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大溝、小溝堰灘的栗子樹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元,共計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年承包費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縣養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縣鄉村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縣車村,鎮水磨村,稻穀條村民組.
承租方(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陳(40%股份),張X(30%股份),段X(30%股份)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住址:
甲方委託現任組長將稻穀條村民組範圍荒山(約一千三百畝)承包給乙方開發生態旅遊,山下荒地(耕地)提供給乙方經營開發建設等。地面附屬物甲方清點補賞給乙方後歸乙方所有,甲方漏點的附屬物自乙方補賞之日起不得再此提出異議,應有甲方負責。荒山及土地乙方租賃期限________年,今後荒山如有國家補貼應歸乙方享有,荒山自定立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補賞給甲方荒山費用( )元。甲方將林權證過戶給乙方。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願、平等、公開、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 四至邊界:
東指:
南指:
西指:
北指:
二. 租賃價格及支付方式:
1. 荒草地:( )畝( )畝元
2.非耕地: ( )畝( )畝元
3.耕地: ( )畝( )畝元 三.
地面附屬物
1.核桃大( )棵,( )棵元,中( )棵,( )棵元,小( )棵,( )棵元
2.山芋肉樹( )棵,( )棵元
3.板栗樹( )棵,( )棵元
4.雜樹( )棵,( )棵元
四.租賃標準:
租賃時間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支付方式:山下土地每年租賃費為:( )元,每年提前一個月支付
4、每次租賃金交付給甲方當屆村民小組負責人(組長、會計),並由其發給各農戶,甲方提供給乙方正式收款憑證。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將所租範圍內山林完整交給乙方使用,保證所租山林無權屬爭議,維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3、不得無理由干涉、破壞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保護乙方合法權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該租賃山地的自主生產經營開發、使用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4、在租賃期內甲方需協助乙方處理好租賃山地周邊的村民關係及租賃期範圍施工或生產經營時影響租賃範圍外的突發事情。
5.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通往____區域12米寬的道路,包括山門口一塊空地,修路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對此租賃地進行自主的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無理干涉。
2、租賃期內,因政策等原因給乙方帶來的的優惠、待遇等權益,一切歸乙方獨自享有。
3、乙方保證依照本合同並且嚴格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使用此租賃地。
4、乙方需依約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甲方:
乙方:
為了開發利用山地森林資源,發揮山地的經濟效益,甲方自願將本村小組個人山地承包給乙方開發經營種植。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雙方簽訂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的山地面積及四向界址:
東至:為界;南至:;西至:;北至:(具體界址以勾圖為準)。乙方承包甲方的山地,總面積xx畝。
二、承包期限
總承包時間為xx年,承包期限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為止。
三、山林租金及其它事項
1、x年租金x萬元,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2、如有群眾進入乙方承包的山林地亂砍亂伐亂偷,由乙方自行處理。
3、承包期滿後,乙方無償將山林交回給甲方。
4、違約責任:在承包期限內,甲、乙雙方必須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
5、甲方在合同期內無權收回山林。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x年x月x日
甲方:
乙方:
負責人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大溝、小溝堰灘的栗子樹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元,共計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年承包費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負責人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米,東西長米,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西至。
二、承包期限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元,共計元。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年承包費用元,以後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為加快荒山開發,改善生態環境,甲方決定將承包的濟南市歷城區柳埠鎮柳西村荒山帶土地一處轉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和柳西村委會共同協商一致,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一、荒山位置及面積
甲方轉租的荒山坐落於 ,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面積約 畝。
二、租賃期限及用途
租賃期限為 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 日止,乙方租賃荒山用作 。
三、租金及繳納辦法
租金按的方式繳納。每 年支付一次,籤合同時一次性交清前 年租金共計 元,另付押金 元。以後每次提前 個月交清下次租金。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乙方承租的荒山及土地無民事糾紛,能夠正常使用和經營,並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經營;
2.合同到期後,若乙方承租範圍內的樹木及植被未被破壞,甲方應全部退還乙方繳納的押金,不計利息。如有破壞,按照實際損失在押金內扣除;
3.合同到期後,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承租;
4.乙方對承租的範圍只有使用權,且只能發展林果業、種植業及適當的養殖經營,不準擅自開礦採石,不準破壞植被,由於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產生的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5.乙方對承租範圍內的樹木有管護受益權,如需採伐,必須達到成材,經甲乙雙方協商由林業部門辦理採伐證方可採伐。乙方在租賃期內新種植的樹木必須達到成材期限,經林業部門審批後,可進行間伐,不得進行皆伐,同時乙方在間伐後,要在一年內補植完。上述範圍內的合法經營所得全部歸乙方,一切稅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6.合同期內乙方經營所需證照手續等,全部自行辦理。
7.合同期內,乙方應做好護林防火工作,因乙方管理不善和自身原因造成的火災,乙方承擔全部損失及法律責任。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不得無故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若一方違約,應賠償因違約造成對方的全部損失;
2.乙方應按時繳納租金,若乙方拖欠甲方租金達30天, 本合同自動終止,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3.合同期內,乙方若將承租範圍轉租給第三方,需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否則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轉租後風險押金不予退還;
4.合同期內,乙方應切實搞好對自然資源及環境的保護,不得搞掠奪性和破壞性經營,否則乙方承擔一切損失及法律責任;
5.合同期內,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荒山及土地,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按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
6.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因此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六、本合同如有與國家政策法規相牴觸的地方,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國家政策法規。
七、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簽字人的變更而變更或解除。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其它說明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歷城區柳埠鎮柳西村委會存檔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存檔部門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