認《物品出門證》中是否有物業管理處經辦人簽名與公章。

3.2.5 如《物品出門證》與物品相符合,門崗秩序維護員感謝持物人員的配合,收回《持物出門證》,並在《持物出門證》上註明物品搬離時間並簽名確認。

3.2.6 如《物品出門證》與物品不符合,門崗秩序維護員要求持物人重新到物業管理處辦理《物品出門證》,並暫時拒絕物品搬離管理區域。

3.2.7 如持物人拒絕辦理《物品出門證》或證、物不符且強行離開時,門崗秩序維護員應先

行勸阻並及時通知當值領班到現場解決,必要時通知監控中心錄影備案。

3.2.8 如《物品出門證》缺少簽名與公章,或因客觀原因無《物品出門證》的,門崗秩序維護員應立即報告外包方安全主管,經與物業管理處客服主管溝通確認後,由安全主管

簽名後放行。

3.3 物業搬運現場管理規定 3.3.1 大件物品或大量物品進、出管理區域前,持物人均應提前告知物業管理處前臺接待,前臺接待負責通知客服主管、工程部經理、物業管理處安全主管人員與外包方安全主管做好相應準備。

3.3.2 物業管理處安全主管人員根據客戶搬運物品的實際情況,與客戶約定指定搬運通道、搬運時間、指定電梯等具體事項,確定客戶現場負責人與聯絡方式。

3.3.3 物業管理處工程管理部在客戶搬運前24小時內完成對指定搬運通道公共部位的防護,包括地面、牆壁、電梯等必經場所的鋪墊和保護。

3.3.4 客戶搬運物品應從物業管理處指定的時間、通道、路線進、出管理區域,使用指定貨梯,並對搬運物品採取有效防護措施,以免損壞公共部位,如搬運物品過重、過高或過長時,應從樓梯運輸。

3.3.5 監控中心負責對搬運現場和路線進行重點監控,現場秩序維護員負責維護搬運現場的公共秩序,發現異常或違規行為立即要求現場責任人暫停搬運並上報領班處理。

3.3.6 搬運現場不得大聲喧譁、不得吸菸、不得嬉戲打鬧、不得亂扔雜物,以避免影響其他客戶的正常辦公。

3.3.7 客戶搬運車輛應停放在物業管理處指定區域,不得佔用公共區域、不得妨礙交通、不得堵佔公共道路、消防通道與電梯口等。

3.3.8 搬運結束後,現場秩序維護員應立即檢視搬運現場,督促客戶及時清理應運輸產生的各類垃圾、雜物。如發現公共設施損壞立即與責任人確認,並由工程管理部維修主管現場確認損失價值後要求責任人照價賠償。

3.4 門崗秩序維護員每天交班前將當日收到的《物品出門證》交當值領班,由領班統一交安全主管每月歸檔。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21

1、正常辦公時間及節假日均須設有醫師值班。原則上由住院醫師擔任一線值班,主治醫師或總住院醫師擔任二線值班,副主任醫師擔任第三線值班。根據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設一、二、三線值班醫師值班。少數因特殊情況(如人員結構)可安排主治醫師或低年資副主任醫師值一線班,高年資副主任醫師和科主任值二線班,不設三線班,每週五下午需將下週科室醫師排班表交醫務科。

2、值班醫師應按時到崗,接受各級醫師交班的醫療工作。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履行職責,認真負責地做好各項醫療工作和病員臨床情況的處理,遇有疑難問題時應請示上級醫師處理。

3、值班醫師要經常巡視病人,對病人的病情要重點了解。密切觀察危重、手術後、待產及產後以及有特殊情況等病人的病情,及時予以處理,寫好病程記錄,做好值班時間內急診入院病人的處理,並完成首次病程記錄。

4、值班醫師若因急會診等工作確需要短暫離開者,應將去向告知值班護士,並在黑板上註明去向,當護理人員請叫時應立即前往診視。夜間休息時遇有護士或病人家屬呼叫,應立即起來,診視病人進行處理,嚴禁不診視病人在床上開口頭醫囑。值班醫師禁止外出,杜絕脫崗現象。

5、次日晨,值班醫師應將病員病情及處理情況向主治醫師或主任醫師報告,對危重病員情況及尚需處理的工作向經治醫師交班。並扼要記錄值班記錄。

6、值班醫師在第二天下班前,必須在規定查房時間內對自己負責診治的病人進行查房和必要的處理,辦好交接班手續後方可下班。

7、各科班次排定,原則上按24小時值班制,少數特殊情況可自行安排班次,但需保證24小時均有專人值班。班次排定原則上不換班,因特殊情況換班者需由科主任同意,並有記錄。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22

為加強對空調的使用管理,確保空調安全執行,更好地為廣大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本著正確使用、安全管理、節能降耗的原則,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一、空調使用實行“部門專人負責制”,由部門指定現場責任人全權管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空調使用的條件

1、使用空調時應根據室外實際溫度進行開啟,即夏季室外最高氣溫達到30℃以上,方可開啟空調製冷,製冷溫度設定不應低於26℃;冬季室外氣溫低於5℃以下的,方可開啟空調製熱,制熱溫度設定不應高於20℃。

2、使用空調時,應先關閉門窗,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

3、辦公人員離開或辦公區無人預計一個小時以上的,應關閉空調,嚴禁室內長時間無人情況下開啟空調。

4、下班要提前30分鐘關閉空調。

三、空調使用的安全規定

1、夏季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

2、空調使用中不得隨意改變風葉方向,不得覆蓋出風口,因為人為因素造成空調裝置或遙控器損壞的,所發生的維修費用由損壞人承擔。

3、注意用電安全,發現電路或空調故障要及時停止使用並向辦公室報修,不得強行使用。

4、長時間不用空調,應將插頭拔下,將遙控器內電池取出,同時做好室內和室外機的保潔工作。

5、定期清洗消毒過濾網,保持空調衛生乾淨

四、空調室內嚴格禁止以下不文明行為

五、違反本規定的處罰

1、凡有違反上述“空調使用的條件”開啟空調的(特殊情況事先經批准的除外),給與現場責任人罰款30元/次。

2、凡有違反上述“空調使用的安全規定”的處以罰款50元/次。

3、凡有上述任一不文明行為的處以罰款30元/次。

4、凡發現私自拆裝空調、挪動空調、開啟空調外殼等情況的,給與違規操作者罰款50元/次,若無人承認違規操作的,由現場責任人承擔監督管理不力責任。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23

為規範公司食堂管理,給就餐人員創造一個安全、衛生、優美、舒適的就餐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就餐管理

1.用餐時間:

早餐: 7:20 —— 7:50

午餐:12:00 —— 12:40

晚餐:17:30 —— 18:40

2.員工不得隨意進入廚房洗餐具(洗餐具在食堂清洗)。

3.公司食堂設有員工就餐登記板,員工在相應名字下備註下一頓飯用餐情況。如登記後不就餐者,每次罰款10元。員工應按時就餐,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後就餐的應由本人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員。否則,用餐時間以外,食堂不提供用餐。

4.就餐人員應文明就餐,禁止隨意走動。應在公司餐桌按分配的座位就餐。不拖拉座椅,不大聲喧譁並自覺保持食堂、餐桌、餐廳及周邊環境的衛生清潔。吃剩的飯菜自覺清理乾淨倒入垃圾桶內,嚴禁將剩菜剩飯倒入洗碗池,以防堵塞下水管道,違者除自己疏通下水管道外,每次罰款50元。

5.就餐人員應按照自己的飯量盛飯,避免造成浪費,浪費飯菜罰款處理一次10元。

6.未經許可任何人員不得私帶物品到廚房加工。

7.就餐人員對伙食有任何意見或建議均可向主管人員反應。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搞好食堂建設。

8.外來人員就餐除提前申請並獲批准外,員工一律不得隨意帶人到食堂用餐。批准用餐的外部人員,方可在食堂就餐,並自覺遵守就餐相關管理規定。

三、食堂工作人員管理

1、 食堂工作人員應樹立全心全意為員工服務的思想,講究職業道德,認真負責,文明服務,用心調劑伙食,避免無為浪費,做到飯菜可口衛生,葷素搭配合理,營養調劑均衡。

2、 嚴格遵守清洗消毒程式,使就餐人員有安全可靠的飲食健康保證。

3、 加強廚房及炊具、灶具的維護保養,始終保持廚房及各類炊(灶)具的清潔衛生,延長其使用壽命。

4、 加強防火、防盜、防毒相關知識和常識的學習應用,自覺養成用後隨手關閉液化氣總閥門和及時斷開用電裝置電源的良好習慣,防止操作失誤出現意外和造成損失。積極為就餐人員創造優美、綠色、乾淨、衛生、安全放心的就餐環境。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2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辦公耗材的管理,滿足生產運營需要,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明確了公司辦公耗材的採購、發放和管理,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單位。禮品、紀念品等物品的採購可參照執行。

第二章 職 責

第三條 綜合辦公室是辦公耗材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辦公耗材的採購、發放和管理。

第四條 各部室和專案組負責辦公耗材的申請、領用和保管。

第三章 分 類

第五條 辦公耗材分為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兩類。 第六條 辦公用品是指日常工作中使用的消耗性物品,如:紙張、筆、資料夾、各類文具等。

第七條 低值易耗品是指低值但長期使用或價格較高但易消耗的物品,如辦公桌椅、檔案櫃、小型儀器裝置、工具、高階墨盒等。

第四章 管 理

公司對辦公耗材實行“歸口管理、統一採購、按需領用、費用分攤”的管理辦法。

第八條 計劃

(一) 每月10號,由各部室、專案部申報下月辦公耗材計劃,填寫《辦公耗材申報表》,部門領導或專案經理審批後上報綜合辦公室。

(二) 工作急需或新成立專案組可適時提出申請,填寫《辦公耗材申報表》,部門領導或專案經理審批後上報綜合辦公室。

(三) 綜合辦公室根據各部室、專案部上報的計劃進行彙總,制定採購計劃,報主管領導審批,再送達計劃經營部,由計劃經營部下達計劃。

第九條 採購

(一)綜合辦公室按照獲得批准的辦公耗材採購計劃,選擇產品質量好、服務及時、價格合理的供貨商實行採購。

(二)綜合辦公室每年組織各部室、專案部對辦公耗材的質量、服務和價格進行問卷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向公司招投標委員會報告更換或保留供貨商的建議,由公司招投標委員會確定下一年度的供應商。

第十條 日常管理

(一)綜合辦公室統一發放各部室、專案部申請的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二)各部室、專案部應嚴格控制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申請與領取,嚴格控制成本。

(三)各單位或專案組對U盤、行動硬碟、計算器、電話機等使用期較長的辦公用品,在領取前必須明確使用和保管人員,並在綜合辦公室進行登記。

(四)對於辦公耗材使用後的有害廢棄物品(如硒鼓等),應收集並在指定地點存放,統一回收處理。

(五)辦公室和使用部門應建立低值易耗品管理臺帳,每年進行一次資產清查,做到帳物相符。

第五章附 則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2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1、為公平、公正、科學地評價員工工作績效,完善激勵與約束機制,突出對優秀員工的激勵,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有效地促進工作績效改進,合理配置人力資源;

2、建立規範的考核平臺,進一步規範、統一、完善工廠考評體系,更好地指引各部門開展考評工作;

第二條 原則

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科學”的原則,真實地反映被考核人員的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第三條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部工廠各科室人員及各分廠、車間辦公室人員。

第二章 考核體系

第四條 考核內容

1、工作業績(佔80%):分專項工作和日常工作兩大項。專項工作是指員工月度工作計劃中的工作內容(包含臨時增加的計劃外工作),專項工作考核根據員工月度工作計劃完成的進度和質量進行評價。日常工作是指每月例行的工作,日常工作的考核根據日常工作完成的質量、進度及相關指標達成情況進行考核(如考核採購員的及時供貨率、考核質量主管的質量指標達成情況等)。由於各部門、各崗位工作性質的差異,專項工作和日常工作考核所佔的比重由各部門自行調節,但比例一旦確定後應在半年內保持比例的穩定性。

2、工作能力和態度考核:考核員工為達到工作目標所需的各項知識、技能

以及員工的敬業精神、團隊協作精神、執行力和快速反應能力等,各分項的考核權重由各部門自行制訂;

第五條 考核方式

採用逐項打分、三級考核的方式,先由員工自主考核,後由直接主管評分,最後由部門主管考核,員工自主考核作為參考,以部門主管考核評分作為最終考核結果。

第六條 考核細則

由於各部門工作性質與工作內容存在差異性,工廠不制定統一的考核細則,只規範考核的主要內容及各部分內容所佔的比重,考核細則由各部門自行制定,報管理部會審後執行。

第七條 考核週期

每月考核一次。各部門於每月3日前將考核結果報管理部。

第八條 考核流程

下發考核表——員工自主考核——直接主管考核、簽名——部門主管考核、簽名——員工簽名確認。

第九條 考核檔案管理

各部門考核結果由本部門自行存檔,並將副本上報管理部,由管理部將考核結果彙總、分析後存檔。考核檔案的儲存期為兩年。

第三章 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十條 考核結果等級分佈

1、考核結果分為A、B、C三個等級。

2、為表揚先進,激勵後進,考核結果應拉開一定的檔次,各部門的考核

結果A:B:C的比例應控制在2:7:1範圍內,建議在計算各級別人數時採取四捨五入的方法。

3、為提高員工績效考核的透明度,要求各部門於每月10日前在部門內部

公佈考核結果。

第十一條 績效提升

1、員工應根據自身考核情況,發現工作中的不足之處,提出績效改進計劃,並採取培訓或自主學習的方式,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提升工作績效。

2、對考核成績為C者,須填寫《員工績效改進計劃表》(附表三)制定書面改進計劃。《員工績效改進計劃表》由所在部門保留,必要時管理部抽查。 第十二條 未位淘汰

員工績效考核的評定結果將作為員工晉升或崗位輪換的重要參考依據,連續兩個月考核結果為C或半年內3次C的員工將被淘汰。

第十三條 員工績效工資

某員工績效工資=部門績效工資總額*分配比例

分配比例=(Mi* Pi)/∑(Mi* Pi)

Mi=某員工績效工資標準額度(基本工資的20%)

Pi=考核結果對應分值

第十四條 提薪與升職

1—12月考核結果有六次以上(含六次)為A,且一年中未出現過C者,

工資提升一級,9次以上(含9次)為A,且一年中未出現過C者,則工資提升二級。另外,考核結果作為員工升職的重要參考依據,一年內月度績效考核出現過兩次C者,本年度內不能晉升。

第四章 考核面談

第十五條 考核面談必須及時進行,並貫穿於考核的全過程。通過面談達到讓被考核者瞭解自身工作的優、缺點,並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致意見; 第十六條 考核面談主要由直接主管進行。直接主管每月必須所有屬下員工進行面談;部門主管必須每月與A及C級員工面談。

第十七條 部門主管應指導績效考核結果為C的員工編制績效改進計劃,並監督執行;

第五章 考核申訴

第十八條 如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向直接主管提出,若不能達成共識,可向部門主管提出,部門主管應從公平、公正、科學的角度,在三天內給予合理的答覆。

第十九條 若員工對部門主管的答覆仍有異議,則可向管理部提出申訴,管理部在詳細瞭解情況的基礎上,一週內給予答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考核結果上報和公佈的及時性、比例分佈的合理性、考核檔案管理及面談等將列入基礎管理對所在部門進行考核,每出現一項不符合扣基礎管理考核分5分,對有時間要求的專案每延期1天扣5分。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本部工廠管理部負責制訂、解釋及修訂;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三月一日起開始實施。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26

一、 職工需洗滌衣物時,在規定洗滌時間內向宿舍管理員申請,投幣使用,並按要求做好使用前後的登記工作。

二、 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衣物在洗滌前和洗滌後接受管理員的檢查,由管理員開啟洗衣機後正確使用洗衣機。

三、 做好洗衣機的使用登記及檢查:員工申請使用洗衣機時,員工和管理員共同簽字登記、投幣,宿舍管理員負責為員工開啟洗衣機,並向員工講解注意事項,在員工洗滌衣物過程中,宿舍管理員要經常到現場巡視、觀察,監督員工使用情況,發現違規操作立即制止。

四、 洗滌衣物前的檢查:宿舍管理員負責檢查員工所洗滌的衣物是否符合規定的洗滌要求,檢查口袋內是否有金屬物品,檢查衣物重量是否符合洗衣機的洗衣量,檢查無異常後方可同意員工使用。

五、 洗滌衣物結束的檢查:員工洗滌衣物結束後,宿舍管理員當面與員工檢查洗衣機的完好狀況,發現故障屬人為損壞現象應及時確認並上報辦公室,由責任人承擔維修費用,並由辦公室給予處罰,如因交接不清,責任不明,則由故障出現前和故障出現時的洗衣人員共同承擔維修費用並接受處罰。

六、 洗衣機僅限住宿員工使用,其他人員未經人力資源部批准,管理員不得私自同意他人使用。

七、 每日衣物洗滌完畢管理員使用84消毒液對洗衣機進行消毒處理, 預防有面板病的員工產生感染。

九、 使用前和使用中檢查電源線及插頭是否有水,避免觸電;發現有燒糊、冒火、冒煙等現象,應及時斷電並向管理員彙報。

十、洗衣機使用實行收費管理,收費標準:每缸1 元。

十一、設立投幣箱,員工投幣後方可使用,收費實行登記入賬,每月月底由財務部、人力資源部後勤主管及宿舍管理員共同開啟投幣箱,取出現金,與登記表核對無誤後,由財務部收款,並開據收款收據,辦公室存檔。

十二、每日洗衣機可使用時段為:每日12:00-14:00及週六、週日全天開放。

湖北鐵神化工有限公司 辦公室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27

一、車輛使用

1本公司的車輛為工作用車,統一由中心辦公室負責排程並填 寫派車單,通知出車。

2各工作人員工作用車應提前告知中心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協調安排。

3禁止公車私用。婚、喪、嫁、娶一律不準用公車;不準用公 車接送子女上學、娛樂和辦私事等。確有特殊情況的,需經公司領導 批准方可使用。

4駕駛員要根據中心辦公室的安排,憑派車單出車(車輛加油、 修理要事先告之辦公室)。無派車單出車的,按公車私用論處(特殊情況出車的除外,但事後要及時補辦出車手續)。

二、車輛的管理

1、駕駛員平時要保持車輛良好狀態,無特殊原因按時上下班, 保證按時出車。無工作用車時,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地點。

2、駕駛員憑派車單每月向公司領導核實里程,由公司領導負責核 算報銷汽油費、高速費、過橋費等其他費用。

3駕駛員要嚴格執行交通有關法規,嚴禁酒後駕駛,嚴禁帶故障 行車,嚴禁超載人員,不得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駕駛。

4、駕駛員要確保車輛行駛安全,提高警惕,做到無事故。

5、休息日、節假日、晚上按規定將車輛停放在指定的地點。休息日、節假日應將車鑰匙統一交給車輛主管保管。

6、車輛需要維修保養的,實行定點維修保養。維修必須到定點維 修部維修(除外出用車等特殊情況外),維修保養時駕駛員要向中心 辦公室和公司領導報告,經中心領導同意後維修。維修後將維修發票、 維修清單(需有駕駛員簽字認可)報公司領導,由公司領導負責維修 費用報銷事宜。

三、獎懲

1、公車私用經發現查實,當事人個人承擔機械磨損費,燃料費、 過路費、過橋費等相關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 責。

2、駕駛員未按規定地點停放車輛或擅自將車輛錯給他人造成車 輛失盜或損壞的,一切後果由駕駛員承擔。

四、本管理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範文 篇28

一、目的

為了更好的發揮薪酬的吸引、激勵作用,保障專案的正常運作,調動保安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範圍

公司各專案保安崗位的員工

三、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引入市場機制,合理拉開差距。

2、堅持公平性與薪酬水平競爭力的結合,既要以社會勞動力價格為依據,使公司的薪酬水平在吸引和留住人才上具有強有力的市場競爭力,又要考慮到企業的承受能力,以本企業的現狀為基礎。

3、注重薪酬的激勵作用,薪酬分配與企業和個人的績效掛鉤。

4、實現薪酬的動態變化,並注重薪酬制度的高效、簡潔、實用和易於操作。

四、工資結構

1、固定工資=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社保和福利+獎金+補貼

五、工資核算

1、基本工資:含長沙市最低工資標準+退伍軍人證+保安員證

1.1基本工資的確定是根據長沙市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為準,隨著公佈的資料調整而調整。

1.2 20xx年長沙最低工資標準為1390元//月

1.3 退伍軍人:退伍證100元/月 保安員證:50元/月

2、工齡工資

2.1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工齡工資為50元/月;

2.2 滿3年以上,加20元/月,滿5年以上加50元/月,滿8年以上加至200元月封頂;

2.3 員工連續請假超過15天或年內請假累計超過30天者,取消工齡按新員工待遇執行並重新計算工齡(總經理特批的除外)。

2.4員工辭職後又復職,原工齡取消,按照新入職時間重新計算工齡。 2.5試用期間不計算工齡。

3、崗位工資

3.1 因不同專案的崗位要求設定崗位等級工資

3.2 崗位工資從入職開始,原則上從一級開始,但因崗位的特殊性、崗位時間長短(8小時、9小時和12小時)、崗位難度、工作要求、工作經驗等可同崗不同薪;

3.3 崗位工資的級別根據每年績效考核結果上下浮動而定,參見《保安員績效考核制度》。

4、績效工資

4.1 原則上績效工資為工資總額的20%;

4.2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所有保安員崗位的績效工資均為100元。(三等100元,二等200元,一等300元);

5、社保和福利

5.1 入職簽訂勞動合同後,公司給予購買工傷險和意外傷害險(此險不計入工資部分;

5.2 購買社保為勞動合同法強制購買,但因很多員工已購買社保或農村保險,申請自願放棄購買的權利,補助部分與保險扣款部分之間的差額補入工資。(直接在原工資基礎上補200元,很多公司都是這麼補的)。

5.3 福利見公司總薪酬制度 6、獎金

6.1 獎金分為全勤獎和年終獎。

6.2 全勤獎為100元/月,凡每月有請假的均取消當月全勤獎;

6.3 年終獎根據公司效益,給予員工每年年終發放,獎金具體數額需報董事長批示而定。 7、補貼

7.1 公司給予每個值夜班的保安員夜班補貼50元/月;

7.2 因專案不同,給予存在職業安全風險的保安崗位100元/月,如專案建設時灰層巨大;

7.3 因專案不同,給予在高溫下或高寒下工作的保安崗位200元/月,一般高溫季節為6-8月,高寒季節為12-2月;

7.4 公司給予過年未回家仍在值班崗位的正式入職的保安員當月600元補貼,試用期員工和兼職員工不享受此補貼,如需享受需申請具體費用特批;

7.5 參加大型活動的員工有特勤補貼,根據活動的大小補貼數額不等。

六、工資支付

1、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的20日,上月的考勤作為當月工資發放依據;

2、績效工資可延後至25日發放。

3、直接將工資全部匯入員工的招商銀行賬戶,個別員工採取現金髮放。 4、此工資為稅前薪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公司將從員工工資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

5、試用期

5.1試用期員工工資原則上按所在其崗位的80%上發放;

5.2試用期員工均無績效工資;

6、兼職員工工資根據需要,在80元/天-100元/月,兼職結束後結算。

7、離職處理

7.1 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或申請離職時,工資結算依據當月出勤日數乘以日崗位工資比例計算;

7.2 已解除勞動合同或申請離職不享受績效工資或獎金等;

7.3 試用期未滿7天,提出離職員工原則上不結算工資。

七、保密規定

1、本制度設計的薪資資料為公司機密,任何員工不得以各種方式和途徑探聽他人薪資金額,不得在公開場合談論與薪資待遇相關的問題,如發現與員工有此行為,按公司紀律處分,情節嚴重,講立即解聘。

2、薪資資料管理獎實行受限共享原則,直接主管可以掌握直接下屬薪資狀況。 八、附則

1、本辦法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行政人事部

20xx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