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髮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一、食品貯存方法:
1、低溫貯存
1)冷藏貯存:0℃至-10℃條件下貯存
2)冷凍貯存:0℃至-29℃條件下貯存
2、常溫貯存
貯存基本要求:
(1)清潔衛生
(2)通風乾燥
(3)無鼠害
二、食品貯存庫的衛生要求:
1、庫內保持通風、乾燥,避免陽光直射。
2、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昆蟲。
3、高溫冷庫溫度控制在4℃-0℃。低溫冷庫溫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貯存的衛生管理
1、按入庫時間先後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應與牆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牆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黴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腐敗變質和有異味的食品。
1、食品經營者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食品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參加工作。
3、應當建立建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4、從業人員的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便檢查。
5、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不得塗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1、市場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監管人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菜市場管理制度,負責本菜市場的食品安全監管,加強對經營者的教育、培訓和管理。
2、市場應當與經營者簽訂食品質量安全保證書(協議),訂立食品安全保證及對不合格食品的退市、追溯、召回、退貨等條款,明確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3、市場應審查經營者的工商、稅務、食品流通許可等證照,查驗重要農副產品進貨憑證、供應商的經營資質和實際經營情況,查驗畜產品、水產品、禽類及其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明或產地證明和其他依法應當經檢測合格方可銷售的農副產品的檢測證明。相關證照留存備查。
4、市場應督促經營者落實索證索票制度,建立農副產品經營臺帳,記錄進貨渠道。設定規範的農副產品檔案櫃,建立農副產品質量安全檔案。
5、市場應配備食品快速檢測裝置,每天對市場上經營的食品或農副產品開展快速檢測,並記錄檢測結果,對檢測不合格的應當督促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並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
6、市場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每天對經營者的食品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如實記錄檢查情況。發現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符合食品經營要求和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的行為,應當及時制止、督促整改;需要重新辦理許可手續的,督促經營者依法辦理。對未取得檢疫檢驗合格證明、檢測不合格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禁止入場銷售。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洗碗工、採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三、餐飲服務經營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及時組織健康年檢及新上崗人員健康檢查,組織每日人員晨檢,督促以上“五病”人員調離。
四、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嚴格規範操作。經營餐飲食品時應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髮梳整齊後置於帽後,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後的操作工具不得隨便亂放。
五、嚴格按規範洗手,從業人員操作前、便後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後應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操作。
六、工作人員不得留長頭髮、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菸、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如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七、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製定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各種食品安全知識培訓。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明確食品安全責任,並建立培訓檔案。加強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八、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採購、儲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九、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十、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二、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為規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餐飲服務活動,採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範圍依法經營,並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並裝裱上牆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並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飲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裝置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並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採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並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員每週1-2次對各環節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八、如本單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負責人應當立即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
三、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食品經營過程從食品採購、運輸、驗收、貯存、銷售各環節以及現場加工食品的場所、設施、人員的基本衛生要求和管理準則。
一、食品經營衛生管理要求食品經營者應保證經營環境、設施裝置、人員滿足食品經營衛生要求。食品經營者應對所經營食品安全進行承諾。經營單位應設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門或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經營衛生管理。食品經營者應當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訓。經營單位應建立與食品經營相關的衛生管理制度。
二、採購應建立食品採購制度。包括供貨商的選擇和評價、採購流程、食品驗收標準等內容。應設立食品採購質量控制部門,對供應商的合法資質、生產能力、加工條件、衛生狀況、質量管理水平、信用資質等進行評價,並建立合格供方檔案。應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等相關證明檔案,並存檔備案。採購實行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應具有食品生產許可證 QS 標誌。
三、運輸應建立食品運輸制度。明確送貨人員在食品運輸過程中對於車輛衛生、食品衛生的質量安全職責。食品運輸應採用符合衛生標準的運輸工具,應保持清潔和定期消毒。車廂內無不良氣味、異味。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運輸包裝材料或容器應完整、清潔、無汙染、無異味、無有毒有害物質,達到相關食品衛生標準要求,且應具有一定的保護性,在裝卸、運輸和儲存過程中能夠避免內部食品受到機械或其他損傷。散裝的食品應該具備符合安全衛生和運輸要求的獨立外包裝。冷藏食品的運輸可採用冷藏車、保溫車、冷藏列車、冷藏船、冷藏集裝箱等運輸工具。一般情況下,允許冷藏溫度接近的多種食品拼箱裝運.應查驗索取供應商提供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明及認證證書,並備案。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檔案,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貨證不符的應拒收或單獨存放並做好標識;應檢查標識是否清楚、正確,標識不清楚的單獨應存放。
四、銷售應建立食品安全銷售管理制度。明確銷售人員在食品銷售過程中的質量安全責任。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規模相適應的銷售場所。營業場所應佈局合理,與生活等區域分開。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設施裝置。食品銷售有溫度要求的應配備銷售冷凍食品必備的冷藏庫(櫃)、冷凍(庫)櫃等設施裝置。銷售場所應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和消毒的設施裝置。照明裝置安裝在食品的正上方應使用防爆型照明裝置。與食品表面接觸的裝置與用具,應無毒、無害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黴、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複清洗和消毒的材質製造。銷售場所應進行定期衛生檢查和清潔,冷藏、冷凍庫(櫃)應當定期維護保養、清洗、清除異味,溫度指示裝置應當定期校驗。銷售冷藏、冷凍食品應按食品標籤明示的溫度進行控制,超出溫度、溼度規定應及時採取措施。應當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標誌、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銷售的食品應分類上架擺放或墊離,不應落地碼放。上架銷售的食品必須嚴格控制在保質期內,做到先進先出,併為消費者預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銷售預包裝食品不應延長原有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不應拆封後重新包裝或散裝銷售。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應以破壞性方式處理銷燬,並記錄。應建立食品銷售臺賬,記錄銷售食品的基本情況。
五、裝置與工具衛生要求加工用裝置和工具的構造應有利於保證食品衛生、易於清洗消毒、易於檢查,避免因構造原因造成潤滑油、金屬碎屑、汙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汙染的物質滯留於裝置和工具中。食品容器、工具和裝置與食品的接觸面應平滑、無凹陷或裂縫,裝置內部角落部位應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汙垢等的聚積。裝置的擺放位置應便於操作、清潔、維護和減少交叉汙染。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應分開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誌;原料加工中切配動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開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誌。
四、場所及設施裝置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為規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三、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四、單位衛生管理人員每週 1-2 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五、建立加工操作裝置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於食品加工的裝置及工具使用後應洗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裝置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 5),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汙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六、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並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執行狀態。
七、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八、用化學消毒的裝置及工具消毒後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裝置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汙染。
九、食品加工操作的裝置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十、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衛生標準,無毒無害,便於洗刷、消毒、保潔。
十一、用具每天班前、班後要清洗、消毒一次,執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汙垢、見本色。
十二、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十三、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週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十四、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經營基本條件與要求
一、食品經營範圍與證照要求:
(一)本單位銷售的食品為
(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填寫,並以“x”號結束);
(二)本單位保證僅在食品流通許可部門核准的許可範圍及第一條所列的食品範圍內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三)依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其次十一條的規定,若本單位經營場所的經營條件發生改變,不符合食品經營要求時,將馬上實行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潛在風險的,馬上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並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須要重新辦理許可手續的,將依法辦理;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方法,辦理領取或換髮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學問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閱歷,指責和嘉獎,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幫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食品選購管理制度
一、選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照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儲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二、選購各類食品應留意生產日期或儲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選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選購時應向銷售方索取該批產品有效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
四、禁止選購腐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樣、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選購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顯致病寄生蟲的禽、畜、水產品及其製品、酸敗油脂、變質乳及乳製品、包裝嚴峻汙穢不潔、嚴峻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而造成汙染的食品。
六、禁止選購摻假、摻雜、偽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選購人員應記錄選購食品的來源及保管好相關的資料,留意個人衛生並隨時接受管理人員檢查。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乾脆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與工作。
三、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學問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塗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要求
一、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與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換工作服,進入操作間須戴發帽,頭髮必需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髮,不留長鬍須。
五、平日不染紅指甲,班上不戴戒指,手錶,手鐲。
六、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後堅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時嚴禁吸菸。
八、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九、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準用手抓乾脆入口食品。
十一、不要對著食品咳嗽或大噴啑。
十二、自覺遵保衛生制度。
十三、抹布專用,常常搓洗,消毒。
食品成品倉衛生崗位責任制
一、食品成品貯存方法:
常溫貯存。
貯存基本要求(1)清潔衛生(2)通風乾燥(3)無鼠害
二、食品成品貯存庫的衛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保持通風、乾燥,避開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有害昆蟲。
三、食品成品貯存的衛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後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成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成品應與牆壁,地面保持肯定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牆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駕馭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黴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成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腐敗變質食品和有異味的食品。
1、加工前檢查食品原料質量,變質食品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於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裡生,加工後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經消過毒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調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在放涼後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製品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後方可食用。
5、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的湯汁用消毒抹布揩擦。
6、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規定》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7、剩餘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衛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8、工作結束後,調料加蓋,工具、用具、洗刷乾淨,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乾淨,不留殘渣、油汙,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飯店
20xx年12月
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2、生產過程控制制度
3、出廠檢驗記錄制度
4、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5、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6、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
7、消費者投訴受理制度
8、收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資訊制度
9、食品安全事故處理制度
10、其他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通則中要求或現場核查中 需要檢視的質量管理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記錄表格
1、食品生產必備記錄表格
(1)進貨查驗記錄
(2)生產過程控制記錄(包括環境、場所和設施衛生 自查記錄,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和清洗消毒記錄,原輔材料 貯存、保管、領用記錄,生產投料記錄,生產加工過程關健 控制點的重要引數控制記錄等)
(3)食品出廠檢驗記錄
(4)不合格原料和成品處理記錄
(5)成品銷售臺帳
(6)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知識培訓記錄
2、需要建立的食品安全記錄
(1)不安全食品召回執行情況記錄
(2)消費者投訴受理和處理記錄
(3)收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資訊記錄
(4)食品安全事故處置記錄
一、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對食品經營食品質量監督管理,愛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愛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經營者必需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進貨查驗的食品,是指消費者常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糧食及其製品,蔬菜、水果,奶製品,豆製品,飲料和酒類等食品。
四、經營者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並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儲存原件或者影印件。須要查驗和索取的詳細票證,由《食品索證索票制度》作出規定。
五、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商標、效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
(三)依據商品的特點和運用要求。須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運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運用期(保質期、儲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對運用不當、簡單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標記或中文警示語。
六、食品經營者經營的農產品及其他散裝食品,法律法規規定必需檢驗或者檢疫的,經營者必需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七、經營者應常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剛好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馬上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八、經營者根據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留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揚的內容。
九、市場開辦者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並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十、市場開辦者要指導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進貨查驗工作的落實,對經營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隨時接受工商部門的檢查。
十一、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覺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剛好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1、目的
制定本規程之目的是為了生產流程程式化,規範化,使廚房每位員工更能瞭解到冷凍庫內的正確存放及保管運作,以便更好地工作,確保完成生產任務並保證餐食質量。
2、適用範圍
本規程適用於廚房所有員工。
3、管理制度
3.1進出冷凍庫必須隨手關門;
3.2冷凍庫只能存放廚房備用食品原料及盛器,不得放入其它雜物,員工私人物品一律不得放入其內;
3.3根據庫存食品原料的不同種類、性質來確定存放位置,分類存放,做好標識,以便取用;
3.4容易滲水的產品放入冷凍庫時,籃子底部需加用塑料盆,預防廢水滴在冷凍庫地面;
3.5保持庫房地面乾燥,庫房地面打掃時不宜用水衝,現冷凍庫地板是塑料地面,建議使用拖把做地面衛生即可;
3.6凍藏大塊原料單獨存放,小型及零碎原料置盤或筐,集中存放,所有物品必須放在貨架上,不得放於地板,堅持先存放、先取用的原則,交替存貨和取用;
3.7每月最後一天對冷凍庫進行清潔整理,檢查食品及原料數量,並對冷凍庫進行清理,由粗加工領班進行月末盤點庫存情況並上報廚師長;
3.8絕對禁止員工因天氣炎熱而開啟冷凍庫門降溫,嚴禁將冷凍庫當空調使用;
3.9保持冷凍庫達到規定的溫度,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溫差、損壞等問題應及時上報廚師長,與工程部聯絡維修,不得自行修理。
一、義務教育階段國小食堂要自主經營,不得盈利。
二、實行餐飲服務許可制度。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活動,不得超範圍經營,並在顯著位置懸掛或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
三、從業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健康證明”要懸掛或擺放在醒目位置。上崗時從業人員必須穿戴潔淨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四、食堂內、外環境乾淨整潔,無衛生死角,經常通風,定期消毒,衛生區域和設施要明確專人負責,設定監督牌。
五、食品加工原料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食品加工流程遵循生進熟出的`單一流向,避免過期、變質和交叉汙染。
1、學校食堂要定點採購,規範記錄進貨臺賬,及時索證索票。
2、粗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原料,不得加工和使用有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原料。
3、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砧板、桶、盆、以及其他工具、容器等設有明顯標識,分類使用,用後清洗消毒乾淨後,定位存放。
4、餐用具、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清潔用具清洗池嚴格分開,並有明顯標識。加工後的成品、切配好的半成品、原料應分開、分類存放,並做好“三防”工作。用於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於地面。
5、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於70 ℃。
6、待出售成品要做好“保溫”、“防蠅”、“防塵”工作,從業人員出售食品時要注意個人衛生,不得用手直接接觸食品。
六、學校食堂每餐次每樣食品要按規定及時留樣。七、食堂主管校長和食品安全管理員要經常對食品安全隱患進行排查,並建立臺賬,及時整改。
八、食堂應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和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的衛生和安全。
九、學校要制定科學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並不斷完善。
十、學校食堂嚴禁制售冷葷冷盤。
一、為了保證涼拌菜的衛生,加工涼拌菜要做到“五專”:
(1)專人:固定專人加工涼拌菜;
(2)專室:專為加工涼拌菜用的加工間,不得加工其他食品,不得存放無關的物品。
(3)專用工具:加工涼拌菜用得刀、盆、盤、抹布、墩等工具,嚴禁於其它部位的工具混用:
(4)專用消毒裝置:加工涼拌菜前進行紫外線消毒,時間不少於30分鐘,人不要在裡面。
(5)專用冷藏裝置:涼拌菜加工間的冰箱專供存放涼拌菜及所用原料。
二、上崗人員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工作服衣帽,用肥皂,流動水洗手消毒後方可上崗操作。
三、進入涼拌菜間蔬菜,必須在涼拌菜間摘洗乾淨,在進入涼拌菜間消毒後放入冰箱或直接切配或涼拌。據食用時間越短越好。注意盛放涼拌菜的盤子不能重疊堆放,以防盤地汙染下面的`食品。
四、每天所剩涼拌菜要冷藏儲存,冷藏儲存時間不得超過1天。
五、涼拌菜間內的刀、盆、盤、抹布、墩等工具每日進行清洗消毒。
六、嚴禁在涼拌菜間內加工肉、禽、水產品、蛋等動物性食品。
(一)凡食品入庫前必須做好檢查和驗收工作,有發黴、變質、腐敗、不潔的食品和原料,不準入庫。
(二)對採購的食品及原料認真驗貨,做好登記,驗收合格後方可入庫儲存,收集索證材料,分類存檔,登記臺帳。
(三)食品及原料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食品庫房內不得存有非食品、個人物品、藥物、雜物及亞硝酸鹽、鼠藥、滅蠅藥等有毒有害物品。對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拒收入庫。
(四)貨架上應對每類每批食品嚴格標明採購日期、產品名稱、產地、規格、生產日期及最終保質時限,做到帳、卡、物相符,掛牌存放,並做到先進先出。存放的食品及原料應有包裝,並標明產品名稱,定型包裝食品應貼有完好的出廠標識。禁止存放無標識及標識不完整、不清晰的.食品及原料。
(五)經常檢查所存放的食品及原料,發現有黴變或包裝破損、鏽蝕、鼓袋、胖聽等感官異常、變質時做到及時清出,清出後在專用區域內落地另放並標明“不得食用”等字樣,及時銷賬、處理、登記並儲存記錄。
(六)保持倉庫內通風、乾燥,做好防蠅、防塵、防鼠工作,倉庫門口設防鼠板,倉庫內滅鼠使用粘鼠板,不得采用鼠藥滅鼠。冷藏冷凍設施運轉正常,冷藏溫度在0℃—10℃,冷凍溫度應達零下18℃。
(七)食品入庫後,原料分類存放,對主糧食物不得靠牆或直接放在地面上,以防止潮溼、發黴變質,做到勤購、勤賣,避免存放時間過長,降低食品質量。食品在倉庫存放期間,要經常倒倉檢查。發現變質腐敗等情況,應及時報告領導,
以便及時處理。不合格食品不得出庫。凡食品入庫前必須做好檢查和驗收工作,有發黴、變質、腐敗、不潔的食品和原料,不準入庫。
(八)倉庫內保持清潔、衛生、空氣流通、防潮、防火、防蟲蛀。倉庫內嚴禁吸菸。倉庫內物品存放要整齊劃一,做到無鼠、無蠅、無蟲、無灰塵。
(九)加強入庫人員管理。非倉庫管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倉庫。
(十)倉庫內保持清潔、衛生、空氣流通、防潮、防火、防蟲蛀。倉庫內嚴禁吸菸。倉庫內物品存放要整齊劃一,做到無鼠、無蠅、無蟲、無灰塵。
庫房保管員認真履行收、存、管、發、查等職責。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相關規定中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從業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
2:建立每日晨間檢查制度,有發熱·腹瀉·面板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的人員,應立即離崗,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3:建立健康檔案,收錄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證明及健康狀況。
(二)從業人員培訓培訓管理制度
1:自行組織或者委託社會培訓機構,對本單位的餐飲從業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廚師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關鍵環節操作人員)分類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餐飲從業人員在崗期間的每年培訓時間應當不少於40小時。
餐飲從業人員應當參加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評估考核,取得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培訓合格證明到期前三個月,應當重新參加評估考核。
2:建立餐飲從業人員培訓檔案,詳細記錄本單位上述人員的培訓日期,培訓課時,培訓地點,培訓內容,授課師資人員,是否參加評估考核及考核結果等內容。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持有有效的培訓合格證明,全面負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制訂食品安全規章制度,明確食品安全責任,落實崗位責任制。
2:制訂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計劃,並加以實施,組織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標準,加工操作規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加強誠信守法經營和職業道德教育。
3: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依法將患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調整到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4:制定食品安全檢查計劃,明確檢查專案及考核標準,並做好檢查記錄。
5:組織制訂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食品安全規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6:建立食品安全檢查及從業人員健康,培訓等管理檔案。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各位崗位負責人應當每天開展崗位自查,指導,監督員工嚴格按照加工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做好檢查與彙報工作,每天在加工操作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操作規程的情況發生,每週一至二次對食品儲藏與運輸裝置設施的運作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現場檢查,如發現問題應立即指出,並作出妥善處理,同時做好檢查記錄,每週一次向單位負責人報告本單位食品安全實施情況。
3:檢查中發現有證據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品,應當報告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四,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1:採購驗收要求
採購的食品,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等應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規定的要求,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採購記錄行為應符合國家政策法規的規定,採購需冷藏和冷凍的食品時,應冷鏈運輸,出庫時應做好記錄。
2:粗加工與切配要求
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淨,動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產品原料應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易腐爛變質食品應儘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後應及時使用或冷藏。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受到汙染,與原料分開存放,並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切配好的半成品應按照加工操作規程,在規定時間內使用。用於盛放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於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汙染。加工用工具及容器應符合規定要求,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分開使用並有明顯標識。
3:烹飪要求
烹飪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飪加工;不得將回收後的食品經加工後再次銷售;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於70度;加工後的成品應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儘快冷卻後再冷藏,冷卻應在清潔操作區進行,並標註加工時間等;用於烹飪的調味料盛放器皿宜每天清洗,使用後隨即加蓋,不得與地面或汙垢接觸;菜品用的圍邊,盤花應保證清潔新鮮,無腐敗變質,不得回收後再使用。
4:供餐需求
供應前應認真檢查待供應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供應;操作時應避免食品受到汙染;分派菜餚,整理造型的用具使用前應進行消毒;用於菜餚裝飾的原料使用前應清洗消毒,不得反覆使用;在烹飪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兩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於60度或低於10度的條件下進行存放。
5: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要求
餐用具使用後應及時洗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消毒後的餐用具應貯藏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備用,保潔設施應有明顯標識。餐用具保潔設施應定期清洗,保持潔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應規定洗淨並消毒;餐用具宜用熱力方法進行消毒;應定期檢查消毒裝置,設施是否處於良好狀態。採用化學消毒,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消毒後的餐飲應符合GB 1493 4《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規定;不得重複使用一次性餐用具;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應分開存放,保潔設施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盛放調味料的器皿應定期清洗消毒。
五,場所及設施裝置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1:食品經營,貯存場所內環境(包括地面,排水溝,牆壁,天花板,包括照明設施及門窗等),應當經常清洗與消毒,保持環境整潔與良好的經營狀況。
2:每次使用後對工作臺及洗滌盆,工具及加工裝置進行清洗消毒;排煙設施的表面應當每週一次進行清洗消毒,排煙設施的內部應當每年不少於兩次進行清洗消毒;每天完工後,應當對廢棄物及時清理,清除後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3:定期為食品貯存,陳列,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裝置設施進行維修與保養。
4:建立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檔案,如實記錄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的時間,物件,方法,頻次和人員等內容,儲存時限不得少於兩年。
六,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1:建立進貨查驗制度,對採購的食品,食用農產品,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行檢查驗收,確保從合法的渠道採購合格的產品;
2:工作人員應當查驗,並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供貨票據,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供貨票據應當包括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絡方式等內容。
3:嚴格查驗食品的包裝和感官性狀,包裝應當情節,形狀完整,無明顯破損和受潮,食品具有該食品正常的感官性狀,標籤內容完整,無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虛假內容;
4:嚴格查驗食品的保質期,對過期食品應當拒絕收貨,對臨近保質期食品應當根據自身銷售量確定採購量,確保在食品保質期保質期內使用。
5: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檔案,如實記錄查驗負責人,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保留相關憑證,記錄或憑證儲存期限不得少於產品保質期滿後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儲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七,主要食品和食品農產品資訊追溯制度
1:根據國家政策法規的規定裡,利用資訊化技術手段,履行相應的資訊追溯義務,接受社會監督,社會責任的。
2:須進行資訊追溯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糧食及其製品;畜產品及其製品,禽及其產品製品:蔬菜,水果;水產品:豆製品,乳品,食用油;經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類別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
3::須追溯的食品安全資訊:採購的追溯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的名稱,數量,進貨日期,配送日期,以及供貨者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等。採購的追溯食品的生產企業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直接從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或者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採購的追溯食用農產品的產地證明,質量安全檢測,動物檢疫等資訊。
八,食品貯存,運輸管理制度
1:食品貯存應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貯存的食品應與牆壁,地面,保持適當距離,防止蟲害藏匿病並有利於空氣流通。食品與非食品,生食與熟食應當有適當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標識,對貯存的食品應當定期檢查,查驗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他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2:運輸工具應當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食品運輸時應避免震盪,撞擊,輕拿輕放;防止損傷;不與有毒有害物質混裝,混運。
3:貯存,運輸有特殊溫度,溼度控制要求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應當進行全程溫度,溼度監控,並做好監控記錄,符合保證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安全所需的溫度,溼度等特殊要求。監控記錄儲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九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1:配備專門的容器或場所存放廢棄物,並使用醒目標識加以區分。液體廢棄物,具有揮發性氣味廢棄物等,應當存在密閉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
2:廢棄物的處置,應當交由具備合法資質的單位或個人索取,其經營資質證明檔案影印件,並簽署合作協議。
3:建立廢棄物處置臺帳,如實記錄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以及處置單位等情況,臺帳保持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十,食品安全資訊公示制度
1: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懸掛食品經營部許可證正本原件,並設定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欄。
2: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欄具體內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許可經辦人員,日常監督管理人員,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本單位投訴舉報電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31和食品安全量化管理等資訊。
十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由負責人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食品食品安突發事件時,應當立即停止相關食品的經營活動,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以及原料,工具,裝置等採取封存等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其次,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通知相關供貨者和消費者;最後,應當在事故發生後的兩個小時內,向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衛生計生部門報告。
3: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調查,取證工作,不得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
4: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臺帳,如實記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涉及的食品名稱,批號,數量,生產廠家和聯絡方式,供貨者名稱和聯絡方式,處置的方式和結果,記錄保持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十二,食品新增劑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新增劑應專人採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櫃儲存。
2:食品新增劑的存放應有固定的場所或櫥櫃,標識“食品新增劑”字樣,盛裝容器上應標明食品新增劑名稱。
3:食品新增劑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採用精確的計量工具稱量,並有詳細記錄。
為規範餐飲服務冷盤加工,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應仔細檢查待配製的冷盤,發覺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樣的,不得進行加工。
二、固定專人加工製作,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冷盤間,冷盤間工作人員進入專間前應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時應戴口罩。
三、個人生活用品及雜物不得帶入冷盤間,不得在專間內從事與冷盤加工無關的活動。
四、專間每餐(或每次)運用前應進行空氣和操作檯的消毒。運用紫外線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啟30分鐘以上,開啟空調,使室內溫度不超過25℃,並做好記錄。
五、供加工冷盤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經清洗處理的,不得帶入冷盤間。
六、冷盤間的裝置、工具、容器必需專用,用前消毒,操作過程中留意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汙染,用後應洗淨並保持清潔。
七、冷盤間內冰箱必需專用。熟食品用容器及保鮮紙密封保存於冰箱中,不得重疊存放。
八、各種冷盤裝盤後不行交叉重疊存放,傳菜從食品輸送視窗進行,禁止傳菜人員乾脆進入冷盤間端菜。
九、各種冷盤現配現用,儘量當餐用完,剩餘尚需運用的`應存放於專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凍,食用前須要加熱的按規定進行再加熱。
十、加工結束後,做好裝置、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清理室內衛生,開啟紫外線燈30分鐘進行空氣消毒。
一、食品安全規範要求
(一)經營場所規範要求
1、《食品流通許可證》應懸掛於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
2、經營場所和食品貯存場所分開,與個人生活區完全分開。
3、經營場所距離非水沖廁所、開放式糞池、垃圾堆(場)等場所的直線距離25米以上,與化肥、農藥貯存、銷售點距離25米以上,環境整潔。
(二)從業人員規範要求
1、設有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組織結構,配有經專業培訓的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
2、食品從業人員應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證明,熟悉食品安全知識,經培訓後上崗。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定期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面板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食品從業人員上崗時不能佩帶首飾、假髮、假睫毛、假指甲、戒指,不能噴灑香水、化妝、塗抹指甲油。上班時不能在工作崗位上嚼口香糖、進食、吸菸,私人物品、食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工作區內。並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勤洗髮),養好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5、食品從業人員上崗時應著淡色工作衣、褲、發帽、鞋靴,凡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必須每日更換,其他人員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離開工作崗位時,要換下工作服,不得將工作服穿離工作崗位。
6、制定安全檢查及獎懲制度,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檢查方法採取抽查、問查相結合,檢查重點是各項制度落實情況。檢查中發現問題仍未改進的,按有關獎懲制度嚴格處理。
(三)經營設施規範要求
1、食品陳列設施佈局合理,劃定食品經營區域,食品與非食品分開存放,食品分名別類存放,散裝食品、直接入口食品、生動物性食品必須設專區或專櫃銷售。不出售有毒有害的食品,不出售“三無”食品和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保證食品外觀清潔,如發現食品超過保質期、破損、鼠咬、受潮、生黴、生鏽等現象要及時處理。
2、食品倉儲庫內的食品存放應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隔離地面的平臺和層架,離牆30釐米以上,最底層隔離地面40釐米以上。商品分類貯存,按照先進先出、生熟分開的原則存放。設有不安全食品暫存專櫃,並有記錄本。
3、未使用空調的場所,應配備紗門、紗窗或者塑料門簾。木門下端裝有金屬防鼠板(高度不低於60釐米),下水道出口處有金屬隔柵(隔柵間隙不大於6毫米)。場所內配備一定數量的滅蠅燈,且能正常工作。
4、配備足夠的採光、照明設施,位於工作臺、食品上方的照明裝置應加防護罩。
5、衛生間與經營場所分割槽設定,超市要設客用衛生間,廁所為水衝式,設有洗手設施。
6、經營場所及倉庫應有良好的通風,採用自然通風時通風面積與地面積之比不應小於1:16;採用機械通風時換氣量不應小於每小時換氣三次。機械通風管道進風口要距地面2m以上,並遠離汙染源和排風口,開口處應設防護罩。
7、經營場所應有工作服清洗保潔制度。設定更衣室和員工洗手消毒設施。更衣室應設儲衣櫃或衣架、鞋箱(架),衣櫃之間要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面20釐米以上,如採用衣架應另設個人物品存放櫃,並配備供工作人員自檢用的穿衣鏡。
8、各場所設定密閉的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容器,及時清除垃圾箱內廢棄物,搞好防塵、防蠅、防鼠工作。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使用時不得汙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後將所有裝置、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食品加工場所內不得使用鼠藥。
二、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嚴格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仔細驗明食品質量證明,確保主體資格合法,購入食品質量合格。
(一)查驗供貨商資質及產品證明檔案
應當向供貨商索取並仔細查驗營業執照副本、食品流通許可證;生產廠家的營業執照副本、食品生產許可證、商標註冊證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檔案。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的.還要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公佈的生產企業和產品名錄等資訊進行比照、核查,對不在名錄範圍內的,不得進貨。
上述相關證明檔案應當在有效期內,並有供貨商加蓋公章。對證明檔案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經營者不準進貨。
(二)索取並仔細查驗食品質量證明檔案
應當按食品種類和生產批次索取並仔細查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有效商品檢驗證明。
向種植戶、養殖戶購入自產自銷的食用農產品,應當索取並仔細查驗供貨商的身份證明和應當檢驗疫食用農產品的檢驗疫合格證。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要按照乳粉的品種和生產批次索取產品的批次檢驗報告。
(三)索取銷售憑證
應當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並保留真實地址和聯絡方式。
(四)資料管理
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分類建檔儲存,保管期限為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二年。
(五)統一配送經營證明檔案的查驗
企業總部統一配送的食品,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索驗供貨者的證明檔案,並統一建檔儲存;各連鎖經營者可將總部出具的進貨查驗證明和統一配送單存檔。各連鎖經營者自行採購的食品,仍應當按照要求向供貨商索驗相關證、票,並建檔儲存。
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嚴格執行食品採購及銷貨記錄制度,真實、全面、系統的記錄食品採購、銷售情況。
(一)記錄方式
可以採取書式、票據兩種記錄方式。
1、書式記錄。食品經營企業應當設定食品進貨臺賬,食品批發企業還應設定銷售記錄臺賬,利用賬簿記錄。
2、票據記錄。食雜店等小型食品經營者,逐日將食品進貨憑證分類貼上,便於查詢,定期裝訂成冊,代替食品進貨記錄。
(二)記錄內容
應當根據食品進貨憑證如實記錄購進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其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對於嬰幼兒配方乳粉應當如實記錄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名稱、適用的年齡段、生產企業名稱(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為進口商或進口代理商名稱)、商標、規格、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數量、價格、進貨日期、檢驗報告編號及出具單位等內容。
(三)查閱進貨記錄
應當定期查閱進貨記錄,檢查食品的儲存與質量狀況。
對保質期將滿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記錄中做出醒目標註,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做出醒目提示。
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下架銷燬,並報告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記錄中如實加以記載。
(四)記錄儲存期限
食品進銷貨記錄儲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四、食品協議准入制度
食品經營者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增強契約意識。對供貨商、生產商或產地拒絕簽訂購銷協議的,應當不予進貨。
(一)簽訂購銷協議
凡經銷肉類、蔬菜類等農產品、水產品和畜禽產品的,均應簽訂購銷協議:
1、經營肉類、畜產品、豆製品等食品,應當與生產(加工)企業簽訂“場廠掛鉤協議”;
2、經營蔬菜、水產品等食品,應當與生產養殖基地簽訂“場地掛鉤協議”。
(二)簽訂協議原則和必備條件
應當體現自願、公平、合理、誠實信用原則,根據購進食品的特點,制定質量保證條款,明確購銷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簽訂協議,必須索取供貨方食品銷售信譽卡或食品質量承諾卡、檢驗、檢疫等合格證明。
(三)定點採購
經營水果、蔬菜類食品,應以無公害水果蔬菜生產基地為採購定點單位。
經營肉類食品,必須到定點屠宰場採購,實行日零庫存制。
(四)定期考察
應當定期對協議供貨的食用農產品養殖、種植基地或者食品的生產加工企業進行考察,確保提供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對不符合要求的基地或者企業,應當及時提出改進意見或者依法解除協議供貨關係,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安全可靠。
五、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一)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二)索證:食品經營者在進貨時按規定向生產廠家或上級供商索取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副本、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商標註冊證等證件和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對生產廠家或上級批發企業的上述證照及時更新,以保證在有效期內。對進口食品的,應當索取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三)索票:食品經營者在進貨時索取載有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的進貨票據。
(四)食品索證索票後,應在指定場所顯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費者進行查詢及有關部門檢查。
六、食品退市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加強對所經營食品的管理,對發現的問題食品應
當嚴格執行食品退市制度。
(一)食品召回
對售出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應及時公示、公告,並報告食品藥品監督行政管理部門,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
(二)下架退市
發現《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禁止銷售的食品,應及時下架退市,並做好記錄。
(三)超過保質期食品退市
食品經營者對自查中發現的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清點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登記造冊並就地銷燬。
食品經營者銷燬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當確保該過期食品外包裝一併銷燬,並如實記錄超過保質期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銷燬時間和地點、銷燬方式方法、承毀人、監銷人等內容,或者保留可供追查的影像資料等。
(四)不合規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退市
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對在比照名錄、查驗檔案資料以及檢視標籤標示時發現的不在監管部門批准的名錄之內的;企業以委託、貼牌、分裝方式生產的;無相應批次全專案檢驗報告或進口無中文標識的;同一生產企業用同一配方生產的不同品牌的;牛、羊乳及其乳粉、乳成分製品以外的其他動物乳和乳製品生產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等情況的,應予以拒收或退貨,不得購入或銷售,並同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做好相關記錄。
(五)明示補救措施
對因標籤、標識或者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而被停止經營的食品,應當通知生產商或供貨商召回,在食品生產者採取補救措施且能保證食品安全的情況下方可繼續銷售,銷售時應當向消費者明示生產者採取的補救措施。
食品經營者應當加強食品貯存。運輸及銷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確保食品安全。
(一)食品運輸
用於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裝置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汙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二)食品貯存
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三)食品銷售
對銷售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過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對問題食品要及時下架退市,做好相關記錄。
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銷售生鮮、熟食製品等食品,應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汙染。
八、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增強食品質量自律意識,自覺規範經營行為,認真檢查食品質量、衛生情況,確保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要求,保證食品安全。
(一)完善檢測條件
較大型商場、超市、市場應當建立食品自檢機構,設立食品安全檢測室(臺),配備必要的食品檢測裝置,適應質量檢測需要。
(二)配備食品質量監督員
較大型商場、超市、市場應當配備專(兼)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檢查、監督記錄。
(三)重點食品入市自檢
對肉類、蔬菜等重點食品加強入市自檢,隨時對銷售的食品進行質量檢查。對不能從感官上直接鑑別但懷疑其有質量問題的食品,暫停銷售,經監管部門認定質量後,再行處理。
對涉嫌假冒偽劣食品、“三無”食品有權責令經營者撤下貨架停止銷售,並報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處理。
(四)禁止入市經營的食品
1、經感官鑑別已經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2、經檢測發現食品中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
3、自檢結果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的;
4、自檢結果顯示食品中含有非食品原料或非食品用化學物質的;
5、自檢結果顯示食品中含有的新增劑超過相關標準的;
6、自檢結果顯示食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汙染,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九、食品經營者崗位責任制
一、企業負責人崗位職責
1、對企業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保證企業執行國家有關食品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2、負責建立、健全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培訓教育,保證企業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
3、負責選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員,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全員身體檢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食品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嚴格遵守企業的質量和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對食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
2、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保持內外環境整潔,保證各種設施、裝置安全有效。
3、每年負責安排企業經營人員健康檢查,建立並管理員工健康檔案,監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衛生。
4、負責監督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溫溼度檢測和記錄,保證溫溼度在規定範圍內,確保經營食品的質量。
5、保證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汙染,發現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時應立即加以解決,或向企業負責人報告。
三、購銷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食品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遵守企業各項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特別是採購和銷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採購人員應根據企業的計劃按需進貨,擇優採購,嚴禁從證照不全的企業或廠家進貨。
3、對購進的食品應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條款,認真檢查供貨單位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和《檢驗檢疫合格證》等。
4、銷售人員應確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質期內,並應定期檢查在售食品的外觀性狀和保質期,發現問題立即下架,同時向食品安全管理員報告。
5、營業員應每天上下午按時做好營業場所的溫溼度檢測和記錄,如溫溼度超出範圍,應及時採取調控措施。
十、先行賠付和追償制度
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應嚴把質量關,建立先行賠付和追償制度,
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一、按照“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對消費者進行賠償。
二、消費者如有直接證據證明某種嬰幼兒配方乳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可憑購物小票或相關憑證要求賠償。
三、處理完相關投訴舉報並按要求對消費者先行賠償後,向上一級供貨商、批發商或生產廠家進行追償。
四、對消費者的投訴舉報及申訴要求要積極處理,不得推諉扯皮,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十一、從業人員上崗培訓和定期培訓制度
一、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人員必須在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
關專業知識培訓後方可上崗;
二、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銷售人員進行培訓,培訓時間每年不少於40小時,並做好相關培訓記錄。
三、培訓內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專業知識。
四、建立嬰幼兒配方乳粉從業人員培訓檔案,培訓檔案中要記錄培訓時間、地點、內容及接受培訓的人員。
1、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及危害,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基本原則
2.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公司食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公司各部門要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要把好生產加工源頭。
2.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公司食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公司各部門按各自職能負責應急處理各項工作。
2.3反應及時、措施果斷。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公司食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要立即作出反應,迅速制定及採取有效控制措施。
2.4依靠科學、加強協作。
要依靠科學妥善處理食品安全事故,公司食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要協調好公司各部門各司其責、通力協作,必要的時候要及時尋求市場局、市疾控中心、醫療單位等部門的協助。
3、組織管理
3.1確保包裝袋上的聯絡方式暢通無阻,專人負責相關投訴資訊的收集和處理,歡迎廣大消費者和政府職能部門、新聞媒體進行社會監督。
3.2企業自覺接受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的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抽檢),做到積極配合,實事求是,決不弄虛作假欺騙檢查,對檢查中提出的問題,及時認真整改。
3.3公司成立公司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
3.3.1負責檢查企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依照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組織生產,合法經營,做到企業誠信、自律,不違法、不違規、不製假、不售假。
3.3.2負責教育企業全體員工,樹立"以人為本,顧客第一,安全第一,質量第一,誠信第一"的企業文化理念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嚴格按照標準生產合格、優質調味品。
3.3.3提升企業整體素質和產業化水平,為生產安全、優質調味品打下堅實基礎。
3.3.4負責監督檢查企業產品質量保證體系的持續執行。從調味品生產的源頭(原輔材料採購)到生產加工(加工裝置、工藝流程、成品檢驗)直至市場營銷終端(產品運輸、銷售網點),嚴格按規範操作,實行全程質量監控,做到環環扣緊,層層把關,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不準出廠,不準流入市場。
3.3.5負責監督檢查企業嚴格遵守國家食品標籤標準和廣告法規,把產品的真實屬性、營養成份、生產日期與保質期、貯存方法與使用方法等,全面如實的告知消費者,不做任何誇大、虛假的企業產品宣傳,自覺維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正、健康的市場經營秩序。
3.3.6負責產品安全質量自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措施,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
3.3.7負責制定和實施企業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和預案,做到防患於未然,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各種突發事件的危害,竭力杜絕各種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3.3.8負責對突發事件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工作,研究制定相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措施;指揮和協調公司有關部門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4、突發食品安全事件
4.1定義:
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是指重大食物中毒,食用染疫動植物及其產品引發或可能引發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汙染食品引發或可能引發嚴重的傳染病暴發與流行,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或食品在生產、流通、消費等過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質汙染,引發或可能引發嚴重食源性疾患等其他事件。
4.2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接到食品質量突發事件報告後,應按照以下分類採取相應措施:
4.2.1單起食品質量突發事件投訴、人數在1-2人,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立即派相關人員到現場調查事故情況、分析事故確切原因。
4.2.2單起食品質量突發事件投訴,人數在3人以上或兩起及以上食品質量突發事件投訴,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立即派相關人員到現場調查事故情況、分析事故確切原因,並及時尋求市場局、市疾控中心、醫療單位的協助。
4.2.3以上食品質量突發事件如經分析、排查,如確為公司產品引發的,應立即通知同批產品的相關客戶並組織同批產品的緊急召回等,同時要聯絡好醫療單位作好對已食用本批產品的、可能發病的顧客的相關醫療措施。並且向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報告,請主管部門協助解決。
4.2.4出現下列情況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應在第一時間向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報告,由行政主管部門採取事故應急措施,同時公司調動一切可用力量進行應急處理。
(1)一次出現由於食品質量問題引發的發病人數在50人以上;
(2)發生群體性食用食品發病事故,並有人員死亡的;
(3)引發發病的食品擴散未得到控制,死亡人數在繼續增加的;
(4)其它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5、事故報告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處理程序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故都必須有初次報告、進展報告和總結報告,以便於公司在相關方面改進及借鑑、總結。
5.1初次報告內容:
發生事故的單位、地址;受害者的發病時間、發病人數、臨床症狀及體症;醫療單位、地址,搶救醫療的基本情況;事故現場採取的措施和調查處理的工作進度;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需相關部門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的報送單位、簽發人和聯絡電話及報送時間。初次報告應在知悉事故後立即報告。
5.2進展報告的內容:
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理程序、事故原因等,在進展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5.3總結報告:
事故鑑定結論、對事故的發生和處理進行總結,分析其中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後對類似事件的防範和處理建議。總結報告應在事故處理結束後7個工作日內上報。
6、應急保障
6.1人員保障
6.1.1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可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組織公司有關部門人員參加事故應急的各方面工作。
6.1.2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應在日常加強應急處理相關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和組織應急事故處理的演練。
6.2物資保障
綜合部應及時提供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的一切設施、裝置和物資。
6.3資訊保障
在事故處理期間,安全領導小組及相關人員應確保24小時資訊通訊暢通。
7、其它事項
7.1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未能履行職責的,要對主要負責人及其他直接責任人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2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由食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宣佈解除應急程式。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第二條加強對企業職工安全知識培訓是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經營企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培訓目的:
(一)加強本企業員工的食品安全培訓,強化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增強職業素養,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通過對食品安排知識的培訓和學習,本企業員工要明確自身的安全責任。特別要明確食品經營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積極開展對本企業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本企業食品經營安全。
第四條培訓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
第五條培訓方式:本企業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以企業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員工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業培訓,並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第六條培訓時間:本企業規定員工每週對食品安全內容進行自學,每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每季度組織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七條培訓要求:本企業員工要端正態度、明確目的,認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培訓。本企業員工不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還要掌握與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標準的具體規定。
第八條對新錄用員工為轉崗員工上崗前須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第九條對培訓結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安全依據,並作為員工晉級、加薪和獎懲等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十條對本企業食品安排知識培訓及學習情況建立培訓檔案。對組織和參與情況、學習情況進行彙總、歸納、整理並進行歸檔。檔案儲存期限不低於兩年。
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第一條 購進的任何食品一律應當進行實地查驗。
第二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並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儲存原件或者影印件。
第三條 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主要查驗內容包括:
①查驗食品包裝是否有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家廠名、廠址;是否在包裝上顯著位置清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淨含量和瀝乾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的。
②是否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準、質量等級。
③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損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是否標警示標記或中文警示語。
④經感官鑑別是否存在已經腐壞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質量情況。
⑥是否存在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⑦進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標明的原產國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註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的。
⑧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
第四條 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 應加強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得進入庫,並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 審查食品是否與其廣告宣傳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 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第一條 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二條 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檔案: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檔案,每年核對一次。
第三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誌、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籤稽核證書、報關單、註冊證。
第四條 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製品、奶製品、豆製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五條 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六條 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 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並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食品質量檢查制度
第一條 對所有進貨食品都要進行檢查,並定期對食品進行抽查檢查或檢測。
第二條 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及時予以處理,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條 抽查檢查或檢測採取隨機抽樣的方式。抽樣時,應兩人以上相關人員在場,並填寫抽樣記錄單,並簽字、蓋章。
第四條 受測戶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另取樣進行檢測或根據實際情況送法定檢驗機構檢測。
第五條食品質量檢查應按規定的操作規則、工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檢測公正、準確、有效
場所環境衛生檢查制度
第一條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二條 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第三條 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第四條 單位衛生管理人員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第五條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按嚴格有關規定處理。
餐飲設施裝置執行。維護和衛生管理制度
(1)、應建立加工操作裝置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於食品加工的裝置及工具使用後應洗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裝置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汙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2)、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並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執行狀態。
(3)、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4)、採用化學消毒的裝置及工具消毒後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裝置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汙染。
(5)、用於食品加工操作的裝置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條 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衛生標準,無毒無害,便於洗刷、消毒、保潔。
第二條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後要清洗、消毒一次,執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汙垢、見本色。
第三條 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第四條 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週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第五條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從業人員衛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條 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凡患有:①傷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動性肺結核;⑤化膿性或滲出性面板病;⑥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工作崗位,在未徹底治癒前,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條 配備食品衛生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日常衛生檢查工作,實行責任制,將衛生任務進行分解,具體責任到人。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衛生檢查,對發現問題的環節和個人做好記錄,並經予相應的處理。
第三條 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面板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症的,應立即脫離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第四條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衛生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培訓物件應包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衛生管理人員及一般食品從業人員。對經過初訓的已在職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兩年必須複訓一次。
3、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所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衛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食品生產經營個體戶由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會同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共同組織培訓工作。衛生行政部門有責任協助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搞好培訓工作,並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衛生管理人員的考試,對成績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
4、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有按規定經過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的負責人或衛生管理人員方可申請開業。
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加工操作規程的制定與執行:
(一)生產經營者應按本規範有關要求,根據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見附件2),制定相應的加工操作規程。
(二)加工操作規程應包括對食品採購、運輸和貯存、粗加工、切配、烹調、冷盤配製、現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盤製作、點心加工、裱花操作、燒烤加工、生食海產品加工、備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熱和工具、容器、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體規定和詳細的操作方法與要求。
(三)加工操作規程應具體規定標準的加工操作程式、加工操作過程關鍵專案控制標準和裝置操作與維護標準,明確各工序、各崗位人員的要求及職責。
(四)應教育培訓員工按照加工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衛生及品質管理要求。
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經營場所面積20__㎡以上的餐館、就餐場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單餐供應300 人以上的餐館、食堂及連鎖經營的餐飲業經營者宜建立和實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制定HACCP計劃和執行檔案。
消費者投訴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構築入市商品質量安全防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及時公正處理消費者投訴,特制定投訴處理制度。
第二條 本店特設立投訴處,在市消費者協會指導下開展工作。具體工作由本店質檢員負責承擔。
第三條 質檢員負責消費者投訴接待、記錄、調查、處理、反饋等投訴事宜。
第四條 要認真作好投訴記錄,並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向店主彙報情況,主動處理投訴事件。
第五條 對於消費者投訴應登記投訴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單位名稱、聯絡方式、投訴事件等一切與投訴事件有關的資料。
第六條 對於投訴事件,質檢員能自行處理的,要及時處理並予以答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店主請示,在做出處理意見後再作處理。
第七條 對投訴者的書面答覆應載明下列事項:
1、被投訴事由;
2、調查核實過程;
3、基本事由及證據;
4、責任及處理意見。
第八條 消費者投訴處理情況要定期向工商部門報告。
第九條 消費者直接投訴到市消費者協會的,質檢員應積極配合市消協妥善處理,不留後患。
1、入庫準備工作
冷藏庫應具備可供速凍食品隨時進出的條件,並具備經常清理、消毒和保持乾燥的條件;冷藏庫外室、過道、走廊等場所,都要保持衛生清潔;冷藏庫要有通風設施,能隨時除去庫內異味;庫內所有的運輸設施、衡器、溫度探測儀、腳手架等都要保持完好狀態,還應具有完備的消防裝置,如果冷藏庫溫度為一18℃,則凍結後的食品入庫前溫度必須在一16℃以下;在速凍食品到達前,應做好一切準備工作。
2、接運卸貨工作
(1)、經快速凍結後的產品應儘快迅速裝箱,並儘快進入凍結物冷藏庫;同時,對作業場所的溫度也加以控制。冷藏庫的室內溫度保持在—18℃以下或更低,溫度波動控制在2℃以內。
(2)、速凍加工後的食品在運送到冷藏庫時,應採取有效措施,使溫升保持在最低溫度。未凍結過的產品不可放入冷藏庫內降溫,以防止影響冷藏庫的`冷藏能力,防止引起庫內其他已凍結食品的溫度波動。
(3)、冷藏櫃及冷藏陳列櫃內速凍食品的裝載不能影響冷風迴圈流動,以縮小各點溫差。
(4)、裝載及卸貨應縮短作業時間。裝載及卸貨場所的溫度應加以控制,裝載前貨櫃應預冷到10℃以下,以有效地避免產品溫度回升。
(5)、除霜作業期間,食品會不可避免地產生溫度回升現象。一旦除霜結束後,應在1h內使產品溫度降低到-18℃以下;或者進行除霜前,將產品溫度降到-18℃,甚至更低,使產品回溫時不致高於-18℃。
3、核對入庫憑證
(1)、稽核驗收依據,包括業務主管部門或貨主提供的入庫通知單。
(2)、核對供貨單位提供的驗收憑證,包括質量保證書、裝箱單、磅碼單、衛生證、合格證等。
(3)、核對承運單位提供的運輸單據,包括提貨通知單、貨物殘損情況的貨運記錄、普通記錄和公路運輸交接單等。
在整理、核實、查對以上憑證時,如果發現證件不齊或不符等情況,要與貨主、供貨單位、承運單位和有關業務部門及時聯絡解決。
4、初步檢查驗收
對到貨冷藏食品到貨情況進行初略的檢查,其工作內容主要包括數量檢查和包裝檢查。數量檢查的方法有兩種:一是逐件點數計總;二是集中堆碼點數。無論採用哪種方法,都必須做到精確無誤。在數量檢查的同時,對每件貨物的包裝要進行仔細地檢視,檢視包裝有無破損、水溼、滲漏、汙染等異常情況。出現異常情況時,可開啟包裝進行詳細檢查,檢視內部貨物有無短缺、破損或變質等情況。
5、辦理交接手續
入庫冷藏食品經過以上幾道工序後,就可以與送貨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如果在以上工序中無異常情況出現,收貨人員在送貨回單上蓋章表示貨物收訖。如果發現有異常情況,必須在送貨單上詳細註明並由送貨人員簽字,或由送貨人員出具差錯、異常情況記錄等書面材料,作為事後處理的依據。
6、貨品檢查工作
對入庫冷藏品進行具體檢驗,包括:
(1)、數量檢驗。根據供貨單位規定的計量方法進行數量檢驗,或過磅、或檢尺換算,以準確的'測定出全部數量。數量檢驗除規格整齊劃一、包裝完整者可抽驗10-20%者外,其它應採取全驗的方法,以確保入庫物資數量的準確。
(2)、質量檢驗:倉庫一般只作物資的外觀形狀和外觀質量的檢驗。進口物資或國內產品需要進行物理、化學、機械效能等內在質量檢驗時,應請專業檢驗部門進行化驗和測定,並做出記錄。
7、入庫資訊處理
經驗收確認後的貨物,應及時填寫驗收記錄表,並將有關入庫資訊及時準確的錄入入庫管理資訊系統更新庫存物的有關資料。貨物資訊處理的目的在於為後續作業提供管理和控制的依據。因此,入庫資訊的處理必須及時、準確、全面。貨物的入庫資訊通常包括以下內容:貨物名稱、規格、型號:包裝單位、包裝尺寸、包裝容器及單位重量等:貨物的原始條碼、內部編碼、進貨入庫單據號碼;貨物的儲位指派;貨物入庫數量、入庫時間、生產日期、質量狀況、貨物單價等;供貨商資訊,包括供貨商名稱、編號、合同號等;入庫單據的生成與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