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合同 > 租賃合同

租車合同_汽車租賃合同(精選20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45W

租車合同_汽車租賃合同 篇1

承租方:

租車合同_汽車租賃合同(精選20篇)

出租方: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車浙AB8Q88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方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

車況:(經雙方簽定)

二、租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車用途:

四、租車形式:

以月份為單位租賃,出租方負責提供合法的營運車輛及駕駛員,承租方負責提供燃油及駕駛員食宿。

五、租金及結算方式:

以天租金 元(×30天)

六、雙方權利、義務:

(一)出租方駕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技術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運營。

(二)租賃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三)出租方需保證車輛正常運營,儘量減少修理時間,不得耽誤承租方使用。如車輛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權辭退車輛,從停止工作之日起終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權對車輛進行合理調配,出租方在租賃期間需無條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聽從承租方調配或消極怠工,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出租方對車輛行駛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提出,並有權拒絕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七、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供車輛,每遲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 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車輛的質量、型號不符合合同要求,應負責因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承租方無故辭退車輛,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籤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租車合同_汽車租賃合同 篇2

合同號:

術語釋義:

1、出租方:指中汽租賃(海南)有限公司,即租賃車輛所有權人。

2、承租方:指依照與出租方的租賃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單位或個人

3、擔保方:指為承租方與出租方簽訂本合同在擔保期內提供不可撤消擔保的單位或個人。

4、租賃車輛:依照租賃合同的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手續完備的車輛。

5、車輛損失:指租賃車輛的丟失或非正常損壞,輪胎、工具等附件的丟失或損壞,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損失。

11、您不能自行卸動或拆除所租車輛的零件和備件,否則,您不但須及時性歸還原零件或裝置,還須付給出租方最高不超過所拆零部件或裝置原價三倍的違約金,車輛的防盜器遙控板若發生損壞或丟失,您應賠償1500人民幣。

12、您不能拆動車輛的里程錶,若在您租車期限內有拆除現象,須交付出租方1000元賠償費。

13、您不能將承租車輛當作教練車,禁止用所租車輛參加競賽,做測試試驗及其它具有損壞性質的駕駛,否則您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並交付出租方不少於5000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4、禁止用承租車輛從事盈利性質客貨運輸,禁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及會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味的物品。如違反以上條款,出租方將視情節輕重向您收取不少於500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車輛的要求(汽油車必須使用90#以上無鉛汽油),否則因燃料不當造成的損壞完全由您承擔。

16、為使長期租賃車輛能保持良好狀態,請您務必在租車當日確定每月何日到出租方指定的地點維修、保養一次。如每少保養一次,出租方將在您的租賃費外加收1000元的費用,24小時為一個租賃日,月租按30天計。

17、因欠租未還車輛產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18、本《汽車承租人須知》作為《汽車租賃合同》的組成部份,與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條款已由出租方明確告知承租方、擔保方,且承租方、擔保方已完全理解,並認同。

出租方:中汽租賃(海南)有限公司     承租方:        擔保方:

電 話:                 電 話:        電 話:

住 址:                 住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經辦人:             委託經辦人:      委託經辦人:

蓋 章:                  蓋 章:        蓋 章:

簽訂時間 : 年 月 日

租車合同_汽車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聯絡電話: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

駕駛證號碼:

所租車輛名稱: 型號: 顏色: 車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於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甲方將 號車交付於乙方使用。

租金:共計 元

行駛區域:在 範圍內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

1、 依合同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車輛;

2、 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效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

3、 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和維護;

4、 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資訊;

5、 對所獲得的乙方資訊負有保密的義務;

6、 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燃油費;

7、 甲方要提供能夠熟練駕駛所租車輛,並且持有有效駕駛證的駕駛員;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的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 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2、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

3、 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4、 不得利用甲方車輛,做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5、 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典當、轉借、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6、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再向交警、公安部門報警並辦理相關手續;

7、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 免除和減輕責任

1、 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

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2、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應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資料為限。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有如下行為的,乙方有權拒絕賠償損失,並解除合同:

提供車輛相關的虛假資訊;

第七條, 補充條款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者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的應以本合同為準。

第八條, 其他

1、 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 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

未果的,可向租賃發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含如下附件 :

1、 駕駛員身份證影印件;

2、 車輛保險單影印件;

3、 車輛行駛 證影印件;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租車合同_汽車租賃合同 篇4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將其旅遊客戶、機票代理、車輛提供給甲方事宜,訂立合同。

一、合作期限:

合作期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為期 年。如到期均無異議,將自動延續。

二、合作方式:

1、為了方便乙方遊客在西藏旅行得到方便、快捷的高階服務,甲方有條件向乙方提供機票預定,租車租導,旅遊諮詢等業務。

2、乙方客戶如需旅遊、機票、租車,乙方須優先將遊客提供給甲方。乙方客戶如在前臺諮詢旅遊、機票、租車等相關資訊,前臺需及時跟甲方聯絡,讓甲方第一時間把相關的旅遊資訊提供給乙方遊客,為了避免市場惡性,乙方不得將資訊轉交第二家。

3、凡在旅遊接待服務中出現的投訴旅遊事故等一系列問題,由甲方承擔現任;酒店方會議客人如需旅遊服務,甲乙雙方可臨時協商,並安排。

4、甲方將對乙方做出如下約束;甲方要杜絕業務員暗箱操作,以及洩漏乙方客戶資料,如有違反,乙方有權利解除合同,並追究甲方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

5、乙方不得在酒店內不得另設機構從事散客旅遊諮詢,如酒店內有員工從事相關活動,乙方應予立即制止其行為並做出相關懲罰。

6、由於西藏旅遊市場淡旺季分明,旅遊費用將有所變動,但報價必須合乎拉薩本地旅遊市場規律,不得亂報、虛報價格,且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7、如甲方已為乙方提供服務,如不是因為甲方服務存在問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暫停或調動甲方提供的服務的專案,否則以5000元做為賠償。

三、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旅遊資訊所產生的利潤由甲方減去市場的成本價按利潤的五五對分。

四、備註:

甲乙雙方一旦達成合作,為了避免旅遊市場惡性競爭,保證雙方不被破壞信譽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將旅遊客戶資訊轉交其它旅遊機構。

五、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未經同意,不得任意終止,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約定,可在本款另行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車合同_汽車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由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租用乙方大客車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條款,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大客車基本情況

1.大客車品牌:____________。

2.大客車型號:____________。

3.座位:__________________。

4.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

5.新舊程度:______________。

6.租用大客車數量:________臺。

7.大客車內設施:____________。

8.乙方為大客車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司機_____名。

第二條 租金

乙方出租的大客車每臺每趟次租金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_____)。

第三條 結算方式

按月實際用車趟次數結算。每天行駛趟次以甲方記錄為準。

甲方應於每月_____日前辦理當月的結算手續,乙方應開具正式的營運發票。

第四條 其它費用

甲方只負責支付租金,其餘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租用期限

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六條 續租

1.本合同租用期限屆滿,甲方有意續租的,甲乙雙方應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籤訂新的合同。

2.本合同租用期限屆滿,乙方願意繼續出租本合同中的大客車的,甲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用權。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出租的大客車必須車容整潔、美觀、機械效能應良好。

2.乙方必須按甲方提出的行使路線、停站及發車時間要求,及時接送甲方乘車人員(如變更路線,需以甲方通知為準)。

3.乙方負責甲方乘客的乘車安全,如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並按乘客乘坐公共汽車的有關規定賠償/處理。

4.甲方臨時變更行車路線、發車時間、用車日時,須提前_____小時通知乙方,租金按本合同第二條的標準結算。

5.乙方接送甲方乘車人員要準時發出通知發車,不得漏趟,如遇車輛行使途中故障或交通意外,乙方需積極想辦法替換車輛將甲方人員送往目的地,或報銷有關的交通費,以確保乘車人員準時上下班。

6.乙方提供的車輛應審驗合格並具備合法營運資格。

7.甲方乘車人員應愛護車上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8.大客車的維修由乙方負責。

9.甲方應按時足額支付租金。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未及時派車或車輛數量不夠,導致甲方乘車人員不能按時乘車,乙方應賠償甲方應派車輛雙倍的租金。

2.甲方未按時足額支付租金的,應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租金的_____%作為滯納金,直至甲方付清欠款;甲方拖欠租金超過_____周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拒絕向甲方繼續提供租用的大客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九條 陳述和保證

1.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2)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2)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附件共同組成一個完整的合同,在此之前的口頭約定、書面資料不構成本合同的內容因而無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車合同_汽車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車牌號為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留影印件備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___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車輛使用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租車合同_汽車租賃合同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原則,就車輛融資租賃及服務事項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且非依賴甲方的技能,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進行融資,協助乙方購買廠家生產的牌,型號汽車部,乙方應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車輛。

具體購車事宜由乙方與供車方簽訂合同。因租賃車輛的質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問題發生爭議,甲方不承擔責任,由乙方直接與供車方協商或訴訟解決,與甲方無關。甲方幫助乙方辦理車輛入戶手續,該車的牌照號為:豫.

第二條:租賃期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甲方應自合同生效起當日內向乙方交付租賃車輛,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條:總租金共計人民幣元,按月的利率計息。分期付清,第一期付元,應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繳清;第二期付

元,應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繳清;第三期付元,應至年

月日前繳清,以此類推。

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經甲方催告後在一月內仍不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車輛。

第五條:乙方取得租賃車輛後,租賃車輛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該租賃車輛。

第六條:租賃期內,乙方應負責租賃車輛的維修義務。

第七條:租賃期內,乙方佔用、使用租賃車輛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因經營車輛需僱傭的人員在僱傭期間,如發生交通肇事,工傷事故,造成僱傭人員傷、殘、死亡等,一切經濟賠償均由乙方全額負擔,甲方不付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第八條: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買賣、轉讓、抵押、出租租賃車輛,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內,如乙方買賣、轉讓、出租租賃車輛,必須經甲方同意,如果轉讓出租租賃車輛,乙方必須向甲方足額繳納三年服務管理費。

第九條:甲方代為乙方辦理各種稅費手續等,代為辦理車輛二級維護等服務,甲方可以派員協助乙方處理交通事故或其它糾紛案件,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乙方車輛發生事故後,乙方因處理不當和不積極主動所造成在甲方入戶的其它車輛受牽連遭受損失的,乙方應主動賠償因此所受牽連車輛和人員的損失,否則甲方或受牽連車輛所有人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條: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代為乙方租賃車輛辦理投保手續,其投保專案為:交強險、乘坐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自然險等,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並應在當年保期結束前一個月向甲方繳納下年度的保險費,由甲方代乙方向保險公司繳納,並辦理保險手續。

第十二條:總租金及甲方代為墊付的稅費,在乙方還完後,租賃車輛的所有權歸乙方。

第十三條:乙方不得避開甲方私自辦理行車證、照以及各種車規費手續,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其它危害後果者,其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十四條:合同簽訂後,乙方租賃車輛應按合同第四條規定還本付息,車輛必須在每月____日前,按時足額交納下月的各項費用,否則除補上述各項費用外另支付甲方20%的損失。

第十五條:乙方人員及車輛必須遵章守法,依法經營,否則,其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行承擔。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應自覺全面的履行合同,甲方如違約以公司財產賠償相應損失:乙方如違約以家庭財產或其它財產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各種稅費、交付租金等違約行為,還應向甲方支付未付租金、各種稅費的20%的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

第十七條:以上條款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10000元整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擔保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借據

因我購買牌汽車,車架號,發動機號,資金不足,借平頂山市億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人民幣元,月息.

借款人: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擔保人: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還款保證書

市運輸有限公司:

借款人因我購買牌汽車資金不足,向平頂山市億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借人民幣元,月息.借款人向平頂山市億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承諾,自年月

日起保證償還本金元,利息元,以此類推逐月償還;並保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還清本息。

如逾期,借款人同意平頂山市億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雙倍加收利息,逾期兩個月不能清償的,無條件同意平頂山市億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收回車輛和有關行車證件,,並自願接受簽約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還款保證人: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擔保人: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車合同_汽車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車輛事宜經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及規格

1.甲方自願將其名下車輛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用途使用。

2.乙方承租的汽車產商為_____________型號為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條: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時間

1.租金標準:如乙方系短期租賃(租期在一個月以內的),每輛車每日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含:______________),此價格為含稅價。如乙方長期租賃,則每月每輛車的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含:______________),此價格為含稅價。

2.支付方式:以轉賬方式支付,由乙方將租金在約定日期內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號,資訊如下:戶名: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時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當月的實際天數租金,以後應在每個月的______日前付清下一個月的租金。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自己是具備企業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有權依法對外出租車輛,其所有的營運手續真實有效。

2.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租賃車輛給乙方,並保證車輛在交付給乙方時系安全合格車輛。

3.負責辦理出租車輛的全部租賃手續。

4.負責繳納車輛保險,如租期在三個月以內的,保險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租期超過三個月的,乙方應按照比例分攤保險費用。

5.有權依照監督檢查乙方是否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車輛;

6.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並辦理保險理賠;

7.乙方如使用租賃車輛進行犯罪活動或者違法情節嚴重並給甲方企業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車輛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己具備駕駛資格,積極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全行車、文明行車。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車輛。

3.乙方應按時足額交納租金及保險費:

4.乙方不得將車輛轉租或者有償借給他人使用,否則如發生交通事故甲方及保險公司均不承當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如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應第一時間聯絡甲方和保險公司,否則甲方免責。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合同簽定後,甲、乙雙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如有單方擅自終止合同,應按實際經濟損失予以對方賠償或按雙方約定賠償;

2.合同履行期內乙方按規定交納租金,乙方如逾期繳納租金的,自逾期繳納租金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_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如超過15日未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賃車輛,並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項下全部租金的5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駕駛證等證件僅進行初審,乙方保證自己提供的所有證件均為真實有效,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合同自動終止,乙方應立即歸還車輛,如超出期限歸還的需按規定補交租金。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2.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產生爭議,守約方為解決爭議所產生的公證費、律師費、保險公司出具保全費用、翻譯費、通訊費、差旅費、文印費等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雙方相互違約,有履約先後順序的,負先履行義務一方負擔所有爭議解決費用;無履約先後順序的,爭議解決費用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塗改,雙方均應在塗改部分加蓋公章確認,否則塗改部分無效。

3.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止。雙方簽署的相關檔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租車合同_汽車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按照

一、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號牌號碼:

車輛型別:

所有人:

所有人地址:

額定載客/貨:

車輛保險情況:

車輛年審情況:

二、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汽車的價格為元/月,每月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收據。

三、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年月日起至承租方單方停租止,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辦理停租手續,協議即終止。

四、承租方職責:

1、因承租方租用所產生租用車輛的路、橋通行費、停車費、車輛的燃油費均由承租方承擔,包括租賃期間的路橋年票;

2、按規定支付出租方租車費;

3、承租方租賃期間排程出租方日常駕駛工作,保證行車安全,並支援出租方。

4、除以上1、2、條款所列的費用外,其它一切與租用車輛所發生的費用均與承租方無關。

五、出租方職責:

1、出租方保證車輛按時年審,效能能夠滿足承租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出租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20萬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內;

3、出租方按時繳納各項規費,保證承租方能正常用車;

4、出租方必須自己駕駛或者聘請專職駕駛員駕駛,如出租方允許(出租方不予制止視為允許)承租方人員駕駛,所產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後果均由出租方負責,承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出租方車輛必須隨時聽從承租方的調派,隨叫隨到,服務熱情周到;

6、出租方按車輛保養規定、按時保養車輛,一切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7、出租方車輛發生故障時,出租方必須立即修理,承租方每月給出租方1—2天修車保養時間,如超過時間,出租方必須提供其它同等條件的車輛供承租方使用,否則承租方將扣除相應的租金;

8、出租方若因汽車年檢、交通違章、交通事故及其他個人事務等,造成誤工時,承租方應扣除相應的租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車合同_汽車租賃合同 篇10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 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 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6. 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 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 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

第二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 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

4. 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 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 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 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 保證金

1. 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 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 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第四條 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 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 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 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4. 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 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 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3. 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 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第六條 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術語解釋

1. 出租方:獲北京市交通局頒發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的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 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

3. 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雙方簽定的合同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 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 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規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單位為元/月、元/天、元/小時。

6. 超時費:超過合同規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週期,以合同規定租金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7. 超程費:超出合同規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記收費用。

8. 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租車合同_汽車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車輛的名稱數量及用途: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租給乙方客車一臺。車號為: 供乙方職工通勤之用。

二、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其支付期限方式

租金為每車 元/次。租金按實際次數每 結算一次。

四、雙方的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義務

1、保證車輛租出時效能良好,備胎、隨車工具等證件齊全有效,乙方交接清楚,同時登記有關證件。

2、負責對計程車輛投保車輛以外責任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3、司機必須持準駕車型駕駛證駕駛,駕齡三年以上,司機不能隨意調換,嚴禁司機疲勞駕駛,嚴禁超速行駛。

4、在運營過程中出現的一切責任事故負全責。

(二)乙方的責任、義務

1、按時足額支付租金。

2、租賃期間不得從事合同以外的營運業務,因特殊情況確需從事合作以外的業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車輛轉租給第三人。

4、租賃期滿,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時,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造成損失的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一)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車輛轉租的。

(二)無正當理由拖欠租金,在甲方給予的一個月寬限期內仍不支付的。

(三)未按照合同和租賃車輛用途使用車輛,致使車輛造成損失的。

(四)利用租賃車輛進行非法活動的。

六、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規則與乙方的事由,致使租賃車輛部分或全部損毀,致使不可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二)租賃車輛存在重大隱患,危機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違約責任:

租賃期內一方違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或者採取及時補救的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在規定租賃期屆滿前10日內,如雙方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應按合同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車合同_汽車租賃合同 篇12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資訊。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 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 承擔不低於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 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 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 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資訊。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效能或操作程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證照號碼:

保證人(簽章)

住所:

電話: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租車合同_汽車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城市守信,有好協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裝置齊全、車況良好、執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見附件

二、雙方約定,車輛租賃費用為每年元/月,合同簽訂後日內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為一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協議期間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執行為或其他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的約定支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及時足額的支付車輛抵押金;

(三)甲方應按協議的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的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簽字地址:

年月日

租車合同_汽車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人(甲方) :

承租人 (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稱汽車租賃,是為使用者提供以小時、日、月計算的租車服務,並收取相應的租賃費。

二、甲方將手續完善、證件齊全、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型號為 _____________,車牌為____________,顏色為______________,本車折價為_____元人民幣,承租給乙方。

三、本合同租賃期限從 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時起至 ____年 ______月 _____ 日 ____時止。

四、乙方應付租金人民幣 ____ 元整給甲方。乙方超時還車的,甲方按超時每小時加收人民幣 __________ 元( 超時6小時按天計算租金)。

五、短租客戶先付清租金再用車;月租以上客戶於每月 _________ 號前支付租金,逾期迦納租金的,除應補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將另計收逾期租金的____% 作為違約金。

六、乙方在租車的時候,應同時交付租車押金人民幣_____ 元整。還車時扣除應交款項後,甲方將餘款退還給乙方,但不計付利息。

七、乙方還車時,甲方將在租車押金中扣除 ____________ 元作為違章押金,在 __________ 天內查明無違章記錄後退還給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還車,租期的剩餘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甲方不退還租金。租期的剩餘時間在一天以上29天以下的,甲方退還租金的30% ,租期的剩餘時間在30天以上的,甲方退還租金的20% 。

九、該租賃車輛只限於上海市內行駛,如需出省外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負責辦理省外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如擅自駕車出省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將向其追討一切經濟損失。

十、租賃期間限行駛 _________公里,每超 一公里 加收人民幣 ___________元;連續租三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後,乙方如需要續租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向甲方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的,逾期租金按每天 __________元計算,乙方除應迦納逾期租金外,甲方將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 30% 作為違約金。逾期 _________ 天都未交還車輛的,甲方將按詐騙案上報主管公安機關處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行車證件,並負責對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司乘座位險、附加險,且保險期限包含了租賃期限全過程。

十三、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於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於甲方的原因對租賃主張任何權利,概由甲方負責,乙方的使用權不得受此影響。

十四、在本租賃合同期限內,僅汽車的使用權屬於乙方。乙方不得將車輛抵押、典當、出賣、出借、轉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經發現其一者,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車輛,並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五、在租用的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車輛證件及號牌的完整。如有遺失的,由乙方負責在補辦過程中的一切費用。由因乙方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車輛不能營運的,甲方將按每日 ____________ 元的標準收取車輛停運費。

十六、甲方負責租賃期內的車輛的保養、正常磨損的維修、年審、季審的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十七、乙方承擔租賃期的車輛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的費用。

十八、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使車輛有任何損壞需要維修但又不到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乙方必須按車輛原樣給予修復。

十九、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或滅火時,乙方必須立即報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將協助乙方處理事後車輛維修索賠等事情,但乙方必須負責保險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賠或賠償不足部分的經濟損失,並承擔辦事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二十、在使用車輛過程中,乙方保證對車輛不拆件,不改裝,需要維修時,必須通知甲方,並由乙方將車輛開到指定的維修廠進行維修。如車輛在外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後解決。

二十一、租賃期內由於車輛的正常磨損或機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駛,甲方應延長相對的租期或減免相應的租金。但不負責因此而造成乙方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車輛每月必須定期回甲方修理廠進行例行保養,如乙方不履行保養義務,甲方將按每車每月收取  元的因車輛不能正常保養而加速車輛磨損的損失費。

二十三、擔保人作為本合同的擔保方,保證承擔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並以個人工資、財產、物業作為乙方的經濟擔保,包括乙方違約應承擔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擔保期限為直至前述責任全部清償完畢。

二十四、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生關閉、停產、合併、分立、破產或喪失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的能力時,甲方可立即採取緊急措施,收回車輛,且並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它責任。

二十五、凡需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的,須經雙方協商制定,並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二十六、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了的,應交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證明材料影印及甲方提供的車輛交接技術檢驗表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租車合同_汽車租賃合同 篇15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在建成都地鐵十號線五標金花站和線上檢修庫,為了提高施工效率,混凝土的澆築決定採用臨租混泥土汽車泵泵送,乙方願意向甲方提供各種型號的混凝土泵車供其租用,為明確甲、乙雙方在租賃過程中的責任、權力和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本著團結協作,平等互利、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和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 混凝土汽車泵租賃單價、結算及支付方式

1. 混凝土汽車泵泵送臨租綜合單價_______________元m(37-60m泵車),(以甲方實際澆築混凝土方量為準);單次澆築混凝土方量不足80 m按80m計算。此單價為綜合單價(包含操作人員工資、稅票、油料、機械裝置的日常維修、大修、進出場等費用)

2. 柴油車載泵泵送臨租綜合單價__________元m單次泵送方量不足_____m按_____m計算,此單價為綜合單價(包含操作人員工資、稅票、油料、機械裝置的日常維修、大修、進出場等費用)

3. 計量:甲方現場負責人根據實際使用方量情況給乙方籤認泵送方量,乙方在每月的20日前將籤認單彙總到甲方物設部門,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報甲方財務辦理付款手續,甲方按照本條1. 2.泵送機械的種類單價進行計量結算。

4. 付款方式:乙方每月_____日前發生的方量、費用整理彙總,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作為計費依據。並按甲方要求開具結算金額的有效發票。在次月_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結算款額。

二、 混凝土汽車泵租賃期限

為不定期租賃,根據甲方施工實際情況而定,合同簽訂後,在乙方滿足甲方的服務條件的情況下,優先考慮使用乙方泵車,在乙方車輛未能滿足甲方泵送要求時,甲方可向第三方租用其他車輛。

三、 甲方責任:

1. 甲方根據工程的施工進度實際情況,負責向乙方提供混凝土汽車泵需求計劃。

2. 每次需要混凝土汽車泵時,由甲方物資部門指定專人負責提前12小時電話通知乙方。

3. 甲方應做好混凝土澆築前的準備工作,提供適當的作業場地和泵車清洗用水,保證道路暢通及作業現場照明良好。

4. 甲方施工範圍內需要混凝土汽車泵澆築混凝土時,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所需要的泵車型號。

5. 稽核乙方各種證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專案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本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

四、 乙方責任:

1. 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專案要求的各種證件的'影印件及所需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和合法性。

2. 加強混凝土汽車泵駕駛人員及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作業安全。

3. 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無條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規範操作,確保工作質量,滿足甲方進度要求。當甲方的安排與乙方的安全操作規程相矛盾,危及到泵車或人員的安全時,乙方有權拒絕施工。

4. 乙方不得書面使用甲方企業名稱及專案名稱,對外進行非法經濟活動。

5. 根據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按時將混凝土汽車泵及操作人員送至甲方施工現場。

6. 乙方負責泵管的安裝、混凝土的澆築、泵車的清潔、保管、主輔油、操作人員工資、裝置的保險費等全部費用,在車輛離開施工現場時,必須對車輛進行相應的清洗,保證道路的乾淨整潔。

7. 乙方必須保證出租的混凝土汽車泵效能良好,隨機攜帶必要的配件。當泵車發生故障,無法及時修復時,乙方保證2小時內調換一臺滿足要求效能良好的混凝土汽車泵。

8. 乙方操作人員須持證上崗,租賃期間須服從甲方的排程、指揮、嚴格按照機械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混凝土汽車泵因乙方責任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及其他相關責任。

9.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不得擅自更變及解除合同,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 違約責任及爭議處理

違約:

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 甲方不按照依據本合同條款向乙方支付租賃費用超過15個工作日,經甲、乙雙方協商後三個工作日內未能解決,乙方有權停止後續混凝土汽車泵租賃,待欠款結清後,再繼續履行合同;

2) 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 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汽車泵及操作人員不能滿足甲方需要,經甲方提出更換裝置及人員通知單後,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更換合格的裝置及操作人員,滿足甲方工程需要;

2) 當泵車發生故障,無法及時修復時,乙方應保證2小時內調換一臺同型號效能良好的混凝土汽車泵,以保證甲方施工的順利進行。

3) 乙方裝置及人員不能滿足甲方施工需要,經更換後仍不能滿足,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爭議的解決:

1.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爭議:

1) 向工程所在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 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資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1) 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 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3) 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 不可抗力引起雙方合同無法履行。

六、 其他

1. 為了保證工程混凝土的順利澆築,預防乙方不能按時供應混凝土汽車泵,出於減少雙方經濟損失的目的,甲方有必要聯絡第三方混凝土汽車泵租賃單位。乙方不能按時提供混凝土汽車泵時,甲方有權選擇第三方提供混凝土汽車泵。

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處理。

3.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和蓋章後生效,全部租賃費用結清後自動失效。

4.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車合同_汽車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_________車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承租方因工作需要租用出租方汽車一輛作為運輸工具,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形成以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號牌號碼:

車輛型別:

所 有 人:

所有人地址:

額定載客/貨:

車輛保險情況:

車輛年審情況:

二、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汽車的價格為 元/月,每月 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收據。

三、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承租方單方停租止,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辦理停租手續,協議即終止。

四、承租方職責:

1、因承租方租用所產生租用車輛的路、橋通行費、停車費、車輛的燃油費均由承租方承擔,包括租賃期間的路橋年票;

2、按規定支付出租方租車費;

3、承租方租賃期間排程出租方日常駕駛工作,保證行車安全,並支援出租方做好乘車人員的上、下車紀律管理。

4、除以上1、2、條款所列的費用外,其它一切與租用車輛所發生的費用均與承租方無關。

五、出租方職責:

1、出租方保證車輛按時年審,效能能夠滿足承租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出租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20萬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內;

3、出租方按時繳納各項規費,保證承租方能正常用車;

4、出租方必須自己駕駛或者聘請專職駕駛員駕駛,如出租方允許(出租方不予制止視為允許)承租方人員駕駛,所產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後果均由出租方負責,承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出租方車輛必須隨時聽從承租方的調派,隨叫隨到,服務熱情周到;

6、出租方按車輛保養規定、按時保養車輛,一切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7、出租方車輛發生故障時,出租方必須立即修理,承租方每月給出租方1—2天修車保養時間,如超過時間,出租方必須提供其它同等條件的車輛供承租方使用,否則承租方將扣除相應的租金;

8、出租方若因汽車年檢、交通違章、交通事故及其他個人事務等,造成誤工時,承租方應扣除相應的租金。

六、如出租方未及時購買相關規費或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後果由出租方承擔。

七、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此款項不包括自帶、自駕車輛)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共同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蓋章)

出租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名):

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名):

日 期:

租車合同_汽車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請求並承諾:

1、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戶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程式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_小轎車(麵包)車 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於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租車時間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錶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並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5、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1)違法、違規活動;

(2)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盈利性運輸;

(4)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汙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並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 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效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4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4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所租車輛,並處500—5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週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絡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三、其他事項:

1、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的必要附件,作為甲、乙方雙方驗收、審定交接車輛時的唯一憑據,該車輛交接單,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效。與合同等效。

2、提 前退租及續租:一天以上租車者,如乙方提前退租,乙方應提前4小時通知甲方,甲方接車後按一定的比例退還乙方的租金。如不辦理續租手續而私自延期使用,甲 方將視為乙具有欺詐傾向並在12小時後報警,報警後所發生的一切後果應由乙方自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除交納延期使用車輛的租金外,還應交納延 期使用租金的一倍金額的違約金。

3、租用期間車輛發生故障,乙方保證及時通知甲方處理。如屬乙方駕駛不當,其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私自處理,給甲方成的各種損失由乙方負擔。

4、乙方在租用車輛時應自覺遵守我國的交通法規,必須安全行駛,安全停放,妥善保管,報從交警的指揮。

5、租用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乙方應立即按正常程式處置,報警的同時通知甲方。積極配合交警部門、保險公司處理事故和保險理賠等事項。在處理交通事 故中所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支付。事故處理完畢,甲方依據交警、保險公司出具的理賠處理結果以及損失的大小、停運的時間確定乙方的賠償金額(除保險公 司理賠的部分)除此之外,乙方還應承擔總修理費用的10%做為車輛損失折舊費。

6、在租用期間車輛發生盜失、損壞,乙方保證立即通知甲方,並積極和公安部門、保險公司立案偵察,處理有關理賠。在此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結案後甲方依據有關部門的處理結果和甲方在此期間的損失大小確定乙方的賠償金額。

7、長期租車者,必須在每月的25號—30號將車輛駛回甲方住所以便安排車輛的保養與維修。如遇車輛的審驗年檢時,乙方必須無條件交還所租車輛,甲方為其減去相應的租金。

8、長期租車者,應與甲方保持經常聯絡,如通訊地址、聯絡電話、住所、註冊名稱、傳真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9、在雙方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糾紛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時,雙方應本著友好、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至訴訟。

四、擔保人:

乙方為確保上述事宜的可靠性,向甲方提供同等責任擔保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此,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違約責任均可以直接向擔保人聯絡。

五、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已生效。在車輛歸還甲方,各項手續結算完畢(包括各類事故、故障、糾紛處理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車合同_汽車租賃合同 篇18

合同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術語釋義:

1.出租方:租賃車輛所有權人。

2.承租方:指依照與出租方的租賃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單位或個人。

3.擔保方:指為承租方與出租方簽訂本合同在擔保期內提供不可撤消擔保的單位或個人。

4.租賃車輛:依照租賃合同的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手續完備的車輛。

5.車輛損失:指租賃車輛的丟失或非正常損壞,輪胎、工具等附件的丟失或損壞,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損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的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和附件二《車輛交接清單》。

第二條 租金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輛,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幣),承租方於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付清。

2.承租方租車在_________個月以上的,則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出租方交納應交租金的_________%的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達_________天以上,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並追究承租方違約責任。

3.租賃期滿承租方交還所租汽車時超出______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___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4.承租方以_________方式(轉帳/現金支付)支付租金、押金。

第三條 租車期限

出租方將_________牌車_________輛,車牌號碼_________,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_________天時,交付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

3.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4.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準。

5.提供車輛應裝置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養路費等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6.協助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及車輛維護工作。

7.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8.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9.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10.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11.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12.承租方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

第五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損傷、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賠償租賃期間因租賃車輛質量存在問題而對承租方造成人身或者財產的損失。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和押金。

6.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等費用。

7.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不得改變所租車輛的車身顏色、形狀。

8.對租賃車輛進行日常維護,保持車輛良好狀態。

9.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10.須承擔在租期內由於承租方自身原因給承租方自己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和租車期間因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為給出租方帶來的各種經濟損失。

11.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12.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職業及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13.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絡。並在_________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協助解決。

14.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______天(含______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_________天以上,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的,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15.在續租期間必須告之出租方所租車輛的真實情況。

16.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7.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

18.租賃車輛的修理如無特別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廠進行,否則,承租方按所拆零件價的_________倍賠款,同時須歸還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須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第六條 擔保方責任和義務

1.擔保方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擔保期限從擔保方簽字之日算起,擔保方的擔保期限到期後就擔保期內承租方發生的法律責任仍然有效。

2.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職業及住址證明。

3.擔保方對被擔保方租賃行為暫時停止而不願或沒有能力繼續擔保的,需提前書面通知出租方及被擔保方,並徵得出租方及被擔保方書面許可後方可變更或解除擔保。

第七條 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押金給出租方,押金不計利息。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在無任何糾紛的情況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餘押金即時歸還承租方,下班之後還車,押金將於下一工作日內退還。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還車結算時,由承租方預留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_日後如無違章記錄則全部返還給承租方,否則出租方在代付交通違章金後將餘額返還承租方。

第八條 保險條款

1.出租方負責向保險公司投保以出租方為受益人的車損、盜搶和第三者責任險,若租賃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3.承租方應在事故發生的_________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提供全部相關證明,否則承租方應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

4.上述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_________方承擔。出租方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5.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6.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車輛發生各種事故,承租方應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損失額的_____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

7.承租方在租賃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車輛租金的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承租方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為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可預見的損失。若雙方均有過錯的,按雙方各自過措大小來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3.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_________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_________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出租方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否則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退還預交的租金、押金。此外,出租方須向承租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5)如果因出租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出租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承租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對承租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同時退還承租方已交納的租金、押金。

(6)出租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租賃車輛給承租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出租方逾期交付租賃車輛超過_________天,承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出租方責任。

5.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_________%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a 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b 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c 承租方提供其它虛假情況有可能給出租方帶來損失的。

d 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項超過_________日。

e 承租方提供虛假無效身份、職業、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f 承租方將租賃的車輛進行營運、體育、軍事、競賽等,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或腐蝕物品。

g 承租方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3)有以上情況之一者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a 承租方不按車輛效能或操作程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的,承租方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b 承租方應承擔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c 承租方應承擔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d 承租方應承擔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e 承租方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f 如果因承租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租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承租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對承租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同時_________(是/否)有權要求出租方退還已交納的租金、押金。

6.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及擔保人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2.承租方在租賃到期後,如需繼續使用車輛,必須到出租方重新填寫《汽車租賃登記表》並繳納租金,否則視為非法佔用出租方車輛。

第十一條 宣告及保證

1.出租方:

(1)出租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出租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承租方:

(1)承租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承租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第十二條 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本合同於補充合同條款規定不一致,以補充合同條款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方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清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各執一份。份合同內容一致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 汽車承租方須知

為了租賃車輛的安全運營,也為了您的切身利益,請承租方記住以下條款:

1.除您本人或您在《汽車租賃登記表》上註明的駕駛人員外,無出租方的書面許可,不允許任何人駕駛您承租的本公司車輛,否則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2.駕駛人須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駕齡一年以上)且駕駛證上準駕車類別與租用車輛相符。

3.您承租的車輛必須在_________省以內地區使用,若確需駛出上述範圍,務請提前_________天取得出租方書面許可並加收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押金,否則一切後果由承租方自負。

4.您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間、地點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交接清單》中您租車前的車況登記無出入,若出現新的刮、碰、損壞等現象或裝置、證件不全,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它相應的費用。

5.為避免上一條情況出現請您每天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檢查,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出租方聯絡。如確需填加油液,必須使用生產廠家允許的產品。還車時承租方應保持車輛的內外清潔,否則出租方將收取_________元的清潔費。

6.如果承擔車輛發生故障或異常,您應立即停車與出租方聯絡,如未與出租方聯絡,繼續使用造成損失將由您承擔。

7.如果承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由出租方安排維修地點,您不能自行維修或自行選擇維修廠家進行維修,禁止繼續使用已受損的車輛,否則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8.出租方不承擔車輛租賃期間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金。

9.您如果在承租車輛期間遺失牌照或其它有關證件,您應承擔補辦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

10.租車時,請您一定細心,仔細檢查車輛是否正常,發現問題應在出場前解決,車輛一旦離場,車況即以離場時《車輛交接清單》為準。

11.您不能自行卸動或拆除所租車輛的零件和備件,否則,您不但須及時性歸還原零件或裝置,還須付給出租方最高不超過所拆零部件或裝置原價_________倍的違約金,車輛的防盜器遙控板若發生損壞或丟失,您應賠償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12.您不能拆動車輛的里程錶,若在您租車期限內有拆除現象,須交付出租方_________幣_________元賠償費。

13.您不能將承租車輛當作教練車,禁止用所租車輛參加競賽,做測試試驗及其它具有損壞性質的駕駛,否則您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並交付出租方不少於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14.禁止用承租車輛從事盈利性質客貨運輸,禁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及會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味的物品。如違反以上條款,出租方將視情節輕重向您收取不少於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車輛的要求(汽油車必須使用_________#以上無鉛汽油),否則因燃料不當造成的損壞完全由您承擔。

16.為使長期租賃車輛能保持良好狀態,請您務必在租車當日確定每月何日到出租方指定的地點維修、保養一次。如每少保養一次,出租方將在您的租賃費外加收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費用,_________小時為一個租賃日,月租按_________天計。

17.因欠租未還車輛產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18.本《汽車承租方須知》作為《汽車租賃合同》的組成部份,與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條款已由出租方明確告知承租方、擔保方,且承租方、擔保方已完全理解,並認同。

出租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租車合同_汽車租賃合同 篇19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提車時里程:____________ 油箱油位: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還車時里程:____________ 油箱油位: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相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標的及期限

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一輛提供給乙方駕駛,油箱容量:__________________L,車牌號:____________浙__________,從_______年___月____日時起到_______年___月____日時交付給乙方使用,租期______(日/月),不足1日按1日計算,(日/月)租費用______元,共________元。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 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租金 _______元人民幣。如乙方需延長合同期限,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方可繼續使用,延時租金按_______元/天計算。

2. 乙方在提取甲方車輛時需要交付押金 _______元。還車時甲方退還_______元給乙方,如果租賃期內乙方未發生交通違法、事故、意外、車輛無損壞,在合同結束後25天內,甲方經過諮詢交管部門後確定無交通違法、事故、意外將退還剩餘押金給乙方。

3. 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後即按本合同第一條安排車輛。並以交車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及租賃時間。交車日為 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 。

第三條:甲方責任

1. 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性能必須良好,各種證照齊全(包括汽車行駛證、交強險和商業險保單、年檢證明等)。

2. 當出現交通事故或者意外發生,甲方應趕往現場或者相關部門,協助乙方處理。

3. 因甲方車輛自然磨損原因導致車輛故障,無法繼續使用,甲方負責維修的所有費用,且維修期間提供同價位的替代車輛為乙方服務。

4. 甲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交通事故強制險、附加險,負責車輛在租賃期間的正常保養,負責該車的養路費、保險費、車檢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1. 乙方使使用者籍證明、駕駛資格證明必須真實有效,如屬偽造和無效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以及給甲方帶來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法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行駛過程中因自身駕駛責任造成車輛的經濟損失。

3. 乙方如在承包期間因違法駕駛(如超速駕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衝紅燈等被電子眼監控攝錄)而被罰款或責令承擔其他責任,乙方須承擔後續責任。

4.乙方任職司機須有C2以上的汽車駕駛執照。不得將汽車交給非C2以上汽車駕駛執照和駕駛經驗的他人駕駛,如違反此規定,乙方須承擔違約責任。如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拒絕賠付,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責任及違約、違法責任。

5.乙方應安全駕駛此車輛,不能酒後駕駛,或交給喝酒後的人駕駛,或因對車輛的操作不當或不按車輛使用規定保養,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損害的,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及違法違約責任,並不得要求甲方無條件提供額外車輛使用。

6.乙方不得將車輛出售、典當、抵押、擔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車輛以交付時為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7.乙方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車輛換機油費用(以5000公里400元計算),含半年租以上車輛還需承擔4S店根據汽車年限和公里數制定的保養計劃(包括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空調濾芯器、助力轉向油、剎車油、變速箱油、火花塞,輪胎)。

8. 發生交通事故,如果乙方有責,應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車輛維修費用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每天_______元人民幣),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如果乙方無責,事故對方全責,車輛維修期間甲方提供替代車輛為乙方服務,替代車輛的級別不做限制。

9.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絡,通知甲方協助解決。如肇事後逃逸或駕離現場,乙方應承擔所有違法、違法、賠償責任。

10.租賃期內或租賃期滿時,雙方須共同檢查租賃車輛的各種效能,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合同終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外觀損壞(如車漆刮蹭),乙方應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需賠償甲方損失,賠償金額以4S店或甲方指定的汽車維修店給出的維修費用標準為準。指定的汽車維修店維修費用標準如下:____________

11. 租賃期間,汽車被盜搶或非車輛本身原因的自燃,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賠付不足部分和車輛理賠期間的租金損失(每天 _______元人民幣)。

12. 租賃的車輛只限在浙江省範圍內行駛,超出了浙江省範圍行駛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3. 租賃的車輛不能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14. 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充當教練車或學習駕駛。

15. 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進行體育、軍事、競賽和作測試使用。

第五條:車輛行駛里程範圍

雙方約定,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限定的里程為 公里,超里程 _______元/公里 。

第六條:油費計算

無論何種情況,乙方均需保留租用期間加油時的發票原件。

關於油費結算,按以下結算方式(二選一):____________

1. 原油位還車(建議採用)

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賃車輛時,租賃車輛的油量刻度表中的載油量至少高於該刻度表的1/4,乙方自理駕駛過程中的油費,並在還車時將油加至與取車時相同油位。甲方和乙方之間不涉及油費結算。此種情況甲方和乙方在交車前拍下油表位置,保留取還車儀表油箱刻度照片和拍照時間證明,協商一致即可。

2. 乙方未原油位歸還車輛,請根據以下標準進行結算:____________

油量刻度細分到16格進行計算

油量差價計算公式=取車交接油箱刻度容量(升)-還車交接油箱刻度容量(升)=差額容量(升), 差額容量X當日油品油價=油量差價。

如乙方還車時未原油位返還,需按標準油量刻度差價補給甲方。

備註:甲方應保證在乙方取車時,油箱至少有1/4的`存油量。甲方應保證在還車時,油箱至少有1/4的存油量。

3. 乙方歸還車輛油位多於取車時的油位,請根據以下方式進行結算;

若歸還車輛時,還車油位高於取車時的油位刻度,且油位刻度差額≥1/8(即2/16),甲方應返還乙方該差額的油價費用。

第七條:交通違法

甲方在確認還車後的15-30天內查詢租用車輛期間是否有交通違法,如果租車期間內沒有違法,違法押金將在5個工作日內返還。

乙方應當謹慎駕駛,合法使用車輛,遵守交通法規。對於違法行為,乙方應當自行到交管部門繳納違法罰款、消除違法記錄。如乙方存在違法行為,甲方有權採取扣除違法押金、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等措施。

如乙方在甲方發出違法通知後7個自然日內(國慶節、春節期間延後7天)未繳納罰款、消除違法記錄,甲方有權將押金部分金額作為違法擔保費用扣除,直至違法處理完畢,具體處理方式如下:____________

1)如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違法通知的7日內(國慶節、春節期間延後7天),自行處理違法,處理完畢後乙方必須將處罰決定書及銀行繳費記錄通過"交警12123"APP"違法查詢"功能上傳,甲方確認無誤後退回押金,如不上傳憑證,甲方有權不退還押金。

2)如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違法通知後7日內(國慶節、春節期間延後7天),仍沒有處理消除違法記錄,甲方有權沒收違法押金;同時,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式及金額如下:____________

3)如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違法通知後7日內(國慶節、春節期間延後7天),因國家政策原因乙方無法自行處理違法的,甲方代為乙方處理違法,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如果乙方在租車結束後處理違法,且處理時需要使用車輛行駛證,因此將造成車輛由於無行駛證無法被使用,乙方需賠償甲方的停運損失,停運損失費用標準為_______元/天。

5)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消除違法記錄,如甲方發生不提供行駛證等惡意或者刁難乙方情況,影響乙方正常消除違法記錄,乙方未能處理違法導致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6)如因乙方拒不配合消除違法導致車輛停運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停運損失,具體金額參見本章節第4)條規定。

7)不良用車處罰金:根據《深化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款商業車險將增加交通違法浮動係數,闖紅燈、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將導致車險費率上升;乙方在租車期間產生違法的,每筆違法將向乙方收取50元不良用車處罰金,用於之後甲方因違法過多保費上漲的補貼。

第八條:道路救援

若車輛在交易期間因故障或者事故無法行駛,乙方需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在事故車輛後方150米處擺放救援標誌(警示三角架)並開啟危險警示燈(雙跳燈)。然後,立刻致電太平(95500)道路救援專線,救援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期滿時的處理、續租

1. 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24小時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重新達成協議。

2. 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

在本合同期內如發生本合同第三、四條所述的違約行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權利時,權利受侵害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如權利受害方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賃的車輛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如乙方為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還租金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額外裝置的裝配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裝置時,必須在徵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所有權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還車後歸屬甲方所有。

第十二條:糾紛解決方式

因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附件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指紋畫押,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2. 本合同共四頁,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 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乙方交納定金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

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租車合同_汽車租賃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促進_________省旅遊業的發展及感謝貴公司對我們公司的信任與支援,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實現雙贏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自駕車租賃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駕租賃車輛,租車價格如下

(1)_________市內、_________市內指機場_________公司10公里內,超出部份按_________元/公里計算;

(2)按送機服務以兩小時為準,如遇誤點,超出時間按_________元/小時計算(每超出20分鐘按1小時計)。

二、車輛預訂、更改、取消和責任

(1)乙方在客人要求預定車輛時,必須註明客人人數,用車要求、車型、使用天數、結算方式及標準,送車地點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預訂工作。

(2)乙方如無特別要求,一般預定只保留至約定時間延後3個小時;節假日期間,須提前24小時向甲方交納所訂車型及所租用天數的租車預訂金(預定金不少於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約定提車,甲方不退還預定金,預定金不計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預訂,平時須提前6個小時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節假日須提前兩個工作日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有效預定。

(4)乙方的任何預定在甲方未確認或已確認但乙方未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的情況下對甲方均無約束力。

(5)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執行的租車價格不能高於甲方制定的市場門市價。

(6)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節、十一國慶節)預定須提前3-7個工作日辦理預定手續。

(7)節假日期間價格按協議同比上浮20%-50%不等,(依據當時公司規定的市場價以電話或傳真為準)。

(8)租車押金及租金在租車時一次性付清,具體規定以(機場_________公司汽車租用合同)及(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預訂後,根據乙方或客人要求,在離甲方辦公地點十公里內免費將車輛送至指定地點或將客人接到甲方營業廳辦理手續。

(10)乙方代為辦理租賃手續的車輛應按甲方租車標準嚴格稽核租車人的資料,按甲方要求填寫租賃合同書並提供擔保。

三、租車優惠

(1)乙方人員在甲方租車可享受價格優惠、優先辦理,租車緊張時優先安排等服務。

(2)乙方租車累計積分達___________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費機場接送,享用完此優惠,重新累計。(免費接送機路線指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嘗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場)。

四、結算方式

甲方在協議價格基礎上為乙方代收超額部份,乙方憑甲方確認的車輛預訂傳真件與甲方財務部門核算,月底雙方核對無誤後,甲方將此超額部份轉帳至乙方指定帳戶,服務費按標準扣除6%稅金。

五、違約責任

未盡事宜另行協商,並在其他補充條款項補充,所補充的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有效期;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七、其他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