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認真閱讀並知曉了本次考試的有關規定,鄭重承諾:
一、同意報名組織機構或報名點讀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資訊、採集指靜脈等生物特徵資訊;保證報名時所填寫的報考資訊以及現場照相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證件材料真實、準確且符合有關規定。否則,由此影響到報名、考試、錄取、畢業,本人願意承擔責任,並接收處理。
二、報名(選課)後到考試前不變更二代居民身份證姓名、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照片資訊,保證報名、考試、畢業時上述身份資訊相同。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責任自負。
三、同意在配置有無線電訊號遮蔽儀和安裝視訊監控的標準化考場參加考試,同意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
四、考試期間,自覺服從管理,遵守《考生考試規則》,如有疑似違規行為,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核實,配合做好證據、作弊工具、資料的暫扣工作;如有違規行為,同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接受處理。
五、本人知曉違規事實及擬處理結果告知方式:考點在考試過程中記錄的違規事實,在當場考試結束後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資訊網公告。按規定時間(在公告之後三日內)向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複核申請。
如對在評卷中、回放監控錄影以及經舉報發現的違規行為及擬處理決定(在考試成績公佈前一日,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資訊網公告)有異議,在規定時間(在公告之後七日內),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承諾人:____________
考生號: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是我國公民基本道德規範之一,是踐行“八榮八恥”社會主義榮辱觀的直接表現。作為一名大學生,我們應該堅苦自立,忠實不欺,行之以德,誠信做人,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和人格。為此,我鄭重承諾,在參加國家和學校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和考查中一定做到: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學校制定的考場管理規定和考生守則,堅決服從監考老師和工作人員管理;
二、不請他人或者為他人;
三、不攜帶通訊裝置等任何禁止帶入考場的物品進入考場;
四、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
五、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考試有關規定。如有違紀違規行為,自願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揚州大學考場規則與考試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學生簽名:
日期:
為了維護國家教育考試的公平、公正,狠剎違紀舞弊歪風,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我在參加_________考試時,願作如下承諾。
一、報考時,我所提供的個人資訊是真實、準確的。考前我將積極備考,認真閱讀《學生考試紀律》、《考場規則》並自覺遵守。
二、進入考場時,保證不攜帶任何書刊、報紙和通訊工具(如手機、尋呼機等),或有儲存、程式設計、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只攜帶必需的文具,如鋼筆、圓珠筆、鉛筆、橡皮等。
三、考試當日,我將持准考證、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提前進入考場,並對號入座。入座後自覺將准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監考人員核查。
四、考試時除在試卷上填寫(塗)規定的專案外,不在試卷上做其他任何標記。
五、考試過程中,不交頭接耳,不偷看他人試卷、夾帶、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答題內容,不接、傳答案或者與他人交換答卷。
六、在考場內保持安靜,交卷後,不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七、考試結束時,監考人員收齊全部答題卡、答題紙、試卷和准考證,清點無誤,宣佈考試結束後,我按序退出考場。
八、如有違反《考試規則》等行為,我將接受有關考試違紀處罰規定的處理。
考生簽名:
日 期:
考試是對學習情況的綜合檢測,不僅是一場文化知識的考試,更是一場道德品質的檢測。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用實際行動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是我們每一位考生的義務。而公平、公正的實現,離不開健康、誠信的社會準則。
當考試向我們走近時,我們理應想到,除了在考場上接受文化知識的檢驗外,考試更是我們對人生的某種思考和領悟。我們應該用誠信的考試構築誠信的人生。
讓我們牢記“恪守誠信,拒絕舞弊”,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 本人認真閱讀並學習了本學期期末考試相關規定和要求,做出如下承諾:
1.按學校教學要求提前做好期末複習。按照考試時間參加期末考試。
2.認真學習考場紀律,通讀考生一封信。考試帶齊身份證、校園卡。
3.針對一頁紙考試,將一頁紙妥善保管,嚴格按照 “一頁紙”上的使用說明進行考前準備。如果不按照要求進行操作使用,後果自負。
4.考試開始前15分鐘憑校園卡和身份證進入規定考場對號入座。 5.進入考場關閉各種通訊工具,已攜帶入場的按要求指定位置存放。
6.答卷時只用黑、藍色鋼筆或圓珠筆書寫。特殊要求的科目(如使用答題卡科目需要2B鉛筆)按具體要求執行。
7.服從監考人員的監督管理,不做違背考試紀律的任何事情。
8.考試結束指令發出後,立即停止答卷,將答卷(答題卡)反扣在桌面上,並按監考人員要求退離考場。
9.如留考,服從考試工作人員和監考人員的安排,不與其他考生或場外人員接觸。 如果違反考試規定,願意接受《九江學院考試違紀、作弊處理辦法》有關條款的處理:
(1)該學科成績無效,不得擦家正常補考,給予警告處分。
(2)本科生有作弊行為者,不予收於學士學位;專科生有作弊行為者,不予推薦“專升本“報名,取消”專升本“考試資格。
(3)在大黑板上進行通報批評,並在全校學生考紀考風集訓會上點名批評。
(4)寫3000字以上的書面陳述及反思材料。
(5)記入學生思想品德考核檔案,並取消其當年參加學校評先評優以及評定各類獎學金的資格。
(6)參加誠信教育學習班,須做筆錄並寫心得體會。
(7)作弊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直至轉換學習環境的處分。
(8)如發現第二次作弊,一律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的處分。
(9)凡有作弊學生的班級,學期結束時,取消“優秀班集體”評比資格。
班長簽名:
年 月 日
輔導員簽名: 年 月 日
我是----中學學生,在學校的各類考試中,本人作如下鄭重承諾:
1、我已認真閱讀了《誠信考試承諾條款》,我對以下內容知曉、認可,並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
2、保證按有關規定參加考試,所填寫的個人資訊真實、準確。
3、自覺維護考紀考風,遵守相關的法規和規定,如有違反,自願接受學校處理。
承諾人:
擔保人(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我是報考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並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規則》、《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的分數公佈》等醫師醫.學全線上.網站.整理資格考試相關檔案和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個人報名資訊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如違反上述承諾,自願按相關規定接受處罰,並願意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後果。
是否同意以上承諾?
是 否
承諾人:
_月_日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1 4 年全國普通大學聯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資訊,並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2)高階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2. 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 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 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 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 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誹謗、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 做到開考訊號發出後才開始答題。
8. 做到考試終了訊號發出後,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後再有序離開。
9. 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 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並知曉、認可,願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願意接受處理,並願意在《2019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國普通大學聯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資訊,並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2)高階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2. 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 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 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 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 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誹謗、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 做到開考訊號發出後才開始答題。
8. 做到考試終了訊號發出後,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後再有序離開。
9. 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 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並知曉、認可,願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願意接受處理,並願意在《2019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考試規則:
一、考生必須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試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核。考試開始後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考試30分鐘後,方可離開考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後,應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
三、考生進入考場,只准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書包和通訊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
四、答卷必須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場,並報告考務中心,該考生本次本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錄,註明“作弊”字樣,不予正常補考,並視情節嚴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後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譁、影響他人考試。
本人承諾:不請他人幫考,在考試過程中嚴於律己,自覺遵守以上考試規則,誠信考試。
簽名: 日期:
我報名參加20____年普通高校招生____專業術科考試,在此鄭重承諾:
一、我已認真閱讀並瞭解了招生院校專業考試《考生守則及注意事項》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如有違反,自願接受有關部門根據教育《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作出的處理決定。
二、我堅決遵守專業考試有關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如有違反,自願接受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三、我保證在專業考試中誠實守信,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不違規,不作弊。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願接受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四、我保證所提供的個人資訊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資訊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後果,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____________
考生號: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國普通大學聯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資訊,並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2)高階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2. 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 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 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 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 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誹謗、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 做到開考訊號發出後才開始答題。
8. 做到考試終了訊號發出後,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後再有序離開。
9. 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 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並知曉、認可,願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願意接受處理,並願意在《2019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本文為大家帶來承諾書範文,歡迎大家閱讀。
我報名參加20____年普通高校招生____專業術科考試,在此鄭重承諾:
一、我已認真閱讀並瞭解了招生院校專業考試《考生守則及注意事項》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如有違反,自願接受有關部門根據教育《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作出的處理決定。
二、我堅決遵守專業考試有關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如有違反,自願接受有關部門根據(2019最新公司承諾書)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三、我保證在專業考試中誠實守信,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不違規,不作弊。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願接受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四、我保證所提供的個人資訊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資訊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後果,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____
考生號: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