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總監理工程師指定或交辦的監理工作;
2.按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行使總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和權利;
3.協助總監理工程師選擇確定本專案部門的負責人員,並決定他們的任務和職能分工;
4.協助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監理工作會議;
5.參加編制監理規劃、檢查各專業專案監理實施細則。
全面負責專案監理工作,履行《建設工程監理規範》總監職責;
主持編寫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管理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主持工程監理工作會議,簽發工程監理機構的檔案和指令;
審定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組織編寫並簽發工程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
按監理合同要求組織開展工作,負責專案監理日常管理;
負責專案團隊管理工作,落實專案員工考核;
落實公司工作標準及要求,做好專案技術資料的積累。
1、對專案監理部人員進行內部協調管理;統籌做好專案的施工監理;
2、負責現場的監理人員培訓、考核及考勤上報,完成專案相關資料的編制,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3、主持監理工作會議及各項專題會議,進行三方協調並監督檢查決議執行情況;
4、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應急救援預案;監督工程質量,確保工程進度和安全。
5、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執行情況;
6、組織驗收分部工程,組織審查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資料;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和結算;
7、參與或配合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組織編寫並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總結,組織整理監理檔案資料。
8、稽核和處理工程變更,調解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等。
9、維護專案客戶關係,提高所執行專案客戶滿意度;
10、配合公司參與新客戶的商務溝通,及時處理客戶提出的各類問題,維護客戶關係,參與專案投標工作;
11、作為監理專案質量負責人,履行對所負責專案所屬人員在專案實施中的質量監督職責,避免重特大質量事故和業主單位投訴的發生
1.組織編制工程部門的各項管理制度,並監督各項制度的執行工作;
2.根據企業內外環境變化,不斷完善工程專案部的相關制度;
3.根據專案整體的開發計劃,制定相應的工程進度計劃並監督執行;
4.抓好質量控制點,保證整個工程專案的質量;
5.負責施工的現場組織、協調和管理,有效的進行進度控制和成本控制;
6.負責整個工程專案的技術管理工作;
7.及時、妥善處理專案工程實施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8.控制工程專案的各項成本,合理運用各項支出;
9.妥善處理好工程專案所設計的諸多方面關係;
10.監督工程專案開發工作,參加工程施工承包的洽談工作;
11.負責工程招投標管理,籤審招投標檔案並對招投標檔案並對招投標工作進行指導;
12.監督、檢查工程專案部各項工作計劃的執行情況;
13.負責分管員工的考核、培訓等項工作;
負責專案監理工作;
定期向公司報告工程進展情況、專案監理機構工作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時上報相關的行政報表;
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專案監理機構的檔案和指令;
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執行情況;
稽核簽署承包單位的工程款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稽核籤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專案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專案的竣工驗收;
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配合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主持編制監理規劃,制定監理機構工作制度,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2、適時調配、調整監理人員。
3、審批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開工申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計劃、資金流計劃。
4、審批承包人按照有關安全規定和合同要求提交的專項施工方案、度汛方案和災害應急預案。
5、主持次監理工地會議,主持或授權監理工程師主持監理例會和監理專題會議。
6、簽發合同工程開工通知、暫停施工指示和復工通知等重要監理檔案。
7、組織稽核已完成工程量和付款申請,簽發各類付款證書。
8、主持處理變更、索賠和違約等事宜,簽發有關檔案。
9、主持施工合同實施中的協調工作,調解合同爭議。
10、參加或受發包人委託主持分部工程驗收,參加單位工程驗收、合同工程完工驗收、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
11、組織編寫並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和監理工作報告;組織整理監理檔案資料。
1、 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2、 根據工程進展及監理工作情況調配;
3、 組織召開監理例會。
4、 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
5、 審查開復工報審表,簽發工程開工令、暫停令和復工令。
6、 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執行情況。
7、 組織稽核施工單位的付款申請,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組織稽核竣工結算。
8、 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工程索賠。
9、 組織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和專案竣工預驗收。
10、 組織編寫監理月報、監理工作總結,組織整理監理檔案資料。
1、負責工程管理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工程施工管理體系,監督實施工程系統各標準落實情況;
2、收集、編制公司案例、制定及修訂實施標準;
3、參與編制、評審各專案工程管理策劃;
4、參與合同會審、修改、會籤和職責許可權內的合同簽訂工作;
5.其他工程管理工作。
1、負責總監理工程師指定或交辦的監理工作;
2、按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行使總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和權利;
3、協助總監理工程師選擇確定本專案部門的負責人員,並決定他們的任務和職能分工;
4、協助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監理工作會議;
5、參加編制監理規劃、檢查各專業專案監理實施細則;
6、審查承包單位的資質,並提出審查意見;
7、協助總監理工程師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8、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進度計劃;
9、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10、審查籤認分部、分項、單位工程質量,檢查驗評資料和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參與工程專案的竣工驗收;
11、定時或不定時巡視本工地現場,及時發現和提出問題並進行處理;
12、組織編寫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專案監理工作總結;
13、協助總監理工程師主持整理工程專案的監理資料;
14、定期或不定期向本公司彙報監理工作情況;
15、認真執行本公司的指示、決議和業主方符合監理合同所規定的範圍的指令。
1、組織編制子項的監理工作計劃。
2、協調各承包商的工作,核准詳細的施工計劃,核實總監理工程師是否已給予承包商所有必要的指示並獲得認可。
3、核實所有工程所需材料的採購情況,檢查進場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4、檢查施工中出現有缺陷的工藝或材料,發出補救這些缺陷的指示。
5、核對建築物在定線、標高和佈局等方面是否符合設計圖紙和合同的要求。
6、必要時,釋出進一步指示,澄清以上工作的一些細節。
7、為計算款額,應及時計量已完成的工作量。
8、儲存所有測量和試驗的記錄並使計劃與實際施工相一致。
9、提供有關索賠和爭議的聯絡渠道及有關事實情況。
10、檢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符合要求,經過試驗能否達到正常的功能。
11、查明分項合同完成工作的最終價值。
12、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上述事項。
13、協調現場施工總平面圖管理。
14、負責工程進度檢查督促。
15、核籤工程設計變更及技術核定單。
16、負責組織現場質監工作。
17、核簽有關工程進度、質量、費用的簽證。
18、負責現場施工安全及防火的檢查和監督。
19、建立專案監理日誌,定期或不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動態有關報告。
20、參與稽核工程結算資料。
1、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安排監理人員進場,檢查監理人員工作,調換不稱職監理人員;
2、組織召開監理例會;
3、組織稽核分包單位資格;
4、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應急救援預案;
5、審查開復工報審表,簽發開工令、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
6、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執行情況;
7、組織稽核施工單位的付款申請,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組織稽核竣工結算;
8、組織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9、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費用與工期索賠;
10、組織驗收分部工程,組織審查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資料;
11、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12、參與或配合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3、組織編寫監理月報、監理工作總結,組織整理監理檔案資料。
1、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安排人員進場;
2、組織審定施工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
3、簽發開工令、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
4、及時、準確的稽核簽署施工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5、及時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確保工程如期進行;
6、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專案的竣工驗收;
7、參與配合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8、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並及時按照合同收回監理服務費。
1、以公司利益為己任,承擔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等規定的職責。
2、協助組建現場專案監理班子,明確相應的職責、分工。
3、主持編寫專案監理規劃,審批專案監理實施細則,組織編寫監理交底,負責管理專案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4、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各類必須的方案、計劃等。
5、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專案監理機構的檔案和指令;保持與業主、質監、設計及承包單位等工作上的密切聯絡,弄清各方意圖和對監理的要求、建議;組織工程專案實施中有關方面的綜合協調工作。
6、組織各項預驗收;稽核籤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施工質量驗收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專案進行質量檢查;參加工程專案的竣工驗收。
1.代表公司全權負責工程監理工作的實施;
2.按照監理規範要求工作;
3.負責與業主單位、施工單位與其他職能部門進行溝通協調;
4.負責辦理專案收款事宜。
1、根據專案規模擔任一個或多個建設專案的總監理工程師,履行總監理工程師法定職責。
2、作為專案監理組織機構的負責人,帶領專案團隊完成監理規範、委託監理合同以及公司要求的質量管理、安全管理、進度管理、合同管理、資料管理、團隊建設管理、人才培養等相關工作職責。
3、負責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學習制度在所負責監理專案部的落實。
4、做好參建單位的組織協調和溝通交流工作,為專案監理部營造良好的內外部環境。
5、與公司共同承擔對專案部所有人員的績效考核工作。
1負責編制本專業的監理實施細則;
2負責本專業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3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理師提出建議;
4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計劃、方案、申請 、變更,並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
5負責本專業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
6定期向總監理師提交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理師彙報和請示;
7根據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做好監理日記;
8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彙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日報;
9核查進場資料、裝置、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檔案及其質量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認為;
10有必要時對進場材料、裝置、構配件進行平行檢驗,合格時予以籤認;
11負責本專業的工程計量工作,稽核工程計量的資料和原始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