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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汽車長期租賃合同範本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66W

汽車租賃在生活中已經不稀奇了,那麼小汽車長期租賃合同你們又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小汽車長期租賃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小汽車長期租賃合同範本
小汽車長期租賃合同範文一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為明確汽車租賃活動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二條 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自覺服從相關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章 合同形式,標的,期限及租金

第三條 本合同為汽車租賃合同,系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承租車輛所需的資信證明,交納一定的風險保證金;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相關證照齊全有效的車輛。

第四條 乙方因生產生活需要,向甲方租賃_________________型號(手擋/自檔)的租賃車壹輛。該車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___,車身顏色_____。本車規定使用(汽油/柴油)_____以上。具體車輛狀況和隨車設施詳見《租賃車輛交接單》。

第五條 租賃車輛駕駛人員應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且準駕車類別與租賃車輛相符。

第六條 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時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時止,合同有效期為___個月。租賃期以天(24小時為一天)為計量單位,計時間不足7天(含7天)的按半月計算,超過7天的按一月計算。租賃計算的起止時間以《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租賃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協商續租事宜,如雙方無異議,此合同有效期自動延長_____月。

第七條 1,甲乙雙方應在價格主管部門確定的範圍內,協商確定月租金為人民幣(“人民幣”以下簡

稱“元”) ¥_________元(含稅/不含稅)。支付方式為_____付。2,乙方在租賃期內,使用租賃車輛時,每___不得超過_____公里,超出部分甲方按每一公里¥ ____元收取費用。

3,乙方向甲方交納的風險保證金為¥ _____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該風險保證金僅作為乙方在租賃期間內不損害甲方利益的保證,其返還方式為:在租賃期滿之時,甲方未發現乙方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不計利息返還¥ _____元。違章曝光押金於租賃期滿後15日內,甲方未發現乙方因交通違章曝光的,不計利息全額返還。

第八條 租金和相關費用結算的基本幣種為人民幣。如結算時使用其他幣種的。統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當日的掛牌匯率換算為人民幣結算。

第三章 車輛交接

第九條 車輛交接須在甲方指定的營業地點和營業時間內進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車輛租賃時,甲方應保證車輛狀況良好和隨車設施完好,並將租賃車輛的效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乙方應認真瞭解掌握租賃車輛的效能操作方法和主要事項,並有保持車輛狀況良好的隨車設施完好的責任。在車輛交接時,甲乙雙方應認真檢查車輛狀況及隨車證件,如實填寫《租賃車輛交接單》交接完畢簽字確認。

第四章 違章曝光,交通事故及保險

第十一條 由於乙方原因致租賃車輛被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門暫扣給予違章曝光和扣押證件罰款等處罰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租賃車輛交通違章曝光後甲方應主動通知乙方,協同乙方處理車輛交通違章事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證照遺失等,乙方應於24小時內通知甲方,並承擔由此 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不足部分的損失。甲方得知事故發生後,應及時向有關保險公司報案,積極協助乙方減輕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甲方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甲方應辦理租賃車輛的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險和國家強制性保險。乙方如需甲方投保租賃車輛相關的其他險種,應承擔該險種的費用,甲方負責辦理出險後向保險公司索賠的相關手續。因甲方未及時辦理前款保險手續等原因導致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四條 在租賃期間,由於乙方責任租賃車輛發生碰撞等交通事故:

1 由於承租方責任導致的理賠行為,需負擔車輛實際損失1500元(含)以內(購買不計免賠險後除外)、保險公司拒賠/免賠的部分及由此產生的第二年保費上浮的部分(本年度保費的10%);

2 加速車輛折舊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按照事故損失金額和車輛維修金額總數的20%作為承擔車輛加速折舊費用。(僅適用於事故損失金額和車輛維修金額的總數大於五千元時)。

3 由於承租方(酒駕、醉駕、毒駕)等危險方式駕駛造成的第三方和甲方的全部損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擔。

第十五條 租賃期間發生車輛被盜或其它形式的滅失,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乙方應承擔車輛滅失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及保險公司拒賠/免賠的部分。

第五章 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合同約定收取租金和相關費用;

2 存在下列情況時有權收回租賃車輛,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

A 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B 乙方拖欠應付給甲方的租金和相關費用。

C 乙方擅自贈予,轉讓,轉租,質押租賃車輛以及其它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D 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其它有損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動。

3 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甲方有權瞭解租賃承包車輛的狀況及使用情況。

4 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地點向乙方提供裝置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隨車證照齊全有效的租賃車輛。

5 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

6 及時答覆乙方提出車輛使用維護方面的技術性等問題。

7 負責對租賃車輛在北京主城區範圍(五環)內非人為因素導致的故障進行救濟。

8 協助乙方處理髮生在租賃期間的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負責出險車輛的索賠事宜,乙方應賠償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不足部分。

9 負責向保險公司為租賃車輛進行必要的投保。

10 負責車輛的正常保養和年檢。費用由甲方支付。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租賃期間享有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 辦理租賃手續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資信證明。

3 乙方名稱住址聯絡電話等發生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未及時通知的承擔由此造成的法律後果。

4 租賃期間內租賃車輛發生各類機械故障或車輛損壞事故的,須到甲方制定的修理廠進行維修,不得擅自維修或到非甲方指定的修理廠維修。由於任意一方責任造成的機件故障,損壞的,修理費由任意一方承擔。

5 妥善保管車輛的證件牌照等,定期檢查機油剎車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定期檢查車輛設施,若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

6 租賃車輛如需新增油品,必須使用該車輛生產廠家允許使用的油品。

7 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拆卸租賃車輛上的裝置儀器和零件,乙方必須保留租賃車輛的甲方特徵標誌,不得擅自摘除塗改和破壞。

8 乙方不得擅自贈予,轉讓,轉租,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以及有其它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9 不得將租賃車輛進行一下活動:用作教練車,參加競賽,做抗震抗壓等測試以及其它有破壞性的駕駛或實驗,不得利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質的客貨運輸,不得超載人和物,不得運送易燃易爆腐蝕物品,不準酒後駕車,不準違反國家有關運輸管理規定。

10 不準將租賃車輛進行違法活動,不準利用租賃車輛從事其它有損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動。

1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應付給甲方的租金和相關費用超過72小時。

12 車輛發生緊急故障或異常時,應立即停車並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絡。

13 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配合甲方維護保養。

14 乙方還車時應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經檢驗有刮擦碰撞等情況的,應按修理行業收費標準賠償損失,並承擔甲方在維修期間的租金損失。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和租賃車輛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條 甲方違反第十六條5、6、9、10款規定的,經乙方提示後仍未履行義務的,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向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二十條 乙方違反合同第十七條2,4,7,8,9,10,11款的,甲方有權隨時單方面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向甲方賠償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以及支付合同期內的剩餘所有租金,已收取的全部款項不予退回並不承擔因收車對乙方產生的所有損失。

第二十一條 甲方或者乙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

第七章 合同變更,解除合同,糾紛的解決

第二十二條 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 擔保人和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五條 附加條款: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經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擔保人:

代表人: 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小汽車長期租賃合同範文二

甲方(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標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 詳見本合同附件的補充協議

二、 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2.1 出租方應保證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裝置齊全且效能正常,並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及保險單影印件等有效證件,且保證該等證件在租期內合法有效。

2.2 出租方負責定期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

2.3 出租方負責對租賃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拋錨或故障提供24小時全國救援服務平臺,其中對於租賃車輛由於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出租方有義務免費進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須自行承擔費用。如經施救後車輛仍無法正常行駛的,承租方可直接將車輛交給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點位於承租方租車門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須另行支付異地還車費。

2.4 出租方應協助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2.5 出租方保留隨時檢查車輛停放、行駛情況的權利。

三、 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3.1 承租方應在各種隨車證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時間內到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承租方如不及時履行上述義務,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或扣押的,處罰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且租金照常計算。如發生遺失車牌或各種隨車證件的,承租方須承擔所有補辦費用,且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承租方應正確使用車輛,按時配合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3.2 承租方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燃油費用及過路、過橋、停車等費用。承租方應按租賃車型所規定的油耗標準加註燃油(油耗標準參見《車輛使用手冊》),並將車輛停放於有專人看管的專業停車場所;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保險賠付範圍內的除外)。

3.3 承租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員、財產及罰款責任以及因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等。(保險賠付範圍內的除外)

3.4 承租方承擔非因出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責任。

3.5 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動車輛里程錶,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支付超公里金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封車標損壞即視為承租方擅自改裝車輛),包括但不限於加裝裝置或拆卸、更換原車裝置及零件等,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四、 車輛歸還及續租

4.1 車輛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解除後,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若有)和各種證件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況的確認以《驗車單》為準。如還車時車輛存在損壞現象或裝置、證件不全的,承租方須照價賠償(標準參見還車時出租方門店公示價格);承租方亦可選擇到出租方指定維修場所自行修理、補齊裝置、證件等,出租方自車輛及其裝置、證件完好歸還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4.2 承租方應按時歸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違約金。

4.3 承租方需續租車輛的,須在車輛租期屆滿前十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拒絕續租。雙方續租車輛,須重新簽訂《補充協議》,並按出租方要求重新辦理車輛交接、驗車等手續。

五、 車輛維修

5.1 車輛出現異常後,承租方應第一時間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維修場所進行修理,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

5.2 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異常及損壞情況,不得自行對車輛進行維修或對車輛的部件進行調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因此造成的擴大損失等)。

六、 車輛保險

6.1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車輛都已投保了車輛保險。

6.2 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須在第一時間於事故發生現場向當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通知出租方,並及時向出租方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出租方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時採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當而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其它損失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6.3 車輛被盜、被搶的,自公安部門立案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車輛報廢的,自車管部門出具報廢證明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如之後發生保險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絕理賠的,拒絕理賠部分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該項賠付義務不因雙方合作的終止而滅失。

6.4 車輛發生盜搶或報廢后,如承租方繼續租用出租方車輛的,原車輛押金及剩餘部分的租金可自動轉移至新租用車輛。

七、 違約責任

7.1 經國家規定的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標準的,且出租方拒絕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替換車輛的,承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2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強行收回租賃車輛:

7.2.1承租方提供虛假資訊;

7.2.2承租方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利性營運,從事有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或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7.2.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7.3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按拖欠款項的1%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或累計逾期超過45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強行收回車輛,承租方須支付未付款項。

7.4 發生7.1-7.3所述單方解除合同情形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7.5 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無論車輛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含補充協議)。否則,承租方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的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八、 不可抗力

8.1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現象、戰爭、罷工、火災、政府行為等)發生而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責任,但必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後或恢復通訊後的24小時內書面通知對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責任。如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且只與付款義務相關的,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義務。

8.2 本合同履行地、租賃車輛的採購地及運輸在途地發生不可抗力的,均適用本條款。因政府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政策法規的出臺等)直接導致出租方的採購或運營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調整租金,但須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據。

九、 爭議的解決

9.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 全部合同

10.1 本合同所指車輛本身質量問題,以汽車生產廠家的檢測和相關診斷證明為準。

10.2 本合同所指保險賠付範圍,參照保險公司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

10.3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10.4 本合同附件為《補充協議》、《車輛交接單》、《驗車單》、保險單影印件及承租方資質(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副本影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

10.5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雙方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10.6 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衝突,將以中文版本為準。

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人:

日期: 承租方: 授權代表人: 日期: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望京中環南路甲2號佳境天城大廈2層 地址:

電話: 010-58209999

傳真: 010-58209666

聯絡人: 手機號碼:

電話: 傳真: 聯絡人: 手機號碼:

小汽車長期租賃合同範文三

出租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經辦人: 手機:

承租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經辦人: 手機:

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汽車長期租賃(帶駕)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準:租期、押金、支付、行駛里程限制

1、出租方同意將 年月日至年(以下簡稱租賃期間)出租給承租方使用,併為該車配備駕駛員。車輛由出租方保管,出租方駕駛員每日在承租方指定時間開至承租方指定地點,並接受承租方指示開往他處,但車輛行駛區域限湖南省境內。

2、承租方以方式 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預計共為人民幣元(含稅帶司機),以實際結算為準。承租方應在_____年___月____號前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幣______元, 餘款_______元在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剩下的所有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按逾期日數,每日加收租金_______%的滯納金,但不超過逾期租金的_______%。

3、租金增項:

(1)駕駛員每週工作5天,休息2天。具體休息時間由承租方提出提前通知承租方駕駛員。因此,租賃期間內工作日折算為_______天,租金為人民幣(大寫金額)_______(小寫金額)¥_______元/輛/天。若駕駛員休息日內承租方需要安排工作則亦按¥_______元/輛/天計算。

(2)駕駛員每天工作時間為_______小時。承租方承擔司機工作期間_______元/天的餐費補助

(3)計程車輛在租賃期內限行_______公里,超出按¥_______元/公里計算,作為車輛磨損費計入租金中。用車結算明細格式詳見附件,承租方將簽字確認。

(4)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駕駛員去外地(xx城市以外)食宿費由承租方承擔,去外地餐費按¥_______元/餐計算、住宿費可按¥_______元/晚結算。

(5)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將根據以上實際增發的專案進行結算,由承租方統一支付。

二、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1、 出租方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對規定不能通行和停車的區域及其它違反交通法規的要求,駕駛員有權拒絕。

2、 車輛只限出租方駕駛員駕駛,駕駛員連續駕車4小時,有權休息1小時。

3、 交通事故出險時,出租方免費負責處理,並提供同等車輛替換。

4、在租賃期內,租賃車輛出租方負責保管。

5、提供車輛裝置齊全,車輛及駕駛員有效證件齊全,保持車況良好及車輛的整潔與安全防護。

6、出租方駕駛員在租賃期限內不隨意拖延工作時間,不拒絕乘載客戶,不違章。

7、出租方在車輛租賃時間內,允許承租方在車身兩側貼上廣告噴畫,廣告由承租方製作安裝。在租賃到期後由承租方負責把車身廣告清除,如造成車輛油漆損壞的則承租方負責賠償或修復。

8、車輛全額保險費、養路費、車船稅、車輛保養維護費、司機的工資等費用由出租方自行負擔,承租方僅支付第一條中註明的租金及實際發生的租金增項。

9、若因計程車輛出現事故導致人身財產損失的,出租方應負責解決並賠償;若承租方因此承擔損失的,出租方應負責全額補償。

10、出租方應承諾其具備簽署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所有資質資格,否則將視為具有過失。

三、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1、 租金按合同規定,司機每天早下班,(其中包括小時午餐時間),超時超公里、承租方按合同額外向出租方支付費用。

2、 如需要駕駛員在外加班過夜,承租方按規定承擔駕駛員(食、住宿)等。

3、出租方駕駛員的接待工作需保持熱情的服務態度,如承租方對駕駛員不滿意,承租方有權讓出租方提出調換司機,出租方將盡快給予安排。

四、違約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車輛出現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協議時,承租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1、要求出租方立即提供同等檔次代替車輛;2、解除本合同,租金費用按天結算,多退少補,同時出租方應按租金總額的_______%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

1、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重要義務,則另一方可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可要求賠償損失。

2、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付款義務超過十五天,出租方有權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 除上述規定之情形外,承租過程中如果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如在合同期內未經對方同意解除合同,違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賠償對方。

五、全部合同

附件<<車輛用車結算單>>於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全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過 雙方簽訂的書面補充協議才有效。

六、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若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任何一方的註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