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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學校安全責任書(精選3篇)

欄目: 責任書 / 釋出於: / 人氣:2.03W

培訓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1

培訓學校對學生要反覆地進行了安全教育。為了確保學生生命安全,請家長主動對子女進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使他們不管在培訓學校、家庭、社會都能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安全規則。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根據上級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培訓學校安全責任書(精選3篇)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總責,學校教師應教育學生遵守學校各項制度,學生家長是學生第一責任人。

2.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用《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中國小生守則》來規範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4.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5.嚴禁教師體罰學生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6.學生不準駕駛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

7.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途中玩耍。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8.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亂喝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9.嚴禁學生擅自到水溝、河裡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10.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違法和工作失誤,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擔責任。

11.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12.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3.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刃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5.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國小生守則》《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6.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18、本責任書一式一份,由學生家長(監護人)簽章,培訓中心加蓋公章後生效,該責任書由培訓學校儲存。

注:家長或監護人,學生一經與培訓中心簽定了此責任書,家長就要教育,管護好自家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不安全事故,培訓中心概不負責。(從簽字起學生在培訓中心就讀時期內有效)

班主任(簽字):

學生監護人(簽章):

學生(簽字):

培訓學校(簽章):

培訓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2

學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與我輔導中心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個家長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讓每一個學生都健康成長,早日成為國家棟梁,也是我輔導中心和家長共同的願望。

安全重於泰山,是我輔導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範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我輔導中心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1、我輔導中心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做好與我輔導中心的聯絡和溝通,請將聯絡電話準確無誤的告訴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時取得聯絡,以形成學校、社會、家庭相結合的教育網路。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4、對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兒童,家長更應妥善安排,委託監護人做好學生的安全、學習、生活等工作。

5、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無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學生騎車上學,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6、夏天炎熱,教育學生不到陸渾渠、池塘等有危險的地方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發生;教育學生放學、上學途中不繞道,放學後要及時回家,不到網咖上網(休息日家長更應注意)、不到建築工地或渠邊玩,不單獨外出遠行。

7、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我輔導中心輔導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不許學生帶管制刀具上學,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鬥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其監護人負責。

8、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並督促學生在我輔導中心輔導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我輔導中心上課,私自外出購物,就餐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我輔導中心不負任何責任,責任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9、放學和上學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否則,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它監護人負責,我輔導中心不負任何責任。

要經常和我輔導中心保持聯絡,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我輔導中心,密切與我輔導中心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監護人簽名:

輔導中心蓋章:

20xx年7月

培訓學校安全責任書 篇3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孩子健康成長的同時,我校要求家長們時時刻刻、設身處地、以身作則,並及時加強對子女交通安全、遊戲安全、活動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電、禁毒、防綁架等教育,增強“安全無小事”的意識,為了責任明確、責任到位,確保安全。我校特制定非寄宿生安全責任書,細則如下:

一、學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維護社會的安全穩定。

二、學生應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服從學校有關部門的管理,維護學校的榮譽和形象。

三、學生除在校上課時間(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外,其他時間在家休息不得在校逗留,出現安全事故家長和學生自行承擔。

四、預防溺水事故發生,教育學生不私自到河、溏、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

五、非寄宿學生不得隨意進出生活區,更不得爬圍牆進出生活區。

六、講究飲食衛生,不吃“三無”(無生產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食品和過期、變質食品,不吃校外小攤販出售的食品,生吃瓜果要消毒洗淨,防止病從口入,嚴防食物中毒。

七、不私自動用消防器材。若遇險情,搞好自救和互救,並及時上報班主任。學生生病時,應看醫生,遵醫囑服藥。

八、自覺維護學校秩序,不讓外人進入校園,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向班主任報告。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和其它貴重物品。

九、雷雨大風天,不要到樹下、牆根下、電杆下避雨,不用金屬桿的雨傘,以防雷擊。遇到折斷的電線不亂動,要報告有關部門及時處理。不要到施工現場玩耍,不從事爬牆、登高等危險活動。

十、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不吸菸,不喝酒,不進三室一廳,不看黃色書刊和錄影;不玩火,不玩、不買、不帶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險物品,不準購買、攜帶刀、槍、棍、棒等凶器。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說髒話,禮貌待人。

十一、不準私自外出旅遊,獨自外出必須徵得家長同意或由家長帶領。

十三、學生因自己過錯,造成學生人身和財產損失的,有本人承擔責任。學生因過錯行為,造成他人或集體的人身、財產損害的,由過錯學生承擔責任。十四、學生在未經過學校的批准情況下,不得擅自組織活動,否則,發生的事故有直接責任人及組織者分別承擔相應責任。十五、學生本人對自傷行為引起的後果承擔責任。

十六、根據本協議適用於我校高職單招輔導班的全日制在校生。

十七、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開始生效。

十八、本協議一式二份,學校及學生本人各一份。

十九、本協議解釋權在福州市新知培訓學校學生工作處。

二十、本協議如與有關法律法規相違背,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學生要認真學習以上內容,家長按以上規定教育學生認真遵守本責任書。違犯後果自負。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學校簽字蓋章後,學生留存一份,學校存檔一份,本責任書有效期至學生在校學習期結束,如有修改,以修改內容為準。

學生姓名:福州市新知培訓學校

學生監護人:

二零**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