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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委託租房合同(精選3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55W

業主委託租房合同 篇1

甲方(業主): 地址: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業主委託租房合同(精選3篇)

乙方(物業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職務: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將其在 方出租的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出租房屋情況

住宅小區內的房屋委託乙

第二條 委託出租期限 使用面積:

托出租期限即為本合同的有效期間。

2.1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房屋仍未租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合同。 或

2.2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房屋出租時結束。

第三條 房屋出租價格 人民幣。 幅度內可調整房屋出租價格。甲方確定房屋出租價格為: 甲方授權乙方在

第四條 委託報酬

4.1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 或

4.2 乙方將委託出租房屋租出後

第五條 甲方責任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委託報酬人民幣 天,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出房屋價款的元。 %作為乙方應得報酬。

5.1 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之有關房屋的基本情況;

5.2 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證明其為房屋合法所有權者的證明檔案,如房屋所有權證、契稅證等;

第六條乙方責任

6.1 乙方應嚴格按甲方的委託出租房屋;

6.2 乙方應及時將房屋出租情況通知甲方;

第七條 房屋租金的收取

7.1 房屋租金由甲方自行收取; 或

7.2 房屋租金由乙方代為收取。 第八條 其他

8.1 乙方只接受委託出租房屋,並不負責甲方房屋的保管責任和甲方房屋出租後的因承租方原因所產生的責任;

8.2 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委託第三方出租本合同項下的房屋;

8.3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自行出租本合同項下的房屋。 (或甲方自行出租本合同項下的房屋的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與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除本合同本條規定的情形外,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視為違約,守約方有權 要求違約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萬元人

9.2 甲方未如實履行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責任的,造成乙方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 民幣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損失;

9.3 甲方擅自委託第三方出租房屋或自行將房屋出租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人民幣;

9.4 甲方未按期支付委託報酬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報酬總額

9.5 乙方低於甲方規定的價格出租房屋的,應當補足差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的滯納金;萬元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提交 解決,對仲裁委員會的裁決雙方均應遵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律效力。 份,雙方各執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 仲裁委員會

甲方: 簽訂日期:

乙方: 簽訂地點:

業主委託租房合同 篇2

委託人(甲方):

經紀人(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以武漢市房屋管理局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制定的《武漢市房地產經紀合同》為樣本,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委託房屋出租一事,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1.產權證明 書)4.其它必備相關證件

乙方出示:

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2.營業執照。

2.戶口本

3.房主身份證(如代辦需有代辦人身份證明及委託

雙方保證所提供的證件的真實性,如由於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證明材料不全或不實,而導致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乙方並有權終止合同,如因乙方提供虛假證件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償,甲方並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

甲方將座落在武漢市 合計面積為 平方米之房屋委託給乙方向外出租。

1. 委託授權內容:

(1)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進行房屋出租事宜,並代理簽署相關合同,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簽署的合同檔案,甲方均認可且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在委託許可權內所進行的房地產經紀服務。

(2) 甲方委託乙方在委託期內向承租人代收房屋租金。

2. 委託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月 日。 其中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_________期。

3. 房租及付款方式:

(1) 天后( 年 月 日)開始計算租金。

(2) 房屋租金包含物業費,房屋租金為 元/月;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低於此價格付款,超出部分歸乙方所有,低於部分由乙方承擔。

(3) 房屋租金付款方式為 。

(4) 如房屋需要重新裝修或增加設施裝置,則相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如下:

4. 雙方責任與權利

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設施應完好無損(在本合同簽訂前,經甲、乙雙方確認簽字)乙方負責監督承租人妥善管理並安全使用房屋,愛惜屋內所留傢俱、電器及設施,如屬人為損壞,乙方負責監督承租人修理或賠償。如屬自然損壞,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甲方應在15天修理好並交付承租人使用。若超過上述期限,免租期自動順延相應時間。

(1) 如房屋存在隱患,影響正常居住或使用的(如設施嚴重老化、供電供氣不足、鄰居關係嚴重不和、周邊環境極差等)應在合同簽署前如實告乙方,並和乙方簽定相關補充協議;否則由此產生的糾紛及賠償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如房屋內所留傢俱電器等過於陳舊或已超過使用年限,經乙方要求甲方應將該物品搬離此房,否則自然損壞後不得據此索賠。

(2)合同期滿如乙方與租客簽訂的合同與甲方簽訂的合同日期不對等,本合同將自動順延最多不超過三個月,甲方無任何異議,順延期間房屋租金價格不變,如需順延乙方繼續付給甲方順延期的房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與原承租人續租,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賠償乙方不少於2個月的租金。

(3) 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合同無法順延執行,則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均不承擔責任,乙方結清各項費用,甲方退還剩餘租金。

(4) 由於承租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則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5. 違約及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簽字,合同即刻生效,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如需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支付兩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如乙方對房屋進行了裝修裝飾,則甲方還應賠償乙方裝修裝飾費用 元。

6. 爭議解決:

(1)甲乙雙方以相互諒解的原則協商解決爭議。

(2)甲乙雙方協商不成可向甲方註冊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 補充協議: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或簽字生效,各執一份。如有補充協議,確認書、授權書、委託書等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公章): 身份證號: 經辦人: 房產證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家庭住址: 營業部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業主委託租房合同 篇3

出租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賬號:

電子信箱:

承租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帳號:

電子信箱:

風險提示:確定出租人對房屋具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實踐中,有的出租人對房屋並不具備所有權或者處分權,導致租客入住以後被真正的房主“驅逐”,而這時所謂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見蹤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東,請檢查房產證上的戶名或檢視購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東,則需要有房東的授權委託書原件(最好經過公證)。

3、若出租人是租客,則需要房東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檔案原件,並在合同中約定如產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檔案不真實時,轉租人應承擔何種責任。

出租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承租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風險提示:明確各項金額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額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爭議甚至訴訟糾紛。

在支付租金及押金時,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支付方式。最好是用銀行轉賬方式,以確保糾紛發生時候有充足的支付依據。如果採用現金支付的方式,應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憑證,在糾紛發生時才能有效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縮另外,最好約定租金的調整方式,避免因出租方隨意增加租金引起的爭議糾紛。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過________元,每米櫃檯不得超過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__元,第三年為__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__元)

3、為減輕承租方負擔,經雙方協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風險提示:明確修繕責任

如果在使用過程中,房屋及其附屬裝置出現問題或故障,應由誰維修,費用應由誰承擔,這是雙方需要提前明確的,否則,一旦出現問題,極易產生糾紛。

為避免風險,應特別注意租賃合同中出租方對租賃物的維修責任,以保障承租方正常經營。

此外,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 各項費用繳費辦法

1、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傢俬、家電裝置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六條 在租賃櫃檯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風險提示:明確房屋用途

訂立租賃合同前承租人一是要注意產權證上的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如果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與承租的實際用途不符的,則承租人可能面臨無法辦理營業執照、無法通過相關審批手續等風險;二是要了解相關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將要經營的業態不符合相關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否則必將導致人力、財力的浪費。

在無法確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特別約定相關事宜作為解約條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違約責任。

1、必須製作租賃櫃檯標誌並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櫃檯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櫃檯出售給與櫃檯原有經營範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佔道設定的櫃檯(包括在店內自行設定妨礙顧客出入的櫃檯),禁止出租並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為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第七條 在租賃櫃檯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

2、必須在承租櫃檯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櫃檯標誌。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櫃檯,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後,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稅登記,依法納稅。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稅機關辦理登出稅務登記和繳清稅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塗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稅務、物價、衛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九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傢俱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協議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協議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協議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協議,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協議,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 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協議。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 協議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協議,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協議的終止

1、本協議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協議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協議;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協議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協議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方式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協議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