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書信 > 申請書

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精選19篇)

欄目: 申請書 / 釋出於: / 人氣:2.58W

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

申請人:李__,男,__年×月×日出生,漢族,住__市__區梨園地區__村__號。

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精選19篇)

被申請人:__市__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__,職務:主任 地址:__市__區__路__號 聯絡電話:______

申請事項:

1、 請求貴院停止執行通建裁字(____)第__號房屋拆遷糾紛行政裁決書的

內容;

2、 請求貴院撤銷(____)通執字第__號行政裁定書。 事實與理由:

__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__區分中心與申請人因房屋拆遷糾紛,向被申請人申請房屋拆遷糾紛裁決。____年3月__日,被申請人做出通建裁字(____)第__號房屋拆遷糾紛行政裁決書。____年7月__日,被申請人依上述裁決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於____年9月__日作出(____)通執字第__號行政裁定書,並於____年12月__日下達(____)通執字第__號執行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的執行行為違法,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以書面的形式提出執行異議,主要理由如下:

一、據以執行的被申請下發的通建裁字(____)第__號房屋拆遷糾紛行政裁決書(下文簡稱“裁決書”)在實體上、程式上均存在違法情況,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執行。

1、作為裁決主要事實依據的《估價報告》,無論在程式上還是實體上均存在違法之處,不應作為裁決的依據。

首先報告沒有依法送達;其次評估結果未依法公示;最後房地產評估機構的選定方式違法。本專案的的評估機構是拆遷人自行委託的,拆遷人沒有與被申請人協商共同選定評估機構的證據,剝奪了被拆遷人選擇的權利。

2、裁決前未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聽證。

依據《裁決規程》第__條規定,裁決前被申請人有義務組織第三人和申請人調解,舉行聽證工作,充分聽取雙方意見。而被申請人卻未能按此規定履行前述義務。因為,自始至終,被申請人沒有找申請人調查瞭解核實過相關事實也沒有進行聽證工作。

3、未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而逕行作出《裁決書》。

被申請人沒有經過該局領導班子在《裁決書》作出前進行討論的決定或會議記錄。此即意味著被申請人沒有經此程式就已作出《裁決書》,此舉已違反《裁決規程》第__條,即“書面裁決必須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的規定。

4、《裁決書》並未生效,因此不能作為申請執行的依據。

首先法律文書只有送達當事人後方才生效。被申請人並未在裁決作出後依法向申請人送達《裁決書》,因此該《裁決書》並非如被申請人所言於____年7月20日已經生效。

其次申請人在收到裁決書後已經向__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提起復議,該裁決書並未生效,也不能作為強制執行的依據。

二、貴院作出的(____)通執字第__號行政裁定書,在實體上未對《裁決書》進行嚴格審查,在程式上,違反了相關規定,侵害了被執行人的權利。

1、貴院未對該《裁決書》進行認真審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十五條的規定:被申請執行的具體行政行為明顯缺乏事實根據,明顯缺乏法律依據或者其他明顯違法並損害被執行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準予執行。在被申請人存在上述諸多違法行為的情況下,貴院依然做出了准予強制執行的裁定,顯然對據以執行的《裁決書》沒有進行嚴格審查。

2、貴院的執行程式不合法,未書面告知當事人在執行程式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等相關情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公開的若干規定》第三條及第五條:人民法院受理執行案件後,應當及時將立案的有關情況、當事人在執行程式中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可能存在的執行風險以及案件承辦人或合議庭成員及聯絡方式書面告知雙方當事人。貴院並未依法告知申請人,實際上剝奪了申請人進行申辯的權利,不能保證執行行為的合法性。

綜上所述,本案執行的依據及程式均存在諸多違法之處,為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提出執行異議申請,請求貴院依法裁定支援申請人請求事項。

此致

__市__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____年 月 日

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2

複議申請人(異議人):____貨物運輸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區鄭花路111號。

法定代表人張__,系該公司總經理。電話:______________x.

複議請求:

撤銷西平縣人民法院(____)西執異字第118號《執行裁定書》和(____)西民執字第118號《執行通知書》。

事實與理由:

對貴院的《執行通知書》,我公司依法提出異議,貴院於____年4月25日作出(____)西執異字第118號《執行裁定書》,駁回異議人__公司的執行異議。

我公司認為,執行的法律文書依據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24條的規定,本案爭議的糾紛在審判時法院至今沒通知我公司,即本案申請強制執行所依據的法律文書是違法的、也沒有合法生效。

____年4月25日,我公司法律顧問到西平縣法院查詢原審理卷宗,得知原卷宗中只有郵寄回執(網上查詢,簽收人李開放,但李開放是誰和我公司是何關係?我公司沒有此人,亦沒有授權李開放簽收我公司的法律文書。另一郵寄回執沒有顯示出有任何人簽收。還有一份郵寄回執,顯示門衛簽收,手寫中鑫之寶門衛房,我公司根本就沒有門衛,中鑫之寶門衛房與我公司沒有任何關係。)但並沒有簽收回執,也就是說,法院雖然郵寄了但是當事人否真的收到至今無法證明,怎能說明已送達我公司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以法院專遞方式郵寄送達民事訴訟文書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第六條,可知法院送達應有簽收回執才能說明的確已送達,否則該送達無具有法律效力是違法送達,違法審判,而且本案也不具備郵寄送達的前提條件。

本案審理程式嚴重違法,實體嚴重不公,本案是交通事故賠償案但卷宗中沒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該案存在虛假、惡意訴訟,現又違法執行。法院對我公司提出的民事再審申請書至未答覆。

綜上,本案並不具備強制執行的前提條件,且違反了《民事訴訟法》第224條的規定,故我公司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24、225條等之規定,向貴院提出異議複議申請,請予審查並依法裁定。西平法院審判員、執行員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請依法查處。

此致

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

附:民事再審申請書一份。

複議申請人: ____貨物運輸有限公司

____年四月二十七日

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3

複議申請人劉__,男,20__年6月5日出生,漢族,寧鄉縣電力局花明樓供電所電工,住寧鄉縣大屯營鄉六裡村石湖塘組。

複議申請人劉__不服寧鄉縣人民法院(20__)寧法執異字第2號執行裁定,現依法提出複議。理由如下:

一、寧鄉法院執行裁定書認定事實錯誤,有意偏袒被執行人。

1、沒有認定寧鄉縣電力局的通知在執行中所附條件的事實及該條件的違法性。

寧鄉電力局確實通知過劉__到白馬橋供電所上班,但劉__前往供電所報道時得知該通知附了條件:上班前必須與寧鄉電力局設立的寧鄉縣楚溈農電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勞服公司”)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劉__應通知要求前往報到、被拒、被拒理由、主張請求等均在聽證時當庭陳述,電力局也沒有否認;在20__年11月12日寧鄉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對“勞服公司”工作人員廖旭輝所作《詢問筆錄》中亦有記載;聽證現場,廖旭輝也沒有否認劉__所述事實。

該條件是違法的。理由有如下:(1)電力局設立“勞服公司”向自己派遣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法》第67條禁止性規定;(2)、要求劉__與“勞服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因履行義務主體不合生效判決,而且在該合同中寧鄉電力局不是合同主體,其根本沒有依據判決履行義務;(3)附條件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本身就是違法行為,該等情況屬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依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之規定,電力局及其主要負責人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

2、寧鄉法院裁定書認定事實中,對劉__關於《結案通知書》的異議隻字未提。劉__始終認為結案是錯誤的,始終沒有同意寧鄉法院在寧鄉電力局要求劉__與“勞服公司”簽訂一年期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結案。

3、劉__未上班,是因為寧鄉電力局和“勞服公司”違法設立條件,認為該條件違法,而以實際行動抗爭(起訴、仲裁、投訴)並非不願意上班;

劉__不同意“就範”的理由有兩個:(1)如果必須簽訂勞動合同的的話,其主體應該是劉__與寧鄉電力局,而不是“勞服公司”;要麼不籤,直接按原來的情況恢復上班;(2)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寧鄉法院在裁定中,故意遺漏劉__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理由。

二、本案程式嚴重違法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02條之規定,執行異議裁定書應當在收到書面異議後15日內審查並作出裁定。

複議申請人劉__於20__年12月29日向寧鄉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執行局工作人員不同意向劉__出具《受理案件通知書》;受理後以種.種理由搪塞複議申請人,一直拖延不作處理。最終在貴院監督下安排聽證,聽證記錄卻不做認定事實的依據。

本案《執行裁定書》向複議申請人送達時間是20__年7月17日,審查時間近7個月之久,嚴重違反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複議申請人完全有理由懷疑:寧鄉法院或與寧鄉電力局有不正當交往,足以影響本案正常聽證和依法裁定。

三、適用法律錯誤

本案執行中,寧鄉法院枉縱寧鄉電力局違法設立執行條件、強制拒絕複議申請人的合法理由,應當認定執行錯誤,寧鄉法院應當依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裁定撤銷該結案通知,並自行糾正錯誤執行行為,繼續執行,以切實維護複議申請人的合法利益。

本案之所以聽證,是因為得到了貴院的監督。複議申請人請求貴院查明事實,糾正寧鄉法院的錯誤裁定。

如合法權利得不到保護,複議申請人將誓死抗爭、不斷上訪並將有關法律文書通報省內外媒體。

此致

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

複議申請人:

年 月 日

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4

複議申請人:明天,男, 複議被申請人:王大夏,男, 複議被申請人:何為,男, 複議被申請人:蘋果,女,

複議被申請人:鴨梨,女,複議請求:

依法撤銷江西省某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字第21號、第22號執行裁定書。

複議理由:

一、原審法院作出裁定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2條是錯誤的,應該適用第204條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2條規定:“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

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這是對“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執行異議的規定。而第204條規定:“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是對“案外人”對執行異議的規定。本案中,複議申請人作為執行程式中的案外人,原審法院作出執行異議裁定時,應適用民訴法第204條的法律規定。

二、原審法院認為複議被申請人何為、蘋果案件與複議被申請人王大夏案件在訴訟保全程式上合法有效,是錯誤的。

首先,根據《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式解釋》第1條規定:“申請執行人向被執行人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供該人民法院轄區有可供執行財產的證明材料。”在這二案件中,申請執行人均未提供相關證據材料證明被執行人鴨梨在複議申請人處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其次,這二案件的被執行人是鴨梨,而鴨梨及其夫艾小林在複議申請人處均無債權。複議申請人既無能力也無義務協助法院執行二案件。而原審法院卻將這二案件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均向複議申請人送達,並採取了非正當的手段讓複議申請人在20__年8月9日的送達回證上簽字。僅從程式上說,原審法院在這二案件的訴訟保全措施上是不合法的。

再次,縱使複議被申請人鴨梨在永興礦業具有債權,原審法院也不應該向複議申請人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早在20__年8月14日,永興礦業已將法定代表人由“艾小林”變更為“平民”。因此,原審法院應該向當時作為永興礦業法定代表人的平民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

綜上所述,原審法院認為,複議被申請人何為、蘋果案件與複議被申請人王大夏案件在訴訟保全程式上合法有效,是完全錯誤的。

三、原審法院認為複議被申請人鴨梨在複議申請人處享有債權,事情不清、證據不足。

首先,複議被申請人鴨梨在永興礦業並無股份。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登記管理檔案中,從來沒有一份合法有效的材料能顯示覆議申請人在永興礦業享有股份。

其次,複議申請人是從平民處收購永興礦業的股份,而並不是從複議被申請人鴨梨處收購的。原審法院僅以複議申請人在調查筆錄中認可的“該礦是以平民的名義轉讓給明天的,全部轉讓款為800000元,明天已支付400000元,還有400000元於20__年12月31日付清”來認定複議被申請人鴨梨在複議申請人處享有債權,這一認定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在調查筆錄中,僅能顯示覆議申請人從平民處收購永興礦業的股份,至於該股份是否為複議被申請人鴨梨以“平民”的名義在永興礦業的,並無證據予以證明。因此,從法律事實上講,複議申請人收購的永興礦業股份即為平民所有,並非複議被申請人鴨梨所有。原審法院認定複議被申請人鴨梨在複議申請人處具有債權,與事實不符,於法無據。

綜上,原審法院認為複議被申請人在複議申請人處享有債權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在採取訴訟保全措施過程中,程式不合法,適用法律錯誤。因此,原審法院作出的(20__)字第21號、第22號執行裁定書是錯誤的。為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複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請複議,請求法院撤銷這一裁定!

此致

江西省某人民法院

複議申請人:

二0__年三月一日

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5

申請人:樑 ,男,漢族,20__年7月1日出生,住武漢市後湖東方明珠32棟3單元 室,身份證號: 038.

申請人:王 ,女,漢族,20__年7月12日出生,住武漢市後湖東方明珠32棟3單元 室,身份證號: 47.

請求事項:申請人與楊烈綱、湯新泉、何素蘭和武漢瑞駿商務有限公司借款擔保糾紛一案,業經武昌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終結,現已進入執行程式。訟爭執行標的為位於武漢市後湖東方明珠32棟3單元1701室的房產一套,系申請人共同生活的最後一套居住房產,貴院的強制執行行為,剝奪了申請人的合法居住權利,特提出異議。

事實與理由:貴院受理楊烈綱與申請人樑黨生、王潔借款擔保糾紛執行一案並查封申請人的房產,貴院近日告知申請人貴院已經委託評估機構對該房產進行價格評估。申請人對此提出如下異議:

1、貴院所查封的`房產是申請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六條之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貴院對該房產進行價格評估,擬進行拍賣,明顯違反法律規定。同時,作為申人請人的王潔已懷孕5個月,預產期在20__年5月份,如果貴院對申請人的房產進行查封、拍賣,那也是有違人道的。

2、貴院不對本案的第一被告(真正的債務人)湯新泉、何素蘭的房產進行查封、拍賣,而對作為擔保人的申請人的房產進行查封、拍賣也是不合情理的。

據此,申請人請求貴院立即停止評估、拍賣程式,以保障法律賦予申請人的合法生存的權利。

此致

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

申人:

20__年01月20日

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6

申請人:

請求事項:

申請人___________糾紛一案,業經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判決,與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達生效,進入執行程式。訟爭標的______,系______,人民法院判決______,剝奪了我的_______權利,特提出異議。請求人民法院處理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問題後再予執行。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案件的經過、事情起因、爭訟標的及法院判決的結果等)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7

異議人:北京00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00(總經理)

住所地:北京市00號

委託代理人:000

20__年4月1日,貴院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位於北京市00路00號00號樓00號商鋪,進行了查封。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請求貴院立即中止執行,解除查封,將該商鋪歸還異議人。

事實與理由

20__年9月11日,異議人與00有限公司(下稱“該公司”)簽訂了《商鋪租賃合同》,租賃了異議人位於廣渠路28號珠江華景家園甲217-南202、203號商鋪(下稱“該商鋪”),租期7年。該商鋪屬於異議人所有。因該公司遲遲不支付租金及水電物業等費用,異議人已於20__年1月28日將其起訴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要求該公司繳納相關費用並騰退商鋪。該案將於20__年4月7日上午八點三十分在朝陽區南磨房法庭開庭審理000。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將我公司的財產予以進行查封沒有法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提出異議,懇請貴院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解除查封,將該商鋪歸還異議人,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北京市00人民法院

異議人:北京00有限公司

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8

申請人: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長、股東)、女、1972年生、漢族,住合肥市馬鞍山南路文景雅居5棟102室。

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男、1971年生、漢族,住址同上。電話:。

委託代理人:____律師事務所事師

被申請人:______

申請事項

1、對追加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為申請執行人安徽國信通訊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執行人合肥市豐天宇通裝置有限公司欠款糾紛仲裁裁決申請執行一案的被執行人有異議;

2、對執行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的財產——-查封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的房產有異議。

事實與理由

20__年12月29日,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訊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於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1、追加楊慧、項興海為安徽國信通訊有限責任公司申請執行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裝置有限責任公司一案[(20__)合執申字第66號]的被申請人的請求。2、申請人楊慧、項興海由於虛假出資445000元,兩被申請人在虛假出資的範圍內對欠申請人的債務承擔責任的請求。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紅偉、審判員李敏、吳陶[20__]合執申裁字笫02號)裁定如下:一、追加楊慧、項興海為本案的被執行人;二、合肥仲裁委員會(20__)合仲字第09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楊慧、項興海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範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向安徽省高階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申請人楊慧、項興海(案外人)複議於安徽省高階人民法院。安徽省高階人民法院裁定如下:撤銷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合執申裁字笫02號民事裁定。

20__年7月10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勇、審判員陳忠、何進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楊慧、項興海行使辯論權利就執行裁定[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如下:一、追加楊慧、項興海為本案的被執行人;二、合肥仲裁委員會(20__)合仲字第09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楊慧、項興海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範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楊慧、向興海應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執行人安徽國信通訊有限責任公司履行以上清償義務。逾期不履行上述義務,本院將依法強制執行。本裁定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20__年8月13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員張勇)又向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裝置有限責任公司、楊慧、項興海下達了(20__)合執申字66號查封楊慧、項興海(案外人)房產的民事裁定書。[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執行裁定書與(20__)合執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系執行員張勇於20__年8月13日丟在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財務室!

執行異議申請人認為:

一、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為程式錯誤

1、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勇、審判員陳忠、何進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楊慧、項興海行使辯論權利就執行裁定[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剝奪了申請人楊慧、項興海(案外人)行使辯論權利。

2、[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以裁代判非法剝奪了申請人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的各項訴權!

3、[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追加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為本案被執行人時未給予其異議期程式違法。

4、[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執行裁定書與(20__)合執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送達程式違法。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既不是被申請執行人,又不是利害關係人,根本不適用“所謂的”留置送達——-執行員張勇於20__年8月13日丟在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財務室!

二、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為實體錯誤

1、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訊有限責任公司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紅偉、審判員李敏、吳陶[20__]合執申裁字笫02號)聽證程式中,向合議庭提交了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裝置有限責任公司驗資報告:關於實物出資部分,已經驗證資本並把手機轉讓與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裝置有限責任公司!

2、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訊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證實:A、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裝置有限責任公司(被執行人)被撤銷、登出、歇業後,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無償接受被執行人財產導致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B、楊慧、項興海(案外人)對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裝置有限責任公司出資不到位(事實上是全部出資到位且經過安徽中安會計師事所驗資)。

3、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訊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證實:被執行人(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裝置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清償債務,但對本案以外的第三人(楊慧、項興海)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向第三人發出履行到期債務的通知。

三、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為適用法律錯誤

應適用以下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式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__)13號第五條、第十六條執行過程中,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法院的執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提出異議。執行法院審查處理執行異議,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裁定。案外人異議審查期間,人民法院不得對執行標的進行處分。

3、執行中,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根據債權人或債務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宣告被執行人破產——-中止執行!

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依法予以公斷。

此致

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代理人:____律師電話:____X

200X年X月__日

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9

申請人:__有 _______ 限公司

住所地:__市 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x(_律師,__市__律師事務所)

被申請人: ____,男,__x年出生,漢族,泊頭市

請求事項:

被申請人訴申請人財產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業經人民法院(__x)泊民初字第____判決,(__x)滄民再終字第___號民事判決,已生效,進入執行程式。訟爭標的與申請人無關,人民法院判決申請人承擔責任:其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程式違法,有新的證據證明該案當事人已經因為此事涉嫌犯罪,當事人王___(下稱嫌疑人)已被__市公安局___分局刑事拘留,正在進行審查,需要進一步查明事實;該案是錯案,民事部分問題的解決需要以刑事部分問題的解決為依據;申請人已經向__省高階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訴,__省高階人民法院已經決定立案,申請號是____1號,__省高階人民法院正在審理該案;對此案現在執行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利,為了防止執行錯誤,申請人特提出異議。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審查申請人的異議申請,中止執行。

申請的事實和理由:

一、 該判決違反法定程式,應當予以撤銷。

我國《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再審案件原為一審生效的,應按一審程式審理,判決後,當事人有權上訴。本案原生效判決是(__x)泊民初字第 __事判決,適用的是第一審程式,滄州市中院的提審行為,直接用二審程式審理和判決(為終審判決),是違法的:《民事訴訟法》第184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是由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式審理,所發生的判決,當事人可以上訴,滄州中院直接按二審程式審理和判決,是違反法律規定,使申訴人喪失了一次糾正錯誤判決的上訴機會,剝奪了申請人上訴權利。

租賃合同是虛假的,章是私刻的,合同是無效的。約定“司法部門管轄”約定不明而無效的。

同時,《民事訴訟法》還規定,因案件事實未查清,主要證據不足的,應撤銷判決,發回重審。

二、該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有些事實並未查清。

(一)本案中,一個關鍵的事實未查清,吳萬士提供的證據證明訴爭的租賃物送到了房山區竇店鎮田家園工地,而申訴人與該地區無任何施工和合作關係。本案應按原審事實未查清,應當裁定發回泊頭市人民法院重審。

(二)該判決沒有查清合同的效力,王雙猛為無權代理,該合同及責任跟申請人無關。首先,法院應當查明合同的效力特別是公章和代理人是否有權代理以及租賃物的所有權及其去向。申請人並沒有蓋公章,法院審查第二專案部及其簽訂合同的效力,這是很關鍵的,但法院沒有依法審理:

(1)申請人從來沒有設立所謂的第二專案部,(事實上和工商檔案中均沒有申請人設立第二專案部的文書和批文),甚至連牌子也沒有掛,原審法院並沒有把事實核查清楚。所謂“專案部”是王雙猛自己臨時設定的,未經登記,沒有獨立的行為能力。就本案而言,“第二專案部”未經依法登記,且沒有申訴人的'授權,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對外設立任何權利與義務,不能從事材料採購、租賃、對外設立合同等民事法律行為。專案部的性質決定了其不能成為法律意義上的其他經濟組織。

( 2 )申請人從沒有授權__及所謂的第二專案部進行任何行為,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申請人授權給嫌疑人辦理任何事項,申請人同時也從來沒有對其追認。合同法解釋(二):第十二條 無權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訂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經開始履行合同義務的,視為對合同的追認。 __也從來沒有與申請人發生過任何業務。

( 3 )所謂的第二專案部的印章,跟申請人沒有任何關係,是嫌疑人私刻的、偽造的(在後述),申請人對此根本就不知情。

(三)本案為租賃合同,而出租人___沒有證據證明合同標的物送到申訴人控制之下,其提供的證據證明租賃物送到的地點是田家園工地,現已查明該工地是___的個人工地,申請人對該工地一無所知,申訴人及其下屬從未實際收到過租賃物。這一關鍵事實,在再審中並未查明。既然申訴人未收到合同的標的物,就不應該承擔任何民事責任。

(四)根據我國《合同法》及《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租賃合同的標的物所有權不因實際佔有而發生變更,結合本案,租賃物所有權歸吳萬士所有,而王雙猛的詐騙行為所侵犯的是財產所有權,該行為指向的客體是租物的所有權,所侵犯的是吳萬士的財產權利,吳萬士才是受到侵害的利益人。再審判決中所稱“____等人代表____收取租物後,即使構成犯罪,侵犯的也____公司的利益…”一說,顯然是錯誤的。

三、有新的證據證明,本案當事人____已被__市公安局___分局以涉嫌詐騙罪刑事拘留,案件事實需要進一步查清,本案為刑民交叉的案件,民事案件事實需要等刑事案件查清之後才能認定,其審判程式應遵循“先刑後民”的程式進行。

__x年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及時查處在經濟糾紛案件中發現的經濟犯罪的通知》中指出,為了保證及時、合法、準確地打擊這些犯罪活動,各級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如發現有經濟犯罪,(申請人在原審中提出了證據證明章私刻,沒有授權和不知道也沒有收到任何物,)應將經濟犯罪的有關材料分別移送給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偵查起訴,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均應及時予以受理。

__x年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發現經濟犯罪必須及時移送的通知》中,為了及時有力地打擊經濟犯罪,又強調指出,對在法院審理經濟糾紛中發現的經濟犯罪問題,法院必須及時移送,公安、檢察機關也必須及時受理,不得互相推諉、扯皮。

__x年4月9日,最高法院《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__x]7號)(以下簡稱“若干規定”)對審理經濟糾紛中發現經濟犯罪嫌疑必須“先刑後民”也作了明確規定。

本案合同的訂立人_____滄州市中院再審時,在__x年已由__市___公安分局以涉嫌詐騙依法立案偵查,申訴人在開庭時,已提交相關材料(本次再次提交併要求貴院依法聽證和調取相關證據:嫌疑人已經交代,其章是私刻的,業務申請人也是一點也不知道,租賃物也是由他自己處理,沒有給公司,已經涉嫌詐騙),並要求移送本案。現在___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為了嚴懲犯罪,公安機關正在對此案進行偵查,以查明____多人多次合夥共同進行詐騙犯罪活動,目前發現,有的犯罪嫌疑人已經潛逃,公安機關正在對其他犯罪嫌疑人進行追捕。

我們認為,本案尚在偵查當中,全部事實尚未查清,贓款贓物的追繳工作尚未進行,在這種情況下,刑事案件的處理結果會影響到民事案件的處理結果,同時,把因犯罪行為導致的責任,判決全部由申訴人承擔,是極其不公平的,是違法的。無論是法律效果還是社會效果都是不好的。試想,如果租賃物被追回,在判決生效的前提下,贓物是發還該誰呢?依照該判,贓物無法發還。

就本案而言,根據案件事實,必須以刑事案件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___的刑事犯罪案件尚未審結,滄州中院應該裁定中止審理,待刑事案件審理終結後,再繼續審理,不能讓無辜的申請人成為冤大頭!!

四、申請人已經向__省高階人民法院申請再審,__省高階人民法院決定立案,案號是(__x)河高再字第1___號,高一級司法機關審查本案,有利於查明事實,做到程式公正,貴院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按照審判監督程式處理本案,避免再出現錯誤。

綜上所述,申訴人認為,(__x)泊民初字第____判決、(__x)滄民再終字第___民事判決,嚴重的違反了法律程式,使申訴人喪失了保護自己權利的機會,且本案認定事實錯誤、有些事實未查清,申訴人在完全不知情和沒有任何過錯的前提下,卻要承擔因犯罪行為而造成的損失,顯失公平,該判決是錯誤的,程式是違法的,該判決是不能執行的,貴院應當認真審查申請人的異議,進行聽證和調卷,申請人也可以提供執行保證,貴院應當依法中止對本案的執行,將本案移送__市公安局___分局或待__省高階人民法院再審結果後再決定是否執行。

此致

__省泊頭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有限公司

20__年8月 日

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0

立即中止執行,並返還異議人的財產位於廣州市南沙區南沙街__大道__號__號房產。

事實與理由

異議人方__與被執行人廣州南沙經濟開發區__實業發展公司雙方於20__年4月12日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被執行人將其位於廣州市南沙區__大道__×號__×房的房屋出售給異議人,異議人向其支付房款¥150,000元,20__年5月8日,異議人已向被執行人付清全部房款。被執行人也已將上述房屋的鑰匙交給異議人,將該套房屋正式交付異議人使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七條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將異議人的財產予以執行,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202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並執行迴轉,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

異議人:

20__年8月24日

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1

申請人:(XX市豐天宇通裝置有限公司董事長、股東)、女、1972年生、漢族,住XX市馬鞍山南路文景雅居5棟102室。

項興海(XX市豐天宇通裝置有限公司股東)、男、1971年生、漢族,住址同上。電話:159550XX666。

委託代理人:許慶勝安徽凱安律師事務所事師

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訊有限責任公司

申請事項

1、對追加、項興海(案外人)為申請執行人安徽國信通訊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執行人XX市豐天宇通裝置有限公司欠款糾紛仲裁裁決申請執行一案的被執行人有異議;

2、對執行、項興海(案外人)的財產——-查封、項興海(案外人)的房產有異議。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2月29日,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訊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於XX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

1、追加、項興海為安徽國信通訊有限責任公司申請執行XX市豐天宇通訊裝置有限責任公司一案[(20xx)合執申字第66號]的被申請人的請求。

2、申請人、項興海由於虛假出資445000元,兩被申請人在虛假出資的範圍內對欠申請人的債務承擔責任的請求。

XX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紅偉、審判員李敏、吳陶[20xx]合執申裁字笫02號)裁定如下:一、追加、項興海為本案的被執行人;

二、仲裁委員會(20xx)合仲字第XX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項興海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範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向安徽省高階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申請人、項興海(案外人)複議於安徽省高階人民法院。安徽省高階人民法院裁定如下:撤銷XX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合執申裁字笫02號民事裁定。

20xx年7月10日,XX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勇、審判員陳忠、何進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項興海行使辯論權利就執行裁定[20xx]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如下:

一、追加、項興海為本案的被執行人;

二、仲裁委員會(20xx)合仲字第XX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項興海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範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向興海應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執行人安徽國信通訊有限責任公司履行以上清償義務。逾期不履行上述義務,本院將依法強制執行。本裁定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20xx年8月13日,XX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員張勇)又向XX市豐天宇通訊裝置有限責任公司、項興海下達了(20xx)合執申字66號查封、項興海(案外人)房產的民事裁定書。[20xx]合執申字第66-3號執行裁定書與(20xx)合執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系執行員張勇於20xx年8月13日丟在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財務室!

執行異議申請人認為:

一、XX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為程式錯誤

1、XX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勇、審判員陳忠、何進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項興海行使辯論權利就執行裁定[20xx]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剝奪了申請人、項興海(案外人)行使辯論權利。

2、[20xx]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以裁代判非法剝奪了申請人、項興海(案外人)的各項訴權!

3、[20xx]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追加、項興海(案外人)為本案被執行人時未給予其異議期程式違法。

4、[20xx]合執申字第66-3號執行裁定書與(20xx)合執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送達程式違法。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既不是被申請執行人,又不是利害關係人,根本不適用“所謂的”留置送達——-執行員張勇於20xx年8月13日丟在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財務室!

二、XX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為實體錯誤

1、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訊有限責任公司在XX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紅偉、審判員李敏、吳陶[20xx]合執申裁字笫02號)聽證程式中,向合議庭提交了XX市豐天宇通訊裝置有限責任公司驗資報告:關於實物出資部分,已經驗證資本並把手機轉讓與XX市豐天宇通訊裝置有限責任公司!

2、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訊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證實:a、XX市豐天宇通訊裝置有限責任公司(被執行人)被撤銷、登出、歇業後,、項興海(案外人)無償接受被執行人財產導致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b、項興海(案外人)對XX市豐天宇通訊裝置有限責任公司出資不到位(事實上是全部出資到位且經過安徽中安會計師事所驗資)。

3、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訊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證實:被執行人(XX市豐天宇通訊裝置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清償債務,但對本案以外的第三人(、項興海)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向第三人發出履行到期債務的通知。

三、XX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為適用法律錯誤

應適用以下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式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13號第五條、第十六條執行過程中,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法院的執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提出異議。執行法院審查處理執行異議,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裁定。案外人異議審查期間,人民法院不得對執行標的進行處分。

3、執行中,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根據債權人或債務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宣告被執行人破產——-中止執行!

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依法予以公斷。

此致

安徽省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代理人:許慶勝律師電話:

200x年x月xx日

附:1、本執行異議副本x份;

2、證據材料x份。

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2

複議申請人劉永桂(又名劉永貴、劉十美),男,20__年6月5日出生,漢族,寧鄉縣電力局花明樓供電所電工,住寧鄉縣大屯營鄉六裡村石湖塘組。

複議申請人劉永桂不服寧鄉縣人民法院(20__)寧法執異字第2號執行裁定,現依法提出複議。理由如下:

一、寧鄉法院執行裁定書認定事實錯誤,有意偏袒被執行人。

1、沒有認定寧鄉縣電力局的通知在執行中所附條件的事實及該條件的違法性。

寧鄉電力局確實通知過劉永桂到白馬橋供電所上班,但劉永桂前往供電所報道時得知該通知附了條件:上班前必須與寧鄉電力局設立的寧鄉縣楚溈農電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勞服公司”)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劉永桂應通知要求前往報到、被拒、被拒理由、主張請求等均在聽證時當庭陳述,電力局也沒有否認;在20__年11月12日寧鄉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對“勞服公司”工作人員廖旭輝所作《詢問筆錄》中亦有記載;聽證現場,廖旭輝也沒有否認劉永桂所述事實。

該條件是違法的。理由有如下:(1)電力局設立“勞服公司”向自己派遣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法》第67條禁止性規定;(2)、要求劉永桂與“勞服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因履行義務主體不合生效判決,而且在該合同中寧鄉電力局不是合同主體,其根本沒有依據判決履行義務;(3)附條件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本身就是違法行為,該等情況屬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依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之規定,電力局及其主要負責人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

2、寧鄉法院裁定書認定事實中,對劉永桂關於《結案通知書》的異議隻字未提。劉永桂始終認為結案是錯誤的,始終沒有同意寧鄉法院在寧鄉電力局要求劉永桂與“勞服公司”簽訂一年期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結案。

3、劉永桂未上班,是因為寧鄉電力局和“勞服公司”違法設立條件,認為該條件違法,而以實際行動抗爭(起訴、仲裁、投訴)並非不願意上班;

劉永桂不同意

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3

申請人:,女,x年x月x日生,漢族,住 市弄號402室。電話:

系擬強制執行房產的實際所有人。

請求事項

終止執行對x市x區路弄號602室房產的拍賣、執行程式。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事實和理由

一、申請人從未收到過上述被執行房屋的查封及要求履行義務的告知。

貴院於20xx年3月x日查封了上述被執行房屋,並責令被執行人於20xx年3月x日前履行義務。申請人從未收到過上述被執行房屋的查封及要求履行義務的告知,也無從知曉被執行人是否收到。事實上被執行人自20xx年6月x日已被羈押於x市看守所,後被移送至監獄。鑑於被執行人無法以正常人的身份去接受通知及履行此義務,故提請法庭查證當時送達的地址及簽收人,以確認被執行人是否真正收到過此告知,及是否有不履行此義務的故意。如果草率認定因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此義務而作出強制拍賣其房產的決定,是對被執行人極大不公平,也是對申請人合法財產的極大侵害。

二、擬強制拍賣執行的x市x區路弄號602室房產,在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離婚前屬於共有財產,離婚後應屬於申請人個人所有。強制拍賣該房屋將嚴重損害申請人的合法利益。

上海市x區路弄號602室的房屋本是1996年雙方準備結婚時共同出資買下的婚房,屬於雙方共同財產,且當時因為被執行人工作剛剛起步,買房的大部分資金還是申請人籌集的。證據4所示的動遷協議提到的補償款,其中 元也是雙方共同出資的。即此房產的增值部分至少有x元這一半的份額確定屬於申請人所有。

(證據1:付款單據)

201*年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因感情破裂及其它糾紛協議離婚,為了兒子自願放棄他份額的所有權歸申請人所有,只保留了居住權,因房產證被債權人扣押而無法進行過戶,但這並不影響該房屋的所有權已實際轉讓。故路弄號602室房屋目前應屬於申請人個人所有。

(證據2:自願離婚協議書)

至於該房屋是否已經抵押給債權人,申請人認為該房屋並未進行任何抵押。其一,根據()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書,申請人有理由認定該房屋並未進行抵押。當時辯護人已在當庭請求法庭認定此房屋抵押有效,並折價扣除相應數額不屬於非法集資,但法庭並沒未確認此房屋抵押有效,還是將該房屋折價款列為非法集資。其二,被執行人當時主動找該債權人擬將此房屋轉讓或以抵押的方式歸還一部分款項,並將房產證交出,但該債權人並未同意,也沒有去有關部門辦理抵押手續,所以此房屋並未進行任何抵押。

另外,有人主張被執行人無權私自將此房屋進行處置是沒有根據的。因為()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書上認定犯罪的主體是被告單位,即x有限公司,而非其法人個人。至今仍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在公司負債經營的情況下,其法人無權處置自己的私人房產。

三、執行此房屋拍賣適用的法律依據錯誤。

1、()執刑字第號《執行裁定書》所依據的是()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書,其判決如下所示:一、被告單位x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罰金人民幣x萬元。二、……三、追繳在案的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責令退賠尚未退賠的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

(證據3:x市x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刑初字第號第6、7頁)

在第三條中明確寫明是將“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而上述被執行房屋為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在1995年左右共同出資買下的婚房,系被執行人個人合法財產,不應被強制拍賣。

(證據4:x市徵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人:),拆遷補償時間為20xx年x月x日,而集資行為發生在20xx年x月,表明此房屋並非是違法所得購置的房屋,為其合法私有財產)

2、另外,()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書認定的此“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系單位犯罪,即刑事判決書所列的被告單位:x有限公司,被責令退賠的義務人也應是x有限公司而非其法人,被害人應該提請貴院去查封並清算x公司來追討損失,強制拍賣唯一私有財產並無法律依據。

3、依據人民法院報理論版《刑法第六十四條作出的判決執行問題》一文的觀點,認為責令退賠違法所得的刑事判決其僅表明國家對犯罪有關財物的態度和處理原則,並非是確定一種具體的刑罰,也非對當事人民事權益的具體裁判,該判決不具有執行的效力。正因如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執行規定》)才未將刑事判決書作為人民法院執行的依據。

《執行規定》第2條第(1)項將法院執行機構負責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為“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 ,未將具有“責令退賠”內容的刑事判決書明列其中,故受害人的經濟損失只能通過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途徑進行救濟。

三、位於x市x區路弄號402室的房產根本沒有被執行人份額。即x區路弄號402室為申請人的個人財產。

20xx年此兩套房屋基本上是同時進行拆遷,根據有關拆遷法律規定,被執行人只能在一處享受拆遷政策,所以他選擇了x市x區路弄號602室的房產。x區路弄號402室這一套房屋不管動遷協議上有沒有他的名字,補償的面積都不會發生變化。即根本沒有他的份額,況且他並沒有在動遷協議上簽字。後來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離婚,動遷協議上更沒有保留他名字的必要。且動遷協議當然以發生更改後的最新協議為合法有效。

(證據5:x市徵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人:等),拆遷補償時間為20xx年x月x日,與路弄號602室的拆遷幾乎同時進行。且被執行人未簽字,修改處有x市x區x鎮人民政府的蓋章確認。)

四、擬強制拍賣執行的位於x市x區路弄號602室房屋,是被執行人唯一住所。

申請人與被執行人早已離婚,被害人所提供的x市x區路弄號402室房屋是申請人的個人財產,與被執行人沒有關係。所以路弄號602室是被執行人唯一的住所。如果強行繼續拍賣程式將至被執行人無處可住,無家可歸。尤其是在他出獄後會同時面臨巨大的生存壓力與社會壓力,對已穩定的社會關係將產生巨大影響,,其必會造成不安定不和諧的社會影響。

五、被執行人還有一個未成年兒子需要撫養。

201*年申請人與離婚,兒子時年10歲。當時約定由申請人撫養,被執行人每月給付撫養費人民幣1000元,但至今一分未付。如果法庭定要不認可申請人所述,繼續強制處置被執行人所存的唯一財產,也提請法庭考慮此因素,扣除8年共計96000元撫養費以供撫養兒子為盼!

綜上所述,懇請貴院終止對該房屋的執行及拍賣程式,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市x人民法院執行庭

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4

申請人:銀川市奔馬工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x職務:董事長

申請執行人:__x農業開發銀行

申請執行人訴申請人借款糾紛一案,貴院已作出判決,判令申請人支付申請執行人借款500萬元及其利息。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在貴院執行該案的過程中,申請執行人在未徵得申請人同意的情況下,與案外人擅自達成協議,將本案申請人價值1500餘萬元的貸款抵押物(150畝土地及其廠房)轉讓給案外人,案外人將500餘萬元款項匯入申請人的賬戶。申請執行人隨即將該款項扣劃到自己的賬戶,以此履行本案判決書申請人的支付義務。

近日,申請人接到拍賣行通知,稱申請執行人對本案再次申請執行,其已接受貴院委託,對本案抵押物進行拍賣。申請人認為,貴院繼續對本案進行執行,並對抵押物進行拍賣,是及其不妥的,其行為缺少事實和法律依據,理由在於:

執行異議申請書3篇申請書

一、根據申請人從中國人民銀行調取的企業基本資訊報告(詳見證據)顯示,截止到20__年3月14日之前,申請執行人已經從申請人的賬戶中扣劃了500萬元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即本案判決書項下申請人應當履行的義務已經全部履行完畢。

二、申請人的抵押物與案外人是否達成轉讓協議,與本案是倆個不同的法律關係,與本案的執行沒有任何權利義務關係。

三、案外人向申請人賬戶支付500餘萬元款項,該款進入申請人賬戶後其所有權就已經屬於申請人,申請執行人從申請人賬戶扣款,只能說明是申請人履行了判決書項下的支付義務,本案已經履行完畢。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在本案中,申請人已經全額履行了判決書項下的義務,貴院繼續執行本案,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申請人特此向貴院提出執行異議,請求貴院依法裁定本案終結執行。

此致

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__x

20__年x月x日

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5

執行異議申請人:劉__,男,漢族,__x年1月20日生,住址,__市巨集偉區東方路小區100號。

委託代理人:張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地址,__省__市西崗區瀋陽路205號,電話:____________。

執行異議請求

請求__市文聖區人民法院立即停止對執行異議申請人個人合法所有的房屋強制執行。

事實與理由

__市公安局於近日找到執行異議申請人劉__並告知,現受__市文聖區法院的委託,依據(____)遼文刑初字第96號判決書及(____)__刑二終字第65號裁定書,要求劉__予以配合,主動將位於巨集偉區美林園小區D1-15號樓的執行異議申請人家庭的住房,交給他們執行。若到期不配合,__市公安局將予以強制執行。因此執行異議申請人的代理人特向貴院提出執行異議申請,理由如下:

一、執行異議申請人的代理人認為,執行異議申請人並非案件當事人,屬於案外人。(____)遼文刑初字第96號判決書及(____)__刑二終字第65號裁定書所涉及的房屋並無證據證明是案件當事人的違法所得,實系執行異議申請人家庭用合法收入所購買,當屬案外人的合法財產。我國憲法明文規定,我國公民的個人合法財產不可侵犯。請貴院予以考慮。

二、假設貴法院有證據證明執行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所有的房屋,屬案件當事人的違法所得,那麼貴法院應當依法向被執行人(執行異議申請人)送達書面執行通知書或協助執行通知等相關法律文書。但不知為何時至今日,執行異議申請人並未收到貴法院的任何書面執行通知書等相關法律文書!__市公安局亦未送達給執行異議申請人。執行異議申請人的代理人,認為貴法院的這種做法是錯誤的。請依法予以糾正。如果貴法院要執行執行異議申請人的房屋,請貴法院將相關執行的法律文書手續給予我們。

三、假如執行異議申請人的房屋屬於案件當事人的違法所得,執行異議申請人的代理人認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沒收財產應當由一審法院執行,__市公安局並非適格的執行主體。因此執行異議申請人的代理人認為,我們在沒有收到貴法院委託__市公安局執行的相關法律文書的事實下,有理由拒絕公安機關的執行,請貴法院立即予以示明。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條明文規定,要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權的'原則。假若該房屋屬於案件當事人的違法所得,貴法院在強制執行時,是否應當保障被執行人和其撫養家屬滿足基本生活的居住房屋和必備品?現在執行異議申請人就只有這一套住房,倘若被執行,執行異議申請人一家三口將面臨無家可歸的境地。為此,執行異議申請人的代理人認為,這種做法欠妥當,請貴法院予以考慮。

綜上,為了維護執行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我們代理人請求貴法院充分考慮以上理由,立即停止或延緩強制執行執行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房屋。讓執行異議申請人一家三口有居身之地。謝謝。

此致

__市文聖區人民法院

委託代理人:____律師事務所

張__律師

__x年十月三十一日

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6

異議人:王____,男,__x年22月9日出生,漢族,公民身份證:__________

被異議人:劉____,女,__x年22月27日出生,漢族,個體戶,住____________,公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

裁定中止執行(20__)日開執字第341號裁定書

事實與理由

異議人與被異議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貴院主持調解已製作調解書,判令異議人支付申請執行人欠款11116元。現日開商初字第______x號調解書,已經生效進入執行程式,對此異議人提出如下異議與理由:

一、主體不適格。日開商初字第______號調解書將異議人列為被告是沒有法律根據的。日照經濟開發區陽光大酒店的業主不是異議人,異議人僅僅是與陽光大酒店有過職務工作關係。被異議人將異議人列為被告起訴,是對事實與法律的歪曲與誤解。

二、違反調解原則。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第______號調解書除異議人辯解外未見任何證據,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該調解過程異議人理解並非調解並非自願,僅僅是應法院要求“配合工作”。且調解書的送達與簽收是分離的,送達調解書時,異議人拒絕簽收,不同意調解書的內容;只是應法院要求去法院“配合工作”簽字,法院並未告此簽字是調解書的簽收。調解書送達時,異議人拒絕簽收,就已經表明調解書並未生效,已經作廢。

三、事實與證據方面。異議人不同意調解書內容的另外原因是,被異議人提供的產品存在嚴重的'質量缺陷(有蒼蠅頭髮),被異議人經常去酒店大吵大鬧。此兩方面調解書均沒給予合理的處理,陽光酒店因被異議人的行為蒙受了極大的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失。當時正值旅遊旺季,被異議人的行為直接導致客源大量減少,旅遊旺季客流高峰了引發連鎖反映,幾家旅行社與陽光大酒店解除合作關係,被異議人的行為給酒店帶來的損失是無法衡量的。

綜上所述,我是案外人,貴院將執行我的個人財產,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執行。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望允所請。

此致

日照市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

異議人(簽名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7

申請人:__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住所地:__市人民路13號

法定代表人:劉某

乙訴申請人合同糾紛一案,經某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做出(__x)某民終字第00340號終審判決,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並已進入執行程式。貴院對申請人的銀行存款採取了凍結、劃撥措施,申請人認為貴院的執行管轄不符合法律規定,提出以下請求事項。

請求事項

一、暫緩將已劃扣的申請人資金給付乙,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追回;

二、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賬號,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三、裁定撤銷貴院關於本案的執行程式。

事實與理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一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之規定,本案執行管轄法院應是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而第一審人民法院是秦都區人民法院,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即申請人的存款在秦都區人民路某銀行)亦屬於秦都區而非貴院轄區,因此貴院的執行管轄違反法律規定。現特提出執行異議,望貴院支援申請人的請求事項。

此致

渭城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__x年四月三日

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8

申請人:

請求事項:

1、請求貴院依法終止對案外人執行,(201X)辰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對案外人沒有法律約束力.

事實和理由:

天津市與天津市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業經貴院一審判決終結,現已進入執行程式。現申請人對該案提出以下異議:

1、被執行主體不適格。

天津市與天津市租賃合同糾紛一案,被執行的主體是天津市而不是案外人, ,然而貴院在沒有任何針對案外人生效判決文書的基礎上而對案外人強制執行”,顯然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2、(201X)辰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針對的是天津市,而不是案外人對案外人沒有法律約束力.

雖然(201X)辰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已生效並申請執行,但在該判決中明確被告只有一個即是天津市,並沒有案外第三人,根據合同相對性及判決可以證實被執行的主體為天津市,執行案外人明顯與判決不符與事實相悖。理應終結對案外人的強制執行。

據此,申請人請求貴院依據事實和法律,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維護申請人合法的權益,以保障法律賦予申請人的合法生存的權利。以體現法律的公正和正義。

此致

XX市北辰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 月 日

有關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9

申請人:__X

請求事項:

1、請求貴院依法終止對案外人__X的執行,(201X)辰民初字第____號民事判決對案外人沒有法律約束力.

事實和理由:

天津市________X與天津市________X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業經貴院一審判決終結,現已進入執行程式。現申請人對該案提出以下異議:

1、被執行主體不適格。

天津市__________與天津市________租賃合同糾紛一案,被執行的主體是天津市________X而不是案外人__X,,然而貴院在沒有任何針對案外人__X生效判決文書的基礎上而對案外人強制執行”,顯然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2、(201X)辰民初字第____號民事判決針對的是天津市________,而不是案外人對案外人沒有法律約束力.

雖然(201X)辰民初字第____號民事判決已生效並申請執行,但在該判決中明確被告只有一個即是天津市________,並沒有案外第三人,根據合同相對性及判決可以證實被執行的主體為天津市__________,執行案外人__X明顯與判決不符與事實相悖。理應終結對案外人的強制執行。

據此,申請人請求貴院依據事實和法律,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維護申請人合法的權益,以保障法律賦予申請人的合法生存的權利。以體現法律的公正和正義。

此致

__市北辰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__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