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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範文(通用21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54W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範文 篇1

1、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必須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公示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並按規定每兩年複核一次,逾期未複核的,原“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範文(通用21篇)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專案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稽核,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應設衛生專用消毒設施,公用品、用具等需定期進行消毒保潔。衛生條件、衛生設施及用品用具必須符合《衛生標準》要求。

4、經營場所應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主動協助、支援和接受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督、監測。

5、經營場所的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室內保持清潔衛生和空氣清新。凡設空調裝置的場所業必須有新風供給,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汙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7、衛生間應有有效的自然通風管井或獨立機械排氣裝置,衛生間內應保持清潔衛生。設立座廁者必須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

8、場內禁止吸菸,並設有明顯的禁菸標誌。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範文 篇2

一、負責人職責

1對本單位衛生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健全衛生制度和衛生檔案,配有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自覺接受衛生監督,按規定辦理《衛生許可證》;

2帶領衛生管理組織對崗位衛生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獎懲;

3對衛生設施增添、更新以及重大衛生事件作出決策。

二、衛生管理人員職責:

1負責日常衛生管理工作的實施和具體指導,參加對崗位衛生責任制執行情況的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

2完成負責人交辦的其他衛生工作。

三、衛生人員職責:

1、保持內外環境整潔,無積塵、無蛛網、地面無痰跡和汙物,無衛生死角,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廢棄物放入加蓋的密封容器。

2、氣候、空氣質量、噪聲、通氣、顧客用具和衛生設施等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場內嚴禁吸菸,須有明顯的“禁止吸菸”標誌,設吸菸室(處),吸菸室(處)外不設菸灰缸。

3、從業人員須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保持經常性個人衛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穿戴整潔工作衣帽

公共場所用品用具衛生管理、消毒制度

一、公共場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重複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應洗淨消毒、按衛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嚴禁重複使用。

二、公共場所各類用品用具的運輸應採用密閉方式進行。

三、公共場所的各類用品用具數量應配備足夠能供週轉用,一般應不少於滿負荷量的三倍量。

四、公共場所的用品用具應符合《公共場所用品衛生標準》(WS205—20xx)和相應各類場所的相關衛生要求。

五、公共場所內供客人用的各類食品用具必須符合《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

六、公共場所內用於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要求。

衛生清掃、除害衛生制度

一、操作間及庫房門應設立高5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部嚴密的防鼠板;

二、發現老鼠、蟑螂及其它害蟲應即時殺滅;

三、發現鼠洞、蟑螂滋生洞穴應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並及時清理或合理投藥。

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制度

一、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從業人員健康證”才能上崗工作。

二、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體檢,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三、從業人員要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遵守“五四制”,即勤洗澡、勤換工作服、勤理髮、勤剪指甲。

衛生檢查評比制度

一、工作時杜絕不良的衛生習慣,經常洗手,常剪指甲,工作場所不得吸菸,違反其中一項酌情扣除獎金。

二、每天搞好本職崗位衛生工作,如工作區域衛生不符合要求按情節輕重酌情扣除獎金。

三、下班前,要及時打掃衛生工作,如被檢查人員發現未做好衛生工作,擅自下班,酌情扣除當事人獎金。

四、各區域工作人員按照制定的衛生制度,做好本崗位工作。由領班不定時對各區域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限期當事人改正。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範文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管理。保障廣大旅客及交通運輸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的候車(船)室,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務於交通運輸的各公共場所。

第三條 交通系統各級行政部門是交通運輸公共場所衛生管理的主管部門。交通系統各級衛生防疫站為交通運輸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機構。未設立衛生防疫站的,交通運輸行政部門應委託地方衛生防疫機構負責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

第四條 港口客運站、長途汽車站、客船的設計、經營應符合國家規定的公共場所衛生標準。

第二章 衛生管理

第五條 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經營者負責對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由所在地交通衛生監督機構負責考核。

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應根據國家“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教學大綱”編寫教材。下達培訓任務和要求。公共場所從業人員未經培訓或培訓後成績不合格不準上崗。

第六條 凡在主要對旅客和職工服務的公共場所從事直接服務的人員,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新從事此項工作的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準上崗。

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經營者應於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向交通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應檢人員名單。健康檢查工作由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或其指定的醫療部門承擔。檢查工作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經營者應在檢查工作結束後一週內,將檢查結果上報交通衛生主管部門。對檢查合格者,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核發健康合格證。

第七條 乘客定額一百人以上的客船,建築面積二百平方米以上的長途汽車站候車室、港口客運站候船室及其他服務於交通運輸的公共場所經營者,必須持有交通衛生監督機構簽發的交通衛生許可證,方準辦理營業手續。申請交通衛生許可證,須向所在地的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提出。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接到申請後應對營業場所進行審查、監測,符合《條例》要求的,發給衛生許可證。

新建、改建、擴建交通運輸公共場所或變更營業專案,按上述程式重新申領衛生許可證。

衛生許可證每兩年複核一次,未按《條例》及實施細則的規定如期複核的原衛生許可證即自行失效。

第八條 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的候車(船)室,水路、公路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服務於交通運輸的各公共場所因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造成下列危害健康事故的,經營單位除進行妥善處理外,應及時報告交通衛生監督機構。造成嚴重危害公民健康事故或中毒事故的應向受害人賠償損失:

(一)因微小氣候不符合衛生標準造成虛脫休克的;

(二)因空氣質量惡化造成呼吸道傳染病的;

(三)因強烈眩光刺激造成短暫視力損害的;

(四)因強烈噪聲造成短暫聽力損害的;

(五)因飲用水不衛生造成介水傳染病流行和中毒的;

(六)因公共用具和衛生設施不衛生造成腸道傳染病、病毒性肝炎、面板病、性病等傳染性疾病的;

(七)因意外事故造成一氧化碳、氨氣、氯氣、消毒殺蟲劑中毒的。

以上各項必須用標準方法檢測,經交通衛生監督機構確認。

第三章 衛生監督

第九條 各級交通衛生監督機構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工作,並在業務上接受當地衛生防疫機構的業務指導。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工作實行分級管理的制度。中心衛生監督機構負責所屬地區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監測,並對所屬的衛生監督機構進行業務指導。

第十條 各級交通衛生監督機構對所轄範圍內的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的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選址和設計,進行衛生審查,參加竣工驗收,對經營活動進行預防性和日常的衛生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 交通衛生監督機構可根據需要設定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執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任務。衛生監督員應選擇政治思想好,遵紀守法、工作認真,作風正派,秉公辦事,具有醫士以上(含醫士)的技術職稱、熟悉有關監督監測業務和規章的人員擔任,並經衛生監督機構的上級衛生主管部門考核批准。

設定衛生監督員後,應向交通部衛生主管部門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年傳送旅客在五十萬人次以下的長途汽車站候車室、港口客運站候船室,可設衛生監督員一人。超過五十萬人次,每增加三十萬人次,增設衛生監督員一人。客船每十五艘設衛生監督員一人。

第十三條 交通運輸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員執行公務,必須著裝整潔,佩帶“中國衛生監督”證章,出示衛生監督員證書。

交通部直屬單位衛生監督機構設定的衛生監督員,由交通部衛生主管部門發給證書和證章。各雙重領導港務局衛生監督機構設定的衛生監督員可由交通部衛生主管部門發給證書和證章。各省、市、自治區、計劃單列市交通主管部門所屬衛生監督機構設定的衛生監督員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發給證書和證章。

第四章 罰 則

第十四條 對違反本《辦法》的交通運輸公共場所經營者,交通衛生監督機構應依照《條例》及實施細則的規定給予警告、罰款、停業整頓、吊銷衛生許可證的處罰。

第十五條 對依法行使職責的衛生監督人員謾罵、毆打,阻撓衛生監督人員依法行使職責者,由公安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罰。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交通系統各級衛生主管部門的人員、交通衛生監督機構的人員以及所設定的衛生監督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收取賄賂、循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門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交通部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一九八九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範文 篇4

公共場所自主規範管理制度

為更好地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加強本單位的自身管理,不斷提高本單位的衛生水平,保護廣大公眾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負責任人(經理)是本單位衛生安全第一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抓好自主規範管理;

二、要按照市衛生監督所印製的《經營單位崗位負責人自主規範管理每日(周)督查情況表》的自查專案(共有七項,分別是衛生許可證管理、衛生制度、從業人員衛生管理、清洗消毒管理、衛生設施裝置管理、衛生用品採購管理、店容店貌)開展自查。

三、按照《經營單位崗位負責人自主規範管理每日(周)督查情況表》及本單位制定的衛生管理制度,對本單位的衛生進行檢查,分管理總經理每週督查一次,經理三天督查一次,衛生管理組長每天督查不少於一次,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做好登記責令相關人員及時整改到位並做好驗收工作。

四、不定期對衛生管理檔案的檢查,內容包括

1、衛生管理部門、人員設定情況及衛生管理制度;

2、空氣、微小氣候(溼度、溫度、風速)、水質、採光、照明、噪聲的檢測情況;

3、顧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換及檢測情況;

4、衛生設施的使用、維護、檢查情況;

5、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情況;

6、安排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情況和培訓考核情況;

7、公共衛生用品進貨索證管理情況;

8、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

五、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不按要求限期整改的,將按照本單位的獎懲制度進行處理。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範文 篇5

第一條為了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在公共場所的傳播,保障公眾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衛生管理。其他場所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以下簡稱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範》和有關衛生標準的要求。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保證本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符合前款要求。

第四條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新風應當直接來自室外,嚴禁從機房、樓道及天棚吊頂等處間接吸取新風。

新風口應當遠離建築物的排風口、開放式冷卻塔和其他汙染源,並設定防護網和初效過濾器。

送風口和迴風口應當設定防鼠裝置,並定期清洗,保持風口表面清潔。

第五條空調機房內應保持清潔、乾燥,嚴禁存放無關物品。

第六條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具備下列設施:

(一)應急關閉迴風和新風的.裝置;

(二)控制空調系統分割槽域執行的裝置;

(三)空氣淨化消毒裝置;

(四)供風管系統清洗、消毒用的可開閉視窗。

第七條新建、改建和擴建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進行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衛生學評價,評價合格後方可投入執行。

已投入執行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每兩年對其進行一次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衛生學評價,評價合格後方可繼續執行。

衛生學評價應當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規範》的規定。

第八條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保持清潔、無致病微生物汙染,並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

(一)開放式冷卻塔每年清洗不少於一次;

(二)空氣過濾網、過濾器和淨化器等每六個月檢查或更換一次;

(三)空氣處理機組、表冷器、加熱(溼)器、冷凝水盤等每年清洗一次;

(四)風管系統的清洗應當符合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範。

開展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的專業機構應當具有專業技術人員、裝置、技術力量,並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範》的要求。

第九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做好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衛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衛生管理制度,定期開展檢查、檢測和維護,並建立專門檔案。

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衛生學評價報告書;

(二)清洗、消毒及其資料記錄;

(三)經常性衛生檢查及維護記錄;

(四)空調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況記錄;

(五)空調系統竣工圖;

(六)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應急預案。

第十條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發生空氣傳播性疾病後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應急處理的責任人;

(二)不同送風區域隔離控制措施、最大新風量或全新風執行方案、空調系統的清洗、消毒方法等;

(三)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停用後應採取的其他通風與調溫措施。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立即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清洗和消毒,待其檢測、評價合格後,方可執行:

(一)冷卻水、冷凝水中檢出嗜肺軍團菌;

(二)空調送風中檢出嗜肺軍團菌、?-溶血性鏈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三)風管積塵中檢出致病微生物;

(四)風管內表面細菌總數每平方釐米大於100菌落形成單位;

(五)風管內表面真菌總數每平方釐米大於100菌落形成單位;

(六)風管內表面積塵量每平方米大於20克;

(七)衛生學評價表明需要清洗和消毒的其它情況。

第十二條當空氣傳播性疾病在本地區暴發流行時,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啟動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應急預案。

符合下列要求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方可繼續執行:

(一)採用全新風方式執行的;

(二)裝有空氣淨化消毒裝置,並保證該裝置有效執行的;

(三)風機盤管加新風的空調系統,能確保各房間獨立通風的。

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立即停用,進行衛生學評價,並依照衛生學評價報告採取繼續停用、部分執行或其它通風方式等措施。

第十三條當空氣傳播性疾病在本地區暴發流行時,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每週對執行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下列裝置或部件進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換。

(一)開放式冷卻塔;

(二)過濾網、過濾器、淨化器、風口;

(三)空氣處理機組;

(四)表冷器、加熱(溼)器、冷凝水盤等。

空調系統的冷凝水和冷卻水以及更換下來的部件在處置前應進行消毒處理。

第十四條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導致或者可能導致空氣傳播性疾病時,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及時關閉所涉及區域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並按照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要求對公共場所及其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消毒處理。消毒處理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經衛生學評價合格後方可重新啟用。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公共場所實施本辦法的情況進行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定期對以下內容進行監督檢查:

(一)公共場所經營者執行本辦法的情況;

(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專業清洗機構執行《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範》的情況;

(三)衛生學評價機構執行《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規範》的情況。

第十六條衛生行政部門在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發現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不符合規定的,應當責令改進;經責令仍不改進的,予以公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採取暫停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執行、要求進行消毒處理等控制措施:

(一)當空氣傳播性疾病在本地區暴發流行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不符合規定的;

(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導致或者可能導致空氣傳播性疾病流行的;

(三)經檢測,發現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存在重大隱患的。

第十七條對違反本辦法的公共場所經營者,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八條《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範》、《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規範》、《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風管系統清洗規範》由衛生部制定併發布。

第十九條本辦法的術語含義如下: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為使房間或封閉空間空氣溫度、溼度、潔淨度和氣流速度等引數達到設定的要求,而對空氣進行集中處理、輸送、分配的所有裝置、管道及附件、儀器儀表的總和。

風管系統: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中用於處理和輸送空氣的風管、風口、空氣處理機組及其它部分。

空氣傳播性疾病:以空氣為主要傳播途徑的疾病。

第二十條本辦法頒佈實施前已經投入執行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應當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內達到要求。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20_年3月1日起施行。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範文 篇6

(一)衛生管理組織機構

1.美容美髮場所應設立衛生管理組織機構。美容美髮場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其場所衛生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場所衛生管理負全面責任。

2.美容美髮場所應設臵衛生管理職責部門或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場所衛生管理的具體工作。專(兼)職衛生管理員應具有美容美髮場所衛生管理工作經驗。

(二)衛生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1.制定場所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制訂衛生檢查計劃,規定檢查時間、檢查專案及考核標準。檢查服務過程衛生狀況並記錄,對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並提出處理意見。

2.制訂從業人員衛生培訓教育計劃和考核辦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衛生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基本衛生知識、崗位操作規程等培訓學習和考核。建立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管理檔案。

3.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督促將患有有礙公眾健康疾病的從業人員調離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崗位,並制止其治癒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建立從業人員健康體檢衛生管理檔案。

4.督促從業人員按時辦理有關衛生證件、證明,嚴格執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和相關衛生標準,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建立場所衛生管理檔案。

5.配合衛生執法人員對本場所進行衛生監督檢查,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6.禁止美容美髮場所非法加工、製作食品,不得製作、分裝化妝品。

7.參與其他保證場所衛生的有關工作。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範文 篇7

1、《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必須領取“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後方能上崗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測出性面板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上述疾病衛生管理標準按《實施細則》第六條的規定執行。

3、旅店業、餐廳、咖啡廳、酒吧、茶座、娛樂場所、公共浴室、理髮店、

美容店、游泳場(館)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工實習生等)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其餘場所從業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可疑傳染病患者隨時進行健康檢查,明確診斷,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繼續上崗工作。

4、公共場所內經營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按《食品衛生法》有關規定進行。

5、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衛生知識培訓,學習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基本衛生知識和基本衛生操作技能等。

6、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後還應每兩年進行一次衛生知識複訓。

7、健康檢查專案按衛生部頒發的有關預防性體檢管理辦法進行,“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均由有資質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發給,“兩證”均不得塗改、轉讓、倒賣、偽造。

8、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講究個人衛生,必須熟悉並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各項衛生操作規程和有關衛生要求

9、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必須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應有連續二年應檢與應培訓人員、已檢與已培訓人員和已領健康證、培訓證人員名單;應有衛生監督部門通知的不合格人員名單及其去向記錄。

10、公共場所從業人員體檢率應達98%以上,培訓率應達95%以上,患病調離率應達100%,但上崗工作者持兩證率應達100%.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範文 篇8

一、公共場所經營單位需取得有效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做到亮證經營並按照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核。

二、建立本單位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工)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健康體檢,並經衛生知識培訓後,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

三、發現患有“五病”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從業人員時,按規定及時調離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崗位。

四、空調場所應有新風供給,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汙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新。

五、場內禁止吸菸並有明顯禁菸標識。

六、所有場所應保持環境清潔。

七、衛生間應保持清潔衛生,應有有效的排氣裝置。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範文 篇9

二次供水設施衛生管理制度

為加強本單位二次供水設施衛生管理,更好地履行衛生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保障顧客的身體健康安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設施的日常運轉、保養、清洗、 消毒、安全應由專人負責管理。

二、設施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

三、二次供水水箱的清洗、消毒工具及裝置必須專管專用。

四、設施必須加蓋加鎖以防範不安全隱患事故發生。

五、設施與飲水接觸表面必須保證外觀良好,光滑平整,所用防護塗料必須符合有關衛生規範要求,不對飲用水水質造成影響。

六、無水箱水質消毒設施的場所,必須配置水質檢測餘氯盒、專用飲用水消毒劑。每日測定水箱水質遊離餘氯含量並記錄。管網末捎水遊離餘氯不應低於0.05mg/l,測試記錄本必須儲存以備檢查。

七、通過設施所供給的飲用水感官性狀不應對人體產生不良影響,不應含有危害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不引起腸道傳染病發生或流行。

八、每年應對二次供水用水箱進行1—2次全面清洗、消毒,設立清洗、消毒記錄,並對水質進行檢驗,及時發現和消除汙染隱患,如發生事故應及時報告衛生監督部門。

九、水箱清洗、消毒應按照衛生監督部門的有關要求,按規範程式進行。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範文 篇10

一、負責人(業主)職責

1對本單位衛生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健全衛生制度和衛生檔案,配有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自覺接受衛生監督,按規定辦理《衛生許可證》;2帶領衛生管理組織對崗位衛生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獎懲;3對衛生設施增添、更新以及重大衛生事件作出決策。

二、衛生管理人員職責:

1、負責日常衛生管理工作的實施和具體指導,參加對崗位衛生責任制執行情況的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

2、完成負責人(業主)交辦的其他衛生工作。

三、衛生人員職責:

1、保持內外環境整潔,無積塵、無蛛網、地面無痰跡和汙物,無衛生死角,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廢棄物放入加蓋的密封容器。

2、氣候、空氣質量、噪聲、通氣、顧客用具和衛生設施等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場內嚴禁吸菸,須有明顯的“禁止吸菸”標誌,設吸菸室(處),吸菸室(處)外不設菸灰缸。

3、經營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化妝品及顧客一次性衛生用品,設有消毒專間,配備消毒櫃、清洗水池,公用茶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消毒,床上用具做到一客一換,長住旅客做到每週一換,理髮美容用的.毛巾與燙髮、染髮的毛巾分開使用,供應水果拼盤的應設定符合衛生要求的水果製作間。

4、燙髮、染髮場所應設有機械通風裝置,影劇院每場次間隔不少於30分鐘,歌舞廳營業時間嚴禁使用紫外線燈、滑石粉及有害健康煙霧劑。

5、從業人員須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保持經常性個人衛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穿戴整潔工作衣帽。進行面部美容、理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範文 篇11

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1、《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必須領取“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後方能上崗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測出性面板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上述疾病衛生管理標準按《實施細則》第六條的規定執行。

3、旅店業、餐廳、咖啡廳、酒吧、茶座、娛樂場所、公共浴室、理髮店、

美容店、游泳場(館)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工實習生等)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其餘場所從業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可疑傳染病患者隨時進行健康檢查,明確診斷,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繼續上崗工作。

4、公共場所內經營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按《食品衛生法》有關規定進行。

5、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衛生知識培訓,學習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基本衛生知識和基本衛生操作技能等。

6、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後還應每兩年進行一次衛生知識複訓。

7、健康檢查專案按衛生部頒發的有關預防性體檢管理辦法進行,“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均由有資質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發給,“兩證”均不得塗改、轉讓、倒賣、偽造。

8、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講究個人衛生,必須熟悉並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各項衛生操作規程和有關衛生要求

9、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必須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應有連續二年應檢與應培訓人員、已檢與已培訓人員和已領健康證、培訓證人員名單;應有衛生監督部門通知的不合格人員名單及其去向記錄。

10、公共場所從業人員體檢率應達98%以上,培訓率應達95%以上,患病調離率應達100%,但上崗工作者持兩證率應達100%.

空調就餐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1、空調就餐場所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和“食品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兩“衛生許可證”均須懸掛在該場所的顯眼處,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核、延續手續。逾期不辦理,原“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專案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稽核,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衛生設施和用品用具必須符合GB16153-1996《飯館(餐廳)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空調場所應有新風供應,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汙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7、衛生間應有有效的獨立的排氣裝置,間內應保持清潔衛生。設立座廁者必須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

8、所有冰粒機都必須安裝帶消毒的濾水器,以保證冰粒達到衛生要求。

9、空調就餐場所內設有禁止吸菸區,並有明顯的禁菸標誌。

10、供客人用的面巾必須經嚴格的清洗和消毒。必須一客一換一消毒,一次性紙巾必須是經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使用的合格產品。

11、室內應保持清潔衛生,室內不能擺設活的三鳥,蛇、禽畜等動物,以保持室內空氣清潔。

12、食品、食具等應符合《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

旅店業衛生管理制度

1、旅店業經營單位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大堂顯眼處。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核,逾期3個月未複核,原“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專案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稽核,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衛生設施及用品用具必須符合GB9663-1996《旅店業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援和接受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二次供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20xx),二次供水蓄水池應有衛生防護措施,蓄水池內壁材料應符合衛生要求,蓄水池應定期進行清洗消毒,一年不少於兩次。

7、凡設空調裝置的旅業必須有新風供給,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汙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衛生間應有有效的自然通風管井或獨立機械排氣裝置。

8、必須設有專用布草間和專用雜物間,布草間內應設有帶門專用布草櫃,布草應分類存放。

9、公共用具必須設有專用洗消間和洗消設施,並有明顯標誌。公用杯具、毛巾、浴盆、臉盆、拖鞋每客用後必須嚴格按照一洗二過三消毒的程式進行洗消,並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

10、被套、枕套(巾)、床單等臥具必須一客一換一消毒,長住旅客的床上臥具一週一換,平時見髒即換。

11、客房內沒有衛生間的旅業,應設公共浴室,客房內每個床位要配備不同標記的臉盆和腳盆。

12、客房內供客人用的各類食品必須符合《食品衛生法》規定。

理髮美容店衛生管理制度

1、理髮美容店經營單位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店內顯眼處,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核。逾期3個月未複核,原“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專案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稽核,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衛生設施和用品用具必須符合GB9666-1996《理髮店、美容店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援和接受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空調場所應有新風供應,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汙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7、必須備有供患頭癬等面板病的顧客專用的理髮用具,用後及時消毒。專用具必須單獨存放,並能正常使用。

8、應有齊全的、有明顯標誌的消毒設施和消毒制度,配備足夠數量供消毒週轉用的理髮工具、用具和毛巾。毛巾須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

9、理髮用毛巾應與燙髮染髮用毛巾分開,乾淨毛巾應存放在帶門的專用存放櫃內。

10、剃鬚應使用一次性剃鬚球或一次性剃鬚刀片。理髮工具應使用理髮工具消毒箱進行消毒。

11、室內禁止吸菸,並有明顯的禁菸標誌。

12、理髮、燙髮、染髮、美容用的化學制劑、化妝品應符合《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和GB7916-87《化妝品衛生標準》的有關規定。

13、醫學美容按醫療機構管理,生活美容店不得開設醫學美容專案。

商場、書店衛生管理制度

1、商場、書店經營單位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顯眼內。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核,逾期3個月未複核,原“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專案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稽核,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和衛生設施必須符合GB9670-1996《商場(店)、書店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援和接受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空調場所應有新風供給,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汙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7、場內禁止吸菸並有明顯的禁菸標誌。

8、大型商場應設顧客休息室或休息區,設汙洗間和清潔工具存放間。

9、出售食品、藥品、化妝品的櫃檯應設在清潔的地方,商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法規的要求,並分類放置。

10、所有場所應保持場內環境清潔。

11、衛生間內應保持清潔衛生,應有有效的排氣裝置。設座廁者必須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

文化娛樂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1、文化娛樂場所經營單位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顯眼處。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核,逾期3個月未複核,原“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專案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稽核,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衛生設施及用品用具必須符合GB9664-1996《文化娛樂場所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援和接受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凡設空調裝置的.場所必須有新風供給。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汙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衛生間應有有效的自然通風管井或獨立機械排氣裝置。

7、公共用具必須設有專用洗消間和洗消設施,並有明顯標誌。杯具、眼鏡等每客用後必須嚴格按照一洗二過三消毒的程式進行洗消,並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

8、場內禁止吸菸,並應有明顯的禁菸標誌。影劇院、音樂廳、卡拉ok歌舞廳應設吸菸室,並配備排風裝置和空氣清新裝置。

9、公共衛生間設座廁者必須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卡拉OK場所應使用話筒消毒網。

10、場所內所有冰粒機都必須安裝帶消毒的濾水器,以保證冰粒達到衛生要求。

公共浴室衛生管理制度

1、公共浴室經營單位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服務總檯顯眼處,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核。逾期3個月未複核,原“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專案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稽核,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衛生設施及用品用具必須符合GB9665-1996《公共浴室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援和接受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空調場所必須有佈局合理的通風、排風設施,新風供給應達到衛生要求30m3/人、h。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汙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7、衛生間應有有效的自然通風管井或獨立機械排氣裝置。間內應保持清潔衛生,設座廁者必須是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

8、必須設有專用拖鞋洗消間和專用杯具洗消間,洗消設施應有明顯標誌,杯具、毛巾、衣物、拖鞋等每客用後必須嚴格按照一洗二過三消毒的程式進行洗消,並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應設有一次性紙內褲供應。

9、更衣室、浴室、按摩室如需使用毛巾,需設帶門布草櫃,布草類不得露空存放。

10、必須設有專用布草間和雜物間,布草間內應設有帶門專用布草櫃,布草應分類存放。髒布草應有回收室或櫃,不得隨意堆放,嚴禁與乾淨布草和其它物品混放。

11、浴池水水質應達到游泳池水質衛生要求,池水遊離性餘氯量應保持在0.3-0.5mg/1,必須備有餘氯檢測設施和檢測記錄。必須配備專兼職水質淨化、消毒員。

12、禁止患有性病和各種傳染性面板病的顧客入內,並有明顯標誌。

13、所使用的化妝品及消毒用品必須符合相關衛生要求。

體育場館衛生管理制度

1、體育場館經營單位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場內顯眼處,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核。逾期3個月未複核,原“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專案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稽核,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和衛生設施必須符合GB9668-1996《體育館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援和接受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定期進行復檢和複訓。

6、室(場)內禁止吸菸,並有禁菸標誌。

7、有空調的室內場館應有新風供應,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汙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8、衛生間應有有效的獨立機械排氣裝置。間內應保持清潔衛生,設座廁者必須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

游泳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1、游泳場所經營單位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場內顯眼處。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核。逾期3個月未複核,原“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專案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稽核,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和衛生設施必須符合GB9667-1996《游泳場所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援和接受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泳客應持健康證入場,患性病、傷寒、痢疾、肝炎、肺結核、傳染性面板病、重症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精神病和酗酒者嚴禁入場游泳。

7、室內泳場應有新風供應,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汙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8、更衣室、淋浴室和衛生間必須保持清潔衛生,排水暢通,設定有效的獨立的排氣裝置。衛生間設座廁者必須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

9、應有消毒設施和消毒制度。泳池水遊離餘氯應保持在0.3-0.5mg/1,必須備有餘氯檢測設施和有檢測記錄。必須配備專兼職水質淨化、消毒員。

10、在泳池入口處,必須分別設有強制性淋浴池和浸腳池。浸腳池寬度與走道相同,長度不少於2米,深度不低於20釐米,遊離餘氯保持在5-10mg/1,須4小時更換一次。

11、禁止出租游泳衣、褲。

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衛生管理制度

1、經營單位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館內顯眼處。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核。逾期3個月未複核,原“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專案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稽核,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和衛生設施必須符合GB9669-1996《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援和接受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空調場所應有新風供應,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汙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7、室內禁止吸菸,並有明顯的禁菸標誌。

8、應保持室內環境清潔和安靜。

9、衛生間內應保持清潔衛生,應有有效的排氣裝置。設座廁者必須是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醫院候診室衛生管理制度

1、醫院候診室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門診部顯眼處。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核。逾期3個月未複核,原“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專案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稽核,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開業。

3、候診室的衛生條件和衛生設施必須符合GB9671-1996《醫院候診室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援和接受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室內禁止吸菸,並有明顯的禁菸標誌。

7、應採用溼式清掃,每天不少於兩次。

8、應建立健全的消毒制度,傳染病流行期間應加強消毒。

9、不得在候診室內診治病人或出售商品和食物。

10、應保持室內環境清潔。

11、衛生間內應保持清潔衛生,每日清洗消毒,不能有積水、積垢,應有有效的排氣裝置。設座廁者必須是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

公共場所空調系統衛生管理制度

1、凡設有空調的各類公共場所必須加強空調衛生管理工作,並設專人負責。

2、各類空調場所必須有足夠的新風供應,新風量不得低於20m3/人.h,新風口必須設在室外並遠離汙染源,新風口應定期清洗。

3、空調系統的各處過濾器的濾網必須定期清洗,不得積塵,保持乾淨完整,清洗的頻次視濾網的清潔狀況而定。

4、迴風口、出風口、排氣口等處應定期清洗,保持乾淨,不得積塵,保持完整不破損。出風口四周不應有黑煙跡。

5、風機房內應保持乾淨整潔,無雜物,不能作倉庫用或其他用途用。風機房內不得積水。

6、設立空調系統清洗記錄簿和檢查記錄簿,記錄每次清洗及檢查的情況。

7、各類空調場所必須重視排氣,採用機械排氣的,排氣扇及入風口應保持清潔乾淨,不積塵,排氣扇應能正常運轉。

8、採用集中式空調的單位,必須加強冷卻塔衛生管理,應每半年更換冷卻水一次。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範文 篇12

1、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並在經營場所醒目位公示。

2、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上崗。

3、建立衛生制度和本單位衛生管理檔案,配備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衛生制度張貼上牆。

4、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並在醒目位公示衛生信譽度等級。

5、按照衛生標準、規範的`要求,對經營場所的環境及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每年不少於一次,並在醒目位公示檢測結果。

6、店堂內有醒目的禁菸標誌或宣傳標語,有專(兼)職吸菸勸阻人員,場所內無吸菸痕跡。

7、性病、傷寒、痢疾、肝炎、肺結核、傳染性面板病、重症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精神病患者和酗酒者嚴禁入場游泳,有明顯標誌。

8、應有池水迴圈淨化消毒設施,配備專兼職的水質淨化、消毒員,泳池水遊離餘氯應保持在0.3-0.5mg/l,備有餘氯檢測設施,有檢測記錄。

9、淋浴、強制式腳浸池、通風換氣等衛生設施能正常使用,遊離餘氯保持在5-10 mg/l,4小時更換一次。

10、禁止出租游泳衣、褲。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範文 篇13

1、游泳場所經營單位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場內顯眼處。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核。逾期3個月未複核,原“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專案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稽核,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和衛生設施必須符合GB9667-1996《游泳場所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援和接受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泳客應持健康證入場,患性病、傷寒、痢疾、肝炎、肺結核、傳染性面板病、重症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精神病和酗酒者嚴禁入場游泳。

7、室內泳場應有新風供應,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汙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8、更衣室、淋浴室和衛生間必須保持清潔衛生,排水暢通,設定有效的獨立的排氣裝置。衛生間設座廁者必須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

9、應有消毒設施和消毒制度。泳池水遊離餘氯應保持在0.3-0.5mg/1,必須備有餘氯檢測設施和有檢測記錄。必須配備專兼職水質淨化、消毒員。

10、在泳池入口處,必須分別設有強制性淋浴池和浸腳池。浸腳池寬度與走道相同,長度不少於2米,深度不低於20釐米,遊離餘氯保持在5-10mg/1,須4小時更換一次。

11、禁止出租游泳衣、褲。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範文 篇14

1、凡設有集中空調的單位應加強對空調的衛生管理,並由專人負責。

2、集中空調場所應有足夠的新風供應,新風量不低於20m3/人〃h,新風口必須設在室外並遠離汙染源,新風口應定期清洗。

3、集中空調系統的各處過濾器的濾網必須定期檢查、清洗,不得積塵,保持乾淨完整,清洗的頻次視濾網的清潔狀況而定。

4、迴風口、出風口、排氣口等處應定期清洗,保持乾淨,不得積塵,保持完整不破損,出風口四周不應有黑煙跡。

5、風機房內應保持乾淨整潔,無雜物,無積水,不能作倉庫用或其他用途。

6、集中空調場所必須重視排氣,採用機械排氣的,排氣扇及入風口應保持清潔乾淨,不積塵,排氣扇應能正常運轉。

7、應加強冷卻塔的衛生管理,每半年更換冷卻水一次,每年清洗不少於一次。

8、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導致或者可能導致空氣傳播性疾病時,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及時關閉所涉及區域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範文 篇15

食堂衛生管理制度

食堂是學生生活一個公共場所,應保證良好的清潔環境,為進一步提高與完善衛生管理,制定以下制度:

一、在食品操作過程,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嚴把“病從口入”關,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去做,保證就餐者的身體健康。

二、將食堂的工作場所進行嚴格劃分,分別由將衛生分擔區域落實到人,做到人人有事幹,事事有人管。每人將自己的衛生分擔區域認真清掃整潔。

三、食堂衛生要天天保持乾淨整潔,做到窗明地淨,無油漬,窗臺無灰塵。保證紗窗完整無破損,發現破損時及時上報修理。暖氣片(管)及各種上下水管道無灰塵。垃圾桶要及時清理,不得長時間存放。

四、每週六、日進行衛生大掃除,週一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檢查,對檢查不合格的區域,根據情節進行處罰。

個人衛生:

(一)必須具備有區級以上衛生部門的健康證。

(二)工作時必須著工作服、戴工作帽(巾),並要保持衣裝整潔乾淨。

(三)必須有良好的個人衛生,要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髮、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

(四)在工作期間不允許佩戴特別的飾品,女員工不應畫濃妝,塗染指甲;男員工不留長頭髮、長鬍須。

(五)不得穿褲頭、背心、拖鞋上班。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範文 篇16

第一條 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守有關衛生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相關的衛生標準、規範,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宣傳,預防傳染病和保障公眾健康,為顧客提供良好的衛生環境

第三條 衛生部主管全國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國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鐵路部門所屬的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對管轄範圍內的車站、等候室、鐵路客車以及主要為本系統職工服務的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隊伍和公共場所衛生監測體系,制定公共場所衛生監督計劃並組織實施

第五條 鼓勵和支援公共場所行業組織開展行業自律教育,引導公共場所經營者依法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宣傳、普及公共場所衛生知識

第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細則的行為,有權舉報。接到舉報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並按照規定予以答覆

第七條 公共場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其經營場所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立衛生管理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公共場所的衛生工作,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檔案

第八條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應當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衛生管理部門、人員設定情況及衛生管理制度

(二)空氣、微小氣候(溼度、溫度、風速)、水質、採光、照明、噪聲的檢測情況

(三)顧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換及檢測情況

(四)衛生設施的使用、維護、檢查情況

(五)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情況

第九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建立衛生培訓制度,組織從業人員學習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並進行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崗

第十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

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等疾病的人員,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十一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保持公共場所空氣流通,室內空氣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公共場所採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應當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相關衛生規範和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提供給顧客使用的生活飲用水應當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游泳場(館)和公共浴室水質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範文 篇17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1、營業場所依法取得衛生許可證後方可營業。

2、場所內所有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並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3、衛生管理制度健全,區域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管理組織每週開展衛生檢查改進工作,並做好記錄,建立衛生檔案。

4、衛生專幹負責對場所內的衛生進行經常性衛生檢查和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

5、營業場所室內外環境整潔、美觀,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等,牆面、掛圖、壁燈乾淨無塵。

6、對公共衛生區域每天徹底消毒,有廢棄物盛放容器並加蓋。

7、場所內的衛生間機械通風良好,地面必須保持乾燥潔淨,便池、馬桶、面盆隨時清理乾淨,檯面、鏡面、烘手機乾淨無塵。

8、營業場所內及客房應加強自然通風,保持機械通風裝置的正常運轉,機械通風裝置按衛生要求每週清洗過濾裝置並做好記錄,保證室內足夠的新風量。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範文 篇18

一、經理/負責人職責:

1、對本單位衛生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健全衛生制度和衛生檔案,配有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自覺接受衛生監督,按規定辦理《衛生許可證》;

2、帶領衛生管理組織對崗位衛生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獎懲;

3、對衛生設施增添、更新以及重大衛生事件作出決策。

二、衛生管理人員職責:

1、負責日常衛生管理工作的實施和具體指導,參加對崗位衛生責任制執行情況的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

2、完成經理/負責人交辦的其他衛生工作。

三、衛生管理人員職責:

1、保持內外環境整潔,無積塵、無蛛網、地面無痰跡和汙物,無衛生死角,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廢棄物進入加蓋的`密封容器。

2、微小氣候、空氣質量、噪聲、通氣、顧客用具和衛生設施等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場內嚴禁吸菸,須有“禁止吸菸”的明顯標誌,不設施灰缸,設有吸菸室(處)。

3、採購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化妝品及顧客一次性衛生用品,設有消毒專間,配備消毒櫃、清洗水池,公用荼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消毒,床上用具做到一客一換,長住旅客做到每週一換,理髮美容用的毛巾與燙髮、染髮的毛巾分開分用,供應水果拼盤的應設定符合衛生要求的水果製作間。

4、燙髮、染髮場所設有機械通風裝置,影劇院每場次間隔不少於30分鐘,歌舞廳營業時間嚴禁使用紫外線燈、滑石粉及有害健康煙霧劑。

5、從業人員須經衛生知識培訓合格、持有有效健康證上崗,保持經常性個人衛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穿戴整潔工作衣帽,進行面部美容、理髮清面時應戴口罩,美容前雙手必須清洗消毒。

四、檢查考核制度

1、實行崗位衛生責任制,經理/負責人、衛生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搞好自己職責範圍內的衛生工作;

2、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每天的衛生檢查,對檢查情況作好記載;

3、衛生管理組織每週進行一次衛生檢查,對檢查情況作好記載;

4、有經理/負責人帶領衛生管理組織每月開展一次衛生檢查,並結合平時情況,對各崗位的衛生工作作出評價。

五、獎懲制度

1、崗位衛生責任制執行情況與職工的獎金掛鉤;

2、職工獎金實行浮動,根據檢查考核的情況計發,對衛生工作作出貢獻或提出建議被採納的,給予獎勵;造成失職,扣發獎金,造成損失,酌情賠償;

3、受到衛生監督機構處罰;扣發有關責任人獎金,對負責人進行相應處罰;受到衛生監督機構表彰,論功獎勵有關人員。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範文 篇19

1、文化娛樂場所經營單位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顯眼處。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核,逾期3個月未複核,原“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專案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稽核,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衛生設施及用品用具必須符合GB9664-1996《文化娛樂場所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援和接受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凡設空調裝置的場所必須有新風供給。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汙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衛生間應有有效的自然通風管井或獨立機械排氣裝置。

7、公共用具必須設有專用洗消間和洗消設施,並有明顯標誌。杯具、眼鏡等每客用後必須嚴格按照一洗二過三消毒的程式進行洗消,並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

8、場內禁止吸菸,並應有明顯的禁菸標誌。影劇院、音樂廳、卡拉ok歌舞廳應設吸菸室,並配備排風裝置和空氣清新裝置。

9、公共衛生間設座廁者必須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卡拉OK場所應使用話筒消毒網。

10、場所內所有冰粒機都必須安裝帶消毒的濾水器,以保證冰粒達到衛生要求。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範文 篇20

1、經營單位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館內顯眼處。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核。逾期3個月未複核,原“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專案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稽核,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和衛生設施必須符合GB9669-1996《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援和接受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空調場所應有新風供應,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汙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7、室內禁止吸菸,並有明顯的禁菸標誌。

8、應保持室內環境清潔和安靜。

9、衛生間內應保持清潔衛生,應有有效的排氣裝置。設座廁者必須是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醫院候診室衛生管理制度

1、醫院候診室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必須懸掛在門診部顯眼處。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核。逾期3個月未複核,原“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專案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稽核,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開業。

3、候診室的衛生條件和衛生設施必須符合GB9671-1996《醫院候診室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應協助、支援和接受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監測。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室內禁止吸菸,並有明顯的禁菸標誌。

7、應採用溼式清掃,每天不少於兩次。

8、應建立健全的消毒制度,傳染病流行期間應加強消毒。

9、不得在候診室內診治病人或出售商品和食物。

10、應保持室內環境清潔。

11、衛生間內應保持清潔衛生,每日清洗消毒,不能有積水、積垢,應有有效的排氣裝置。設座廁者必須是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範文 篇21

1、空調就餐場所必須領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和“食品衛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兩“衛生許可證”均須懸掛在該場所的顯眼處,並按國家規定定期到衛生監督部門複核、延續手續。逾期不辦理,原“衛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專案必須報衛生監督部門稽核,驗收合格並取得衛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衛生設施和用品用具必須符合GB16153-1996《飯館(餐廳)衛生標準》的要求。

4、應建立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管理人員,應建立和健全衛生檔案。

5、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空調場所應有新風供應,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汙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7、衛生間應有有效的獨立的排氣裝置,間內應保持清潔衛生。設立座廁者必須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

8、所有冰粒機都必須安裝帶消毒的濾水器,以保證冰粒達到衛生要求。

9、空調就餐場所內設有禁止吸菸區,並有明顯的禁菸標誌。

10、供客人用的面巾必須經嚴格的清洗和消毒。必須一客一換一消毒,一次性紙巾必須是經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使用的合格產品。

11、室內應保持清潔衛生,室內不能擺設活的三鳥,蛇、禽畜等動物,以保持室內空氣清潔。

12、食品、食具等應符合《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