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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精選15篇)

欄目: 責任書 / 釋出於: / 人氣:3.52K

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1

配備校車的幼兒園、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指派照管人員隨幼兒園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校車服務提供者為學校提供校車服務的,雙方可以約定由學校指派隨車照管人員。

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精選15篇)

學所有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定期對隨車照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組織隨車照管人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

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二)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飲酒、醉酒後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

(三)清點乘車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繫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後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四)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五)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後本人方可離車。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2

為加強我校交通安全管理,提高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責任意識,學校與機動車駕駛員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學習、貫徹、落實相關部門對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

二、積極參加司機培訓,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嚴格遵守上級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和學校對機動車駕駛員提出的各項要求。

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點做到四“不”,即不酒後開車;不疲勞駕駛;不闖紅燈;不超速行駛。

四、經常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出現故障及時修理。

五、開車進出校園時要減速慢行,注意躲避學生,防止發生事故。

六、學校機動車外出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司機不得擅自開車外出。

七、提醒學生不在車廂內打鬧,向窗外拋灑雜物。

八、如違反上述要求,產生後果,由相關部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司 機(簽字): 校方主管領導(籤 字):

二0XX年三月五日

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3

安全工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礎,為了確保學校學生的生命安全,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進一步加強學校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的責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簽訂本責任書。

1、保持校車裝置車況處於良好狀態,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證,要把汽車的維護、保養和修理放在重要位置,將每次修車情況做好記錄備查;

2、駕駛員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嚴禁酒後開車,嚴禁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後開車,嚴禁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開車;

3、遇到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情形,採取其他措施難以保證交通安全時,不得強行開車;

4、在道路上行使,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行使,不得強行開車;

5、載人不得超過核定人數,不得違反規定客貨混裝;

6、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7、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駕駛員執一份,學校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駕駛員(簽字): 校長: 學校(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4

各位學生家長,為了加強和規範接送學生用車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於《校車管理規定》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汛期要教育學生注意人身安全,候車時不得離開候車地點下河玩水,遠離河道,要熟知乘車時間,不得過早候車。家長要對學生乘車前時段安全進行監管,如果發生意外,由家長負責。

三、家長必須在學生返校時將子女送到校車站點,乘校車學生必須在固定乘車地點候車。要準時上車,超出等候時間,校車不再等候。因故不能返校的,家長要向隨車排程員打電話或向學校打電話說明情況。離校不乘坐校車首先要和班主任請假,然後由班主任和校車管理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請假。放假時,需要接站的家長按照學校接送車到點時間,提前在接送點等候,接送車將學生安全送到家長手中籤字後方可離開,不需要接站的,校車把學生送達車站學生下車回家途中安全由家長負責,要求家長要及時監管學生是否回家,知道學生去向。如因路況原因遲到的,駕駛人要立即告知家長,讓家長放心。因一方原因未能按上述要求發生意外事故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四、學生上、下車時必須確保其安全,注意來往車輛,家長因事無法接送,必須囑託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發生意外事故,由家長自己承擔責任。

五、學生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衛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不得在校車上打鬧,喧譁,更不得吸菸.要服從隨車照管人員管理。

六、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由家長向學校校車管理人舉報: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在途中乘載其他人員的。

3、駕駛員存在身體心理健康的現象。

4、駕駛員酒後駕駛的。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七、乘坐校車學生取消乘坐校車必須要由家長和班主任溝通,由班主任同意方能通知校車管理人員取消乘坐。個別趟次不乘坐要首先和班主任請假,然後和隨車照管人員請假。

八、家長有責任瞭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駕駛人員的工作作風、身體狀況、駕駛經驗以及車況是否符合要求等),發現異常應當向學校舉報。

______學校負責人簽名:______

______學生家長簽名:______

二〇___年___月___日

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5

為切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預防和杜絕安全事故,保障學生乘車安全,創辦促進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諸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諸城市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諸政辦發[20xx]53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與車輛所有人簽訂本責任書。

一、校車界定 本責任書所指的校車是由集體或個人等社會資金購買的符合國家安全標準並專門用於接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車輛,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經教育局審查備案。車輛所有人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對校車安全運營管理負全部法律責任。

二、車輛所有人職責

(一)校車安全技術達標,手續完備。

1、車輛符合校車安全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

2、必須投保機動車強制責任保險、校車安全責任保險。

3、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4、校車應當配備逃生錘、乾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裝置。安全裝置應當放置在便於取用的位置,並確保效能良好、有效適用。

5、按規定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於良好技術狀態。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校車,應當停運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二)嚴格遵守有關規定,確保校車通行安全。

1、駕駛員必須為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的人;思想素質好,安全意識強,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及業務培訓,提高專業技能。

2、校車駕駛人應當每年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

3、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4、校車駕駛人駕駛校車上道行駛前,應當對校車的制動、轉向、外部照明、輪胎、安全門、座椅、安全帶等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進行檢查,不得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

5、校車駕駛人不得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不得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

6、載有學生的校車在一般道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在急彎、陡坡、窄路、窄橋以及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

7、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8、嚴禁校車駕駛人酒後駕駛校車。

9、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隨意變更行車路線。

10、校車的副駕駛座位不得安排學生乘坐;校車運載學生過程中,禁止除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以外的人員乘坐。

11、校車上下學生,應當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未設停靠站點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臺停靠。校車在道路上停車上下學生,應當靠道路右側停靠,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開啟停車指示標誌。

(三)落實隨車照管人員,保證學生乘車安全 車輛所有人應安排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隨車照管人員職責:

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2、發現駕駛人無駕駛資格,飲酒、醉酒後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繫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後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後本人方可離車。

6、積極參加學校和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學習。

(四)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交通事故。

校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應當立即報警,設定警示標誌。乘車學生繼續留在校車內有危險的,隨照管人員應當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並及時與學校、車輛所有人、學生的監護人聯絡處理後續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本責任書一式四份,校車服務學校、車輛所有人各執一份,中心學校、市教育局各備案一份。違反上述規定的,對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車輛所有人承擔全部責任。

服務學校: 校車車牌號碼:

校長簽字: 車輛所有人簽字:

年 月 日

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6

為了給孩子營造一個和諧的乘車環境,確保孩子的安全,在學校進行安全教育的同時,請各位家長協助學校共同做好乘車學生的安全工作。特簽訂學生乘坐校車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1、學生上學離學校較遠,我方提供校車接送服務,並承擔行車期間學生安全責任。需乘坐校車的學生,應由家長提出申請,學校同意。

2、校車司機要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賭氣車。每個車輛安排一位跟車老師,負責做好學生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3、根據各地方學生多少及集中居住地點,選擇安全地段設定停靠站。中途不得隨意停車接送。學生一定要按時定點按規定線路候車,未按時間、地點乘車發生事故,責任由家長自負。

4. 校車行駛途中,學生在車廂內嚴禁相互打鬧,擅自離開座位,特別是在校車停靠站點時,待車停穩後,學生方可離座下車,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5. 家長必須在指定地點,按規定時間接送自己的孩子,注意來往車輛,不允許學生在路口處無人牽領獨自上、下車。家長因事無法接送,必須囑託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發生意外事故,校車方不承擔責任。

6. 學生上車時不允許攜帶小刀、針、彈珠、小石子等危險物品及食物,為保護學生人身安全及維護車內衛生,不允許學生在車上吃東西。

7. 校車方、家長雙方有義務教育學生在乘坐校車時遵守紀律,瞭解安全乘車常識。每次接、送學生自上車始下車止,下車後如家長不來接該生,一切安全由家長負責。

8. 以上雙方職責,如不按要求執行,而出現事故,各負其責。

學生班級姓名:__________

學生家長簽字:__________家長電話:____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7

為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根據《中國小(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規定》。

一、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二、積極參加駕駛員培訓,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嚴格遵守上級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和學校對機動車駕駛員提出的各項要求。

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講究交通公德和職業道德,文明駕駛、禮貌行車,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駕駛證按時進行年審。

四、加強車輛日常維修、保養工作,做到出車前、途中、收車後仔細檢查車輛,發現問題及時修理。車輛存在故障時,不得接送學生。車輛按時進行年審。及時購買交強險。

五、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點做到五“不”,即不酒後開車;不疲勞駕駛;不闖紅燈;不超速超載;不在大霧、雪天路滑時出車。

六、對接送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及路途安全管理。

七、未滿12週歲學生不得騎自行車,更不能騎自行車上下學。家長應遵守交通法規和學校的規定,配合學校禁止未成年學生騎自行車上下學。

八、學校多次強調並阻止學生騎自行車上學,家長仍允許騎自行車上下學生,發生交通事故由家長自行承擔責任。

九、己滿12週歲的學生騎自行車,應由學生和家長定期檢查、維護、保養自行車,不騎不買無剎車裝置的“死飛”自行車等不安全的交通工具。

十、如違反上述要求,出現交通事故,一切後果由駕駛人本人或學生家長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1份,交由學校存檔。

南安市霞溪國小 學生簽名:________

班主任:__________ 家長簽名: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8

為加強機關車輛及駕駛員管理,使機關車輛高效、安全、有效執行,進一步提高駕駛員的駕駛技能水平,保障交通安全和車輛完好,特制定本責任書。

1、駕駛員應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服從指揮,做到文明行車、安全禮讓、無違章、無事故。

2、機關車輛由指定駕駛員駕駛,並由局辦公室進行統一排程管理,駕駛員必須服從管理,牢固樹立服務思想,堅守崗位,遵守勞動紀律,不擅離職守,不搞特殊化。

3、積極參加業務學習和安全學習,不斷提高安全駕駛意識和技能。

4、熱愛車職工作,愛護車輛,堅持定期檢查制度,不開帶病車,確保行車安全。

5、駕駛員須保證所駕駛車輛車況良好,做好車輛的保養,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6、在駕駛過程中要禮讓三先,謹慎駕駛,避免開違章車、賭氣車、疲勞車、英雄車。

7、嚴禁工作時間飲酒,不準酒後駕車,不準將車交其他人員駕駛。

8、如車輛發生故障,應及時進行修理,確保機關用車正常。

9、車輛在工作結束後,原則上停放在機關,因故不能停放在機關時,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停放,否則造成的被盜、損壞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10、駕駛員必須按派車正常路線行駛,如有違反,承擔所有費用外,如出現責任事故的,由個人全部承擔。

11、對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一經發現,駕駛員調離駕駛崗位並給予行政處罰,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後果。對私自拉 乘與單位業務無關或單位以外人員,出現事故造成傷害的,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12、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

1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或報110),並立即與局辦、局裝置處聯絡處理。

車輛管理人: 駕駛員: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9

ⅹⅹ市ⅹⅹ國小班級交通安全教育責任書

為貫徹落實公安部、交警部門《關於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知》精神,根據ⅹⅹ市交警支隊城中交警大隊“壓事故、保暢通”的工作任務和指標精神,提高學生的交通法制觀念和文明意識,有效提高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學校研究決定與各班主任、副班主任簽定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責任時間

二、責任期限內,正副班主任努力實現下列目標:

1.積極發揮課堂教育優勢,讓學生樹立文明交通意識。上好每學期的交通安全教育課,積極開展各項交通安全教育活動。要求教師授課與其他學科要求標準相同,要嚴格的備課有效地保證交通安全教育質量,每節交通課後要即使進行反思、小結,不斷提高課堂教學質量。使學生從小系統的學習和掌握交通知識,養成文明交通的習慣。

2.積極開闢新的教育途徑,讓學生養成文明交通習慣。學習形式多樣靈活,教師有應該運用多種手段促使學生掌握更多的交通安全自護知識,列如:看錄象、聽講座、操練、參觀等等,讓本班學生自覺的養成文明交通的習慣。

3.積極堅持送學校街隊制,讓學生共建文明交通秩序。積極將送街隊、“舉班牌”滲透到學生腦海中,使他們懂得只有自覺堅持街隊制度,自己的生命安全才能得到有效的保證。

4.積極知道學生交通安全自護研究和校本課程的開發、讓學生爭當文明交通少年。教師積極讓學生去發現身邊交通違章現象,進行研究並給予指導,發出倡議。人人用行動來參與爭當文明交通少年。

三、對認真履行職責,完成任期目標,成績出色,學校給予表彰。

四、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正、副班主任各執一份。

ⅹⅹ市ⅹⅹ國小

負責人: 班級:

班主任:

副班主任:

年 月 日

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10

學生上下學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

在生活中,每天街頭路面都有家長用電動車或者三輪車載著一個或兩個年幼的孩子匆匆趕往學校;帶著孩子的電動車闖紅燈通行或者在機動車道上行駛;把孩子送上嚴重超員的接送車去上學;駕駛機動車載著孩子隨意停車、調頭、逆行、不按規定車輛行駛;車輛隨意停在路中間接送孩子,個別孩子隨意橫穿馬路,攀越隔離護欄,一輛輛汽車從孩子身旁駛過……等交通違法現象。

為切實加強中國小生、幼兒上下學時的交通安全管理,進一步提升中國小生、幼兒及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全力維護校園周邊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一同築起保護中國小生出行的安全屏障,我校現與每一位學生和家長簽訂本責任書如下:

一、學校及老師的交通安全責任:

1、加強安全教育。要將交通安全教育列入全年教學計劃,認真開展好每月交通安全主題班會,教育學生從小養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良好行為習慣,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積極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將交通安全理念傳播到千家萬戶、輻射到全社會。

2、加強安全提示。要在放學出校前,及時提示中國小生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杜絕不文明交通行為,遇有雨雪、大風、降溫等惡劣天氣時,要及時提醒學生及其家長注意交通安全,合理選擇出行方式和路線,確保出行安全。

3、加強安全管理。要建立完善中國小生交通安全管理各項工作制度,及時掌握在校學生上下學出行方式,建立學生出行臺賬,協助公安交警做好學生上下學期間的學校周邊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時發現並教育糾正學生及家長存在的各類交通不文明行為,積極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

二、家長的交通安全責任:

1、經常安全叮囑。叮囑孩子走路、騎車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各行其道,不要互相追逐,走路行車時不要用耳塞聽音樂、看手機,不要在馬路上游戲或用滑行工具;

2、正確安全託付。不要將孩子託付給未辦理校車資質的車輛接送,不要承包或租賃私人車輛接送孩子,不要用違法電動車輛接送孩子,孩子的交通出行方式應通報給學校或交警;

3、做好安全表率。家長要模範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做好孩子的表率,積極踐行“七大交通文明行為”自覺摒棄“七大交通陋習”,堅決抵制“七類違法行為”。接送孩子時車輛要在學校周邊道路上設定的“接送學生車輛臨時停放區域”內有序停放,即停即走,嚴禁在太行東西街、英雄路等市區主幹道路上違法停車。

三、中國小生交通安全責任:

1、安全走路。走路要走人行道或者右側路邊行走,不要在馬路上嬉戲打鬧,遵守交通訊號燈指示,橫穿馬路左右觀察,確認安全方可通過,不要急停急走,不要攀越隔離護欄;

2、安全騎車。未滿12週歲不能騎自行車,未滿16週歲不能騎電動車,要在非機動車道路或靠右側路邊行駛,不逆行、不併行、不載人,雙手不離車把,不互相競技追逐;

3、安全乘車。乘坐車輛時,待車輛停穩後再上下車,乘坐公共汽車必須在站臺內依次候車,先下後上,在車輛行駛中不將身體伸出窗外,不向車外拋灑物品,不乘坐超員、報廢、拼裝車輛、無牌無證電動三、四輪車及非法營運車輛。

學校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學生家長籤 字: 年 月 日 學 生 籤 字: 年 月 日

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11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了做好我公司  年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增強駕駛員自身的安全意識,落實駕駛員交通安全責任,遏制重大交通事故,減少一般交通事故,切實維護企業和經營者的利益,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營運車輛正常執行,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預防為主”的理念和方針,實現零違章、零事故、零傷亡、零損失、零投訴的目標,保障交通安全。

二、責任內容:

1. 駕駛員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客運宗旨,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管理條例》,自覺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運管部門、公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2. 駕駛員必須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駕駛營運車輛。

3. 駕駛員必須按規定簽訂駕駛員聘用合同,嚴禁無證駕駛。

4. 駕駛員必須按時參加安全教育培訓,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教育活動,增強安全意識,提高風險控制和事故防範能力。

5. 駕駛員要堅決做到不開超速、超載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湊和車、不開盲目冒險車,不強行會車、不酒後駕車,不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6. 駕駛員要始終保持車容、車貌、車況安全技術性能良好,做好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的車輛檢查,做到勤檢查、親調整,及時掌握車輛安全技術狀況。

7. 駕駛員要積極配合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對查出的各項安全隱患,應無條件立即進行整改。

8. 駕駛員必須做到嚴格執行和遵守物價局核定的票價,不得亂漲價、不得宰客、甩客。

9. 駕駛員必須做好車輛滅火器材的日常檢查工作,保證滅火器材合格有效,並按規定放置。

10. 駕駛員必須自覺執行車輛一、二級維護計劃、重點專案檢查計劃,按時進廠維護車輛。

11. 駕駛員必須配合車站“三品”檢查工作,杜絕“三品”上車。嚴格按車站管理規定,聽從指揮,堅持做到車輛檢查,報班制度,自覺遵守“三不進站,五不出站” 制度。

12. 駕駛員要關愛乘客、優質服務,行駛中合理操作,杜絕乘客受傷等意外事件發生。

13. 各駕駛員必須與公司簽訂駕駛員安全目標責任書,按照誰駕駛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堅決杜絕不安全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4. 以上各條駕駛員必須遵守,如有違反將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後果均由駕駛員承擔責任。

三、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有效期自  年1月1日至  年12月31日,公司、駕駛員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生效。

公司  車牌號:

責任人:  責任人: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12

為加強對渣土車、混凝土攪拌車的安全生產管理,減少違法違規行為,維護道路交通、市容環境和運輸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甲方)與 運輸單位(以下簡稱乙方),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狀:

一、雙方共同責任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合肥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自覺履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和義務,加強協作配合,共同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甲方責任

1、積極履行管理職權,會同執法機關依法查處車輛的各類違法行為,確保處罰措施落實到位。

2、積極指導乙方單位加強車輛管理,督促乙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遵守有關法律法規。

3、對乙方單位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中好的經驗做法和典型事例給予積極宣傳。

三、乙方責任

1、切實加強所屬及使用的渣土車、混凝土攪拌車的管理工作,不使用無牌無證、假牌假證、拼裝改裝、無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車輛從事渣土、混凝土攪拌運輸,不偷逃、拒繳交通規費。嚴格執行勞動時間、勞動保護措施,保證駕駛人不疲勞駕駛、野蠻駕駛。加強保潔人員安全防護,保潔人員清潔路面時,須穿戴反光或發光背心,作業工具貼上反光、發光膜。加強建築工地管理,嚴格執行“門前三包”責任制,督促車主和駕駛人覆蓋雨布或減少裝載量,杜絕車輛駛離現場帶泥上路。

2、全面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認真執行車輛安檢制度,對所有出場、出門車輛進行外觀和安全技術檢查,保證不符合裝載規定和安全技術要求的車輛不出門、出場。加強日常監督、監管,定期開展所屬人員及車輛駕駛人員、路面保潔人員安全教育,並與所屬混凝土承運人簽訂安全管理責任狀。對因違反交通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規受到執法機關處罰的,依據企業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3、自覺接受政府管理部門的檢查、監督,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整改,對所屬和使用車輛及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突出或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主動配合接受有關部門的調查、處理。

4、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證金制度,將車輛交通安全納入安全生產管理內容,由施工單位從運輸單位的工程款中扣出5萬元的道路交通安全保證金,以備發生道路交通安全責任事故時搶救傷者或處罰時使用。未發生道路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的,待工程結束後,連同工程款一併退還。

四、處罰措施

1、對無牌無證、假牌假證、拼裝改裝、無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車輛和拖拉機等農業運輸機械從事渣土、建築材料、混凝土攪拌運輸的進行嚴肅查處,對拼裝、改裝和達到報廢條件的車輛一律向上級舉報,對超期未審驗的車輛和改裝車輛責令停運、補辦相關手續;對超速行駛、野蠻行駛、超限裝載、違反訊號標誌以及不按規定時間、線路行駛等行為,從嚴查處。

2、乙方沒有履行上述責任,導致在施工現場累計發生1起以上(含1起)1次傷亡1人以上交通責任事故的,由甲方依法責令其限期整改,並扣除一定的風險保證金。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再次發生1次傷亡1人以上交通責任事故的,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並取消其在施工現場運輸作業資格,由行政部門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追究其有關負責人責任。

本責任狀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施工單位章) (運輸單位章)

年 月 日

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13

啟明國小與各班級交通安全責任書

為進一步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杜絕或減少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學校與班主任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一)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專題教育,教育面要達到100%;

(二)及時瞭解掌握學生乘車的情況,及時制止、舉報超員、超速、不符合要求等重大交通違法行為的發生;

(三)學生交通傷亡事故為零。

二、責任內容

1、認真學習道路交通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提高自身交通法制觀念和交通安全意識,為學生樹立起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的良好形象。

2、班主任作為班級第一責任人對本班交通安全工作負全責。在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具體負責本班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計劃和組織實施,負責貫徹和落實好學校的有關意見和要求。

3、各班要結合實際,利用班會、板報、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搞好學生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學生的交通法規意識和安全防範意識,使他們告別不文明行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

4、利用家長會等有利時機,搞好對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同時請家長配合做好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5、班主任要不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法規教育。班主任要利用班會課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的講解,使學生加強自身安全防範的意識。班主任要教育學生不準坐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不坐低速載貨車、三輪汽車和小四輪拖拉機。班主任教育學生不坐超員車、拼裝車、報廢車和“黑車”,不坐司機酒後駕的車。班主任未經學校統一不得組織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班主任要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學生無交通傷亡事故。如因教育措施不當或工作失職導致本班學生違章或發生交通事故,班主任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6、按要求做好班級安全教育記錄,按時上交各種文字材料。交通安全檔案規範,內容齊全。

7、及時發現,掌握學生在交通安全方面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學校彙報,努力進行整改.做好車輛的摸底排查工作,發動學生及學生家長向學校和有關部門進行舉報。

負責人(簽章): 班主任:

啟明國小

X年2月27日

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14

為了進一步加強家校溝通,強化管理、落實責任,切實做好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工作,提高學生家長對學生交通安全監護責任意識,保障學生上下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根據《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我校與您簽訂如下交通安全工作責任狀。

1、家長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和交通規則,熟悉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具備一定防範交通事故的能力,掌握在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的基本方法。

2、家長為學生上下學租用的車輛,必須符合以下條件:車輛必須經交警部門檢驗合格,並具有交通部門核發的營運手續;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週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家長要與租車單位及駕駛員簽訂安全責任狀。

3、家長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

4、家長不得使用農用車、拖拉機、三輪車和無牌、無證等不合格車輛接送學生。

5、家長要教育學生不乘坐農用車、拖拉機、三輪車和無牌、無證、無營運手續、載運化學物品、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車輛;不乘坐安全狀況差、超員超載車輛,乘車時不坐在副駕駛位置;

6、根據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準在交通幹道騎自行車上下學;學生不得騎摩托車、電動車上下學;家長用摩托車、電動車接送學生,要為學生佩戴頭盔。不使用自有機動車輛捎帶其他學生,以免因交通事故發生糾紛。

7、家長要及時檢查學生自行車的安全狀況,教育學生騎自行車時,不攀附機動車輛、雙手撒把、互相追逐、瘋鬧、吃東西、帶人、逆向行駛、侵佔機動車道或超速行駛等。

8、學生步行上下學的,家長要教育學生不進入機動車道,不橫穿公路、追逐瘋鬧。學生因上晚自習等原因需在晚間回家的,路經行人稀少或無照明的路段時,家長應安全接應或囑咐學生結伴而行。

9、家長要履行學生上下學路上的交通安全的監護責任。教育學生不能與陌生人接觸,學生放學,家長因故不能接學生,要及時與班主任或學校聯絡,防止孩子被陌生人接走;如學生在正常放學時間未回家,家長應及時與學校聯絡並落實學生的去向。乘座標準校車上下學的,學生家長要敦促學生按時到指定的乘車站點乘車,放學下車後要按時回家,對於低年級學生,家長要接送學生上下車。

10、家長使用機動車接送學生上下學,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在學校劃定的區域停放車輛,不要將車輛停放在校園門口,避免阻礙交通、不便於學生疏散。

11、遇暴雨、颱風、雪等惡劣天氣,學校採取臨時性放假時,家長要到校接學生,保障學生離校回家的交通安全。

12、家長要與公安、學校等部門加強溝通,對學生的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建議,對違章接送學生的車輛及不法行為進行舉報。

本責任狀一式兩份,學校與家長各執一份,共同恪守。

學校(章):

校長簽字: 家長簽字蓋章:

校車交通安全責任書 篇15

為確保駕駛員安全行車,自覺遵守交通法則,減少公司不必要的支出,特制定如下制度:

1. 積極參加業務學習和安全學習、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做到文明行車、安全禮讓、無違章、無事故。

2. 熱愛車職工作,服從調派,嚴禁公車私用,私事駕車外出,需經申請批准同意,不經請示私自駕車外出,將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罰。非公事私自駕車外出,造成的事故,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牢固樹立服務思想,遵守勞動紀律,不搞特殊化,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做到隨叫隨到。

3. 愛護車輛,堅持定期檢查制度,不開帶病車,確保行車安全。

4. 各駕駛員應自覺定時維護自己所用車輛,保持車輛清潔。

5. 認真、準確、填寫行車記錄,當月20日 及時交回派車單,交所屬部門進行稽核。每當出辦完事之後(沒有新的工作安排時),應及時返回公司,不得在外逗留或私事公辦,一經發現,給予相應的處罰。

6.每次加油按里程錶登記實際里程,每月按里程和出車情況核算耗油數量,超出部分,由自己負責。

7. 認真執行綜合辦關於車輛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安全第一思想,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

8. 在駕駛過程中要禮讓三先,謹慎駕駛,避免開違章車、賭氣車、疲勞車、英雄車。

9. 駕駛員外出辦事,應自覺遵守交通規章制度,准將車交非司機駕駛;不準開與證件不符的車輛。因個人違反交通規章(含闖紅燈、不繫安全帶、佔道行駛、亂停車、超速等)所產生的罰單,由當事人自己承擔。不管公事、私事嚴禁酒後駕車,由此造成的事故,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10. 汽車修理,在太原施工的車輛需維修的經車隊審查後進定點維修廠,小問題、小毛病能自行處理的決不送修理廠,車輛的維修、更換配件,要經公司主管部門稽核批准後,方可進行維修。在外施工車輛如需大額費用維修的返回公司定點修理廠修理,小額費用維修的通知車隊,經車隊同意後方可維修.

11.駕駛員無論內外部所運送物品,出去要有出庫單,回來要有回執單,中途出現短缺和損失要由自己負責。發現偷拉私賣現象按情節輕重追究刑事責任。

12.以上各條請各駕駛員自覺遵守,對當月無出差錯,遵守交通規章的給予安全獎100元(年度無發生違反各項條例給予額外獎,年底統一發放)。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