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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與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十篇

欄目: 責任書 / 釋出於: / 人氣:8.86K

學校與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1

為切實搞好學生的安全工作,進一步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近日,王石國小和各班主任老師簽訂了安全責任書。

學校與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十篇

在責任書中要求班主任利用每週班會時間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並按照學校要求開展好各種應急演練活動。班主任及時檢查本班內對學生安全存在的隱患,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要報告學校,由學校統一處理。加強對學生在樓道、樓梯、過道、教室前後等出入通道的管理;加強校內體育器械的使用管理工作;加強學生飲食衛生管理,確保學生在校園內無飲食、衛生而造成傷亡現象發生;抓好學生外出時的安全,組織學生搞好學生上、放學的途中安全;搞好學生假期中的人身安全。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校與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2

學校與學生家長對孩子的安全都負有十分重要的責任,為了明確責任範圍,特別要求各位學生家長同學校班主任簽訂學生安全事故責任書。

1、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學校,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家長有責任對孩子進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家長要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良好的行為習慣、良好的生活習慣。要教育孩子嚴格遵守《國小學生一日常規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相關制度。

2、若學生家長或學生不遵守《國小學生一日常規安全管理制度》或不服從學校和老師的有關要求的,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3、學生若因患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參加體育鍛煉或其他活動的,家長要親自向學校或老師說明情況。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家長負全部責任。

4、學生因有事或生病,其家長必須親自向孩子的班主任老師請假,若不能親自請假的,必須請他人代請或電話請假(古河國小電話:)。若因未請假或學生遲到、早退、躲學、逃學而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學生家長負全部責任。

5、學前班、一、二、三年級學生原則上要求學生家長接送,若不能接送的,連同四、五、六年級的學生由家長自行負責學生上學和放學路上的安全保障。若在上學或放學路上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其學生家長負全部責任。

6、簽字日期為20xx年3月2日。

學生家長若對上述要求無異議,請與 班主任老師簽定此安全責任書,若無故不與班主任老師簽定本責任書的,一切損失和後果自負。本責任書有效期限於學生在我校就讀期間。

學生班級: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校與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3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校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和學財產安全,由佛岡縣第四國小(下稱甲方)與 班 班主任(下稱乙方)簽訂20xx學年度佛岡縣第四國小安全工作責任書。具體如下:

一、乙方要經常學習有關安全工作檔案和法律法規知識,提高自安全意識。

二、乙方要強化學生在校活動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要利用班會、思想品德課和班會課組織學生學習有關安全常識和法律法規,提高學生安全意識。

三、乙方要明確自己的職責,教育學生例行病事假請假制度,學生因有事、有病不能到校應及時向班主任老師請假。

四、乙方要及時瞭解學生缺課情況,如發現學生有不明原因而未到校上課的應立即與家長取得聯絡,並把有關情況向校長彙報。

五、乙方要著力抓好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六、乙方要經常檢查教室內的教學裝置、設施,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或解決。

七、乙方在教育學生過程中,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一旦出現由於體罰和變相體罰行為引發的事故,由乙方負責導致出現的一切後果。

八、乙方要重視抓好學生集隊集會、課間操等集體上下樓梯的安全教育和組織管理,要落實排隊放學的各項具體要求。乙方要關心學生的課間活動,學生一旦在課間發生任何意外,乙方要及時奔赴現場,迅速報告學校領導,對事故以最快的速度進行處理,嚴重的必須及時送往醫院,並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家長,向家長彙報事發經過,爭取家長配合,穩妥處理事故。

九、乙方要全面瞭解本班學生情況,如有學生體質特殊不能參加體育活動的,乙方必須書面告知本班體育老師,由體育老師安排好特殊學生的體育活動,確保學生安全。

十、乙方要嚴禁外來人員隨意進入課堂,如發現有不良外來人員隨意出入校園應及時上報校長室,對學生不認識的外來人員不得讓其將學生帶出校園。

十一、乙方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假日安全教育,教給學生一些防水、防火、防電、防盜、防騙等的基本知識。

十二、本責任書所規定內容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至20xx年8月31日上。

十三、本責任書一式2份,簽訂雙方各執一份。

佛岡縣第四國小(章) 班 級

負責人(簽名): 班主任(簽名):

20xx年9月1日

學校與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4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特簽定本責任書:

1、認真參加值日工作,加強課間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的遊戲、危險性活動。上學、放學在校門口值勤,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2、學生集會、大掃除、觀看影劇、郊遊等,任課教師根據學校安排進入相應的班級,幫助班主任維持秩序。

3、重視做好“雙差生”的幫教工作,任課教師不能體罰、變相體罰、漫罵、驅趕學生。

4、要關注學生行為。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詢問、家訪、教育,防止意外發生。

5、寒暑假、節日、雙休日,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讓學生來校,或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6、放學後,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在場,不能出現教師已離校,學生還留在學校的現象。

7、按時放學,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學。若氣候惡劣,要及時帶領學生安全離校。

8、學生早上進校後,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校。無特殊情況,課間不得指派學生外出買東西。

9、為維持正常的進行秩序,任何教師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無特殊情況,課堂中不得中途擅自離開。

10、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對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要負起責任,及時處理。教師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負責,妥善處理好事故。

學校對任課教師教育管理做得好的給予獎勵,對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職守、違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評教育,並追究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與任課教師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校長  任課教師

簽字人:  簽字人:

學校與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5

尊敬的學生家長: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患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特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二、家長應瞭解學生遵守學校常規要求情況,做到家校聯合,齊抓共管。

三、家長要對學生進行如下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學生自覺遵守安全常規:

1.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上學,按時回家,不在路上逗留。

2.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未滿12週歲學生不騎自行車上學、放學。過馬路走人行橫道線,左右看,做到無車確保安全時通過。暑假及外出期間不得乘坐無證車輛、超載超速車輛及小貨車、農用車等非客運營運車輛,杜絕多人乘坐電動三輪車和摩托三輪車。

3.教育學生不要在無家長監護下到河邊洗手或洗澡。

4.教育學生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不翻院牆,不在有電的地方經過和逗留,不爬籃球架、牆壁、登樓梯扶手等。

5.教育學生不私自帶小刀、鐵釘、打火機等危險物品到學校,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如煙花、爆竹等。

6.教育學生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追逐、打鬧,不打架鬥毆。如發現打架鬥毆一律開除。

7.教育學生注意食品衛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注意個人衛生,防止流行性疾病的傳染。

8.教育學生不進電子遊戲廳和網咖玩遊戲,不看淫穢書籍、圖片、影視等。

四、請家長遵守交通法則,遵守學校規定,維護好路隊秩序,在接送範圍內接送學生。

五、上述要求希望家長教育學生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教育不得力,學生不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與學校及班主任無關。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家長各存一份。本責任書如有欠妥之處,以國家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班 級: 學生姓名:

學生家長(簽字): 家長電話:

校 長(簽字): 校長電話:

學校與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6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孩子健康成長的同時,我校要求家長們時時刻刻以身作則,並及時加強對子女交通安全、遊戲安全、活動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電、禁毒、防綁架等教育,增強“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教育子女有關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子女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安全。

學生在校期間,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管理教育,校外由家長負責,在校外學生髮生交通意外、溺水、中毒、觸電、打架鬥毆等惡性事故由家長負責。為了學生的安全,做到分工合作,責任明確,學校與家長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教育子女按時到校上課,有事或有病必須向學校老師請假,放學及時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顧後,做到“一看二聽三通過”,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低年級的就學子女需要家長親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確保課間活動的安全,及時將子女的病情告之學校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範。同學間的玩耍應該有禮、有度。嚴禁在校內打鬧。不準打架鬥毆,不準攜帶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學生嚴重違反學校紀律,屢教不改,學校不將該生列入各種救助、補助物件。 四、教育子女在雙休日、節假日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活動安全,如有外出活動須有家長親自陪同,詳細指導活動以防不測。

五、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獨自使用有關電器裝置,要了解用電常識,不得使用液化氣燒火,不得將子女獨自一人反鎖在屋裡,確保安全。

六、教育子女上下課、放學時進出教室和校門不得擁擠,不得在教室、走廊、過道追逐打鬧,特別要注意低年級孩子上下樓梯的管理。

七、教育子女嚴禁擅自外出,野炊、燒烤,要學法、知法、守法,做好防火、防震,平時不與陌生人接觸來往,以防上當受騙。

八、教育子女不吸菸,不飲酒,嚴禁在學校內燃放煙花爆竹,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不得使用學校帶電物品。

九、教育子女不進入歌廳、舞廳、遊戲機室。

十、注意食品衛生安全,不吃“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防止食品中毒。 十一、陪同子女外出時,子女著裝醒目,並注意乘車安全,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騎自行車上路,嚴禁摩托車後載有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駕駛“三無”摩托車或已報廢的摩托車運載子女。

十二、禁止子女帶刀具、彈弓和其他危險物品進入校園,禁止子女玩各種危險遊戲。 十三、禁止子女玩火、玩水。玩電。

十四、嚴禁子女酗酒鬧事、猜拳、打架鬥毆。

十五、禁止子女爬高上梯、跳教室宿舍窗臺、外出遊走。

十六、建立學生外出請假報告制度,不管在家或在校,需要外出時,都要向家長或老師講明才能外出,以免老師、家長擔心。

十七、子女患有特殊疾病或具有特異體質,家長必須告知其班主任。

十八、學生在校生病,由班主任聯絡家長送去就醫。家長接到通知後,必須迅速趕到。

十九、嚴禁孩子擅自離校出走。

二十、教育孩子認真遵守《新民中心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注意住校安全。

為了您的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擬定此責任書,以示責任。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學校: 班級:

班主任(簽字):

學校與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7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安全與健康成長,是全社會、學校、家長共同關注的問題。我校地處鄉村場鎮和205省道交通運輸線,為了保證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成長。現特擬定家長接送學生責任書,望你們遵守:

1、家長在送孩子入校前,要對孩子的書包、口袋檢查一遍,如發現有小刀、釘子、打火機、玻璃碎片等危險器具或玩具都要及時清除和收繳,以防傷及自身及他人。如因家長監管不力,造成不良後果,有家長承擔一切責任。

2、每天對自己的孩子進行安全教育,教育他不打架、不是用鉛筆或小刀等危險物品傷害他人。

3、如果孩子患有傳染性疾病,在家不能到校上課,應及時向老師請假,並在家醫治好後方可入校,入校時並將孩子的狀況告訴老師。學生在學校上課期間因生病或因其他原因受到了傷害,班主任通知家長後,家長必須及時趕到學校,將學生送到國家正規醫院進行檢查治療。如因家長不配合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家長自己負責。

4、家長不得隨意更換電話號碼,如需更換,必須及時告知班主任,並保持電話隨時接通。

5、接送學生時家長必須親自接送,如有急事需要託他人接送,必須提前打電話告訴學生班主任老師方可,家長或他人嚴禁私自帶學生離校。

6、接送學生時在路上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如果使用車輛接送的,不得超載、超速行駛,不得乘坐他人車輛;教育學生如何正確過馬路或在公路上行走。

7、家長接送學生入校離校,請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表,及時接送學生入校離校。家長接送途中應該做好安全防範措施。(接送時間為:學前班早上9:30分進校下午放學3:50分離校;一年級為早上9:00進校下午放學4:20分離校)

8、家長接送學生上放學嚴禁搭乘自己及他人駕駛的摩托車或無牌無證的機動車輛。

9、家長嚴禁為學生購買無牌無證攤點食品和“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

10、教育學生不下河、塘、池洗澡、不在野外或其他通風不良的地方玩火。

11、如因家長不按時接送學生、或不遵守以上條款,而在上放學的路上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家長自己負責,學校和教師慨不負責。

學生的安全,是學生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學生健康成長的前提,希望各位家長高度重視學生安全接送工作,請自覺遵守以上條約。

學校校長簽名:陳家玉班級:

班主任:

學生家長簽名:年月日

學生姓名:年月日

xx鎮xx國小

20xx年2月25日

學校與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8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電 話:

乙方(幼兒 的監護人): 與被監護人關係: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乙方是幼兒 (以下簡稱“幼兒”)的法定監護人,乙方自願申請將幼兒自 年 月 日起送入甲方就讀,甲方接受其入讀申請。

保護幼兒的生命安全、關愛幼兒的身心健康,是幼兒園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為確保幼兒在上學、放學的接送過程中平安順利,促進家、園和諧,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省、市、縣安全工作要求,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特簽訂本學年安全接送幼兒責任書。

第一條 基本接送制度

1. 指定接送人制度

嚴格接送卡制度,幼兒需由經乙方確認的指定接送人憑貼有其照片的《幼兒接送卡》接送,否則原則上不予以接送。送孩子入園時,家長必須面對面將孩子交給本班教師,並與教師交代好,方可持接送卡離園;接孩子離園時,必須出示接送卡,否則孩子不能接走。

2. 代接制度

當出現指定接送人不能接送幼兒的情況時,必須由乙方提前電話通知班上老師,指定其他人進行臨時性接送。甲方可要求乙方所指定的臨時接送人在出具乙方書面簽署的《長青藤國際幼稚園接送授權委託書》及臨時接送人本人身份證後,方可接送幼兒。

3. 車輛停放制度

接送幼兒時,請將車輛等一律排放在幼兒園門外的規定區域內。

4. 按時接送制度

來園時間: 離園時間: 請家長按本園作息時間準時接送幼兒,以保證幼兒在園期間的正常學習和生活;家長不得在活動室內長時間逗留,以免影響幼兒正常學習和生活;幼兒因身體狀況、行為、情緒有異常情況或病、事假等,不能按時到園,家長應及時告知甲方,以便靈活處理,幼兒返園時,應把假條補到班主任處。

孩子有事、有病不能到園,家長必須向本班教師請假。接孩子後必須儘快離園,不得在園內逗留、玩耍,以防意外。

5.禁帶品制度

幼兒來園時不得攜帶危險物品(如:硬幣、小玻璃球、鈕釦、火柴、打火機、小剪刀、別針、小刀和有刺的物品等),以免自傷和傷害他人;不得佩帶貴重首飾(如:項鍊、戒指、手鐲、耳環、玉佩等),以防損壞、丟失和誤吞。

6.環境維護制度

為了保證園內衛生的整潔,嚴禁在園內吸菸、吐痰、隨地大小便,瓜皮果殼等廢棄物品請自覺投入果皮箱內。同時,家長應注意幼兒的飲食衛生安全,教育幼兒不得帶零食入園,更不能在流動攤點給幼兒買零食吃,以防幼兒在吃零食時發生食物中毒。

二. 園車接送制度

甲方每天安排園車接送幼兒,乙方如有需要,甲方應在收到乙方乘車申請和乘車費用後,在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安排幼兒乘車。

接送期間,甲乙雙方責任如下:

甲方責任

(1)嚴格貫徹指定接送人制度,認真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辦理,以確保幼兒的人身安全。如遇特殊情況應及時主動與乙方聯絡。

(2)確保園車為幼兒專用車,除接送老師和司機以外的成人不能乘坐。

(3)確保接送幼兒的園車是經交通管理部門檢查合格的車輛,並定期檢查維護車輛,以杜絕安全隱患。

(4)密切與交通管理、公安交警等部門的聯絡,加強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法規教育。 乙方責任

(1)嚴格遵守指定人接送制度,按照協議的約定積極配合甲方工作。

(2)如無特殊情況,保證按時接送幼兒。如果需要乘坐園車的,必須在規定時間前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陪同幼兒候車,並將幼兒交至接送老師手中。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臨時更改接送路線或接送時間(注:在我園園車執行的路線和時間內),必須先按下述時間要求與接車老師聯絡,以便甲方及時進行妥善安排:

早上送有變動:提前一天下午5:00之前通知接車老師;

下午接有變動:在4:00之前通知接送車老師。

(4)教育幼兒文明乘車、愛護車輛,如有意損壞,則由乙方負責賠償。

(5)確保與甲方之間的聯絡暢通,乙方電話號碼如有更改,須及時通知接送車老師和幼兒本班老師。

(6)乙方或其指定的接送人在接上幼兒後包括離園前,應自行負責幼兒的安全,如在此期間內發生意外,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三條 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方簽字(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清遠市清城區長青藤幼兒園 乙方:

(蓋章)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幼兒班級:

幼兒姓名: 幼兒家長(監護人)簽字:

家庭住址: 家長聯絡電話:

本班教師: 班主任聯絡電話:

學校與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9

為了切實加強幼兒園安全工作,促進幼兒園健康發展,各幼兒園必須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職責:

一、制訂和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幼兒園園長或主辦者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辦園的一切安全工作。幼兒園要與班級和其他參與幼兒教育和管理的人員簽訂安全責任狀,做到安全責任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標。

二、加強園舍和裝置的安全管理。

1、幼兒園園舍和活動場所必須要設定圍牆或柵欄,實行封閉式管理。

2、要組織人員對園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和維護。及時更換和淘汰過時和有安全隱患的玩具。

3、購置和自制玩具,要嚴格執行國家的安全和衛生標準,要經常清洗桌面玩具。

4、加強用水用電安全,幼兒的飲用水必須清潔安全。園內電線線路要經常檢查,防止電線脫皮,防止漏電、觸電。

三、要加強食品衛生的安全管理。

1、要制訂和落實食品採購制度。幼兒的食用點心、大米、蔬菜、食用油等要定點採購,要與供貨商簽訂供銷合同。嚴禁採購劣質和過期的食物。

2、要保持食堂的清潔衛生,做到“三防”,即防塵、防蠅、防鼠。炊具和幼兒用的餐具要經常清洗和消毒,防止病從口入。用膳的幼兒園必須辦理衛生許可證。

3、幼兒園食品貯藏間必須安全可靠,要專人專管,做到人走上鎖,嚴防無關人員出入,防止人為投毒。

4、要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的管理。食堂人員必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的身體檢查,並持有健康證件。

四、要加強接送車輛的安全的管理。

1、有接送幼兒任務的幼兒園,要確保交通工具的安全,車況一定符合客運運營標準,嚴禁使用報廢車輛、三輪車等不符合條件的交通工具接送幼兒。

2、接送幼兒的車輛要經過交警部門的安全檢測,司機和車輛辦了保險,證照齊全才可以用於接送幼兒。

3、嚴禁超員接送幼兒,車廂內必須有教師隨車監護。

4、使用非自家車輛接送的幼兒園,要與接送車輛司機簽訂安全責任狀。

5、嚴禁接送幼兒車輛進入中國小校園,在校門外清點幼兒人數後上、下車。

五、其它安全管理。

1、在沒有家長來園接幼兒的情況下,要派專人看管,必要時要送幼兒回家,不得讓幼兒自行獨自回家。

2、組織戶外遊戲和外出參觀、踏青或其他活動,一定要嚴密組織,指派專人負責,確保幼兒的安全。

3、要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安全防範意識和安全自我救助能力。

4、要制訂並執行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幼兒園發生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要根據預案進行緊急處理,並向所在中心國小和有關部門報告。

幼兒園應自覺接受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幼兒園出現安全事故,根據情節輕重,要追究辦園者或園長的相應責任,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重大傷亡以及經濟損失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樟塘國小校長(簽字):

幼 兒 園 園 長(簽字):

20xx-2-26

學校與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 篇10

為加強對幼兒的教育和管理,確保幼兒在園期間正常地生活和學習,健康的成長,切實保障幼兒的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避免和減少幼兒傷害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教育的法律、法規,結合幼兒園實際,特與幼兒家長簽訂幼兒人生身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方面:

1、 教育子女在園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園的一日常規,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經常和園保持聯絡。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的幼兒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將子女的病情以書面形式告之園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範。

2、 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教育幼兒在園期間遵守紀律,不做危險動作。如幼兒不遵守園內一日常規,出現打人擁人情況造成其他幼兒人身傷害的,責成當事人家長承擔一切責任。

3、 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負責並督促幼兒按時到園上課,幼兒有病的由家長或其他監護人請假,如果不請假,幼兒未到園上課,在即私自外出玩耍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承擔。

4、 凡在園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均由幼兒家長負責。

5、 父母或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安全教育常識:防火、防電、防雷、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確保幼兒安全。

6、 家長應嚴禁子女攜帶刀具、食品、玩具和其他危險物品進入幼兒園。否則,由此引發的各類傷害事故一律由其家長負責。

7、 家長應教育子女時刻注意交通安全,依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騎自行車上路,家長應嚴禁子女乘坐“三無”車輛(無牌、無證、無駕照)及未經公安機關和交通部門批准的有關車輛,否則,由此引發的各類傷害事故一律由其家長負責

二、幼兒方面:

1、 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中毒事故。

2、嚴禁在園內追逐打鬧,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幼兒傷害的,有過錯方承擔責任。

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幼兒自己負責。

4、日常上課期間,幼兒不得隨意外出,如有病的需家長親自帶出就醫,並在班主任處做好登記。

5、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幼兒跟家長滯留在幼兒園發生的傷害,由幼兒家長負責。

6、幼兒入園、離園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幼兒家長負責。

說明:請家長認真閱讀本責任書全部內容,簽名後交回幼兒園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