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文祕 > 崗位職責

股東大會職權職責

欄目: 崗位職責 / 釋出於: / 人氣:1.2W

股東大會職權職責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 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股東大會職權職責,一起來看看吧!

股東大會職權職責

第1篇:股東大會職權職責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職責: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檔案上簽名、蓋章。

第2篇:股東大會職能職責

股東會職能職責: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4)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3篇:股東大會職責

由全體股東組成的股東會(股份有限企業稱“股東大會”),是企業的權力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行使如下職權:

(1) 對企業的經營策略和投資規劃做出決策。

(2) 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宜。

(3) 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宜。

(4) 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5) 審議批准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6) 審議批准企業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和決算方案。

(7) 審議批准企業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 做出發行企業債券的決議。

(9) 做出企業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

(10) 做出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的決議。

(11) 做出企業合併、分立、形式變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項的決議。

(12) 修改企業章程。

(本文素材來源於網路,如有侵權,請聯絡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