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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勞動關係認定申請書(精選8篇)

欄目: 申請書 / 釋出於: / 人氣:1.24W

事實勞動關係認定申請書 篇1

申請人:

事實勞動關係認定申請書(精選8篇)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請求確認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5月23日經老鄉介紹來到河北工程有限公司位於石家莊市新華區的工地上務工,20xx年6月7日早上上班走到該工地地下室門口時帶班長張叫申請人清理地下室模板,清理完畢後又讓申請人把牆上的模板撬下來,在撬的過程中由於用力過猛從鐵管上摔下來,隨即被工友們送往河北省人民醫院,經河北省人民醫院診斷確定,申請人構成腰椎骨骨折,發生該事故後工地上給醫院交了11000元后就停止了與申請人的聯絡。申請人多次與工地負責人陸經理聯絡,其表示申請人受傷住院與工地摔傷無關,申請人與其多次協商無果,由於無力負責沉重的醫療費用,現只得回家養傷。

綜上,申請人在被申請人承建的工地工作受傷,而申請人對其承包的工程應當履行管理和安全保障義務,據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已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向貴委員會申請確認勞動關係。

申請人:

時間:

事實勞動關係認定申請書 篇2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項:依法確認被申請人和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事實和理由:

x年x月份申請人通過到被申請人處工作,被安排做x,x月工資元,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x年x月x日時,申請人在上班中發生事故,造成申請人的。當場送往醫院。事故發生後,因單位沒有給申請人繳納工傷保險,也不為申請人申請工傷,致使其無法享受工傷待遇,給申請人造成重大傷害及損失。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違反《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致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向貴委申請仲裁,請求裁決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望貴委依法支援申請人的仲裁請求。

申請人:

時間:

事實勞動關係認定申請書 篇3

申請人: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訴訟請求:

請求確認平與被申請人的勞動關係。

事實及理由:

20xx年初,平進入建築裝飾材料有限公司分公司(又名建材經營部)工作,崗位是裝卸工。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被申請人也沒有為陳購買綜合保險。20xx年9月18日17時40分,其在公司倉庫和工友崔裝貨後從車上跳下時摔倒昏迷不醒,被送往中山醫院分院救治,經搶救無效死亡。申請人和會分別為死者平的'兒子和母親。平死亡後,由於沒有勞動合同,勞動關係無法確認,被申請人不肯確認工傷並按法定標準賠償原告,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故向貴院提起勞動關係確認仲裁,望裁如梭請!

申請人:

時間:

事實勞動關係認定申請書 篇4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註冊號: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依法確認被申請人和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

事實和理由:

從20xx年11月份開始,申請人黃新便來到被申請人廣西華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包的“平果縣通村水泥路硬化那海至石趙公路工程No6標”工作,此工程由廣西華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具體組織施工,申請人被安排任運輸混凝土車輛的司機,但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12月20日,申請人根據被申請人安排,駕駛運輸混凝土的車輛時翻車衝下山坡,“因外傷致右肘zhu部疼痛、流血3個小時”於20xx年12月20日到平果縣人民醫院住院,診斷為:

1、右尺骨開放性粉粹性骨折;

2、右肘關節脫位;

3、右尺神經斷裂;

4、右肘部軟組織挫裂傷。

事故發生後,被申請人墊付部分醫藥費,配合申請人向保險公司索賠了部分賠償款,但沒有依法給予賠償申請人的損失,也沒有支付申請人受傷住院期間的工資,給申請人造成重大傷害和經濟損失。

申請人出院後,於20xx年11月21日委託右江司法鑑定中心進行了傷殘等級鑑定,右江司法鑑定中心於20xx年12月5日出具[20xx]臨鑑字第394號《右江司法鑑定中心司法鑑定意見書》“評定黃新的傷殘等級為四級”。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社部發[20xx]12號《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間存在事實上的勞動合同關係。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特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援申請人的仲裁請求!

申請人:

事實勞動關係認定申請書 篇5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項: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自20xx年11月份開始在被申請人處從事工程施工工作,由被申請人提供食宿並接受其管理。被申請人為規避用工單位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未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而是在每安排申請人完成一處工程前與申請人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約定由申請人採取單包工的形式承包其工程並自行負責施工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實際上,申請人並無承包工程的相應資質,也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雙方承包關係顯然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而根據勞社部發[20xx]12號《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之規定,雙方事實勞動關係成立。

20xx年7月24日下午6時許,申請人在乘坐電動三輪摩托車往被申請人xx市xx區南山公園前市民廣場工地運送施工材料時發生交通事故,致申請人全身多處骨折,事故發生後,被申請人以其與申請人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為由拒絕承擔任何責任。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違反《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致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向貴委申請仲裁,請求裁決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望貴委依法支援申請人的仲裁請求。

申請人:

時間:

事實勞動關係認定申請書 篇6

申請人:,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住,聯絡電話:

被申請人:限責任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長 聯絡電話:

仲裁請求

1、依法裁決解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16200元(9個月×1800元/月)。

3、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在沒簽書面合同期間向申請人支付雙倍工資 14400元(8個月×1800元/月)

4、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從20__年至仲裁期間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從20__年4月起開始在被申請人處上班,從事車工工作,雙方一直未簽訂書面的合同書。截止到20__年1月1日起,被申請人才與申請人簽訂了為期三年的書面的勞動合同。截止到20xx年底單位因經營不善,通知部分人員放假,隨時等候訊息繼續上班。20xx年1月份,被申請人通知我去單位上班,我在單位工作了7個月。後20__年7月份,單位又通知我回家休息,等單位通知後再來上班。

但截至到目前為止,單位仍未通知申請人繼續上班。另外申請人在20__年5月拿到了養老保險手冊,手冊上表明單位從20__年起就一直未給申請人繳納過保險費用。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從20__年7月份起就一直沒有提供給申請人上班的工作條件,且長期沒有給申請人繳納過社會保險。因此申請人特向貴委提出申請,要求解除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請求貴委責令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未籤書面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及20__年到仲裁期間的社會保險費用,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

時間:

事實勞動關係認定申請書 篇7

申請人:

地址:

被申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聯絡電話:

仲裁請求:

1、裁令被申請人向申請人給付經濟賠償金 元;

2、裁令被申請人向申請人給付拖欠的工資合計 元,並賠償相應的利息損失(具體金額以拖欠工資總額為基數按照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率計算,從 年 月 日計至實際付款之日止);

3、裁令被申請人立即為申請人辦理離職手續,並賠償申請人的工資損失,損失金額按照每月 元的標準從 年 月 日起算計至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辦結離職手續之日止。

事實與理由:

20xx年 月 日以來直至20xx年 月 日,申請人一直為被申請人工作,期間雙方均簽署了書面的勞動合同。其中,20__年 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署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相應的補充協議,合同期自 年 月 日始,該合同規定了申請人的工作時間、工資等事項。

一直以來,申請人嚴格履行上述勞動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並未出現嚴重違約的情形,而被申請人長期以來一直剋扣申請人工資。

20xx年 月 日,被申請人無正當合法的理由單方解除上述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至今尚未為申請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離職手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應依法承擔應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賠償金等法律責任。鑑於申請人已經累計為被申請人工作四年有餘, 市20__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 元,則經濟賠償金的數額為 元;從 年 月起,被申請人累計剋扣、拖欠申請人工資合計為 元,應一併給付;另外,被申請人還應賠償因遲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離職手續給申請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向貴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申請,請裁如所請。

申請人:

時間:

事實勞動關係認定申請書 篇8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註冊號: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依法確認被申請人和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

事實和理由:

從20xx年11月份開始,申請人黃某便來到被申請人××有限公司承包的“平果縣通村水泥路硬化那海至石趙公路工程No6標”工作,此工程由××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具體組織施工,申請人被安排任運輸混凝土車輛的司機,但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12月20日,申請人根據被申請人安排,駕駛運輸混凝土的車輛時翻車衝下山坡,“因外傷致右肘部疼痛、流血3個小時”於20xx年12月20日到平果縣人民醫院住院,診斷為:

1、右尺骨開放性粉粹性骨折;

2、右肘關節脫位;

3、右尺神經斷裂;

4、右肘部軟組織挫裂傷。事故發生後,被申請人墊付部分醫藥費,配合申請人向保險公司索賠了部分賠償款,但沒有依法給予賠償申請人的損失,也沒有支付申請人受傷住院期間的工資,給申請人造成重大傷害和經濟損失。

申請人出院後,於20xx年11月21日委託右江司法鑑定中心進行了傷殘等級鑑定,右江司法鑑定中心於20xx年12月5日出具[20__]臨鑑字第394號《右江司法鑑定中心司法鑑定意見書》“評定黃某的傷殘等級為四級”。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社部發[20__]12號《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間存在事實上的勞動合同關係。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特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援申請人的仲裁請求!

申請人: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