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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經營權新政策解讀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6.75K

新的計程車經營權政策出來後,對社會有什麼影響呢。下面小編為大家蒐集的一篇“2019年計程車經營權新政策解讀”,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計程車經營權新政策解讀

原標題:“專車”納入出租汽車管理範疇 預約出租汽車不得巡遊攬客

10日,交通運輸部同時釋出《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和《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為期1個月。

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徐成光介紹,兩個檔案重點圍繞科學定位出租汽車服務、規範“專車”等新業態發展等方面,明確了計程車行業改革思路和重點舉措。

預約出租汽車不得巡遊攬客

《指導意見》將“專車”等新業態納入出租汽車管理範疇,巡遊出租汽車可在道路上巡遊攬客、站點候客,也可提供預約運營服務;預約出租汽車不得巡遊攬客,只能通過預約方式提供運營服務。對預約出租汽車運價實行政府指導價或市場調節價,對巡遊出租汽車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

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無償使用

《指導意見》明確要求,計程車經營權不得炒賣和擅自轉讓。對計程車經營權實行期限制,逐步取消有償使用費。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全部實行無償使用,並不得變更經營主體,各地不得新出臺經營權有償使用政策。

《指導意見》分列二十個條目,對出租汽車發展定位、運力規模管理、經營權管理改革、經營行為規範、價格機制改革、公開透明監管機制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統設計,用增量帶動存量改革,以此破解出租汽車行業多年積累下來的矛盾和難題。

除網路預約車,禁止非營運車接入

《管理辦法》明確,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是指以網際網路技術為依託構建服務平臺,接入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通過整合供需資訊,提供非巡遊的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經營活動。

《管理辦法》在國務院相關法律框架下,對網約車經營者、車輛和駕駛員實行許可管理。對網約車經營行為作出了全面規定,特別對網約車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提出明確要求。網約車經營者承擔承運人責任,應當保證接入車輛具備合法營運資質,不得接入除網路預約出租汽車之外的其他營運車輛或非營運車輛。(新華社)

【四大焦點】

10日,交通運輸部公佈了《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和《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開徵求意見。

意見和辦法對網約“專車”、計程車的份子錢、牌照、定價等公眾關切的焦點問題提出了改革方向。

焦點1

網約“專車”

合法身份獲准,市場面臨“洗牌”

主要內容:明確網約“專車”經營者、車輛及駕駛員的准入門檻,要求經營者承擔承運人責任,保證接入車輛具備合法營運資質。

現狀:網約“專車”一直遊走在灰色地帶。據幾大網路約車平臺不完全統計,各地“專車”註冊量已近千萬,其中佔主體的私家車主要以兩種方式“標榜”自己的合法性:一是強調“共享經濟”,用公益性的“合乘”“拼車”等形式立足;二是將私家車掛靠在汽車租賃公司、車主簽約勞務公司,網路平臺和乘客共同達成形式上的“四方協議”。這種運營模式下,網約“專車”責任主體難以落實、乘客安全和合法權益缺乏保障。

專家解讀:“行政改革主動適應‘網際網路+’的時代潮流和計程車行業的現實情況,直面問題是值得肯定的做法。”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公路交通發展研究中心虞明遠說。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王軍表示,“專車”服務是一種帶有法律規避性質的商業創新,但它和計程車行業准入管制目標並無根本性衝突,且社會效果正面,應承認“專車”服務的合法性,設定准入條件是使其更完善。

王軍認為,根據意見,私家車若要參與網約車運營就要變更車輛性質,一旦變成為營運車輛,私家車報廢年限就變成八年,“這會讓很多私家車車主打退堂鼓,尤其對滴滴、優步等私家車集中平臺產生巨大影響,計程車行業也許會面臨一輪大‘洗牌’。”

焦點2

“份子錢”

協商確定標準,動態調整

主要內容:由出租汽車企業、行業協會與出租汽車駕駛員、工會組織平等協商,確定承包費標準或定額任務,實行動態調整並向社會公佈。

現狀:“份子錢”是計程車司機向企業上交的承包金的俗稱,是計程車公司的重要收入來源。“每天一睜眼就欠公司好幾百元”,是計程車司機對高額份子錢的典型吐槽。

而且,一些計程車公司上調“份子錢”和收費程式不規範。

專家解讀:虞明遠表示,“份子錢”與計程車司機及出租汽車企業的利益息息相關。鼓勵平等協商,合理確定承包費標準或定額任務,實行動態調整並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有助於“份子錢”更加清晰透明。要鼓勵探索新方式,讓出租車司機掌握更多話語權、議價權,提升計程車司機的積極性。

焦點3

牌照

無償使用打破經營壟斷

主要內容:逐步實行經營權期限制和無償使用。

現狀:在我國,計程車市場長期被看作一種可以“經營”的資源。在數量管控和公司化經營中,形成了巨大的“乳酪”。以義烏為例,以往經營權使用費每車每年為1萬元,取消後政府直接減少財政收入千萬元以上。

專家表示,改革的難點在於觸動利益大,“無償使用”意味著牌照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價值”將蒸發。

專家解讀:“無償使用”打破了計程車經營壟斷,動了利益的“乳酪”。“只有傳統計程車規範有序了,再綜合治理網路平臺,才具備參照系和可行的條件。”中國道路運輸協會副會長孔衛國說。

“經營權期限制意味著經營權到期需要收回並重新投放。”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副教授黃少卿說,經營權有限期使用,有利於城市管理部門對運力和佔用道路情況進行調控。

焦點4

定價

首次提出“政府指導價”

主要內容:對巡遊出租汽車運價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

現狀:計程車行業基本是政府定價。2019年國務院釋出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將出租車定價權賦予了各省區市的財政、價格主管部門和出租汽車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市場供求、出租汽車企業、司機成本收益狀況和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價格。

底,交通運輸部就明確表示,要“完善出租汽車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形成與公共交通合理的比價關係。”多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目前計程車價格調整機制不夠動態,太過剛性;與公共交通的比價關係也不合理,價格偏低。以北京、上海、杭州為例,地鐵起步價均為3元,計程車起步價11元到13元,如果4個人出行,地鐵完全談不上價格優勢。

專家解讀:上海市計程車行業協會祕書長石景明表示,此次交通運輸部明確提出政府指導價,是一大進步,對於出租汽車行業發展非常有利。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一位專家表示,價格根據市場適度調節比較合理,政府指導價是更為合適的創新。

虞明遠表示,計程車價格調整需要更為明確的細則。(新華社)

【專家分析】

收穫服務好、價格低等讚譽的同時,網路約車也因沒資質、缺乏監管遭質疑——

網路約車,該堵還是該疏?

一面是傳統的“招手叫車”,一面是新興的“網路約車”。在過去的兩年間,挾移動互聯技術的“勁風”,“專車”“快車”“順風車”等多種網路約車豐富了人們的出行方式。收穫服務好、價格低等讚譽的同時,網路約車也因為沒資質、權責不清、缺乏監管的“野蠻生長”而遭遇多方質疑。

面對新情況,如何規範市場秩序?如何讓傳統行業和新興業態融合發展?

新生業態,堵還是疏?

專家:鼓勵專車發展是方向

長期以來,網路約車處於“灰色”地帶。是取締還是“漂白”,有人支援,有人反對。

“滿大街都是拿著手機等專車的。”北京“的哥”硃紅軍抱怨說,自從專車出現,自己月收入減少了一半,工作量卻幾乎增加了一倍。

北京市民李婧卻青睞手機約車:“有時手機約車比出租車還便宜,而且叫車更快、服務更好。”

“在移動網際網路時代,傳統計程車行業管制的基礎已被完全顛覆。”國家發改委城市中心綜合交通規劃院院長張國華說,傳統的管制模式應順應時代發展,逐步放寬。

“鼓勵專車發展是方向,但是專車必須接入行業城市的計程車管理平臺。企業要逐步接受政府的規則,走向可持續發展的通道。”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公路交通發展研究中心虞明遠說。

新老銜接,如何發展?

針對新老業態實行差異化管理

“此次改革就是要構建多樣化的服務體系,滿足社會不同層次需求,統籌發展巡遊計程車和預約出租車,更好地服務人民群眾安全便捷出行。”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巡視員徐亞華說。

截至底,我國共有計程車137萬輛,從業人員261.8萬人。長期以來,計程車市場被看作一種可以“經營”的資源。

隨之而來的,是行業管制太死、份子錢高、沒有退出機制,難以提高服務等一系列問題。計程車司機抱怨管理成本太高、超時勞動;乘客反映“打車難”“服務差”。在艾媒諮詢CEO張毅看來,網路約車的出現成為推動計程車改革的契機。

按照意見稿,改革將針對新老業態實行差異化管理:巡遊出租汽車既可在道路上巡遊攬客,在站點候客,也可通過電信、網際網路等開展預約運營服務;網路預約出租汽車只能通過移動網際網路平臺、使用符合規定的車輛開展預約運營服務。

“計程車司機與專車司機的矛盾,可以通過市場調節。”中國交通運輸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紅昌認為,讓出租車司機擁有成為“專車”司機的選擇權,並逐步取消計程車經營權有償使用,打破壟斷經營。

而對於司機抱怨的“份子錢”,意見稿也提出鼓勵計程車企業、協會和司機、工會平等協商,並實行動態調整。對此,滴滴快的總裁柳青建議,相關部門可以考慮將“份子錢”轉成分成制,司機享受抽成,調動巡遊計程車的積極性,實現新老業態的長期共贏。

網路約車,如何規範管理?

建立服務評價體系和乘客投訴處理制度

“網際網路+計程車”屬新生事物,並不完美,且行業管理規範還不健全,如何規範管理,儘量避免管理漏洞和負面影響,是此次改革面臨的一大挑戰。

柳青表示,對“專車”的管理模式,可以通過平臺認證,政府拿平臺問責,關鍵是要研究出臺一套合適的平臺資質認證,確保平臺具備相應的運營和資訊保安能力。

交通運輸部法制司副司長魏東表示,對於網路約車經營者,監管部門要求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此外,為保障乘客合法權益,網路約車經營者還應為乘客購買保險,並建立服務評價體系和乘客投訴處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