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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事後獎補實施細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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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事後獎補資金管理,制定了江門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事後獎補實施細則,下面是詳細內容。

江門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事後獎補實施細則(全文)
江門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事後獎補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廣東省經濟和資訊化委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廣東省統計局關於印發廣東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事後獎補實施細則的通知》(粵經信技改〔20xx〕439號)精神,為規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事後獎補資金管理,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江門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事後獎補資金(下稱“事後獎補資金”)是指市財政通過專項轉移支付,會同相關專案主管部門依據企業技術改造效果和對財政貢獻情況等因素稽核後統一撥付的資金。

第三條 各市、區應參照省、市做法制定本地區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同時報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市財政局備案。

第四條 事後獎補資金使用管理應符合《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粵財工〔20xx〕34號)相關規定,遵循依法依規、公平公正、簡便操作的原則。

第二章 部門職責

第五條 各級經濟和資訊化、財政、稅務、統計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本細則的規定,共同組織和實施事後獎補資金的申請、稽核、撥付、清算和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 市經濟和資訊化局負責市本級事後獎補政策的落實,會同市財政部門按省規定公開遴選事後獎補政策完工評價及稅收核算第三方機構。會同同級財政、稅務、統計部門稽核事後獎補資金,制定並下達事後獎補資金安排計劃,同時,將資金安排情況上報省經濟和資訊化部門、財政部門。

各市、區經濟和資訊化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技術改造專案的備案、事後獎補申請受理;會同同級財政、稅務和統計部門核算企業事後獎補資金等工作並上報核算情況;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規定將事後獎補資金撥付至企業,並對事後獎補專案進行現場檢查監督等。

第七條 市財政局負責本級財政事後獎補資金的年度預算和省級事後獎補資金的使用管理。會同同級經濟和資訊化、稅務、統計部門進行事後獎補資金的稽核和安排;根據省、市兩級事後獎補計劃將省、市兩級事後獎補資金撥付至所屬地區,並將事後獎補資金的撥付情況上報至省經濟和資訊化部門、財政部門;負責事後獎補資金的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工作。

各市、區財政局會同同級經濟和資訊化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技術改造專案事後獎補工作的管理。會同同級經濟和資訊化、稅務、統計部門按企業技術改造效果和對財政貢獻情況核算事後獎補資金並上報核定情況;將事後獎補資金撥付至企業。

第八條 各級稅務部門根據經濟和資訊化部門提供的企業名單稽核和確認企業的納稅額。

第九條 各級統計部門負責核實企業基本資訊和確認是否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第三章 第三方機構

第十條 本細則所稱第三方機構是指由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市財政局公開遴選的法人機構或其他中介組織,並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辦公設施。

(三)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完善的財務會計制度

(四)具備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資質,以及良好的業績和信譽。

(五)具有履行合同協議所必需的裝置和人力資源,以及開展業務的專業水平和能力。

(六)最近三年承接企業投資、財務等方面評價專案不少於10項。

(七)最近三年在經營活動中執業行為合法合規,未受到行政處罰和未有不良記錄。

(八)履行職責所必需具備的其他資質和能力。

第十一條 受各級經濟和資訊化部門、財政部門委託,第三方機構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企業技術改造專案完工評價、技術改造投資情況核定、財政貢獻增量額度核算和事後獎補資金預核。

(二)現場核查企業技術改造專案的真實情況和檢查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合規性和真實性。

(三)提交企業技術改造專案完工評價、企業技術改造專案情況和事後獎補資金預核報告等。

(四)各級經濟和資訊化部門、財政部門委託的稽核企業技術改造事後獎補其他工作。

第十二條 第三方機構向委託方提供的技改專案完工評價、技術改造投資情況、事後獎補資金預核算報告等材料的主要內容:

(一)專案完工評價報告包括:專案類別、建設規模、開竣工時間、工程質量評定、經濟效益分析評價、現場核查情況等。

(二)技術改造投資情況和事後獎補資金預核報告包括:專案投資額、固定資產投資額、稅收增量的核實情況、事後獎補資金額度建議等。

第十三條 第三方機構承接評價工作必須做到合法合規,一經發現違法違規現象,取消其作為事後獎補工作的第三方機構資格,並向社會公開通報違規違法情況。

第十四條 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市財政局計劃遴選3家第三方機構,並將遴選的第三方機構情況一併報省經濟和資訊化部門、省財政部門備案。

第四章 獎勵標準和核算方法

第十五條 獎補物件:在江門市內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誠信經營、依法納稅,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動新一輪技術改造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的意見》(粵府辦〔20xx〕51號)要求開展技術改造且取得新增財政貢獻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已獲得過各級技改政策扶持的企業均可申報事後獎補資金。

第十六條 獎勵條件:

(一)專案符合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xx年修訂)》和《廣東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指導目錄(試行)》(以下統稱《目錄》),實施地在江門市內,取得廣東省技術改造投資專案備案證。

(二)專案單位須登入廣東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監測系統(下稱“監測系統”)進行專案備案和事後獎補申請等,並通過屬地經濟和資訊化部門、財政部門組織的完工評價。

(三)專案已進行完工評價。完成技術改造時間的認定,以專案完工評價合格的時間為準。

(四)企業技術改造專案取得新增財政貢獻。

第十七條 獎勵標準:

(一)從20xx年起,省、市、縣財政通過預算安排,從完工下一年起連續3年內,按企業技術改造對財政貢獻增量額度中省級分成部分的60%、地市級分成部分的50%、縣級分成部分的40%對企業進行事後獎補。

(二)企業技術改造後對財政貢獻增量額度以企業技術改造後主體稅種稅收額(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合計,下同)相對於基數的增加部份為依據。

(三)以企業技術改造專案完工前一年主體稅種稅收額為基數。

(四)事後獎補資金=(企業申請獎補當年稅收-基數)省級分成部分×60%+(企業申請獎補當年稅收-基數)地市級分成部分×50%+(企業申請獎補當年稅收-基數)縣級分成部分×40%。

(五)企業獲得事後獎補資金總額不超過企業技術改造固定資產投資總額。企業連續三年所獲得的市級事後獎補資金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第十八條 獎勵年限:從20xx年至20xx年,專案完工的下一年度開始連續3年,企業每年均可申請事後獎補資金(包括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完工的專案)。

第五章 辦理程式

第十九條 按照現行投資專案備案管理辦法有關屬地管理的原則,企業必須將專案相關資訊(含備案、事後獎補申請等)錄入監測系統統一管理。

第二十條 專案備案:

(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企業在專案開工前,登入監測系統啟動備案申請,各市、區經濟和資訊化主管部門對備案資訊進行稽核,下發備案證。

(二)按照現行投資專案備案管理辦法,在省經濟和資訊化部門備案的專案,完成備案後,完工評價、事後獎補等工作轉由各市、區經濟和資訊化主管部門負責。

第二十一條 完工評價:專案完工後,企業可自行決定是否申請完工評價,如申請完工評價,各市、區經濟和資訊化主管部門核對專案是否符合《目錄》,同級統計部門核實企業是否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若以上兩個條件均符合,各市、區經濟和資訊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可委託第三方機構組織完工評價並進行技術改造投資和稅收核算;若不符合,無需進行後續程式。

第二十二條 獎補申請:

(一)每年第一季度,市經濟和資訊化局會同市財政局下發年度市財政事後獎補資金相關通知。每年10月1日前兩級經濟和資訊化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編制本級次年事後獎補資金預算。

(二)每年4月1日前企業登入監測系統向屬地經濟和資訊化主管部門申請事後獎補資金,按要求上傳申請材料,並向屬地經濟和資訊化主管部門提交以下紙質申請材料:

1.《廣東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事後獎補資金申報表》(原件,蓋章)。

2.廣東省技術改造投資專案備案證(影印件,需核實原件,蓋章)。

3.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影印件,需核實原件,蓋章)。

4.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完工投產評價、技改投資情況和事後獎補資金預核報告(原件,蓋章)。

5.聯網直報法人單位非金融資產投資情況表(原件,蓋章)。

6.企業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影印件,需核實原件,蓋章)。

7.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需核實原件,蓋章)。

8.企業對申請報告和所附材料真實性負責的宣告(原件,蓋章)。

9.其他需要證明的材料。

(三)逾期提出獎補資金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

第二十三條 資金安排:

(一)各市、區經濟和資訊化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共同編制省、市、區三級事後獎補資金扶持計劃,並於每年6月1日前將省、市、區三級事後獎補扶持計劃上報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市財政局。提交以下資料:

1.事後獎補資金安排計劃情況。

2.事後獎補資金安排計劃專案彙總表。

3.事後獎補資金稽核責任承諾書。

4.其他材料。

(二)市經濟和資訊化局會同同級財政、稅務、統計部門稽核各市、區上報的事後獎補資金扶持計劃,於每年7月1日前下達事後獎補資金安排計劃,同時將事後獎補資金安排情況上報省經濟和資訊化部門、財政部門。

第二十四條 資金撥付:

市、區財政部門按規定逐級將事後獎補資金撥付至企業。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 各級經濟和資訊化、財政、稅務、統計部門做好企業事後獎補資金申報資料存檔和資訊統計工作,負責本轄區內技術改造事後獎補資金的申報、稽核、撥付等工作,確保資金安全、及時、準確發放。

第二十六條 各市、區經濟和資訊化部門、財政部門定期對獲得事後獎補資金的企業進行檢查,防止虛報騙取事後獎補資金等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及時發現問題並予以糾正。

第二十七條 獲得事後獎補資金的企業要切實加強對事後獎補資金的使用管理,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

第二十八條 事後獎補資金管理實行責任追究機制。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佔事後獎補資金等行為,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27號)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並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及其相關人員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細則由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執行至20xx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