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單位或常住個人的邀請函應書寫或列印,並經邀請人簽名。邀請函可以是傳真件,郵寄信件或掃描列印件,但不能是電子郵件。
申請旅遊或探親簽證,有時需提供邀請函。邀請函主要有以下兩種:
(1)被授權旅遊單位簽發的旅遊邀請函;
(2)中國境內各類公司、企事業單位或個人的邀請函。中國境內個人出具邀請函時,需提供個人身份證件影印件;
邀請函須包含以下事項:
①被邀請人個人資訊: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護照號碼等;
②被邀請人訪問資訊:來華目的、抵離日期、訪問地點、與邀請單位或邀請人關係、費用來源等;
③邀請單位或邀請人資訊:邀請單位名稱或個人姓名、聯絡電話、地址、單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請人簽字等。
其他詳細規定,請查閱辦證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