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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考試承諾書(精選17篇)

欄目: 承諾書 / 釋出於: / 人氣:1.24W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

期末考試將至,為創造誠信、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我係全體同學承諾如下:

誠信考試承諾書(精選17篇)

一、主動自願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嚴格遵照承諾書上承諾去準備每一場考試,杜絕考試作弊行為,做誠實守信的學生!

二、正確認識考試對評價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個人時間,認真複習,滿懷信心地迎接考試。

三、嚴格按照學院《考試規則》認真複習每一門功課,精心準備每一場考試,考出自己真實水平。做到我係期末考試“零作弊、零違紀”。

四、尊重每一位監考老師,嚴格遵守考試、考場規則,杜絕一切考試作弊行為。

五、樹立與不良風氣作鬥爭的勇氣和決心,敢於檢舉揭發考試作弊行為。

六、自覺攜帶學生證或考試證明參加考試。

承諾系(分院):外語系、管理系、人文系、藝術系、財會系、影視藝術分院

承諾時間:20xx年12月28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

期末考試是對一個學期學習情況的綜合檢測,不僅是一場所學專業知識的測驗,更是一場道德品質的檢測。遵守學校的考紀考風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用實際行動維護考試紀律、規定是我們每一位同學的義務,我們應該用誠信的考試構築誠實的人生。期末考試將至,為保持遵守良好的考風考紀,創造一個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資訊工程學院全體同學承諾如下:

一、本人已認真閱讀《滇西科技師範學院學生考試違紀處罰規定》,在考試中嚴格遵守李考試紀律,不違紀不作弊;

二、我將牢記“考試失敗還有機會,考試作弊失去誠信”的訓誡,考前認真複習每一門功課,以誠實的態度對待每一場考試,考出真實水平,考出優良學風,共同營造“誠信考試光榮,違紀作弊可恥”的考試氛圍;

三、本人在考試中違背學校考試紀律規定,本人願服從學院按照相關規定對本人進行處分。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也是中國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樹道德之新風,立誠信之根基,更是新時代大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我願意以誠信態度面對考試,通過自己的刻苦努力獲得優良的期末考試成績。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3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是我國公民基本道德規範之一,是踐行“八榮八恥”社會主義榮辱觀的直接表現。作為一名大學生,我們應該堅苦自立,忠實不欺,行之以德,誠信做人,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和人格。為此,我鄭重承諾,在參加國家和學校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和考查中一定做到: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學校制定的考場管理規定和考生守則,堅決服從監考老師和工作人員管理;

二、不請他人;

三、不攜帶通訊裝置等任何禁止帶入考場的物品進入考場;

四、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

五、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考試有關規定。如有違紀違規行為,自願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揚州大學考場規則與考試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學生簽名:

日期: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4

為了營造一個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樹立考試誠信人人有責的意識,本人現鄭重承諾如下:

1. 嚴格遵守國家和學校制定的考場管理規定,認真履行考試程式,堅決服從監考老師和工作人員的安排和管理,維護考場秩序和集體榮譽。

2. 攜帶本人學生證參加考試,按照要求對號入座。

3. 不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存有與考試內容相關的電子裝置參加考試;不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行考試;考試過程中不擅自離開考場,交卷後不在考場逗留或在考場附近喧譁。

4. 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不在考試過程中東張西望、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用手勢傳遞有關考試資訊;不偷看他人的試卷等考試相關資料;不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堅決制止他人強拿自己的試卷等考試相關資料;不搶奪、竊取、交換或傳遞試卷、答卷、草稿紙等考試相關資料。

5. 不請他人或為他人代考。

6. 不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學號等資訊;不篡改他人的試卷、答卷的姓名、學號、答題內容等相關資訊。

7. 如在該課程考試中有違紀行為,自願服從學校有關處理規定,接受處罰。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5

本人自願參加廣東省20__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現鄭重承諾:

一、本人已閱讀了廣東省20__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國家和廣東省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願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接受處理。

二、本人堅決遵守廣東省20__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有關報名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假證書。如有違反,自願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三、本人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考試誠實守信,不違規,不作弊。

四、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資訊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資訊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後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考生簽名:(學生住宿承諾書)

二O__年__月__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6

期末考試將至,為保持良好的考風考紀,創造一個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我們班級全體同學在輔導員的帶領下召開《誠信考試—從我做起》的主題班會,認真學習了《湖北城市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高校學生行為準則》、《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院系學生管理實施方案》、《學生成績考核管理辦法》等有關課程考核違紀、作弊的認定和處理的規定。若有違反考試規則有關規定,自願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此次考試中我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一、努力學習,刻苦鑽研;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試卷,不抄襲、剽竊他人試卷。

二、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三、凡帶有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材料並有抄襲現象的;不抄襲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換答案的,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的。

六、不擾亂考場秩序,無理取鬧、服從監考員老師安排

七 、若違反考試紀律,自願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7

一、考生必須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試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核。考試開始後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考試30分鐘後,方可離開考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後,應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

三、考生進入考場,只准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書包和通訊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

四、答卷必須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場,並報告考務中心,該考生本次本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錄,註明"作弊"字樣,不予正常補考,並視情節嚴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後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譁、影響他人考試。

本人承諾:不請他人代替本人考試,在考試過程中嚴於律己,自覺遵守以上考試規則,誠信考試。

簽名: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8

我將嚴格遵守上海海洋大學的考試規定,做到誠信考試,遵守考場紀律,堅決做到如下要求:

【相關規定詳見上海海洋大學學生管理服務手冊(20xx年八月)《上海海洋大學學生違反校紀校規處理規定》第十六條-第二十條】

有關條例如下:

第十六條

在考試、考查中發生的以下任一行為,均屬違反考場紀律行為。

(一)考前不服從監考人員指定位置入座,且不聽勸告;

(二)違反《上海海洋大學學生考場規則》規定將書包、書籍、筆記本或自帶草稿紙、通訊裝置(如手機等)、有儲存、錄音或記憶功能的物品等帶入考場且不聽勸告;

(三)交卷後在考場附近大聲喧譁、交談,且不聽勸告;

(四)不在規定時間內交卷,故意拖延時間;

(五)擅自將考卷帶出考場、拒交考卷、撕毀考卷及其他行為。

第十七條

在考試、考查、學位論文、科學研宄中發生的以下

任一行為,均屬作弊行為。

(一)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物品;

(二)預置、預留與考試課程相關內容;

(三)交談、窺視,抄襲答題紙、書本、筆記、紙條及他人試卷;

(四)試卷及涉及與考試內容相關的物品被他人取走未向監考老師報眚或接受、傳遞試卷;

(五)傳遞或接受紙條等帶有與考試內容有關的資訊;

(六)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裝置但不涉及考試內容;

(七)協同使用通訊裝置作弊;

(八)協同交換試卷或答題紙;

(九)替他人蔘加考試;

(十)偷試卷或為偷竊試卷提供方便;

(十一)主謀並實施互換試卷或答題紙;

(十二)學位論文、公開發表的研宄成果存在抄襲、篡改、偽造等學術不端行為,情節嚴重的,或代寫論文、買賣論文的;

(十三)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裝置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試試題或者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嚴重作弊或擾亂考試秩序行為。

第十八條

在考試、考查、學位論文、科學研究中有以上違反考場紀律行為或作弊行為之一者,該門課程成績按零分記載,不得參加正常的補考(如涉及學位論文,需重做),並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教育或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處分。

其中:

違反第十六條(一)~(五)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教育直至記過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一)~(六)行為之一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七)~(九)行為之一者,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十)~(十三)行為之一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九條

其他違反考場紀律及作弊者,參照以上條款執行。

第二十條

考試考查作弊行為,由監考人員認定,並記錄具體

情況,整理相關材料署名後報教務處或研究生院。學位論文、科學研究作弊行為由學生所在學院認定後報送教務處或研究生院。由教務處或研究生院對作弊行為進行稽核。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9

樹道德新風,立誠信根基,是當代大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為營造良好考風,培養自立自律、刻苦學習的作風,塑造高尚的品格,也為展現我們學校學子優良學風,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自願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遵循公平公正原則;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養,端正考試態度,嚴守考紀,誠信應考;

三、在不良念頭面前,嚴於自律。通過入學教育及校紀校規、考風考紀教育,我已知曉有關考場紀律各項規定,考試中如有違反,願接受學校的相應處分;

四、我將在考試中遵守以下規定:

1、嚴格遵守考試時間,不遲到、不無故曠考;

2、考場內不帶進與考試有關的材料及手機等通訊裝置;

3、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絕不替考,不抄襲他人答案;

4、不在試卷上故意書寫他人姓名、考號;

5、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監考人員管理。

____X學校

二〇__年__月十七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0

職業技術學院:

我申請參加貴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2.保證自己是符合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並已辦理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資訊,並願意承擔所提供資訊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處罰。

4.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5.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行動電話)、電子儲存記憶錄放裝置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6.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菸,不喧譁,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大學聯考(單考單招)報名號:考生:

二○xx年月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1

期末將至,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強化學生法紀觀念、職責意識和自律意識,加強考場管理,持續一個良好的考場紀律,倡導誠信教育,建立和諧校園,我們全體同學已經認真閱讀了《南京師範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對其資料已經知曉、認可,並承諾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若有違反考場有關規定者,則自願理解《南京師範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中有關規定的處理。

我鄭重承諾:

第一條履約踐諾,知行統一;遵從學術規範,恪守學術道德,不作弊,不剽竊。自尊自愛,自省自律。

第二條自覺遵守考場規定,不出現以下違紀狀況: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從監考人員安排。

(2)左顧右盼、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3)考場內大聲喧譁。

(4)舉起試卷進行檢查。

(5)將答完的試卷正面朝上左右擺放。

(6)到點不交卷。

(7)提前拆開試卷。

(8)在試卷上標註記號或將姓名、學號寫在試卷裝訂線以外。

(9)其它違紀行為。

第三條不出現以下考試作弊現象:

(1)攜帶與考試相關物品(如教科書、筆記本、有文字的紙張、可儲存電子裝置、通訊工具等)進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師劃定重點和題向。

(3)帶小抄入場。

(4)抄襲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試題。

(6)事先把答案抄寫在桌面或身體某處。

(7)相鄰考生出現雷同卷。

(8)傳、接試卷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案、草稿紙的。第四條不出現以下嚴重作弊行為:

(1)替考。

(2)互相串換試卷。

(3)竊取考題。

(4)使用手機傳遞考試答案。

第五條若違反學校對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自願理解學校的嚴肅處理或處分。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2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X年全國普通大學聯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一、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資訊,並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2)高階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二、遵守考試的時間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三、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四、考試過程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答題卡、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答題卡、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五、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六、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誹謗、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七、開考訊號發出後才開始答題。

八、考試終了訊號發出後,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後再有序離開。

九、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十、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並知曉、認可,願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願意接受處理,並願意在《 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3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是我國公民基本道德規範之一,是立人之本、成事之基,是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道德基礎,是踐行“八榮八恥”社會主義榮辱觀的直接表現。要成為黨和國家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我們應該勤於學習、善於創造、甘於奉獻,培養良好的道德品質和道德修養。為此,我鄭重承諾,在參加國家和學校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和考核中一定做到: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學校制定的考場管理規定和考生守則,認真履行考試程式,堅決服從監考老師和工作人員管理;

二、不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儲存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裝置參加考試;攜帶規定的證件參加考試,按照要求對號入座;不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考試過程中不擅自離開考場;交卷後不在考場逗留或在考場附近高聲喧譁;

三、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不在考試過程中東張西望、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用手勢傳遞有關考試資訊;不偷看他人試卷等與考試相關資料;不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堅決制止他人強拿自己的試卷等考試相關資料;

四、不搶奪、竊取、交換或者傳接試卷、答卷、草稿紙等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五、不請他人或者為他人代考;

六、不故意銷燬試卷、答案或者試卷材料,按要求交試卷、答卷、草稿紙等考試用紙;

七、不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學號等資訊或將他人的試卷、答卷姓名、學號等資訊篡改為自己的姓名、學號等資訊;

八、如違反考試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內蒙古農業大學學生紀律處分規定》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4

我是參加20xx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20xx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以及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釋出的相關招考資訊。我已清楚瞭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

我鄭重承諾:

一、保證在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時,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如實、準確提交報考資訊和各項材料。如提供虛假、錯誤資訊或弄虛作假,本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三、自覺遵守相關法律和考試紀律、考場規則,誠信考試,不作弊。

誠信考試,從我做起!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5

xx職業技術學院:

我申請參加貴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2、保證自己是符合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並已辦理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資訊,並願意承擔所提供資訊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處罰。

4、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5、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行動電話)、電子儲存記憶錄放裝置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6、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菸,不喧譁,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簽字):

20xx年x月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6

誠信不僅是一種品行,更是一種責任;不僅是一種道義,更是一種準則;不僅是一種聲譽,更是一種資源。就個人而言,誠信是高尚的人格力量。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考試作弊不僅是對自己能力的否定和蔑視,更是對學院學風的褻瀆;作弊者不僅丟掉了學位,更丟掉了他人格中的誠信。

我們應該相信:考試成績不夠理想,並不可怕,因為我們可以繼續努力;道德品質低下,最為可怕,因為人格形象不易重塑造。因此希望大家端正考試態度,展現出良好的學業水平和道德水平。做到文明入場,誠信考試,準時交卷,聽取監考老師的統一安排,營造一個“誠信、文明、公平”的考試氛圍,嚴肅考風考紀,弘揚求是學風,維護知識的尊嚴,還考場一片純淨的天空。用紮實的知識,良好的品格,為自己贏得一個真實的成績,為自己塑造一個誠信的人格。

誠信考試、拒絕作弊是大學生責任心的一種體現,也是每一個人應具備的基本道德素質。嚴謹求實的學習態度是大學生誠實作風的直接體現。無論在複習考試、擇業就業上,還是在學生平時言行舉止中,都要體現學生責任心和誠信意識。

煙臺大學文經學院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7

我是一名報名參加今年大學聯考的考生,我已閱讀了湟中縣《致20xx年大學聯考考生及家長的一封信》《20xx年大學聯考考生參加考試重要事項告知書》中關於考試管理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33號令)、《刑法修正案(九)》節選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36號令)對考生在考試過程中違規行為處理的相關內容,我在報名、考試中將以誠信為本,並莊重承諾:

一、本人及家長所提供的個人報名資訊和資格審查資料真實準確。

二、本人在考試中自覺遵守《考試規則》和考場紀律。

三、本人絕不攜帶手機、包、計時工具(考場內有電波鍾)、塗改液、修正膠帶等違禁物品進入考點。(違禁物品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危險品、有毒化學品、作弊器材和照相、攝像、掃描裝置、塗改液、修正帶、書本、筆記本以及手機、手錶、計算器、電子手環、具有無線接收和電子儲存記憶功能的通訊工具等。若在考場內發現違禁物品一律按違紀處理。)

四、本人絕不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絕不參與高科技作弊。

五、本人及家長在報名、考試中,如有提供虛假材料、參與高科技作弊、替考或找人替考等違紀違法行為,願接受《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33號令)、《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36號令)的處理。

六、本人將妥善保管用於網上填報志願的登入密碼(初始密碼在准考證上)和提交密碼(刮刮卡),避免因密碼遺忘、丟失給自己的錄取造成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