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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優秀(精選20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97W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優秀 篇1

一、適用範圍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優秀(精選20篇)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車輛。

二、車輛管理

1、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部統一負責管理,綜合管理部經理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和安排,保證公司合理有效用車。

2、公司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出車。司機不得擅自將車輛開回家或者私用,違者將給予辭退。

3、車輛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外租和外借。

4、車輛使用完畢後,專職司機應把車輛停回指定存放點,並鎖好車把鎖,關好車門車窗。

三、車輛使用流程和注意事項

1、用車流程

1.1內部人員(專職司機駕駛)

1.1.1用車部門經理向綜合管理部申請用車,經綜合管理部經理同意後填寫《用車登記表》,資訊要填寫完整、準確,包括用車人、出車日期、目的地、事由、出車起止時間、出車司機、車牌號碼、起止公里數。

1.1.2綜合管理部批准後,方可出車。

1.1.3出車結束後,專職司機要把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並把車鑰匙交由綜合管理部經理保管。

1.2內部人員(非專職司機駕駛)

1.2.1用車人員向綜合管理部申請用車,經綜合管理部經理同意後填寫《公司用車登記表》,資訊填寫完整,包括出車日期、出車起止時間、事由、用車人、司機、車牌號碼、公里起止數。

1.2.2綜合管理部經理批准後,方可用車。

1.2.3用車結束後,用車人員要把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並把車鑰匙交由綜合管理部經理保管。

1.3外部人員

1.3.1外部人員用車須報公司領導同意,綜合管理部備案後,方可用車。

1.3.2用車結束後,綜合部工作人員填寫《公司用車登記表》,詳細記錄出車情況。

2、注意事項

2.1車輛使用過程中,嚴禁非公使用車輛,一經發現追究用車人和駕駛員的責任;在需要停車時車輛應停放在停車場或者適當、合法的位置。

2.2車輛駕駛者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嚴禁司機酒後駕駛。由於違反交通規則(包括不按要求停車)導致的交通事故、違章處罰、損毀、失竊等,應由駕駛者負全部責任。

四、車輛用油管理

1、職責

1.1綜合管理部負責對公司車輛用油進行規劃、監督和控制;財務部輔助監督管理。

1.2綜合管理部加強車輛用油管理,保證車輛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正常執行。

2、車輛用油管理

2.1公司車輛統一使用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

2.2公司車輛禁止使用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車攜帶油卡;若遇到特殊情況需用現金進行加油,需報綜合管理部經理和公司領導同意後方可進行。

2.3禁止車輛油卡之間交叉使用,若遇到特殊情況需經綜合管理部經理同意後可以使用。

2.4車輛油卡實行定時定點充值。每月月末由綜合管理部在中國石化充值點統一對公司車輛進行油卡充值,並索要發票,作為報銷憑證。

2.5車輛油卡充值前,財務部向中國石化轉帳匯款,綜合管理部攜帶相應轉帳手續去中國石化統一辦理油卡充值。

五、車輛保險管理

1、公司車輛保險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包括資訊存檔、查閱以及保險購置。

2、綜合管理部建立《公司車輛保險一覽表》,實時監控車輛保險情況。

3、綜合管理部在車輛保險到期前兩週,做好車輛保險市場調研,並把調研結果向公司領導彙報,根據領導安排統一購置。

4、車輛檔案由專人管理,包括車輛登記證書、完稅憑證、保險單、行車證影印件等,對於車輛資訊的變更要及時存檔,保證車輛檔案完整性。

六、車輛保養、維修和年審

1、職責

1.1車輛保養、維修由綜合管理部指派專人進行負責管理。

1.2管理人員對車輛保養、維修質量進行驗證,建立車輛保養、維修檔案。

1.3駕駛員負責及時檢查、發現故障,簡單的故障做到隨時排除;駕駛員自己不能排除的故障,及時上報公司。

2、日常檢查、保養和維修

2.1駕駛員做好出、收車檢查,保持車況完好和車輛內、外衛生整潔。

2.2駕駛員每週檢查車輛發動機、油路管線等重要部件以及機油、汽油和潤滑油使用情況。

2.3行駛過程中駕駛員要注意車輛的異常情況,發現異常,安全停車。

2.4每月駕駛員檢查車輛的消防裝置,每臺車配備乾粉滅火器一臺。

3、定期保養、維修。

3.1駕駛員按照保養規定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

3.2車輛需要保養前一個星期,駕駛員要告知綜合部管理人員,得到公司領導批准後對車輛進行保養。

3.3車輛保養和維修要到指定的維修站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維修站。

3.4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要及時檢查,判斷故障的嚴重程度以及對安全行駛的影響,積極主動排除。

3.5如果無法處理的故障,駕駛員及時向領導請示,徵得領導同意後按照就近原則到附近修理廠維修,並對故障產生的原因和防範措施進行彙報。

3.6發生修理後必須將更換部件交由公司驗審,不得私自處理。

4、年檢

4.1綜合管理部派專人對公司車輛進行年檢。

七、車輛罰款管理

1、車輛違章罰款

1.1駕駛員應熟知交通法規和交通標示,不能違章行車,若違章,罰款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1.2駕駛員熟知車輛停車相關規定,不得把車輛停放在不允許停放車輛的位置,否則後果自己承擔。

1.3以上違章罰款若找不到具體責任人,則由綜合管理部主管和相關責任人處理。

八、駕駛員管理(安全、方便快捷和保密)

1、儀容儀表

1.1駕駛員著裝整潔大方,語言文明,舉止得體。

1.2駕駛員出車過程中不吸菸、不喝酒,不開情緒車;行駛中嚴禁撥打接聽行動電話和瀏覽手機內容。

2、安全管理

2.1駕駛車輛時必須遵章守紀,做到各行其道,禮貌行車。

2.2駕駛員要熟知路況,方便快捷到達目的地。

2.3駕駛員安全行車,愛護公司財產,保障人車安全。

2.4駕駛員本著“節約”的原則駕駛車輛,長期停車等人過程中,車輛要熄火。

2.5駕駛員陪同財務人員出車時有保護財務人員的義務,特別是攜帶現金時,駕駛員不離其左右,起到安全保障作用。

3、保密管理

3.1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不問,不傳播乘車人之間談話內容。

3.2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洩露公司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祕密,公司領導專職司機還須保守知悉的領導私人資訊。

4、其他事項

4.1綜合管理部定期組織司機學習,學習車輛效能、安全駕駛以及車輛保養方面的知識。

4.2駕駛員要保持車內外衛生,保證每週洗車2-3次;大雨過後要對車輛及時清洗。

4.3駕駛員在車輛使用方面有監督的義務,嚴禁公車私用。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優秀 篇2

1、 負責車輛管理以及對駕駛員的教育、管理工作。駕駛員要努力學習車輛駕駛技術、保養維修常識和交通規則,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2、公司公務車的證照及其驗證等事務統一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辦公室有權定期檢查車輛管理情況,由車隊長負責組織駕駛員學習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強化安全意識。

3、 駕駛員因公用車時,須事先向辦公室主任申請調派,主任可依事情重要性合理安排派車,不按規定申請者,不得派車。

4、 每車設車輛使用記錄表格,並在使用前核對車輛里程錶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努力降低單車執行成本。

5、 每車設定車輛養護記錄表,由車隊隊長於每次加油及修理或保養時記錄,以瞭解車輛受控狀況,每月初連同行駛記錄一併轉辦公室審查並存檔。

6、車輛保養

6.1車輛維修、清洗、打蠟等應先填寫車輛請修報告,註明行駛的里程,核准後方得送修。

6.2車輛應有指定廠商保養,特約維護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一律不準報銷。自行修復者,可報銷買材料零件費用。

6.3車輛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損耗急需修理更換配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與領導溝通後進行修理,但修理費不得超過500元。

6.4由於駕駛員使用不當或疏於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身故障所需修護費用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與指定車輛駕駛人或車輛負責人分擔。

6.5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後應將車輛清洗乾淨。

7、違規與事故處理

7.1酒後駕駛、無照駕駛及違反交通規則被罰者責任及罰金自負。

7.2未經許可將車擅自借予他人使用者重罰。,如非公派出車各種事故維修費用由駕駛員自負,並追究責任。如非公派出車遇到交通肇事一切自負,如被拘留按曠工處理。

7.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到交通肇事,應立即通知l22事故科和保險公司理賠科,勘察現場,分清事故責任並立即通知辦公室,並與相關人員聯合,協調處理,如屬輕微事故,可進行初步處理後再向辦公室報告。

7.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公司分擔。

8、費用報銷。

8.1公務車用油,由公司車輛行駛里程,用油量等以現金或油票等方式在指定加油站為車輛加油。

8.2公務車維修費用以相關憑證實報實銷。

9、 駕駛員管理制度

9.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遵守公司員工管理手冊,安全駕車。同時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的規章制度。

9.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9.3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9.4出車前要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如高速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加油。

9.5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自行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車隊長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專案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修,違者費用不予報銷。

9.6出車在外時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鑰匙及行駛證件交給管理人員。不準私自用車。

9.7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9.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不準酒後駕車。違者罰款50元/次。

9.9司機酒後駕車或私自用車造成的一切違章或交通事故後果均由司機本人承擔。

9.10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追尾、爭道、賽車等)。行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適用快速處理方式解決;如必須現場處理,應立即報警待處,不得逃離現場。如因違反交通規則、違章駕駛而發生事故的,司機應承擔全部後果和責任。

9.11車內不準吸菸,要保證車內乾淨整潔。

9.12提倡敬業精神,自覺加強職業道德修養,端正駕駛作風。憑用車申請出車,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要準時出車。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公車私用。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優秀 篇3

車輛管理

1、 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部統一負責管理,綜合管理部經理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調和安排,保證公司合理有效用車。

2、 公司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出車。司機不得擅自將車輛開回家或者私用,違者將給予辭退。

3、車輛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外租和外借。

4、車輛使用完畢後,專職司機應把車輛停回指定存放點,並鎖好車把鎖,關好車門車窗。

車輛罰款管理

1、車輛違章罰款

2、駕駛員應熟知交通法規和交通標示,不能違章行車,若違章,罰款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3、駕駛員熟知車輛停車相關規定,不得把車輛停放在不允許停放車輛的位置,否則後果自己承擔。

4、以上違章罰款若找不到具體責任人,則由綜合管理部主管和相關責任人處理。

車輛保險管理

1、公司車輛保險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包括資訊存檔、查閱以及保險購置。

2、綜合管理部建立《公司車輛保險一覽表》,實時監控車輛保險情況。

3、綜合管理部在車輛保險到期前兩週,做好車輛保險市場調研,並把調研結果向公司領導彙報,根據領導安排統一購置。

4、車輛檔案由專人管理,包括車輛登記證書、完稅憑證、保險單、行車證影印件等,對於車輛資訊的變更要及時存檔,保證車輛檔案完整性。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優秀 篇4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加強公司公務車管理,確保公務車輛的安全性及使用合理性,並節約能源,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公務車輛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公務車輛的管理。

三、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行政科負責公司公務車輛的統一管理。

綜合管理部建立公務車輛檔案,包括車輛型號、來源、車輛原值、基本裝備、技術性能、逐年行駛里程、車輛調動、停駛、報廢等情況。為加強對車況及司機的日常管理,司機每日填寫“車輛行駛、維護及事故登記表”,每月根據司機當月填寫及稽核情況確定加班、加油量、維修狀況等分析。公務車檔案必須齊全,對公務車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重大問題或需要避免的事故記錄在案,比如公務車碰撞損壞、扣押等。

四、車輛使用

公司公務車輛使用遵循“公車公用、先批後用”的原則,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未經批准,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私自派車、用車。

1.部長級以上人員(含)參加各種大型或重要活動、出席重要會議等,可申請派車接送;部長級以下人員到外地出差,需送到就近的火車站或機場;按審批許可權批准方可派車隨行。

2.部長級以上人員(含)休假,可送至就近的機場;部長級以下人員如無特殊情況,一般需搭乘機場巴士至機場。

3.來訪的各級重要部門領導及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重要客人等,接待部門部長提出申請,由綜合管理部統一安排派車。

4.公司嚴格控制使用長途車(100公里外)。除公司副總及以上人員外,因工作需要確需出長途的,經總經理批准方可派車。

5.原則上,公務車不準借給公司以外人員使用。關聯公司有緊急事務要借用公司車輛,需經總經理批准方可派車。

五、出車流程

1.公司公務車的使用和派遣,以及司機出車費用報銷、考勤等依據“派車登記表”進行。

2.任何部門或個人需使用公司公務車,由需求部門或個人填寫“用車申請單”,按管理職責進行審批後方可用車。

3.申請部門將用車申請單交綜合管理部門後,由負責車輛派遣人員根據需求和車輛狀況派遣車輛及司機。寧德境外用車,申請人應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用車申請單”。寧德境內用車,申請人應提前半天交《用車申請單》,以利綜合管理部門統一排程。綜合管理部門根據派車申請,將盡量安排拼車,避免一車一事。

4.完成派遣後,派車人員將派車單交給當班司機,以便做各項準備工作。

5.公務車司機必須根據行政人員簽字後的派車單出車,門衛憑派車單放行。對未按審批程式,或未經批准擅自出車的,公司將追查相關責任人責任,期間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責任人承擔。

6.緊急情況需要用車,如員工因重病急診、重病住院、意外事故、客人臨時用車等,可由綜合管理部部長核准後直接通知司機接送,派車手續由相關部門事後補辦。

六、車輛維護

原則上,司機與公司車輛為固定搭配,司機對其所開車輛負有日常維護與保養的責任。嚴禁司機將車輛和鑰匙交給第三人保管或使用;下班或車輛使用完畢後,公司車輛只能停放在公司停車場。如因出車任務太晚,可在綜合管理部部長同意後由司機決定停放地點,但司機必須承擔相應的保管責任。

1.日常清潔

車輛的清潔等一般性保養工作由司機完成,公司負責提供清潔工具。司機每天應利用不出車的空餘時間清潔自己所開車輛(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以保持車輛整潔。

2.功能檢修及維修

司機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及車內各配套裝置,保證車輛清潔、機件效能良好。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如司機本人不會檢修,應立即報告行政管理人員,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專案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車輛需要維修時,司機需遵循公司採購制度,申請外出維修或申請購買零部件自行維修。如外出維修之申請經核准,司機可在指定維修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場監督。未經允許在其他地點維修和保養,其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七、費用報銷

1.過路費: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均辦理“閩通卡”,在福建境內,均不予以另行報銷。福建境外按《用車申請單》指定的出車路線實報實銷。司機負責將過路費發票根據行車路線整理,便於核實。

2.加油費: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均辦理加油卡,司機駕駛車輛要注意節約用油,福建省內只能持卡加油。綜合管理部門需保證卡中金額充足。福建省外或有特殊情況加油,必須開據稅務專用發票並向綜合管理部部長說明情況,否則不予報銷。綜合管理部門在每月底對加油費的合理性進行稽核。

3.車輛證照費用

公司所有車輛的證照由綜合管理部門統一保管,各車輛年審等費用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報銷。

4.維修費

綜合管理部負責確定定點維修廠商,車輛的維修、檢修等由車隊長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並報綜合管理部部長同意後送修,費用結算依照定點維修合同相關條款。但是,由於司機使用不當或疏於保養,而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產生故障,其維修費用視情節輕重,由綜合管理部部長對責任人進行處理,並分攤費用。

如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急需修復或更換零配件時,可視情況進行修理,但必須得到派車人員同意。

5.罰款

公務車司機有義務遵守國家交通法規和地方道路交通規定等,非司機故意違章操作的特殊情況包含下列情形:緊急工傷;其他不可抗因素等。但無論出於何種情形,綜合管理部門都應該將司機的罰款記錄作為年終考核的一個重要指標。

八、公務車駕駛員管理

1.公司公務車駕駛員由綜合管理部行政科統一管理。對公務車司機的工作進行監督與協助,執行派車任務,負責車輛及司機的調配。每月底,對當月車輛維護狀況、車輛加油狀況及司機工作狀況作總結。

2.公務車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的個人身份證和駕駛執照。對駕駛不同型別的車輛,公司依據駕照等級和駕駛經驗進行考核、確認並分配適當崗位。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必須的各種證件應經常檢查,保證出車時證照齊全、有效。

3.公司

司機必須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4.公司司機必須嚴格遵章守紀,文明駕駛,規範作業;不帶情緒出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晚間出車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

5.公司司機在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外觀等),如發現故障或不安全隱患、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司機要對由此引發的後果負責。

6.公司司機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並及時加油,需儘量避免出車時臨時加油。

7.出車在外停放車輛,務必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須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及其他財物被盜。車輛任意放置導致違犯交規、財務損毀、失竊等,由司機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執行出車任務時,車內不準吸菸。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菸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車內吸菸時,可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由其婉轉勸阻。

9.司機對乘車人員要講究文明禮貌,體現公司良好的禮儀風尚。公司客人在車內交談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原則上司機不準隨便插嘴。

10.上班時間內未出車的司機,應在指定休息區內等候出車,不允許在辦公區域和其他生產區域隨便亂竄,更不允許隨意離開公司。如有要事確需離開公司時,需以請假方式告知綜合管理部門主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准後方可離開。

11.司機對派車人員的合理安排,應採取積極合作的態度,不允許藉故拖延、帶情緒出車,甚至拒不出車。如對工作安排有意見,可於事後向當事人員的主管反映,或者提出申訴。

12.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無法按時返回,應及時報告派車人員,並說明原因。

13.司機必須隨身攜帶手機等通訊裝置,並保持通訊暢通。如當時無法接聽或覆電,事後要及時回覆,並向綜合管理部部長說明原因。

14.所有出車任務必須由專職司機完成,如無司機在公司但可以由非專職司機出車時,需經綜合管理部部長批准後方可派車。

九、津貼及獎懲規定

1.公務車司機實行夜間值班制度,每日保證有一位司機當班,負責上班時間之外的派車任務。值班一個晚上以3小時加班計算薪資。

2.考慮公務車司機不定時的工作狀況,並結合公司的考勤和餐費補貼等相關規定,公務車司機不另行報銷誤餐費,以每月發放100元餐費補貼作為補償,餐費補貼在當月薪資中發放。

3.安全獎:公司設立公務車月安全獎,獎金300元。獲得獎金的條件:當月沒有任何故意違章違紀記錄、車輛使用正常、保養良好、當月無任何安全交通事故發生等。

4.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口頭警告,罰款50元/次:

1)有違禮貌、禮儀之行為:對乘車人員舉止失當,或言辭過激;司機在車內抽菸;隨便搭話;野蠻開車、停車等;

2)消極怠工之行為:故意拖延出車時間;行車途中耽誤辦事人員行程;

3)違反工作紀律之行為:上班時間在辦公區域或生產生活區躥崗、聊天、打牌等;

4)其他綜合管理部門主管認為屬於口頭警告的行為。

5.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嚴重警告罰款100元/次處分:

1)擅離職守:除進行公告處分外,擅離職守以曠工計,扣發相應薪資;

2)私自用車:私自將公務車借予他人;未經批准公車私用;出車途中辦私事以致延誤公事;用公務車輛載人營利。

3)其他綜合管理部門主管認為屬於嚴重警告的行為。

6.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記過、罰款200~500元/次、通報批評處分:

違章、交通事故、車輛無故損壞:由於司機之失職而造成的上述情形。如造成損失,司機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附則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優秀 篇5

一、車輛管理

1、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臺帳,確保行車安全。

3、落實車輛例保制度,駕駛員對車輛要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車輛須按期年檢,過期未檢的車輛嚴禁上路行駛。

4、堅持車輛安全檢查制度,公司每月對車輛普查一次,每季度對車輛抽查一次,公司每半年或重大節日、大型活動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確保車輛完好率達100%以上。

5、嚴格執行長途車彙報制度,凡長途車行程超過400公里須配備兩名駕駛員,同時當班駕駛員要對車況進行檢查。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嚴禁疲勞駕車。

6、車輛要嚴格按規定停放,嚴禁駕駛員擅自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過夜,嚴防車輛被盜。

7、嚴禁嚴禁將車交給非營運駕駛人員駕駛、嚴禁酒後駕車。

8、要服從公司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自覺遵守行車規定,嚴禁超速行駛、反道行駛、違章鳴號。

二、車輛安全檢查

1、公司不定期地對所屬車輛進行檢查,每逢重大節日、會議或重要活動將組織專門檢查。

2、駕駛員每天要對車輛進行一次檢查。

3、公司檢查車輛時,採取普查與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受檢車輛的行車證件、年檢情況及發動機、轉向、制動、燈光、輪胎等部件工作情況進行檢查,並做好登記。

4、凡在檢查中檢查出的問題,由檢查人員視情況通知駕駛員和承包人限期整改,直至收繳行車證、駕駛證,車輛行駛限期恢復車況接受複查等處置。

5、對每次車輛安全檢查情況,擬發檢查情況通報,對車容車況好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問題突出的單位或個人將予以通報批評。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優秀 篇6

一、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所屬公用車輛。

二、使用管理

1、管理部門: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所屬公用車輛的日常管理。

2、管理職責:負責日常公用車輛的使用審批、安排調配、油卡管理、保養維修等。

3、申請用車須知:員工因公外出,可申請用車,各部門負責人須嚴格審批。

4、用車審批:

(1)使用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安排辦事人員→界首範圍內辦公室調配派車→用車完畢後確保車輛完好並歸還給辦公室。

(2)使用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安排辦事人員填報《用車申請單》→離開界首地區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實施用車→用車完畢後確保車輛完好並歸還給辦公室→辦公室核實公差公里數和用油情況,並登記備案。

5、司機職責:原則上司機由辦公室統一協調管理,公司無司機時,由用車部門自行協調解決駕車司機,嚴格按照用車管理程式使用車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違章罰款自行承擔40%,發生事故按扣除保險後公司損失金額和駕駛員所負責任比例進行處罰:①負全責罰60%,②負主責罰40%,③負同等責任罰30%,④負次責10%。⑤無責免於處罰,不得擅自外借和私自使用車輛,保證車輛效能良好,整潔衛生,按照公司規定的地點停放。

三、保險保養維修

1、由辦公室確定公用車輛的保險和定點維修保養單位,按照擇優、可靠、經濟的要求選擇保險單位,定點維修保養原則上在規定的4S店進行。

2、按照以下程式進行車輛保養維修:

車輛保養維修填寫《車輛保養維修申請單》→總經理查驗審批→憑審批後的《車輛維修申請單》(專案、金額)借款→進行定點保養維修→根據財務審批程式進行財務稽核結算。四、油料管理

1、公用車輛的用油由辦公室按照每月實際行駛公里數做好車輛用油的摸底調研工作,實行一車一卡的形式進行車輛用油管理。

2、由財務部根據辦公室提供的基數負責油卡充值,由辦公室負責油卡使用管理,詳細統計每車每卡每月用油情況,分別登記造冊,每月與財務部門進行油量和油費核對工作。

3、油卡由指定的駕駛人員隨身保管,防止丟失和損壞,原則上不得使用現金加油,確實需要現金加油的,需報辦公室審批,按照財務審批程式進行核報。

4、油卡充值按以下程式進行:

由駕駛人員提出充值申請→辦公室查驗核實並登記提報總經理審批→交財務部門執行充值→財務部每月彙總與辦公室核對→按財務審批程式申請核報。

五、用油補貼

1、補貼物件:經公司辦公室確認總經理同意,自帶車輛辦理公事的.相關員。

2、補貼發放:由個人每月25號-30號用加油發票報辦公室備案總經理審批後,按財務核報程式領取當月用油補貼(未經辦公室備案的,不予報銷)。

3、享受補貼的自帶車輛人員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保證行駛安全,公司只發放用油補助,其他一切與車輛有關的責任和產生的費用由本人自行負責。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優秀 篇7

一、概述

為規範公司車輛管理,嚴格車輛使用程式,確保交通安全,制度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車輛的使用管理。綜合業務部是公司車輛使用的管理部門。

二、用車範圍

1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綜合業務管理部申請用

車。

2其他人員使用公務用車時,由本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領導批准後,由綜合業務管理部統籌安排。

三、排程許可權

辦公室負責人指定本部門專人負責排程公務車輛,其他人員未經授權不得擅自呼叫公務車輛。負責人不在時,可由辦公室負責人負責排程,辦公室為車輛管理指定部門。

四、派車程式

1、市區內用車,用車人應填寫《用車申請單》交辦公室統籌安排。公司員工用車必須有部門負責人簽字,並提前2小時提出申請,遇特殊情況可隨時提出用車申請。

2、外出(除市區以外)用車,除履行上述手續外,必須提前一天報主管副經理和董事長(總經理)批准。

3、為提高公務用車的使用效率,凡可合併用車的,應合併用車。

4、凡因公務緊急來不及填寫《用車申請單》的,必須於事後一天內補辦有關派車單據。(申請單見附表)

5、非工作時間用車(夜間、節假日等)須經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和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使用。

6、駕駛員應掌握並及時向辦公室報告車況和車輛使用情況,以便辦公室對車輛進行有效排程。對不及時報告車輛情況影響車輛排程的駕駛員,公司將視情節嚴肅處理直至取消駕駛公司公務車輛資格。

7、外單位借用車輛,需經公司主管副經理和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同意後方可使用。

8、未經公司領導同意私自使用公務車輛,一經發現處罰當事人100元罰款,如果造成車輛損壞的費用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五、下列情況,違反交通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六、節油管理:

1車輛用油臺賬,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裡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油料,並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2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制定標準以內,特殊情況下需要增補郵票的須報公司批准。

3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4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現,按貪汙論處。

5辦公室應按時辦理好車輛保險,養路費繳納各項手續,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有駕駛員妥善保管。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優秀 篇8

為加強車輛使用和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確保業務工作正常運轉,節省車輛使用開支,結合我辦(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車輛調派使用、用油管理、維修管理、車輛管護,統一由祕書科(綜合協調部)具體負責實施。

二、調派車輛的原則是先急後緩,先重要後一般,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和行車安全。

三、關於車輛使用管理

(一)每一天上班時間,本辦(公司)的車輛統一集中在單位門前停車場,由祕書科(綜合協調部)根據用車計劃進行調派並做好用車登記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車的,必須做好用車登記手續,由祕書科(綜合協調部)調派車輛;離開市轄區用車的由單位領導審批,未經批准調派的`車輛不得擅自出車。

(三)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景需外借時,必須經單位領導批准;外借期間,車輛的用油和司機的補助,由借車方承擔。

(四)車輛調派使用時,原則上由專職司機駕駛,專職司機不夠安排時,可安排具有合法駕照的人員駕駛,其他人擅自駕車發生事故的,一切職責由其承擔。專職司機和有合法駕照人員因違反交通規則由其承擔職責發生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五)司機行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意外事故,司機要進取採取措施,協助處理,並及時向單位領導和祕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

四、關於車輛用油管理

(一)市內行車加油,原則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景經單位領導同意才可現金加油。市外行車需加油時,須憑蓋有稅務、加油站單位印章的正式發票報銷。

(二)潤滑油更換按規定里程報祕書科(綜合協調部)核准後進行更換,登記工作由祕書科(綜合協調部)負責。

五、關於車輛維修管理

(一)車輛需維修、更換零配件的,先由司機提出申請,小故障由司機檢查確診,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機會診,能自我處理的故障儘量自我處理,不能處理的,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式經領導審批後,到定點的維修站(廠)進行處理維修。

(二)在市轄區外車輛發生故障需要維修的,要及時向祕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根據實際情景就地維修,但事後必須補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式呈報審批。

六、關於車輛管護工作

(一)車輛與司機相對固定,因工作需要調整時,由祕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辦(公司)領導用車相對固定,辦(公司)領導離開貴港不用車時,其使用的車輛和司機要照常到辦(公司)報到,由祕書科(綜合協調部)統一安排使用。

(二)沒有安排使用的車輛,上班時間必須停放在辦(公司)門前停車場;下班時間和節假日期間,由司機或相對明確保管該車的同志保管,無特殊情景,一般不能出車使用。

(三)司機要經常檢查車輛狀況,及時排除安全隱患,要堅持車況良好,長途用車前要做細緻檢查;車輛要堅持清潔衛生,統一持卡到定點地方洗車。

(四)車輛年審、養路費購置、車輛保險由祕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人員具體辦理,並做好記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司機或相關人員要認真保管好車輛,防止丟失和人為損壞。如因保管人職責心不強,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的,要追究其職責,關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七、每個月初,由單位投資財務管理科(部)統計好每輛車上個月外出公差、維修、用油等情景並統一公佈,祕書科(綜合協調部)要將每星期的用車登記情景報單位領導。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優秀 篇9

一、車輛任務

接送公司業務客戶。

經理級以上人員外出公幹。

經批准的一般職員辦理重要或緊急公務用車。

二、因公用車

2.1如需使用公司汽車需向管理部申請,申請人應詳細填寫《用車工作申請單》。

2.2除緊急公務外,當日的《用車工作申請單》應於上班後半小時內送至管理部,以便能在適合各申請人之使用情況下儘量合理安排,以充分保證各部門的用車。

2.3財務部用車運送現金優先。

2.4車輛使用人應按申請用車時間準時出發.任何出發前等候二十分鐘以上的用車或需要在目的地長時間等候的用車均應及時向管理部通報,以儘量避免影響其它工作.

2.5每次出車,用車人憑《用車工作申請單》乘車,司機按《用車工作申請單》的內容出車,任務完成後司機應及時將《用車工作申請單》交給管理部,並準備下次出車.

2.6為了確保安全、合理調配車輛,長途出乘必須經部門經理和行政部經理批准,並提前一天申請.如無特殊理由當天的'長途將不予批准.

三、緊急用車使用程式

3.1緊急用車系指發生下列情況時的用車:

3.1.1需緊急救治的公司受傷、發病人員;

3.1.2緊急工作任務;

3.1.3重要客戶臨時需要

3.2緊急用車可以不經申請,但須及時通知管理部,且事後補辦《用車工作申請單》

3.3若公司車輛已全部外出,則用車人可按公司有關規定搭乘計程車輛,但原則上以四公里以內乘公共汽車為準.

四、其他用車

4.1公司的客戶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借用公司車輛,但須經公司總經理室批准,並填寫《用車工作申請單》。

4.2未經公司總經理室批准,公司車輛不得借予任何人私用。

五、管理許可權

5.1管理部負責車輛及司機的管理

5.2非經公司副總以上領導決定或指定,本公司其他員工不論是否持有有效駕駛執照,均嚴禁駕駛公司車輛

六、安全規定

6.1員工加班需用車輛請儘早提前通知管理部.

6.2為保證行車安全和次日的工作,司機加班一般不得超過24:00,各位員工應從嚴掌握,因特殊情況申請24:00以後加班的,須經部門經理和管理部批准。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優秀 篇10

1.車輛管理

1.1基本原則

公司車輛由公司行政部統一管理。

公司有關車輛的購置費、保險費、租賃費、汽油費、維修保養費等費用均由行政部向總經理辦公室報批後統一辦理。

公司的車輛由公司的專職司機駕駛,其他有駕駛執照的員工駕駛公司車輛須經過總經理辦公室同意,否則將按違規處理,並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嚴禁無駕駛執照的員工駕駛公司車輛。

總經理出國期間或非工作時間,車輛必須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地點。

1.2用車原則

公司車輛用於保障總經理日常接送,業務活動中接著公司領導、政府部門領導、重要客戶和重要合作伙伴。

本公司人員在業務中下列情況可以申請用車:陪同重經領導或貴賓、攜帶大件貴重物品、提取大額現金、公共交通無法到達、氣候條件很差、事情緊急。

員工和家庭成員出現生病或緊急情況可以向公司申請用車。

員工非緊急事項的私事用車請勿申請公司車輛。

2.車輛排程流程

2.1申請和排程

公司員工使用車輛請提前向行政部申請,填寫《派車單》,明確用車事由、用車人、出車時間、返回時間、到達地點、行駛路線、過橋過路費數額;經總經理批准後,交行政部辦理車輛排程。

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無法到公司填寫《派車單》的.,可以通過電話向行政部申請,由行政部報總經理辦公室批准後方可出車(回公司當天即補辦手續)。

行政部接到派車申請後,根據事情的輕重緩急合理排程。

行政部做出排程後,確認《派車單》中所填資訊,並通知司機。

司機出車前在《派車單》上填寫車輛初始公里數,用車結束後填寫截止公里數,並交由用車人簽字確認。

2.2車輛使用

用車人憑經確認的《派車單》使用車輛。無《派車單》或行政部(或總經理)的口頭通知,司機不能出車。

司機須提前作好出車準備工作,保證能夠按時出車;用車人上車後,司機問清到達地點及行車路線。

司機在行車過程中要謹慎駕駛,避免違章或發生事故。對於用車人應熱情服務,盡最大可能滿足用車人的工作需要。

如果用車人因工作需要改變車輛使用時間、行車路線時,請提前通知行政部,便於行政部合理安排後續用車。用車人請勿利用工作用車的機會,在未得到批准的情況下,用於非工作需要。

用車人應遵循交通規則合理用車,請勿要求司機違反交通規則,否則一切責任由用車人承擔。

車輛使用過程中發生違章或事故等意外事件,司機或用車人應及時通知行政部,並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車輛使用結束後,司機應及時向行政部報到,並報告車輛截止公里數,便於行政部掌握車輛狀況或作進一步安排。

3.車輛維護

3. 1車輛維護工作

公司的車輛應落實司機負責維護。車輛維護的優劣作為司機績效考核的一個專案。

司機應負責公司車輛的車況車貌,保證隨到隨用。車輛內使用的裝飾用品、清潔工具和簡單維修工具由司機向行政部申請,並報總經理批准。

司機應充分了解車輛使用的狀況,及時對車輛作保養和維修處理。

司機負責完善車輛年檢資料、維修資料、配件更換資料、保險資料等,並交由行政部統一歸檔。

3.2車輛維護費用

車輛需要裝飾、保養、維修時,司機應提出申請,由行政部選擇價格合理、質量優良的修理廠家,詢價後報總經理辦公室核批,獲准後及時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優秀 篇11

一、用車管理

(一)經理級以上(含經理級)員工海口市內辦事可以直接向辦公室申請派車,申請市區以外用車需經總經理批准,並提前一個工作日遞交用車申請,市區內用車提前半個工作日遞交申請。經理級以下人員外出自行搭乘公交車,緊急情況可以經總經理特批後用車。

(二)辦公室派車視目前車輛情況,並依據申請人事務重要性,緊急性等安排出車。如提交申請時,遇無日常辦公車輛或司機,則申請人自行搭車。

(三)司機出車後應及時填寫《用車登記表》(誰使用誰登記簽字,司機不得代簽),海口市內辦理公務應請示辦公室負責人。長途出車在出車前、到達目的地及返回時通報辦公室,以便了解與掌握車輛執行情況;

二、油卡管理

(一)車輛燃油實行限額管理,實行油卡加油。若因特殊情況需要現金加油,需請示總經辦負責人,說明原因和用油費用,索取正規發票報銷。機動油卡加油只能用在公司規定車輛上,不得私自加在公司之外的車輛,一經發現即解除勞動合同。

(二)專用車輛的油卡由車輛使用人自行保管,財務部統一對油卡充值;公用車輛的油卡由辦公室保管,司機加油時連同車鑰匙一併領取,公用車輛加油要登記數量和里程。

三、車輛證件檢查

車輛證件不準轉借、塗改、偽造;出車前檢查車輛證件是否齊全有效(隨車證件一般包括:行駛證正副本、車輛購置附加稅、廢氣合格證、保險卡、燃油附加費等),如發現遺失、過期或需變更,司機應及時反映並辦理有關手續。如因沒有及時進行年審或者投保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分管該車輛司機承擔。

四、司機必須憑辦公室負責人簽發的派車單出車,否則按私事用車處理。

五、車輛在下班後或節假日期間應按指定地點停放,關好車門窗,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將車輛私自駕離指定地點。車輛鑰匙在下班前上交到辦公室,車輛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排程,司機按公司統一排程進行駕駛,不得私自出車,若公司沒有派車而私自出車者,依據公司懲處制度執行,並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司機出車回公司,必須將車停放在指定地點,不得將公司車輛私自轉借給他人使用。

六、因司機違章而造成的罰款均由當值司機個人承擔並交納,如沒有及時交納所產生的滯納金由本人承擔。

七、司機駕駛證超期未按規定審驗的,不準駕駛公司車輛;發生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人員,未經批准,不準駕駛公司車輛。

八、司機嚴禁酒後駕駛車輛;

九、司機要按規定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保持車輛(裝置)技術狀況良好,車容整潔;公司領導或客人下車後,司機不得呆在車內抽菸或開空調;每週可到洗車場洗車一次,平時的車內衛生由駕駛員自行處理。

十、車輛實行專人專車管理的原則,若因工作需要,駕駛人需要交換車輛,必須做好相關交接手續並填寫《車輛交接表》,凡車輛損壞責任不清者,由經手司機共同承擔責任。

十一、司機通訊工具要求24小時開機,服從公司排程,如發現關機、不接聽、轉移或不在服務區內等狀態,視情況嚴重性,依據公司制度執行。

十二、司機應嚴守公司機密,不得隨意參與車上賓客的談話,不得洩露車上領導或客戶談論的內容,不得查閱儲存在車內的文字資料、電腦資料,不得開啟儲存在車上的`皮包、包裹等物品。

十三、駕駛員需在入職時指定一名有正當職業的非直系親屬作為擔保人。擔保人義務對駕駛員在本公司期間的行為負責。

十四、每個月第一個工作日公示上月用車情況,包括各部門使用車量以及月油耗情況,以及專用車輛的使用情況。同時將當月出車情況彙總成電子文件。

十五、駕駛員在沒有出車任務時,不得串崗、脫崗,應在辦公場所主動協助其他員工工作,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

十六、司機外出辦理保險,或取車送車等非出車任務的,需自行搭乘公交車。

十七、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公司然後拔打報險公司電話,並保護好現場,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及時做善後處理工作;如因司機駕駛操作不當導致交通事故,所產生的維修費用(保險公司不予承擔的費用)由司機承擔。

十八、司機(專用車輛使用人)要保證所負責車輛的正常執行,如有問題需及時上報進行維修,如因公司領導、客人用車時有問題(沒有油或者車輛不衛生、車輛有異常情況等等)或影響公司運輸任務而維修或臨時產生的費用由司機承擔。

十九、車輛維修和保養原則

公司所有車輛均須在指定維修廠家進行維修保養,維修前應填寫車輛維修保養審批表,不得私自在非定點廠家維修。車輛的維修保養分為大修、中修和日常維修專案,維修金額在500至20__元之間的為中修,在2,000元(含)以上標準為大修,車輛中修、大修均需諮詢二家以上報價,經公司領導審批後方可維修。車輛檢測維修時需兩名人員到現場,與修理廠辦理好交接(車內物品、油量、公里數等等)並雙方簽字,車輛維修時車內物品必須全部拿回公司不得留在車內,如因司機沒有及時拿回而丟失,責任由司機來承擔。司機不得因修車或其他名義,故意提高維修費用或者與修理廠一同賺取公司費用,一經查實,馬上予以除名,並承擔所有維修費用。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優秀 篇12

一、申請車輛。

1、每日由用車部門發起用車需求申請。經部門主任稽核後,送綜合部和分管副經理簽字。然後將派車單交付給車輛管理員進行派車。

2、如需申請車輛於八點前出發去,需於前一天向車輛管理員說明,以便及時安排車輛。

3、原則上,每日市場部用車3—4輛,網路部和綜合用車1輛。

4、車輛管理員,根據上月五個司機出車里程數,從少到多的順序進行派車。

5、車輛管理員,每日上午9:00和下午2:30,分兩次在“XX公司宣傳群”內公佈派車情況。

二、車輛使用。

1、員工申請車輛下鄉走訪渠道或者進行查勘、驗收等工作,上午不得晚於8:30出門(如遇晨會,可延遲半小時),下午不得晚於2:30出門。

2、員工申請車輛去,需提前在“往返市公司公務車交流群”內進行告知,以便捎帶檔案資料。

3、員工出車時,在“XX公司宣傳群”內進行說明,格式為“XX部門XX員工,乘用司機車輛前往地。”

4、員工用車完畢回公司後,在“XX公司宣傳群”內進行說明,格式為“XX部門XX員工,乘用司機車輛,用車完畢,大家若有需求可申請使用。”

三、考核。

1、員工申請車輛後,辦理私事,一經發現,扣除當月績效5分每次。

2、員工申請車輛後,未及時在群內釋出用車動態,扣0.2分每次。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優秀 篇13

為加強單位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儉開支、提高效率、優質服務”的原則,制定下列制度。

一、車輛管理

1、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由辦公室人員妥善保管。

2、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後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並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範。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後果由駕駛員負責。

3、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練習駕車;不準跑私車。外單位向我單位借車的,須經領導批准;

4、車輛進行加油需經財務人員負責登記,領導簽字;每月駕駛員需準確上報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情景,財務人員進行稽核公佈。

5、特殊情景用車必須經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二、車輛排程和使用

1、車輛排程實行先領導後一般,先急後緩,先遠後近,先鄉鎮後城市,先會議後出差,先保證工作後私人用車的原則。

2、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領導提出申請,由領導統一進行安排、排程。領導外出時,由辦公室負責人安排排程。車輛排程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先的原則,統籌安排,未經領導批准,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司機必須經領導通知方可出車,並按派車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3.用車均實行出車登記制,由駕駛員登記,註明出車途徑地、目的`地、出車時間等,並請用車人簽字確認。月底由駕駛員本人彙總填寫當月出車報表,作為核銷油料等費用的依據。

4.設立車輛調派執行公示欄,公佈每日車輛執行安排情景,理解監督。

5、辦公室各工作人員如需用車的,須至少提前一日向領導提出申請,報經領導同意後,由領導負責安排。①本單位工作人員及直系親屬婚喪嫁娶。②遇天災人禍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景的。車輛的過橋過路費由用車人承擔。

6、車輛出車回到後,駕駛員均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以便於車輛排程。未經派車,擅自出車者,按私自用車論處。

7、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按制度辦事,尊重駕駛員的勞動。用車人員和駕駛員要主動配合,搞好工作銜接。

三、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駕駛人員崗位要求)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隨時待命,聽從本單位統一安排。按時出車,按時收車。

2、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3、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鑽研業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後開車,不準超速行駛。

4、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輛始終堅持最佳執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生。原則上安排午時下班前一小時內洗車,無特殊情景不得提前洗車,以免影響正常用車。

5.公車執行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因違章造成事故應負全部職責或主要職責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餘費用,並作出書面檢查;負次要職責或必須職責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餘費用的10%。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四、車輛維護與修理

1、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2、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的管理,按時組織進行年度審驗,及時辦理保險等有關手續,定期進行保養檢查、油料使用情景檢查,控制支出,節儉開支。

3、車輛需維修時,駕駛員事先應徵得車管人員和領導同意,然後到定點廠家維修,並隨時將維修費用票據帶回,按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時履行報批手續。

3、未經批准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4、司機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和修理提議。

五、相關費用報銷

1.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油費、路橋費、泊車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統一由財務人員稽核領導簽字後方可報銷。保險費、養路費每年報銷一次,路橋費、泊車費、洗車費由駕駛員每月彙總報銷一次,由財務人員根據出車記錄複核,經領導簽字驗核方可報銷。

2.車輛維修費用報銷需附維修申請單和維修收費清單,經領導稽核批准後報銷。

3.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不予報銷(特殊情景除外),由違規駕駛員個人承擔職責,並準時交納罰款。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優秀 篇14

(一)使用前的準備:

1、操作人員認真閱讀使用說明書,確認水箱加足水,機油麵在油尺規定範圍內,空濾油加足,制動液在規定範圍內,電瓶要有電,風扇皮帶10-15mm間隙,特別是電路連通並且沒有裸露的電線。

2、檢查拖拉機的外觀、輪胎、各種水管連線可靠,與攪拌車連線的PTO軸正常。

3、觀察車底地上有無油漬、水漬,發現及時查詢原因。

(二)裝置的.啟動:

1、左腳踩離合器啟動拖拉機,副離合器(動力輸出)必須斷開,冬季時發動機轉速在800-1000轉/分鐘情況下空轉3-10分鐘,使發動機升溫。每次啟動時間不超過15秒,啟動間隔不少於2分鐘,連續啟動3次失敗檢查原因,故障排除再啟動。

2、一檔起步,稍給油門後逐次掛高速檔,避免突然加大油門,應緩慢增減油門。起步時不得開啟動力輸出,同時觀察各種儀表是否正常,低速試剎車、燈光是否好用。

3、當水溫達到60℃以上才能全負荷工作,正常水溫75-90℃,如果冬季溫度不夠,可在水箱前放紙殼擋風。

4、注意周圍人員及障礙物。

(三)裝置的使用

1、特別注意!拖拉機與TMR攪拌車配合工作時,車輛只要在行進中就關閉動力輸出(備註:有些TMR供應商說其裝置在行進中可以進行攪拌,牧場操作者和管理者根據裝置廠家要求進行)。

2、機油壓力過低、水溫過高、排煙不正常、異常響動,立即停機檢查。

3、在牛場內行駛時車速不得高於15km/h,牛舍內不高於5km/h;遇到道路不平或緊急情況要減速通過。

4、當車輛完全停止才可以由前進檔換為倒檔,反之如此。

5、使用過程中發現水管、油管龜裂、鬆動,立即停車、更換。經常觀察各種儀表是否正常

6、拖拉機以牽引、提供動力輸出為主要工作內容,所以根據工作物件不同選用不同型號及廠家的拖拉機(國產和進口拖拉機型號提供動力有差異,選用時一定問清TMR裝置廠家推薦的型號及廠家)。

7、拖拉機在行駛中,駕駛員不得離開座位,腳不得放在剎車和離合器踏板上。有司機養成腳在離合器踏板上,使離合器片經常磨損需要頻繁更換。

8、不能用腳尖或腳心踩離合器,以避免無力或腳滑;踩離合器要迅速,一踩到底;鬆離合器要分為快、慢、停、快。

9、副離合器的使用:拉副離合器要迅速,一拉到底;鬆副離合器要分為快、慢、停、快,逐漸增加負荷。

(四)裝置的停放

1、不準高溫、高速下停機,應逐步降低水溫。按照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關閉裝置總電源。

2、停放的位置因地制宜,環境一定要保證乾淨、整潔、無易燃物,地面平坦、堅硬。有車庫條件的一定放置在車庫內。

3、在低於0℃的情況下停放時,未用防凍液的拖拉機必須放盡發動機內的冷卻水。冬季較冷時可以使用廢棄的黑白膜蓋著發動機部分。

4、拖拉機與TMR攪拌車保持直線位置,拖拉機車頭向外停放,或者前方2米範圍內無障礙物,如果冬季啟動不了可以用剷車拉著火。

5、對操作人員的要求:專人專車,不能輪流開車,車內不準吸菸。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優秀 篇15

第一條總則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實際情況,儘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執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駕駛公務車員工。

第三條車輛管理

(1)公司公用車輛的管理、排程、保養、維護、費用核算,以及車輛的證照保管、年審及保險辦理等均統一由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所有公用車輛的鑰匙統一由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保管或由辦公室指定的車輛管理負責人保管。

(2)車輛排程實行急事、特事優先使用、先申請先用、外出同路並用的原則。盡力保證各部門工作需要及急事急辦者的必要用車。目前公司有三輛公務車,公務車的各類證照由車隊的直屬上級統一保管,各種稽核事務由車隊上報直屬上級後派人員辦理,車隊隊長負責監管維修、檢驗、清潔等。

(3)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於事前上報總經辦,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派車。如不按規定辦理申請,禁止派車。

(4)使用公務車須填寫《用車通知單》,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錶和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後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加郵費、過路費、維修保養費、停車費、洗車費等。辦公室每

1月統計整理並不定時抽查,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應呈報並給予批評,對不聽勸阻屢次犯錯者應給予處罰,並停止其使用權利。

第四條車輛使用

(1)公務車嚴禁私自租借給非本公司人員。公司以外單位或客戶個人借調公司車輛,須由行政辦公室排程,經總經理同意後,方可借用。

(2)公務車由公司專職司機駕駛,如司機不在,駕車員必須持有合法駕照。

(3)使用人於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後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負責。

(4)駕駛員須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

(5)駕駛員禁止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罰款(經公司特許者例外)。

(6)車輛應停放於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員賠償損失,並處以罰款。

(7)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車門,防止車輛被盜。

(8)駕駛員應文明駕車,嚴禁疲勞開車,嚴禁酒後駕車。

(9)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維護車輛的清潔乾淨。惡意破壞車輛機件、外觀者,給予重罰。

(10)為私人目的借用公務車也須填寫《用車通知單》,註明“私用”,並上報總經辦,經總經理簽字後才可使用。

(11)私用時若發生事故,而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全部由使用2人負擔。

(12)公司車輛修理,須經辦公室核准,並開具《車輛維修單》,明確維修專案,駕駛員憑《車輛維修單》,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廠修理(除特約維修外)。因故未在指定點修理的,應說明正當理由(報銷前應經辦公室核准),否則,不予報銷修理費用。

(13)車輛修理後,駕駛員應對修理專案作詳細核對,確保無誤後簽證。修理費用由辦公室負責,經總經理和專管員稽核後,並報財務室結算。車輛維修謹防小故障大修,無故障送修,以及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經發現,嚴格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14)駕駛員對車輛修理應作合理安排,儘量利用休息日、節假日修車,以確保平時工作用車需要。

第五條車輛保養事宜

(1)每輛車行駛滿5000公里須做一次保養,車隊負責對每輛車做詳細記錄,車輛需要保養時車隊隊長鬚向直屬上級領導申請,總經理簽字後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

(2)車輛的油費報銷和維修費、保養費及清洗費報銷須有相關憑證,總經理稽核簽字後方可報銷。

(3)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損耗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視情況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元時,應與總經辦聯絡請示。

(4)如由於駕駛員於行駛途中使用不當或者車隊疏於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的維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單位與駕駛員或車隊負責人負擔。

第六條違規與事故處理

(1)無照駕駛引發的一切後果由駕駛員承擔,並給予罰款和免職處分。

(2)私自將車輛租借給他人使而造成的一系列後果(如交通事故),經查明後,由當事人自行承擔,並給予罰款和免職處分。

(3)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員承擔。

(4)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門報案,並即與公司領導聯絡協商處理。

(5)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員於公司共同負擔。

(6)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由駕駛人員與公司協商後共同負擔。

第七條如有員工違反以上禁止事件,參照《黔西南州嘉瑜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員工獎懲制度》進行處理。第八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第九條附配車人員配車規定

配車人員配車規定為規範配車使用人正確使用其享有的配車權益,明確配車使用人配車使用過程與公司的權利義務,特制定本規定。

一、車輛所有權歸公司,配車使用人是屬於享有配置個人用車的公司管理層人員,配車使用人只享有車輛的使用權,在使用車輛過程中必須服從公司管理和車輛的調配。

配車使用人所配車輛車牌型號為:

二、配車使用人用車年限按其在公司任命的管理崗位確定,離職或者不再擔任管理職務,所配用車歸還公司。

公司領導特別授意收回或者調配車輛,配車使用人必須服從。

三、配車使用人應嚴格按照下列使用規則享用配置車輛:

1、配車使用人車輛使用過程中,車輛費用劃分:

1.1屬於沒有業務提成(包括生產部後勤保障車輛)配車使用人配車費用劃分:公司承擔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車船使用稅,公路交通規費,保險費,油料費,過路費,車輛正常磨損、維修、保養費;配車使用人承擔其它用車產生的費用。

1.2屬於有業務提成配車使用人配車費用劃分:公司承擔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車船使用稅,公路交通規費,保險費,油料費,過路費;配車使用人承擔車輛維修、保養等其它用車產生的費用。

1.3配車使用人必須如實報銷過路費和油料費,不得虛報。

2、每月的最後五日內,必須把車輛開回公司由辦公室進行全面的檢查,並對里程數和車況登記備案,根據里程數審計油料費和過路費報銷情況,如出現明顯超支或虛報現象,公司有權處罰配車使用人。

3、配車使用人必須愛護所配車輛,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維護及維修。如公司檢查出車況不佳等情況,配車使用人需將配車按流程送至維修廠進行維修,一切費用由配車使用人承擔。如有兩次檢查不合格,公司有權強制將車輛送修理廠進行維修,一切費用由配車使用人承擔。

4、配車使用人車輛離開公司所在地區範圍之外必須通知公司辦公室,並在出發前檢查車況後方可出行,車輛外出期間如發生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第一現場通知保險公司和公司辦公室,以便於及時處理,及時解決,凡在第一時間未通知保險公司而出現後果,所產生的費用一切由配車使用人自負。

5、配車使用人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擅自損壞車輛GPS功能內外設施,如有發生,公司有權處罰配車使用人。

6、配車使用人所使用車輛原則上是個人及所屬部門使用,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管理,配車使用人必須遵守公司相關車輛管理規定及要求。

7、配車使用人在接車前須認真檢查車況,並與公司相關人員共同填寫《車況交接表》。

四、違規與事故處理

1、配車使用人在使用公司配置的車輛時必須遵紀守法,嚴禁做損害公司形象或違法的行為,否則由配車使用人全權承擔責任及損失,並交相關部門處理。

2、配車使用人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如有違法行為由配車使用人自負,罰款金額公司一律不報銷。

3、配車使用人要嚴守交通法規,不開英雄車,嚴禁酒後駕車,如有違反,產生的一切後果由配車使用人自行承擔。

4、配車使用人不得將車輛借給與公司無任何業務關係、無隸屬關係的其他人員或交給無證人員駕駛,如有違反除收回車輛外,若發生事故、違規、損毀、失竊等一切責任由配車使用人承擔。

5、配車使用人執行公司任務中發生交通事故,經交警判決,公司根據裁定書鑑定事故責任輕重、主次與配車使用人劃分損失。

6、配車使用人本身操作失誤而負主要事故責任的,經保險公司所賠付的以外部份,其差額由駕駛人員與公司協商後共同負擔。

7、配車使用人本身只負次要責任或連帶責任的,除保險公司所賠付以外部份,其差額由駕駛人員與公司協商後共同負擔。

8、事故賠償資金可以先由公司全部支付,配車使用人承擔部份在工資中扣除。配車使用人違反交通規則,造成違章罰款,罰款費自理。

9、未經批准,私自駕車外出,若發生交通事故,一切損失由當事人承擔。

10、配車使用人發生交通事故潛逃者,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關係,並報公安機關輯辦。

11、由於駕駛不慎造成的交通責任事故,應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根據交警裁決的我方損失承擔情況,由當事人全額支付修理費。

五、本規定在配車使用人簽字後,統一由公司辦公室存檔保管。

車輛調配發生改變後本規定自行失效。以上未盡事宜另行補充

配車使用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優秀 篇16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本公司車輛的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車輛係指公司的小車及中巴車輛。

二、車輛管理

第三條本公司的車輛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管理,並指派專人負責排程;公司勞務輸出專案車輛由輸出專案的管理處統一管理,具體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條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車執照、保險卡由司機(或自駕者)攜帶外,其餘均由專人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交接或移轉時應辦理車輛移交手續,並將該車各種資料隨車移交。

第五條本公司人員因公外出需要用車者,應將經部門核准的《公務外出單》交專人簽字,專人依公務的重要性派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專人不予派車。接送公司領導及員工上下班、定時接送業主或看樓客人,不填外出單。其它符合規定的用車需求(如:接送公司客人、公司或業主舉辦各種活動等),由專人填寫外出單。

第六條每輛車內均設定《出車日誌》,供司機每次出車時填寫(用車人配合簽字)。司機必須認真填寫表中各項內容,每週呈專人核對,如專人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應呈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提出批評。行政人事部也將不定時予以抽查,對不聽勸誡屢教不改者將給予嚴肅處理。

第七條行政人事部負責核准一切車輛費用的繳納(包括:停車費、過路費、油費、維修保養費及違規費等)。

三、車輛使用

第八條車輛應由專職司機駕駛(經公司許可自駕者,應善盡駕駛人責任)。出車前應特別注意安全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駕車人應對可能出現的後果負責。

第九條車輛行車途中應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人承擔。

第十條司機不得將公務車開回家,不得公車私用或將車擅自交給他人駕駛或學車,違者受罰。

第十一條出車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晚上車輛駛回後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並將車門鎖好,然後要求執勤保安簽字確認。特殊情況(如返回時已逾晚上十二點,或早上6:00以前須外出公務)經專人特許可以停放在司機居住的公司物業小區。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通規則、損毀、失竊,將追究司機的責任。

第十二條沒有正常的調車手續,任何時候不準擅自將自己保管的車輛借予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更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私自動車。

四、車輛維修保養

第十三條司機負責每週對車輛進行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第十四條車輛的維修、保養應由特約修護廠維修,填寫《車輛請修表》報行政人事部審批,否則修護費用一律不予報銷。自行修復者,可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公司安排司機人員每月將車輛開至修護廠對車輛進行一次檢查、維護、清洗、打蠟等保養工作。

第十五條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它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應與專人聯絡請求批示。

第十六條由於駕駛人使用不當或疏於保養,而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之修護費,應視情節輕重,由公司與駕駛人負擔。

五、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十七條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駕駛以致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公司將追究責任司機的責任。駕駛人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第十八條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並須即刻與公司專人聯絡,專人除即刻前往處理外,並即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十九條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公司共同負擔。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公司各負擔一半。

六、費用報銷

第二十條公務用車停車費、過路費、油料及維修費憑票證經稽核後實報實銷。

七、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優秀 篇17

一、公司車輛違章怎麼處理

1、公司車輛違章需根據行政辦註明的每臺車的駕駛員和使用起止時間,在該時間段的交通違章由該駕駛員承擔;如果有違章但此時間段沒有對應的派車記錄的,原則上由該車專職司機和派車人員承擔交通違章責任。

2、派車人員和駕駛員將公車私用,不按派車單執行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在此時間段的交通違章一律由該派車人員和駕駛員承擔。

3、行政辦每月月底前對公司所有公務車輛交通違章情況進行網上查詢,有違章記錄的,書面通報給車輛專職司機或指定使用人。

4、公司車輛交通違章處理的原則是:誰違章、誰處理,處理違章所涉及的扣分處罰由違章責任人承擔;處理違章所涉及的費用按以下兩種情況酌情處理。無意違章:專職司機承擔50%公司50%,兼職駕駛員承擔30%公司承擔70%,有意違章:專職司機承擔100%,兼職駕駛員承擔50%公司承擔50%.

二、公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是什麼

第一章制度總則

第1條為了統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車輛,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支出,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說公司車輛是指公司的專車、及公務用車輛。專車系指公司為部分特定人員或部門特配車輛。公務車系指除上述專車以外的所有車輛。所有車輛由行政部統一負責管理。

第二章車輛管理

第3條行政部與車輛責任人左炳祥負責車輛管理工作,包括車輛維修保養,費用預算、核准、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與出險索賠及司機管理。

第4條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必須由公司專職司機(含專車使用人)駕駛,公司其它持有駕照人員駕駛公司車輛公出或私用必須經批准後方可使用。無駕照人員嚴禁駕駛公司車輛。專職司機應每週定期對公司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第5條車輛行駛證、車輛鑰匙,日常由使用人需將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鑰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險單由行政部統一保管,按車建立資料、費用檔案。

第6條每車設定《車輛行駛記錄表》(附件1),當班司機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錶與記錄表是否相符,與前一次用車記錄是否相符,使用後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費用明細等,對發生的票據編號整理,以備報銷時核對。

第7條車輛每日使用完畢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並將車門鎖好,將鑰匙交回給行政部保管。每車設定《車輛加油記錄表》(附件2),駕駛員在發現車輛油量不夠需加油時,在《車輛加油記錄表》上作好記錄以備查。

第8條公司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發現記載不清、不全或者未記載的情況,應通報司機並對相關責任人提出批評,不聽勸告、屢教屢犯者應給與處分,並停止其使用資格。

第三章車輛使用

第9條車輛使用範圍

(1)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送貨、辦事、聯絡業務、接送。(2)接送公司賓客。(3)專車專用。

第10條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有駕照,熟悉並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第11條駕駛人員於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的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後果由駕駛人員負責。第12條駕駛員不得擅自將公用車開回家,或做私用,違者受罰,經公司特別批准的除外。

第13條車輛應停放於指定位置、停車場或者適當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造成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並予以處分。

第14條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並定期清洗車輛。

第四章車輛維護、維修保養

第15條本公司的車輛的維修保養,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行各種維修保養,並須按照預算執行。車輛維護應該最少每二週進行一次,同時填寫附件4:《車輛維護一覽表》。第16條車輛維修、保養、加油程式

(1)司機發現車輛故障或者需要保養時,應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車

輛保養維修申請、申報維修保養的專案及費用預算,行政部會同相關人員進行確認核實後,由總經理批准後予以送指定維修廠檢修。

(2)維修結束,提車時,送修人應對維修車輛進行技術鑑定,檢驗合格,收回更換的舊部件,並核定維

修費用的合理、準確性後,方可在維修廠家的單據上簽字。送修人對費用的真實性負責。

(3)車輛的維修保養應在指定廠家完成,否則維修保養費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擔。

(4)可自行維修者,可報銷購買材料和零件的費用。

(5)車輛於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急需修理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維修費用超過20xx元時,應與公司聯絡請求批示。

(6)由於司機使用不當或者疏於保養造成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費用視情節輕重,由公司和司機按照比例共同負擔。

(7)行政部對車輛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內容包括:本制度執行情況、車內外衛生、一般保養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司機或相關責任人不同程度的處罰,情節嚴重者取消駕駛員駕駛資格。

第五章車輛保險

第17條公司通過商定,確定承險保險公司。

第18條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統一由公司支付。

第19條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第20條一旦出現車輛保險索賠事件,車輛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絡,並儲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後,辦理索賠手續。

第六章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21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犯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後果,由駕駛人全部承擔,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3)酒後駕車。

第22條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司機個人(含非專職司機)和公司各自承擔50%,涉及駕照扣分的由當事人負擔。行政部負責每週在網上查詢維章記錄一次,並做好處理。

第23條各種車輛在執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髮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主動與公司取得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後向公司報告。第24條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情況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25條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差額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七章費用報銷

第26條車輛維修保養及過境/過路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司機於每月3日前將所負責車輛當月高速費、過橋費及停車費等票據貼好,連同該車輛行駛記錄本、車輛加油記錄本交行政部稽核簽字後,交財務負責人稽核簽字,最後報總經理/副總經理簽字後,方可報銷。

第八章附則

第27條本制度經呈總經理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改時亦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優秀 篇1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完善內部管理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及《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結合公司的業務經營特點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是以獨立法人註冊的有限公司,公司淨資產的所有權屬於投資人。

第三條

公司發生對企業經營產生重大影響的資本性支出、經營性支出及利益的分配等重大財務決策,均需由董事會決定。

第四條

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強化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和繳納各項稅費。

第五條

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計劃、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和監督工作,有效地利用企業的各項資產,降低成本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

本辦法適用於巨集順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公司。

第二章 會計機構設定

第七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服從總經理的領導,財務經理協助總經理做好對財務的組織領導工作,並負責監督實施。

第八條 公司財務部設四人,部門主管、主辦會計、出納、服務結算。

部門主管,主要負責整個公司的財務工作,包括融資、稅務、編制預算、進行財務分析等,在部門內一般負責總賬、會計報表、稅務報表稽核、整車及服務成本結轉,憑證稽核;

主辦會計,主要負責對賬、記賬、製作憑證、開整車發票、報稅和做日常輔助報表; 出納員(外出納員),主要負責收取整車款和公司日常業務支出,聯絡銀行業務。如果有融資車業務,要負責與銀行交涉辦理整車合格證核對及存取業務;

服務結算員(內出納員),主要負責收取服務收入款,備件收入款,精品安裝收入款,作服務業務結算,並每日將收取的款項交公司財務,作營業日報表。負責融資車款的收取和日常資訊管理工作。

第三章 資金及賬務管理

第九條 公司籌集的資本金,應經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公司以此進行工商登記,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公司據此發給投資者出資證明書。

第十條 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在經營期內,除投資者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十一條 為適應業務經營需要,公司可以各種合法方式籌集資金,但事前必須徵得董事會和管理公司的批准。籌集的資金是企業的“負債”,償還期在一年以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週期以內)的是流動負債,償還期在一年以上(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週期以上)的是長期負債。適度的負債是企業開拓經營、促進發展的措施之一。

第十二條 公司享有對投入及籌集資金的經營權,可用於對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和其它資產的佔用。資金管理的目的,在於令各項資產的佔用趨於合理。

第十三條 公司籌集資金的應計利息支出,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經營期間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有關的利息支出,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以前,計入相應資產的價值。

第十四條 流動資產的管理

(一)公司的貨幣資金,由財務管理部集中、統一管理。

(二)公司的資金執行預算管理。即總經理有在董事會批准的預算內支出的審批權,如果預算內支出不夠,必須以專項審批單的的形式向董事會申請特別預算,專項審批單經分管財務經理稽核後,董事會審批後方可實施。

現金的管理

公司現金的收、付、存由財務管理部統一管理。以下情況例外:

為便利工作,給經常有小額現金支出的部門(如收銀員、食堂、採購員、牌照員等)核定一定數額的備用金。定額備用金的限額由總經理審批。

現金的使用範圍:依據國家規定的現金適用範圍嚴格執行。

(三)存貨的管理

公司的存貨包括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和在途物資。

售後服務部對零部件應確定合理庫存。正常補庫經部門經理和財務經理稽核、總經理審批。外採部分,是指通過非廠家零配件(包括精品及裝飾)銷售渠道採購的商品,單筆採購金額超過3,000元或者1個月內採購次數超過兩次(含兩次),必須與供應商簽定採購合同,採購合同事前經市場部審批、報財務部備案後執行。 庫存商品包括商品車、二手車、零配件、精品及裝飾、油漆、輔料及代銷商品等。公司對庫存商品中的商品車、二手車採用個別計價法進行核算。零配件、精品及裝飾、油漆、輔料及代銷商品等數量進價金額法進行核算,會計核算按進價總金額登記進、銷、存變化,庫管員設定明細帳,登記數量、金額的進、銷、存變化,要保證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對庫存商品要求定期(季度)或不定期的進行實地盤點並出具相應盤點報告。代銷商品必須嚴格執行庫存商品管理相關規定,且單獨設定“委託代銷商品”和“應付代銷商品款”科目進行過渡核算。

存貨發生短損、溢餘,應及時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將結果以內部行文的形式上報總經理審批後區別情況分別處理。若涉及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必須上報董事會批示後方可處理。存貨盤盈,計入“營業外收入”;存貨盤虧毀損,剔除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的賠款和殘值後,計入“營業外支出”;存貨毀損且屬於非常損失的,剔除保險公司賠款和殘值後,計入“營業外支出”。

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的勞動物資。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分為實物資產、工具及消耗品三類。

實物資產(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20xx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工具及消耗品(即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下的實物資產),在領用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除工具外的公司公共的低值易耗品,由行政辦公室統管,其他各部門單獨使用的,由各部門管理。工具由售後服務部專職庫管員負責管理。個人專用工具由使用人專門管理。

對工具以及個人專用工具由庫管員設定工具使用臺賬,實施帳外資產管理。

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月末將未確認收入的滯庫車等領用零部件及材料部分應轉入“在途物資”核算。

(四)公司的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帳款、預付帳款、待攤費用、其它應收款項等),同屬流動資產。待攤費用是指已經支出、但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分別負擔的、攤銷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各項費用。除待攤費用之外的各種應收預付款項,財務管理部應分別按客戶或供應商設定明細帳,經常核對並督促清理,嚴防呆帳、壞帳的發生。要求財務管理部於每月底三個工作日前向各責任人下發催款通知書,到每月5日上報財務月報時,將催款未果的情況統計上報財務管理中心。

(五)公司暫不計提壞帳準備金,一旦發生壞帳損失,必須經管理公司審批後,根據管理公司批覆意見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 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

(一)公司的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同時具備以上兩個條件的為低值易耗品。購買固定資產需向董事會上報專項申請,申請中要註明購買理由、購買價格、使用及管理部門等,同時要上報資產購買合同,待董事會審批後方可購買。

(二)固定資產的計價,按以下規定辦理:

1、購入的固定資產,以購入價加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裝卸、包裝、安裝除錯、保險費用和繳納的稅金計價,國外購入的還應包括進口稅金。

2、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的實際淨支出計價。

3、其他單位投資的固定資產,按評估確認的價值或按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計算。

4、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價款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裝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除錯費等計價。

5、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有固定資產的價值,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的變價收入作為改擴建的固定資產價值。

6、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7、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以所附單據確認的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除錯費、繳納的稅金等計價。無所附單據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市場價格計算。

(三)公司的固定資產,分經營性與非經營性分別核算。

(四) 公司的固定資產,採用“平均年限法”(直線法)計提折舊,計算方法:

1━預計淨殘值率

年折舊率=━━━━━━━━━×100%

折舊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月折舊率

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按《商品流通企業財務制度》規定執行。 各類固定資產的預計淨殘值,統一按資產原值的5%計算。

(五)在建工程支出是指為購建固定資產或對固定資產進行技術改造在尚未交付使用前發生的支出。在建工程支出按實際成本計價。

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估價轉入固定資產,並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後,按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提的折舊。在建工程完工以前因試營業發生的營業收支,計入當期損益。 (六)公司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計提折舊範圍:房屋和建築物;在用機器裝置、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季節性停用、修理停用的裝置;融資租入和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2、下列固定資產不提折舊:未使用、不需用的機器裝置;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專案交付使用以前;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未提足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國家規定不提折舊的其他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從次月開始計提折舊;當月減少(或停用)的固定資產,從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後,仍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

3、公司固定資產大修理費用按實支數核銷,不採用預提方式。一次核銷大修理費用較多時,可分期攤銷,攤銷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

4、公司公共的固定資產,由行政部統管;銷售部門單獨使用的,由各銷售部門管理。各部門分別設定固定資產明細帳,財務部要求各部每季度進行一次全盤,要求帳帳、帳實核對。

5、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收入,清理、報廢的淨收入(或淨損失)以及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的淨收益或淨損失,分別計入營業外收支。固定資產清理及處置必須經公司財務管理部稽核,執行總經理審批。各司試乘試駕車輛(不論上牌與否),在處置時必須上報財務部。

具體管理辦法參閱行政管理手冊相關章節 第十六條

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和其他資產

(一)公司的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店徽)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軟體等。

(二)無形資產按以下規定計價:

1、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

2、自行開發按法律程式認可的無形資產,按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淨支出計價。

3、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按所附單據或參照同類無形資產價格評估計價。

4、投資方作為資本金或合作條件投入的,按評估確認或合同、協議約定的金額計價。 (三)無形資產的攤銷按平均年限法計算。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按規定的使用年限分攤;無規定使用年限的,其攤銷期限五年。轉讓或出售無形資產取得的淨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 (四)長期待攤費用包括開辦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以及對原有固定資產進行裝修、裝潢的淨支出等。其中開辦費包括籌建期間的人員工資、培訓費、辦公費、差旅費、印刷費、註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利息支出等開辦期間的損益。

開辦費自投產營業之日起,按五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攤銷計入管理費用;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按“租賃期與耐用年限孰短”的原則分期攤銷;固定資產的裝修、裝潢淨支出,按立項裝修、裝潢後固定資產的耐用年限分期攤銷。

其他資產包括臨時設施、銀行凍結存款、凍結物資、涉及訴訟中的財產等。臨時設施是指企業為保證施工和管理的進行而建造的各種簡易設施。臨時設施以建造時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按工程受益期限分期攤入工程成本,報廢清理回收的殘值扣除清理費用後計入“營業外收支”。

第十七條 成本費用管理

(一)公司有關購、銷、存業務的各種耗費(包括直接耗費和間接耗費)均計入成本或費用。 (二)下列支出不得計入成本、費用:

1、固定資產及無形資產購建支出及相關費用。

2、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其它支出。

(三)公司採用個別計價法(與廠家相應系統核算方法一致)計算和結轉商品銷售成本。 維修車間領用物資採用移動加權平均法計算維修成本。

(四)公司的費用開支,根據其發生環節和費用屬性,分為“經營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1、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分別計入經營費用和管理費用。

2、員工福利費:指除法定社會福利外所有在員工福利方面的支出,即在員工醫療、員工就餐、交通、住房等方面投入的非法定性費用,主要含各項補助,如話費補助、交通補助、住房補貼等、駐外人員探親差旅費、員工餐費、過節費、醫藥費等,但差旅補助不包括在內,根據帳務處理歸屬於差旅費。

3、工會經費:所有在組織員工活動方面所投入的費用。職工教育經費:聘請培訓講師、外派參加培訓所產生的培訓報名費、資料費、培訓差旅費以及內部購買培訓教材等所有在員工培訓方面投入的費用,包括培訓而發生的差旅費。公司每月按職工應發工資總額的2%比例計提。

3、公司的工資及獎金分配,原則上應堅持工資增長速度低於本企業經濟效益增長速度,員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速度低於本企業勞動生產率增長速度。公司制定薪酬制度、分配方案及工資總額,報董事會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十八條 銷售及利潤管理

(一)公司商品銷售收入按以下原則確認。

1、採用直接收款方式銷售商品,以貨款已經收到或取得收取貨款的憑證、且發票帳單和商品(或提貨單)已交付購方(交付提貨單者,則不論商品是否已發出)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2、採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按合同約定全部價格作為本期銷售收入的實現,未收到款項的部分確認為企業的債權。

3、預收貨款,發票帳單和商品(或提貨單)已交付購方(交付提貨單者,則不論商品是否已發出)時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二)銷售商品時,給予購貨方的銷售折扣、折讓、計入相應商品的“商品銷售折扣與折讓”科目,這裡包括贈送各式商品和服務的成本(僅限於管理報表)。銷售商品退回,衝減當期商品銷售收入。

(三)一個會計期間內各項收入之和減去各項支出(成本、費用和損失等)之和的差額,是企業的利潤;以上差額小於“零”時,則表示企業當期虧損。

(四)公司的淨利潤交由董事會統一分配。

第四章 會計核算與財務報告

第十九條 公司實行獨立核算。在會計核算中,財務部門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和《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處理會計事務,編制財務報告,進行業績評價。

第二十條 會計核算應遵守會計核算的基本操作規範。

第二十一條 財務部嚴格按照財務管理規範的規定,定期編制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會計報表包括會計報表主表、會計報表附表及其說明。

第二十二條 會計報表應當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帳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篡改會計報表的有關數字。

第二十三條 會計報表之間、會計報表各專案之間,凡有對應關係的數字,應當相互一致。本期會計報表與上期會計報表之間有關的數字應當相互銜接。如果不同會計年度會計報表中各專案的內容核算方法有變更的,應當在年度會計報表中加以說明。

第五章 稅務

第二十四條 公司依據稅法規定,保證納稅及時、準確。

第二十五條 公司流轉稅,依增值稅、營業稅的有關規定正確核算。

第二十六條 公司企業所得稅,依稅法規定正確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按所得稅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額。

第二十七條 公司依個人所得稅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八條 公司依國家其他規定繳納國家徵收的各種稅費。

第二十九條 公司享有各種減免稅政策,應依據享有減免稅的規定處理利得。

第六章 會計監督

第三十條 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

(一)會計人員進行監督的依據是:

1、財經法律、法規、規章。

2、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

3、省、州、市財政部門和國務院業務主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或者補充規定。

4、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制定的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

5、公司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等。

6、財務管理規範及公司各部門制度及工作流程。

(二)會計人員應當對原始憑證進行稽核和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在不予受理的同時,應當予以扣留,並及時向財務經理及總經理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員更正、補充。

(三)會計人員應當對實物、款項進行監督,建立並嚴格執行財產清查制度。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超出會計人員職權範圍的,應當立即向財務經理、總經理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四)會計人員應當對財務收支進行監督。

1、對審批手續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補充、更正。

2、對違反規定不納入單位統一會計核算的財務收支,應當制止和糾正。

3、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五)會計人員對違反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經濟活動,應當制止和糾正;糾正無效的',應當立即向財務經理、總經理報告,請求處理。

(六)會計人員應當對單位制定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七)會計人員應對公司相關商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按照董事會要求接受上級相關部門審計時,積極配合審計工作,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謊報,不得示意當事人出具不當的審計報告。

第三十一條 會計工作交接

(一)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二)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並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三)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置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檔案、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

(四)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員負責監交。一般人員交接,由財務經理負責監交;財務經理交接,由總經理負責監交,必要時可由管理公司財務總監或審計部派人會同監交。

(五)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1、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帳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會計帳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2、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註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3、銀行存款帳戶餘額要每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餘額要與總帳有關帳戶餘額核對相符;必要時,要抽查個別帳戶的餘額,與實物核對相符,或者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清楚。

4、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資料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六)財務經理移交時,還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並應在移交清冊上註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七)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帳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帳,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八)會計人員臨時離崗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財務經理或總經理必須指定有關人員接替或者代理,並辦理交接手續。臨時離崗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會計人員恢復工作的,應當與接替或者代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人員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的,經財務經理和總經理批准,可由移交人員委託他人代辦移交。

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的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其它

(一)印鑑的保管和使用

1、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管理部保管,法定代表人名章由總經理保管(總經理離崗時交由行政辦公室主任或指定人員保管)。

2、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的使用需經財務經理稽核批准,並在《印章使用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3、嚴禁在空白單據上加蓋公司印鑑。

4、所有印鑑應放置於保險櫃內,每天用完後放回原處。

5、印鑑的具體管理規定參照行政管理細則之“印信管理辦法”。

(二)公司所有生效合同一式兩份,財務部存一份原件、行政辦公室存一份影印一份。 (三)各部門人員的人事變動,財管部按人力資源部管理細則的規定為其辦理相關手續。有關個人掛帳部分必須清理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在科目餘額中不得有離職人員的往來帳目。

第七章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 加強公司各種會計檔案的保密性,任何人不得亂放或丟失,嚴禁轉借。

第三十四條 財務管理部門必須每月按時向上級及財稅部門報送報表,因逾期造成的經濟罰款由財務人員自負。

第三十五條 當月的財務報表及分析,財務管理部必須在次月的五日前,由財務經理做分析報告以書面形式提交總經理,並上傳財務總監。財務分析應著重分析以下內容:

1、本月收入情況分析,要進行對比分析,針對變化較大的部分從財務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議。

2、本月成本情況分析,要進行對比分析,針對變化較大的部分從財務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議。

3、費用分析,對本月預算執行及超出預算的費用要著重分析。

4、其他重大財務事項說明及分析,包括人員、資金等重大財務事項。

第三十六條 各種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及各種分析、總結等,在年終時必須分別造冊,登記歸檔,按不同的保管年限進行保管。

第三十七條 每年年度結賬後,按要求列印會計賬簿,訂本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由經管人按結賬方法的規定,登出空白賬頁,交保管人員統一登記歸檔保管;會計要按要求列印會計賬簿,活頁賬要由經管人按順序編寫連續號,撤出空白賬頁,用線繩鎖緊賬冊後交保管人員統一登記歸檔保管。

第三十八條 會計報表要按月度順序存檔保管。

第三十九條 凡存檔期已滿需銷燬的會計資料,在辦理有關手續後按規定銷燬。

第四十條 為配合每年度稅務年檢及公司管理條例,每年二月份前進行上一年度財務自查審計工作並將自查結果上報總經理。

第四十一條 立卷要求:

1、憑證裝訂整齊。

2、賬簿要結清封死,填寫齊全,印章清晰,印花稅票要貼上足額,並畫銷或登出。

3、報表要按月份裝訂成冊,規定報表之外的附加報表和臨時報表,尺寸要控制在統一報表尺寸之內。

第四十二條整理分類:

會計檔案按年度分成報表、賬簿、憑證三大類,報表報年度、季度、月份分別組卷,憑證按時間和憑證號順序組卷。 第四十三條

會計檔案的調閱

會計檔案調閱時,由檔案管理人員調出所需賬冊,調閱人當時檢視。借閱人應對檔案完整性負責,不得擅自塗改、勾畫、剪裁、抽取、拆散或損毀。會計檔案原則上不得借出。

第八章 說明

第四十四條 公司將根據經營或管理情況的變化,對本管理制度和相關財務管理附則進行適當修訂和補充,經董事會核准後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管理制度由巨集順公司財務管部負責解釋。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優秀 篇19

目的

嚴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做到充值有記錄,使用有記錄,資訊真實、完整、準確,為公司車輛消耗核算提供依據。

管理部門與監督人

加油卡由經理助理統一管理,並由辦公室人員對加油資料統計,各駕駛員對使用記錄資料負責;財務部負責油卡充值以及每月加油卡使用明細與支出款的核準。

加油卡分配和充值:

1) 公司車輛加油指定地點為福州市中國石化森美所屬加油站。

2) 中石化加油卡分主卡和副卡,主卡由經理助理負責統一管理,副卡由車輛駕駛員負責專門保管,實行一人一車一卡一密碼制度,駕駛員不得將副卡密碼告知他人。

3) 每輛車配置專用副卡一張,僅限本車加油使用,不得轉用或私用。

4) 副卡採取限額限次的管理辦法,即限制金額限制加油次數,具體引數參照附表。副卡充值根據預先設定的金額和頻率,由主卡負責人向財務部申報批准後自主操作。

5) 加油卡餘額不足但車輛必須加油時,駕駛員可以向主卡負責人提出臨時充值,但主卡負責人可以拒絕非工作時間(7:00-20:00)的申請。

加油流程:

1) 駕駛員出車前檢查車輛的'油量,根據路線自行安排加油地點和加油時間,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2) 車輛加油須用專用的副卡進行刷卡計費。

3) 加油卡加油完畢,裝置自主列印加油小票,駕駛員必須索要小票,並在小票上記錄加油時車輛行駛公里數。因加油站系統故障無法列印小票時,當日須向經理助理說明,由駕駛員做好加油金額、加油量和公里數的記錄。

4) 駕駛員必須遵守:不準無卡加油,不準異車號加油,不準加不相符的油品,不準

帶其他容器加油。

5) 當天加油當天將加油小票交到辦公室,在小票上寫明加油車號,並由駕駛員簽字確認。

核准:

1) 每月由辦公室彙總加油情況,做出分析報表,按照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對駕駛員進行油耗考核。

2) 同時辦公室每月將加油小票匯總,並與加油卡網上使用記錄進行核對;如出現核對不一致時,要查詢當日車輛使用記錄,落實當日駕駛員進行當面核准。

3) 如經查實因駕駛員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資訊核對不一致,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加油費由本人承擔。

4) 如經查證因駕駛員加油卡私用或非指定車號加油,加油費用2倍罰款,並警告處理。

特殊情況:

1) 因疏忽將加油小票丟失者,當日須寫文字說明交由經理助理簽字確認,駕駛員做好加油記錄。

2) 駕駛員發現副卡丟失時,應立即通知主卡負責人並電話掛失。因副卡丟失造成的補辦工本費由駕駛員承擔;如因掛失不及時或密碼未妥善保管造成的卡內金額盜刷,全部損失同時由駕駛員承擔。

3) 因特殊情況須現金加油時,必須提前申請經主卡負責人同意後方可加油。未經過授權的現金加油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擔。

本制度自xx年11月10日起生效實施。

總經理辦公室

-11-08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優秀 篇20

一.總則

(一)目的

為妥善使用車輛,確保車輛安全執行,提升公司形象,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車輛管理

1.所有車輛及材料(包括車輛鑰匙、行駛證、加油卡、保險單等)由行政部統一負責管理,包括車輛調派,維修保養,費用預算、核准、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

2.所有公車需由公司內部持有駕照人員駕駛。公司車輛公出前需提前半天到行政部進行申請,由行政部進行統籌安排後,決定是否可使用。

3.員工如需用車需至行政部填寫《用車申請單》,出車前需要填寫用車人、部門、目的地、用車事由、用車時間(起始時間)、開車人、乘車人、預計里程數,方可領取車輛鑰匙及行駛證(注意:行駛證需隨身攜帶及時歸還,內含車輛油卡,謹防丟失)。需要私車公用時,需填寫《私車公用申請單》由部門領導、行政部領導及總經理簽字確認,私車公用按照每公里x元計算。公車/私車的始末行程數必須手機拍照作為原始憑證並由行政專員簽字確認。

駕駛員在上、下車前需要對車輛的里程數進行拍照記錄,歸還車輛時駕駛員需將車鑰匙及行駛證、加油卡一併歸還至行政部(不允許將行駛證及加油卡放置在車上),同時對《用車申請單》的用車時間(歸還時間)、里程數、油表進行補充完全。(油表刻度低於x/x時,需及時加油)。行政部會每月不定期抽查《用車申請單》,如發現記載不清、不全或者未記載的情況將通報車輛使用人並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年度累計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批評,第三次將以不愛護公物,不遵守公司制度為由扣罰當月績效x—x分,屢教不改者將予以經濟處罰。

4.所有人員在乘車期間務必繫好安全帶,如有乘車人員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未系安全帶,一經發現將處以公開通報批評處罰。如因未按規定繫好安全帶而產生不良後果,公司將不承擔責任。

5.車輛每日使用完畢、或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任何時候離開,車上都不得放置貴重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