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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就業推薦協議書(精選15篇)

欄目: 協議書 / 釋出於: / 人氣:1.37W

畢業生就業推薦協議書 篇1

甲方:

畢業生就業推薦協議書(精選15篇)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甲方)的規章制度,為使學生在校期間順利完成學業,畢業後愉快走上工作崗位,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對學生的教學管理和教育,並提供相應的學習、生活條件。

2、負責教授學校規定的課程,併為考試成績、操行鑑定合格的學生髮給畢業證書。

3、負責組織學生參加全國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專業資格證書考試,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4、負責為取得專業資格考試合格的畢業生推薦工作。自學生畢業之日起一年之內沒被推薦上崗,按規定退還乙方的全部學費。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努力學習,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刻苦鑽研,熟練掌握大通關技能,達到國家和學校規定的標準;

3、按時交納學費、書費、住宿費等各種費用。

三、其他事項

學生在校期間有以下情節之一者,不享受第一條第4款約定:

1、 未取得學校畢業證書;

2、 在校期間考試作弊;

3、 違紀受處分畢業時仍未解除;

4、 拒絕到推薦對口單位就業。

四、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執行大連市教育主管部門和物價局規定:

1、開學前要求退學或轉學的學生,退還收取本學年學費的____%;

2、開學一個月內要求退學或轉學的學生,退還收取本學年學費的____%;

3、開學一個月以上,一個學期內(含寒暑假期)要求退學的學生,退還收取本學年學費的____%;

4、超過一個學期要求退學的學生,不予退費;

5、因違紀勒令退學或被學校開除的學生所交學費、住宿費不予退費。

五、此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不得違反,因政策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除外。

六、此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學生(簽字)

畢業生就業推薦協議書 篇2

用人單位

畢 業 生

畢業學校

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

印製

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方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性質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單位組織機構程式碼 郵政編碼 單位地址 檔案接收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 詳細地址 乙

方姓名 性別 生源地 省 市 縣(區)學校名稱 學歷 專業 畢業時間 身份證號碼 政治面貌 家庭地址 健康狀況 家庭電話 本人電話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與乙方通過“雙向選擇”達成一致意見,應當簽訂《普通高、中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學校各執一份,影印件無效。

二、甲方須如實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擬安排乙方工作崗位及待遇情況。乙方須如實向甲方介紹本人的情況,並在規定或約定期限內報到。

三、甲方同意錄用乙方,錄用的方式為:聘用[ ]或錄用入編[ ](請在[ ]中填√)。聘用時間為 年 月至 年月。聘用的畢業生,其報到證及檔案、戶籍等關係不轉入用人單位;錄用入編的畢業生,其報到證及檔案、戶籍等關係轉入用人單位併入編。

四、乙方到甲方報到後,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訂立勞動合同(聘用合同),並辦理有關招錄手續。

五、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由 方(甲或乙)將協議書(一式三份)送學校鑑證登記。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七、雙方其他約定條款,可在本協議書備註欄說明,並視為本協議內容,雙方應共同遵守。

甲方(用人單位)聘用或錄用意見:

人力資源(或人事)部門簽章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簽章

(有人事自主權的單位,無需上級主管部門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畢業生)應聘意見:

本人同意到 單位,從事 崗位的工作。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

院系鑑定意見: 學校(院)鑑定意見:

經辦人簽名:

學校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簽章

院系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聯絡方式:

(請學校在協議書發至畢業生前先填好聯絡方式,包括:學校名稱、聯絡人、電話、地址、郵編等)

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

就業工和監督電話:

就業工作投訴網址: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資訊網綜合資訊諮詢與投訴

畢業生就業推薦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全面貫徹教育部關於以社會需求為培養目標,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方針,建立“需求、培養、實訓、就業”的教學模式,使畢業生能夠學以致用,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 甲方應履行的職責

1、根據乙方提供的入學材料,到省教育廳辦理正式錄取手續,負責學生畢業證及就業報到證的辦理工作。

2、按國家教育部規定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及用人單位的實際需求進行教學,保質保量地完成各學科的教學任務。

3、學生畢業後負責推薦就業,併為每位學生至少提供一個就業崗位。

4、負責畢業生崗前培訓工作。

5、負責推薦就業的專業包括我院__年招生的各個高職專業。

二、乙方應履行的職責

1、學生必須修滿規定的學時。

2、在校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刻苦學習,成績必須達到合格以上。

3、學生必須向學院提供真實、有效的入學錄取材料。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配合學院進行上崗培訓及推薦就業。

三、如果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負責安置工作。

1、在校期間不認真學習,所學課程成績有不合格的,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者。

2、不按時交納學費或經學院允許緩交,但在畢業前仍未交齊全部學費者。

3、在校期間受到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4、畢業後自行就業者。

5、無正當理由,出於個人好惡,不服從推薦就業者。

四、其它規定

1、如發生協議條款之外的事情,由雙方協商解決。

2、十八週歲以下的學生必須由監護人簽字。

3、本協議一式兩份,學院和學生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學生)

法定代表人(蓋章) 監護人: (家長)

x年x月x日

畢業生就業推薦協議書 篇4

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的約定:

畢業生簽字

年 月 日畢業生對用人單位的約定:

用人單位簽字

年 月 日

學 校稽核意見學校聯絡人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學校通訊地址 網 址 電子郵箱 院(系)稽核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稽核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編號: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姓名: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製表

簽約須知

根據國家的規定,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實行“市場導向、政府調控、學校推薦、學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就業機制,為維護國家就業方案的嚴肅性,規範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 特制定本協議書:

一、簽約各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堅 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原則。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 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用工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向,對用人單位的要求,可在“畢業生對用人單位約定”一欄註明。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若與用人單位簽定本協議,用 人單位應同時出具同意接收結業生的證明。用人單位如對畢業生有其他要求可在“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約定” 一欄註明。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 位簽定協議後,由學校稽核彙總並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鑑證或國家教育部批准,列入就業方案下達執行,學校負責到省畢業生就業就業主管部門辦理派遣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 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 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影印無效。此協議經鑑定後方可納入就業方案,予以派遣。

畢 業 生 情 況 及 應 聘 意 見姓 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政治面貌 培養方式 健康情況 專 業 學制 學歷 家庭地址 e-mail固定電話 行動電話 應聘方式學校招聘會( ) 政府舉辦招聘會( ) 人才市場( ) 網路簽約( )其他( )應聘時間 應聘地點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 用 人 單 位 情 況 及 接 收 意 見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聯 系人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網  址 單位性質國有企業非國有企業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科研學校部隊其它畢業生

檔案戶口黨團關係接  收檔案接收單位名稱 郵編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戶口接收地址(單位) 黨.團組織關係接收單位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年 月 日用人單位所在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意見:

籤 章 年 月 日

畢業生就業推薦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所在學校、院系:

聯絡電話:

緊急聯絡人:

鑑於乙方已進入實習期但尚未畢業,乙方作為實習生在甲方處實習,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實習崗位

1、甲方為乙方提供實習崗位,並根據實習程序安排對乙方進行培訓。

2、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按照實習崗位要求進行培訓。實習生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內容:

在培訓部接受培訓和實習工作

目標:融入公司文化,掌握培訓部全面運營流程,從學校人轉變為職業人。提高產品專業技能,熟悉客戶心理,熟知部門業務流程。

目標:具備獨立完成專案工作的能力,具備培訓部門所要求的工作技能。

3、乙方實習期間應遵守甲方規章制度。

二、實習期限、實習期間工資

1、甲乙雙方約定的實習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2、乙方在甲方實習期間,甲方將按照 工作報酬標準發放給乙方,報酬將按月發放。

3、在實習期間,如乙方通過甲方的實習考核,甲方將從__年7月1日(乙方正式畢業)起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4、乙方保證按上述實習期限完成實習任務。

三、實習終止及提前終止

1、本協議期滿即為終止。

2、本協議期間,如乙方不能通過甲方的階段性考核,本協議將自動解除,乙方不再作為甲方實習生在甲方實習。

3、如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無正當理由脫離實習崗位,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且不需要提前通知。

四、其他未盡事宜及補充條款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條款解決。

五、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畢業生就業推薦協議書 篇6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生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稽核列人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廳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證的依據。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影印無效。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培養方式

健康狀況

專業

學制

學歷

聯絡電話

電子信箱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聯絡人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聯絡部門

單位性質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戶口遷入地址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臉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年 月 日

學校意見

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學校通訊地址:

畢業生就業推薦協議書 篇7

甲方(見習單位)名稱: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見習生)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勞動法》、《就業促進法》及陝西有關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

第一條 協議期限及工作安排

1、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安排乙方見習活動包括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二條 見習崗位

甲方按乙方見習內容及要求,安排在崗位見習,乙方應按照見習崗位要求,努力完成見習任務。見習崗位職責與任務為,甲方可以根據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對乙方見習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工作時間及休息

1、乙方在甲方見習期間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時間。

2、甲方保證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在見習期間甲方應根據國家及陝西省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安全衛生的見習條件,為乙方配備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

2、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見習學生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3、甲方不得安排18週歲以下的學生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和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工作。

4、甲方不得安排女見習生在經期從事高溫、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工作。

5、乙方在見習工作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拒絕執行、檢舉或控告。

6、甲方通過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為乙方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第五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

2、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六條 見習補貼

執行政府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者,甲方負責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政府補貼並及時發放至乙方,同時甲方應另外支付乙方生活補貼 元∕月。

第七條 本協議的解除、變更、終止

1、經甲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協議:

(1)乙方已落實工作單位或被見習單位選中正式招用的; (2)乙方由於患病等原因不宜繼續從事就業見習的; (3)乙方不遵守見習紀律且教育無效的;(4)乙方主觀過失給見習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單方解除協議: (1)甲方未按相關規定足額支付乙方補貼的; (2)甲方有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相關規定的。

4、本協議到期即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即為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2、甲方未能及時足額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致使乙方受損的,應予賠償。

3、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見習生活補貼,乙方有權追償。 第九條 爭議解決途徑

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先經見習學生所在學校或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進行調解,調解未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辦理。

第十條 其他規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約定或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三份,見習單位和見習畢業生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當地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籤):  法人代表籤: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畢業生就業推薦協議書 篇8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絡人及電話:_________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婚姻狀況: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畢業生工作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畢業生戶口遷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__________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畢業生就業推薦協議書 篇9

學校名稱:編號:

學生姓名:

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聯絡人 聯絡電話 e-mail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單位性質 □國家機關[公務員]□國家、地方基層專案□部隊

□高等學校□其他教學單位□醫療衛生單位□其他事業單位

□國有企業□外資企業□民營企業□其他企業 檔案接收 1.單位接收2.單位不負責接收 檔案接收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_別提醒:請畢業生務必在畢業後3個月內通過學校就業網查詢檔案去向及接收單位是否收到。 戶口遷移 1.單位接收2.單位不負責接收 戶口遷入

地址 乙

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月 政治

面貌 學號 院系 學歷 專業名稱 學制 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 本人聯絡

電話 e-mail 學校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學校聯絡部門 學生工作處 聯絡人 聯絡電話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已如實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乙方工作崗位情況,並通過對乙方的瞭解、考核,同意接收乙方到本單位工作;乙方已如實向甲方介紹自己的情況,並通過對甲方的瞭解,願意到甲方就業並在規定或約定期限內報到。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第二條無用人自主權的甲方應負責辦理上級主管部門和相應人事部門備案、登記、簽章等手續。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不得以未能取得相應主管部門和人事部門同意為由拒絕接收乙方到單位就業,否則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三條乙方因升學(留學)、考取公務員,或參加(選調生、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農村特崗教師計劃、入伍等)國家及地方政府專案就業等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乙雙方達成以下處理辦法(在選擇欄內打“√”):

1.本協議自動解除;2.需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解除本協議。

第四條學校應在乙方畢業前安排常規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解除。如甲方對乙方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第五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協議,不承擔違約責任:

1.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2.經體檢未達到國家規定的行業從業人員健康標準的;3.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存在弄虛作假行為。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協議,不承擔違約責任:

1.經當地縣級以上勞動、衛生部門確認其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的;2.不履行本協議,侵犯乙方合法權益的;3.所介紹的本單位情況嚴重失實;

第六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簽訂就業協議書後,用人單位即可留存一份並報主管(或)人事部門。另兩份原則上應在15個工作日內返回乙方所在學生工作辦公室(學生科)簽章後,送學校就業主管部門登記簽章。

第七條甲乙雙方須全面履行協議。一方提出違約,須徵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並承擔相應違約責任。雙方約定違約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第八條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協議的申請後,甲方如果同意乙方的申請,則應向學校就業管理部門出具同意解除本協議的書面證明。

第九條乙方到甲方報到後,本協議自行終止。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訂立勞動合同(聘用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備案、登記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學校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需在編號處填寫乙方學號並加蓋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公章(鮮章)方可生效,影印件無效。

甲乙雙方補充條款(有無用人自主權說明及其它約定事項):

乙方(畢業生)意見:

畢業生簽名:年月日 甲方意見 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意見(由甲方負責辦理) 地、市、州或區縣主管就業的人事部門意見(由甲方負責辦理)

負責人:

(單位公章)

年月日

畢業生就業推薦協議書 篇10

用人單位注意事項:

1、本協議書由湖南省教育廳畢業生就業辦公室和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資訊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按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格式翻印。

2、本協議書全省統一編碼,填寫號碼的小方框為紅色,其它印刷字元為蘭色,本協議書一式四份,影印無效。

3、“需求資訊登記鑑證號”是確保畢業生就業有關手續順利辦理的重要依據。根據湘教通[20__]190號檔案精神,用人單位到我辦(委託省就業指導中心)辦理了畢業生需求資訊登記手續的,方有此鑑證號;如未辦理,應及時按有關規定補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延誤(學校及其畢業生自行聯絡的省外用人單位,原則上由學校統一到我中心辦理登記手續)。

4、查詢、瞭解湖南省高等院校畢業生有關情況,可登入“湖南省畢業生就業資訊網”,網址為:。

湖南省教育廳畢業生就業辦公室

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資訊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

編號: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 業 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國 家 教 育 部 高 校 學 生 司 製表

湖南省教育廳畢業生就業辦公室 翻印

為維護畢業生就業市場秩序,規範市場行為,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應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應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稽核列入建議就業範圍,報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畢業生報到後體檢不合格者,在其報到後一個月內,用人單位與學校協商徵得同意,可將其退回學校;超過一個月的由用人單位按在職人員的有關規定辦理。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內註明,並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並由違約方向另兩方交納違約金。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和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影印無效。

畢業生就業推薦協議書 篇11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絡人及電話:_________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就業推薦協議書 篇12

畢 業 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製表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定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稽核列入就業建議方案,報國家教育部批准,學校負責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在備註註明。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影印無效。

畢業生就業推薦協議書 篇13

甲方:西安市人才服務中心

乙方:

為進一步規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拓展畢業生就業渠道,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根據《西安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暫行辦法》(市人才發【____】1號),甲方批准設立乙方為西安市就業見習基地(單位),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共建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單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乙方申報條件進行核准,考察乙方所能提供見習的專業、崗位、見習環境等條件;

2、負責對就業見習基地(單位)的建設進行政策指導,為乙方提供相關服務支援,協助乙方處理畢業生就業見習中的有關問題;

3、負責收取就業見習人員資訊,按照崗位需求向乙方推薦就業見習人員;

4、定期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評估考核,徵求乙方提出的各種建議及意見,對優秀的見習基地(單位)給予公開表彰,對出現虛假申報見習人員資訊、剋扣見習人員生活補貼、變相收取見習人員見習費用等違規情況的見習基地(單位),甲方有權撤銷其見習基地(單位)資格,並在全市通報,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5、負責就業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補貼的發放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辦理。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與就業見習人員簽訂《西安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協議書》;

2、根據西安市就業見習的相關政策及《西安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明確對就業見習人員的具體要求,指定培訓師,為就業見習人員提供有一定管理或技術含量的見習崗位;

3、負責就業見習人員的崗位培訓、上崗實踐及日常考核、思想教育等,在見習期間負責對就業見習人員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並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勞動防護用品,防止見習期間出現事故;如因乙方未能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或強令見習人員在危險崗位上進行見習而出現事故者,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4、乙方須根據見習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按時申報見習人員資訊資料、人身意外保險資訊表、月度考核資訊表等;對於未能按時申報見習人員資訊而導致見習人員不能享受人身意外保險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見習結束後,對就業見習人員進行見習期滿考核,並出具《西安市高校畢業生見習考核表》。

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內容的修訂或變更須經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並履行籤手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友好解決。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負責人: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畢業生就業推薦協議書 篇14

畢業生姓名: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製表

簽約須知

根據國家的規定,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實行“市場導向、政府調控、學校推薦、學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就業機制,為維護國家就業方案的嚴肅性,規範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 特制定本協議書:

一、簽約各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堅 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原則。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 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用工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向,對用人單位的要求,可在“畢業生對用人單位約定”一欄註明。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若與用人單位簽定本協議,用 人單位應同時出具同意接收結業生的證明。用人單位如對畢業生有其他要求可在“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約定” 一欄註明。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 位簽定協議後,由學校稽核彙總並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鑑證或國家教育部批准,列入就業方案下達執行,學校負責到省畢業生就業就業主管部門辦理派遣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 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 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影印無效。此協議經鑑定後方可納入就業方案,予以派遣。

畢 業 生 情 況 及 應 聘 意 見姓 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政治面貌 培養方式 健康情況 專 業 學制 學歷 家庭地址 e-mail固定電話 行動電話 應聘方式學校招聘會( ) 政府舉辦招聘會( ) 人才市場( ) 網路簽約( )其他( )應聘時間 應聘地點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 用 人 單 位 情 況 及 接 收 意 見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聯 系人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網  址 單位性質國有企業非國有企業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科研學校部隊其它畢業生

檔案戶口黨團關係接  收檔案接收單位名稱 郵編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戶口接收地址(單位) 黨.團組織關係接收單位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年 月 日用人單位所在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意見:

籤 章 年 月 日

畢業生就業推薦協議書 篇15

畢業生 張三

用人單位 就業單位

學校名稱

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製表

浙 江 省 教 育 廳 編 印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

姓名

張三

性別

身份證 號碼

專業

學制

畢業時間

__年

學歷

高職

固定電話 和手機號

電子信箱號

或qq號

應聘意見:

願意到貴單位就業

畢業生簽名: 張三 __ 年 5 月 15 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組織機構程式碼

——

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可諮詢本單位

聯絡人

李四

聯絡電話

單位性質

機關、科研設計單位、學校、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三資企業、其他企業、部隊

(打勾)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可向人事局或人才中心諮詢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用人單位蓋章

__年5 月 17 日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市、縣級教育、人事部門)意見:本單位所在的地區人事局地(市)、人才交流中心、縣調配部門意見

__市人事局

大中專就業專用章

簽章

__年 5 月 20 日

學校意見

學校聯絡人

由學校就業辦統一蓋章

聯絡電話

由學校就業辦統一蓋章

學校通訊地址

由學校就業辦統一蓋章

院(系、所)意見:分院蓋章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

__系

簽章

__年 __ 月 __ 日

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

學校就業辦公室蓋章

簽章

__ 年 __ 月 __ 日

注:組織機構程式碼,這欄必須填寫。如果有學生不知企業的程式碼可向所在單位的財務處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