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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精選20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61W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精選20篇)

地址:

電話:傳真:

經辦人:手機:

承租方:

地址:

郵編:

電話:傳真:

經辦人:手機:

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汽車長期租賃(帶駕)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準:租期、押金、支付、行駛里程限制

1、出租方同意將年月日至年(以下簡稱租賃期間)出租給承租方使用,併為該車配備駕駛員。車輛由出租方保管,出租方駕駛員每日在承租方指定時間開至承租方指定地點,並接受承租方指示開往他處,但車輛行駛區域限湖南省境內。

2、承租方以方式 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預計共為人民幣元(含稅帶司機),以實際結算為準。承租方應在_____年___月____號前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幣______元, 餘款_______元在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剩下的所有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按逾期日數,每日加收租金_______%的滯納金,但不超過逾期租金的_______%。

3、租金增項:

(1)駕駛員每週工作5天,休息2天。具體休息時間由承租方提出提前通知承租方駕駛員。因此,租賃期間內工作日折算為_______天,租金為人民幣(大寫金額)_______(小寫金額)¥_______元/輛/天。若駕駛員休息日內承租方需要安排工作則亦按¥_______元/輛/天計算。

(2)駕駛員每天工作時間為_______小時。承租方承擔司機工作期間_______元/天的餐費補助

(3)計程車輛在租賃期內限行_______公里,超出按¥_______元/公里計算,作為車輛磨損費計入租金中。用車結算明細格式詳見附件,承租方將簽字確認。

(4)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駕駛員去外地(__城市以外)食宿費由承租方承擔,去外地餐費按¥_______元/餐計算、住宿費可按¥_______元/晚結算。

(5)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將根據以上實際增發的專案進行結算,由承租方統一支付。

二、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1、 出租方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對規定不能通行和停車的區域及其它違反交通法規的要求,駕駛員有權拒絕。

2、 車輛只限出租方駕駛員駕駛,駕駛員連續駕車4小時,有權休息1小時。

3、 交通事故出險時,出租方免費負責處理,並提供同等車輛替換。

4、在租賃期內,租賃車輛出租方負責保管。

5、提供車輛裝置齊全,車輛及駕駛員有效證件齊全,保持車況良好及車輛的整潔與安全防護。

6、出租方駕駛員在租賃期限內不隨意拖延工作時間,不拒絕乘載客戶,不違章。

7、出租方在車輛租賃時間內,允許承租方在車身兩側貼上廣告噴畫,廣告由承租方製作安裝。在租賃到期後由承租方負責把車身廣告清除,如造成車輛油漆損壞的則承租方負責賠償或修復。

8、車輛全額保險費、養路費、車船稅、車輛保養維護費、司機的工資等費用由出租方自行負擔,承租方僅支付第一條中註明的租金及實際發生的租金增項。

9、若因計程車輛出現事故導致人身財產損失的,出租方應負責解決並賠償;若承租方因此承擔損失的,出租方應負責全額補償。

10、出租方應承諾其具備簽署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所有資質資格,否則將視為具有過失。

三、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1、 租金按合同規定,司機每天早下班,(其中包括小時午餐時間),超時超公里、承租方按合同額外向出租方支付費用。

2、 如需要駕駛員在外加班過夜,承租方按規定承擔駕駛員(食、住宿)等。

3、出租方駕駛員的接待工作需保持熱情的服務態度,如承租方對駕駛員不滿意,承租方有權讓出租方提出調換司機,出租方將盡快給予安排。

四、違約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車輛出現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協議時,承租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

1、要求出租方立即提供同等檔次代替車輛;

2、解除本合同,租金費用按天結算,多退少補,同時出租方應按租金總額的_______%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

1、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重要義務,則另一方可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可要求賠償損失。

2、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付款義務超過十五天,出租方有權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 除上述規定之情形外,承租過程中如果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如在合同期內未經對方同意解除合同,違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賠償對方。

五、全部合同

附件<>於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全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過 雙方簽訂的書面補充協議才有效。

六、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任何一方的註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術 語 解 釋

1. 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 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 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 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 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 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 裝置: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汽車長期租賃合同條款

本著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雙方就車輛的長期租賃合作事宜共同協商,並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其中包括本車的行駛證、購置稅證、年檢牌等。

2. 向承租方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資訊。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並指定車輛所在市提供定期維護保養,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4. 負責提供車輛所在市區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5. 提供給承租方的租賃車輛僅限在海南省內使用。

6. 承擔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8.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9.不委派司機只負責租賃車輛的機油、制動液、發動機冷卻液、輪胎氣壓等常規檢查專案。出現簡單機械故障時,由承租方負責通知出租方,併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如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到達的,由出租方負責處理。

10.負責計程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車損險、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並向承租方提供影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證件。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改裝車輛。

5在車輛及車輛鑰匙由承租方保管時,停駛車輛盜搶,由承租方承擔不高於保險公司不能理賠部分的5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除此之處的情況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6.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承租方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及時通知出租方,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8. 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9.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0.負責租賃車輛發生的日常費用(其中包括汽油費、補胎、停車費、洗車費)。

11. 負責按期歸還租賃車輛,需續租的,可經雙方協商繼續租用,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內且尚未簽訂續約條款期間,照原價計收租金。

第五條 租金、租期及結算方式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金為:人民幣¥ 元

3.租賃車型:

4.所有價格已含稅。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開具相應、合法、有效發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發票必須與稅務機關登記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國家稅務法律規範的,承租方對價款不予結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出租方承擔,如給承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出租方必須賠償。

5.承租方提車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個月租金 ,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隨時提車,出租方必須適駕車輛交付給承租方。雙方續租則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 承租方租期未滿一月按本合同約定月度租金折算後的日租結算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如出租方應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時理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任何一輛租賃車輛達不到正常行駛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或車輛維修期超過6小時的,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補償承租方遭受的損失。

4、如出租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協議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因承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的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後,所有權取得方即自然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並承擔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將租賃車輛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必須事先與出租方達成書面協議。

3. 任何一方註冊資訊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

4.出租方經營許可證被吊銷、登出或暫時失效的,應在24小時內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終止。承租方須在一週內歸還租賃車輛,租金計算以車輛正式歸還時間為準。

第十條 合同附件

《汽車租賃登記表》等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也可將變更事項登記在合同變更記錄內(經雙方指定經辦人簽字確認),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 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電 話: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賬 戶:_______________ 賬 戶: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裝置齊全、車況良好、執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為1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執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期限、使用範圍

1、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_車型,車牌號碼__________,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時起租給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止收回。

2、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範圍:

第二條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訂立合同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辦理租賃手續時需一次性繳納押金________元。

3、乙方還車時需繳納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元,二十個工作日後、如無違章記錄即退回。如有違章甲方將代付出交通違章款後餘額返還乙方。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______元;還車時,6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天計費。

5、司機服務收費標準:每天8小時工作時間,服務費每日50元,節假日100元,超時加班每小時付加班費10元,節假日20元,乙方負擔司機食宿費用。該費用由乙方在租車時向甲方繳納,還車時按實際工作量據實結算。

6、乙方租車期滿,如需續租車輛,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允許,方可延期租賃,否則,將視為騙租。

第三條 甲方義務和責任

1、提供合同規定之車輛,保證其處於適租姿態。

2、確保車輛的手續合法齊全,牌證有效,保險手續完備。

3、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

4、乙方租賃其間車輛出現故障、發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協助乙方處理,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義務和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情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發現,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並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3、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通用費、停車費及違章罰款。

4、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除及時向當地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絡外,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協助解決。並承擔車輛出險維修停駛期間的損失及車輛折舊費,停駛期間損失費每天按日租金的50%計算;車輛折舊費按保險公司賠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5、租賃車輛被盜搶應及時報警、通知甲方,並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6、租賃期間負責儲存好各種證件,如有遺失,除承擔補辦證件的各種費用外,並交納停駛損失費,停駛期間按租賃標準的50%計收。

7、發車時,甲、乙雙方《按車輛交接表》檢查車況,如租賃過程中,車輛出現故障損壞,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8、按合同規定還車,必須保證車輛清潔,使用效能良好,裝置齊全有效,無刮痕,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取車輛清潔費和其他損失費、燃油費、異地還車收取車輛空駛費。如提前還車,退還未使用時間租金的50%;未經批准逾期返還,逾期租金按原標準150%計。

第五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定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須知》、《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出租方: 承租方:(章)

委託經辦人: 委託經辦人:

地址: 地址:

電話:傳真: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租賃物

本協議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 汽車一輛 ,車牌號碼: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本協議首次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租賃期滿雙方如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約 年,即租賃期至 年 月 日。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 30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第三條 租金

1.雙方協定,租金為 元(人民幣)/月(含稅),一年一付,即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租金合計: (人民幣)(含稅)。

第四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效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瑕疵,否則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裝置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內,由於甲方事前隱瞞車輛真實情況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租賃期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 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 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出租叉車給乙方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1、 叉車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及其他附帶配件設施

2、租賃期限

2.1該批叉車租賃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免租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2本合同租賃期滿,雙方尚未書面確認續簽合同的,乙方繼續使用該批叉車的,甲方沒有提出異議,則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3、租金及支付方式

3.1每臺叉車每月租金為:(大寫:)。

3.2月結,先用叉車後付款。如使用期限未滿一個月,每臺叉車租金以天數來計算,每臺每天租金: (大寫: )。

3.3租金以方式支付。乙方交付租金前,甲方須向乙方交付相應的發票和收據並經乙方確認無誤,否則乙方可以拒付相應款項。

4、叉車交付

4.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叉車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照叉車及設施的現狀承租。交付時雙方對叉車的基本效能和現狀以交接單的形式簽字確認,並可附照片。

4.2叉車由甲方負責運輸,八號 。待租賃期滿合同終止後再由甲方負責運回。運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的權利義務

5.1甲方應保證出租的叉車效能良好,能夠保證安全使用。甲方應定期對叉車進行保養和檢查,具體保養事項為:1,租賃期間叉車所有的正常維修、保養、檢查費用有甲方自行承擔。

5.2甲方負責叉車來回的運輸,並自行承擔運費。叉車在運輸途中的風險由甲方承擔,風險自乙方簽收驗收單後轉移。租賃期滿後,由甲方負責運回,風險自租賃期滿之日轉移給甲方。

5.3甲方應保證合法擁有叉車的所有權,且按照法律規定辦理了叉車牌照。在租賃期限內,應為叉車辦理各項保險,保險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5.4甲方提供24小時隨叫隨到的全方位服務。接到報修電話後4小時內到達乙方現場,如果24小時內不能修復,甲方應在24小時內為乙方提供替用車輛,如不能修復且未能在約定期限內提供替用車輛,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乙方的相應損失。同時,乙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5.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叉車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乙方的權利義務

6.1乙方應該保證正確使用叉車,由於操作不當或者人為損壞,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叉車發生的電費、柴油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6.2在租賃期間,乙方享有叉車使用權,不得買賣轉讓或作為抵押,也不能將叉車用於任何非法活動。

6.3乙方應該愛護叉車,嚴格按照叉車的使用規範作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中叉車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不得轉移叉車的使用地點。

6.4在租賃期限內,乙方可以將叉車轉租給乙方的關聯公司使用,甲方不應提出任何異議。

6.5對於甲方不能按時修復的,亦不能提供替用車輛的,乙方有權請第三方進行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7、合同解除、終止條款

7.1甲方應保證對叉車具有完全及合法的出租權,否則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應支付乙方1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7.2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或甲方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支付乙方1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乙方損失的,甲方另需賠償。

8、保險責任,違約條款

8.1在租賃期間,甲方負責購買叉車的保險,若甲方未購買保險,由此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8.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需要承擔

9、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發生訴訟時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0、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如因不可抗力造成雙方損失的,雙方各自承擔其損失。

11、其他約定事項

12、本合同一式份,乙方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為明確汽車租賃活動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二條 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自覺服從相關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章 合同形式,標的,期限及租金

第三條 本合同為汽車租賃合同,系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承租車輛所需的資信證明,交納一定的風險保證金;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相關證照齊全有效的車輛。

第四條 乙方因生產生活需要,向甲方租賃_________________型號(手擋/自檔)的租賃車壹輛。該車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___,車身顏色_____。本車規定使用(汽油/柴油)_____以上。具體車輛狀況和隨車設施詳見《租賃車輛交接單》。

第五條 租賃車輛駕駛人員應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且準駕車類別與租賃車輛相符。

第六條 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時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時止,合同有效期為___個月。租賃期以天(24小時為一天)為計量單位,計時間不足7天(含7天)的按半月計算,超過7天的按一月計算。租賃計算的起止時間以《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租賃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協商續租事宜,如雙方無異議,此合同有效期自動延長_____月。

第七條 1,甲乙雙方應在價格主管部門確定的範圍內,協商確定月租金為人民幣(“人民幣”以下簡

稱“元”) ¥_________元(含稅/不含稅)。支付方式為_____付。2,乙方在租賃期內,使用租賃車輛時,每___不得超過_____公里,超出部分甲方按每一公里¥ ____元收取費用。

3,乙方向甲方交納的風險保證金為¥ _____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該風險保證金僅作為乙方在租賃期間內不損害甲方利益的保證,其返還方式為:在租賃期滿之時,甲方未發現乙方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不計利息返還¥ _____元。違章曝光押金於租賃期滿後15日內,甲方未發現乙方因交通違章曝光的,不計利息全額返還。

第八條 租金和相關費用結算的基本幣種為人民幣。如結算時使用其他幣種的。統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當日的掛牌匯率換算為人民幣結算。

第三章 車輛交接

第九條 車輛交接須在甲方指定的營業地點和營業時間內進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車輛租賃時,甲方應保證車輛狀況良好和隨車設施完好,並將租賃車輛的效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乙方應認真瞭解掌握租賃車輛的效能操作方法和主要事項,並有保持車輛狀況良好的隨車設施完好的責任。在車輛交接時,甲乙雙方應認真檢查車輛狀況及隨車證件,如實填寫《租賃車輛交接單》交接完畢簽字確認。

第四章 違章曝光,交通事故及保險

第十一條 由於乙方原因致租賃車輛被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門暫扣給予違章曝光和扣押證件罰款等處罰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租賃車輛交通違章曝光後甲方應主動通知乙方,協同乙方處理車輛交通違章事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證照遺失等,乙方應於24小時內通知甲方,並承擔由此 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不足部分的損失。甲方得知事故發生後,應及時向有關保險公司報案,積極協助乙方減輕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甲方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甲方應辦理租賃車輛的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險和國家強制性保險。乙方如需甲方投保租賃車輛相關的其他險種,應承擔該險種的費用,甲方負責辦理出險後向保險公司索賠的相關手續。因甲方未及時辦理前款保險手續等原因導致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四條 在租賃期間,由於乙方責任租賃車輛發生碰撞等交通事故:

1 由於承租方責任導致的理賠行為,需負擔車輛實際損失1500元(含)以內(購買不計免賠險後除外)、保險公司拒賠/免賠的部分及由此產生的第二年保費上浮的部分(本年度保費的10%);

2 加速車輛折舊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按照事故損失金額和車輛維修金額總數的20%作為承擔車輛加速折舊費用。(僅適用於事故損失金額和車輛維修金額的總數大於五千元時)。

3 由於承租方(酒駕、醉駕、毒駕)等危險方式駕駛造成的第三方和甲方的全部損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擔。

第十五條 租賃期間發生車輛被盜或其它形式的滅失,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乙方應承擔車輛滅失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及保險公司拒賠/免賠的部分。

第五章 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合同約定收取租金和相關費用;

2 存在下列情況時有權收回租賃車輛,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

A 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B 乙方拖欠應付給甲方的租金和相關費用。

C 乙方擅自贈予,轉讓,轉租,質押租賃車輛以及其它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D 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其它有損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動。

3 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甲方有權瞭解租賃承包車輛的狀況及使用情況。

4 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地點向乙方提供裝置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隨車證照齊全有效的租賃車輛。

5 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

6 及時答覆乙方提出車輛使用維護方面的技術性等問題。

7 負責對租賃車輛在北京主城區範圍(五環)內非人為因素導致的故障進行救濟。

8 協助乙方處理髮生在租賃期間的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負責出險車輛的索賠事宜,乙方應賠償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不足部分。

9 負責向保險公司為租賃車輛進行必要的投保。

10 負責車輛的正常保養和年檢。費用由甲方支付。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租賃期間享有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 辦理租賃手續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資信證明。

3 乙方名稱住址聯絡電話等發生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未及時通知的承擔由此造成的法律後果。

4 租賃期間內租賃車輛發生各類機械故障或車輛損壞事故的,須到甲方制定的修理廠進行維修,不得擅自維修或到非甲方指定的修理廠維修。由於任意一方責任造成的機件故障,損壞的,修理費由任意一方承擔。

5 妥善保管車輛的證件牌照等,定期檢查機油剎車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定期檢查車輛設施,若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

6 租賃車輛如需新增油品,必須使用該車輛生產廠家允許使用的油品。

7 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拆卸租賃車輛上的裝置儀器和零件,乙方必須保留租賃車輛的甲方特徵標誌,不得擅自摘除塗改和破壞。

8 乙方不得擅自贈予,轉讓,轉租,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以及有其它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9 不得將租賃車輛進行一下活動:用作教練車,參加競賽,做抗震抗壓等測試以及其它有破壞性的駕駛或實驗,不得利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質的客貨運輸,不得超載人和物,不得運送易燃易爆腐蝕物品,不準酒後駕車,不準違反國家有關運輸管理規定。

10 不準將租賃車輛進行違法活動,不準利用租賃車輛從事其它有損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動。

1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應付給甲方的租金和相關費用超過72小時。

12 車輛發生緊急故障或異常時,應立即停車並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絡。

13 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配合甲方維護保養。

14 乙方還車時應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經檢驗有刮擦碰撞等情況的,應按修理行業收費標準賠償損失,並承擔甲方在維修期間的租金損失。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和租賃車輛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條 甲方違反第十六條5、6、9、10款規定的,經乙方提示後仍未履行義務的,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向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二十條 乙方違反合同第十七條2,4,7,8,9,10,11款的,甲方有權隨時單方面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向甲方賠償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以及支付合同期內的剩餘所有租金,已收取的全部款項不予退回並不承擔因收車對乙方產生的所有損失。

第二十一條 甲方或者乙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

第七章 合同變更,解除合同,糾紛的解決

第二十二條 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 擔保人和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五條 附加條款: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經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擔保人:

代表人: 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8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設施有_________的商鋪出租給乙方。用途_________(以乙方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商鋪及其相關設施交付乙方驗收使用。

第二條 租期

租期共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時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租金:共_________元。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2.支付時間、方式:租金每_________個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於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交給出租人,第二次租金於______交清,以後交付方式以此類推。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天的寬限期,從第_________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_________%加收滯納金。

4.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_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滿或終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和違約金等相關費用並對有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後,甲方即可無息退還乙方押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商鋪的修繕

由甲方維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_____日內維修好。如甲方未盡維修義務,乙方可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由乙方維修的,修理費由_________負擔。

甲方(是/否)允許承租人對商鋪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合同期滿,櫃檯的改善或增設他物的處理是:_________。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度,電錶表底數為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使用該商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4.甲方、乙方必須按有關稅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稅金額。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關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擅自改變商鋪的使用性質;

(2)擅自轉租、轉讓商鋪或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3)逾期交納租金,經甲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4)乙方嚴重違反相關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甲方必須給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鋪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為乙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經營範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乙方對於租用的商鋪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戶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核准的人員)。

4.乙方不得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乙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乙方必須愛護商鋪裝置,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商鋪裝置,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衛生。

第八條 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乙方依法經營和遵守相關紀律、規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甲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為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交納後,有權要求乙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租賃期滿未能續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商鋪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第十條 續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甲方違約,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____天以上,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從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二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甲乙雙方為明確汽車租賃活動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二條 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自覺服從相關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章 合同形式,標的,期限及租金

第三條 本合同為汽車租賃合同,系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承租車輛所需的資信證明,交納一定的風險保證金;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相關證照齊全有效的車輛。

第四條乙方因生產生活需要,向甲方租賃_________________型號(手擋/自檔)的租賃車壹輛。該車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___,車身顏色_____。本車規定使用(汽油/柴油)_____以上。具體車輛狀況和隨車設施詳見《租賃車輛交接單》。

第五條 租賃車輛駕駛人員應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且準駕車類別與租賃車輛相符。

第六條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時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時止,合同有效期為___個月。租賃期以天(24小時為一天)為計量單位,計時間不足7天(含7天)的按半月計算,超過7天的按一月計算。租賃計算的起止時間以《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租賃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協商續租事宜,如雙方無異議,此合同有效期自動延長_____月。

第七條 1,甲乙雙方應在價格主管部門確定的範圍內,協商確定月租金為人民幣(“人民幣”以下簡稱“元”)?_________元(含稅/不含稅)。支付方式為_____付。

2,乙方在租賃期內,使用租賃車輛時,每___不得超過_____公里,超出部分甲方按每一公里? ____元收取費用。

3,乙方向甲方交納的風險保證金為?_____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該風險保證金僅作為乙方在租賃期間內不損害甲方利益的保證,其返還方式為:在租賃期滿之時,甲方未發現乙方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不計利息返還?_____元。違章曝光押金於租賃期滿後15日內,甲方未發現乙方因交通違章曝光的,不計利息全額返還。

第八條 租金和相關費用結算的基本幣種為人民幣。如結算時使用其他幣種的。統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當日的掛牌匯率換算為人民幣結算。

第三章 車輛交接

第九條 車輛交接須在甲方指定的營業地點和營業時間內進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車輛租賃時,甲方應保證車輛狀況良好和隨車設施完好,並將租賃車輛的效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乙方應認真瞭解掌握租賃車輛的效能操作方法和主要事項,並有保持車輛狀況良好的隨車設施完好的責任。在車輛交接時,甲乙雙方應認真檢查車輛狀況及隨車證件,如實填寫《租賃車輛交接單》交接完畢簽字確認。

第四章 違章曝光,交通事故及保險

第十一條由於乙方原因致租賃車輛被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門暫扣給予違章曝光和扣押證件罰款等處罰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租賃車輛交通違章曝光後甲方應主動通知乙方,協同乙方處理車輛交通違章事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證照遺失等,乙方應於24小時內通知甲方,並承擔由此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不足部分的損失。甲方得知事故發生後,應及時向有關保險公司報案,積極協助乙方減輕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甲方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甲方應辦理租賃車輛的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險和國家強制性保險。乙方如需甲方投保租賃車輛相關的其他險種,應承擔該險種的費用,甲方負責辦理出險後向保險公司索賠的相關手續。因甲方未及時辦理前款保險手續等原因導致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四條 在租賃期間,由於乙方責任租賃車輛發生碰撞等交通事故:

1由於承租方責任導致的理賠行為,需負擔車輛實際損失1500元(含)以內(購買不計免賠險後除外)、保險公司拒賠/免賠的部分及由此產生的第二年保費上浮的部分(本年度保費的10%);

2加速車輛折舊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按照事故損失金額和車輛維修金額總數的20%作為承擔車輛加速折舊費用。(僅適用於事故損失金額和車輛維修金額的總數大於五千元時)。

3 由於承租方(酒駕、醉駕、毒駕)等危險方式駕駛造成的第三方和甲方的全部損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擔。

第十五條租賃期間發生車輛被盜或其它形式的滅失,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乙方應承擔車輛滅失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及保險公司拒賠/免賠的部分。

第五章 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合同約定收取租金和相關費用;

2 存在下列情況時有權收回租賃車輛,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

A 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B 乙方拖欠應付給甲方的租金和相關費用。

C 乙方擅自贈予,轉讓,轉租,質押租賃車輛以及其它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D 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其它有損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動。

3 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甲方有權瞭解租賃承包車輛的狀況及使用情況。

4 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地點向乙方提供裝置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隨車證照齊全有效的租賃車輛。

5 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

6 及時答覆乙方提出車輛使用維護方面的技術性等問題。

7 負責對租賃車輛在北京主城區範圍(五環)內非人為因素導致的故障進行救濟。

8 協助乙方處理髮生在租賃期間的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負責出險車輛的索賠事宜,乙方應賠償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不足部分。

9 負責向保險公司為租賃車輛進行必要的投保。

10 負責車輛的正常保養和年檢。費用由甲方支付。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為了美化室內環境,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委託甲方承包乙方室內花卉觀葉植物租擺業務,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和權益,特簽定本合同,內容如下:

一、租擺觀葉植物數量、規格及租金見下表:

二、服務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金額每月 元,付款方式應在植物進場後 日內提前支付租金。(支行帳號:346x81)

三、乙方權利及義務:

1、提供擺放場地及無償提供水資源,並對其植物有保管義務,如有遺失,應照價賠償。

2、乙方對甲方花卉租擺數量、品種、規格及質量進行指導監督,在合同範圍以外需加擺放植物數量,應及時同甲方協商,擺放後應立即簽訂附加合同。

3、乙方如需更換擺放位置及品種應及時通知甲方辦理,未經甲方允許,私自搬運更換位置,造成花卉死亡和套盆損壞,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四、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工作人員應遵守乙方的一切規章制度,不得進入與租擺業務無關區域,不做與租擺無關的事。

2、甲方工作人員在擺放植物及日常維護時,應注意安全,不得損壞乙方設施,保持現場清潔、衛生,做到人走場淨。

3、甲方保持擺放植物美觀、葉面清潔無塵,並據季度變化及其它植物作定期或不定期更換。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單方面違約提前終止合同,需付對方違約金,違約金額為合同期總額百分之三十。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屆合同期滿兩日內雙方未提出異議,此合同自動延長一年,如有未盡事宜,雙方代表協商解決。(以此合同為準)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設施有_________的商鋪出租給乙方。用途_________(以乙方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商鋪及其相關設施交付乙方驗收使用。

第二條 租期

租期共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時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租金:共_________元。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2.支付時間、方式:租金每_________個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於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交給出租人,第二次租金於______交清,以後交付方式以此類推。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天的寬限期,從第_________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_________%加收滯納金。

4.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_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滿或終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和違約金等相關費用並對有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後,甲方即可無息退還乙方押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商鋪的修繕

由甲方維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_____日內維修好。如甲方未盡維修義務,乙方可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由乙方維修的,修理費由_________負擔。

甲方(是/否)允許承租人對商鋪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合同期滿,櫃檯的改善或增設他物的處理是:_________。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度,電錶表底數為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使用該商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4.甲方、乙方必須按有關稅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稅金額。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關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擅自改變商鋪的使用性質;

(2)擅自轉租、轉讓商鋪或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3)逾期交納租金,經甲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4)乙方嚴重違反相關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甲方必須給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鋪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為乙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經營範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乙方對於租用的商鋪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戶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核准的人員)。

4.乙方不得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乙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乙方必須愛護商鋪裝置,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商鋪裝置,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衛生。

第八條 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乙方依法經營和遵守相關紀律、規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甲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為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交納後,有權要求乙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租賃期滿未能續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商鋪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第十條 續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甲方違約,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____天以上,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從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二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____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同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使用的營業執照、公章或合同章必須真實有效,如屬仿造和超過時效期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甲方向乙方提供效能良好、行駛手續完備的_______噸叉車_______輛。

二、乙方租賃甲方叉車,租期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期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止;租賃前應提前繳納全額租金,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甲方出具收條給乙方。租賃期間,日租金(每天以________小時計算)為_____元/天。超出限額,不足_____小時的,按照半天計算;大於_____小時,而小於_____小時的,按照全天計算;乙方應及時交換車輛。逾期交還須提前得到甲方的許可,否則按日租金的15%加付違約金。乙方如提前終止合同,甲方不退還租車金,也不向甲方作賠償。

三、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交納租賃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作為履行合同的保證。保證金不計利息,租賃合同期滿乙方交換車輛後退還乙方。

四、乙方駕駛員應每日檢查車輛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等,並正確使用油料;如發現問題須立即解決,反之由此引起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乙方自行承擔租賃車輛的燃油等費用。

五、乙方要愛護使用車輛及其設施,保證車輛的完好無損。乙方不得將甲方的車輛抵押、倒賣、轉租或從事其他違法活動,如發生上述事件,乙方要承擔法律責任。車輛若發生被盜,詐騙等刑事案件造成租賃車輛損失、損壞、丟失要照價賠償;同時按本合同規定的日租金標準賠付停駛損失。若拆卸甲方車輛部件,一經發現按日租金的五倍處罰。如進行修理要承擔修理費和折舊費(折舊費按修理費的50%計算)。修理期間使車輛無法行駛工作的,乙方要按本合同規定的日租金標準賠付停駛損失。

六、乙方在租賃期內應自覺遵守安全、交通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甲方不負擔任何費用及連帶責任。

七、租期結束時,乙方應將承租的車輛送到甲方的地點,還車時應保持車輛清潔。

八、當甲方認為所租車輛的安全及相關權益受到威脅時,有權收回計程車輛。同時,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甲方有權在任何時候收回車輛、終止合同,並向乙方收取相應的賠償費。

九、本合同解釋權歸甲方。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請求並承諾:

1、 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戶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程式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 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_小轎車(麵包)車 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 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於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 租車時間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 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 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 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錶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並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5、 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1) 違法、違規活動;

(2) 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 盈利性運輸;

(4) 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汙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並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 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效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

3、 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所租車輛,並處500—5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週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 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絡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14

甲方(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標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 詳見本合同附件的補充協議

二、 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2.1 出租方應保證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裝置齊全且效能正常,並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及保險單影印件等有效證件,且保證該等證件在租期內合法有效。

2.2 出租方負責定期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

2.3 出租方負責對租賃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拋錨或故障提供24小時全國救援服務平臺,其中對於租賃車輛由於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出租方有義務免費進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須自行承擔費用。如經施救後車輛法正常行駛的,承租方可直接將車輛交給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點位於承租方租車門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須另行支付異地還車費。

2.4 出租方應協助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2.5 出租方保留隨時檢查車輛停放、行駛情況的權利。

三、 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3.1 承租方應在各種隨車證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時間內到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承租方如不及時履行上述義務,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或扣押的,處罰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且租金照常計算。如發生遺失車牌或各種隨車證件的,承租方須承擔所有補辦費用,且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承租方應正確使用車輛,按時配合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3.2 承租方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燃油費用及過路、過橋、停車等費用。承租方應按租賃車型所規定的油耗標準加註燃油(油耗標準參見《車輛使用手冊》),並將車輛停放於有專人看管的專業停車場所;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保險賠付範圍內的除外)。

3.3 承租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員、財產及罰款責任以及因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等。(保險賠付範圍內的除外)

3.4 承租方承擔非因出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責任。

3.5 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動車輛里程錶,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支付超公里金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封車標損壞即視為承租方擅自改裝車輛),包括但不限於加裝裝置或拆卸、更換原車裝置及零件等,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四、 車輛歸還及續租

4.1 車輛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解除後,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若有)和各種證件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況的確認以《驗車單》為準。如還車時車輛存在損壞現象或裝置、證件不全的,承租方須照價賠償(標準參見還車時出租方門店公示價格);承租方亦可選擇到出租方指定維修場所自行修理、補齊裝置、證件等,出租方自車輛及其裝置、證件完好歸還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4.2 承租方應按時歸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違約金。

4.3 承租方需續租車輛的,須在車輛租期屆滿前十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拒絕續租。雙方續租車輛,須重新簽訂《補充協議》,並按出租方要求重新辦理車輛交接、驗車等手續。

五、 車輛維修

5.1 車輛出現異常後,承租方應第一時間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維修場所進行修理,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

5.2 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異常及損壞情況,不得自行對車輛進行維修或對車輛的部件進行調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因此造成的擴大損失等)。

六、 車輛保險

6.1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車輛都已投保了車輛保險。

6.2 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須在第一時間於事故發生現場向當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通知出租方,並及時向出租方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出租方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時採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當而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其它損失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6.3 車輛被盜、被搶的,自公安部門立案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車輛報廢的,自車管部門出具報廢證明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如之後發生保險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絕理賠的,拒絕理賠部分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該項賠付義務不因雙方合作的終止而滅失。

6.4 車輛發生盜搶或報廢后,如承租方繼續租用出租方車輛的,原車輛押金及剩餘部分的租金可自動轉移至新租用車輛。

七、 違約責任

7.1 經國家規定的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標準的,且出租方拒絕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替換車輛的,承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2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強行收回租賃車輛:

7.2.1承租方提供虛假資訊;

7.2.2承租方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利性營運,從事有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或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7.2.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7.3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按拖欠款項的1%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或累計逾期超過45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強行收回車輛,承租方須支付未付款項。

7.4 發生7.1-7.3所述單方解除合同情形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7.5 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無論車輛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含補充協議)。否則,承租方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的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八、 不可抗力

8.1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現象、戰爭、罷工、火災、政府行為等)發生而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責任,但必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後或恢復通訊後的24小時內書面通知對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責任。如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且只與付款義務相關的,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義務。

8.2 本合同履行地、租賃車輛的採購地及運輸在途地發生不可抗力的,均適用本條款。因政府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政策法規的出臺等)直接導致出租方的採購或運營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調整租金,但須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據。

九、 爭議的解決

9.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 全部合同

10.1 本合同所指車輛本身質量問題,以汽車生產廠家的檢測和相關診斷證明為準。

10.2 本合同所指保險賠付範圍,參照保險公司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

10.3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10.4 本合同附件為《補充協議》、《車輛交接單》、《驗車單》、保險單影印件及承租方資質(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副本影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

10.5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雙方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10.6 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衝突,將以中文版本為準。

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人:

日期: 承租方: 授權代表人: 日期: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望京中環南路甲2號佳境天城大廈2層 地址:

電話: 010-58209999

傳真: 010-58209666

聯絡人: 手機號碼:

電話: 傳真: 聯絡人: 手機號碼: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

承租方:

術 語 解 釋

1. 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 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 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 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 租金: 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 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 裝置: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汽車長期租賃合同條款

本著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雙方就車輛的長期租賃合作事宜共同協商,並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其中包括本車的行駛證、購置稅證、年檢牌等。

2. 向承租方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資訊。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並指定車輛所在市提供定期維護保養,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4. 負責提供車輛所在市區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5. 提供給承租方的租賃車輛僅限在海南省內使用。

6. 承擔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8.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9. 不委派司機只負責租賃車輛的機油、制動液、發動機冷卻液、輪胎氣壓等常規檢查專案。出現簡單機械故障時,由承租方負責通知出租方,併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如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到達的,由出租方負責處理。

10.負責計程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車損險、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並向承租方提供影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證件。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改裝車輛。

5 在車輛及車輛鑰匙由承租方保管時,停駛車輛盜搶,由承租方承擔不高於保險公司不能理賠部分的5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除此之處的情況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6.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承租方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及時通知出租方,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8. 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9.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0.負責租賃車輛發生的日常費用(其中包括汽油費、補胎、停車費、洗車費)。

11. 負責按期歸還租賃車輛,需續租的,可經雙方協商繼續租用,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內且尚未簽訂續約條款期間,照原價計收租金。

第五條 租金、租期及結算方式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金為:人民幣¥ 元

3.租賃車型:

4.所有價格已含稅。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開具相應、合法、有效發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發票必須與稅務機關登記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國家稅務法律規範的,承租方對價款不予結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出租方承擔,如給承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出租方必須賠償。

5.承租方提車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個月租金 ,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隨時提車,出租方必須適駕車輛交付給承租方。雙方續租則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 承租方租期未滿一月按本合同約定月度租金折算後的日租結算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如出租方應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時理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任何一輛租賃車輛達不到正常行駛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或車輛維修期超過6小時的,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補償承租方遭受的損失。

4、如出租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協議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因承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 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的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後,所有權取得方即自然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並承擔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將租賃車輛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必須事先與出租方達成書面協議。

3. 任何一方註冊資訊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

4. 出租方經營許可證被吊銷、登出或暫時失效的,應在24小時內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終止。承租方須在一週內歸還租賃車輛,租金計算以車輛正式歸還時間為準。

第十條 合同附件

《汽車租賃登記表》等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也可將變更事項登記在合同變更記錄內(經雙方指定經辦人簽字確認),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 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電 話: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賬 戶:_______________ 賬 戶: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16

承租人:________有限公司

出租人向承租人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租車服務,車牌號碼為_______.現約定如下:

第一條.租金計算

甲乙雙方協商。出車期間,每天租金_____為元,以實際出車天數計算,每月結算一次。

第二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到期後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再續簽租用合同。

第三條.出租人權利義務

1.服務期間的一切風險、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均由出租人承擔,與承租人無關.

2.服務期間,相關的汽車維修,保養事宜由出租人負責.承租人在汽車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

3.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出車事宜,由承租人統一合理安排,並說明情況,如人數, 所需運送的目的地等.過路費、停車費由承租人承擔.

5.因出租人的責任造成承租人需要用車而車輛不在位,承租人租用他人車輛,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出租人承擔.

6.出租人即駕駛員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上班待令派遣.

第四條.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行駛過程中,承租人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違約責任

雙方當事人如違反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對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合同文字

本合同一式二份, 出租人與承租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

出租人: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方:

承租方:

術 語 解 釋

1. 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 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 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 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 租金: 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 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 裝置: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汽車長期租賃合同條款

本著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雙方就車輛的長期租賃合作事宜共同協商,並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其中包括本車的行駛證、購置稅證、年檢牌等。

2. 向承租方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資訊。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並指定車輛所在市提供定期維護保養,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4. 負責提供車輛所在市區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5. 提供給承租方的租賃車輛僅限在海南省內使用。

6. 承擔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8.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9. 不委派司機只負責租賃車輛的機油、制動液、發動機冷卻液、輪胎氣壓等常規檢查專案。出現簡單機械故障時,由承租方負責通知出租方,併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如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到達的,由出租方負責處理。

10.負責計程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車損險、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並向承租方提供影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證件。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改裝車輛。

5 在車輛及車輛鑰匙由承租方保管時,停駛車輛盜搶,由承租方承擔不高於保險公司不能理賠部分的5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除此之處的情況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6.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承租方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及時通知出租方,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8. 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9.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0.負責租賃車輛發生的日常費用(其中包括汽油費、補胎、停車費、洗車費)。

11. 負責按期歸還租賃車輛,需續租的,可經雙方協商繼續租用,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內且尚未簽訂續約條款期間,照原價計收租金。

第五條 租金、租期及結算方式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金為:人民幣¥ 元

3.租賃車型:

4.所有價格已含稅。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開具相應、合法、有效發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發票必須與稅務機關登記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國家稅務法律規範的,承租方對價款不予結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出租方承擔,如給承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出租方必須賠償。

5.承租方提車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個月租金 ,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隨時提車,出租方必須適駕車輛交付給承租方。雙方續租則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 承租方租期未滿一月按本合同約定月度租金折算後的日租結算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如出租方應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時理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任何一輛租賃車輛達不到正常行駛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或車輛維修期超過6小時的,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補償承租方遭受的損失。

4、如出租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協議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因承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 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的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後,所有權取得方即自然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並承擔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將租賃車輛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必須事先與出租方達成書面協議。

3. 任何一方註冊資訊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

4. 出租方經營許可證被吊銷、登出或暫時失效的,應在24小時內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終止。承租方須在一週內歸還租賃車輛,租金計算以車輛正式歸還時間為準。

第十條 合同附件

《汽車租賃登記表》等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也可將變更事項登記在合同變更記錄內(經雙方指定經辦人簽字確認),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 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電 話: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賬 戶:_______________ 賬 戶: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1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車輛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甲方:承租方(X公司)

乙方:出租方車主X公司、X車隊

一、租賃數量:X輛。車牌號:

二、租賃期限:自20xx年9月10日開始,計劃租賃至20xx年9月9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後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三、驗收方法

驗收方法: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四、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一萬元,大寫一萬元整(此費用包括司機費用)。

2、結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車輛交付使用一個月後,付給出租方上一個月的租賃費,以後每一個月結算並付款一次。

五、進出場及費用

出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年審費用、保險等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負責將車輛運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六、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報請鄭州仲裁機關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 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19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私家車位租給乙方作為車輛(車牌號)停放使用,並簽訂如下車位租賃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和執行。

一、本車位租金_________元整/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乙方到期如需續租,需提前_____個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條作為支付憑證,車位管理費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賃期間要該場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時,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轉租,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可收回車位,剩餘租金概不退還。

四、甲方責任及義務:

1、在租賃期間,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車位使用權,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退還剩餘租金,並賠償乙方1個月租金。

2、在租賃期間,如自然損壞產生的場地維修及檢修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人為損壞(包括乙方)場地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負責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場地,僅供乙方作停泊車輛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車輛有任何損失或被人為損壞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五、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按合同條款的規定按時繳付車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達一週,即被視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為,甲方有權將該車位收回,並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費用和違約金的權利。(如因特殊情況未能如期簽訂續租合同,必須提前以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的方式徵得甲方同意,在雙方簽訂續租合同時連同拖欠的費用一併付清)。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車位的,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個月租金後退還乙方剩餘租金。

3、乙方必須將車輛按車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並做好防盜措施,如發生任何車輛遺失或損壞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六、本合同以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如今後有補充作補充協議處理,與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_____承租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 篇20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車庫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自願租用甲方位於陽光國際 號樓 號車庫作為儲存貨物使用(以下簡稱“該車庫”),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 。

第二條 租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該車庫的年租金為: ;(¥元/年)以上租金不含稅價,如有關部門檢查需辦理出租手續等應交繳的一切稅費由乙方繳納(即開發票的稅費)。乙方的租金於每年 月 日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當年的租金

第四條 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一次向甲方交付 元保證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第五條該車庫交付使用後所發生的水費、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使用費等有關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繳交,與甲方無關。如由於這些費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關部門(公司)追討滯納金或罰金,則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抵扣,並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保證金的不足部分。

第六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須於 年 月 日將該車庫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證該車庫交付使用時水電及排水排汙線路管道暢通。

3、合同期滿時,乙方須在租約期滿之日退還房屋,同時經甲方驗收該車庫無欠繳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後,返還乙方所交的保證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

2、租賃期間,所發生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及取暖費等,由乙方自行按時繳付。

3、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物業管理規定,愛護並正確使用該商服及內部設施。如乙方違反有關規定或超出其經營範圍進行的活動,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點的規定,則乙方繳交保證金的期限順延;如超過十五天仍無法將該商服交付使用,則乙方有權宣佈本合同無效,甲

方需無條件退還乙方保證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點的規定,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滯納金,每天按保證金的3‰計收。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則每天按應繳租金的3‰交納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壹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和收回商服,並有權拒絕返還保證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車庫及配套設施的毀損和故障,乙方應在退房前獨自承擔維修責任,否則甲方將動用乙方的保證金作為修復費用,在修理工程結束後,該保證金多退少補。

3、乙方如租期未滿不繼續承租,則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繳交保證金之日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水錶數: 電錶數: 該數之前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結清,多交的由乙付給甲方

第十一條 補充條款: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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