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與編制監理規劃,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2.預審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專案、分包人和施工圖紙;
3.負責專案監理部日常考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巡視工地現場,及時發現和提出問題並
進行處理,同時記錄監理日誌;
4.收集、彙總、參與整理監理檔案資料;
5.參加工程施工的初驗及竣工驗收工作,督促施工單位。
1、負責工程管理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工程施工管理體系,監督實施工程系統各標準落實情況;
2、收集、編制公司案例、制定及修訂實施標準;
3、參與編制、評審各專案工程管理策劃;
4、參與合同會審、修改、會籤和職責許可權內的合同簽訂工作;
5.其他工程管理工作。
1負責編制本專業的監理實施細則;
2負責本專業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3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理師提出建議;
4審查承包單位提交的涉及本專業的計劃、方案、申請 、變更,並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
5負責本專業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
6定期向總監理師提交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理師彙報和請示;
7根據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做好監理日記;
8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彙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日報;
9核查進場資料、裝置、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檔案及其質量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認為;
10有必要時對進場材料、裝置、構配件進行平行檢驗,合格時予以籤認;
11負責本專業的工程計量工作,稽核工程計量的資料和原始憑證
1、店面精確測量(店鋪準確復尺測量、拍圖;尺寸圖繪製,標註,回傳;現場裝修建議備註)。
2、協助設計出裝修方案(對接客戶裝修的意見;對接店鋪裝修施工規範和材料要求)。
3、對接裝修施工方在施工階段的各項工作(按圖施工;施工計劃安排;監督現場進度;裝修驗收;協調開業計劃)。
4、整理彙編裝飾道具監理資料和記錄,歸檔。
5、日常門店裝修道具維護,獨立解決電路問題
1、負責專業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2、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
3、審查本專業的計劃、方案、申請、變更,並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
4、工程驗收;
5、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彙報和請示;
6、根據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做好監理日記;
7、核查進場材料、裝置、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檔案及其質量情況;
8、完成總監交辦的臨時工作。
1、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和旁站監理工作方案;
2、根據工程進展及監理工作情況調配監理人員,檢查監理人員工作;
3、組織審查施工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和(專項)施工方案等;
4、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執行情況;
5、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工程索賠等;
6、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7、及時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1、組織專案監理部員工學習掌握本工程專案的委託監理合同及總、分包施工合同。
2、組織專案監理部員工熟悉和稽核施工圖紙,進行施工圖會審,提出稽核意見,參與設計交底。
3、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4、審批承包單位報送的總、分(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延長工期的申請,並定期組織進行工程進度的檢查,實施動態控制。
5、對承包單位的違法、違約行為發出通知或指令,並監督承包單位落實整改。
6、參與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專家論證會、對方案進行稽核並提出稽核意見,參加此部分驗收工作。
7、主持召開監理例會及各項重要的專業會議,並督促檢查會議決定事項的執行情況。
8、審批承包單位報送的用款計劃、付款申請並簽發支付憑證。
9、主持分部工程及重要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籤認分部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
10、主持單位工程的竣工預驗工作,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專案進行質量檢查。
11、組織監理人員總結專案監理工作,編寫施工階段總結報告。
12、主持編寫工程最終完工報告及監理工作總結。
13、應在施工現場主持工作,可根據建設監理規程的規定將部分工作委託給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1) 熟悉本專業的規範標準、法律法規、地方性標準檔案。
2) 審查施工單位負責安全、文明施工、環保有關人員的配置和資格證書。
3) 審查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現場的主要施工機具、裝置的效能和合格(檢修)證明檔案。
4) 審查施工單位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及上崗證書。
5) 巡視檢查施工作業情況,發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和安全隱患、事故苗子的,發出監理工作聯絡單並作好記錄。
6)檢查和監督施工單位遵守當地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的文明施工規定,做到施工現場使用區域分明,場區及道路整潔,物件堆放有序,排水流暢,安全防盜,文明禮貌。
7) 定期在工地例會上通報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保施工情況。
8) 每日填寫監理日記和有關的監理記錄。
全面負責專案監理工作,履行《建設工程監理規範》總監職責;
主持編寫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管理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主持工程監理工作會議,簽發工程監理機構的檔案和指令;
審定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組織編寫並簽發工程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
按監理合同要求組織開展工作,負責專案監理日常管理;
負責專案團隊管理工作,落實專案員工考核;
落實公司工作標準及要求,做好專案技術資料的積累。
1、 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2、 根據工程進展及監理工作情況調配;
3、 組織召開監理例會。
4、 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
5、 審查開復工報審表,簽發工程開工令、暫停令和復工令。
6、 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執行情況。
7、 組織稽核施工單位的付款申請,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組織稽核竣工結算。
8、 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工程索賠。
9、 組織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和專案竣工預驗收。
10、 組織編寫監理月報、監理工作總結,組織整理監理檔案資料。
1、承擔組織、協調所負責專案的各項工作,保證專案順利進行;
2、協助專案經理承擔專案管理工作,保證工程實施質量和進度;
3、完成專案實施過程中的相關文件工作;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安排人員進場;
2、組織審定施工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
3、簽發開工令、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
4、及時、準確的稽核簽署施工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5、及時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確保工程如期進行;
6、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專案的竣工驗收;
7、參與配合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8、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並及時按照合同收回監理服務費。
1. 確定專案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2. 主持編寫專案監理規劃、審批專案監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管理專案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 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並提出審查意見;
4. 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專案的進展情況可進行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人員應調換其工作;
5. 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專案監理機構的檔案和指令;
6. 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7. 稽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8. 審查和處理過程變更;
9. 主持或參與過程質量事故的調差;
10. 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過程延期;
11. 組織編寫並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專案監理工作總結;
12.稽核籤任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工程專案進行質量檢查,參與過程專案的竣工驗收。
1、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安排監理人員進場,檢查監理人員工作,調換不稱職監理人員;
2、組織召開監理例會;
3、組織稽核分包單位資格;
4、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應急救援預案;
5、審查開復工報審表,簽發開工令、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
6、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執行情況;
7、組織稽核施工單位的付款申請,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組織稽核竣工結算;
8、組織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9、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費用與工期索賠;
10、組織驗收分部工程,組織審查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資料;
11、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12、參與或配合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3、組織編寫監理月報、監理工作總結,組織整理監理檔案資料。
1、負責水電專業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2、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人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建議;
3、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本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彙報和請示;
4、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彙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5、核查進場材料、裝置、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檔案及質量情況。
1、負責本專業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現場全盤負責;
2、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專案監理機構的檔案和指令;
3、稽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4、編寫並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專案監理工作總結;
5、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6、稽核籤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對待驗收的工程專案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專案的竣工驗收等。
(1)確定專案監理機構人員分工及其崗位職責;
(2)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3)根據工程進展及監理工作情況調配監理人員,檢查監理人員工作;
(4)組織召開監理例會;
(5)組織稽核分包單位資格;
(6)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
(7)審查工程開復工報審表,簽發工程開工令、暫停令和復工令;
(8)組織檢查施工單位現場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建立及執行情況;
(9)組織稽核施工單位的付款申請,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組織稽核竣工結算;
(10)組織稽核和處理工程變更;
(11)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工程索賠;
(12)組織驗收分部工程,組織審查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資料;
(13)審查施工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竣工預驗收,組織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14)參與或配合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5)組織編寫監理月報、監理工作總結,組織整理監理檔案資料;
(16)督促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隱患進行整改;情況嚴重的,責令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通報建設單位;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17)安排專人檢查施工專案部關鍵崗位人員配備情況。對人員配備不達標、擅自更換、不到崗、不按規定履行職責的,應責令其改正;對拒不改正的,及時報告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質量安全監督機構。
1、全面負責完成監理合同範圍內的工作。確定監理部的組織形式、人員配備、工作分工及崗位職責。
2、主持制定專案監理規劃、審批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的監理細則。組織實施監理規劃及監理細則,協調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各方關係。
3、檢查和考核監理人員的工作,對不稱職的監理人員及時進行調整,保證監理部門有序、高效地開展工作。
4、審批分包單位資質;審查工程材料與構配件,必要時組織對其加工、生產的過程進行檢查、抽驗。
5、審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進度計劃等重要檔案。審批並簽署承包商提交的重要申請、計量支付證明檔案和竣工結算。
6、組織受業主委託的圖紙會審。處理工程變更事宜,簽署工程變更指令。負責與業主商討、草擬監理合同的補充或變更條款;簽署監理對外發出的指令、檔案、報表及報告。
7、主持開工預備會議及工程例會;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缺陷與事故的調查。負責協調監理部門與業主、施工單位及公司內各部門的溝通和聯絡。主持調解合同爭議,處理索賠事宜,簽署索賠處理意見。
8、主持工程專案的竣工初步驗收,審批承包商的竣工申請報告。稽核籤認分部分項工程質量的驗收評定資料。參與業主主持的工程竣工驗收,簽發工程移交證明書。
9、整理並稽核簽署專案的監理檔案資料;負責監理部安全管理領導工作。
1、以公司利益為己任,承擔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等規定的職責。
2、協助組建現場專案監理班子,明確相應的職責、分工。
3、主持編寫專案監理規劃,審批專案監理實施細則,組織編寫監理交底,負責管理專案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4、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各類必須的方案、計劃等。
5、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專案監理機構的檔案和指令;保持與業主、質監、設計及承包單位等工作上的密切聯絡,弄清各方意圖和對監理的要求、建議;組織工程專案實施中有關方面的綜合協調工作。
6、組織各項預驗收;稽核籤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施工質量驗收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專案進行質量檢查;參加工程專案的竣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