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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車管理規定(通用31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4W

警車管理規定 篇1

遵照上級公安機關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工作性質、任務及具體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警車管理規定(通用31篇)

一、使用的警車必須依照規定噴塗標準的外觀標識、按警車牌證手續申辦相應牌證並符合保險、年檢要求方能投入使用。

二、非警務活動期間,大隊機關各科、中隊、所及大隊領導使用的警車,一律集中大隊院內停放。各中隊按此遵照執行,原則上達到統一管理,嚴禁警車私用,警車不得作為個人通勤工具。

三、嚴格執行外出派車單申辦制度。因工作、警備需要離開本縣(不含九江市轄三區)轄區的,需填寫《警車派車單》報請大隊領導批准,出省警車呈請縣公安局分管領導批准。回單位後,派車單交回大隊政祕科存檔備查。

四、全部警車必須隨時保持良好的車輛機件安全狀況,保持整潔的外觀,使之能適應警務工作的需要和樹立人民警察規範化建設的良好形象。

五、駕駛警車必須按規定著警服、攜帶有效的駕駛資格證件及車輛行駛證件,不準無證駕駛。非警務人員必須持業經稽核後辦理下發的《警車準駕證》,方准予駕駛。

六、駕駛警用車輛執行勤務時,要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規定,不準超速以及其他違反交通法律規定的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七、非警務需要,不準隨意鳴警笛,使用警報器,夜間確因警務需要時,儘可能開警燈,少鳴或不鳴警報警笛,以免擾亂群眾安寧生活秩序。

八、執行緊急、特殊警務而產生的交通違法記錄,可以按規定依程式消除。警車交通違法記錄消除程式:警車使用單位填報《警車免予交通違法處罰申請表》,交市局警務督察部門稽核後,報交警部門予以免予處罰。

九、嚴格遵守“五條禁令”的相關規定,不準酒後駕駛以及將警車停放於不得停放的場所。

十、警車規定使用人以及車輛所有單位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負責實施本制度。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涉案車輛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本制度所稱涉案車輛,是指在辦理公安交通行政管理和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過程中,依法扣押的與案件有關的機動車輛。

第二條 辦案人員在辦案過程中,需要對涉案車輛採取扣押措施的,應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履行相應的法律手續,出具有效的法律文書。

第三條 涉案車輛管理工作實行辦案與保管相分離的原則,就依法扣押的機動車輛,一律及時送交大隊指定的停車場所(修理廠),由專人保管,並與保管人員理移交手續,登記造冊,建立臺帳。

第四條 因易寶需要,辦案人員可以向保管人員調取涉案車輛,但應嚴格履行調取、歸還手續,登記調取理由及歸還時間,並簽名或蓋章。辦案人員不得藉故調取、使用涉案車輛。

第五條 依法返還涉案車輛時,應當製作發還物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交領取人,一份附卷。

第六條 辦案人員違規借用、挪用涉案車輛的給予行政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還應領導責任。

警車管理規定 篇2

為了加強對警車使用的管理,保障在巡邏執勤和執行緊急職務正常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電動警車,用於執行準軍事化糾察,偵查、警衛、治安、護衛、交通管理的巡邏的車輛。

一、交接班;

1駕駛員每次接班前要先認真檢查整車外觀及內部設施,對警燈警笛、輪胎氣壓、電量、剎車等基礎設施逐一檢驗,確認無誤後簽字接班。如發現刮痕碰撞痕跡和有損壞的電器應問清事實。並及時向值班長和中隊長彙報。如因駕駛技術造成車輛的損毀均由駕駛人承擔所有維修費用。

2、駕駛警車應當按照規定著制式警服(駕駛汽車可不戴警帽),持有機動車駕駛證。每班在交接班前清洗乾淨整車衛生,一保證下個班接班後立即進入工作狀態。

3、警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

二、警車執行下列任務時可以使用警用標誌燈具、警報器:

(一)趕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突發事件現場;

(二)追捕犯罪嫌疑人和在逃的罪犯、

(三)追緝交通肇事逃逸車輛和人員;

(四)執行警衛、警戒和治安、交通巡邏等任務。

除護衛領導車隊檢查、趕赴突發事件現場外,駕駛警車的在使用警用標誌燈具、警報器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五)一般情況下,只使用警用標誌燈具;車輛通過車輛、人員繁雜的路段、路口或者警告其他車輛讓行時,可以斷續使用警笛、不準使用警報;

(六)兩輛以上警車列隊行駛時,前車如使用警燈,後車不得再使用警報器;

(七)在辦公區明令禁止鳴警報器的道路或者區域內不得使用警報器。

(八)嚴禁轉借警車,嚴禁偽造、塗改、冒領、挪用警車牌證。

四、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對有關人員給予處分:

(一)駕駛警車時不按規定著裝、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二)濫用警用標誌燈具、警報器的;

(三)不按規定使用警車或者轉借警車的;

(四)挪用、轉借警車的;

(五)其他違反本規定的行為。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警車管理規定 篇3

為深入推進警車和涉案車輛違規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鞏固前期工作成效,防止和減少警車違法違規問題發生,###市局從警車使用審批、出境報備、違規通報、責任落實等環節入手,進一步強化了警車使用管理工作。

一是強化警車使用審批制度。各配車單位緊密結合實際,制定實行簡便實用、便於操作的警車使用審批制度,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警車使用管理責任。

二是強化警車出境報備制度。對因公離開縣境、市境、省境的警車,要將車輛號牌、使用單位和人員、批准人、用車事由、出車和預計返回時間等情況,按照管轄許可權在規定時間內逐級報備,離開縣境的向縣級公安督察部門報備,離開市境的向市級公安督察部門報備,離開省境的省廳督察處報告。

三是強化警車違規通報制度。各地交巡警部門通過路檢路查、道路監控系統等,加大對警車違法違規問題的查處力度,在依法依規處理的同時,一併向督察部門通報,以便反查追責。

四是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警車違反“七個一律”、“兩個嚴禁”等違法違規問題的,將嚴格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要求,對責任人和責任領導予以紀律處分;對不落實審批、報備制度的,將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責任。

警車管理規定 篇4

一、證件種類

1公司資質證件:包括且不限於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建築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副本、稅務登記證正副本、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正副本、法人代表證、註冊建造師證、企業審計報告、合同業績等相關證件原件、影印件及電子版掃描件,以下通稱資質證件。

二、證件保管

1 企業證件由經營部部統一管理,資質證件的年度檢審、變更、換證等事務,由經營部負責及時辦理。經營部必須建立企業證件登記臺帳。記載證件名稱、數量、批准時間、批准部門、證書經營範圍、有效時間、年檢時間。

2 嚴禁任何人擅自拷貝資質證件電子版、影印資質證件,更不得塗改、出租、出借、偽造、轉讓或出賣資質證件,違反上述規定者,追究其當事人責任,嚴肅處理。

三、證件使用

1 建立企業證書借用使用登記表。

2 資質證書外出參加經營活動時,經營部須安排專人負責管理並須隨時隨身攜帶公司資質證件,因工作需要確有不便的,經公司主要領導授權後借出。

3 內部使用:在公司招投標經營活動中需使用資質證件的,須經公司主要領導授權後,由經營部安排專人負責辦理。 使用流程:申請使用-領導授權-專人負責。

4 外部合作使用:有外部公司及個人要求與我公司合作使用資質證件進行投標經營活動的,由其公司或個人聯絡本公司一名擔保人,請示公司主要領導並得到授權後,填寫《公司證件使用登記表》

後,由經營部安排專人負責辦理。 使用流程:申請使用-聯絡擔保-領導授權-使用登記-專人負責。

5 經營活動中出具的資質證件影印件上,須寫明“僅供工程投標活動使用”等相關資訊;經營活動中攜帶印鑑的,無論任何理由,不得在空白紙頁上加蓋。

6 經營部使用的計算機上須設定密碼,以防止洩露資料。無論任何理由,不得將資質證件電子掃描件等相關資料上傳網路或拷貝給任何公司及個人。

警車管理規定 篇5

一、外來物品出入廠

1、供貨商自帶物品進廠、供貨商送貨後空車、送貨後拉走迴圈使用的物品、退貨、換貨等。 入廠:門衛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供貨單位、車號、司機、入廠時間和非送本廠的物資品種及數量。門衛簽字後,將“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交供貨商。

出廠:1) 供貨商自帶的物品出廠或送貨後空車出廠必須出示“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衛核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2)迴圈使用的物品(如釀造車間的鹽酸、甲醛空桶等),由供應部報保衛處備案,供貨商運走這些物品時,門衛可憑有物品發出部門蓋章的“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放行(第三聯需填寫出門物品名稱、規格、數量)。

3)退貨或換貨

① 由供應業務員列出退貨或換貨物品,填寫“出廠物資清單”並加蓋部門章,然後持清單到企管部開具“公司物品往返憑證”,該憑證填寫退貨或換貨物品的品種、數量及規格或預定返廠時間,供應業務員留存第二聯,供貨商憑第三聯出廠,門衛核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② 換貨的物品返廠時,由門衛填寫“進廠車輛登記表”,將第二聯交送貨人,收貨部門收取“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並交供應業務員,供應業務員將該聯與原留存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二聯合並,表示物品已換回。

③ 供應業務員於每月16日根據已合併的“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和“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二聯彙總已返廠的換貨物品的品種和數量,並將彙總單和已合併的兩聯憑證報企管部。

④ 企管部根據彙總情況和“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一聯查對未換回物品。

2、外單位承擔的基建、裝置改造等施工專案有關物資,專案相應管理部門將專案工期(期間物資出廠有效)到企管部備案

入廠: 1) 由門衛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單位、車號、司機、入廠時間、相關物資品種數量,門衛簽字後,將“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和第三聯交廠商。

2)公司相應的管理部門收取“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登記進廠的相關物資品種數量。

出廠:由公司相應專案的管理部門列出需出門的物品清單,加蓋部門章後到企管部開具出門證,出門證使用“公司獨立核算專案專用出門憑證”。

3、廠商攜帶自備工具入廠進行檢修或校對工作

入廠:由門衛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單位、車號、司機、入廠時間及廠商自備工具的品種和數量,門衛簽字後,將“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交廠商。

出廠: 廠商出廠憑“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衛核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二、公司物品

1、送外檢驗、修理的物品

1)本部門列出送外檢驗、修理的物品,填寫“出廠物資清單”並加蓋部門章,經辦人憑清單到企管部開出“公司物品往返憑證”,該憑證填寫出廠物品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預定返廠時間,經辦人留存第二聯,物品出廠交門衛第三聯,門衛核對無誤後,放行。

2)該物品返廠時,由門衛填寫“進廠車輛登記表”,將第二聯交送貨人,收貨部門收取“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並交原經辦人,原經辦人將該聯與留存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二聯合並,表示物品已返廠。

3)原經辦人於每月16日根據已合併的“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和“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二聯彙總已返廠物品的品種和數量,並將彙總單和已合併的兩聯憑證報企管部。

4)企管部根據彙總情況和“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一聯查對未返廠物品。

5)一般出廠修理控制在每週一至週五,特殊情況須提前辦理申請手續。節假日突發故障需出廠檢驗或修理的,可由經辦部門開出證明並加蓋部門章後出廠,節假日後到企管部補開“公司物品往返憑證”。

2、送瓶箱、購酒、拉塑箱車輛出入廠

入廠: 由門衛檢查車上物品,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單位、車號、司機、入廠時間、瓶箱規格數量,有非送廠物品的註明物品種類與數量,空車註明空車,拉生啤車登記空桶數量規格,直供剩餘酒登記品種數量規格,門衛簽字後,將“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二聯和第三聯交給司機。

出廠:1)由EMRP 系統開票拉酒或拉空箱:拉酒客戶出廠必須出示“*公司啤酒出庫

憑證”黃聯,加蓋成品庫“*公司—核銷作廢”章;空箱出廠須出示“*公司塑箱出庫單”,加蓋瓶箱現場“*公司儲運部包X現場出庫章”;

2)直供市區成品出廠:直供司機將IC 卡插到門衛POS機上,門衛根據POS機顯示數量查驗車上物品數量,兩者相符後放行。

3)生啤出廠,必須出示手工“新益業經貿有限公司啤酒出庫憑證”第四聯,加蓋“新益業經貿有限公司—現金收訖”章;

4)白酒出廠,必須出示手工“啤酒出庫憑證”第三聯,出庫憑證須加蓋成品庫“*公司—核銷作廢”章。

5)如有銷售配送物資,出廠時必須出示由各銷售部門開出的“*公司領料—入庫單”第三聯,其中銷售七、八處蓋“銷售管理中心核銷專用3”章,直供部蓋“銷售管理中心核銷專用2”章,其它銷售處蓋“銷售管理中心核銷專用1”章。

6)如果有自帶物品出廠必須出示“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

7)如需從廠內到北庫回瓶,須有瓶箱主管或當班排程在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簽字,並註明出廠品種、規格、數量,門衛按此查驗。

8)門衛仔細核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3、廠外庫與公司間運物資

1)公司與廠外庫間調運瓶箱,出廠外庫時門衛收取由儲運部開出並加蓋“石家莊有限責任公司瓶箱處北庫專用章”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三聯,進廠時,出示該憑證第二聯;出廠時門衛收取由儲運部開出並加蓋“石家莊有限責任公司儲運部包X現場出庫章”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 第三聯,進廠外庫時出示該憑證第二聯。

2)車隊從北庫向公司運原料,出廠外庫時門衛收取由儲運部開出並加蓋“石家莊有限責任公司儲運部原料庫出庫章”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第三聯,進廠時出示該憑證第二聯;

3)從廠外庫運編織袋、碎玻璃到公司過磅,出廠外庫時門衛收取由相關獨立核算部門(其中碎玻璃、外賣洗滌劑袋子由酒糟專案開,其它編制袋由服務中心開)開出並加蓋本部門章的“公司物品往返憑證” 第三聯,進廠時,門衛收取該憑證第二聯。過磅後出廠時門衛收取獨立核算部門開具的蓋有“石家莊有限責任公司現金收訖”章的“啤酒出庫憑證”第三聯。

三、人員自帶物品出入廠

入廠:由門衛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本人攜帶的物品品種和數量,不允許自帶本公司產成品。出廠:1)本人出示“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衛核對票、物無誤後,放行。

2)本廠員工借用公司物品出廠,必須出示蓋有出借部門章的書面證明並由本人簽字。

四、物資調撥

入廠:由門衛開具“進廠車輛登記表”,填寫單位、車號、司機、入廠時間並註明自帶物品種類與數量,空車註明空車,門衛簽字後,將“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交給司機。

1、成品酒出廠

出廠:開具“啤酒出庫憑證”,出廠時憑加蓋“*公司—財務專用章” 和成品庫“*公司—核銷作廢”章的“啤酒出庫憑證”第三聯及“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衛核對票、物無誤後,出廠。

2、罐裝清酒出廠

出廠:由釀造車間開具“啤酒出庫憑證”加蓋“*公司—財務專用” 章,出廠時憑“啤酒出庫憑證”第三聯及“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衛核對票、物無誤後,出廠。

3、促銷品、包裝物、輔料、其它物資出廠

出廠:a.調撥需求公司已開具領料單,須有需求公司相關部門簽章;或由委託人開具領料單,須有委託人簽字並加蓋需求公司“出庫專用章”;出廠時要有提貨人簽字和倉儲出庫章的第三聯,同時出示“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衛核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b.調撥需求公司無委託人的由排程室或銷管中心代為開具臨時領料單,出廠時要有提貨人簽字和倉儲出庫章的第三聯,同時出示“進廠車輛登記表”第三聯,門衛核對票、物相符後,放行。

警車管理規定 篇6

一、 會議室使用制度

1、 會議室使用實行登記制度,登記在執董辦;會議改期或取消,應及時更改或取消預定登記。

2、 會議室實行先登記先使用的原則,發生衝突時,使用者協商解決或由執董辦負責協調;以公司名義組織的會議和重要的外事活動,經執董辦負責協調後可優先使用。

3、 會議室內禁止吸菸。使用者應愛護各類設施,懸掛橫幅應在執董辦得指導下進行。

4、 保持會議室整潔,不亂扔雜物和廢棄物。

5、 發現問題及時向執董辦報告。

6、 借用物品應及時歸還。

二、 會議室維護和管理

1、 保潔人員定期進行衛生清理,包括會議室桌、椅。定期清理玻璃窗、窗簾、地板、地毯。會議室使用前,應進行衛生檢查,按照使用要求完成桌椅的佈局調整。

2、 保潔人員發現會議室桌、椅、音響裝置、投影機、照明燈光、時間顯示出現問題,應及時向執董辦報告,由執董辦負責解決。執董辦定期檢查各設施的狀況。

3、 執董辦請保潔人員代為負責會議室話筒、遙感器、鐳射筆及相應的裝置管理,使用人員應進行借用登記並在會議結束後及時交回,如有丟失,應予賠償。

4、 會議如需其他服務專案,如鮮花、橫幅、差點、礦泉水、午餐等由會議主辦者提供,保潔人員可代為服務。

5、 保潔人員應及時將會議室供應物品的儲備情況(包括電池、茶葉、紙杯、鐳射筆等)向X辦公室報告,X辦公室及時補充。

6、 本規定由X辦公室負責解釋,並由釋出日開始施行。

警車管理規定 篇7

一、 工作職責:

(一) 物資的出入庫管理

(二) 物資的保管

(三) 物資的盤點

二、技能要求:

1、熟悉倉庫管理辦法,並能按要求執行。

2、瞭解各類物資的儲存方法、注意事項、有效期等。

3、清楚庫內物資的存放地點、大致用途、使用部門等。

三、工作內容

(一) 入庫管理

1、生產物資到貨後,確認物資名稱、型號規格、供方名稱然後清點數量。

2、倉庫根據《送貨單》記錄的數量清點無誤後,將產品放置於待檢區,由檢驗員進行檢驗。數量不準確的,物資名稱型號不清楚的通知採購部處理。

3、上述確認無誤後,在《送貨單》上簽字,並留存根。

4、協助質檢人員將檢驗合格的物資按要求放置在合格區域,不合格的物資放置在不合格區域,並督促採購部及時處理不合格物資。

5、盤點檢驗合格的物資,並將物資放置到規定區域(貨架或固定堆放區),然後將盤點結果錄入計算機。

6、及時更新資料庫庫存資料。

(二)出庫管理

同型號貨物在出庫時應遵循先進先出原則,以防老化損失。

1、工具:

1) 對借用件必須由借用人員填寫《借用表》(簽字,填寫借用日期)

2) 倉庫根據實際領用情況,儲存各類單據,做好臺帳管理,並及時更新資料庫。

2、元器件:

1) 配料, “元件明細表”為發料大單。

2) 手工填寫《領料單》為小單,是大單的補充,一般為必要、但設計疏漏的元件和裝置。《領料單》上必須寫明材料的用途、數量、規格。領料單一式兩份,領料人與庫管員各自留存備查對照。

3) 倉庫管理員在發放物資時,應向收貨人員當面點交清楚,同時必須在有關單據上填寫實發數量,收貨人與發貨人(保管人員)雙方認可。

4) 如果領料時發現元件不齊,倉庫管理員要及時通知採購部門,不得拖延。物資的發放應堅持先進先出的原則。

5) 凡實行以舊換新的物資,應收回舊物,且分割槽存放並作明顯標識。

6) 委外加工物資的發放,需按相應入庫半成品名稱型號數量開領料單出庫。

7) 倉庫管理員根據每天的領料情況必須做好臺帳管理,並及時錄入資料庫。

(三)保管

應根據物資的不同效能和特點,合理劃區存放並標識,做到“二齊”、“三清”、“四號定位”、“五五堆放”、“六防”。

1、“二齊”:庫容整齊,堆放整齊。

2、“三清”:數量、規格、材質要清。

3、“四號定位”:區域、料架、層次、貨位號實行定置管理,對號入位。

4、“五五堆放”:以五為基本單位,定量堆放,達到過目知數。

5、“六防”:防鏽、腐、蛀、潮、混、漏。

6、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存放,應採取特殊防護安全措施,指定專人保管。接受安全、環保部門的隨時檢查和監督。

7、對庫存物資應做到帳、物相符,加強盤點工作,做到日清、月抽、年綜合盤點。

8、加強倉庫的安全、保衛工作。

9、為確保倉庫保管物資安全,未經批准,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庫房。

10、倉庫保管區應明亮、通風、乾燥。

11、倉庫保管區嚴禁煙火。

12、庫區內的水、電、氣源,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物資的保管必須做到帳、物相符,並建立健全臺帳,完善資料庫。物資如有損失、貶值、失靈、腐爛、失效、流失、短少、鏽蝕、報廢時,倉庫應及時隔離並報質檢部鑑定後,將合格的放回原處;不合格的分析原因、查明責任,再根據質檢部所開的《不合格品處置單》處理,更新資料庫。因保管不妥人為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公司規定嚴肅處理。

(四)物資的盤點

1、倉庫可根據實際採用不同的盤點方式。盤點方式主要有定期盤點、不定期盤點、迴圈盤點、重點抽查盤點、永續盤點等。

2、庫存物資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做到帳、物相符。每月月底經過抽盤後,列印庫存報表交部門負責人稽核,再將通過稽核的報表發放至採購部、財務部及管理者代表處。必要時採購部可對庫存物資進行抽查,抽查結果與報表有出入時,書面報告管理者代表進行責任追究與處理。

3、對庫存物資應經常進行盤點、清查,做到日查、月抽、年(季、半年度)盤點,年終盤點時採購部須派專人協助盤點,結果報至採購部及財務部。

4、庫存物資每年至少全面盤點一次。

5、倉庫對盤點情況,必須做好記錄。對在盤點中發現的問題,應認真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並組織實施,同時必須將盤點情況上報採購部及財務部。

6、對盤點中發現的物資盤盈、盤虧,必須經過總經理審批,並以書面形式下達處理方法後方可轉帳,在批准前,仍按原帳面數列帳,嚴禁擅自調整。

警車管理規定 篇8

1、酒店在客人退房結賬時為有報銷需要的客人提供發票服務,發票金額必須與實際消費金額相符或少於實際消費金額,陌生客人要求開具發票金額超出實際消費金額的,應予以拒絕。對於酒店的熟客要求多開或未在酒店消費而要開具發票的,必須得到財務經理電批或在酒店夜審員的見證下(夜審員需在發票登記冊上簽名)並按10%收取稅金方能開具(詳見原下發的《多開發票的管理辦法》);

2、發票必須連號,不能跳號使用,且機打號與發票號一一對應;開具發票後須在該消費單的右下角註明發票編號,以便財務部審查;

3、客人開具發票後仍需要結賬單的,需在結賬單上蓋章註明“已開發票”。客人未開發票或需以後補開的,需在結賬單上蓋章註明“未開發票,一個月內補開有效”,由收銀員口頭善意提醒客人注意開具時限並簽名;

4、客人結賬前要求開具發票的,應把客人所開具的每張發票號碼及總共張數列示出來放於放於該客人資料夾中,並在千里馬系統中註明已開票張數及金額,並提醒接班收銀員注意,在客人結賬時,應核對其發票總額是否消費金額一致,並將所有發票號碼抄寫於結賬單上,上交財務部稽核。

5、協議掛賬單位消費已掛入後臺賬的原則上由其結賬後在財務辦公室開具發票,如需前廳收銀點開具的,須請示財務經理同意;

6、免費房券、代金券、積分兌換房及其他特殊規定(特殊情形需另行通知)不能開具發票的,不得為客人開具發票;

7、超過公司規定期限(一個月)或特殊情況需要補開發票的,必須得到財務經理電批或在酒店夜審員的見證下後方可開具,並收回或影印該客人的消費結賬單(並在結賬單上註明請示時間或夜審員簽名),將發票號抄寫於結賬單後投交財務部稽核(若未收回消費賬單原件,需在其上面註明X年X月X日已補開發票,發票號,加蓋“已開發票”印章);

8、在酒店其他收銀點出現系統故障或特殊原因暫時無法開具發票的,前臺收銀點應本著互助的原則有義務給予代開,開具時,需該點收銀員當場親自簽名,註明為代開發票,收銀員因特殊原因無法離開收銀臺的,須先電話向前廳收銀點說明原因並告知由某某服務員拿單前往代開(須在該賬單存根聯上註明“請前臺代開發票”並簽名),當天前往前臺收銀點補簽名,未接到收銀員代開通知及未在賬單上簽名的,前臺收銀點拒絕代開。

9、因網路或裝置故障而無法給客人開具發票時,可向客人說明原因並委婉勸說其過後再來補開,外地客人或特殊原因無法前來補開的,由大堂副理向財務經理彙報或夜審員見證後將補開發票郵寄給客人,財務部准予報銷相關郵寄費用。

10、 客人刷預授權押金或因種種原因離店未結賬而由前臺收銀手工託收結賬的,客人補開發票可不受一個月期限限制,於客人前來結賬當日給予開具。

以上規定請前廳收銀點嚴格遵守,每日由夜審員監督執行並在發票登記冊上檢查及簽名確認,次日交日審員複核。凡違反以上規定任意一條,財務部視情節嚴重性給予當事人10-100元處罰,並賠償多開金額部分的10%稅金,如發現弄虛作假等舞弊行為,上報公司領導作出更嚴肅的處理。

警車管理規定 篇9

1、 夜班值班時間每天晚上7:00至次日早上8:00;

2、 值班人員每日需按時到崗,逾期未到者,且未履行請假手續視為曠工。第一次曠工扣罰50元,第二次曠工扣罰100元,第三次曠工遣回總公司人教處;

3、 值班人員值班期間需保持通訊暢通;

4、 值班人員當班期間嚴禁酗酒或帶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熱力站;

5、 值班人員需保持站內衛生,不得在站內隨意丟棄生活用品;

6、 值班人員不得擅自調崗;

7、 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如遇特殊情況,需第一時間聯絡熱力站站長。

8、 值班人員每日需按時簽到,每月最後一名值班人員需將簽到表送回分公司管理所,並領取下月簽到表。

警車管理規定 篇10

一、 目的

為提高效率,對從事司機工作人員額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保障公司經營正常執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檔案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定義

本規定所指加班是指駕駛員在公司正常作息時間之外,需要延長勞動時間或在週末、國家法定節假日完成額外的工作。

三、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總裁辦司機以及北京分院司機。

四、管理規定

1、各級領導員工在使用車輛時,需對車輛使用登記表認真填寫,不得虛報、瞞報。有義務配合人力行政部稽核加班情況。

2、駕駛員不得自行安排倒休、補休時間,由人力行政部統一安排。如有違紀,公司將視作曠工行為,嚴重者將以辭退。

3、安排加班人員不得有牴觸情緒,保質保量完成加班任務。

五、加班補貼辦法

1、總裁辦司機:

a 工作日晚八點後出車補助20元;

b週末出車補助150元/天(超過3小時,不足3小時的按照100元處理);

c節假日出車按正常工作日每小時工資的3倍核算。

2、北京分院(接送專家)司機:

a工作日晚9點至晚12點出車補助100元,12點後出車補助150元。

b週末出車補助150元/天;

c節假日出車按正常工作日每小時工資3倍核算;

d 如需用私家車,按照工作時間出車程表資料每公里補助1.5元,公司將不再承擔工作期間使用所產生的油費、車輛保養費、維修費以及保險費。

f 每天手機都應處於開機可接通狀態,如有事情隨叫隨到。

六、加班稽核辦法

1、因工作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司機必須認真填寫行車單,得到同車人簽字確認,次日經人力行政部經理稽核確認後方可生效。

2、簽字確認後行車單交至人力行政部統一登記存檔,申報加班補貼。如不履行等同自動放棄。

建議;為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節約公司資源及出現虛報行為。加班補貼費用應劃歸加班用車單位或部門承擔。

警車管理規定 篇11

節約用紙是現代企業文化中重要的一部分。為保證公司員工正常辦公,合理使用紙張,防止浪費節約開支,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 提倡推行無紙化辦公

 儘量使用電子檔案。能夠用電腦網路傳遞的檔案就儘量在網路傳遞,比如電子郵件、QQ群,微信群等,減少紙張的用量。

 內部流通的檔案材料通過電子版傳閱,減少用紙檔案的印製數量。

 檔案未形成正式文書前,修改過程提倡以電子版形式流轉。

 上述外的其他各類材料、資料儘量通過網路下載閱讀。

2、提高辦公用紙的利用率

含有單位保密或部門重要資訊的紙張,需要存檔的檔案,按規定統一存檔。不需要存檔的,內部充分利用後自行粉碎。

每件辦公室設定空紙箱,用以放置雙面使用過的廢紙。每季度的最後一天,統一交由綜合管理部辦公室,集中進行粉碎處理。

3、辦公用紙的領用

4、 辦公用紙的保管

耗和領用情況,及時調整採購和發放計劃。

辦公室須在每季度的最後一週,將紙張的採購和領用情況表上報給總經理。

本制度自規定之日起實施.

附件

附件一:《辦公紙張領用登記表》

附件二:《辦公紙張部門配額表》

警車管理規定 篇12

一、服務物件

轄區內居民。

二、服務內容

(一)食品安全資訊報告

發現或懷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汙染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線索和事件,及時報告衛生監督機構並協助調查。

(二)職業衛生諮詢指導

在醫療服務過程中,發現從事接觸或可能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服務物件,並對其開展針對性的職業病防治諮詢、指導,對發現的可疑職業病患者向職業病診斷機構報告。

(三)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

協助衛生監督機構對農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學校供水進行巡查,協助開展飲用水水質抽檢服務,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協助有關專業機構對供水單位從業人員開展業務培訓。

(四)學校衛生服務

協助衛生監督機構定期對學校傳染病防控開展巡訪,發現問題隱患及時報告;指導學校設立衛生宣傳欄,協助開展學生健康教育。協助有關專業機構對校醫(保健教師)開展業務培訓。

(五)非法行醫和非法採供血資訊報告

定期對轄區內非法行醫、非法採供血開展巡訪,發現相關資訊及時向衛生監督機構報告。

三、服務流程

四、服務要求

(一)縣(區)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各項協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規定,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創造良好的條件。

(二)縣(區)衛生監督機構要採用在鄉鎮、社群設派出機構或派出人員等多種方式,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衛生監督協管的指導、培訓並參與考核評估。

(三)鄉鎮衛生院、社群衛生服務中心要建立健全衛生監督協管服務有關工作制度,配備專(兼)人員負責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工作,明確責任分工。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實行零報告制度。

(四)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管理規範的要求提供衛生監督協管服務,及時做好相關工作記錄,記錄內容應齊全完整、真實準確、書寫規範。

五、考核指標

(一)衛生監督協管資訊報告率=報告的事件或線索次數/發現的事件或線索次數100%。

注:報告事件或線索包括食品安全、飲用水衛生安全、學校衛生、非法行醫和非法採供血。

(二)協助開展的飲用水衛生安全、學校衛生、非法行醫和非法採供血實地巡查次數。

六、附件

1.衛生監督協管資訊登記報告表

2.衛生監督協管巡查登記表

警車管理規定 篇13

(一)入庫:入庫前嚴格檢查供方原料的質量、數量、重量、包裝及生產日期等是否符合《進貨檢驗標準》,經公司部門主管稽核批准後方可入庫。

(二)規劃區域:入庫後由倉庫主管按照《常用化學品儲存通則》(GB15603-1995)及公司制定的程式檔案《化學品詳細資料清單》科學管理、分類、分割槽堆放整齊。填寫《化學品入庫清單》及《原料登記卡》並及時入帳。

(三)領料:生產車間接到客戶貨源後,生產主管立即通知化學品倉庫,由發料員將《化學品領料單》交車間主管師傅填寫所需原料品種及所需數量,經總管或生產主管稽核確認簽字後,由發料員照單發料。

(四)退料:各車間所使用的原料若存放時間過長、過期、變質,影響產品質量的,或者該批貨已經做完,不再使用的原料的,剩餘部分要立即封存,再通知倉庫發料員,由車間主管師傅填寫《退料單》,經總管或生產主管稽核確認雙方簽字後,由倉庫主管及時入帳並在登記卡上登記,同時通知採購部門與供應商退換。

(五)盤點:每月底對化學品倉庫物料進行一次盤點,嚴格檢查倉庫物、帳、卡是否一致,並填寫《化學品月度儲存使用明細表》及《化學品倉庫管理情況報告》、《洗水部每月用藥存量統計表》。

(六)注意事項:化學品倉庫安全管理參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進行管理。倉庫內嚴禁煙火,閒人免入。保持室內整潔衛生,及時清除汙染源。發現意外情況按照公司《緊急應變處理控制程式》處理。

警車管理規定 篇14

了讓大家有一個良好舒適、整潔衛生的就餐環境、並有效的控制食品浪費,特制訂以下規定:

1、員工按照規定時間用餐。

用餐時間:值班人員(12:30—13:30)

非值班人員(11:30—12:30)

2、當日外出人員,如不在食堂用餐,需在當日9:00前通知綜合管理部門。

3、員工自行打餐,按先後順序排隊。厲行節儉節約,按自己需求適量打飯,杜絕浪費。

4、未經允許,不準帶外來人員進入員工食堂就餐。

5、就餐時不得大聲喧譁,剩餘飯菜不得放到桌面上。

6、愛護餐廳公物,放置餐廳內的物件不得隨便搬用,拉動桌椅動作要輕。

7、用餐後,必須做到人走桌清,將殘餘飯菜倒入垃圾桶內,桌椅擺放整齊。

8、餐盤在洗刷間由個人清洗,清潔後用乾布擦乾,整齊擺放到消毒機櫃內。洗刷時要注意節約用水。

9、進出食堂,在樓道中需輕聲說話,避免干擾樓層住戶。

10、本制度由20xx年11月20日起施行。此規定本著正常調整員工生活為原則,望全體員工認真恪守。

警車管理規定 篇15

為規範醫院員工的加班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根據醫院的工作實際,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加班含義

加班指在非正常工作時間、即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確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由醫院依據其工作崗位、工作任務安排的相應工作。包括:法定節假日加班、雙休日加班、平時加班(包括醫院安排臨時性加班)。

除醫院按照加班審批程式認可的加班,均屬於員工個人行為。

醫院員工的指紋考勤記錄只能證明員工進出醫院的時間,不能作為加班考勤的依據。

二、加班範圍

(一)法定節假日加班:

1.法定節假日包括:元旦、春節、清明節、五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及國慶節。

2.凡享受法定節假日加班費者不再計存休(調休)。

(二)雙休日、平時加班:

1、醫院對加班採用從嚴控制原則。

2、各科室確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加班後,原則上應安排補休;確定無法安排補休者,可按本規定申請加班。

3、特殊情況需上報加班的起止時間、工作內容(加班事由),由科主任簽字後報行政人事部及主管院領導。

三、加班的申報與審批程式。

1、各類加班在加班的次日應詳細記載在加班明細表上,科室負責人應簽字確認。

2、各類加班均按院辦下發統一表格由科主任、護士長或負責人填寫,報送分管院長審批。

3、加班表格在月八年級號之前報行政人事部,經行政人事部稽核後報財務科。

4、財務科主任應對全院加班表格進行全面稽核、確立無誤後,將加班補助隨下月工資發放。

5、醫院因突發應急事件臨時安排的加班,由科室主任簽字後上報人事部及主管院領導。

四、各相關科室加班規定

1、院部負責人及行政職能科室負責人為履行本職工作的加班,除正常審批程式確認的加班外,其他上班時間均屬正常工作時間。

2、採購員、倉庫保管員、藥庫保管員、藥品會計、物資會計、水電工、司機、保安、財務、收費員為履行本職工作的加班,除正常審批程式確認的加班外,其他上班時間均屬正常工作時間。

3、食堂人員、清潔員的加班,依據法律規定和雙方勞動合同約定執行。

五、其它:

1、醫院的行政各科室的加班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2、醫院原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按本規定執行。

XX醫院

警車管理規定 篇16

專案部各施工班組:

為響應建設單位控制吸菸的有關規定,確保安全文明施工,保障專案施工的順利完成,根據公司會議相關指導精神,本專案部特制訂如下禁菸管理條例:

一、目的

為了貫徹企業專案部禁菸、禁火管理,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展示企業專案形象,維護專案部良好的施工環境。

二、範圍及要求

(一)全體員工要提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認識,自覺禁止吸菸,以企業專案形象為重,嚴格遵守專案部禁菸管理制度。

(二)專案施工現場圍擋內區域均屬禁菸區。例如:施工現場、辦公室、接待室、會議室、衛生間、倉儲室、公共通道等。以上區域內為全面、二十四小時禁菸區域。

(三)在禁菸區內有禁菸標誌,不設煙具,不允許任何人吸菸,發現在禁區內吸菸應及時予以處罰。

(四)在接待外來人員時不敬菸、不接煙,並主動提醒外來人員專案部的禁菸規定,外來人員等需將隨身攜帶的煙火寄放在門衛後方可進場

(五)外來協作施工單位,進場施工前必須由專案部責任部門向施工方具體負責人闡述禁菸規定,併到專案部交納1000元吸菸抵押金。

三、處罰

(一)、凡在施工現場有吸菸和攜帶煙火者,一經發現對其本人處罰500元/次、並解除勞動合同;

(二)、為加大禁菸工作力度,專案施工現場實行作業班組禁菸責任區劃分,凡在作業責任區內發現菸頭、煙盒或火柴桿等均視為違章吸菸,對施工班組責任人處罰1000元/次,並對其班組人員警告和再教育;

四、禁菸區的管理工作的責任和負責人

公司專案部作為職責部門,由專案部負責實施禁菸管理,負責定期對施工區域、公共場所進行檢查,對違禁者實施處罰。各班組負責人予以配合。

各施工班組禁菸工作及處罰由各班組負責人負責處理,每位員工都有監督、勸阻的權利和義務。

五、本條例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知。

中億建業集團有限公司

警車管理規定 篇17

為給本校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和工作環境,學校於20xx年暑假期間投入大量資金,在每個教室安裝了立式大功率空調,供師生們夏季防暑降溫使用。為合理使用空調,節約用電,特制定空調的管理與使用規定,本規定從20xx年秋期起執行。

一、使用條件

我校採用空調與風扇兼用的辦法度過夏季,根據天氣情況,最高氣溫超過30℃時,根據學校安排統一開啟空調電源,由班級自主管理使用。

二、使用要求

1、製冷時,空調設定溫度不得低於25℃。

2、空調使用實行“專人負責制”。各班電教委員為具體負責人,主要負責空調的使用和管理。空調遙控器由電教委員負責,遙控器不得丟失、損壞、否則,將按原價賠償。空調使用期結束時,遙控器要及時交到後勤處,以便下一年正常使用。

3、空調使用過程中,為節約用電,各班應關閉門窗,但要注意利用大課間、午休時間關閉空調開窗通風,以保持室內空氣新鮮。

4、第一節上課前、大課間、午休、課外活動期間各班必須將空調關閉,遇有不在教室上課的情況,也必須將空調關閉。晚自習結束後,各班應確保將空調關閉。

5、後勤處負責空調的定期檢查和維護供電線路,保證用電的安全可靠及空調維修工作。各樓層管理員負責送電和斷電工作。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移動空調、調高或降低空調溫度,要保證空調使用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向後勤處報告。

6、空調使用時間及溫度設定:按照國家有關辦公及公共場所空調使用的有關規定,夏季氣溫超過30°C以上方由學校統一安排可使用空調,教室空調溫度設定不能低於25°C,以防止學生進出教室時溫差過大,影響身體健康。具體安排如下:上午7:50—12:10,下午14:20—17:10,晚自習:18:30—21:50(高三可延遲到22:20),若遇特殊情況另外申請。

三、違規情況處理

學校對各班空調使用情況作不定期檢查,檢查結果納入學校班級量化考核,白天大課間或上其他課離開教室時沒有關機的,扣5分/次;中午放學時人走未關機,扣10分/次;晚自習結束後人走未關機的,扣20分/次。

警車管理規定 篇18

一、責任單位

雁峰區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局

二、責任人

區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局實行局長負責下的崗位分工責任制,局長主持局內全面工作,其他同志按照崗位分工承當各自的工作任務。非稅收入徵收管理責任人為局長、承辦人。

三、徵收管理依據

《湖南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湖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0號)

四、徵收管理範圍

區財政局是區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區有關部門單位是區非稅收入的執收單位。納入非稅收入管理的部門單位,包括區級國家機關,履行或代行政職能的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全額預算管理、差額預算管理、定額補助、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以下統稱“事業單位”),以及上述部門單位的派出機構。

非稅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五、徵收管理制度

1、實行以票管收。執收單位統一到區非稅局申請領取非稅執收票據。執收單位收取非稅收入時,必須按規定向繳款義務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財政票據,否則繳款義務人有權拒付。

2、非稅收入專戶管理。各項非稅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區財政非稅收入匯繳結算賬戶。未經區財政部門批准,任何部門單位不得私設收入過渡性帳戶,也不得將屬於非稅收入性質的資金繳入單位設在財政的其他資金帳戶。

3、非稅收入入庫管理。非稅收入實行收繳分離制度,按照“單位開票、銀行代收、財政統管、政府統籌”的模式進行規範管理。

根據“兩支兩條線管理”的原則,非稅收入管理局每月按規定分收入級次、科目類別或執收單位、收入專案定期劃繳國庫或財政專戶。財政部門對執收單位實行綜合預算,根據單位工作和事業需要安排相關經費。非稅收入管理局每年度向政府提出資金統籌的方案,經批准後將統籌資金轉為財政預算收入。

六、徵收方式

(一)非稅收入採取直接徵收和委託徵收兩種方式。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了執收單位的非稅收入專案,由法定執收單位直接徵收;法定執收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委託其他單位徵收的,應簽訂委託協議,並報非稅收入管理局備案。採取委託徵收方式的,應當對受委託單位的徵收行為實施嚴格監督,並承擔受委託徵收行為的法律責任;受委託單位在委託範圍內,以委託單位的名義徵收非稅收入,不得轉委託。非稅收入管理局可根據實際情況需要,設立徵收視窗或執收點。

(二)非稅收入採取直接繳款和集中匯繳兩種繳款方式。

1、直接繳款。執收單位在辦理收款業務時,應當向繳款義務人出具《湖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通過轉賬方式繳納非稅收入款項的,繳款義務人須到其開戶銀行辦理繳款手續,其中,繳款義務人開戶銀行是非稅收入代理銀行的,非稅收入應直接劃解財政部門在該代理銀行設立的“非稅收入匯繳結算賬戶”;繳款義務人開戶銀行不是非稅收入代理銀行的,資金繳入執收單位或繳款義務人選擇的非稅收入代理銀行主辦行。通過現金方式繳納非稅收入款項的,由繳款義務人就近到非稅收入收款代理銀行繳款。

2、集中匯繳。集中匯繳只適用於按有關規定向繳款義務人開具《湖南省非稅收入專用收據》的非稅收入執收單位。非稅收入執收單位按有關規定向繳款義務人開具《湖南省非稅收入專用收據》並收取款項後,由執收單位按日分收費專案彙總並填表制《湖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將所收款項集中繳入示範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賬戶”。

七、監督檢查

1、建立完善局務會制度,局內明確分工,每個辦事環節經辦人都要簽名以示負責,局內全程記錄辦理過程並歸檔儲存。

2、局內對執收單位徵收非稅收入情況監督檢查,每半年不少於一次。

3局內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每年不少於一次。

4、通過公開公示的形式接受社會監督。

5、接受區財政局有監督管理職能科室的監督檢查。

6、接受人大、政協等方面的監督檢查。

八、責任追究。參照以下條例處理:

一、執法股室工作人員在行政執法中,由於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行政過錯責任:

(一)違反規定辦理財政收支預算稽核、批覆或者調整的;

(二)違反規定辦理資金撥付的;

(三)違反規定辦理各類賬戶的開設、變更或撤銷的;

(四)違反規定徵收基金、罰款或收費的;

(五)違反規定辦理預算收入退庫的;

(六)違反規定辦理減、免稅費的;

(七)違反規定辦理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的;

(八)違反規定辦理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的;

(九)違反規定參與或干預政府採購中的商業活動的;

(十)違反規定實施行政處罰的;

(十一)違反規定發放罰沒票據或者收費票據的;

(十二)違反規定辦理國有資產產權糾紛調處和行政裁決的;

(十三)違反規定辦理行政複議案件的;

(十四)沒有法定依據委託有關組織實施行政執法的;

(十五)指派沒有執法資格的人員實施行政執法的;

(十六)違反規定不履行或故意拖延履行法定職責的;

(十七)違法制定涉及管理相對人權利義務的規範性檔案,造成行政複議被糾正或行政訴訟敗訴的;

(十八)違反規定實施或不予行政許可的;

(十九)違反規定實施財政監督檢查的;

(二十)其他依法應當追究的行為。

二、追究行政過錯責任,應當視情節輕重給予以下處理:

(一)責令寫出書面檢查,進行批評教育;

(二)通報批評;

(三)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

(四)扣發全部或部分目標管理獎;

(五)調離執法崗位或停職離崗培訓;

(六)責令辭職或辭退;

(七)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八)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單處或並處。在追究上述過錯責任的同時,應對錯誤的行政行為進行糾正。

九、環節流程略

警車管理規定 篇19

第一條 目 的

為了提高公司員工素質、合理使用公司物品、維護公司財產,便於公司對人和物品的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物品的定義

公司物品是指公司辦公用品和機械裝置,分為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兩種形式,固定資產指:無論價值多少,使用或保修期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或數量較多,總值較大,而又集中管理者亦應列為固定資產,如印表機、維修裝置等。低值易耗品(辦公文具)指:筆、紙、本子、拉練袋、印表機耗材等固定消耗品。

第三條 公司物品使用規則

1 公司物品領用流程

1.1凡領用辦公物品,各人須先至本部門負責人處申請報備,由部門責任人統計本部門申請物品的數量和種類後,於每月26日上報至行政部,下月初6號前由部門責任人至行政部一次性領取。原則上,行政部每月只發放一次辦公物品,各部門不再額外多領計劃外和辦公文具配置標準外的辦公物品。

1.2 大件物品如檔案櫃,由行政部採購後直接安置到申購部門。

1.3 領取辦公物品時須做好領用登記手續,物品領用後將責任到人。

2 公司物品使用規則

2.1 固定資產

保修期內,因個人原因損壞公司固定資產的,按照《公司經濟損失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2.2低值易耗品(辦公文具):

辦公文具正常使用期限為2-6個月內的,使用中因保管不善遺失的,個人照價賠償或自己添置,公司不再額外發放。使用中非人為損壞、由質量問題引起故障的辦公文具可將故障的物品退還到行政部,以舊換新。

辦公文具在正常使用期限內,使用中因保管不善遺失的,由當事人自行添置,公司不再額外發放。

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浪費行為的,行政部下月將不予審批新用品,並對其責任人從當月績效成績中扣除2分。

個人辭職時須歸還所有領用的可重複使用的辦公物品,方可辦理辭職手續。

2.3 行政部和財務部每年年底對公司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點公司物品,對固定資產按部門進行編號,編制《固定資產盤點表》。

3 公用物品的使用、借用和責任規定

3.1 物品使用

辦公室、展廳、客休區等地方的公用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由各部門當天值班人員輪流監管。公用固定資產因質量問題物品

出現故障的,由行政部負責維修,公用固定資產因人為損壞併產生維修費用的、因保管不善丟失的,參照辦公物品使用規則進行賠償。找不到責任人的,由部門人員承擔。並對其部門負責人扣除績效成績2分。

3.2 物品借用

借用公司證照、車輛或其他物品時須做好借用登記手續,註明歸還時間。逾期未歸還又未通知行政部者,將從當月績效成績中扣除2分;無論是否逾期,歸還物品時未按要求做好歸還登記手續,將從當月績效成績中扣除1分;若逾期未歸還且丟失所借物品者,除照價賠償借用物品(按物品購買時的價格根據使用年限折舊賠付)外,還將從當月績效成績中扣除4分。

所有借用的可重複使用的辦公物品及證照,個人辭職時須歸還。

4 採購管理

4.1 行政部每個月26號根據各部門的採購請求制定採購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進行採購。

4.2物品採購無論數量多少,發票至少有采購本人和本部門其他人簽字,報總經理稽核方可到財務部報銷。

4.3行政部採購經辦人應堅持“秉公辦事,維護公司利益”的原則,本著質優價廉的原則,經過多方詢價議價比價後形成《公司物品採購價格表》。

4.4 行政部採購經辦人應盡職盡責,不能接受供應商任何形式的饋贈、回扣或賄賂,若因嚴重失職或違反原則造成不當行為者,作辭退處理,情節特別嚴重者,公司通過司法程式追究其責任。

4 附則及表單

本辦法由行政部制訂並負責解釋,經公司領導簽字同意,自頒發日起開始執行。

附表:《文具領用表、《後勤用品領用表》、《物品借用表》、《固定資產盤點表》、《公司物品採購價格表》。

警車管理規定 篇20

1、每個收款點應視收款頻率需要,設1—2本發票,連號使用,交班須書面簽字驗收。

2、每一筆營業收入都須開具一張對應的發票,禁止有收入不開發票和無實際收入開發票。

3、發票用完由當班收款員向領班領用,領用時要確認發票的名稱、號碼、經辦人,連號記錄發票使用的日期、號碼、使用人。

4、各收款點的發票應有交接手續,記錄發票領用的日期、號碼、經辦人,連號記錄發票使用的日期、號碼、使用人。

5、發票未經批准只能用於本營業場所,由收款員專人開具(列印),連號使用,不得移作它用。發票應存於適當的位置,不得缺少、亂塗亂畫或更改。

6、收款員應根據營業日報或收款明細表核對所使用的全部發票的號碼或張數,正確無誤後,方可交班。否則,應查明原因,寫書面報告,等候處理。

7、發票開具的要素:客戶、日期、消費、單價、金額、收款員簽章、收款專用章。當手工書寫時,金額大寫須同時齊全,不得更改;掛賬時,請客人簽名、寫房號,並蓋“附件”章,不得隨意減免手續。

8、已列印或開具的發票不能更改,經籤批(有權批准)一律衝紅字或補開發票調整,並寫明原因。

9、已發生錯誤的發票要作廢,應財務經理和當班服務員簽字證明。收款員應本著節約原則,儘量避免作廢發票。

10、收款員應妥善儲存發票,避免造成不良後果。一旦遺失發票,應立即上報,並寫出書面報告等候處理。

11、使用中若發現由於印刷、包裝等原因造成的錯誤發票,不得擅自丟棄或處理,應及時上報等候處理。

12、收款辦公室設專櫃、專人、負責發票的申領、保管、發放、核銷、並隨時盤存核查記錄,發現問題查明原因,及時糾正。

13、發票的管理和使用嚴格按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本規定與國家規定有牴觸的,應隨時更改。

警車管理規定 篇21

公司印章是公司合法存在的標誌,是企業權力的象徵, 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為了有效維護公司的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總經理授權由行政部全面負責公司印章(各類印章共計枚)的管理、發放、回收、監督、保管和使用。行政部行政主管負責存放。

一、印章的雕刻

1.公司印章的雕刻由部門負責人據據工作需要提出雕刻印章的申請,交行政部稽核,報總經理審批。

2.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雕刻本部門的印章。經過批准後的雕刻申請,統一由行政部辦理。

3.行政章、財務章、合同章,由行政部開具公司介紹信統一到指定的公安機關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公司各部門的專用章(含人事章等),由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自行決定其形體、規格。

二、印章的啟用

1.新印章要做好戳記,並統一在行政部留樣儲存,以便備查。

2.新印章啟用前應由行政部下發啟用通知,並註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範圍。

三、印章的使用範圍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專項業務章(合同章、財務章、人事章、生產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範圍使用,不得超出範圍使用。

1.公司行政章的使用範圍主要為:

①公司對外簽發的檔案。

②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檔案。

③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④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⑤公司章程、協議。

⑥員工調動。

⑦員工的任免聘用。

⑧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2.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範圍主要為:

①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②各類經濟合同等。

3.財務專用章:主要用於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4.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於公司內部工作聯絡使用,不得對外。

四、印章的管理職責

1、公司總經理

負責合同章、行政章的使用審批工作。

2、公司副總經理

負責分管部門授權範圍內的印章使用監督工作。

3、印章管理員

①負責印章的保管。

②負責設立印章使用登記臺帳。

③負責印章使用的稽核工作。

④負責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式。

⑤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五、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由行政部行政主管專人負責管理。

2、專項業務章(財務章、人事章等)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各部門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各部門須將印章管理員名單報行政部備案(註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圖樣等資訊),行政部建立印章管理表,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情況均在表上予以記錄。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保管印章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儲存,印章不可私自委託他人代管),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並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行政部經理報告(印章持有情況納入員工離職時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員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並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同時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行政部主管報告,並備案,配合查處。

為了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須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六、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式。公司各級人員每次需使用印章時須按要求填寫印章使用單(見附件一),將其與所需印的檔案一併逐級上報,按照印章的使用範圍,經審批後方可用章。

①合同章的使用:須有訂貨產品清單,且報價稽核後的附件,經部門經理稽核, 總經理簽署後 (如涉及價格需財務部經理評審價格及付款方式),將合同傳遞給行政部蓋章,否則不予以蓋章。

②公章的使用:經行政部經理稽核,總經理簽署,由行政主管蓋章(部分合同需加蓋公章的,公章使用許可權等同合同章)。

③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許可權使用。

④私章的使用:適用於簽發支票、檔案等,須經過其本人或其授權人確認,方可蓋章。如合同中需使用私章,也須先徵得同意後才可辦理。 ⑤董事長簽名章(大、小各一枚):適用於需其簽名的檔案以及對外財務會計報告、納稅申報表等;原則上須經其書面確認(使用《印章使用單》)後方可蓋章,特殊情況下可通過電話確認(應有記錄),事後補簽單。

⑥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行政部稽核,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⑦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各種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部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後辦理並執行登記制度。

⑧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係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蓋章。

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員設立使用登記臺帳,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同時印章保管人應對檔案內容和印章使用單上載明的簽署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的方可蓋章。無特殊情況一般規定五分鐘內給予落實。在逐級稽核過程中被否決的,該檔案予以退回. 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需填寫攜帶印章外出申請表後,由分管領導及總經理籤批後方可帶出,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於申請事由,並對印章的使用後果承擔一切責任。

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在空白單證、紙張上加蓋印章。確因業務需要,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能蓋章. 公章一般應在上班時間內使用,如無特殊情況,下班後停止使用公章。

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印章的停用

1、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①公司名稱變動。

②印章使用損壞。

③印章遺失或被竊,宣告作廢。

2、經確認作廢的印章由使用部門提出銷燬申請,填寫印章銷燬申請(見附件3)經行政副總稽核,總經理批准後方能銷燬。及時將停用印章送行政部封存或銷燬,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燬的登記檔案。

八、印章的其它事項

1、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使用印章的,須依有關規定經法律顧問稽核簽字。

2、財務人員依日常的許可權及常規工作內容自行使用財務印章無須經上述程式。

3、用印後該印章使用單作為用印憑據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進行整理後交行政部歸檔。

4、公章的使用絕對決定權歸總經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決定權由總經理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進行授權。

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定程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定的程式,不得擅自使用。違反本辦法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予以行政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警車管理規定 篇22

第一章 軟體的選型與選購

第一條 本制度所指的軟體包括系統軟體、資料庫軟體、開發工具軟體、開發平臺軟體及業務應用軟體等。

第二條 對公司各部門計算機軟體的購置本著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應用、統一實施的原則,以發揮整體優勢,節約投資,便於管理。

第三條 對於營業部個別需求的軟體,由需求單位上報《軟體購買申請表》(見附表1),資訊科技中心對需求單位上報的購買申請進行稽核後,可以授權需求單位按計劃自行購置。

第四條 對通用系統軟體(包括作業系統、資料庫系統及Novell網路平臺等系統軟體)由資訊科技中心經招標方式選定後統一購買,供各總部、中心及營業部使用。

第五條 軟體購置合同是經濟活動中的法律依據。軟體的購置必須遵守經濟合同法的條款及有關規定,合同(協議)的簽訂前須報公司資產保全事業部審定,簽定時必須由兩人以上經辦並經主管領導批准。合同(協議)要建檔備案。

第六條 軟體的購置合同(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生產單位、產品名稱、型號、版本、單價、合計金額、交貨時間、地點、驗收標準、付款時間、技術支援、培訓及違約責任等內容。合同中需更詳細明確的條款和內容可用協議方式補充說明。

第七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違約或糾紛,各單位應及時妥善處理,並上報公司法律辦公室與資訊科技中心。

第八條 購置軟體手續必須完整,由專人負責驗收。驗收時必須認真仔細,完成外觀檢查、數量及配置的清點、安裝除錯、試執行等幾個方面的驗收程式。驗收合格後及時填寫《計算機軟體驗收單》(見附表2)。

第九條 軟體驗收合格後,購置部門應及時辦理軟體入庫手續,並交由專職部門妥善保管。

第二章 應用軟體的開發

第十條 公司各部門如需開發應用軟體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交專案申請並填寫《軟體專案需求報告》(見附表3),報公司資訊科技中心審批。

第十一條 資訊科技中心對公司自行開發的軟體進行立項,並應遵循軟體開發各階段的技術規範和要求對軟體專案進行開發和管理。

第十二條 軟體專案開發管理的任務包括:

(1)進度管理。對該軟體專案制定開發計劃,並按要求進行檢查和調整;

(2)資源管理。對整個專案所需的人力、裝置、配套設施等方面資源進行估算,做出合理安排和配置;

(3)經費管理。應按規範的軟體開發費用評估與管理方法進行管理;

(4)質量管理。應採用系統工程方法檢查、評審和控制所開發

軟體的功能和效能。

第十三條 軟體文件是計算機軟體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軟體文件由軟體開發單位具體編制。軟體專案開發單位應在專案完成時應該提交如下文件

(1)軟體需求與開發計劃;

(2)軟體設計說明書;

(3)使用者使用手冊;

(4)測試分析說明;

(5)專案開發總結。

第十四條 軟體開發完成後必須履行正式的驗收手續,由專門的驗收小組按照軟體驗收規程,根據軟體需求說明書和合同進行驗收。驗收規程如下:

(1)軟體受託開發單位向委託單位(使用者)提交軟體驗收申請報告;

(2)資訊科技中心成立軟體驗收小組;

(3)驗收小組對文件進行驗收;

(4)開發單位進行軟體功能演示;

(5)驗收小組進行驗收測試;

(6)驗收小組對測試結果進行評審;

(7)驗收小組寫出軟體驗收報告

第十五條 業務部門不能自行開發生產系統的應用軟體。

第十六條 本制度所指的軟體及技術資料是指與資訊系統有關

的技術檔案、圖表、程式與資料,包括資訊系統建設規劃、網路設計方案、軟體設計方案、安全設計方案、原始碼、系統配置引數、技術資料及相關技術資料。

第十七條 各部門應制定軟體及技術資料的管理制度,明確執行管理制度的責任人。

第十八條 借閱、複製軟體及技術資料應履行必要的手續。 第十九條 重要軟體及技術資料應有副本並異地存放。

第二十條 所有存放的軟體必須附帶相關的詳細書面文件。 第二十一條 軟體及技術資料應實施密期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報廢的軟體及技術資料應有嚴格的銷燬和監銷制度。

第三章 軟體的使用

第二十三條 業務部門使用的系統軟體主要包括作業系統軟體和資料庫管理軟體。系統軟體的選用應充分考慮軟體的安全性、可靠性、穩定性和健壯性。

第二十四條 業務部門應安裝使用正版軟體。非業務部門的系統軟體應該根據資訊科技中心的要求統一配置。

第二十五條 業務部門及研發部門系統軟體應啟用如下功能:

(1)身份驗證功能,防止非法使用者隨意進入系統;

(2)訪問控制功能,防止系統中出現越權訪問;

(3)故障恢復功能,能夠自動或在人工干預下從故障狀態恢復到正常狀態而不致造成系統混亂和資料丟失;

(4)安全保護功能,對資訊的交換、傳輸、儲存提供安全保護; (5)安全審計功能,便於應用系統建立訪問使用者資源的審計記錄;

(6)制約功能,支援對操作員和管理員的許可權分離與相互制約。 第二十六條 必須啟用系統軟體提供的安全審計留痕功能。 第二十七條 資料庫管理軟體除上述功能要求外,還應具有資料庫的安全性、完整性、一致性及可恢復性保障機制。

第二十八條 從各方面要求使系統軟體應達到C2級以上(含C2級)安全級別。

第二十九條 營業部應用軟體包括營業部證券交易業務處理系統、資訊揭示與分析系統及其它業務處理系統等。

第三十條 營業部交易業務處理系統必須具有如下特性:

(1) 自動記錄全部操作過程;

(2) 關鍵資料不得以明碼存放;

(3) 無法繞過應用介面直接檢視或操作資料庫;

(4) 系統管理與業務操作許可權嚴格分開;

(5) 防止異常中斷後非法進入系統;

(6) 提供超時鍵盤鎖定功能;

(7) 交易業務資料在通訊網路上以加密方式傳輸;

(8) 應儲存一年以上完整的系統執行記錄與交易清算記錄;

(9) 提供系統執行狀態監控模組;

(10) 提供資料介面,滿足稽核、審計及技術監控的要求;

(11) 其它有助於控制業務操作風險的功能特性。

第三十一條 業務部門的資訊揭示與分析系統必須保證資訊揭示的完整、準確、及時。

第三十二條 由公司自主研發的軟體業務部門在使用前必須經過嚴格的培訓,同時進行試裝和測試。根據研發部門的版本變動及升級通知及時做好升級工作。

第三十三條 連線Internet的計算機必須安裝防火牆軟體,並定期做好查殺計算機病毒的工作。

警車管理規定 篇23

為加強空調管理,確保空調有效執行,更好地為廣大員工提供良好的辦公環境,特制定空調的使用管理規定如下:

一、空調的使用時間:

1、季節性開啟時間:夏季室溫在30攝氏度以上,方可開機使用空調製冷,冬季室溫在10攝氏度以下,方可開機使用空調製熱。

2、空調定時開啟時間段為:辦公室8:30-12:00和13:00-17:00期間,門店8:30至20:30期間(下班前30分鐘關閉空調);

3、溫度控制:冷空調開啟時,控制溫度在23-25度(門店營業廳內人員聚集20人以上可適當調低溫度);

4、空調使用條件:應先關閉門窗,如需通風換氣要先關閉空調,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同時應儘量關閉房門,夏季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辦公室人員離開辦公室,應即刻關閉空調,嚴禁室內無人情況下開啟空調。

二、空調管理責任制:

1、全體員工必須增強節約用電、安全用電意識。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啟空調或是自行調節溫度,不得私自拆裝空調面板及控制開關。空調需要按照使用說明規定進行操作,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向工程部門報修,不得自行拆卸,否則責任自負。

2、門店空調負責人為店長,由店長指派每日空調現場管理負責人;

3、公司辦公室空調負責人為部門主管,部門共同合用一個空調時為現場使用的部門最高職位人為空調管理負責人。空調管理負責人因故不在工作場所時,應指定代理責任人;

4、工程部門應定時派遣裝置維修人員對辦公區域的空調線路、開關、接線盒以及空調的使用狀況進行檢查,空調的清潔由各部門自行負責,維修、保養工作由裝置維修部門負責。

三、違規責任:

1、公司辦公室及門店空調請使用人員按正確的方法進行使用,檢查部門將定期檢查或抽查空調的使用情況,如發現有違規使用或損壞現象,將對當事人嚴肅處理,並對部門進行通報。

2、凡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由行政部就檢查人員處理情況通告全公司,罰款金額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對違規操作空調的的部門負責人每次罰款50元,罰款通知將發至違規部門主管負責人OA或公司QQ群內,由部門經理落實責任,若無法落實到個人,罰款將由部門經理或店長承擔。

四、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xx年7月8日(行政部)

警車管理規定 篇24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計算機軟體使用的管理,保障資訊保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關於印發〈關於推進企業使用正版軟體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的工作人員在工作場所和公務活動中使用、購置和日常管理計算機軟體的行為。

第三條 公司將不定期公佈在公司內取得合法授權的計算機軟體。

第四條 各單位應當制定計算機軟體內部管理制度,加強計算機軟體購置、安裝、保管、使用、升級、版權保護、廢棄等工作,確保本單位工作人員在工作場所和公務活動使用的計算機軟體均應具有合法授權。

第五條 各單位應設立計算機軟體管理臺帳,對每套計算機軟體進行登記。登記的內容包括:計算機軟體名稱和版本、來源型別、許可證(授權書)編號、有效期、供貨商、價格、購買日期、安裝情況等。

第六條 各單位應當妥善儲存計算機軟體介質、說明書、使用許可證(或合同)等相關資料。

第七條 各單位或其工作人員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一)擅自複製和銷售計算機軟體產品的複製品;

(二)在購買計算機時,要求或者默許銷售商安裝非正版計算機軟體;

(三)超越授權使用許可,擴大使用範圍;

(四)未經授權把計算機軟體放在網上供他人下載;

(五)明知是未經授權的計算機軟體而從網上下載;

(六)故意規避或者破壞軟體著作權人為保護其著作權而採用的技術措施;

(七)故意刪除或者改變計算機軟體權利管理資訊;

(八)在單位計算機上擅自安裝與工作無關和未經合法授權使用的計算機軟體;

(九)在重大資訊系統中使用未經測評或者有關部門依法認可的計算機軟體。

第八條 各單位或工作人員一經發現其計算機上安裝非正版計算機軟體的,應當立即予以刪除;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承擔。

第九條 公司資訊化領導小組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計算機軟體管理工作。

第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警車管理規定 篇25

一、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在中國區的所有員工。

二、目的

為了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並結合公司商務實際情況保證差旅費用的合理支出。

三、出差分類

A.短途出差(公出)

1 短途出差是指當天能來回的出差,不得報銷住宿費用和餐費。

2 員工短途出差無需書面批准,但需要得到上級主管口頭同意,到前臺登記。對流動辦公的員工,所有考勤由其部門主管自行管理。

B. 長期派駐

1 由於專案的需要,員工需長期派駐在某一地方工作,時間長達60天以上(含60天),視作長期派駐。

2 長期派駐的住宿由公司安排,若不能安排則按以下標準給予補貼。若能按財務規定

4 由於不同工作地之間的職位變動和員工流動,不屬於長期派駐。

C.正常出差(出差)

以下四、五、六、七內容皆指正常出差的規定和標準。

四. 出差地區的劃分

員工出差目的地,按照不同省市、地區的物價水平分為二類。

一類地區:中國範圍內,除二類地區外的其餘省市、地區。

二類地區:北京、上海、廣州、深圳。

五.交通費報銷標準

A.往返交通工具費

員工出差可乘坐飛機、輪船(限於二等艙或以下)、火車(軟臥或以下)、或長途汽車。以火車特快車程在16小時內為標準,員工出差選擇火車和飛機的準則為下(同次

1 市內交通工具是指城市公共汽車、公共地鐵、機場到市中心的交通班車和計程車。 2 員工出差時,可以報銷機場、火車站、碼頭、長途車站至酒店或公司之間的計程車費用及過路費。

六. 出差住宿費用標準

1 員工與上級一起出差可以享受上級住宿限額標準,同性別員工出差到同一城市,原則上應同住一房,單個員工出差或是複數為單的員工出差可以住單人房間。

標準已經包含上網費、酒店電話費等。

3 在員工出差目的地如有公司協議酒店,在沒有超過以上住宿限額的前提下,員工必須在此酒店按定點住宿。

4 在員工出差目的地如有公司租賃公寓或宿舍,員工必須根據當地行政部的安排入住,並嚴格遵守當地辦公室對宿舍管理規定。

5 員工參加預先安排好的會議可以住在會議組織者預訂的酒店內。如住宿費用超出上述限額標準,必須附上會議通知單,由上級稽核,報送至負責該部門五級及五級以上員工批准。

6 凡出差到本市郊縣而因工作需要住宿的,按該類地區出差標準執行。

7 以下在酒店中發生的費用不在報銷範圍內:

在出差旅程中個人丟失或損壞的物品。

出差的衣物洗熨費用。

酒店健身、運動場所及相關的費用。

迷你吧中的飲料、酒類飲品。

購買行李箱或檔案包。

付費報紙或雜誌。

辦公或個人禮品。

個人費用、娛樂專案。

七. 注:出差補貼按出差天數計算:

出差天數=返回日-出發日,即返回日和出發日的合計只能算作一天。

當天往返不計算出差天數。

八.審批和報銷規定

1 出差申請

(1)員工需至少提前2個工作日填寫《出差申請表》,寫明預計出差地點、往返時間、交通方式、事由目的,由上級(該部門主管)稽核,經再上一級總監批准後方得出差。《出差申請表》請及時送一份交各部門的公共支援祕書處,以備申請報銷時用。特殊情況,可暫用郵件代替,報銷時再補出差申請。五級以上(含五級)的員工出差,可以自己審批。

(2)出差人若需要借款,須按財務規定填寫《借款單》,按財務流程審批後,提前1個工作日到財務部出納處領取差旅費。

2 訂票訂房

出差員工需要在上海訂票、訂房的,至少應提前2個工作日將經批准的《出差申請表》送交當地行政部門請求為其訂票訂房。行政部接到《出差申請表》的6個小時內,為員工訂房訂票,並將訂票訂房結果告知出差員工。預訂的交通工具費用和住宿費用由員工自行結算。

3 報銷出差費用

報銷出差費用按財務部相關規定執行。

九.生效時間

本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生效,出差出發日在20xx年3月1日以前,按原規定執行。

附件:

一、有效報銷憑證(原始憑證

1 根據1993年12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要求,旅館發票、購物發票、招待費發票、計程車發票等一切票據,一律使用全國統一發票,即發票聯上方有橢圓形稅務局章,標有

3 票證丟失

4 票據貼上

報銷人員須將報銷單後所附的所有效報銷憑證(發票)分類用膠水貼在與報銷單同樣大小的紙上(將同類發票貼在一起),貼上要平整,錯開貼,一張貼不下,請用兩張,不允許使用訂書器裝訂。注意不要將金額部分貼上在左側,以免裝訂時給蓋上,也不要將金額部分重疊貼上在一起,使得稽核人員無法認定報銷金額。對於貼上不合格者,財務部稽核人員有權要求其重貼。

二、各單據填寫說明

1 《借款單》的填寫

(1)借款人須憑經批准的《員工差旅申請單》按規定填寫姓名、部門、借款日期、借款事由、借款金額,經直接上級領導確認後(以直接上級領導E-MAIL或簽字為準),在財務部出納處領取。

(2)借款人應認真填寫“借款事由”,以表明借用何種款項。

(3)借款人以匯票、電匯方式申請借款時,應將收款方名稱、開戶銀行、銀行帳號在備註欄中註明。

2 《每週日常費用報銷單》的填寫

報銷人須按規定分項正確填寫好《每週日常費用報銷單》的相關內容於每週一中午12點前交給直接上級領導。

3 《差旅費用報銷單》的填寫

報銷人要及時並按規定填寫《差旅費用報銷單》,並將出差前《員工差旅申請單》附後備查,於每週一中午12點前交給直接上級領導。

4 報銷單的填寫要乾淨、整齊,塗改無效,對於填寫不合格者,稽核人員有權要求重新填寫。

警車管理規定 篇26

1.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儲存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包裝材料的儲存期限以及超期物料的管理。

2. 職責:

2.1.倉庫:負責物品的標識、超期物品的報檢,庫存不能使用物料的報廢。

2.2.品質:負責超期物品的抽檢。

2.3.生產部:配合倉庫和品質對物料進行全檢。

3. 管理規定:

3.1物品的儲存期限(以原材料或產品標籤上註明的日期計算)。

3.2 倉管員在日常管理中一旦發現有超期物料的就必須標識出來,填寫《報檢單》備註送檢原因送交品質部檢驗,品質將按標準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式》處理。

3.3.庫存超過1個月的成品,在出貨前,生產須送交品質部檢驗,品質將按標準抽檢,抽檢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式》處理。

3.4 檢驗後應做好相應的標識並將檢驗結果記錄於相應的檢驗記錄單中。

3.5 倉庫對超期或重新送檢不合格者,經判定不能使用進行報廢處理,並記錄於《報廢清單》中。

警車管理規定 篇27

一、總則

公司印章是企業合法存在的標誌,是企業權力的象徵。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見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請表》)

(二)法人個人名章、行政章、財務章、合同章,由行政部開具公司介紹信統一到指定的公安機關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並經廣州市公安局備案。

(三)公司各部門的專用章,由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自行決定其形體、規格。

(四)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門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啟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記,並統一在行政部留樣儲存,以便備查。(見附件:表2《印章登記表》)

(二)新印章啟用前應由行政管理中心下發啟用通知,並註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範圍。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範圍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公章、行政章、專項業務章(合同章、財務章)、總經理(法人)專用個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範圍使用,不得超出範圍使用。

(一)公司公章的使用範圍主要為:

1 、公司對外簽發的檔案。

2 、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檔案。

3 、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 、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 、公司章程、協議。

6 、員工調動。

7 、員工的任免聘用。

8 、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範圍主要為:

1 、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2 、各類經濟合同等。

(三)公司總經理(法人)個人名章,主要用於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人事任免等各類檔案。

(四)財務專用章,主要用於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於公司內部工作聯絡使用,不得對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職責

(一)公司總經理

負責公章的使用審批工作。

(二)行政部

負責授權範圍內的印章使用審批工作。

(三)各部門負責人

負責各職能部門專用章的審批工作。

(四)印章管理員

1、負責印章的保管。

2、負責設立印章使用登記臺帳。

3、負責印章使用的稽核工作。

4、負責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由行政部專人負責管理。

2、專項業務章(財務章、合同專用章等)由財務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法人個人名章,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4、各部門須將印章管理員名單報行政部備案。

5、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並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見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記表》)

6、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式,按照印章的使用範圍,經審批後方可用章。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員設立使用登記臺帳,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見附件:表4《印章使用登記表》)

3、公司法人個人名章或部門總監/經理私章由法人或總監/經理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後方可使用。

4、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許可權使用。

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

6、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專業人員稽核,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各種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管理中心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後辦理並執行登記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託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檔案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9、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係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行政部經理審批後,方可蓋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註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圖樣等資訊。

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儲存,印章不可私自委託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並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行政部經理報告,並備案,配合查處。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宣告作廢。

(二)印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准,及時將停用印章送總經辦封存或銷燬,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燬的登記檔案。(見附件:表5《印章停用申請表》)

警車管理規定 篇28

第一條 目的

1.加強對空調的啟動、使用和責任管理,確保空調安全執行,更好地為廣大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

2.本著正確使用、安全管理、節能降耗的原則。

第二條 適用範圍

1.本制度所指空調包括公司所有辦公場所、生產場所、食堂等區域的空調裝置。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責任劃分

1.空調使用實行“專人負責制”,由部門負責人及專案經理全權管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有關責任人和員工應根據本制度規定使用、管理好空調,切實保障空調能發揮應有的作用,並避免能源浪費。

2.空調一旦出現故障,有關現場責任人應及時向辦公室統一聯絡維修。

第四條 空調使用條件

1.空調作為辦公設施,僅限於在辦公期間使用,不允許在非辦公時間使用空調。

2.使用空調時,應先關閉門窗,如需通風換氣要先關閉空調。下班要提前15分鐘關閉空調,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

3.嚴格控制空調機使用開啟溫度,夏季室內溫度高於28攝氏度方可開啟製冷系統;冬季室內溫度低於12攝氏度方可開啟制熱系統。

4.空調的啟用要嚴格按照操作程式開啟,嚴禁在冬天開啟製冷或夏季開啟制熱,否則,將會把壓縮機造成嚴重性損壞,影響正常的使用。

5.空調啟用溫度要適中;制熱溫度應設定在26度以下,製冷溫度應設定在24度以上;以免空調長時間工作,壓縮機發熱影響正常使用。

第五條 空調的使用與責任管理

1.空調作為辦公設施,僅用於各辦公室在辦公期間使用,不允許在非辦公期間使用空調,辦公人員離開或辦公室無人的情況下應關閉空調器,嚴禁室內長期無人空調機照開。

2.各部門應做到下班提前將空調關閉,中午、晚上非工作加班的情況下不得開啟空調機,辦公室將定期、不定期的檢查,一經發現空調未關閉者按每人每次50元罰款,款額將從工資中扣出。

3.各部門要對所屬部門內空調遙控器進行妥善保管,造成丟失或損壞的,要照價賠償。當空調出現故障時,要及時報修,不得私自維修,長時間不用空調應將插頭拔下、做好防塵處理,同時將遙控器內裝電池取出。

4.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

5.為了保持空氣清新及個人和他人的健康,請不要在辦公室開空調期間吸菸。

第六條 違規責任

1.凡違反上述“空調使用條件”開啟空調的(特殊情況事先經批准的除外),給與現場責任人罰款50元/次。

2.凡發現辦公室(區域)人員已下班離開工作場所,空調仍開放的,

3.凡發現私自拆裝空調、挪動空調、開啟空調外殼等情況的,給與違規操作者罰款50元/次,若無人承認違規操作的,由現場責任人承擔監督管理不力責任。

4.凡空調遙控器保管不當,導致違反本制度規定開啟空調的,除按上述對應條款處罰外,同時給與遙控器保管人罰款50元/次。

5.凡空調遙控器造成丟失或損壞的,由遙控器保管人照價賠償,賠償金額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6.如涉及使用不當或者故意損壞,由使用部門或故意損壞者負責修理或承擔賠償責任,辦公室將視裝置損壞情況對故意損壞者做出相應的處理。

7.凡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由辦公室就處理情況通告全公司,罰款金額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七條 附則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其修改和補充須經總經理同意並簽署之後,方可執行。

天津開發區浩強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警車管理規定 篇2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辦公耗材的管理,滿足生產運營需要,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明確了公司辦公耗材的採購、發放和管理,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單位。禮品、紀念品等物品的採購可參照執行。

第二章 職 責

第三條 綜合辦公室是辦公耗材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辦公耗材的採購、發放和管理。

第四條 各部室和專案組負責辦公耗材的申請、領用和保管。

第三章 分 類

第五條 辦公耗材分為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兩類。 第六條 辦公用品是指日常工作中使用的消耗性物品,如:紙張、筆、資料夾、各類文具等。

第七條 低值易耗品是指低值但長期使用或價格較高但易消耗的物品,如辦公桌椅、檔案櫃、小型儀器裝置、工具、高階墨盒等。

第四章 管 理

公司對辦公耗材實行“歸口管理、統一採購、按需領用、費用分攤”的管理辦法。

第八條 計劃

(一) 每月10號,由各部室、專案部申報下月辦公耗材計劃,填寫《辦公耗材申報表》,部門領導或專案經理審批後上報綜合辦公室。

(二) 工作急需或新成立專案組可適時提出申請,填寫《辦公耗材申報表》,部門領導或專案經理審批後上報綜合辦公室。

(三) 綜合辦公室根據各部室、專案部上報的計劃進行彙總,制定採購計劃,報主管領導審批,再送達計劃經營部,由計劃經營部下達計劃。

第九條 採購

(一)綜合辦公室按照獲得批准的辦公耗材採購計劃,選擇產品質量好、服務及時、價格合理的供貨商實行採購。

(二)綜合辦公室每年組織各部室、專案部對辦公耗材的質量、服務和價格進行問卷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向公司招投標委員會報告更換或保留供貨商的建議,由公司招投標委員會確定下一年度的供應商。

第十條 日常管理

(一)綜合辦公室統一發放各部室、專案部申請的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二)各部室、專案部應嚴格控制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申請與領取,嚴格控制成本。

(三)各單位或專案組對U盤、行動硬碟、計算器、電話機等使用期較長的辦公用品,在領取前必須明確使用和保管人員,並在綜合辦公室進行登記。

(四)對於辦公耗材使用後的有害廢棄物品(如硒鼓等),應收集並在指定地點存放,統一回收處理。

(五)辦公室和使用部門應建立低值易耗品管理臺帳,每年進行一次資產清查,做到帳物相符。

第五章附 則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警車管理規定 篇30

一、招待費開支本著必要合理、從儉節約原則,實行事前申報制,否則不予報銷。

二、陪客對口接待,按工作分工把陪餐人數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嚴格控制招待標準,不得突破有關規定,上級領導指導檢查工作或招商引資接洽事宜,特殊情況報請縣社主任批准執行。

四、來人招待經請示主要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負責統一安排,未經批准安排而自行就餐、住宿、娛樂招待的和擅自提高招待標準的,一律不予報銷。

五、招待費定期結算,一般一月一結,辦公室及時辦妥相關事宜。

警車管理規定 篇31

為規範辦公區的工作秩序,維護企業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 自覺遵守公司辦公時間(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二. 外出辦事,須經主管領導同意。

三. 工作時間不得隨意離崗、串崗,禁止網路聊天、玩遊戲,禁止瀏覽黃、賭、毒網頁。

四. 儀表儀容整潔,保持精神飽滿。

1.工作時間統一穿工作服,打領帶,佩戴工作牌。

2.不得穿拖鞋上班。

五. 保持辦公區、檔案櫃和辦公桌面整齊乾淨

1.辦公區除了定置擺放的檔案櫃、桌椅等外,不能隨意擺放其他檔案櫃或物品。

2.檔案櫃內物品須擺放整齊有序,檔案(夾)要標識清楚,櫃頂、旁不堆放其他雜物。

3.辦公桌面要保持整齊乾淨,除了擺放顯示器、電話機、檔案盤、筆筒等常用的辦公用具外,其他非辦公物品及檔案一律放在抽屜裡。

4.每天下班後,須將桌面收拾乾淨、桌椅擺放整齊,關閉電源。

六. 保持辦公區安靜

1.辦公區不得大聲喧譁,不得嬉笑打鬧。

2.使用辦公電話注意言輕意賅,撥打長途時要使用IP電話,禁止用傳真機撥打長途電話。

3.電話鈴響二聲須及時接聽,桌面電話鈴聲音量須調至中低檔,個人通訊工具調至震動狀態,避免電話鈴聲干擾他人工作。

七.禮貌接待來訪、來電

1.接待來訪、來電態度和藹友善,文明用語;語言簡潔明確,音量適度,多講普通話。

2.外來人員到訪,必須經客服中心先與各部門或公司領導聯絡,經同意後到指定地點接見。

八. 維保環境衛生

1.辦公時間辦公區禁止吃零食、就餐。

2.嚴禁隨地吐痰,亂扔紙屑、雜物及各種不衛生的行為。

3.文明使用洗手間,不得亂寫亂畫。

九. 注意節約

1.愛護公物,節約使用辦公用品。

2.節約用水用電,離開辦公區或下班時務必關電腦,關閉桌面電源、辦公區照明燈和冷氣開關。

3.傳真機、印表機集中管理,推行無紙化辦公,一般情況不出檔案,如需出文要雙面列印。

十. 加強安全防範意識

1.保管好企業檔案,個人現金、證件等隨身攜帶,貴重物品一律不要存放辦公區。

2.最後離開辦公區的員工需注意關燈、關空調、關風機、關窗、關門,並及時鎖門。

3.與公司業務無關人員不得在辦公區逗留。

4.節假、公休日需到公司處理業務的員工,須經部門負責人和綜合部同意後,方可開門(做好記錄);到公司處理業務的員工要負責辦公區的檔案、財物安全。

5.嚴禁洩漏公司商業機密,重要檔案或資料要專人保管,涉及到機密的文稿要及時銷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