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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網約車管理細則正式出臺

欄目: 細則 / 釋出於: / 人氣:2.47K

近日,蘇州網約車管理細則正式出臺,設定4個月過渡期,下面是細則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蘇州網約車管理細則正式出臺

30日,蘇州網約車管理細則正式釋出,網約車新政考慮到車輛辦證、人員考試都需要一定的週期,為了讓存量“專車”平穩有序地實現“非法”向“合法”地轉變,設定4個月過渡期,即從20xx年12月30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

當日下午,蘇州政府對外公佈了《關於積極穩妥推進我市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實施意見》和《蘇州市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兩個檔案。其中,今天正式出臺的網約車管理細則與此前徵求意見稿相比,對網約車車輛准入條件、網約車駕駛員准入條件等方面做了修改和補充。同時對網約車平臺公司投訴處理等方面作了要求。

蘇州對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及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都給出了明確的規定,擬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本市號牌車輛,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二)7座及以下乘用車,自行駛證載明的車輛初次註冊登記之日起不超過3年;(三)車輛初次註冊登記時的實際購置價格及車輛購置稅總計不低於12萬元;純電動車續航里程不低於250千米;(四)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五)車輛技術性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準要求;(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本市戶籍或持有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有效居住證;(二)取得相應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並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三)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後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四)無暴力犯罪記錄;(五)無依法認定的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對過渡期內不符合規定的車輛及公司如何執法?官方答覆,對於符合規定條件但未及時辦理營運證件的車輛,責令其改正(或停止營執行為),並督促其辦理相關營運證件;對於拒不改正的(或仍違法營運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過渡期內,對違反規定仍繼續利用技術手段為沒有營運證件的車輛提供接入營運服務的平臺公司,將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

車輛和人員需要辦理哪些手續?網約車車輛運輸證和人員駕駛員證實行網上預受理模式,即網上申報、網上流轉、網上稽核等,目的是方便群眾、提高效率,保證公開透明。

兩個檔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1月9日起蘇州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正式辦理網約車經營服務相關許可事項,具體辦理方式可登入蘇州市交通運輸局官網查閱

相關閱讀

1、與徵求意見稿相比做了哪些修改和補充?

關於巡遊車駕駛員從事網約車營運活動

除需持有《巡遊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外還必須符合網約車駕駛員准入條件。

關於網約車駕駛員准入條件

從加強信用管理出發,增加“無依法認定的嚴重失信行為記錄”要求。

關於網約車車輛准入條件

因《江蘇省道路運輸條例》對客運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接入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監管平臺已有明確規定,故不再重複表述。

關於過渡期

考慮到車輛辦證、人員考試都需要一定的週期,為了讓存量“專車”平穩有序地實現“非法”向“合法”的轉變,設定4個月過渡期(即從20xx年12月30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

其他方面

對網約車平臺公司投訴處理等方面作了要求。

2、為什麼設定4個月的網約車管理過渡?

1、是網約車平臺公司辦理證件需要完成線上能力認證和線下許可兩個手續;

2、是車輛辦理網約車運輸證需要變更使用性質等一系列手續;

3、是駕駛員從事網約車服務需要先進行相應的從業資格考試,平臺、車輛、人員的辦理流程均需要一定週期方可完成。

考慮到上述現實問題,故設定4個月的過渡期。

3、對過渡期內不符合規定的車輛及公司如何執法?

1、對於符合規定條件但未及時辦理營運證件的車輛,責令其改正(或停止營執行為),並督促其辦理相關營運證件;對於拒不改正的(或仍違法營運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2、過渡期內,對違反規定仍繼續利用技術手段為沒有營運證件的車輛提供接入營運服務的平臺公司,將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

4、車輛和人員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網約車車輛運輸證和人員駕駛員證實行網上預受理模式,即網上申報、網上流轉、網上稽核等,目的是方便群眾、提高效率,保證公開透明。

兩個檔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1月9日起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正式辦理網約車經營服務相關許可事項,具體辦理方式可登入蘇州市交通運輸局官網查閱。

5、蘇州深化巡遊車改革採取哪些措施?

1、明確增量與存量巡遊車經營權全部實行無償使用和期限制。

2、明確完善巡遊車運價形成機制,巡遊車運價實行政府指導價,建立運價動態調整機制,發揮價格調節供需的作用。

6、細則實施時間?

細則自公佈之日起施行,至20xx年4月30日為過渡期。1月9日起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正式辦理網約車經營服務相關許可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