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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土地租賃合同(通用22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71W

荒山土地租賃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荒山土地租賃合同(通用22篇)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快荒山開發,改善生態,甲方決定將權屬內的約____畝荒山對外出租,經甲方全體村民代表同意,並報皇華鎮人民政府批准,由乙方承租。為此雙方充分協商致,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出租的荒山座落在____鎮____水庫東岸。

二、甲方出租荒山約為畝,東至小河邊,西至青墩邊界,南至墳地,北至柳林邊界。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租賃費數額及繳納辦法:

每年共計____交給甲方租賃費____元,籤合同時一次性交清前年租賃費元,於年開始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清下一年的租賃費元。

五、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租荒山區域內無樹木。

2、甲方在原有路況基礎上保證乙方路通,以國家法定的交通工具及限載為標準。

3、按時按量收取租賃費。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

2、開發投入經營性稅費自行承擔。

3、合同期內乙方經營所需證照,全部自行辦理。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終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賠償對方全部損失。

2、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賠償對方實際損失。

3、如乙方未按時按量繳納租賃費,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造成損失乙方自負。

八、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必須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訴至人民法院裁判。

九、合同到期後,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

十、合同履行期內如遇法律政策調整,按新規定執行,造成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不因甲乙兩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終止變更或解除。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雙方同意長期租賃。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經簽證機關簽證後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簽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簽證機關:

荒山土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的荒山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米,東西長____米,四至為南至,北至____,東至____,西至____(大溝、小溝堰灘的栗子樹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元,共計____元(大寫:____)。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年承包費用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縣養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縣鄉村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土地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在 有一片荒山,乙方擬在該地段建立一個以種植林木為主的綜合發展基地(林場),現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租賃該荒山地給乙方經營使用,為明確責、權、利等權利義務關係,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 土地租賃地點、面積和期限:

1、 乙方向甲方租賃土地

2、 租賃地點為:下巖至天門坳山頂(倒水以西南方向),四至界限詳見:1:10000的地形圖,(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具體以圖紅線範圍為準。

3、 租賃期共三十年,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

二、 租賃方式和租金:

1、 乙方向甲方租賃荒山,並向甲方交納租金,本村權屬地形圖界限之內全部轉給乙方租賃。租賃的荒山山權實行自主投資經營,自負盈虧,專案亦由乙方自行選定,同時乙方有責任搞好租賃範圍的護林防火,第三者放火、失火與甲方無關;如造成乙方損失,甲方協助乙方索賠;甲方並協助乙方護林防火。

2、 乙方交納租金的標準是合同期每年十二月前交清當年租金。從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上交租金共計人民幣 元正; 年 月 日至 年 月元正;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上交租金共計人民幣 元正。

3、 乙方在承包荒山山地期間,甲方有義務維護該處的治安,如出現違法偷砍林木、搗亂,甲方應請求政府和派出所出面調停、制止,乃至追究肇事者的責任。

三、 雙方職責:

1、 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地點提供

2、 甲方所提供的荒山山地必須權屬清楚,沒有爭議,如發生山林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理妥,否則乙方有權追回乙方一切經濟投資損失費用。

3、 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生產經營,應為乙方提供各方面的方便。

4、 乙方所租賃山地必須按期向甲方交納租金,逾期一年不繳交租金,逾期一天甲方按2‰向乙方計加滯納金,逾期6個月不交租金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5、 乙方所有生產投資由乙方自行解決,承包範圍內不得無故丟荒。

6、 乙方在承包期間林木成材,若需採伐林木,甲方必須出示相關證明、資料給乙方辦理砍伐手續(辦理手續費用由乙方支付)。

7、 乙方應守法經營,甲方不承擔乙方生產過程中自己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甲方不能因乙方產生經濟效益的前提下無端生事,對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 乙方在任憑甲方荒山期間,寺前至礦塘道路由甲乙雙方共同維護。

9、 乙方在租賃甲方荒山使用期間,荒山及土地一切青苗款屬公山的甲方全部免費,屬個人的,由乙方付款給村民小組,再由村民小給轉發給個人。

四、 其它事項:

在租賃期內,如租賃地點政府需要中途徵用土地,乙方必須服從協調,土地款歸甲方所有;青苗補償費與甲方無關,一切損失補償款全部歸乙方所有。合同期滿後,乙方在沒有續包的條件下,動產、不動產歸乙方所有,所有土地歸甲方所有。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承包權。

五、 韋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守信合同,違約方必須承擔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 村委與家戶簽訂的合同與此合同同步生效,並轉交乙方一份儲存

七、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林業部門和當地司法所備執壹份。合同自答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荒山土地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為發展農村經濟,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充分利用當地的地區優勢和資源優勢,改善當地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經甲方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閒置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該村第三村民組所有的,位於某地區租賃給乙方作為建磚用地。

二、被租賃土地的四至為:

三、租期為 年,自年月日始至 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該廠繼續經營,應續延此合同,續延期限為 年。

四、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為 元,共計人民幣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公證後乙方先預付甲方兩年租金計 元作為履約定金,此款先用來分年衝抵簽約後前兩年的租金,從第三年起租金於每年的 月 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現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產的產品參照市場價格抵頂,適用何種方式支付由甲方選擇。

六、甲方收取租金後應當按相關規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當而引起甲方與第三村民組及村民的矛盾與乙方無關,由此影響了乙方的生產經營,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乙方租地建廠所需要的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但需要甲方協助或提供與租賃土地有關的手續、資料的,甲方有義務提供和協助。

八、租賃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九、在租賃期內,涉及乙方生產經營所發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涉及該地農、牧、林等方面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十、乙方建廠或生產經營中需經過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無償通行權,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負責解決。

十一、乙方有權在所租賃的土地上建築固定設施、利用土壤資源、植樹造林、或其它綜合開發利用等。乙方開發利用租賃土地除按本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納費用。

十二、在合同期內乙方經營需要或其他建設專案、礦業開發等情形需轉租這塊土地的,乙方有權自行轉讓,所有收益款項歸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租賃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

十四、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影響到甲、乙雙方合同目的實現的,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後超過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經濟損失自負;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影響到乙方生產經營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如當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限制乙方從事粘土磚瓦生產的以及磚廠無法繼續經營等其它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固定設施移交給甲方,雙方應公平合理協商補償事宜。但乙方所種植的樹木所有權仍歸乙方,如歸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對價。

十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納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額每日收取1‰的違約金;

2、如甲方違反約定義務,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五十萬;如此違約金不能彌補乙方的損失,需另行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或由乙方委託有評估資質的中價機構評估,其評估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自公證之日生效。

附:1、平面圖一份;2、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監督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荒山土地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枹木壠村黃婆溪組,在雞坑坡腳有兩塊荒地,多年來一直無人耕管,面積為三畝,東抵當坪季高付的田,南抵黃婆組集體山,西抵雞坑坡,北抵鄉村公路。現經群眾指認是黃婆溪村民組吳欽澄、吳先福兩戶所有的土地。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雞坑坡腳的兩塊荒地(3畝)出租給乙方做特種養殖場基地使用。該協議租賃期為十五年,從20xx年七月一日至20xx年七月一日止。

二、土地租賃費為每年叄仟元(3000.00元)整,合計十五年的租金為肆萬伍仟元(45000.00元)整,付款方式為一次付清,甲方應開據有收款收據為憑證。

三、乙方按協議合同條款支付租金後,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干擾乙方經營使用,否則造成乙方損失的一切後果,將由甲方自己承擔責任。

四、乙方在經營期內,由其它種種原因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乙方必須事先與甲方商議說明,協商未果後,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租賃期滿後,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繼續租用權利,在以上協議條款使用過程中,乙方修建的設施,(那怕是一磚一瓦)甲方都不得損壞。合同期滿後,乙方的所有設施可以拆價處理給任何須要的人員,甲方無權干擾,否則由此而造成的乙方損失,則由甲方自己承擔。

六、本協議合同一式四份,合同簽字後生效,合同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於一方違約,其另一方可直接向人民起訴。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7月1日

荒山土地租賃合同 篇6

甲方: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快發展私營企業經濟,擴大“兩個來源”,嚴格遵守土地管理制度,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乙方向甲方租賃位於畝。(祥見附圖)。

二、租賃期限:租賃時間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賃標準:經雙方協商,乙方一次性付清______年租金費,每畝______元。合計______元。

四、乙方一次性付清租金後,甲方負責辦理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合法經營,不得超出附圖面積,協調好鄰里關係,企業內部管理等問題與甲方無關。

六、雙方必須遵照協議內容,任何一方違約,按各方實際損失賠償。

七、如乙方企業今後發生搬遷,乙方不再享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由甲方收回處理。

八、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一份。

十、附平面圖一份。

甲方代表:_____乙方代表: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荒山土地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東大河村東側河灘地畝。每畝 元。共計 元,租賃給乙方。

二、租賃時間為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交款方式:合同簽定之日起,交一年的租賃費,以後每年按此日期交款。

四、土地上楊 棵,每棵元,共計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清。

五、土地上的鴨棚間,每間多少元共計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清。

六、土地租賃期間,乙方可自由的選擇經營專案,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八、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土地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其他未盡事益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以上協議在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否則後果由造成方負責.

十、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乙方在經營期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超過協議期限。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籤)

簽約日期

荒山土地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有企業改革中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規範國有土地租賃若干意見》《合同法》等和省、市相關法規、規章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過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權,其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和政府對其擁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和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礦產資源、無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土地使用權租賃範圍。

第二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位於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    街道    村,面積為    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圖》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圖》已經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宗地,土地用途為   用地,乙方利用該地塊。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在該地塊上新建永久性建築物,乙方如須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須取得甲方和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租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條 該幅土地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存在的建築物、構造物及建築附著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具體數量、位置及使用概況詳見附件二《建造在土地上的建築物、構造物、建築附屬物清單》,該附件雙方已經確認無誤。

第五條 租賃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年限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整。

第六條 續租

6.1 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6.2 本合同規定的租賃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應當至遲於租賃年限屆滿前3個月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

6.3 除根據國家因社會公共利益建設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甲方應予以批准。

6.4 經-批准准予續期的,雙方應當在獲得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乙方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並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6.5 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未做出是否續期的決定,則本合同自動續租,租賃期限不變。本合同各項約定之條款如有與現行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法規相沖突,則在雙方達成協-議之前自動適用最近的法律、法規的條文。

6.6 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未獲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乙方應將土地權屬恢復至簽訂本合同之時的 土地權屬狀況。甲方按 的規定予以補償。乙方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出登記手續,交還土地證書。對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附著物的實物補償或貨幣補償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 租金標準及支付

7.1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和其他有關的土地費(稅)。

7.2 本合同出租宗地經-依法成立的土地評估機構評定,土地使用權租金每平方米為  元,按規定享有改制企業優惠政策後,土地使用權租金每平方米以  元收取,佔評估價格的 %,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

7.3 租金按年支付。乙方應於每年  年  月  日之前將下一年的租金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上。第一年的租金,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後   天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款項匯入   專戶內,開戶銀行        ,賬號:

7.4 租賃期間,如遇有國家政策調整,則租金應做相應調整。如無國家政策調整,則雙方約定每隔 年重新調整租金。雙方對此協商不一致,則根據法律、法規、《__市國有企業改革中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執行。

第八條 租賃土地使用權的分割

租賃地塊上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著物轉讓時,其佔用範圍內的租賃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租賃土地使用權發生分割的,轉讓的受讓人按照受讓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著物的比例,取得相應的租賃土地使用權,並承擔租賃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租賃土地使用權分割的界限和麵積,由乙方報送相關資料、甲方進行稽核方式共同確定。

第九條 租賃地塊上原-有的房產抵押

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乙方可將租賃地塊上原-來依法建成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著物(詳見附件二)抵押。

抵押物處理後,本租賃合同應當由依法取得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履行。

第十條 租賃地塊上原有房產的出租

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租賃地塊上原-有依法建成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著物可以出租,但出租年限不得超過本租賃合同約定的年限減去土地承租人已租用的年限後剩餘的年限。

第十一條 甲方提前收回與補償

11.1 提前收回

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如有以下事項之一,甲方應當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終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

11.1.1 因國家能源、AAA、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需要徵用該幅土地的;

11.1.2 因國家國防建設需要徵用該幅土地的;

11.1.3 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線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大型基礎設施建設專案需要徵用該幅土地的;

11.1.4 國務院批准的建設專案需要佔用該幅土地的;

11.1.5 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或因興建經-省政府批准的開發區的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

11.1.6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需要佔用該幅土地的;

11.2 補償

11.2.1 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多繳納的租金;

11.2.3 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未佔用的土地部分繼續有效;

11.2.3 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方應對乙方給予合理補償。補償金額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則甲方應按  的規定和乙方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予以相應的補償。

11.2.4 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徵用土地方對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附著物的實物補償或貨幣補償歸乙方所有。

第十二條 提前收回租賃土地使用權的程式

甲方依法和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提前收回租賃土地使用權的,甲方應當在收回3個月前,將租賃地塊的坐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承租人,並在租賃地塊的範圍內公告。

第十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3.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13.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對該幅土地的開發、利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13.3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登記、審批手續;

13.4 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13.5 如乙方有違約或違法行為,則甲方有權責令限期糾正,並可視情節的嚴重程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13.6 甲方保證該幅土地在本合同存續期間不設立任何抵押權。

第十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4.1 乙方有義務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14.2 乙方有義務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14.3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該幅土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

14.4 乙方出於生產經-營的需要,依法定程式可以在該幅土地上建造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等,在甲方依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或本合同租賃期滿未能獲得續租情況下,由乙方自行處置;

14.5 乙方可以將租賃土地使用權作為與他人合作、聯營的條件;

14.6 乙方有自由處分該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權利。

第十五條 乙方在租賃用地報經-政府批准之日起15天內,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六條 合同的解除

16.1 甲乙雙方均可以解除的情形:

16.1.1 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16.1.2 因不可抗力,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已經-沒有意義的;

16.1.3 非任何一方原-因,該幅土地滅失的;

16.1.4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16.2 甲方有權解除的情形:

16.2.1 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立法的變動,甲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2.2 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產業政策的變更,甲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2.3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按時交納土地租金,逾期90天以上的;

16.2.4 本合同另有約定的。

16.3 乙方有權解除的情形:

16.3.1 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立法的變動,乙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3.2 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產業政策的變更,乙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3.3 因乙方撤銷、遷移、破產等原-因,停止使用該幅土地的。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7.1 如乙方未能按時支付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項,從延遲付款之日起,每天按應繳納款項的 ‰繳納滯納金。

17.2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之約定解除本合同,則甲方應在乙方收到解除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退還乙方多繳納的租金,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已收取租金總額的  %違約金。以上違約金支付不影響乙方就其生產經-營經-濟損失向甲方索取賠償損失的權利。

17.3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任一自己應履行的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守約方賠償其違約行為所造成的實際損失和可預見的損失。如雙方都有過錯,則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守約方直接經-濟損失、訴訟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司法鑑定費和取證費等費用。

第十八條 通知

18.1 依照本合同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絡應以中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遞交,或以掛號信件,或以公認的快遞服務或圖文傳真傳送到另一方。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

18.1.1 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交到之日視為送達;

18.1.2 以圖文傳真傳送的通知在成功傳送和接收日後的第1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18.2 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15天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15天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期間,無爭議部分的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條 附則

20.1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為準。本合同的兩個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中的“法律”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制定頒佈的條文:“法規”是指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是指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規章。

20.3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發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0.4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並報政府批准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20.5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荒山土地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合同內容如下:

1.租賃土地位於

2.租賃土地用途:

3.租賃期限:

4.租金:

5.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6.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7.違約責任:

8.其他約定事項:

9.本合同簽訂於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的修改和補充以甲乙雙方簽訂的修改合同協議為準,作為本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及賬號:

乙方(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及賬號:

荒山土地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原出租方:_______

承租方:公路改建工程專案經理部(以下簡稱乙方) 甲與原出租方()在_______年10月3日簽訂了《土地租賃合同》承租樑國生一塊約12畝的土地,用作路面施工穩定土拌和場和專案部駐地用地。租賃期自_______年10月1日起至_______年3月30日止;在租賃期間由於荔枝園村部分村委對此存有異議,乙方經與樑國生、荔枝園村委會全體村委三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補充協議:

一、乙方與原土地出租方樑國生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有效,在租賃期間,荔枝園村委予以支援、配合,不阻擾施工。

二、租賃期滿後,若乙方要續租,則乙方必須要與荔枝園村委會重新簽訂土地租賃合同;且續租最長不能超過6個月。租金按原租金遞增50%,續租6個月總租金為壹萬伍仟元整(15000)。

三、本補充協議與原《土地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衝突矛盾則以補充協議為準。

四、本補充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原出租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原出租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_______年 月 日 _______年 月 日

荒山土地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並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當事人秉著誠實、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 租賃土地的詳細情況:

甲方將承包經營的______市 縣 鎮______村____ 畝土地(詳細情況如下表)的使用權租賃給乙方建立駕校及綜合利用:

租賃土地所有權的詳細情況

總面積:_____畝 其中:田:_____畝,土:_____畝;地塊共數:____塊

二、租賃期限

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 日。

三、 租金標準

乙方按每畝_1500___元支付租賃費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四、 土地用途

地下資源:乙方經相關部門批准後開發、利用。

五、 相關稅費繳納

(一)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負責;

(二)村社相關費用按村社每年規定的標準,乙方須按時繳納。

六、 其他事項宣告

(一)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租或許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三)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四)如遇政府徵收或徵用,補償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還乙方剩餘租賃期限租金。

(五)租賃期間承租人死亡或者成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被相關部門取消使用資格,合同終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權,租金作為甲方恢復整改費用,不予退還。

七、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協議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一)甲、乙雙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二)若雙方在30天內未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九、附件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所在村社同意蓋章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備案核查。

社意見(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見證人:

年 月 日

荒山土地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發揮土地用途,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承包土地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面積、位置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租的承包經營的集體所有耕地12畝出租給乙方作苗木基地培護苗木使用。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自年月日起,共年。若要續約,再簽定續約合同。伍年以後,若乙方續租,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並按當地不超過10%的合理價格計算。

三、相關費用計算標準及交付方法:

(一)租金計算標準:畝地,年租金合計元,大寫:元整。(含兩間辦公室租金)

(二)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年一付,即每年的月日支付當年的租金。

(三)該土地上的羅漢松以500元每棵賣給乙方,桂花樹以200元每棵賣給乙方,其他苗木無償歸乙方所有。

(四)乙方用電單獨設表,費用按照當地供電局用電價格收取。

(五)甲方提供相關租金及苗木結算髮票辦理款項的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乙方租賃的土地擁有合法的承包經營權。

(二)提供與租賃土地有關的手續、資料。租賃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三)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租賃土地享有經營使用權、收益權。

(二)對租賃土地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

(三)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違反有關土地管理的其他規定。

(四)按時向甲方交付租金。

(五)租賃土地內的水井、魚塘乙方可無償使用。

(六)圍牆、苗木移結束後,應及時修補,費用由乙方承擔。六、特殊規定:

(一)租賃期內如遇國家相關政策補貼,涉及到土地補貼歸甲方所有,地上物相關補貼歸乙方所有。

(二)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徵用、徵收或調整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及經營損失補償等歸乙方所有。乙方在得到國家補償後雙方合同終止。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到期若需要續租的,乙方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雙方協商續租事宜;合同到期如乙方不續租則合同自然終止,涉及地上經營物歸乙方處置。乙方在合同到期後,應負責把土地恢復原樣,不影響甲方的農業生產。

(二)若甲方的合法的承包經營權發生變化,應與乙方協商變更,變更後合同條款與原合同一致,不作變更。若因此而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

八、合同變更、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可以採取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租賃合同進行變更或者解除,並報相關部門備案。如遇國家政策等原因造成乙方無法繼續經營等其它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訴。

九、違約責任: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實際損失的雙倍予以賠償。對造成的損失的認定由雙方協商或由乙方委託有評估資質的中價機構評估,其評估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二)乙方最多延期15天交納租金,超過15天每天按所欠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滯納金。超過30天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壹份,乙方執兩份。

出租方:承租方:

簽訂日期:簽訂地點:

見證機關:(章)代表人:

見證日期:

荒山土地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民法典》的規定,就土地使用權租賃事宜,友好協商後訂立如下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土地使用權租賃範圍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所屬之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畝,田名__________ (以現狀地形實測面積為準)。

二、租賃期限

1、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_____年(_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合同期限屆滿後,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但應在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土地使用權所屬土地的租賃用途

乙方用於挖魚塘作為休閒農莊的配套。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按每年每畝__________元的標準,按年度支付,每年的租金為__________元(即 畝* 元=__________ 元)。

2、本合同簽訂且該租賃土地交付後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一次性付清當年度租金,其餘年度乙方均按此日期和金額支付當年度租金。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據本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2、本合同期限屆滿沒有延續的,有權收回該土地使用權;

3、保證該出租土地屬於依法流轉並有權出租;

4、處理好周邊各種社會關係,為甲方的正常營業創造有利條件,提供各種便利;

5、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單方提前終止合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照本合同約定在該租賃土地上挖魚塘;

2、租賃期內如遇政府徵收、徵用,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設、管理的建築物及附屬設施的補償歸乙方所有,但涉及到土地使用權自身土地價值歸土地所有權人所有;

3、按時足額支付租金;

4、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抵押。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過錯的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被終止,過錯方應賠償守約方相應的合理損失。

2、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按所欠租金額的日千分之伍支付違約金,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營業,每停業一天甲方應按乙方應繳納租金額的日千分之伍支付違約金。

七、其他

1、本合同附件及圖紙經雙方簽字認可後,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雙方再另行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荒山土地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 (簡稱甲方)

承租方: (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面積、位置。

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部分土地承租給乙方經營,面積_____畝,土地方位,東至_____西至_____

二、土地承租形式及經營期限

1、個人承租經營。

2、該地承租經營期限: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止(土地租用年限按公曆計算)。

三、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承租金為每畝每年_____元人民幣,全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協議生效 年的租金。

3、其餘租金每乙方向甲方交清租金,不再產生其它費用。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2、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3、保證道路暢通,正常供電供水,電價按正常價格收取,水費每噸按3元收取。

4、租賃期內甲方負責協調村民以及政商之間的關係,做好各項服務,確保乙方正常生產。

5、甲方保證對出租給乙方的土地有合法的出租權利,保證該土地上不存在與第三方有權屬或其他權利糾紛,保證除乙方自身原因外,能夠正常使用租賃的土地。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的期限,乙方有權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的收益權和按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有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和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六、合同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人事等相關變動,不影響合同的執行,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遇國家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終止,雙方應互相協作,不論任何一方出面,均應力爭補償款項,補償款的計算專案中,各自建築的設施補償款歸各方所有。

3、本合同期滿,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租金按每________年5%遞增,依此類推。

4、合同期滿,若甲方不再對外出租,乙方添置的動產由乙方帶走,不動產由雙方協商或委託鑑定機構,評估作價後留給甲方,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價款。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若逾期付款,承擔逾期付款金額20%的違約金。

2、在合同履行期間,若甲方違約,不能保證乙方正常使用租賃土地,應承擔該期間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若造成乙方不能使用該土地的,按乙方實際總投資金額的20%承擔違約金,並退還已收取的全部租金,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村委見證後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村委養殖場壹份。

十一、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轉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租賃土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土地租賃合同 篇1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為了經營農作物,甲方同意將自己的承包地出租給乙方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守信。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將位於 畝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土地作用為農作物種植

三、土地的租賃經營期限

該地租賃經營期限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元,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2、每年春節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下一年度的租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租賃的土地。

2、享有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有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或大型建設徵用該土地,地上附屬物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租賃,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租賃合同。

七、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發包方:(蓋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荒山土地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 甲方將位於樑寶寺鎮桐莊村的嘉祥縣金穗糧食購銷中心桐莊直屬庫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附著物等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及地上建築物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三、 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及地上建築物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四、 如果遇到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政府規劃,需徵用土地或對房屋進行拆遷時,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應退還給乙方未租賃年限相應的租賃費。拆遷補償按雙方對應的物權分享。

五、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合同終止,甲方不退還租金。其它原因造成的合同終止雙方根據租賃時間及原因,協商解決。、雙方應恪守本合同,如單方面違約,按租金的雙倍補償及造成的相應的經濟損失。

六、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倉庫建築物、附著物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裝置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租賃期間地上建築物、附著物等的維修由乙方負擔。租賃期滿,經甲方同意後在原址上改建的房屋與原房產相同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新建的房產、設施和生產用裝置由乙方自行處理,如甲方需要,可適當作價。

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裝置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租賃期間所發生的消防、安全保衛、衛生、水、電、物業及國家行政性收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八、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九、甲方在合同約定起,負責清理租賃範圍內現有住房和設施。合同約定的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致解除合同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裝置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合同到期後若乙方繼續租賃,應於合同到期日前六個月重新簽訂新的合同。

十、 本合同租賃期限為叄拾年,自20__年3月1日起至

2043年2月28日止。、

十一、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躉交的方式,租賃

期叄拾年總租金為人民幣 ,由乙方於20__年3月20日之間交納給甲方。甲方為乙方出具款項收據。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或簽字): 乙方(蓋章或簽字):

20__年3月1日 20__年3月1日

荒山土地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租賃給乙方使用,四至範圍以測繪詳圖為準。

二、乙方租賃使用甲方該宗土地進行_________________廠建設,租金形式按年度定時支付。

三、租賃期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

四、租金及兌付方法: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租金為每畝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元。本合同簽字後,乙方一次性交清一年租金______元,以後乙方應於每年______月______日按時繳納租金,逾期不交的,每日加收3‰的滯納金。

五、甲方土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等附著物,由乙方按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折價補償。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讓和出租。如確需轉讓和出租,須經甲方批准。

2、甲乙雙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如乙方放棄承租權,其使用權為乙方所有。

3、本合同下的土地使用權如因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乙雙方均應服從國家需要。

4、本合同期內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土地租賃期限屆滿,乙方需要急需使用土地的,須再重新辦理有關手續。如到期不再繼續使用的,乙方應到期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甲方。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蓋章)

荒山土地租賃合同 篇1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的房屋棟間,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型別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及裝置_______,及其周圍土地________平房米出租給乙方作酒店使用。房屋基本狀況如下:

1、房屋結構為________,副房結構為:____________

2、房屋權屬證號: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3、該房屋平面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證影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年,甲方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定金

甲乙雙方議定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每年的租金為人民幣萬元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租金為人民幣___元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租金為人民幣___元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租金為人民幣___元整。乙方在____月____日交納給甲方定金___元。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

第四條交付房屋

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裝修使用。

第五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裝置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乙方因使用需要,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裝修期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房租,裝飾物及裝置的所有權屬乙方。

第六條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保證房屋權屬清晰,主體結構完整,出租房屋己取得共居人同意,該房屋沒有權屬糾紛,所提供附屬裝置與《附件一,二》所列專案相符:

2、因乙方在租賃期間出現違法、行為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享有索賠權力

乙方權利義務:

、合同簽定後,乙方擁有受法律保護的物業使用權:

3、應甲方原應耽誤乙方使用的,乙方享有索賠權力。

第七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動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如甲方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乙方違約放棄租房的甲方沒收訂金的

3、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4、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5、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6、其他違反政府相關管理規定或行政職能機關法令法規的行為。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1、擅自變更租金的

2、擅自將房屋再轉租給

第三方的甲方賠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

3、房屋權屬出現糾紛的

4、房屋主體結構損壞,不能再使用的

5、未經有關部門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

6、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甲方賠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

7、甲方未履行

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延時交房賠償乙方元。

8、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第九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起訴。

第十條合同終止: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宣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定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定前,本合同仍然有效。若出現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甲、乙雙方無法繼續履行租賃合同,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土地租賃合同 篇1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租賃合同如下:

1、租賃土地情況

甲方將位於的一塊土地以有償的方式租賃給乙方作用途使用,該土地總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具體以測量圖為準),土地的性質為_______,土地證號為_______。

該土地租賃後用於:_______

2、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3、交付時間

在本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土地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現狀承租。

4、租金計算、付款方式及保證金

(1)租金計算:甲、乙雙方約定,該土地租賃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月租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從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礎上遞增______%(建議年增幅應不低於3%,或每三年遞增一次,每次遞增應不低於10%)各年租金詳見下表:

年度租賃單價(__________元/平方)。

月租金(__________元)。

年租金(__________元)。

(2)租金支付:乙方須在每月號前繳交當月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開付村的收款收據。

(3)簽訂合同時,乙方須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給甲方,該保證金在本合同履行期滿且乙方無違約情況下由甲方無息歸還給乙方。

5、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且必須按時繳交租金。如逾期繳交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租金的______%計罰。經甲方追收,超過當月日乙方仍未全額繳納當月租金的,則視乙方單方違約,因此所產生的經濟損失及糾紛由乙方自負,乙方對此不得有異議。

(2)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土地出賣、抵押給第三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租。否則,即屬乙方違約。

(3)租賃期內乙方如需建設的,必須徵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同意並辦理一切審批手續,建設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符合法律及政策的有關要求及條件的,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有關該地塊的相關手續(包括報建、水電、消防、開戶、營業執照等),但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依法經營,租賃期內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各項法律法規。在該土地內所產生的任何稅費(包括國家或地方政府徵收的土地使用稅及房產稅等)由乙方負責支付。同時,乙方應嚴格按照政府有關管理要求做好安全、環保、消防、防噪音等工作,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產生責任事故的,該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包括第三方的經濟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5)租賃期內如政府規劃需要徵用該土地的,不屬甲方違約,甲方需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做好搬遷工作,同時甲方無息退還保證金給乙方。乙方應積極配合,並無條件做好清拆、搬遷工作。合同終止時間為乙方配合政府徵收(徵用)之日。

6、合同期滿及終止的處理

(1)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地塊上所建的所有建築物及配套固定設施、固定裝修等(包括房屋、門窗、水電、排汙、各種線路及管道等電源線路等)均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異議。

(2)租賃期滿,如乙方要求續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續租,並重新簽訂土地租賃合同書。

7、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保證金雙倍退還給乙方,本合同終止。

(2)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沒收保證金,同時乙方在該地塊上所建的所有建築物及配套固定設施、固定裝修等(不包括生產裝置)全部無償歸甲方所有。

8、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9、合同生效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一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荒山土地租賃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農村土地出租排水合同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訂立。

鑑於乙方租賃甲方_______為生產排水使用,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農村土地出租排水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租用地點、面積與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租來的_________水庫的_________畝作到生產排水使用。

第二條 租用時間與補償金額

1.租用時間: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補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

2.乙方補償給甲方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大塘汙染死魚損失費_________元。

第三條 補償金額與付款方式

1.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補償金_________元。

2.乙方於_____年____月 ____日前付給甲方_____年大塘汙染受損的補償金_______元和_____年補償金______元(共______元整),餘下的款分兩期支付。第一期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元;第二期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餘款_______元全部付清

3.______年至______年的補償金額每年分兩期支付,第一期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即____________元,第二期______月______日支付_________元。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與責任

1.乙方給甲方有利補償後,甲方提供大塘_________畝面積給乙方作生產排水使用。

2.甲方可在大塘_________畝面積範圍內進行養殖,但乙方再不負責塘內養殖後果責任。

3.甲方保證乙方生產處理後的水排入大塘內,但乙方的餘泥不得排入大塘內,否則由乙方清理。

4.甲方在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的3年內,每年無償提供_________給乙方。

5._________年乙方無償派出鉤機幫助甲方一週的時間挖深魚塘。

第五條 協議變更與不可抗拒因素

1.本協議須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方能生效,任何單方不得擅自變更協議,如有變更須經甲乙雙方代表商定後加補充協議。

2.如因有國家政策性變化及天災不可抗拒因素所致,乙方應在下一年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協商解決。

3.乙方若不按期付清補償金給甲方,尚欠補償金餘額,則按銀行同期存款計息補償給甲方。

第六條 陳述和保證

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養殖場;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工業總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七條 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約定補償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各方的營業執照影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檔案;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荒山土地租賃合同 篇21

甲方現有空閒土地一宗,對外招商,乙方願意租賃,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列下:

一、甲方對外租賃的土地位於甲方院內,南北長米,東西寬米共計畝。(四至平面圖附後)

二、租賃期限:年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賃費及繳納方式

乙方租賃費按每年每畝 元計算,每年共向甲方交納租賃費 元,第一年的租賃費乙方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給甲方,第二年的租賃費乙方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給甲方,今後租賃費以此類推。

四、乙方需向 村民補償該場地內栽植的.桑樹款元,該款乙方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給甲方。

五、乙方在場地內建設所有工程建設投入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需要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時,乙方自行辦理,並承擔費用,甲方應積極協助辦理。

六、合同期內,乙方經營所需的一切證件,由乙方自己辦理,並承擔費用。

七、乙方應繳納的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等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期內,因國家政策調整,本合同與政策相牴觸時,按國家政策執行。

九、如因土地使用權出現糾紛時由甲方負責出面協調辦理。

十、青苗補償費每畝每年400元由甲方負責支付,合同簽訂後青苗補償費如增加時,從變動之年,租賃費按變動金額進行相應增長。

十一、合同期內,因國家規劃需徵用該處場地時,甲乙雙方無條件服從,按合同期滿交接,互不追究違約責任,租賃費按實際使用日期計算,剩餘的退還乙方,乙方自建設施的補償歸乙方。

十二、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自建設施轉租。

十三、合同期滿,甲方如需對外租賃乙方有優先租賃權。

十四、合同期滿,甲、乙方應在三十日內辦理交接、乙方清倉離場,乙方自建設施經評估部門評估後,可按評估價賣給甲方,或者乙方自行拆除,拆遷費自理。

十五、違約責任

1、單方隨意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並繼續執行本合同。

2、乙方應按時上交租賃費,逾期不交,每超一天按欠交金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連續拖欠三十天交不清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土地租賃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鑑於雙方於20__年7月31日共同簽署了《土地出租合同》,現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土地出租合同》中未盡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租賃物的具體情況:

一、具體地址。

後附:廠房具體情況一份和裝置的清單一份。

二、裝修、新建廠房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

1、乙方根據實際生產經營需求新建廠房,對甲方現有廠房進行裝修,增設、增加附屬設施和裝置,但是必須告知甲方。

三、在租賃期內乙方保證合法生產經營,乙方具有自主經營權、管理權、決策權,但是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重大決策時,甲方有知情權。

四、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權合法,並且能夠正常使用,保證其提供的廠房、房屋及裝置等享有完全所有權,並保證廠房、房屋和裝置等的使用安全,若因此產生糾紛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五、租金的支付方式。

雙方經過協商,1、雙方簽訂協議生效後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年租金按乙方淨利潤的22%計算,第三年租金按乙方淨利潤的24%計算,第四年租金按乙方淨利潤的26%計算,第五年租金按乙方淨利潤的28%計算,第六年至合同終止時租金一律按乙方淨利潤的30%計算;每年12月底結算租金。

六、租賃期內,甲方委派______代表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相關事宜,並進行財務年度稽核,按雙方約定代表甲方收取租金。

七、租賃期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其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八、甲方任何時期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若因甲方原因致使廠房、裝置、設施被執行,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失給乙方進行賠償。

九、租賃期內,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十、租賃期內,甲方保證乙方的水、電正常使用、路暢通,並出面協調和處理相鄰關係和村民委員會關係,若甲方怠於履行或不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十一、甲方若出售該租賃物,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十二、租賃期間,乙方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式轉讓該租賃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即租賃物發生所有權變動,不影響合同效力)。

十二、租賃期內,乙方可對廠房進行裝修,裝修風格、裝修材料及裝修施工人員由乙方自行選定,甲方不得干預;合同終止,屬不可拆除部分歸甲方所有,乙方增添的經營設施、裝置及動產部分及可拆除的不動產歸乙方所有。

十三、租賃期內,因甲方的原因或甲方需提前收回租賃物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乙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十四、租賃期內,因不可抗力、政府行為、不可歸責於任何一方的原因,導致財產或房屋毀損,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賠償。

十五、租賃期內,遇到政府徵收、徵用等行為,根據被徵收、徵用的財產的所有權來確定賠償的受益人。

十六、合同生效之日甲方應交付租賃物。

其他:

十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甲、乙方以加蓋合同專用章為準)之日起生效。本補充協議及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未選擇時預設為第2種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九、本合同用中文製作,合同的書寫和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