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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華中科技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學位論文答辯時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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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中科技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由原華中理工大學、同濟醫科大學、武漢城市建設學院於2019年5月26日合併成立,是首批列入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和國家“985工程”建設高校之一。為了規範博士生論文的寫作,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華中科技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學位論文答辯時注意事項。

關於華中科技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學位論文答辯時的注意事項

一、學位申請者要認真學習《研究生手冊》中的《華中科技大學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華中科技大學碩士、博士學位論文撰寫規定》等檔案

進入HUB系統------研究生學位管理資訊系統,檢視學位答辯流程圖,提交學位申請並錄入相關資訊。

二、申請答辯資格

1.學位申請者已完成研究生培養方案要求的全部課程考試,成績合格,取得了規定的學分。

2.通過了研究環節,文獻閱讀、開題報告、中期報告)、學術報告成績交研究生科。

3.通過學校組織的“中國語文水平達標測試”.

4.所提交博士學位論文的學術水平、撰寫格式符合我校的有關規定。

5.必須在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認定的刊物上發表(或被接收發表)學術論文三篇以上(含三篇),其中至少有一篇在國際學術刊物上發表(或被接收發表)。學術論文必須是其學位論文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位申請人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的科研成果,以學位申請人為第一作者(與導師共同發表的論文,導師為第一作者時,申請人可為第二作者),且以華中科技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不同年級博士生申請博士學位發表學術論文有不同的要求,具體規定,參照學院檔案執行。

6.同等學力者須獲得省部級獎、獲得碩士學位到答辯日期至少5年時間。

7.本學期按時註冊。未註冊者,答辯成績無效。

三、就業指導

1.學位申請者到輔導員張天虹老師處領取《畢業研究生登記表》。非定向生還需本人申請、導師簽字、張老師簽字後,到研究生院管理處就業指導辦公室領取《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

2.學校分春季和暑期兩次向教育部上報就業建議計劃。3月底前能取得畢業證書並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報春季就業計劃,報春季計劃的畢業生需於1月30日之前到研究生科張老師處交協議書或相關證明。7月底前能取得畢業證書並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報暑期就業計劃,報暑期計劃的畢業生需於5月30日之前到研究生科張老師處交協議書或相關證明。

3.畢業研究生分二批派遣:春季和暑期分別於3月底和6月底派遣。

四、答辯安排

1.學位申請者提交答辯申請到研究生科。

2.答辯祕書、學位申請者一起到研究生科領取答辯所需材料。

3.進行學位論文定稿審查、評議、答辯工作,提交學位論文、學位資訊。

4.2月9日(或5月30日,或11月8日)前,答辯祕書必須將學位申請者所有材料交研究生科。逾期不交者,視為棄權,其答辯申請將不提交院學位審議委員會。

五、答辯流程

進入HUB系統提出答辯申請,核對成績→到答辯祕書處領表→填寫→系、學院審批→演示工作成果─┐答辯材料交給答辯祕書←進入研究生院網頁錄入資訊、向圖書館提交學位論文電子版←答辯←預答辯

六、凡學位論文答辯所需的所有表格必須用碳素墨水鋼筆認真、詳實填寫,字跡工整、清楚、版面整潔,不得任意塗改。填表前,請仔細閱讀“博士研究生學位申請及評定書”中封面二的說明。

、學位論文由指導老師、系主任、院長逐級審查。審查通過後,方可將論文列印裝訂成冊、進行學位論文答辯。

未經審批擅自答辯者,其答辯成績無效。論文封面可到研究生科領取。 理論研究所主管研究生工作副主任:許如初,在南一樓429辦公; 資料工程研究所主管研究生工作副主任:朱虹,在南一樓1樓大廳辦公; 並行分散式計算研究所主管研究生工作主任:李瑞軒,在南一樓西442辦公; 資料儲存研究所主管研究生工作副主任:王芳,在國家光電實驗室F樓301辦公; 數字媒體研究所主管研究生工作副主任:曹計昌,在老保衛處院內101辦公; 資訊保安研究所主管研究生工作副主任:陳琳,在南五樓319辦公; 嵌入式軟體與系統工程中心主管研究生工作副主任:朱建新; 計算機學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李國徽,在南一樓429辦公。

八、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由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長審批(同等學力者還需研究生院學位辦審批)。

1.申請者需先填寫《博士研究生學位申請及評定書》(一式二份)第一、三、四頁,再到研究生科領取“博士課程及成績單”.申請者須將有關資訊輸入到研究生科的計算機中。 專業名稱及程式碼:電腦科學與技術 Comput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0812 計算機系統結構Computer Architecture081201 計算機軟體與理論 Computer Software and Theory081202 計算機應用技術 Computer Application Technology 081203 資訊保安Information Security 081220

2.學位論文作者、指導教師須在學位論文中的“獨創性宣告”和“學位論文版權使用授權書”上簽名。

3.申請者自願填寫“CNKI學位論文授權書”、“中信所學位論文授權書”.若同意授權,在“授權書”上簽名、並提供本人的銀行賬號。

4.《華中科技大學博士學位論文定稿表》(一式二份),申請者須對在學期間發表或錄用的學術論文或成果、學位論文這兩個方面進行承諾並簽名,導師、系負責人、院主管負責人逐級審批。

5.《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審批表》(一式三份),論文評閱人不少於三人,其中至少有一位是校外與論文研究內容相關領域的專家。答辯委員會由5至7人組成,如正、副導師均為成員,則至少應由7人組成。聘請的答辯委員會成員應儘可能是博士生導師。申請者填寫完該表後,需要導師、系負責人、院主管負責人逐級審批。

6.答辯通過後,申請者務必將《華中科技大學擬授予博士學位人員(學位研究生)登記表》電子版(請按照如下方式命名:華中科技大學擬授予博士學位人員(學位研究生)登記表_210_2019512100012_董理君。doc)發到郭麗郵箱:.

7.申請者填寫《授予博士學位人員(學位研究生/同等學力)基本資訊表》。答辯通過後,到研究生院→學位管理→學位資訊錄入網頁,選擇“學歷教育博士”(若同等學力人員,則選擇“同等學力博士”)進行資料錄入,網址:.若學位資訊錄入不合格,視為材料不全,將影響到學位證書的領取。

8.學位論文是學位申請者為申請學位而撰寫的學術論文,是評判學位申請者學術水平的重要依據和獲得學位的必要條件。從2019年起,學校啟用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對所有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學位論文進行檢測,對確認有抄襲、剽竊等學術不端行為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學術不端檢測系統:該系統以《中國學術文獻網路出版總庫》為全文比對資料庫,範圍涵蓋國內多個文獻資料庫。將任意一篇需要檢測的文章,與比對資源庫中的文獻進行比對,原則上,只要檢測文章與比對文獻存在一個相同的句子,就能被檢測系統發現。學術不端行為是指違反學術規範、學術道德的行為,國際上一般用來指捏造資料(fabrication)、竄改資料(falsification)和剽竊(plagiarism)三種行為。學術不端行為也可包括:一稿多投、侵佔學術成果、偽造學術履歷、由他人代寫或代替他人撰寫學位論文或學術論文、提供虛假論文發表證明、編造學術經歷、向資助人謊報研究結果、發表論文時未如實署名、或發表時未徵得合作者同意等剽竊、作假行為。根據《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學術規範實施細則》第三章第七條中規定:在學位論文和學術論文中有抄襲、剽竊他人研究成果或偽造資料等行為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記過處分、留校察看處分並延期一年答辯;情節嚴重者,取消其答辯資格,給予開除學籍處分;以此獲得學位的,撤銷其學位;以此獲取榮譽和獎勵的,取消其榮譽並追回相關的物質獎勵。研究生科將及時通知檢測報告結果為不合格的學生。答辯通過後,申請者必須於3月1日(或5月30日,或11月8日)前將學位論文電子版(最終版本,Windows 2019(不要2019版),Word格式,不要加密,檔案命名方式為“院系程式碼_學號_姓名”,例如:210_2019512100012_董理君)提交到郭麗郵箱:.請每位申請者本著對導師負責、對本人負責的態度,慎重地對待提交學位論文電子版這件重要事情,不要將初稿的論文電子版提交給答辯祕書。要求電子版論文從形式到內容與紙質文件完全一致(包括中英文封面、獨創性宣告頁、摘要、目錄、正文和參考文獻,以及附錄)。不能按期提交論文電子版的研究生,本次不能申請學位。保密論文不提交電子版。

9.學位論文通過學院學位審議委員會審議後,申請者(除學位論文涉密者外)須將電子版學位論文通過網路提交到圖書館學位論文服務系統。要求電子版論文從形式到內容與紙質文件完全一致(包括封面、獨創性宣告頁、摘要、目錄、正文和參考文獻,以及附錄)。圖書館驗收合格的學生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10.保密級別的論文,學位申請者需在研究生院網頁學位管理下載《華中科技大學學位論文涉密稽核表》,併到學校相關部門(科研處或國防辦)及校保密委員會辦理審批手續,不需提交論文電子版到圖書館。

11.申請者須進行資訊採集攝像工作。若學生本人是到徐東路新華社湖北分社高校影象採集部攝像,則需交兩張二寸照片到研究生科。同等學力人員僅需交一張二寸彩色標準照片。

12.申請者到“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學歷電子註冊影象校對系統”中核對本人資訊,保證資訊準確無誤。網址:.

13.對於非定向博士生,答辯祕書可憑《答辯審批表》及《經費指標控制本》到南三片財務室領取答辯經費。

14.請到學校財務處學費管理辦公室(地址:大學生活動中心B座1樓)按有關政策辦理交費(學費、住宿費等)手續,以免因欠費而不能及時領取到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15.根據學校規定,每年3月、6月和12月中下旬召開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授理學位申請,審議並表決,通過者被授予博士學位。通過者在辦理離校手續後,才能拿到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16.下一學年度未獲得學業獎學金的申請者若在6月10日至8月31日期間答辯,則必須於9月1日前將書面證明材料(明確表明什麼日期答辯、是否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答辯祕書籤字)和學位論文電子版交研究生科,由研究生科統一到研究生院辦理相關手續。學位論文通過檢測後,才能免繳下一學期的學費。9月1日至11月10日期間答辯的學生須繳納一學期的學費。

17.通過學位論文答辯但未辦理離校手續者仍為華中科技大學的學生,在新學期開學時必須到Hub系統上註冊。超過學校規定期限未註冊而又無正當事由的學生,無當學期的學習資格,學校取消其學期學習資格。即申請者的學位申請不提交院學位審議委員會、校學位評定委員會。

九、學位申請者需將答辯材料按照以下順序擺放並交到答辯祕書處或研究生科:

1.博士研究生學位申請及評定書……1式2份

2.博土學位論文學術評議書……3-5份

3.授予博士學位人員(學位研究生/同等學力)基本資訊表 …… 1份

4.擬授予博士學位人員(學位研究生)登記表……14份(含原件)

5.華中科技大學學位論文涉密稽核表(若論文涉密,只交學位論文原件1本)…1份

學位論文授權書(若授權)……2份

7.中信所學位論文授權書(若授權)……2份

8.學位論文中的獨創性宣告和學位論文版權使用授權書……2份

9.發表學術論文3篇代表作的影印件(刊物的封面﹑目錄﹑正文)或錄用通知……1份

10.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審批表……2份

11.博土學位論文定稿表……2份

12.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審批意見……5-7份

13.答辯決議原件(需答辯主席簽名)……1份

14.博土學位論文……4本(含原件)

15.學位申請者所在單位介紹信(同等學力人員)……1份

16.推薦書(同等學力人員)……2份

16.藍底彩色2英寸標準照(同等學力人員)……1份

以上就是本文的具體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順利地完成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