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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吸菸管理規定範文(精選19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9.86K

公司吸菸管理規定範文 篇1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廠區安全管理,維護員工身體健康,保持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公司吸菸管理規定範文(精選19篇)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公司管轄區域內所有員工和外來人員。

第三條 廠區禁菸管理規定:

1、除吸菸室外,其餘場所均禁止吸菸。所有員工和外來人員吸菸必須在吸菸室進行,菸頭集中丟放。

2、公司管理人員對在本部門發生的違反規定的吸菸行為有權予以制止,任何人均有權要求在禁止吸菸場所的吸菸者停止吸菸。

3、安全生產部對禁菸歸口管理,負責吸菸室的管理;吸菸員工在吸菸室逗留每次不得超過10分鐘,工作時間內每日不得超過4次,否則按曠工處罰。

4、各工段工段長負責本轄區內的禁火、禁菸工作落實,並檢查督促實施。

5、在吸菸室以外的生產區域、辦公區域發現吸菸者或單位範圍內發現菸灰或確認有吸菸氣味或發現菸頭或煙盒,處罰所在單位50元/次;處罰吸菸者100元/次;公司員工一月內違反本規定三次者,給予本人解除勞動合同處罰。

6、無論何種原因,工作期間,相同部門的人員若被發現同時在吸菸室吸菸,超過三人以上的,處以50元/次/人罰款,當月累計超過三次者(含三次),將予以200元/次/人罰款。超過三次者,給予本人解除勞動合同處罰。

7、 兄弟公司來我公司人員違反本規定,除按本規定處罰外,並將其違紀行為通報其所屬單位。

8、外來人員廠內違規吸菸,安全生產部有權按本規定第6、7條進行罰款,並將其強制清除出廠。

9、工程施工單位人員在廠區內禁止吸菸。施工單位違反本禁菸規定的由其單位負責交納罰款,單位拒絕交款的停止其單位進廠施工,並從工程結算款中以5倍罰款額扣除。

第四條 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解釋修改權歸公司安全生產部。

公司吸菸管理規定範文 篇2

1. 目 的

為杜絕員工因違紀吸菸而間接導致安全事故,防止火災火險事故的發生,保持正常的工作生產秩序,結合公司現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2.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同仁、華奕及相關供應商(入廠施工人員)

3. 權 責

3.1 管理部

3.1.1規劃廠內吸菸區的設計及制定其輔助設施、安全管制措施等;

3.1.2對吸菸區進行日常監督管制,對違規違紀人員給予制止或提報處罰;

3.1.3保安負責監督管理吸菸人員違紀行為及吸菸時間;

3.2 各菸民

3.2.1 遵守吸菸區的管理規定,配合總務部門對廠內吸菸區域的管制;

4. 吸菸區開放時間

白天:09:50~10:30 午飯休息時間:11:30~12:40 14:50~15:30

晚上:22:00~22:40 夜餐休息時間:00:30~01:40 04:00~04:40

5. 管制要求

5.1 除廠內指定吸菸區外,其餘場所禁止吸菸。

5.2 所有員工及外來人員吸菸必須在吸菸室,菸頭集中丟放煙灰桶內。

5.3 所有吸菸人員必須配合安全管制,在警戒線以內吸菸,嚴禁跨越境界線外吸菸;

5.4 所有吸菸人員必須自覺維護吸菸區的整潔衛生,不得隨地吐、亂扔菸頭及亂彈菸灰等;

5.5 吸菸人員應自覺維護吸菸區之安靜,不得大聲 、吵鬧及嬉戲;

5.6 非吸菸人員嚴禁在吸菸區逗留、閒聊;

5.7 吸菸完畢後,必須將菸頭熄滅丟入菸灰桶內。

5.8 吸菸完畢後,應立即離開吸菸區,無故不得在吸菸區內滯留、閒聊;

5.9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可燃物品(圖書、報紙等)或食品進入吸菸區內;

5.10 嚴禁將菸頭以外的其他物品丟入菸灰桶內;

5.11 任何人員不得破壞吸菸區的各項標誌及設施;

5.12 清潔工對吸菸區進行衛生清潔時,暫停吸菸。

5.13 公司全體員工均有義務監督舉報吸菸人員違規行為;

6 .罰 則

6.1員工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吸菸區記小過處分一次;

6.2 在吸菸區隨處亂扔菸頭、吐痰等記警告處分一次,兩次以上者記小過一次;

6.3 在吸菸區內嬉戲、吵鬧,記警告處分一次;

6.4 在警戒線以外吸菸,記警告一次,罰款20元;

6.5 在吸菸區內不配合安全管制或者破壞內部設施裝置等,記小過處分一次;

6.6 其他入場施工人員(供應商)違反本規定,直接進行經濟處罰,每次500元,罰金從工程款項中扣除;

6.7 進吸菸區不帶離崗卡者,記警告一次;

6.8進、出吸菸區不刷卡或超過5分鐘者,一律記警告一次.

6.9其他未明事項,由管理部按實際狀況進行處分或罰款;

7. 其他事項

7.1 本規定由董事長批准後分發實施,修改亦同時。

分發:光學事業處 觸屏事業處 財務部 管理部 戰情中心 營業課

公司吸菸管理規定範文 篇3

1.0目的

為營造一個良好地工作環境,提高員工的素質,促進企業文化建設,結合公司實際情況,保障公司生產運作能夠安全正常的運轉而制定本規定。

2.0適用範圍

全體職員工及相關供應商、施工人員等。

3.0職責

3.1行政部負責規劃吸菸區的設定、制定輔助設施及安全文明管制措施等;

3.2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職員工吸菸的督導和約束;

3.3保安負責對供應商、施工人員進公司廠區有關控煙的傳達和管制;

3.4各吸菸區由行政部負責清掃日常衛生。

4.0吸菸區分佈

4.1 樓頂

4.2宿舍一樓

4.3餐廳旁

4.4 說明:目前暫定3個吸菸區,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5.0吸菸區管理規定

5.1公司內除指定吸菸區外,其它場所嚴禁吸菸;

5.2所有人員必須配合、服從安全文明管制,吸菸必須在吸菸區,菸頭熄滅後集中丟放在菸灰桶內,保持安全衛生;

5.3所有吸菸人員必須自覺維護吸菸區內的清潔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亂扔菸頭及亂彈菸灰等;

5.4嚴禁在吸菸區逗留閒聊,非吸菸人員嚴禁逗留吸菸區,單次吸菸時間不得超過五分鐘,超出時間按離崗處理;

5.5任何人員不得破壞、拆除吸菸區的各項標誌及設施;

5.6所有員工均有義務監督舉報吸菸人員的違規行為。

6.0吸菸區開放時間

白班員工:

夜班員工: 外來人員時間:白天按照員工時間執行,夜間嚴禁外來人員出入,嚴禁吸菸。

7.0安全文明管制

7.1根據上述要求,如有發現職員工違反以上規定將給予警告處分;

7.2屢教不改或情節嚴重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7.3如有損壞吸菸區的設施者,需按價賠償;

7.4外來供應商、施工單位人員違反本規定,給予直接經濟處罰,罰金直接從工程款項中扣除;

7.5其它未明事項,由公司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分或罰款。

8.0附則

8.1本規定由行政部制定,經總經理審批後實施,修改亦是。

8.2本規定自簽訂日起實施。

公司吸菸管理規定範文 篇4

一、 入庫管理

(一) 庫管員嚴格填寫《入庫單》;

(二) 庫管員接收入庫物資時,應與申請物資入庫人員共同核 實《入庫單》明細是否與申請入庫物資相符、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庫管員要嚴格把關,有以下情況時庫管員可拒絕驗收並通知有關責任人: 1、申請物資入庫人員未在入庫核對現場的;

2、所需入庫物資與《入庫單》標註明細不符的;

3、所需入庫物資存在質量缺陷或包裝損壞影響其使用的。

(三) 入庫物資清點完畢後,經申請物資入庫人員及庫管員雙 方簽字後,完成入庫手續。

二、 倉庫管理

(一) 物資入庫後,庫管員需按其不同類別、效能、特點和用途 分類、分割槽碼放,並做好入庫賬冊登記工作;

(二) 庫管員對常用物資要隨時盤點,對庫存物資每月進行一次 盤點,檢查庫存的餘缺、帳物是否相符;盤點時要保證盤點數量的準確性,書寫資料時要清晰、標準,保管好盤點表,嚴禁弄虛作假,虛報資料;盤點過程中發現誤差須及時找出原因,對發生變更的庫存產品要及時做好變更登記,保證帳物相符;對保質期臨近的庫存物資,庫管員應提前一個月將情況報告給辦公室主任;盤點需由包括庫管在內的兩名工作人員同時進行, 辦公室主任對月盤點情況進行抽查;

(三) 庫管員嚴格管理賬單資料,所有賬冊、賬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塗改; (四) 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倉庫;

(五) 合理安排倉庫庫容、對不同物資採取合理保護措施,防止 物資因各種原因受到損壞;庫房內嚴禁吸菸,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三、

物資領用

(一) 物資領用實行出庫登記制度,庫管員嚴格填寫《出庫單》 並由領用人簽字確認,經由主管部門的公司領導簽字批准後方可辦理領用;

(二) 如遇物資需緊急領用時,領用人應電話請示總經理或主管 領導批准,庫管員核實後方可辦理出庫事宜,但事後領用人須補報領導簽字批准手續並交於庫管員;

(三) 庫管員根據物資入庫時間,遵守“先進先出”的出庫原則; (四) 已領出物資使用剩餘後,無論包裝是否完好,必須及時返 還倉庫,在經庫管員確認該剩餘物資不影響下次使用的前提下,庫管員填寫《入庫單》,將剩餘物資接收入庫進行統一管理。

附:1、《入庫單》

2、《出庫單》

3、《庫存明細單》

辦公室 20xx年9月13日

公司吸菸管理規定範文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作業安全管理,實現作業受控,減少或避免事故的發生,依據煉油與化工分公司《作業許可管理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大慶石化公司所屬各單位及其承包商。

第三條 本規定規範了公司以及為公司服務的承包商在生產或施工作業區域內的工作程式(規程)未涵蓋的非常規作業(指臨時性的、缺乏程式規定的作業活動),也包括有專門程式規定的高風險作業(如受限空間、挖掘、高處作業、吊裝、管線/裝置開啟、臨時用電、動火等)。

第二章 職責

第四條 質量安全環保處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規定。

第五條 各相關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規定的執行並提供培訓、監督與考核。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六條 作業許可範圍

(一)在所轄區域內或已交付的在建裝置區域內,進行下列工作均應實行作業許可管理(作業許可管理流程見附錄A),辦理“作業許可證”(見附錄B):

1. 非計劃性維修工作(未列入日常維護計劃或無規程指導的維修工作);

2. 承包商作業;

3. 偏離安全標準、規則、程式要求的工作;

4. 交叉作業;

5. 在承包商區域進行的工作;

6. 缺乏安全程式的工作;

7. 對不能確定是否需要辦理許可證的其他工作。

(二)以下作業執行專有作業許可證:

1、電氣作業執行《大慶石化公司電氣第一種工作票》、《大慶石化公司電氣第二種工作票》;

2、檢維修作業執行大慶石化公司《檢維修風險控制及開工任務通知單》;

3、沒有屬地管理單位,由專案建設部門單獨管理的工程建設專案開工前執行《開工前條件確認單》。

(三)如果工作中包含下列作業,還應按專項作業管理規定要求同時辦理專項作業許可證:

1. 進入受限空間;

2. 挖掘作業;

3. 高處作業;

4. 吊裝作業;

5. 管線/裝置開啟;

6. 臨時用電;

7. 動火作業;

8. 放射性作業;

9. 其他有明確要求的作業。

第七條 各單位應按照本規定的要求,結合作業活動特點、風險性質,確定需要實行作業許可管理的範圍、作業型別,確保對所有高風險的、非常規的作業實行作業許可管理。

第八條 作業前準備

(一)佈置任務。屬地單位應與作業單位到作業現場,就工藝、裝置、環境、工作任務及內容進行充分溝通與交流。

(二)風險評估。風險評估是作業許可審批的基本條件,風險評估由作業批准人負責組織雙方相關人員進行,風險評估結果應向作業人員、監護人員等進行充分溝通;安全專業人員負責監督和指導。風險評估的內容應包括工作步驟、存在的風險及危害程度、相應的控制措施等。各單位可結合實際選擇適宜的方法進行風險評估。 (三)對於一份作業許可證涵蓋的多種型別作業,可統籌考慮作業型別、作業內容、交叉作業介面、工作時間等各方面因素,統一完成風險評估。

(四)作業單位應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提出針對性的控制措施,必要時應編制安全工作方案,將風險控制到可接受範圍內。

第九條 作業許可證申請

(一)作業前申請人應提出申請,填寫作業許可證並準備好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1. 作業許可證;

2. 作業內容說明;

3. 相關附圖,如作業環境示意圖、工藝流程示意圖、平面佈置示意圖等;

4. 風險評估結果;

5. 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

(二)作業申請人應是實施作業單位負責人,如專案經理、現場作業負責人或區域負責人。作業申請人負責填寫作業許可證並向批准人提出申請。

(三)作業申請人應實地參與作業許可證所涵蓋的工作,實地考察作業環境、參與作業風險評估、制定風險削減措施。不同的作業單位應分別辦理作業許可。

第十條 安全措施

(一)屬地單位和作業單位應嚴格落實風險削減措施。需要系統隔離時,應進行系統隔離、吹掃、置換,交叉作業時需考慮區域隔離。

(二)許可證審批前,凡是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氣體、易燃易爆氣體、粉塵的作業環境,應進行氣體、粉塵濃度檢測,確認檢測結果是否合格,制定相應安全措施。同時在作業許可證中註明工作期間檢測的時間和頻次。工作中包含的動火、受限空間等專項作業的氣體檢測執行相關專項管理規定。

(三)許可證得到批准後,在作業實施過程中,屬地單位和作業單位應按照風險評估的要求落實安全措施,如按照檢測要求進行氣體、粉塵濃度檢測,填寫檢測記錄,註明檢測的時間和檢測結果。“氣體、粉塵濃度檢測表”見附錄C。 (四)凡是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業場所的作業,作業單位均應按照相應要求配備個人防護裝備,並監督相關人員佩戴齊全,執行個人防護裝備管理的要求。

第十一條 書面審查

在收到申請人的作業許可申請後,批准人應組織申請人及相關人員(含相關方人員)集中對許可證中的安全措施、工作方法進行書面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一)確認作業的詳細內容。

(二)確認所有的相關支援檔案,包括風險評估、安全工作方案、作業區域相關示意圖、作業人員資質證書等。

(三)確認對作業所涉及的其他相關專項作業規定的遵循情況,如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等。

(四)確認作業前、作業過程中、作業後應採取的所有安全措施,包括應急措施。

(五)分析、評估周圍環境或相鄰工作區域間的相互影響,並確認安全措施。

(六)確認許可證期限及延期次數。

(七)其他。

第十二條 現場核查

書面審查通過後,所有參加書面審查的人員均應到許可證上所涉及的工作區域實地檢查,確認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確認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一)與作業有關的裝置、工具、材料等。

(二)現場作業人員資質及能力情況。

(三)系統隔離、置換、吹掃、檢測情況。

(四)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五)安全消防設施的配備,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

(六)作業人員的培訓情況。

(七)與相關單位(包括相關方)的溝通情況。

(八)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九)確認安全設施的完好性。

第十三條 許可證審批

(一)根據作業初始風險的大小,由有權提供、調配、協調風險控制資源的直線管理人員或其授權人審批作業許可證。批准人通常應是企業主管領導、車間主要負責人或其授權人。

(二)書面稽核和現場核查通過之後,批准人或其授權人、申請方和受影響的相關各方均應在作業許可證上簽字。

(三)許可證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個班次。如果在書面審查和現場核查過程中,經確認需要更多的時間進行作業,應根據作業性質、作業風險、作業時間,經相關各方協商一致確定作業許可證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數。

(四)如書面審查或現場核查未通過,對查出的問題應記錄在案,申請人應重新提交一份帶有對該問題解決方案的作業許可申請。

(五)作業人員、監護人員等現場關鍵人員變更時,應經過申請人和批准人的審批。

第十四條 許可證取消

(一)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屬地單位和作業單位都有責任立即終止作業,取消(相關)作業許可證,並告知批准人許可證被取消的原因,若要繼續作業應重新辦理許可證。

1. 作業環境和條件發生變化;

2. 作業內容發生改變;

3. 實際作業與作業計劃的要求發生重大偏離;

4. 發現有可能發生立即危及生命的違章行為;

5. 現場作業人員發現重大安全隱患;

6. 事故狀態下。

(二)當正在進行的工作出現緊急情況或已發出緊急撤離訊號時,所有的許可證立即失效。重新作業,應重新辦理作業許可證。

(三)風險評估和安全措施只適用於特定區域的系統、裝置和一段指定的時間段,如果工作時間超出許可證有效時限或工作地點改變,風險評估失去其效力,應停止作業,重新辦理作業許可證。

(四)許可證一旦被取消即作廢,如再開始工作,需要重新申請作業許可證。取消作業應由提出人和批准人在許可證第一聯和第三聯上簽字。

第十五條 許可證延期和關閉

(一)如果在許可證有效期內沒有完成工作,申請人可申請延期。申請人、批准人及相關方應重新核查工作區域,確認所有安全措施仍然有效,作業條件未發生變化。若有新的安全要求(如夜間工作的照明)也應在申請上註明。在新的安全要求都落實以後,申請人和批准人方可在作業許可證上簽字延期。許可證未經批准人和申請人簽字,不得延期。

(二)在規定的延期次數內沒有完成作業,需重新申請辦理作業許可證。

(三)作業專案完成後應確認其涵蓋的相關專項作業許可證均已關閉,方可關閉作業許可證。

(四)作業完成後,申請人與批准人在現場驗收合格,雙方簽字後方可關閉作業許可證。

第十六條 許可證分發

(一)作業許可證一式三聯,許可證應統一編號。

1. 第一聯:懸掛在作業現場;

2. 第二聯:張貼在控制室或公開處的作業公示板以示溝通,讓現場所有有關人員瞭解現場正在進行的作業位置和內容;

3. 第三聯:保留在批准人處。

如涉及相關方,需將第一聯影印交相關方,以示溝通。

(二)當作業許可證分發後,不得再作任何修改。工作完成後,許可證第三聯由申請人、批准方簽字關閉後交批准方存檔。許可證存檔並儲存一年(包括已取消、作廢的許可證)。

(三)在工作實施期間,申請方應時刻持有有效的作業許可證的第一聯,並將作業許可證第一聯、附帶的其它專項作業許可證第一聯和安全工作方案放置於工作現場的醒目處。 (四)當同一工作有多個施工單位參與時,每個施工單位都應有一份作業許可證(或影印件)。當工作需要中斷(正常工作期間在現場的休息除外)時,許可證第一聯應交回批准方保留。

(五)其他專項作業許可證的分發與延期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監督

專案主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及屬地單位,在作業期間應到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對出現違反相關要求時,有權停止作業,直到整改符合規定要求為止,並保留相關記錄。

第四章 稽核、偏離、培訓和溝通

第十八條 各單位應將本規定納入體系稽核,必要時可組織專項稽核;發生偏離應報質量安全環保處批准,每一次授權偏離的時間不能超過一年;各單位應組織培訓,相關員工都應接受培訓;本規定在公司內部及相關方之間進行溝通。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規定由質量安全環保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吸菸管理規定範文 篇6

為規範員工就餐行為,塑造文明、和諧、清潔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1、講究文明衛生,保持食堂清潔,不隨地吐痰、亂丟垃圾,食堂之內禁止抽菸。

2、就餐時請有序排隊,不準擁擠、插隊,不準協助他人插隊和一人打多份,違者罰款20元/人。

3、就餐時須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嬉戲,碗、筷、匙不得故作撞擊聲,影響他人就餐,不得使用不文明用語、做不雅動作等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

4、員工就餐以吃飽為原則,厲行節約,飯吃多少盛多少,不允許剩飯、剩菜,避免浪費,如發現故意浪費食物者將嚴肅處理。

5、愛護食堂桌椅、餐具等財物,如有損壞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6、公司實行刷卡就餐制,員工一律刷卡就餐,員工休息期間飯卡不得借給他人使用,違反者罰款處理,刷卡時請告知食堂工作人員,如遇特殊情況立即告知工作人員及時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飯後解決,不得與食堂工作人員爭吵,甚至辱罵。

7、外來人員就餐由接待部門到總經辦領取餐券就餐,員工不得私自帶領外人進食堂就餐。

8、飯後須各自整理桌面,食物殘渣倒入指定的桶內,禁止將剩菜剩飯帶出食堂,餐具用完後一律交回“飯盤迴收處”,餐具回收時要輕拿輕放,未經允許攜帶食堂餐具出食堂區域範圍者,作偷盜論處。

9、食堂管理員及食堂員工負責監督、檢查就餐情況,發現違紀現象應及時制止。對屢教不改者,視情節給予處理。

10、為了您有一個良好的用餐環境,請各位員工自覺遵守員工就餐管理規定。

總經辦

20xx年3月8日

公司吸菸管理規定範文 篇7

為加強企業管理,建立健全培訓機制,使培訓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經常化、創新化、強化其考核力度,特制定本員工培訓考核方法。

一、培訓領導機構

各單位上報培訓計劃,由人力資源部審定後實施,人力資源部是員工培訓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並全面負責對各單位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標準

(一)安環知識標準

1、掌握安全生產、環保方針、政策和公司安環的規章制度及有關安全技術規定。

2、懂得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

3、基本掌握本崗位的生產工藝及主要裝置概況。

4、能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消防器材、工器具及本崗位的儀表設施、防護裝置、安全裝置等。

5、能準確掌握本崗位的安全規程。

6、掌握一般職工的安環職責。

(二)生產技術和工藝知識標準

1、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

2、掌握本單位和本崗位工藝流程知識。

3、懂得裝置效能、原理、維護保養及操作。

4、熟悉本崗位安全生產、防塵、防毒知識。

5、做到“四懂”,即懂知識、懂原理、懂效能、懂用途;“三會”即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

三、考核辦法

本考核辦法只從安環知識和生產技術知識方面考核,涉及其他方面由公司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加以考核。

1、各單位根據培訓時間要求組織培訓,結束後由公司安環部和生產技術部聯合出題考試,並負責考試管理和試卷評閱工作,全過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考試成績彙總各方面評定出優(95分以上)、良(80—95分)、中(60—80分)、差(60分以下)等,並按單位(可按車間統計)算出優秀率和及格率,評閱完畢後公佈結果,並整理上報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特殊情況下考試成績評定標準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靈活多變的形式)。

3、公司安環部和生產技術部負責對各廠進行培訓考核,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監督。

(1)及格率達95%以上的,獎勵單位負責人人民幣200元,凡成績達95分以上的員工,將給予50元的獎勵。

(2)凡未及格人員進行待崗1—2個月處理,限期學習補考,期間只發個人崗位工資的60%,補考合格後上崗,否則予以辭退。

(3)對及格低於80%的,處罰其單位負責人200元。

4、各單位根據培訓及考核情況,按10%的比例,評選“崗位操作能手”,“最佳學習標兵”,“最佳創新成果”等,評選可個人申請或車間申報,經厂部稽核,再上報公司審批。評選採用“逐級遞減法”確定人員,除發給榮譽證書外,還給予獲得者50元獎勵。

四、本考核辦法從釋出之日起執行。

公司吸菸管理規定範文 篇8

為加強學校管理,嚴格勞動紀律,保障我校教學、科研和管理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自治區的有關檔案規定和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請假型別

(一)事假

職工因個人事宜需佔工作時間的應請事假。事假應從嚴掌握,一月內一次請假時間一般在三天,最多不超過五天。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四十天。全年事假累計請事假超過四十天的不再准假。

(二)病假

職工因病、非因工受傷不能正常工作者,應辦理病假手續。

(三)婚假

職工結婚可以請婚假,假期為三天,當年休完。實行晚婚的(初婚,漢族:男25週歲以上、女23週歲以上;少數民族:男23週歲以上、女21週歲青年以上)可以增加婚假二十天。再婚夫妻初婚一方是晚婚的,可享受晚婚假。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據情況另給路程假。

(四)喪假

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子女、親兄弟姐妹)、配偶及撫養人(需提供相關證明)死亡需料理後事可請喪假。假期為三天,在外地的可根據情況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如利用寒暑假處理喪事的,不再准假。

(五)探親假

1.工作滿一年的正式職工,與配偶不在一地工作,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的,每年給予一次探親假,假期為三十天(另一方在同一年內如已享受探親假,不再准假)。另外,根據實際需要可給予路程假。

2.未婚職工與父、母親都不在一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的,探望父母的,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確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一次假,假期為三十天。但是,與父親或母親任何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則不再准假。

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三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超過八年未探親的,可增加假期十天。

(六)產假及護理假

1.產假須持醫院證明在十天之內向所在單位請假。女職工產前產後假為九十天。晚育者增加三十天(漢族女職工滿23週歲、民族女職工滿21週歲結婚後初次生育的為晚育)。男方可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含雙休日但不含國家法定節假日)。

2.人工流產的,懷孕不滿三個月休假二十天,三個月以上不滿四個月的休假三十天,四個月以上休假四十二天。

3.已婚育齡夫妻實行計劃生育手術的,按有關規定給予休假。

4.女職工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正常上班的,可續請病假。

(七)哺乳假

對有未滿一週歲乳兒的女職工,每天上、下午各給一次哺乳假,每次半小時(不含路程),兩次哺乳時間可合併使用。嬰兒滿一週歲後,不再享受哺乳假。

二、請假程式及審批許可權

(一)職工請假須如實填寫《XX大學職工請假審批表》(見附件一),提出書面申請,經單位主管領導批准後交考勤員登記後方可休假。如因重病、突發性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時,可委託代為請假或口頭告知,然後補辦書面請假手續。

(二)請假時間在三個工作日(病假一週)以內,由單位主管領導批准,超過三個工作日(病假一週),由單位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後,報人事處批准。前後連續請假時,請假時間合併計算並按審批許可權審批。因特殊情況超假的必須向准假領導說明原因並在回校後補辦續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辦理病假手續時須具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情診斷和建議病休時間(含公休假日在內,但公休假日不計算考勤)的證明。出差或探親期間患病,不能按時到崗的,需持出差或探親地縣級以上醫院病情

診斷證明補辦病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病假按年累計計算。對跨年度連續病假超過六個月的,與上年最後一次病假時間合併計算。

產假需要學校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審批後到人事處備案。

(三)假期期滿,根據審批許可權銷假。

三、有關規定及待遇

(一)事假

五天內工資照發。一個月內請假超過或累計超過五天,超過部分按天數扣發本人工資(日工資=工資總額/23)。

(二)病假

1.全年病假累計在三個月以內的,工資全額發放。

2.全年病假累計超過三個月的,從第四個月起按照以下標準核發病假期間的工資:

(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2)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工資全額發放。

3.全年病假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核發病假期間的工資:

(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資的70%計發。

(2)工作年限滿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資的80%計發。

(3)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資的90%計發。

(4)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資的100%計發。

4.獲得國家或自治區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授予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稱號,仍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工資照發。

5.全年病假累計超過六個月的,當年不參加考核,從第七個月起不計算工齡。

6.病癒恢復工作不滿三個月,再次病休的,前後病休時間合併計算,按相應的病假待遇對待。

(三)探親假

1.凡符合規定並經批准的探親假工資照發。

2.探親假應在寒暑假內享受,平時職工遇有探親物件病危、死亡等特殊情況需要請探親假時,假期按事假對待,但可按規定報銷探親路費。

3.新錄用的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內不能享受探親假,待轉正後再享受,上半年轉正下半年享受,下半年轉正,下個年度享受。

4.外單位調入的職工工作滿三年後,才能享受探親假。原單位能夠提供享受探親證明的,並來校工作滿半年的,探親週期可連續計算。

5.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時,如本人已無探親物件(指父母),在新疆工作滿二十年,且已有八年未回原籍探親,而退休後又在新疆安置的,退休時可享受一次性探親假,回原籍探望其他親屬(必須在退休後一年內享受)。往返路費由原單位承擔。

6.連續工齡滿二十年、或年滿四十週歲以上、或中級及以上職稱的職工,探親乘坐火車或長途班車的,均可按硬臥費報銷乘車費。

7.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退休職工,符合探望父母條件的,可繼續享受探望父母的探親待遇。

8.經學校派往外地學習,工作滿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且符合探親條件者,可享受探親待遇。

9.職工離婚或配偶死亡,尚未再婚的,按未婚職工待遇處理。

10.職工因各種原因在當年與配偶團聚兩個月以上且學校已經報銷差旅費者,不再享受一年一次探親假報銷差旅費待遇。

11.未盡事宜,按照1981年3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政發〔1981〕184號)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事假管理的暫行規定》(新政辦〔1993〕97號)等檔案規定執行。

(四)產假、護理假、哺乳假

凡符合規定並經批准的產假、護理假、哺乳假工資照發。校內津貼按學校相關政策發放。

四、考勤管理

(一)考勤範圍

凡在職在編人員,一律納入考勤管理的物件範圍。全校黨政幹部、教輔、工勤人員一律實行坐班制,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寒暑假期間根據本單位實際安排輪休。教師按照學校教學計劃安排,可不實行坐班制(不含在試用期、見習期內的教師,下同),但對學校、單位統一要求的集體活動要進行考勤,並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

勞動合同制聘用人員按照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考勤要求

學院、部、處、室為具體考勤單位,要明確一名領導分管考勤工作,並指定一名考勤員。考勤員須認真做好每月的《缺勤情況彙總表》(見附件二)的記錄,已備檢查。

(三)曠工及處理

1.凡屬下列情況之一,按曠工處理

(1)未經批准私自離開工作崗位、或雖請假未獲批准、或請假期限已滿未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批准,擅自不上班者;

(2)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累計超過5次按曠工1個工作日處理。

2.處理辦法

(1)按曠工天數扣發本人工資,校內崗位津貼部分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並由所在單位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必要時可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

(2)凡連續曠工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做辭退處理。

五、其它規定

(一)後勤管理處、附中、各場廠和財務獨立核算單位,可依據本辦法制定適合本單位特點的考勤管理辦法並報人事處備案。

(二)接受審查或調查人員不能正常到崗工作,在審查或調查期間暫時停發工資、校內崗位津貼等一切待遇,待結論明確後再做處理。

(三)各類假期(除寒暑假)一律不得合併使用。

(四)探親路費的報銷,根據學校財務管理制度辦理。

(五)職工在病假期間,參加會議、學習檔案、參加政治學習等是一種政治活動,不能視為恢復工作。

六、本規定由人事處負責解釋,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公司吸菸管理規定範文 篇9

按照公司領導的要求和指示,加強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倡導勤儉節約的現代辦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公用品發放管理責任部門

辦公用品發放管理統一歸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做到辦公用品發放統一管理,統一配發。嚴控指標,厲行節約。

二、辦公用品

本制度所稱辦公用品為:辦公耗材、易損配件、辦公傢俱等。辦公耗材包含:筆、刀、紙、墨水、筆記本、複寫紙、膠水、釘書機(針)等;易損配件包含:墨盒、硒鼓、U盤、滑鼠等;辦公傢俱包含:辦公桌、椅、沙發、檔案櫃等。

三、辦公用品領用標準

辦公用品分為兩部分:個人所需用品和部門所需用品。

(一)個人所需用品

1、個人所需用品包括: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橡皮、文具刀、尺子、墨水、筆記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膠棒)、釘書釘、回形針、大頭針、燕尾夾、雙面夾、橡膠手套等。

2、個人所需用品的領用標準

各部室工作人員每人每月按規定標準領用,如有所需,另行申報。

各部室工作人員物品領用時要求做到交舊領新;對於因個人原因造成的物品損壞,由個人負責。

(二)部室所需用品

1、部室所需用品包括:影印紙、列印紙、墨盒、硒鼓、滑鼠、辦公桌、椅、沙發、檔案櫃等。

2、部室領用標準

部室負責人每月按需要和規定標準領用向經理申報。

四、其它規定

1、部室使用的辦公傢俱桌、椅、檔案櫃等應由個人負責保管,公用檔案櫃由使用部門指定專人管理,單位監督。綜合辦公室對在用辦公傢俱負責統一檢查管理,統一登記、存檔。每年核對1次。

2、職工如有調動,所領辦公用品不可隨身攜帶,由接替人使用或由綜合辦公室收回;新安排或新調入的管理人員,提交申請方可辦理領用手續。

公司吸菸管理規定範文 篇10

1.0【目的】

1.1 明確、統一公司薪資政策,規範薪酬管理,激勵隊員提升績效及任職能力,留住、吸 引優秀人才,為公司及員工的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2.0【適用範圍】

2.1 本制度適用於恆泰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所有人員。

3.0 【薪酬結構】

3.1薪酬結構由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加班工資三部分組成。

4.0【加班工資】

4.1隊員原則上按排定班表上班,因缺員或工作需要加班者,按公司規定計發加班補貼。

5.0【薪資的支付】

5.1各執勤點按時提供相應的工資核算資料,即員工考勤表、由行政部負責收集並核算,

報領導稽核批准後,於每月3日將薪資轉入員工個人賬戶。

5.2月中崗位變化時,基本保障工資和崗位工資當月保持不變,下月根據新的崗級發放。

5.3行政部負責為員工建立工資收入臺帳,書面記錄支付給員工工資的數額、發放時間、 負責解答員工薪資查詢工作。

5.4發薪時,員工須核查數額,如有疑問應在一週內及時向行政部查詢。

6.0【附則】

6.1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生效。

6.2本制度的解釋權、修訂及廢止權在公司行政部。

公司吸菸管理規定範文 篇11

1.全年招收新生,額滿為止。新生報名入學,立即填寫新生登記表,並交納學費。

2.每學期初應及時繳納學費,逾期不交者,不保留學籍。學費標準不擅自變更,繳費後,不退費。(特殊情況待定)

3.為了規範教學,學生進入課堂須統一著裝,不佩戴任何飾物,女生需結紮頭髮。

4.學生上課,家長不準進教室,保證課堂教學,在窗外觀看也請不要講話,保持安靜的學習環境。

5.學生請假應向老師提前請假,請假超過學期的1/4課時,不允許參加考級。

6.學生報名參加考級,比賽,表演需在規定時間內到任課教師處報名,若過期未報則以自動放棄。

7.考級時間在每年7月,證書頒發在3個月後,成績不合格的學生將發給“結業證書”,但不能升級,可以留級。

公司吸菸管理規定範文 篇12

為了給員工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加強空調規範使用。本著正確使用、安全管理、節約能耗的原則,特制定本規定。

一、辦公及生產區域空調管理規定

1、空調開啟時間為正常工作時間(參照公司作息時間表),下班後隨即關機並切斷電源。

2、空調製冷設定不得低於26度,會議室、大型辦公區域設定不得低於22度,冬季制熱設定不得高於24度。

3、總機房、配電房、控制室等特殊場所和工作崗位空調的開啟時間報公司批准後,方可開機使用。

4、使用部門如發現空調執行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行政部門報修,以便得到及時檢查和修理。

5、各部室需指定專人妥善保管空調遙控器。

二、員工宿舍空調管理規定

1、員工宿舍使用空調產生的電費由該寢室入住人員共同承擔。

2、員工宿舍空調遙控器由該寢室領用人負責保管,一旦出現丟失由領用人負責賠償;如果領用人離職或退宿,必須將遙控器退還至宿舍管理員處,由該寢室另選保管責任人領取遙控器。

3、公司試崗宿舍及客房使用空調產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4、因個人行為導致空調損壞和遙控器損壞或丟失,所產生的費用由保管責任人及該寢室全體人員共同承擔。

三、空調使用標準及要求

1、空調使用條件:夏季,室外溫度高於30度;冬季,室外溫度低於8度(以天氣預報為準),方可開啟空調。

2、嚴禁在冬天開啟製冷或在夏天開啟制熱,否則,將對壓縮機造成嚴重損壞,影響其正常使用,重新開機要間隔3—5分鐘。

3、空調開啟後,房間內最後一位離開的人員必須關閉空調,不允許開無人空調。

4、空調開啟執行中,應關閉窗戶,將門虛掩。

5、壁掛式空調的開啟與關閉要使用遙控器操作,禁止開啟內機手動開關機,以免發生觸電事故或造成空調損壞。

四、空調維護維修規定

1、各部門負責於每年的5月、12月對本部門使用的空調空氣濾網進行清洗,混料及車間等粉塵較多場所,必須每月清洗一次。公司領導辦公室及公共場所空調由行政部門負責清洗保養。

2、新添置或安裝的空調,在保修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由行政部門負責聯絡空調廠家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保修期滿後的維修,由行政部門負責聯絡人員進行維修。

3、空調安裝完畢後,空調的質保單、說明書、保修卡等售後服務資料由行政部門統一存檔、保管。

4、公司空調的安裝、移裝、維修及管理統一歸口行政部門負責,其他部門未經公司批准不得私自拆卸或移裝空調。

5、空調報修流程:

辦公區域空調報修流程:使用部門填制《空調維修申請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行政部門物業主管確認→行政分管領導稽核→公司領導審批→交至行政部門物業維修組辦理

員工宿舍空調報修流程:行政部門物業維修組填制《空調維修申請審批單》→行政部門物業主管簽字→行政分管領導稽核→公司領導審批→行政部門物業維修組辦理

五、處罰規定

凡違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情況事先經批准的除外),將對部門負責人和當事人各處以100元/次的罰款,並在全公司通報批評。

1、未按空調使用管理規定啟用空調者;

2、未按空調維修維護規定保養或維修空調者;

3、因使用不當或違規操作,造成人身傷害或裝置損壞者,除按規定處罰外,並由責任部門或當事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六、附則

1、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實行,之前規定終止。

2、本規定由行政部門負責解釋與修訂。

公司吸菸管理規定範文 篇13

1 進門制度:

1.1 員工進入公司大門著裝等應符合公司的要求,員工上班應在上班鈴響前進入公司大門。

1.2員工非上班時間進入公司大門,應主動到門衛處登記。

1.3 工作場所不在公司的員工進出公司大門的,應主動出示證件。

2 出門制度:

2.1 員工在班期間,應堅守崗位。因公或特殊情況外出的, 應辦理出門手續。

2.2 員工出門實行“出門證”制度。“出門證”必須寫明外出具體事由(公事、事假)及外出時間,員工憑部門領導簽字的出門證在部門登記後到勞動紀律管理部門登記並辦理出門手續。員工回公司後應到勞動紀律管理部門註明回公司時間,並將出門證交部門登記。

2.3 當班的執行人員,由班長填寫“出門證”並簽名,值長簽字,員工回公司後將“出門”證交值長註明回公司時間。

2.4 部門負責人需要外出的,由分管領導簽字,如分管領導不在,由勞動紀律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字。

2.5 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公司大門的人員,應持“通行證” 外出。

2.6 裝置消缺憑“巡查出門證”從南大門進出。

2.7 員工就醫,憑就醫專用出門證。

2.8 保衛部門負責進出門人員的管理,凡在班員工外出的,一律憑“出門證”。員工無證出公司大門,門衛人員可強行干預。

2.9 員工持就醫出門證出門,從事與就醫無關事項的,按無證出門處理。

2.10 因公外出幹私活者,待崗。

2.11 各部門應於次月5日前,將上月員工的出門情況,書面報勞動紀律管理部門。

3 員工可對違規進出門現象進行舉報,經調查屬實的,違規者待崗,舉報者給予一次性獎勵。

公司吸菸管理規定範文 篇14

一、公章管理制度

1、 公章由學校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並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記,要由使用人(或經辦人)簽字,經校長批准後方可使用。

2、 以學校名義上報、外送、下發的檔案、資料、報表等,經校長審閱批准後方可加蓋公章並嚴格登記手續。

3、學校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時由校長指定人代管,雙方做好交接手續。 4、學校員工因取款、取物、掛失、駕駛員辦證等,需用單位介紹信,由校長批准並嚴格登記手續。

5、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要求在空白書面上加蓋公章。

6、 凡私蓋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 合同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任何部門、人員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違反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印章保管人負責;發生遺失,應及時報告處理。 2、 凡在授權範圍內洽談的合同,經校長同意方可成立。經校長稽核、簽字後,在財務部蓋章,並嚴格按照登記手續進行登記備案。

3、 未經校長批准或空白合同上不得加蓋合同專用章,否則由當事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4、 凡私蓋合同專用章或利用合同專用章營私舞弊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財務專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 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財務負責人負責保管並掌握使用。

2、 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給銀行出納員自行保管和使用。

3、 除正常的財務需要用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項需用必須經過財務負責人報請學校經校長批准後方可使用並嚴格登記手續。凡私蓋章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4、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在空白書面上加蓋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

四、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使用管理制度

1、 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由出納員負責保管並掌握使用。

2、 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只有在現金、銀行、轉帳收訖或付訖時使用。

3、 不得在空白書面上加蓋現金、銀行收(付)訖章,一經發現,嚴厲懲處並承擔經濟損失。

五、發票專用章使用管理制度

發票專用章由財務人員負責保管並掌握使用,發票專用章用於加蓋通用機打發票。

公章保管責任書

一、保管人(責任人): __________

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 部

二、被保管章全稱: ______________

三、保管時間:自20_ 年 月 日起至:20_ 年 月 日止; 無限期至交回日止。

四、保管人責任:

1、嚴格執行《公章使用管理規定》。在固定地點儲存。採取必要措施對公章進行妥善保管。防止出現公章丟失、損毀、被盜、不當使用等情況或事件的發生。

2、用章前,要取得有關領導的批准。批准人在《公章使用管理規定》中已明示。

3、用章中,由保管人加蓋,並在《公章登記簿》上進行登記;保管人須全過程在場。

4、用章後,須及時收回存放處。所用章檔案,應留影印件一份。因蓋章有誤而造成的作廢文稿須立即銷燬。

5、本責任書與保管人保管公章期間同時生效和廢止。

公章保管人:

20_ 年 月 日

公章登記表

公司吸菸管理規定範文 篇15

一、目的:

為有效管理與維護廠區機動車停放秩序,特訂立本管理規定,供工作人員及訪客等共同遵守,維護良好的廠區環境。

二、管理規定:

1. 機動車停放共規劃3種專用停車區如下:

a.辦公樓後側:供公司內員工車輛停放;

b.辦公樓前停車場:供訪客車輛臨時停放;

c.辦公樓前左右停車場:供公司內員工車輛停放;

2.入廠車輛必須自覺接受管理人員的安全檢查並將《車輛通行證》放在車內顯眼的位置;各入廠車輛一律停放到分配好的固定車位,若固定車位已滿時,必須自覺接受管理人員的統一指揮將車輛停放到停車場。

3.訪客車輛應按照保安人員的指引停於停車場;

4.為避免停車位遭他人佔用、誤停增加管理困難,各停車位地面(或指定位置)將漆上入編號,以便識別。

5.車輛進入廠區及停車場要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並遵照保安人員的指揮或遵循交通標誌線行進;

6.除規定區域外禁止隨意停放機動車,禁止車輛停放於通道旁或人行道。

公司吸菸管理規定範文 篇16

1.目的

本作業指導書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

2.適用範圍

適用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以及叉車管理人員。

3.叉車管理職責

3.1生產部負責維持廠區交通秩序,全廠交通安全檢查和考核,負責叉車駕駛員的委外培訓工作。

3.2各個使用部門負責裝卸用叉車的使用和保養及駕駛人員的排程、管理。

3.3 生產部負責本部門叉車的使用和保養及駕駛人員的排程、管理。

3.4維修部負責公司所有叉車的一般維修。

3.5叉車司機必須對叉車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學習並考試合格後方可對叉車進行獨立操作,嚴格按照叉車安全操作規程對叉車進行正確操作。

4 .程式

4.1資格要求

4.1.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並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後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4.1.2沒有厂部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4.2駕駛前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4.2.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洩露

4.2.3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後方可使用。

4.3駕駛規定

4.3.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後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 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後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部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4.3.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並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痺大意。

4.3.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後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並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後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4.3.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並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3.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4.3.7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 以保證安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並鳴喇叭;在潮溼、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4.3.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並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4.3.10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築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4.3.11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12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13嚴禁超載行駛。

4.4裝卸規定

4.4.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4.4.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後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後傾斜。

4.4.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4.4不要運送鬆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裝置、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後方可提升。

4.4.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4.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4.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並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4.5.2停放後將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4.6保養規定

4.6.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時通知維修部門處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維修部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拆修。

4.6.3每週清洗叉車一次,並將空氣濾清器芯吹乾淨。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

4.6.4各部門指定保養叉車的司機,每年應協助維修部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4.6.5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如違反上述的規定,按失職處理,並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全廠通報批評和進行處罰。

5.違規處理

5.1叉車駕駛員違反上述操作規程,視違規情節輕重由叉車管理部門、對其進行50元至100元的處罰,生產部安全管理人員對叉車管理部門和叉車駕駛員進行監督管理。

5.2叉車管理部門有管理不嚴的責任,視情節輕重由生產部安全管理人員對叉車管理部門負責人進行50元至100元的處罰。

5.3其他相關人員違反上述規定,視情節輕重由生產部安全管理人員對其進行50元至100元的罰款。

6.相關記錄

6.1叉車檢查記錄

6.2製作維修單

公司吸菸管理規定範文 篇17

第一章 總 則

1.1 為了嚴肅勞動紀律,建立公司規範的工作秩序,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特制定本試行辦法。

1.2 本試行辦法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1.3 公司實行統一的考勤與休假制度。

1.4 各部門執行考勤與休假的情況將作為考核各部門工作的主要內容之一。

第二章 考 勤

2 工作時間

公司執行每週五天工作制,每天8小時,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班時間:上午 9:15-12:15 ; 下午 13:15-18:15。

3 刷卡制度

3.1 員工上下班要在指定的門禁讀卡器刷卡,因忘帶卡或無正當理由忘記刷卡者需第一時間登陸OA系統填寫《考勤說明單》並提交,同時視同遲到一次;否則視為曠工,按曠工處理;

3.2 門禁卡丟失、損壞需第一時間登陸OA系統填寫《考勤說明單》並提交,同時到人力資源部補辦新卡;

3.3 嚴禁代他人刷卡或授意別人代自己刷卡,一經發現違規者,將重罰雙方500元-1000元不等,並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如情節嚴重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4 考勤統計期間

4.1 人力資源部每週一將上週考勤資料上傳公司OA系統,員工可以自行查詢;

4.2 考勤統計期限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

4.3 每月20日(含20日)是上月考勤說明的截止日期(遇節假日順延),考勤結轉以後進入工薪計算系 統,考勤期限內的資料不再更改,員工缺少打卡記錄並沒有提前說明考勤情況的,人力資源部將不再 詢問,直接按規定予以執行。

注意:在OA系統提交《考勤說明單》、《請假申請單》以及《加班申請單》時,務必在考勤發生日3天 之內提交,逾期OA系統將無法受理。

5 遲到早退處理規定

5.1 遲到:指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之後30分鐘內到達公司,超過30分鐘按曠工處理,特殊雨雪天氣酌 情處理;

5.2 早退:指在規定的下班時間之前30分鐘內離開公司,超過30分鐘按曠工處理;

5.3 遲到及早退處罰:員工在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及早退第六次起,每次扣款50元,連續扣款三次增 加扣除一日工資,仍有遲到及早退者每遲到及早退一次扣除一日工資,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扣款在 個人月工資中扣除。

6 曠工的處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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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工是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罰薪全月同時停止發放本期績效獎金,曠工者要作書面檢討,公司有權予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下列情況均屬曠工:

6.1 不請假就擅自不上班者;

6.2 雖提出請假、但未經主管批准就不上班者;

6.3 沒有打卡記錄同時也未在規定時間內通過OA系統提交《考勤說明單》;

6.4 不服從工作分配與不服從工作調動者;

6.5 出勤後,拒不接收工作任務或拒不幹工作者;

6.6 上班時間擅自幹私活、辦私事、打私人電話、玩遊戲或者吵罵打架;

6.7 因打架鬥毆致傷治療者;

6.8 無故超假又未辦理續假、補假手續者;

6.9 屢教不改,經常遲到早退者;

6.10不服從公司相關的考勤管理規定者。

以上十項視情節輕重,作相應處理。

7 非正常考勤

7.1 對於在前一天晚上因在公司加班到23:00點以後(以考勤卡記錄為證),並於第二天10:00之前到崗者,不視為遲到,員工需登陸OA系統填寫並提交《考勤說明單》;

7.2 因公外出不能及時打卡者應提前或5天登陸OA系統填寫並提交《考勤說明單》;出差應提前填寫並提交《考勤說明單》,如未及時辦理應在出差回來當天向人力資源部提供出差相關證明覆印件以做備案。出差時期跨越20號的,需在20號前以郵件或電話形式通知人力資源部,以上不視為非正常考勤。

8 考勤管理部門

員工日常的請假申請、休假申請、加班申請、考勤說明等由員工的直接主管和間接主管簽署審批意見, 考勤的最終管理為人力資源部,負有員工考勤的考勤核准、審批、統計、彙總、上報的職能; 人力資源部有對各部門考勤進行監督、抽查的權力。

第三章 休假及請假

9 國家法定休假日

國家規定的法定休假日,公司將按國家的統一規定執行。

10 年休假

10.1 公司轉正的員工自入職起每滿一個月享有一天帶薪年假(其中畢業生的帶薪年假起算應在畢業 時間之後起算)。核算方法為: 例如一名員工入職時間為20xx年3月10日,20xx年6月1日轉正為正式 員工,那麼該員工從3月10日至6月9日有3天年假,以後每順延到下個月的9號就累加1天年假。年假不 能提前預支;

10.2 年假可根據個人的需要及工作的安排,選擇一次休完或分散休完,但最小單元不得小於半天, 且在每年的3月31日以後,上一個年度的年假沒有休完,可以保留6天到本年度,超出6天以上的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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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不再留存;

10.3 員工在規定假期內休假的,工資按正常標準發放;

10.4 年休假未經部門總監級別以上領導的批准而擅自休假的作為曠工處理;

10.5 員工休假期滿,必須按時上班,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班,應及時通知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 源部,返回上班時補辦相關手續。

11 病假

11.1 凡屬公司正式員工每月享有1天有薪病假(試用期內的員工不享受),有薪病假需提供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當日就醫憑證;若無證明視為年假或事假。員工在年休假內生病,不視為病假直至年假完結為止;

11.2 病假期間的待遇:年度內,除11.1條外員工累計病假30天內的,病假工資改發基本工資的60%;員工累計病假超過30天的,病假工資改發基本工資的40%;其中符合11.1條款的1天有薪病假,發放100%的基本工資。員工病假期限可按照北京市關於醫療期限的規定執行。

12 事假

12.1 事假規定:員工個人事情一般應在休息期間處理,如確因特殊情況,可請事假,事假最小單位 為半天;

12.2 事假為無薪假,在當月工資中全額扣除。

13 婚喪假規定

13.1 對入司之後結婚的正式員工,以結婚證日期一年內有效,可享受帶薪婚假5天,需一次性休完, 請婚假時需出具結婚證,婚假有效期以結婚證上的領證日期順延十二個月;

13.2 員工直系親屬死亡可以請喪假,其中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可以領取喪葬費,由部門總監 級別以上主管審批。喪假時間為3個工作日,補貼喪葬費3000元,休喪假及領取費用的,請提供相 關證明;

13.3婚喪假期間工資照常。

14 產假

14.1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檢查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需醫院開據難 產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員工休產假憑醫院或計劃 生育部門的證明辦理請假手續;

14.2 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按照員工保險地區的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執行;(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14.3產假期間無餐補、交通車補,手機話費減半。

15 其它

員工凡發生不屬於本試行辦法中所規定假而缺勤的視為曠工。

第四章 加班

16 加班(6級含6及以上員工不計加班費)

HR07-01-01-0901

16.1 工作日員工加班至20:00的可以報銷餐費20元;超過22:00的可再報交通費30元。不足標 準的,以實際發生額報銷;

16.2 雙休日加班,雙休日的加班最小工作單位4個小時,其中不包括中午12:15-13:15,晚上18: 15-19:15;加班餐費標準20元/餐;加班車費標準50元/人/天,不足標準的按照實際報銷,工 作時間超過8小時並且離開時間晚於20:00可報銷2餐補助;

16.3 加班時間的核定依據為考勤記錄和加班申請單;加班實行提前申請制度,加班前應登陸OA填寫 並提交“加班申請單”;

16.4 因第一天晚上加班至23點以後,第二天的考勤不得晚於10:00;

16.5 加班各項費用的報銷在每月一次的報銷時一併提交(員工需將OA系統上個人加班列表列印粘 貼在報銷單背面備查);

16.5 六級(含六級)以上員工不計加班費用,凡是享受公司交通補助的員工加班均不再報銷加班車補。

17 其它

病假:年度內員工病假超過20天的,影響獎金、調薪、 晉升;

事假:年度內事假超過10天的,影響獎金、調薪、晉升;

曠工:年度內有曠工行為的員工,取消獎金、調薪、晉升,嚴重者開除。

18 備註

關於請假、考勤說明及加班等事宜,以人力資源部發放的Staff郵件說明及OA系統為準。

公司吸菸管理規定範文 篇18

一、科室招待費實行總額控制、指標管理、結餘結轉下年使用的制度。各科室年度招待費限額根據各科室業務量大小,結合各科室近三年招待費支出平均數額,並根據需要調整核定(不含大型會議費用),具體總額每年年初由局長辦公會研究確定。總額一經確定,不得隨意突破。在有上級補助業務費收入來源的情況下,科室招待費指標不足的,經局長批准,可在上級業務費補助收入的30%以內支出。超指標支出的,不得增加下年度基數;經費支出當年有結餘的,可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不調減科室下年度基數。

辦公室根據科室招待費指標限額,逐月考核,集中報帳,定期公佈。

二、接待範圍。實行對口接待的原則。 上級財政廳、市局級主要領導、區級領導來局,由局辦公室統一接待;上級財政部門處、科級領導來局,由各科室對口接待。其它區內、區外有關單位來客,確因特殊情況需要接待的,經分管領導或局長同意後,由對口科室負責接待;各街(鎮)財政所(處)工作人員到區局從事公務活動,根據業務需要由相關科室負責接待。

區局重大會議來客接待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在邾城召開的會議,邾城地區與會人員一般不安排食宿;屬省市在我區召開的大型會議根據業務性質,以對口科室接待為主,辦公室配合;科室召開的小型會議,由科室負責接待。

三、接待地點。區外來客就餐,根據情況安排在定點餐館(原則上指定邾城賓館)或局機關食堂。區內來客一律在局機關食堂就餐。因特殊情況在其它非定點餐館招待的,必須向分管領導或局長報告,且一律由接待者本人用現金結帳,然後在本科室業務招待費中報銷。區外因公來客需要住宿的,一般安排在邾城賓館標準間。省市領導來局,經局長批准後可安排在其它地方住宿。

四、接待標準。區內因公往來接待,原則上只能吃工作餐,其標準為早餐每人6元,每桌不超過60元;中晚餐每人20元,每桌不超過200元。區外來客,處級以下(含處級),其標準為早餐每人10元,每桌不超過120元;中餐每人25元,每桌不超過300元。廳局級以上領導來我局檢查工作,可酌情提高20%-50%的接待標準。以上標準均不包括菸酒。

五、來客招待審批程式。科室招待來客先填寫“來客招待申報表”,註明招待來客姓名、職務、事由、經辦人、來客人數、招待標準等內容,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審定標準後報接待科室分管領導簽字批准,方能安排就餐。

六、報銷憑證。在定點餐館進餐的招待費必須使用統一的稅務餐飲專用發票報銷,非專用發票一般不得作報銷憑證。在機關食堂就餐結算時,必須附“來客招待申報表”,否則,財務上不予報銷。

七、報銷程式。業務招待費的報銷必須有當事人的簽字,科室負責人的審查意見和分管領導的籤批;超過指標限額的業務招待費報銷還必須有局長的籤批。每月各科室要將經有關領導簽署意見後的報銷憑證報送局辦公室報帳員手中,由報帳員辦理相關手續後,到會計核算中心集中報銷。

八、報銷時限。所有招待費支出自發生日起5日內按程式報局領導稽核籤批,月末不足5日的,原則上不得逾期跨月。

九、接待紀律

1、接待客人務求節儉,嚴格控制接待範圍和標準,杜絕講排場、比闊氣,反對鋪張浪費,確保各科室招待費控制在規定限額之內。未經批准,擅自超標準和範圍接待客人的,超支部分由經辦人、陪餐人承擔。

2、嚴禁科室之間、局內設科室與外單位之間相互吃請。

3、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各科要嚴格做到“三限”:一是限酒。對外公務接待執行“午餐禁酒、晚餐限酒”的規定。二是限煙。嚴格控制派煙,特殊情況需用煙,一條煙以上需經分管機關的局領導批准。用煙原則上只能用漢煙。三是限陪。招待一般來客,每桌陪客一般限制在3人以內,特殊情況除外。

4、在機關食堂和定點餐館之外的地方招待客人,未經批准擅自招待客人的,其招待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十、以前出臺的制度與本制度相矛盾的,以本制度為準。

十一、本制度從發文之日起執行。

公司吸菸管理規定範文 篇19

第一條 為規範出差管理規範,本著既節約開支、減少成本,又保證出差員工順利完成公務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第二條 適用範圍。出差指員工離開公司辦公區域,需外出辦公完成公司指派工作或參加學習培訓的行為。公司在職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轉正員工、兼職會計。

第三條 員工出差依照以下程式辦理: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單》,註明出差時間、地點和事由,辦理出差手續。其中出差當日可返回的,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出差一天以上的須由總經理批准。出差申請表報辦公室留存,記錄考勤,並由辦公室根據出差申請單安排差旅、住宿等事宜。沒有按規定辦理出差手續的,視為曠工,且公司不予報銷出差期間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第四條 交通費

交通費主要包括往返經濟艙飛機票、火車票、長途汽車票、市內公交等;員工可根據需要選擇安全、有效交通方式抵達出差目的地,並遵循以下原則:

1、出差目的地距離在800公里以內,可以選擇火車硬座,長途汽車;

2、出差目的地距離在800公里以上或需10小時以上交通的,可以選擇飛機經濟艙。

3、員工在外出差時,選擇安全、便利、快捷的公共交通方式,如:公共汽車、巴士、地鐵、輕軌等,所發生的市內交通費實行實報實銷原則,確因公務需要乘坐計程車的,可選擇乘計程車,但在報賬時,應註明乘車事由,乘坐人員,乘車起始點。

第五條 住宿費

1、住宿費指因住宿發生的房費,其他個人餐費、電話費、上網費、洗衣費以及其他服務類費用由員工自行承擔。出差員工報銷住宿費時,不得將其他費用開在房費中,且在辦理費用報銷手續時,須將住宿費用明細單作為明細粘在報銷單後。公司已為出差員工安排住宿的,則不予報銷因其他原因發生的住宿費用。

2、員工出差如需預定酒店的,須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辦公室,由公司負責統一安排預定。

3、凡出現在同一時段,有多名員工在同一地點出差的情況,在條件符合的前提下,辦公室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員工合住。

4、住宿費用報銷標準:總經理級別,實報實銷;科長級別,150元/日;主管級別,100元/日;主管以下其他員工,80元/日。員工出差實際發生的住宿費低於標準的,實報實銷,超過標準的,按標準報銷,超出部分由員工承擔。

第六條 差旅補助

差旅補助包含出差員工因公務發生的餐飲費和通訊費,出差1個月以內,補助按30元/天,單次出差超過1個月,按25元/天。如發生招待餐費,則取消當天一半補貼。出差補助天數以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如當天往返,且出差時間超過8小時的,則按一天計算。

第七條 出差借款與費用報銷

1、出差借款

(1)員工出差可事後報銷也可事前借款。員工出差需事先借款的,可在辦理出差手續後,到財務處辦理出差借款。借款時應註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並由部門負責人稽核簽字,經審批後到財務領款,其中借款金額小於1000元的,由辦公室審批,借款金額大於1000元的,由總經理審批。

(2)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借款金額原則上限制為:普通員工借款在1000元以內,主管級員工及以上借款金額在20xx元以內,特殊用途超過20xx元的應由部門負責人註明原因報總經理審批。

(3)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後3個工作日到財務部結算還帳。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2、費用報銷

(1)員工出差完畢後應立即返回公司,並於3個工作日內憑有效日期證明(如車票)到財務處辦理費用報銷、差旅補貼等手續。費用報銷嚴格按照以下審批程式辦理:按財務規範填寫部審批(1000元以下的由辦公室審批,1000 財務部領款報銷。

(2)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個人承擔。

(3)如因工作需要發生招待費、應酬費等,應在費用發生前獲得公司批准:費用在1000元以內的,報辦公室批准;費用在1000元以

上的報總經理批准。未經事先批准的此類費用,責任人自行承擔。 費用在1000元以內的

第八條 其他注意事項

1、出差途中生病、遇以外情況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差旅時間的,應打電話向公司請示;不得因私事或藉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2、員工出差後,必須於每日下午5點前向部門負責人彙報工作。

3、出差結束後,應於3天內提交出差報告。

4、本管理辦法自總經理簽字後實行,公示7天后正式生效。

5、本管理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公司可隨時做出調整。

二〇xx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