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編號: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供方: 需方:
開戶行: 開戶行:
帳 號: 帳 號:
在平等互利原則基礎上,雙方友好協商,同意按照適用《合同法》簽訂並執行本合同。
1. 產品名稱、數量、金額:
2. 質量標準及交貨檢驗:質量符合國際(GB1353-20__)二等玉米
標準。容重≥680g∕1,水分≤15%,雜質≤1%,焦糊粒≤1%,不完善粒≤8%,無發熱、蟲蛀現象,色澤氣味正常。
3. 交貨地點:
4. 交貨時間:20__年11月30日前,如遇不可抗拒力時間順延。
5. 計重、包裝:以雙方實際交貨數量為合同結算數量,散裝。
6. 付款及期限:雙方根據合同執行進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兩個工作
日內預付80萬貨款並於交貨時間前把貨裝完後三日內結清餘款。
7. 供貨方供貨分三批次,第一批次應於20__年12月31日前,供貨
不低於總數量的50%,第二批次應於20__年12月31日至20__年10月1日間,供貨不低於餘量的15%,第三批次應於20__年10月1日至20__年11月30日間,提供餘量貨品。
8. 合同有效期:至貨款兩清為止。
9. 合同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辦理。本合同執行過程
中適用不可抗拒力以及有關法律規定的免責條款;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10.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供方簽字(蓋章): 需方簽字(蓋章):
甲方(供應商):
乙方(購買商):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手機美容保護貼系統”裝置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購銷方式:
一、甲方提供生產用具、器材、產品及技術服務予乙方,乙方購買甲方的裝置後,在沒有得到甲方的允許下,嚴禁回銷往香港、澳門及國內市場。
二、首次訂購產品
加盟費為人民幣30,000元,由雙方確認共同簽訂合約當日,乙方先付50%(即人民幣15,000.00元整)作付運訂金,有關包膜材料及工具甲方須於十五個工作天內交付乙方,經雙方確認系統運作正常後,乙方需即時清付總額餘數(人民幣15,000元整),收款後甲方發回電子收據。
日後如需技術支援及相簿更新,則每月收取費用為人民幣300元整(簽約日起首兩個月免費技術支援及相簿更新,由第三個月起七日內繳付費用予甲方提供之銀行賬戶)。而技術支援費必須以六個月為單位,一次性繳付合共人民幣1,800元予甲方,期滿後乙方可考慮繼續或不接受甲方之技術支援及相簿更新。
三、 雙方權利和義務
1. 授予經營權——甲方只允許乙方進行單店經營(如需授權專利連鎖加盟,於後頁備註附加條款共商簽訂),乙方自主經營,甲方不加干涉及參與。
2.培訓——由乙方交付訂金日起,甲方給與乙方人員培訓為期14個工作天(包括組裝器材、使用、一般維修、軟體使用、技術培訓等),住宿及膳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需甲方支援,甲方將視情況代為安排(以合同最終確定為準)。培訓內容見附表(手機美容及招客技術培訓課程)。
3. 技術支援和裝置維護
甲方所提供的合同裝置,至有效合同期內,硬體部份由生產廠商提供特約維修(印表機除外),軟體部份包括手機外形及相簿更新,於繳付費用後當月更新,乙方提出維護(更換)申請,並將需要維修(更換)的裝置或零件寄經甲方,甲方收到後三個工作日寄出維護(更換)之裝置予乙方,硬體維修期為一年(非人為損壞)超出日可代為向廠方報價維修。
4. 作業工具和耗材
乙方可自行添置作業工具和耗材,唯手機的保護膜必須向甲方購買,否則因不當使用耗材而引致印表機損壞,甲方恕不負責維修。
5. 保密協議
為維護甲乙雙方及加盟商戶之利益,乙方及其人員除了正常從事商業經營之需要外,不可將甲方任何部份內容透露給他人、其它公司或團體,乙方須承認這個經營系統的任何部份的機密性屬於甲方的專利。
6. 付運方式
甲方會在付運前,乙方在場的情況下檢查所有器材工具齊備無誤,才交予乙方,乙方須自行負責所有工具器材的搬運和安全,及器材的組裝。
7. 額外技術支援
因涉及支援內容可能狠廣泛,須另議。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備註:此合同為未修訂初稿,日後以完全修訂版為準。
甲方:(公司蓋印) 乙方:(公司蓋印)
公司代表:(簽署) 公司代表:(簽署)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簽約地點 供方:
需方:安徽金寨仙芝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在平等互利原則基礎上,雙方友好協商,同意按照適用《合同法》簽訂並執行本合同。
1. 產品名稱、數量、金額:
2.質量標準及交貨檢驗:質量符合靈芝種植所需的玉米標準。容重≥680g∕1,水分≤15%,雜質≤1%,不完善粒≤8%,無發熱、蟲蛀現象,色澤氣味正常。
3. 交貨地點:需方指定地點。
4. 交貨時間: 年 月 日,如遇不可抗拒力時間順延。
5. 計重、包裝:以雙方實際交貨數量為合同結算數量,散裝。
6. 付款及期限:雙方根據合同執行進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貨款。
7. 合同有效期:至貨款兩清為止。
8.合同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辦理。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適用不可抗拒力以及有關法律規定的免責條款;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9.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傳真件有效。
供方 需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合同編號:201009001
簽約時間:20__-9-7
簽約地點:大連 供方:樺甸市鵬達工貿有限公司
需方:廈門中谷糧油貿易有限公司
在平等互利原則基礎上,雙方友好協商,同意按照適用《合同法》簽訂並執行本合同。
1. 產品名稱、數量、金額:
2.質量標準及交貨檢驗:質量符合國際(GB1353-20__)二等玉米標準。容重≥680g∕1,水分≤15%,雜質≤1%,焦糊粒≤1%,不完善粒≤8%,無發熱、蟲蛀現象,色澤氣味正常。
3. 交貨地點:大連北良港平倉交貨。
4. 交貨時間:20__年10月01日前,如遇不可抗拒力時間順延。
5. 計重、包裝:以雙方實際交貨數量為合同結算數量,散裝。
6.付款及期限:雙方根據合同執行進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預付500萬貨款並於九月底前把貨裝完後三日內結清餘款,供方提供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7. 合同有效期:至貨款兩清為止。
8.合同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辦理。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適用不可抗拒力以及有關法律規定的免責條款;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9.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傳真件有效。
供方:樺甸市鵬達工貿有限公司需方:廈門中谷糧油貿易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供方代表:供方代表:
傳真:∕ 傳真: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樺甸市支行
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及_____________大學(以下簡稱本校)_____________院(系)所辦理_____________研發碩士專班(以下簡稱本專班)。
_____________先生/小姐(以下簡稱乙方),經本專班公開甄選合格、且充分了解參與本專班應履行之義務,願參與本專班培訓課程。在培訓期間,甲乙雙方同意訂立下列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培訓期間
一、本專班培訓期間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止。
二、實際期間仍以乙方通過本專班所規定的學分數及論文口試之最後日期為準。
第二條培訓地點
本專班之培訓地點以本校校區及_____________公司廠區為主。
第三條培訓費用
一、乙方參加本專班所需之培訓費用(不含膳宿),由甲方負擔乙方於培訓期間之培訓費用_____________元整,政府補助____元整,乙方依本校_____________碩士班收費標準繳費。
二、培訓費用補助期間以第一條第一項為準,超過前述期間者,所有費用悉由乙方自行全額負擔。
第四條服務承諾
一、甲方承諾錄用_____________成以上本專班畢業學生,故乙方仍有可能未獲錄用,未被錄用之學生不得有異議;但未被錄用之學生自然解除對乙方之就業履約義務。
二、乙方於完成本專班培訓且獲得本校頒發之碩士學位後,須依甲方指派,安排乙方至甲方任職,並於報到當日起,於甲方繼續服務至少滿_____________年。
第五條任職分發
一、甲方依整體發展方向及業務需求,並配合乙方專長與意願,於畢業前進行任職單位分發作業,乙方應同意接受分發結果。乙方之任職待遇比照或不低於甲方同等學經歷員工初任待遇。
二、甲方保留聘僱乙方之權利,乙方不得有異議;未獲甲方錄用之乙方並無第四條之服務承諾義務,並免除第六條之罰則。
第六條違約罰則
若遇下列情事之一發生時,乙方必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對其補助之經費總額_____________倍金額的違約金:
一、乙方於結訓並取得本專班之碩士學位後,獲聘但未至甲方公司服務者。
二、乙方結訓取得碩士學位後獲聘至甲方公司服務,未滿_____________年即自行離職或因違反甲方工作規範遭甲方解僱者。
三、違反本校所訂學則規定者。
四、受有期徒刑宣告確定者。
五、乙方參訓所提供之報名表內容、及所附相關資料不符事實者。
六、有其它重大事件發生經本專班工作小組認定有影響培訓成效之虞者。
第七條保密義務
一、乙方於培訓期間所獲知之甲方業務機密資料及工作內容,非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業務上相關需要,於培訓期間屆滿或終止後,五年內決不以任何方式使其它第三人知悉或持有任何甲方之機密資訊,更不得自行利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人利用甲方之機密資訊或取得任何權利。
二、如有違反,甲方得不經預告終止本合約,乙方除需賠償甲方已提供補助金額外,並得就因此而受之損失要求乙方賠償。
第八條管轄法院
關於本合約或因本合約而引起之糾紛,雙方應以誠信原則解決,並同意如有訴訟之必要時,合意以____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九條其它權利義務
本合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同意依「本校_____________年度_____________研發碩士專班招生簡章」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若有牴觸,則以本合約書為準。
第十條保證人
一、乙方應覓具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連帶保證人一人作保,甲方得審視保證人資格。
二、保證人擔保乙方負責履行本合約之一切責任,直至本合約所有條款失效時始得解除之。乙方如有違反本契約任一條款規定時(包括現在及未來所訂定或修正者),致發生應償還培訓費而逾期未償還情事者,保證人願負連帶償還培訓費之責任。保證人未履行全部清償責任者,願依相關法律徑受強制執行,並連帶負責賠償訴訟及強制執行費用(包含但不限於甲方律師費)。
第十一條生效與修訂
本合約書自甲方與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至本合約提前中止或乙方修業完成且依合約服務期滿為止。惟本合約的第七條及第八條不因合約屆滿而失效。本合約書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得另以書面作成補充約定且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後,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第十二條合約份數
本合約書一式四份,由甲、乙、乙方保證人、本校各執一份為憑。
立合約書人
甲方:
負責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字號:
戶籍地址:
連絡地址:
乙方保證人:
身份證字號:
戶籍地址:
連絡地址:
連絡電話:
服務單位:
職稱:
與被保證人關係:
____年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