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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管理細則(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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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管理細則 篇1

第一章 總 則

校園安全管理細則(通用18篇)

第一條 為實施《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根據《條例》相關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市、區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區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履行《條例》規定的職責。

市、區政府財政、規劃國土、人居環境、交通、衛生、公安、監察、司法行政、機構編制、文化體育、住房建設、水務、藥品監管、市場監管、城市管理、應急管理等行政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依法履行對學校的安全管理職責。

第三條 學校安全管理費用應當列入學校年度經費預算,並主要用於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設施、裝置及相關安全管理人員費用。

第四條 政府建立和完善學校人身傷害校方責任險和學生人身意外傷害險制度

學生人身傷害校方責任險和學生人身意外傷害險由政府集中採購機構統一組織招標購買。

學生監護人可以自願參加學生人身意外傷害險,保險費用由財政、教育發展基金和學生監護人按1∶1∶1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牽頭組織相關行政部門制定學校安全宣傳方案。

本市廣播、電視、報刊、政府網站等媒體應當在每學期開學初開展學校安全知識宣傳,播出或者刊登有關學校安全的公益廣告。

第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每年應當會同有關行政部門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考核,對考核優秀的學校和安全管理人員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學校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

第七條 市、區政府應當採用現代科技防範措施,建立學校與轄區公安派出所直接聯網的電子安全防範設施。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公安、衛生、司法行政、藥品監管、應急管理等行政部門制定學校安全手冊,指導學校建立學校資訊化安全管理平臺、學校網路安全、學校治安防範、預防學生濫用處方藥物成癮、教職工和學生心理健康諮詢等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公安、衛生、藥品監管、應急管理等行政部門協助學校對教師、安全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

第八條 各有關行政部門依據各自職責每年對學校及周邊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建立臺帳,並跟蹤、指導、監督學校及周邊區域安全隱患整改工作。

第九條 學校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一)建立健全學校和學校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三)制定學校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建立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機制,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四)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激勵機制,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五)依法進行學校日常安全管理;

(六)建立健全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七)依法先期處置突發安全事件;

(八)依法建立健全安全事故賠償機制。

第十條 學校應當配備1名註冊安全主任,協助校長專門負責學校安全工作,負責所在校區的學校安全工作。

學校註冊安全主任履行下列職責:

(一)協助校長貫徹執行有關學校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協助校長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責任制度、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安全工作檔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檢查表,擬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三)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

(四)監督落實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協助校長處置突發事件;

(五)檢查、排查學校安全隱患,發現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協助校長落實整改;

(六)擬定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配合教務、學生管理和德育機構開設學生公共安全教育課程;

(七)組織學校有關工作人員參加安全知識培訓;

(八)協助校長依法處理其他學校安全事故。

第十一條 學校教師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和保護學生的職責,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發現學生有危險行為時應當及時制止。

第十二條 學校應當根據安全管理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在學校註冊安全主任領導下履行學校安全管理職責。

學校應當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在非教育教學時間段內承擔維護學生安全、午餐午休服務以及全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

政府舉辦的學校可以通過向社會購買服務的方式聘用安全管理人員,其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比例由市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市財政行政部門、市機構編制部門另行制定,經市政府批准後執行。

第十三條 學校應當根據本校實際情況,按照機構編制部門有關人員定額的規定設立衛生室。

學校(獨立校區)應當至少配備1名具備醫師資格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寄宿制學校,應當至少配備2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其中至少1名具備醫師資格。

學校衛生室及其衛生技術人員應當履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規定的職責,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學校衛生技術人員進行培訓。

第十四條 學校應當配備心理教師,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為學生提供心理輔導。

具體人員配置按照機構編制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學校應當聘任公安、司法行政、法院、檢察院等部門的工作人員兼任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

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應當指導、協助學校開展法制教育、預防學生犯罪、維護學校治安秩序、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等工作。

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應當每2周到學校工作1次,學校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當及時協助學校處理。

第十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行政部門對註冊安全主任進行不少於40小時的任職資格培訓,培訓合格方能任職。

分管安全工作的學校校長、註冊安全主任應當每年接受不少於10小時的安全業務培訓,參加業務培訓的情況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內容。

學校安全知識納入教師繼續教育內容;新聘教師、新任班主任的崗前培訓應當包括學校安全知識內容。

學校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裝置設施維護人員、校車駕駛人員、食堂工作人員等特殊崗位人員應當參加培訓,並依法持證上崗。

第十七條 學生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將其有效的資訊聯絡方式及時告知學校,聽取學校教師告知的未成年學生在校資訊,採取合理的家庭教育方式對未成年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第三章 學校環境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 新建學校應當避開地震活動斷層和可能發生洪災、山體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雷擊等災害的區域以及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工廠、倉庫,新建學校的抗震設防標準應當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 新建學校的選址應當符合《條例》相關規定。

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有關行政部門批准或者核准的學校類建設專案,規劃國土行政部門核發選址意見書或者擬定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組成部分的規劃條件前,應當徵求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的合法、合理意見,規劃國土行政部門應當採納。

第二十條 規劃國土、水務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安全狀況巡查學校周邊的山體、水流、斜坡、擋土牆,發現對學校建築物、活動場所、通道存在安全隱患的,按照《條例》相關規定及時處理。

第二十一條 公安、城市管理、科技工貿資訊、人居環境、住房建設、應急管理等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學校周邊垃圾站(中轉站)、垃圾處理廠、加油站、加氣站和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倉庫的管理,依法查處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加油站、加氣站和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倉庫。

第二十二條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加強對學校周邊建築工程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發現隱患的,應當及時整改。

住房建設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周邊建築工程施工工地安全隱患的監督檢查。

對安全隱患嚴重、危及師生安全的建築工程施工工地,住房建設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停止施工,並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後,方可復工。

第二十三條 交通、水務行政部門應當在高速公路和水庫緊鄰學校的一側設定保護性圍欄和安全警示標識,對緊鄰學校的高速公路、水庫加強巡查。

第二十四條 學校周邊區域的單位和個人超過國家規定噪聲標準造成環境噪聲汙染的,人居環境行政部門、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制止、查處環境噪聲汙染違法行為。

第二十五條 交通行政部門、學校所在的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或其他有關單位應當在學校周邊區域道路設立限速標誌、減速線及其他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

學校上學和放學時段,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學校所在的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或其他有關單位應當設定護學崗,協助學校安全管理人員維護交通秩序。

第二十六條 公安機關、學校所在的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在學校教育教學期間,應當每日定時對學校周邊區域進行治安巡邏,保護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

第二十七條 公安、衛生、市場監管、文化體育等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學校周邊的書報刊零售點、歌舞廳、髮廊、酒吧、網咖、商店、餐館及其他經營場所的日常監管,依法及時查處生產、銷售、租賃非法出版物、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

第二十八條 有關行政部門開展學校周邊區域各類隱患的排查治理、整改驗收等工作,應當聽取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和附近學校的意見。

第四章 學校設施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條 學校建築物、場地不符合安全標準或者規範的,應當立即停止使用,設定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誌或者安全圍欄,並及時整改。

對於難以判斷的建築物、場地安全隱患,學校應當委託建築質量鑑定機構進行鑑定,經鑑定確實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採取措施並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學校建築物、場地維修竣工後,應當按照《條例》相關規定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三十條 學校在每學期開學前應當組織對學校設施裝置進行消防安全和質量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應當及時進行整改。

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將學校列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並對學校消防安全日常管理進行指導。

第三十一條 學校應當對建築物、場地、設施、裝置的安全檢查、管理,作好記錄,並分類歸檔儲存。

第三十二條 學校應當在學校區域內具有危險性的教育教學和生活服務設施裝置、建築物、易發生碰撞和滑倒的場所及校內施工區,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或者安全警示圍欄。

第三十三條 交通行政部門應當協助學校對學校道路進行交通安全規劃,設定規範的學校道路交通標誌、道路交通標線和機動車泊位標誌。

發生學校交通事故,學校應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處理。

禁止學生在學校內駕駛機動車、電動自行車和使用滑輪、滑板。

第三十四條 學校應當在教學區和生活區的多層建築物的每一樓層及樓梯間設定安全指示標誌、應急照明裝置、施劃區分上下樓梯標線。

學校應當保證學校教學區、生活區照明設施和照明燈具的正常使用,發現照明設施和照明燈具損壞,應當即時維修和更換。

第三十五條 學校食堂應當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市場監管行政部門應當依法按照學校食堂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根據衛生安全狀況監督檢查學校食堂衛生安全情況。

學校內的食品經營場所,應當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或相應的營業執照,不得無證、照或超範圍經營。

市場監管行政部門應當每年根據學校安全狀況監督檢查學校經營場所的衛生、經營情況。

校外配餐單位應當遵守《深圳市中國小校外配餐管理辦法》,保證學生食品安全,承擔食品安全責任。

第三十六條 寄宿制學校和有寄宿學生的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宿舍管理崗位責任制,實行學生宿舍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點名和夜間巡查制度,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未經學校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學生宿舍。

第三十七條 學校應當按照《深圳市校車交通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製定校車管理制度,明確司乘人員責任,規範學生乘車行為。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查處的校車違法情況及時告知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五章 學校活動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條 對國小四年級以下的學生應當建立上下學交接制度。

學校應當安排專人看管晚離學校的四年級以下學生。

第三十九條 學校應當建立學校資訊化安全管理平臺,將學生到校和離校情況,遲到、早退、曠課情況,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情況以及其他關係未成年學生人身安全的資訊,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指導和協助學校建設學校資訊化安全管理平臺。

第四十條 學校發現教職工患有精神性疾病、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疾病,應當及時將患病的教職工調離與學生直接接觸的工作崗位或者離崗治療。

患病教職工經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或專科醫院臨床治癒的,學校應當恢復其原有的工作崗位;疾病確實不能根治的教職工,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一條 學校應當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在教育教學活動中保護有《條例》規定情形的學生。

市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市教育行政部門對《條例》規定的特定疾病、特異體質或者其他異常生理、心理情況及其處理措施作出具體規定。

第四十二條 學生患有精神性、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疾病,學生監護人應當及時送學生到醫療機構治療。

患病學生不適宜在校學習的,學生監護人應當向學校申請休學。

學生監護人不申請休學的,學校可以根據學生病情作出休學決定,並送達學生監護人。

學生監護人對學校休學決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深圳經濟特區司法鑑定條例》的規定申請司法鑑定,經鑑定,學生無需休學治療的,學校應當撤銷休學決定。

患病學生康復的,可以向學校提交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或專科醫院出具的醫療證明書申請復學。

患病學生及其監護人不得妨害學校教育教學秩序。

第四十三條 公安、衛生、藥品監管等行政部門應當指導學校建立預防學生吸毒和濫用藥物成癮的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發現學生吸食毒品和濫用藥物成癮的,應當及時告知學生監護人和公安機關,學生監護人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處理。

第四十四條 學校應當按照《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開設公共安全教育課,並將其納入課程計劃,開展學生生存教育、自護自救能力教育和健全人格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避險、救生和報警的方法。

學校應當結合本校及周邊環境情況,在安全教育週期間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生存自救演習,使師生熟悉學校及周邊安全環境,增強師生防災、自救、互救能力。

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生存自救演習應當作好記錄,並歸檔儲存。

第四十五條 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與學生的心理、生理特點和身體健康狀況相適應的軍訓和體育活動。

任課教師在體育活動前,應當詢問學生的身體狀況,並針對學生的身體狀況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或者安排適當的活動。

第四十六條 學校在學校內組織學生人數1000人以上的集體活動,應當按照《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由活動的組織者制定安全預案,經學校註冊安全主任核准並報校長批准後實施。

第四十七條 學校組織學生到校外集體活動應當按照《條例》相關規定進行,事前應勘察活動場所,對活動場所、行進路線、交通工具、器材裝置等情況進行安全檢查。

活動開始前,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鍼對性的安全教育,以書面形式將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注意事項、活動結束時的地點、是否同意參加等告知監護人,監護人應當在回執上簽字並送交學校。

第四十八條 學校組織的校外大型活動,應當將安全方案報送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超過1000人以上的大型集體活動,應當按照《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報活動所在地公安機關批准。

學校組織學生到校外活動,應當事前告知活動所在地有關單位,有關單位應當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協助學校組織活動。

第四十九條 非教育教學時間是指《條例》規定的教學日中,7時至18時內除去規定的教育教學時間(國小6小時,中學8小時)以外的剩餘時段。

非教育時間的學生安全管理的具體規定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六章 應急救助與事故處理

第五十條 市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相關行政部門統一建立應對災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恐怖事件及其他緊急事件的學校應急處置機制。

第五十一條 學校出現緊急事件時應當優先救助學生,穩定學校秩序。

學校教職工應當履行保護、救助學生的職責。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後,學校或者有關行政部門應當採取措施,對學生進行心理輔導,減少緊急事件對學生的不良影響。

第五十二條 學校發生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學校應當採取以下措施予以處置:

(一)採取合理的急救措施,及時進行救助,防止學生傷(病)情擴大;學校無法處置時,應當及時送往醫療機構治療;

(二)將學生人身傷害事故資訊告知學生監護人,按有關規定向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及時進行事故調查;

(三)學生人身傷害事故涉嫌違法犯罪的,學校應當保護事故現場,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告,協助公安機關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第五十三條 鼓勵學校、保險機構、學生監護人就學生傷害事故賠償等事宜進行協商。

第五十四條 學生之間因違反學校紀律造成的傷害,當事雙方的監護人請求學校主持進行調解的,學校應當進行調解。

當事人不能就學生傷害事故賠償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在查清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引導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

雙方當事人自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受理調解之日起20日內達不成調解協議的,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終止調解。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五條 學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責令停辦或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

(一)違反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未建立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的;

(二)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二條規定,未設定安全警示標誌或者安全圍欄的;

(三)違反第三十條規定,發現學校設施裝置存在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

(四)違反第四十四條規定,未開設公共安全教育課程或者未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應急演習的。

學校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造成重、特大傷亡事故的,對政府舉辦學校的校長應當給予撤職、開除公職處分,民辦學校或者合作舉辦的學校的舉辦人、學校安全責任人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5年內不得從事學校管理事務;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六條 教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學校依法予以處理:

(一)違反第四十五條規定,組織體育活動時未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的;

(二)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發生緊急事件時不優先救護學生的。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學校依法予以處理:

(一)註冊安全主任違反第十條規定,不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宿舍管理人員違反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值班時擅自離開崗位、發現異常情況不記錄或者不向學校註冊安全主任報告造成嚴重後果的。

第五十八條 相關政府行政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任免機關、監察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對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依法予以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第十九條規定,規劃國土行政部門在審批建設用地規劃許可時,對學校選址不進行審查或者雖經審查不符合規定而頒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

(二)違反第二十條規定,規劃國土、水務行政部門對學校存在安全隱患建築物、活動場所、通道未按照《條例》相關規定及時處理的;

(三)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住房建設行政部門對安全隱患嚴重、危及師生安全的建築工程施工工地不及時處理的;

(四)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交通、水務行政部門在水庫和高速公路緊鄰學校的一側未設定保護性圍欄和安全警示標識的。

第五十九條 學生監護人違反第四十二條規定,拒不執行學校休學決定,妨害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六十條 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本實施細則實施之日起6個月內製定相關規定並組織實施。

自本實施細則實施之日起1年內市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相關行政部門開展執法檢查。

第六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20xx年3月1日起實施。

校園安全管理細則 篇2

為了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師生的人生安全,確保校園有個平穩和諧的育人環境,經過討論決定成立以下安全管理領導組及管理範圍和措施:

成立安全教育管理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切實保障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學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細則 :

一、在上學、放學的路上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做到不、追、爬、吊、攔各種車輛,不玩耍、逗留、打鬧、鬥毆。

二、任何時候都不準私自下河、塘、堰、池、井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取水、喝水。

三、不準攀、吊、爬各種樹木、橋欄、欄杆、電杆、高崖、大門及其它任何有危險的地方。

四、不準隨身攜帶各種利器、火源、易燃易爆的物品,有危險的玩具及其它有安全隱患的物品。

五、不準吃零食,特別是偽劣、腐爛、變質、過期的食品。

六、在學校大門以內的任何地方、任何時間做到不跑、不追、不打、不鬧、不瘋、不狂。

七、在集體活動時要自覺遵守秩序,做到不跑、不追、不擁、不擠、不推、不攘。

八、不破壞他人的正常活動,不傷害他人,更不能故意他人 。

九、在教室內休息時只能在自己的座位上,不能到他人的位置上去,上課時更不能離開自己的座位,若有事經老師同意後方可離開。

十、活動不能過量,飯後半小時之內不準從事劇烈運動,不做有危險的遊戲和事。

十一、嚴禁攜帶、食用任何有毒有害的物質。

十二、凡開展正常活動時也要注意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十三、大風大雨不要冒險行走,不要在大樹和高坡下躲雨,不要撿碰落地電線,凡要過大小河,要特別注意若漲水,杜絕強行過河。

十四、不要亂摸、亂弄電線、插座、用電器等。

十五、到校後不能私自出大門,若有事須向老師請假。

校園安全管理細則 篇3

學校的安全工作,是全社會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家庭教育乃至社會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內容。學生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他們能否健康成長,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幸福,關係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關係到社會的穩定。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是國家、社會和家庭的共同責任。為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依法治教,克服學校安全工作的主觀隨意性,保障我校師生安全,確保我校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從而實現我校的安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最大限度地遏制、減少,直至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我校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特制定師宗第一中學安全工作手冊。

一、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為了規範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安全防範,減少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學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目標明確,責任到人。實行安全責任追究制。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負責制定安全教育、管理的規章,做好有關安全工作的教育會議、安全檢查、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等工作,並做好有關的記錄存檔工作。

(二)、學校要定期組織師生學習安全防範常識和安全防範技能,教育師生防火、防電、防盜、防震、防水、防毒、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三)、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堅持作好安全督查工作,強化各級第一責任人的目標責任。

(四)、學校領導和師生要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現和發生及時作好逐級上報、排除和積極處理工作。

(五)、學校教師要經常對學生常用器材進行檢查和報告修繕,在組織上課、課間操和課外活動時,要考慮不利於安全的隱患,以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六)、學校要充分利用家庭、社會等共同因素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防範工作。學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教師,班主任和學生要定期簽定安全責任書和安全保證書,並認真組織學習實施。班主任要和學生家長主動交流學生的安全隱患資訊,併力爭共同消除安全隱患。

(七)、對學校的安全重點地段要有警示標語和明顯標誌。

二、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機構

1、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校長、黨總支書記

副組長:副校長、黨總支副書記

成 員: 校務會成員、年級組長

2、工作目標:

(1)、增強師生安全意識、自我保護意識。

(2)、全年事故發生率低,無集體中毒、群傷、傳染病蔓延及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

(3)、杜絕學生在校園範圍內被校外人員敲詐、勒索、毆打等事故。

3、具體措施:

(1)、每學期初對學校安全教育進行研究,佈置本學期的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期末有安全工作總結

(2)、教職工遵守法紀、愛崗敬業、保障校園安全和維護學生人身安全的制度完善,責任到人。

(3)、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工作,配合消防部門抓好消防培訓和防火安全教育。

(4)、對校園周邊環境、消防設施、裝置管理經常檢查,採取措施,消除重大隱患。

(5)、定期對學校食堂、小賣部食品、飲用水進行檢查,使之符合國家頒佈的安全標準。

(6)、安全教育方式多樣化,充分利用黑板報、校園廣播、主題班會等形式進行安全教育。

(7)、教育學生不要違反規定進入娛樂場所和網咖。

(8)、對上級臨時安排的安全工作積極落實,措施到位。

三、學校安全工作管理細則

(一)、建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全面負責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強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實安全管理責任,督促學生遵守《學生安全管理規定》。

(二)、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自我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

(三)、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強化班級管理。

(四)、加強保衛和門衛管理制度,完善值班制度,防止校外人員無故進入學校。加強與公安部門聯絡。

(五)、積極消除危房安全隱患,發現危房及時拆除或圍欄隔離。

(六)、建立校園巡查制度,及時檢查學校基礎設施方面的安全隱患。如學生宿舍、床鋪、食堂、飲水、學校商店、籃球架、門板、窗戶、鍋爐、走廊欄杆、年久失修的圍牆、廁所等等,定期檢查維修,加固加牢。新建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必須加強監管,使其符合安全標準和要求。

(七)、注意學生的飲食衛生,不賣有毒、腐爛和有異常的菜,不讓學生吃未經冷藏的過夜菜,嚴禁校園商店出售假冒偽劣商品、過期商品,防止學生中毒、感染。加強食堂管理,防止人為投毒事件發生。

(八)、防水、防火、防電,砌好校園圍牆,檢修老化的電路、電器裝置,安裝好消防設施。嚴禁學生私自到河流、水庫、壩塘游泳,嚴禁學生在校生火、玩火,嚴禁學生擅自拉線接電。

(九)、精心組織好學生的一切活動,確保學生的活動安全。組織學生在縣內春遊、旅遊、參觀學習、舉行校外慶典性活動等,都要報學校審批;組織學生到縣外活動,由學校報縣教育局審批。如需要租車,必須租用車況好、證照齊的營運客車並嚴禁超載。

(十)、強化住校學生管理,確保住校學生的安全。嚴禁住校學生夜不歸宿,嚴禁家庭不在縣城的學生在校外租房居住。

(十一)、強化傳染病的防治和隔離,食堂工作人員要定期體檢,持健康證上崗。保證住校生用流水洗碗,防止水源性和食源性傳染疾病,保證學生飲用開水的正常供應。

(十二)、加強實驗藥品和儀器的管理,規範實驗操作程式,防範藥品中毒和實驗操作失誤帶來的安全隱患。注意“水、電、氣”安全。計算機網路教室須安裝防盜設施,實驗室、儀器保管室要裝好滅火器。

(十三)、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十四)、定期召開家長會,溝通與家長的聯絡,學校和家長共同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

四、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職責劃分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頭等大事。為確保學生安全,杜絕安全事故,除各部門的具體職責外,特制定學校各部門或個人安全管理職責:

1、校長職責:全面負責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經常對負責安全管理工作的成員進行安排、督促、考核,加強對教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2、工會主席:對所轄部門負有監管、連帶責任,加強對教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3、主管副校長:負責全校師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督促年級主任、班主任履行安全管理職責,並進行考核,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4、政教主任:負責全校學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督促年級主任、班主任、校醫、宿舍管理員履行安全管理職責,並進行考核,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5、總務主任:負責消防設施、水電實施、防雷設施、器材、房屋、學校各類建築、門窗、路面等安全管理、維修工作;負責學生食堂安全,做好防火、防水、防震、防電、防盜、防毒等涉及人身安全的工作。

6、校辦室主任:負責學校印章、檔案、檔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7、教研室主任:負責對任課教師、實驗室、電教室、圖書室、閱覽室的安全管理。負責所組織的教研、教學活動的安全管理。

8、教務主任:負責各級考試試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及校級考試安全工作。

9、校辦工廠廠長:負責校辦工廠的財務安全、生產安全。

10、年級主任:負責本年級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定期召開年級教師會議和學生幹部會議,分析研究學生思想動態、紀律動態,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教育管理。

11、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課餘、午休、就寢、勞動、各種班級活動等時間內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經常教育學生注意個人衛生、飲食衛生、飲水衛生、用眼衛生、乘車安全、用電安全、勞動安全、活動安全、財物安全、人際安全。學生缺席一天且不知下落,必須及時告知家長或監護人,並報告政教處。處理班級突發事件。

12、任課教師:按照“師宗一中課堂安全責任制”的要求,負責本人任課時間內的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含輔導課、自習課)。負責督促值日學生如實填報教室日誌,發現學生缺席要及時告知班主任。

13、門衛:負責外來人員、車輛進出審查和登記,禁止社會閒雜人員和閒雜車輛進入校園;負責學生按規定進出、維持校門周邊秩序和夜間巡邏,處理突發事件。

14、宿舍管理員:負責住校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防火、防電、防盜、防打架鬥毆、防突發事故。

15、政教管理員:負責教職工考勤,發現不上班又未請假者,必須查明原因,並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協助做好違紀學生的教育轉化工作,處理突發事件。

16、水電工:負責全校電器、用水安全,經常性地檢查校內水電實施等是否安全,及時修復。

17、校醫:負責學校環境衛生管理及學生的衛生保健,定期進行健康教育,做好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的防治或督促治療工作,做好衛生監測和學生體質檔案工作。監督學校食堂、商店食品衛生安全工作。

18、夜間值班員:負責夜間巡邏校園,保證夜間全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彙報並排除安全隱患。

19、樓層管理員:負責教學樓、實驗樓的安全,按時開關樓門。

20、實驗管理員:負責本室管轄的器材管理,進行簡單的維護,帳、物定期核查,隨時關閉門窗,做好防盜、防破壞、放觸電、防水淹工作,特別要加強對危險品、貴重物品的管理。

21、財務人員:(按行業安全規章執行)。

22、電教管理員:負責電教設施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做好防盜工作。

23、鍋爐工:(按行業安全規章執行)。

24、其他工作人員:協助各處室領導做好領導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學生安全工作管理規定

(一)、上學和放學,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行人靠右走,橫過馬路走人行道,走路、過鐵路要小心,橫路要當心;過河要乘船,不準涉水過河;不準無證駕駛摩托車;騎自行車時不準帶人,不準騎快車比賽,不準單手、脫手、並排、搭肩、搭機動車,遇到交叉路口、拐彎處等要減速緩行;不準追、爬、欄、阻各種車輛;不準在馬路上玩耍逗留,要按時上學和放學。

(二)、不亂買亂吃變質有異常的食物,不買流動攤販、無證副食店的食品。不喝不乾淨的水,防止細菌感染和食物中毒。口中不含硬物。

(三)、不準私自到河流、水庫、壩塘游泳。

(四)、不準私自拉線接電,不能用金屬異物插入插座,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器。發現學校有漏電、脫落、短路、起火等情況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不可擅自操作處理。

(五)、不準在宿舍裡生火、點蠟燭、點油燈。不帶、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就寢後私自外出。晚上就寢後和白天離開宿舍要鎖好門窗。

(六)、不準爬牆、爬樹、爬欄杆和從較高處跳下。不準在護欄旁互相推拉,不準騎在護欄和窗臺上面玩耍,搞衛生擦玻璃、黑板要特別注意安全,謹防摔下來發生傷害事故。

(七)、不準打架鬥毆,不準拉幫結夥、持器械從事暴力活動。

(八)、不準到危房、變壓電器、高壓電線下、油庫、建築工地、汽車旁邊、井邊、河邊、塘邊、火邊等危險地帶逗留玩耍。

(九)、不準擅自離校,有事外出要請假,不準在外就宿和留宿外人。女生外出要結伴而行,並事先向家長和老師或同學說明去向,不能單獨行動。學生自行組織活動,事先要報告班主任或學校領導、老師。要善於識別陌生人哄騙。儘量不與陌生人交談,更不要輕易接受陌生人“饋贈”的食物和物品。

(十)、不準進“三室兩廳一吧”,即卡拉OK室、電子遊戲室、桌球室和放像廳、營業性舞廳、網咖,嚴禁搞賭博活動;嚴禁觀看和傳播色情淫穢光碟、書籍和淫穢歌舞表演。不準戀愛。

(十一)、不準亂擲亂拋東西,不準玩火藥、彈弓、玩具子彈槍、尖器利器和爆竹。

(十二)、參加大型活動以及上下階梯要小心慢行,不準跳躍上下臺階,不故意追趕、擁擠、推撞他人。

(十三)、參加體育等活動,活動前要做好準備活動,活動中正確使用體育器械,不準私自玩弄有危險性的體育器械。訓練鉛球、鐵餅、標槍等投擲專案時,其他人要遠離投擲區觀看,在沒有教師維持秩序的情況下,不得隨意亂投。在跳馬、跳箱、單槓、雙槓、爬杆、爬梯等器械上,一定要有人在場保護,不可單獨無組織亂來。

(十四)、做實驗操作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在操作過程中防止觸電、酸鹼腐蝕、氣體爆炸,嚴禁從實驗室帶走危險化學藥品。如遇突發安全事故,應及時報告教師。

校園安全管理細則 篇4

一、崗位職責

1、負責全廠綠化區的花木澆水、施肥、除草、修剪、養護、培土等管理工作。

2、負責廠房大廳、展示櫃、接待室、辦公區的清潔工作。

4、負責廠區主要通道,分支道路,籃球場及周圍、食堂外圍及衛生間,廠區所屬排水溝,綠化地的衛生保潔工作。

5、負責宿舍一至三樓踏步、平臺、走道、樓梯扶手的衛生保潔工作。

6、負責三樓接待房的衛生保潔,床上用品清洗工作。

二、工作標準及要求

1、每天對廠房大廳、辦公區全進行全範圍清掃兩次,分別為早晚各一次。早上必須在8:20前完成,下午為17:30開始。上班時間堅持做到隨時清掃持續維護,特殊情況下由綜管辦安排的工作必須及時完成。

2、精心種植,養護花木、草坪,增加綠化地的綠量、綠化覆蓋率。

3、草坪、花木應保持美觀,整潔,花草修剪整齊美觀,確保花草無枯萎,無積塵,無損毀,出現問題的要及時修復、補栽,保持成活率。

4、對惡意損壞草坪、花木及亂摘等行為要及時勸阻,對不聽勸阻的要及時上報綜管辦。

5、保持綠化地無枯枝、幹葉、雜草、雜物,無煙蒂,無其它非綠地裝飾品的放置,確保綠化地美觀整潔。

6、保持籃球場及周圍,廠區主要通道、分支道路乾淨整潔,無煙蒂、痰漬、紙屑等雜物,保持廠區所有排水溝無雜物堆積。

7、隨時清掃運輸車輛撒、漏的各種雜物,發現亂扔、亂倒現象應及時制止,不聽勸阻的及時上報綜管辦。

8、清潔公共衛生間,無雜物,不堵塞,要求潔淨無汙漬。

9、做好綠化地和道路所積垃圾的清運工作。

10、服從安排,排受工作檢查,執行八小時工作制,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11、完成領導交待的其它工作事項。

校園安全管理細則 篇5

一、班幹部職責:

班 長:全面負責班級工作,善於領會學校意圖,根據本班特點,制定班級工作計劃。負

責課堂常規檢查、督促。密切同班委會成員聯絡,定期召開班委會,瞭解情況、 檢查工作。及時溝通師生聯絡,能獨當一面開展工作。

副 班 長:協助班長工作,當班長不在時代理其工作。負責出勤統計,每天及時向班主任報

告每節課出勤情況。協助體育委員督促同學做好“兩操一鍛”,負責例行班會的 組織安排事務。

學習委員:密切聯絡各科任老師,及時反映同學對教學的建議和要求。主動關心學習差的同

學,想方設法為其排憂解難。經常檢查、督促各科代表收發作業情況,及時彙總 各科階段考(單元考)成績交班主任。

勞動委員:關心同學身體健康,維護同學合法權益。組織安排同學參加公益性勞動,安排督

促值日生工作。定期檢查班級衛生環境美化工作。及時對勞動情況進行小結並記 錄。嚴格管理,合理使用班級費用。

文娛委員:定期組織同學開展文娛活動,活躍班級的課外活動,負責舉辦有特色、有意義的

文娛性主題班會(如聯歡會、晚會等)。及時發現、推薦、動員文娛骨幹積極參 與學校各項文娛活動。

紀律委員:負責班級日常性治安工作。經常提醒同學注意外出時教室的門戶安全、到校的交

通安全。發現同學遺失東西要及時報告老師。對來校可疑者要提醒老師同學注意。 對同學發生爭端,要及時疏導,嚴重惡性事件要報告老師。

體育委員:組織同學積極開展體育鍛煉。定期舉行班級性的體育競賽活動。認真督促同學參

加“兩操”(廣播操、保健操)“一鍛”(體鍛)活動,動員、組織同學參加大型 群眾性體育活動(校、年級運動會),提高體鍛質量,增強同學體質。

宣傳委員:組織宣傳小組,定期出好黑板報(牆報)。有條件的可自辦刊物。利用現有條件

設施,及時、生動、活潑地反映班級風貌,宣傳好人好事,批評不良現象。向同 學推薦健康有益的讀物。凡遇大型集體性活動(如校運會)應負責組織同學撰寫 稿件。

小 組 長:協助班幹部組織管理本小組各項任務的完成,監督班幹部對本小組的檢查記錄工作。

二、學生一日常規

【上學】:

1、每週一早晨準時到校參加升旗儀式,每個同學做到嚴肅認真,少先隊員行隊禮。

2、每天按時到校,不曠課,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必須請假,人人背好書包,早晨到校後自 覺安排早讀。

3、每日佩帶好紅領巾及學生卡到校,做到衣著整潔,儀容大方,舉止文雅,談吐文明,按照學校規定理好學生髮型,不把涼鞋當拖鞋穿。

4、遇到師長要點頭示意、問好、表示敬意。

【上課】:

1、課前備好一切學習用品,放在桌上。

2、上課預備鐘響,立即有秩序地進入教室,靜待老師上課。遲到的應在門口立正喊“報告”, 經老師示意後,才進教室。

3、遵守課堂紀律,專心聽課,積極思考,踴躍發言。

4、每節課都須保持教室整潔。

【下課】:

1、老師喊“下課”,班長喊“起立”,互相敬禮後下課,待老師離開教室或經老師示意後, 有秩序地離開教室。值日生擦淨黑板並把門窗開啟,使空氣流通。

2、課間不追逐打鬧,不登高攀樹,不亂丟紙屑,不隨意吐痰,不搞劇烈活動。

3、進教師辦公室喊“報告”,經同意後再進入。

4、同學間不講粗話,愛護學校一草一木、一桌一椅,保護環境衛生,離開教室要關燈。

【活動】:

1、準時參加課間操,列隊做到快、齊、靜。做操認真、準確、有力。

2、認真做好眼保健操,做到穴位準、手法對,用力適當,坐姿端正。

3、充分利用現有場地、器械,積極參加課外文藝、體育、科技等活動。

4、積極參加校園勞動和社會公益勞動。

【放學】:

1、放學後,值日生要把教室、走廊及包乾衛生區打掃乾淨,關好門窗。

2、不在操場騎車,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行車安全。

3、按時回家,幫助家長做力所能及的家務。

五、學生課堂常規

1、做好上課準備,預備鈴一響,每位同學應立即就座,準備好學用品,靜候老師上課;班

長要督促檢查。

2、上課鈴響後,班長喊“起立”,師生立正互相問好;下課鈴響,班長喊“起立”,師生互

相敬禮後下課。

3、學生遲到,必須在教室門口喊“報告”,經老師允許後方可進教室就座。

4、上課坐姿端正、專心聽講,做好課堂筆記,積極思維,踴躍回答老師的問題,做到腦到、

眼到、耳到、手到。發言應先舉手,老師指名提問時,學生應該起立,回答問題用普通話。

5、做好預習、複習和作業:

做好預習、課後複習和作業,是鞏固舊課、上好新課的重要條件。

A、預習:今天預習明天的新課,弄清教材輪廓,劃出難點要點。

B、複習:複習時先回憶課堂教學內容後翻看筆記和課本,在理解基礎上,對公式、定理、

概念等,該記憶的要及時背誦或默記。

C、作業:在複習基礎上,認真、獨立、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作業。

三、養成的良好的學習習慣

1、課前預習的習慣。

依據提示,通讀課本,劃出難點,完成預習作業。

2、課前準備的習慣。

預備鈴一響,馬上進教室,書本及學習工具放好,安靜端正坐好。

3、出聲早讀的習慣。

早讀內容明確,按時到校早讀,出聲讀書,讀記結合,手腦並用。

4、認真上課的習慣。

專心聽講,積極思考,大膽發言,做好筆記,努力做到當堂理解、記憶。

5、課後複習的習慣。

閱讀理解教材,複習筆記,記住要點,當天功課當天複習掌握。

6、獨立作業的習慣。

到校先交作業;作業保質保量,按時繳交;獨立完成;口頭作業也要完成好;注意教師的批改,及時訂正錯誤。

7、安靜自習的習慣。

自習課不講話不做小動作不看課外書不離開座位,自己複習寫作業。

8、勤學好問的習慣。

刻苦用功,努力上進;不懂就問,當天的疑難當天就解決,決不放過;放學後可與同學 互相討論問題。

9、晚上讀書的習慣。

不管作業完成與否,也不管有沒有作業,每天晚上都要認真讀書一個半小時以上(星期

四、星期六):①當天的教材要複習掌握;②當天的作業要獨立完成;③第二天的功課要 認真預習;④可超前學習或複習舊知識或閱讀課外有益讀物。

10、認真審題的習慣。

作業、考試先審題再作答。

11、書寫工整的習慣。

字跡清楚,字型工整,作業整潔,格式正確。

12、整理書包的習慣。

每天睡覺前要把明天要交的作業及要帶的學習用品整理好放進書包。

13、單元總結的習慣。

每一單元學完後,要對這一單元的知識點、重點、難點進行歸納整理,比較記憶。

14、學習分析的習慣。

每次考完後,都要對試卷中出現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總結,找出缺漏的原因並提出改 進的方法。

15、講究效率的習慣。

學習有良好環境;按時學習;學習有計劃,有監督和檢查;不斷改進學習方法和記憶方 法,注意提高學習效率。

16、珍惜時間的習慣。

不隨便浪費時間,注意利用在校在家點滴時間學習,放學後不隨意等同學,不進網咖、 桌球室等,不在上學或回家路上到處閒逛】

17、勤查工具書的習慣。

18、閱讀課外讀物的習慣。

19、學生要講究個人衛生,要養成“六要”、“六不”的衛生習慣。“六要”即要:按時作息,睡前刷牙,勤更換衣服,勤洗澡,勤剪指甲,勤理髮。“六不”即:不喝生水,不吃不潔食物,不吸菸,不亂用公用毛巾、水杯,不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不隨地吐痰。

校園安全管理細則 篇6

一、游泳池開放時間由小區會所管理,非開放時間禁止進入泳池。

二、加強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確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向每個游泳健身者宣傳游泳安全衛生常識

三、如會所發現患有肝炎、心臟病、面板病、性病、嚴重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腸道傳染病等病患者,小區會所有權禁止此會員的游泳活動。

四、設定安全標誌和救生器材,深水區和淺水區之間要設定明顯的警示標誌。

五、進入游泳池要遵守以下規定:

1)聽從教練和救生員的指揮。

2)安全第一,嚴禁跳水和在池中、岸邊追逐打鬧。

3)初學者在無管理人員的看護下禁止下水。

4)泳前認真做好準備活動,禁止在池中做可能產生傷害事故的動作。

5)愛護游泳池的一切設施。

六、游泳池救生員的安全職責

1)救護人員和有關工作人員按時到崗,認真履行職責。做到開放前認真檢查器材裝置,放置各種救生器材,熟悉水域情況。提高責任感,防止突發事件。

2)自覺遵守各項制度,不遲到、早退。加強救生技術的學習,定期參加專項技術訓練,如拋圈、水中解脫、水中負荷拖帶、人工呼吸等,不斷提高救護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生任務。

3)做好游泳者的安全管理,嚴格按兒童池、成人池、深水區、淺水區的規定進行管理,對越界和不服從勸阻的進行警告,警告無效的可清除出場。密切注意池內情況,特別是入池口,深淺分界區、成人池兒童池交界區等;發現有求救訊號、遇溺等異常情況的,應果斷迅速採取有效救助措施。

4)上崗時配戴救護人員標誌、穿好救生服,配帶好口哨、救助用工具,並提前20分鐘到崗,將池內警示牌、桌椅、太陽傘、過腳池、迴圈系統、地面衛生等清潔乾淨、開啟和擺放好。應在規定的崗位責任區上崗或巡崗,不得擅自離崗、並崗、在崗上看書報、閒談、打瞌睡等,有事離崗要告知同池值班救生員。每天結束後必須清查負責的水區域。

5)遇上雷、雨天氣或其它不利於泳者安全的特殊情況應及時清場,將游泳場關閉。

6)對違反游泳池其它管理規定的游泳者,應予勸阻,警告,對不服從管理的可清除出場。

校園安全管理細則 篇7

1、為加強企業管理,最大限度地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使其責、權、利相結合,在20xx年底後勤人員工資基礎上,每年10月份根據個人的表現月工資上浮0—8%。

2、以公司組織架構圖為依據,公司以20xx年元月工資為基礎,對在崗人員薪酬統一管理。總經理6000元/月,分廠廠長按公司考核5000元—協議數/月,技術部長4500元/月,技術員3500元/月,辦公室主任3500元/月,採購員2200元/月,人力資源管理員1500元/月,儲運員2800元/月,統計員1800元/月,公司質檢員3500元/月,公司質檢資料員3000元/月,裝置管理員20xx元/月,理化員2200元/月,保安1300元/月,財務部長3000元/月,內帳會計2800元/月,外帳會計2800元/月,業務人員工資另行規定。新入職的人員工資參照相應崗位初級工資標準。

3、每年10月份根據本人工作情況,統一安排上調工資,上浮工資0—8%不同。具體按照個人的工作質量,出勤天數,有無重大工作失誤,是否有違規現象、違規次數、對待工作的態度。

4、年終獎金的發放標準:分廠廠長按分廠年利潤的2%發放獎金,分廠車間主任及管理人員按分廠年利潤的3%發放獎金,財務按公司年利潤的1%發放獎金,後勤人員按公司年利潤的2%發放獎金,技術部按公司年利潤的2%發放獎金。另外,根據工地費用及質量處罰、安全生產費用劃分責任,依據責任大小進行相應扣罰。

校園安全管理細則 篇8

一、 加分類:

1、 測試中90分及以上加3分,85分及以上加2分,有明顯進步的同學加3分。

2、 得到學校或其他獎勵的一次加3-5分;得到老師表揚的一次加1分。在各類競賽中獲獎的一次加6-10分

3、 各小組在一週內紀律、衛生沒有被點名批評或者扣分的,整個小組加10分。

4、 作業得到A或者優等的一次加1分,有明顯進步或者被老師表揚的加1分。

5、 組長或者副組長帶領本組成員認真學習,遵守紀律,認真做好老師佈置的任務,得到老師表揚的,小組一週加5-10分。

6、 積極參加學校或者班上的活動的同學,每次加1分。得到老師表揚的同學,每人每次加1分。

7、 好人好事,每人每次加3分。經常幫助班級或者老師做事,每人每次3-5分。

二、 減分類:

1、 不按時交作業的,每次扣2分;沒有完成作業的,每人每次扣5分。作業被老師提出來點名批評的,每人每次扣1分。

2、 清潔衛生沒打掃徹底,被學校扣分的,每組一次扣10分。晨讀、午讀被點名批評或者登記名字的,每人每次扣1分。

3、 課堂不遵守紀律被老師點名批評的,每人每次扣1分。不遵守學校的紀律,破壞公共財物的,每人每次扣5分。

4、 不在教室裡、樓道間、操場上打架、攀爬、說髒話,每人每次扣2分。遲到每人每次扣1分。

5、 不允許帶玩具、零食到學校,發現一次每人每次扣1分。去網咖或者營業性的遊戲廳,發現一次扣10分。

三、“星級”小組評比方法:

1、以一個周為單位進行評比,積分在前三名的記一顆“ ”。

2、以五個周為一個大迴圈,得星最多的小組評為星級小組,得到五顆星的評為“五星小組”,由教師給予獎勵。

校園安全管理細則 篇9

保潔員是負責商場內繁重而辛勞的清潔衛生工作,直接服務於商家、顧客的重要工作集體,亦是衡量公司管理工作質量高低的重要基層組織,為了規範公司賣場管理,提高服務工作質量,特制定保潔人員崗位責任制度,每位員工必須認真執行:

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早7:30—晚19:30

星期六至星期日,早8:00—晚19:30

1、樹立高度的責任心,關心商場的利益,嚴格片區保潔責任制,在清潔過程中,如發現設施裝置有損壞或異常情況應及時向上級主管或工程維修人員彙報,負責管理好片區衛生器具,認真做到衛生器具整潔、佈置合理,隨時保持清爽、美觀,保證商場內外的清潔衛生,不留衛生死角。保潔人員應隨時巡視賣場,發現汙物雜物應及時處理,隨時保證商場內的清潔衛生。

2、保潔人員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和對公司負責的覺悟,服從領導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崗,如有急事須向主管請假。當班人員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得到主管的批准,方才能到休息室休息。

3、承包崗位片區衛生必須達到規定標準,連續3次未達標者,分別給予警告、罰款、辭退的處罰。當日值班長鬚做好詳細記錄。

4、保潔人員對商家、顧客服務要熱情周到,舉止端莊,禮貌大方,把顧客當作上帝,對客戶的投訴當日值班長必須馬上處理,不得與客戶發生爭執。

5、上班時必須穿著清潔,按規定要求著裝,並將工作卡端正戴在左胸前,不管在任何時候,任何工作場所都不得穿短褲、背心、拖鞋。

6、保潔人員在工作要堅持原則,團結協作,以禮相待,不準以個人恩怨懈怠工作,不準給同事裝置工作障礙,不準以任何藉口擾亂工作秩序。

7、不準私拿公物,私賣廢品,如發現,分別給予罰款並同時辭退;如損壞衛生工具者,要照價賠償。拾到物品,應及時上交主管。

8、商場內的垃圾要隨時清除乾淨,用垃圾桶、垃圾袋及時運送出場外或指定地點並倒入集裝箱。不準用扶梯運送垃圾,運送垃圾必須走樓梯通道,扶梯上、樓梯及周圍的汙漬、垃圾必須及時清除。

9、保潔人員在工作中有權勸阻、制止破壞公共衛生的行為,不能處理、解決時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彙報,有權提出工作中的一些合理化建議。

10、保潔員必須嚴格按照《保潔員清潔工作程式》執行。

保潔領班崗位職責

一、接受保潔主管的督導,按照清潔工作程式帶領屬下員工負責完成當日清潔工作。

二、合理調配員工,對當班清潔重點、難點部位進行保潔,督導員工做好責任片區清潔工作,不留衛生死角。並做好每天的保潔工作記錄表。(記錄表見附頁)

三、察看本班員工出勤情況,對缺勤情況要查明原因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合理安排屬下員工確保當日工作任務完成,並及時向主管彙報相關情況。

四、督導員愛護保潔工具,合理使用各種器具,以免造成損壞,科學使用各種清潔藥劑,以免汙染、腐蝕公共設施、保潔器具或對人體造成傷害。

五、檢查所轄範圍的清潔成效:

1、主要走道、通道、店堂中廳,公司辦公區域地面、牆面及相關設施的清潔情況。

2、扶梯及相關設施的清潔情況。

3、玻璃牆、玻璃櫃、展臺、摺疊門、護欄及燈箱等清潔情況。

校園安全管理細則 篇10

一、根據工作地點不同,後勤辦公室、裝置執行、食堂分別指定一名兼職考勤員,負責記錄科室人員的出勤情況。全科考勤由主任彙總。

二、醫院規定的年休假由科室統一製作休假條,年初發放,員工可根據情況自行安排,但必須事先徵得具體管理人員同意,連續休假一週以上的須經科主任批准。

三、年假休完遇特殊情況需請事假的,三天以內者,須先經主任同意批准,三天以上一律報人力資源部辦理請假手續。

四、職工的婚、喪、病假一律按醫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必須遵守醫院的作息時間,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中途外出一定要說明去向。

六、科室人員休假,應將工作安排妥當,辦好各種手續方可離崗。

七、考勤管理

(一) 後勤辦公室的考勤管理由主任全面負責,水電中心和食堂的考勤管理由相應管理人員負責,每月將考核上報科室主任。

(二) 考勤人員的職責

1、認真準確記錄並妥善保管 “考勤登記本(表)”並分年裝訂成冊。

2、及時彙總考勤結果並上報。

3、如實反映本部考勤中的問題。

(三) 職工上下班執行“考勤登記”制度。職工上下班由本人在“考勤登記(本)表”上簽名,不得代簽、補籤。因公務辦理或其他特殊情況無法簽到的,應提前通知考勤登記管理人員記錄事由,非公務事項一月內不得超過3次缺籤。考勤登記管理人員應在次月15日前將考勤登記彙總情況上報主任,並於次月16日前將考勤情況通報全科,如兩日內無反饋意見,則視為確認考勤記錄。考勤結果作為年終職工考核的依據之一。科室主任可隨時組織專人進行考勤抽查。

八、 請休假程式

1、辦公室職工請休假、水電中心、食堂各相應管理人員請休假必須事先向主任請假並得到批准;水電中心、食堂各位職工請休假必須向相關管理人員請休假,請休假時交請假條。事後應銷假。

2、遇急事未事先請假者,必須在上班前電話請假,須於上班後說明,補辦休假手續。無正當理由或手續不全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校園安全管理細則 篇11

第一條 責任範圍:適用於本公司全部所轄區域。

第二條 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公司關於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範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2. 依據制度實施本園區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 崗位職責

(一)保安隊長的工作職責:

負責保安隊伍的建設、園區安全消防工作,負責監督執行園區得紀律和規定及保安隊內部各項規定,及時把每天所發生異常事件呈報給上級主管,及時傳達、落實上級命令。 具體如下:

1. 負責維護管轄區域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單位的聯絡聯防工作。履行保安人員工作職責。

2. 制定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式,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保衛制度。處理當班突發事件,如火災、偷盜等立即報警,並迅速與消防隊、治安辦部門聯絡。

3. 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並明確重點保衛目標,做到點、面結合。

4. 根據所管轄區域的大小和周邊社會治安情況,配備相應的保安人員,並對保安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5. 密切保持與保安人員的通訊聯絡,每天不定時巡視管轄區域的安全工作,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情況並適時進行指導。保安隊長對保安崗哨堅持不定時的查崗及查夜,及時指出保安人員的工作失誤及不規範的行為。

每日查勤主要有以下內容:

5. 1 保安儀容儀表;

5..2 當班保安值班日誌及巡邏記錄; 5. 3 物件簽收事宜;

5..4 人員、車輛、物品出入記錄;

6. 完善管轄區域內安全防範措施,檢查安全設施、裝置、器材的使用情況,保證其能在工作中達到預定的使用效果。

7. 檢查管轄區域內有無妨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有無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並及時進行糾正,提出處理意見,跟進處理結果。

8. 協調本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9. 接待投訴,協調處理各種糾紛和治安違紀行為。

10. 負責對保安人員的管理、督導訓練與考核。做好保安人員的出勤統計,業績考核等管理工作。

11. 掌握保安人員的思想動態,定期召開隊務會議,做好思想溝通工作。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思想道德和各類業務技能培訓。

12. 做好保安隊各種內外檔案、信函、資料的整理歸檔;各種通知的起草以及各類案例處理的書面報告。

13. 以身作則,親力親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完成上級臨時交辦的事項。

(二)保安人員工作職責及注意事項

保安人員的工作職責:執行公司的安全、門禁的相關制度並填寫相關報表、異常事件的彙報。

1. 保安人員必須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2. 維持園區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則按《保安違章處罰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3. 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4. 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維護公司良好形象。對夜間送貨到園區的客戶或司機要熱情問候,以禮相待並負責通知相關企業人員驗收貨物。

5. 在規定的站崗時間段內,必須服從保安隊長安排按要求站崗。

5.1 站崗時間為上午 7︰50 —8︰50 ,中午11︰20 — 12︰20 ,下午3︰40 — 4︰40 ,晚班(站崗20分鐘送各企業)(特殊天氣不站崗)。

5.2 站崗要端正,不得缺崗、誤崗(遲到和早退)站崗的執勤保安不得下崗、蹲崗,隨意走動,不能東倒西歪、說話打鬧,也不得有其他的小動作,非遇緊急情況不得走下崗臺。

5.3 對於進入園區的乘用車輛或外出的乘用車輛,在保安隊員視野5米之內時,必須行舉手禮。

5.4 保安人員站崗和執勤時,須穿公司規定的制服,佩戴員工識別證。

6. 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備,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進行妥善處理。。

7. 加強防火活動,及近發現火災隱患苗頭,並消除之。應熟記園區內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定期對消防水管進行檢查登記,如有發現有失效的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對重要的電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8. 保安應該負責門衛室日常清潔衛生工作,以保持室內清潔整齊美觀。

9. 監督員工遵守安全守則,規章制度。保安每天下班前須將各類出庫單據收齊,送交相關部門備查。配合領導做好下班後值班工作。

11. 保安必須提前十分鐘到崗,要有飽滿的精神執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日誌和案件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報告

12. 保安人員必須按照保安隊長制定的周計劃訓練時間進行訓練,非特殊情況,不得缺席。

13. 保安值班時間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靈活執行。

校園安全管理細則 篇12

為了加強學校的用藥管理,確保藥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特制定學校藥品的保管、採購、檢查制度。

一、藥品的採購

1、採購藥品前必須制定採購清單,經學校領導同意,由學校統一購買。

2、校醫務室藥品應由正規藥房或醫藥公司購買,不得從私人或非正常渠道進藥。

3、購買時要檢查藥品的合格證、出廠日期及有效期,避免購入假冒偽劣藥品,破壞師生身體健康。

4、建立藥品的驗收,做好驗收記錄。

二、藥品保管

1、設立專門藥品存放專櫃,根據藥品的品種與性質分別定位存放,(特殊藥品按照管理使用辦法保管使用)做到標記明確。並有專人負責領取與保管。

2、教師和學生用藥必須在校醫的知道下,由校醫按量發放,並做好登記。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

3、凡搶救藥品,必須放在專用位置,或設專用抽屜加鎖存放並保持一定基數,定位存放,保證隨時應用。

4、要保持藥品櫃的乾淨整潔,藥品必須擺放整齊,不能隨意擺放,做好藥品的防潮、防壓。

三、藥品的檢查

定期清點、檢查藥品,防止積壓、變質,發現過期失效、黴爛變質藥品應及時清理報損。

四、藥品的使用

學生用藥必須在校醫的知道下,由校醫按量發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

校園安全管理細則 篇13

一、衛生制度

1.保安室是保安工作處所,非保安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入內,禁止在警衛室內吸菸、電話閒談、大聲喧譁、看書、看報等現象發生,違者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保持保持室內的環境衛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經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保安室。

3.所有保安人員對室內的物品及辦公用品有義務進行保管、交接,並按正常程式對其負責。

4.無正當理由,保安室應24小時有保安員值守。

5.保安人員要保持個人衛生整潔,身上無異味,經常洗澡。

6.當值保安要求每天打掃保安室及酒店院內衛生。保持室內及院內衛生潔淨。

二、崗位職責

1、當值保安要求在規定時間進行酒店巡邏。

2、確保院內車輛的安全。

3、維持酒店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

4、保安人員必須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5、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維護酒店良好形象。尤其是對夜間來訪酒店客戶或司機更要熱情問候,以禮相待並負責通知相關人員前來接待。

6、保安人員站崗和執勤時,須穿酒店規定的制服,佩戴員工識別證。

7、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備,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進行妥善處理。

8、加強防火活動,及進發現火災隱患苗頭,並消除之。應熟記酒店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定期對消防水管進行檢查登記,如有發現有失效的應立即通知店長。對重要的電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9、保安必須提前十分鐘到崗,要有飽滿的精神執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報告。

三、門禁管理

1、所有員工出廠不得攜帶酒店產品、檔案資料、物料、工作器具等一切酒店所屬財產。

2、人員與車輛出酒店時按規定進行檢查,拒絕檢查不得出酒店。

四、訪客人員的管理規則對於外來人員及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未經領導同意,拒絕進入酒店。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的人員和車輛。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顯帶有惡意的人員。

3、推銷產品、商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3、非洽公人員和車輛且拒絕登記和檢查者。

4、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

5、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五、保安器械的保管

(一)、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專人保管保安器械,嚴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領用和交接制度並做詳盡記錄。

(二)、保安器械的領用及交接

1.保安器械實行專人保管制度,誰領用誰負責,如有人為毀損現象,照價賠償。如屬故意毀損,除照價賠償外,從重嚴肅處理。

2.保安器械的使用規定:

2.1製備保安器械的使用說明書和使用方法。

2.2任何不當值人員須將器械交回保管人員登記入庫,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2.3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六、工作態度

1.對工作所具有的責任心、熱情、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2.對自身的責任心:鑽研業務、工作認真、上進心

3.同事之間的協作力、包容、配合、團結

4.對本職工作負責:不拖沓、不積壓、不抱怨、不挑揀

5.對待業主或來訪人員的態度:謙和、禮貌、誠懇、友善、不卑不亢

七、日常行為規範

1.愛護酒店公共財產、不隨意破壞、挪為私用;

2.及時清理、整理個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環境的乾淨整潔;

3.辦公桌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用品;

4.未經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檔案、資料或他人個人物品。

校園安全管理細則 篇14

為規範財務管理,切實把經費收好、管好、用好,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的方針、政策、制度,確保各項財務收支業務合理、合法、合規。

2.真實、準確和完整地反映財務收支情況,按月編制財務報表,按規定期限報送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和財政部門,並接受監督和檢查。

3.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各項專用資金,繳納各種稅金和有關費用。

4.按規定使用各種票據,嚴禁使用“白條憑證”和假髮票。

5.不屬於本單位的經濟往來,不得在本單位的銀行賬戶開支。不準租借銀行賬戶、支票、公章和代開發票。

6.嚴格執行現金庫存限額,現金使用範圍,現金髮放手續的規定,不得賬外設賬。

7.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除發給職工的工資、津貼、勞酬費、請保留此標記獎勵費、差旅費以及支票起點以下的零星現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經濟往來,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以現金支付。

8.嚴格現金收付手續,堅持“賬錢分管”的原則,指定專職或兼職出納人員辦理。建立現金日記賬,逐筆登記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9.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具有崗位證書的專職或兼職財務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或出納人員調動工作因故離職的,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好交接手續前,不得離職。

10.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保管,個人印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11.嚴格憑證審批手續,報銷憑證須由經辦人簽字或蓋章,經領導審批後方可報銷,重大開支須報董事會討論決定。

12.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對本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會計人員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檔案清冊。

校園安全管理細則 篇15

一、愛惜圖書,人人有責。

二、圖書應分類入檔,分期登記,並制定圖書目錄。

三、新購圖書,應及時登記,及時入櫃。

四、圖書管理員應認真履行職責,不得無證借書。

五、圖書只對本校師生開放,不得外借。

六、教師借書應簽名,並註明書名,借還日期。學生借書由班長統一辦理,並註明班級、姓名、書名、借還日期。

七、圖書借閱時間,教師週二,學生週一,借閱時間一般為一週,如有延長,須辦續借手續。

八、每次借書冊數,教師不得超過三冊,學生不得超過兩冊,特殊情況須經校長批准。

九、對人為弄髒,應批評教育,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

十、圖書管理員要做好圖書室的環境衛生工作。

校園安全管理細則 篇16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物資(生產物資或生產裝置)的採購管理,規範採購操作規程,建立合格供應商網路,適時採購物美價廉的物資,以滿足公司正常的運營,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類生產物資(裝置)或大宗的採購。

三、採購及物流審批許可權

1、採購申請單

採購申請單由需求部門提出,審批許可權如下:

(1)估算金額在 元以內,由部門經理審批。

(2)估算金額在 元至 元之間,先由部門經理稽核,再由分管副總審批。

(3)估算金額在 元至 元之間,先由部門經理和分管副總稽核後,再由總經理審批。

(4)估算金額在 元以上(大宗採購),由董事長加批。

2、採購訂單(或採購合同)

採購員根據已審批的採購申請單和市場詢價結果製作採購訂單,審批許可權如下;

(1)採購金額在 元以內,由採購經理直接審批。

(2)採購金額在 元至 元之間,先由部門經理稽核,再由分管副總審批。

(3)採購金額在 元至 元之間,先由部門經理和分管副總稽核後,再由總經理審批。

(4)採購金額在 元以上(大宗採購),由董事長加批。

(5)採購金額在 元以上,財務經理附核。

3、驗收入庫審批許可權

1、入庫金額在 元以內的單據由部門經理審批。

2、入庫金額在 元至 元之間的單據由部門經理稽核,分管副總審批。

3、入庫金額在 元以上的單據由部門經理和分管副總稽核,總經理審批。

4、領用發貨審批許可權

1、出庫金額在 元以內的單據,由儲運部經理及領用部門經理共同審批。

2、出庫金額在 元至 元的單據,需分管副總加批。

3、出庫金額在 元以上的單據,需總經理加批。

四、物資採購流程

1、物資需求部門提供採購申請單,並完成必要稽核和審批手續。

2、採購部憑已稽核的採購申請單,製作採購訂單或採購合同(含報價),在完成採購訂單的審批手續後,給供應商下達採購計劃,同時送採購訂單到財務部備案。

3、供應商送貨到指定倉庫,採購部給品質部開具請檢單、給儲運部開具收貨通知單。品質部進行來貨檢驗,並進行品質確認。儲運部根據品質部檢驗結果和供貨數量給供應商開具入庫單,入庫單一份給採購部、一份給財務部,一份給供應商,並在供應商送貨單收貨確認。

4、物質需求部門到儲運部領用已申購的物資。

五、支付流程及審批許可權

1、供應商憑公司儲運部簽字確認的送貨單到採購部對賬,產生一份詳細的對賬明細清單(同時附送貨單、入庫單),採購經理簽字確認,對賬清單報送到財務部。

2、財務部對採購部的對賬清單進一步進行確認,由財務經理稽核。

3、供應商憑送貨單、入庫單、採購訂單、對賬清單、供貨發票到公司辦理審批手續:

(1)發票金額在 元以內,由採購經理稽核、財務經理審批。

(2)發票金額在 元至 元的,由採購經理稽核,財務經理和分管副總共同審批。

(3)發票金額在 元至 元的,需總經理加批。

(4)發票金額在 元以上的,需董事長加批。

六、供應商的管理

1、對於大宗或經常使用的物資,應建立相對穩定的供應商,並建立“供應商目錄”作為採購時詢價議價和供料的參考,應嚴格按ISO質量體系要求來運作。

2、對於經常採購的物資,應找兩家以上的供應商作為儲備或互動採購,貨比三家,採購價效比較高的物資。

3、根據供應商信譽狀況、貨源穩定性(品質、數量)、資金狀況等方面綜合考慮,把供應商分類A、B、C、D等幾類,並由此確定是否為長期發展或淘汰的供應商。

4、積極主動向供應商宣傳公司原料品質標準,並在品質和技術服務上給予必要的幫助,使其交貨及時、品質穩定且符合公司的質量標準。

5、對於交貨品質不符合質量標準,交貨數量不足,延誤交期,售後服務不良等情況的供應商,應採用末位淘汰法進行淘汰,並另行開發新的供應商。

6、採購人員應積極調查物資資訊,收集物資市場行情,積極開發新的供應商。新的供應商必須具備: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副本)、產品檢驗報告、專利證書等一系列質資檔案。

七、採購紀律規定

1、各物資需求部門應根據生產經營需要,本著“節約、降本”的原則提交採購請購單。

2、採購人員必須牢固樹立企業主人翁思想,盡職盡責,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切實維護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採購成本的最低化、採購質量的最優化、採購效率的最快化。

3、採購人員必須做到廉潔自律、秉公辦事、不謀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資採購過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

4、採購人員應及時掌握市場動態資訊,自覺學習業務知識,提高業務工作的能力,以保證及時、保質、保量的做好物資供應工作。

八、如公司採購員自行採購,則採購流程及審批許可權類同上述。

九、本制度從20xx年3月18日試行。

校園安全管理細則 篇17

1、按時到校上課,不遲到,不曠課,有病有事及時請假,做一個守時的人。

2、認真傾聽別人發言,按要求完成作業,讀書執筆姿勢要正確。

3、愛護學習用品,使用後立即整理好,不丟失。

4、主動獲取知識,多讀,多聽,多看,多想,多做。

5、穿戴整潔,講究衛生。

6、按時完成作業,及時上交,寫字工整。

7、值日生按時值日,認真做好保潔工作。

8、遵守課堂紀律,聽從班級管理,認真上好每一堂課。

9、不罵人,不打架,講文明用語。

10、課堂上要認真聽課,不許東張西望、不許講話,認真做作業。

11、認真做眼保健操,保護視力。

12、遇到需要幫助的人和事要主動去幫助。

13、上學、放學路上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亂穿馬路,不在馬路上追逐打鬧,坐車時要抓牢、扶好。

14、放學後不在校外逗留,不到建築工地、池塘等危險的地方玩耍,要先回家向家人報到,完成家庭作業。

15、不攜帶刀片、火柴、打火機,尖銳物品等危險玩具到校園,不攀爬欄杆、牆壁、大門,體育器材等。

16課間活動不在校園內狂奔亂跑,進出校門口不擁擠,不推搡,愛護學校公共財務。

17、自己不要,也不推搡他人碰撞到有稜有角的桌凳等危險物。

18、不扒教室門和窗戶。

19、上課專心聽講,積極發言,認真完成作業。

20、不吃不乾淨食物,吃水果等必須洗乾淨,不喝生水,不用髒手吃東西。

21、不玩各種電器,以免引起觸電、煤氣中毒或火災事故。

22、外出時要跟家長交代清地點及大概回家的時間,不能讓家長著急,並準時回家。

23、不模仿電影電視的驚險動作,不玩暴力、危險性或不健康的遊戲。

24、上廁所時,要小心慢行,要注意防滑,避免摔傷。

25、 會撥打各種求救電話,如110匪警、119火警、120急救等。 以上是根據班級現狀制定的管理方案,還需要逐步完善。

班主任:李秀仙

20xx年9月6日

校園安全管理細則 篇18

為明確鄉村醫生職責,確保各村醫療、公衛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紀律

1、衛生院每月對鄉村醫生進行考核,動態管理。

2、必須按時參加鄉衛生院例會,不得遲到、早退。對無故不參加例會者,對村醫一次20元,遲到、早退者5元。

3、對縣衛生局、疾控中心、婦幼保健站等上級單位臨時安排的各種培訓,要無條件準時參加,對接到通知後無故不參加者,村醫一次扣發200元。

4、愛護公共財產,衛生院應每半年清點一次村衛生室固定資產,丟失、損壞者照價賠償。

5、如發生突發事件,應無條件接受上級部門派遣,按時完成應急醫療工作,發生突發傳染病要按要求及時做好應急接種,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等工作,如無故推諉,不聽調遣者,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當月工資或取消村醫資格等處理,並上報衛生局。

二、新農合工作及門診報帳

1、村醫不得誘導參合農民無病消費、過度消費,嚴格控制按照生病產生的門診醫藥費才能享受報銷補償。

2、嚴格按照新農合有關規定比例補償門診。

3、規範門診報帳,在門診報帳時,要在《合作醫療證》上認真填寫拙記錄,做好報帳登記,報帳農民要在登記表和處方上簽字確認。處方留底備查;嚴禁開假處方。每半年鄉衛生院對村衛生站的進藥與銷售藥品進行查對,嚴禁虛開醫藥費用為參合農民報帳,發現套取基金,一次罰款100元,三次以上取消鄉村醫生資格。

4、按《處方管理辦法》正確書寫處方,中心衛生院或上級業務部門考核查檢中發現不合格處方在3-5張者扣除10元,超過5張者扣發30元,責令其在中心衛生院進修學習10天。

5、積極開展合作醫療知識宣傳,確保本村合作醫療知曉率達100%,抽查每下降5%,罰款100元。

三、公衛衛生管理

1、認真做好公共衛生服務,對轄區常用住居民建立健康檔案,以0-36個月兒童、孕產婦、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為重點。並協助衛生院為轄區內常住居民建立統一規範的健康檔案。

2、設定健康教育宣傳欄,定期舉辦健康知識講座。

3、傳染病管理:對本村各類傳染病(甲、乙丙類及其他重點監測傳染病)要及時發現與報告;結核病人按要求最少督導4次,記錄卡與藥品要相符,如發現傳染病漏報、瞞報、謊報者,一例扣除50元,情節嚴重者取消村醫資格,並承擔其法律責任;結核病人管理不到位,藥卡不符者,扣發其管理費,並視情節輕重扣除50-200元。

4、做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各專案,衛生院按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各專案考核標準對村衛生室進行考核,考核方式以積分制進行。對村衛生室的撥款以所得分數為準。

5、及時完成衛生院院所要求的九大公衛各種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