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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科技公司經營合同(通用19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28K

租賃科技公司經營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

租賃科技公司經營合同(通用19篇)

承租方:___

承租經營者:____

租賃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與承租方雙方根據____,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企業概況

1.固定資產:____

2.自有流動資金:____

3.產品、產值、產量:____

二、租賃期限共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交接手續:____

四、經營目標

承租方在承租期內必須完成下列指標:

1.總產值: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2.實現利潤: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3.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

五、租金

1.租金數額:____

2.租金計算方法:____

3.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辦法:____________

六、租賃收入的分配

1.承租期間所得收入,除依法納稅外,以下列比例劃分為承租方收入、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和福利基金:____________

2.對承租方的收入,扣除租金外,每一租賃年度支付給承租方____,其餘部分作為風險基金留存,承租方無權支配。具體辦法為:____________

3.承租經營者合夥承租成員在租賃期間可預支生活費。數額為:____________,預支辦法為: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

七、企業租賃前債權債務及遺留虧損的處理____________

八、擔保

1.承租方提供下列財產作抵押:現金____元;____、____、____,折價____元;總額計為____元,合同範本《租賃經營合同範本》。

2.____自願作為承租方的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為擔保:____________,總額____元。

3.________自願作為承租方的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為擔保____________,總額為____元。

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出租方有權: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承租方有權: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出租方有義務: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承租方有義務: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責任

出租方的責任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承租方的責任

1.因虧損不能交納租金時,先以風險基金抵交;風險基金不足抵交的部分,以承租方的抵押財產抵交;抵押財產不足抵交的部分,以____、____的保證財產抵交。此外,還應在____天內支付出租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____

2.不按期交付租金時,按下列方法和時間期限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

3.部分支付租金時,按下列方法和時間期限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

4.對企業資產未盡維護、保養義務,造成損害時,按下列方法和時間期限支付賠償金:____

5.____________

6.承租方對應交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應如期交付。不按期交付時,____________

十二、租賃期滿後資產的返還和驗收____________

十三、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以下列第____種方法解決:

1.提交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交____人民法院審判。

十四、____________

十五、本合同自____________時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執1份,____________;副本一式_____份,____________

附屬檔案:

1.企業概況材料____份;

2.____

3.____

出租方:承租方: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承租經營者:

代理人:

承租方保證人:

1.____

2.____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租賃科技公司經營合同 篇2

甲方:

授權代表: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授權代表:

地址:

聯絡電話:

雙方本著“互惠互利、長期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針對家政服務業務事宜,現簽訂建立長期友好合作關係協議,以資雙方共有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

1、合作內容。乙方能承接的所有服務如:月嫂、育嬰師、催乳師、親子教育、老人陪護、家庭清潔等住家服務及下水道疏通、一次性清潔、空調清洗、空氣淨化、鑽孔打洞、鐘點、小時工等便民服務。

2、佣金返點。乙方在服務收取本小區業主服務費後,按照服務費總額的____%返給甲方作為推薦服務佣金。

第二條、合作時間

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由雙方再協商,如雙方無異議提出,則順延____年。

第三條、合作分工

甲方:

1、甲方有按照協議界定收取佣金的權利。

2、甲方支援乙方與可以展開的多種形式的互動交流與合作。

3、甲方在不影響正常經營前提下,儘可能為乙方經營提供便利,如辦公場所、聯絡電話、廣告宣傳、安全出入及外單位的控制等。

4、甲方有責任保守乙方提供的商業祕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內容。

乙方:

1、乙方確保所提供的服務員符合從業人員的執業標準。

2、乙方有責任對甲方的客戶提供保護,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3、乙方應充分利用雙方所搭建的平臺,發揮自身優勢,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合作。

4、維護甲方利益,遵守甲方相關管理規定,積極參與甲方組織的活動,乙方服務中不得有任何傷害甲方的言行,為提高甲方客戶滿意度做義務客服等力所能及的事情。

5、收取客戶服務費用後,須按要求向甲方支付費用。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須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如確認違約行為屬實,則應在____日內對違約行為予以糾正並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

3、合作期間,如一方認為違約行為不存在,則應在____日內向對方提出書面情況說明,雙方可就此問題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五條、附則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口頭無效;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

2、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科技公司經營合同 篇3

甲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丁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戊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以上五方本著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的原則,就合夥經營______事項,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經營專案

各方共同經營位於______的字號______的店鋪,經營範圍為:______,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系該店鋪的______。

二、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以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各合夥人均同意終止時終止。

三、出資額、出資方式

1、該合夥專案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元,各合夥人均以現金的方式出資,每人出款金額相等,為人民幣______元。各合夥人在合夥專案中所佔份額相等,均為____%。

2、各合夥人的出資必須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各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該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逾期未出資或者未完全出資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由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任何合夥人不得要求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然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餘分配與債務的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五、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新合夥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夥人對入資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專案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經濟損失的;

③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專案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專案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專案的合夥人。

六、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各方共同決定;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合夥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七、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合夥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十、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到合同履行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伍份,合夥人各執一份,五份合夥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並按手印):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簽字並按手印):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戊方(簽字並按手印):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科技公司經營合同 篇4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甲方)

甲、乙雙方就由乙方負責承銷甲方股票一事,通過平等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承銷方式:

二、承銷股票的種類、數量、金額及發行價格;

三、承銷期及起止日期;

四、承銷付款的日期及方式;

五、承銷費用的計算、支付方式和日期;

六、違約責任;

七、其他。

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經營機構

(章)(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住所住所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年月日

租賃科技公司經營合同 篇5

甲方: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絡人:聯絡方式:

乙方: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絡人:聯絡方式:

為進行對圖書資源的二次開發,建設數字圖書館,加大圖書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率,共同推進和繁榮我國的數字化網路出版和基礎教育事業,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指定作品的數字化版權許可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授予乙方對其作品數字化版權的使用權(包括簡體和繁體字),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可以以電子圖書形式主要在學校、教育科研單位

等全球範圍內製作、傳播、發行上述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以電子圖書形式使用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國家版權局頒佈的《關於製作數字化製品的著作權規定》等有關規定,將作品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

2.甲方保證擁有其所提供的圖書的版權所有者授予的對圖書數字化版權的使用權,並擁有授權乙方以本協議約定方式使用圖書的權利;保證其所提供的圖書和所授予的數字化版權沒有違反國家的有關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權利。

如因授權圖書或上述授權與第三人包括有關國家管理部門發生任何爭議,爭議的解決以及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和承擔,並應補償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損失,乙方並可以終止協議。

3.本協議簽定之日起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授權圖書的樣書種和電子文件種;全年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權圖書總數量樣書不少於種和電子文件不少於

種(電子文件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種格式檔案),每月月初第四個工作日交付乙方,並由乙方出具交貨明細。

4.甲方向乙方授權後,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權利:(1)甲方享有乙方免費為其在網站上宣傳甲方的權利,具體形式雙方協商確定;(2)甲方有權索取相關圖書銷售和瀏覽資訊;(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支付其應得收益;(4)享有和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

(5)甲方有權要求加入數字圖書館版權使用分配董事會,經審定合格,可以成為理事單位,並享有監督執行分配的權利。

5.甲方指定作為合同執行人及聯絡人。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甲方作品數字化版權的非專有使用權,即乙方享有將甲方作品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的非專有使用權。

2.乙方對作品進行數字化使用的具體技術、方法以及乙方推廣數字化作品的方式均為乙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權許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對作品數字化的具體設計,包括但不限於數字化作品的版式設計、技術設計、獨特的閱讀功能的設定和組合等,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3.根據市場形勢,乙方有權決定授權作品的宣傳、包裝、價格和銷售形式;乙方為實現使用甲方授權作品的目的,有權委託第三方將授權作品按甲乙雙方約定的使用方式進行製作、傳播和銷售。

4.乙方為甲方在網站進行宣傳,具體方式根據情況另行商定。

5.乙方每年將根據銷售收入的15%來支付甲方作品的電子版使用費(計算公式:專案銷售收入×15%×甲方作品的使用數量/專案所有作品的使用總數量×係數一)。

係數一是指:(1)書面授權(不提供樣書或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80%;(2)書面授權+樣書,比例係數是85%;(3)書面授權+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95%;(4)書面授權+樣書+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100%;6.每年12月31日為版權使用費結算截止日,1月日為版權使用費支付日期。

我們通過

網站公佈分配報表,把有關的詳細分配資訊通過郵件、傳真或郵寄等方式提前10天通知有關的合作單位。

對於分配中有不清楚的問題,可以通過董事會的祕書處進行電話諮詢,祕書處有義務對全部相關問題進行解答。

第三條特別約定

1.對於甲方授予乙方的非專有使用權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與第三方簽定類似的使用協議;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許可其他任何第三人使用本協議涉及作品的數字化版權或將作品數字化版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

2.雙方應對本協議內容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知對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責任,包括對方經營資訊、銷售資料和技術方案等商業祕密,非經對方的書面的、特別的授權以及在法律有強制要求的情況下,獲知對方商業祕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或洩露給他人,或有其它不正當使用的行為,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認真地履行本協議的各項規定,如發生違約,應賠償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2.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應賠償對方的損失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引起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對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支出的律師費用、訴訟及仲裁費用、財務費用及差旅費等。

3.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第一款約定,應將乙方所付報酬全部退還乙方。

此外,甲方應向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之作品著作權使用報酬總額十倍之違約金。

4.如乙方逾期支付甲方著作權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報酬總額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本合同終止日前必須將所有未付清款項付給甲方。

第五條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另行協商簽定書面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2.任何由本協議引起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最終由

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年。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籤於:籤於:

租賃科技公司經營合同 篇6

甲方:

住所:

聯絡方式: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乙方:

住所:

聯絡方式: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公司形象牆製作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公司形象牆製作的地點為: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公司形象牆製作的服務內容包括:

三、服務費及付款方式

服務費共計 元(大寫: ),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交付首期付款 元(大寫: 元),餘款 元(大寫: )在完工當日付清。

四、甲方在收到首期合同款之日起設計形象牆方案,如甲方對設計方案不滿意乙方退還甲方所收款項。

五、乙方在甲方對方案認可後 個工作日內完成全部工作。

六、完工後當日內,甲方如未對工程提出質量問題,乙方視為驗收合格。

七、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應在收到對方書面通知之日停止違約行為,並在 日內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八、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應訴諸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科技公司經營合同 篇7

發起人協議書(格式一) 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明確發起人權利義務,A、B、C、D……等×名法人(×名自然人)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A、B、C、D等×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

二、一致推出舉A為發起人代表。

三、在 發起人協議書(格式一)

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明確發起人權利義務,A、B、C、D……等×名法人(×名自然人)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A、B、C、D等×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

二、一致推出舉A為發起人代表。

三、在××省××市××區××街×號×樓×室設立發起人事務所,由A(或A指定代表)任事務所主任。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範圍為:

主營:汽車製造與銷售;

兼營:汽車修理、汽車零部件銷售。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總額為××元,股份總數為股,每股面值×元,每股發行價×元。

六、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方式設立,由發起人認購全部股份,各發起人認購比例如下:

A認購股,佔股份總數×%;

B認購股,佔股份總數×%;

C認購股,佔股份總數×%;

D認購股,佔股份總數×%;

七、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費用為××元,設立費用由A墊付(由全體發起人平均墊付、由發起人按比例墊付)。公司成立後,計入公司開辦費。

八、同意發起人A(A、B……)以現物出資,出資標的為裝置(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同意評估師將標的折價××元,摺合股份股。

九、全體發起人一致確認下列責任條款:

1. 對屆期無人認購之股份負連帶認購責任;

2. 對屆期未繳納之股款負連帶繳納責任;

3. 對現物出資估價高於最後審定價額之差價,負連帶補繳責任;

4. 公司不成立時,設立費用由A負擔(上發起人平均負擔、由發起人按比例負擔);

5. 公司不成立時,對認股人負連帶退還股款責任;

6. 公司不成立時,對設立債務負連帶償還責任;

7. 由於發起人過失致公司財產受損害時,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十、 發起人負責設立申請事務,發起人B負責公司董事、監事選舉事務,發起人C負責其他設立事務(或發起人A負責全部設立事務,其他發起人予以配合。

十一、 本協議未盡事項,由全體發起人協商解決(或由A酌情解決)

十二、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違反本協議的發起人,對其他發起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三、 本協議一式×份,發起人各執×份,×份具有同等效力。

發起人簽名蓋章:

A(法人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證件號碼)

B(自然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國籍、身份證或護照)

C(法人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證件號碼)

D(法人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證件號碼)

×年×月×日於

×省×市(×縣)

租賃科技公司經營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於乙方願意到甲方工作,並且乙方承諾與其他任何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不存在任何勞動合同關係,或其他可能影響本合同效力或履行的法律關係;鑑於甲方願意接收乙方為其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勞動合同書》(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或“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一)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聯絡電話:

(二)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緊急聯絡人:電話:

第二條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按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試用期為個月(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核,如經考核乙方被認定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通過甲方的試用期考核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為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說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戶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偽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說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說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3、乙方與其他公司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衛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租賃科技公司經營合同 篇9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________電子網路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廣播電視技術研究所有限公司共同出資設立______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全體股東討論,並共同制訂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公司名稱:______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條、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條、公司經營範圍:電子產品,通訊裝置,計算機網路裝置,計算機軟硬體,家用電器,文化辦公用品,耗材的銷售;計算機網路系統整合及維護;攝影攝像裝置安裝、維護;計算機網路專業領域技術諮詢、技術服務;自有房屋租賃;有線電視傳輸網路系統,建築弱電系統的整合與工程服務及維護。(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公司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專案的,應當在申請登記前報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

第三章:公司註冊資本

第四條、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第四章: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五條、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第六條、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置備股東名冊。

第五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七條、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公司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十

一)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檔案上簽名、蓋章(自然人股東簽名、法人股東蓋章)。

第八條、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第九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並應當於會議召開____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風險提示:

公司法規定股東會的召集權在董事會,當董事會或董事長不履行法定職責時,為了避免公司運營遭受影響,損害股東權益,應當在章程中賦予符合一定條件的股東,在特殊情況下有直接召集股東會的權利。可做如下規定:

如果董事會違反本章程規定,拒絕召集股東會,或不履行職責時,持有公司10%(比例可以根據公司具體情況酌定)以上的股東,享有不通過董事會自行召集股東會的權利

股東自行召集的股東會由參加會議的出資最多的股東主持。

第十條、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條、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風險提示:

公司的出資情況千差萬別,如果由於某些特殊情況不能完全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或者股份出資比例特殊,比如各佔50%將導致表決權無法行使。如果有這些情況,股東出資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賦予某些特定股東特別表決權,或者在無法表決時按照特定比例通過表決或者特定股東直接決定。

比如在章程中約定股東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決權,由一方持有較多表決權或者股東會普通決議需半數以上(含半數)表決權通過來解決。當然,在公司章程對股東行使表決權的方式沒有明確規定時,應依照公司法的規定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全體股東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東會會議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項的決議,須經代表全體股東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二條、股東不能出席股東會會議的,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蔘加,由被委託人依法行使委託書中載明的權力。

第十三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由股東會作出決定。其中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決議。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該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風險提示:

公司法只規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執行職務違法、侵犯公司與股東權益,造成損失時,承擔賠償責任,但具體救濟途徑沒有規定。為了完善救濟途徑,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規定:

董事、監事、經理在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規定,以及因無故不履行職務、擅自離職,侵犯公司與股東合法權益,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發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於起訴時,任何股東有權代表公司提起訴訟。因訴訟而發生的實際支出,由公司承擔。 股東會的會議召集程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____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公司根據股東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第十五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任期________年,由股東委派產生和任免。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可以連任。

第十六條、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對前款所列事項執行董事作出決定時,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由執行董事簽名後置備於公司。

第十八條、公司設經理一名,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每屆任期為________年,任期屆滿,可以連任。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九條、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1人,監事任期每屆________年,任期屆滿,可以連任。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務。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條、公司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草案;

(六)依法對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監事可以對執行董事決定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二十二條、公司監事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執行董事擔任。

第七章:股權轉讓

第二十四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____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五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登出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________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________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風險提示:

由於股東出資人持有的股權屬於財產權,因此是可以和房屋、土地、車輛、存款等有形財產一樣發生繼承的,如果股東出資人死亡則其繼承人有權繼承其名下的出資股份。如果公司股東出資人為了防止發生此類情況,避免有不熟悉的繼承人通過繼承成為公司股東,那麼可以對股份的繼承做出特別約定,比如股東出資人死亡則由其他股東收購其股權,而由其繼承人分割股權價款等。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____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

第八章: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八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委託國家承認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出具書面報告,並應於審計完成後七個工作日內送交各股東。

第二十九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分取紅利。

第三十條、公司聘用、解聘承辦公司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由執行董事決定。

第三十一條、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三十二條、公司的營業期限為________年,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三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一)公司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予以解散。公司營業期限屆滿時,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

第三十四條、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三十五條、公司因本章程

第三十四條

第一款第

(一)項、第

(二)項、第

(四)項、第

(五)項規定解散時,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起____日內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____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清算組成員及負責人備案、通知債權人,並於____日內在報紙公告。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三十六條、清算組由股東組成,具體成員由股東會決議產生。

第十章:執行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義務

第三十七條、高階管理人員是指本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第三十九條執行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

第三十八條、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

(三)未經股東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未經股東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佣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祕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九條、執行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股東會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十一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公司根據需要修改公司章程而未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公司應將修改後的公司章程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作變更登記。

第四十二條、本章程自全體股東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一式______份,公司留存_____份,並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_____份。全體股東簽字(法人股東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科技公司經營合同 篇10

科技企業納稅擔保合同被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計算機程式碼:      

稅務登記號:

納稅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計算機程式碼:       

稅務登記號:

稅務機關: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納稅擔保合同。

1、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範圍是:2、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金額為:元及應加收的滯納金   元。

3、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方式為:4、依據本納稅擔保合同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擔保為連帶責任的擔保。

5、本納稅擔保的期限為自本納稅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6、納稅擔保人是在    註冊的經濟實體,任何改變納稅擔保人本身性質、地位的事件、事項發生或有可能發生時,納稅擔保人保證及時通知稅務機關。

7、納稅擔保人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要求納稅擔保人履行繳納稅款義務的通知書後,保證按繳納稅款通知書規定的繳納期限及金額主動、一次性向稅務機關繳清全部款項。

8、如果納稅擔保人未能按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及金額繳納,稅務機關有權依照有關規定對納稅擔保人採取稅收保全措施、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9、本納稅擔保是持續性的擔保,只要被擔保人未繳清本納稅擔保合同約定的擔保範圍內全部款項,納稅擔保人就始終承擔本納稅擔保項下的所有連帶責任。

稅務機關給予被擔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納稅擔保人的連帶責任。

10、若被擔保人出現破產或合併、分立等情況,並不解除納稅擔保人在本納稅擔保合同中的責任。

若納稅擔保人出現此情況,其繼承人將受本納稅擔保合同的約束,並繼承本納稅擔保項下的責任。

11、本納稅擔保非經稅務機關同意,為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

納稅擔保人與其他任何方面簽定的任何合同、協議均不影響本擔保的有效性。

12、本納稅擔保經被擔保人、納稅擔保人簽字蓋章,並經稅務機關同意(確認)後生效。

被擔保人:                 納稅擔保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稅務機關: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租賃科技公司經營合同 篇11

科技公司隱名股東協議書

隱名合夥人x x x(以下簡稱為乙方),出名營業人x x x(以下簡稱甲方),茲為隱名合夥經當事人間同意締行契約條件於下:

第一條 甲方開設x x商行專營x x事業計共資本金人民幣x 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幣x x元整外,餘人民幣x x元整,由乙方於本契約成立同時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確認。

第二條 乙方投入資本人民幣x x元整後,即為x x商行的隱名合夥人而甲方認諾。

第三條 甲方應每屆事務年終,開具財產目錄借貸對照表,以及營業損益計算書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條 前條查核時,如乙方發現疑義之處,即可到商行查閱合夥人帳簿,並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的狀況。

第五條 本隱名合夥人損益應按照合夥出資額比例分配負擔。

第六條 前條利益的分配,應於損益計算後,五日內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資的增加於甲方同意。

第七條 關於x商行營業事務,均由甲方執行,而乙方不得參與事務的執行。

但乙方得隨時查閱合夥人的帳簿,並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的狀況。

第八條 隱名合夥期間中,如遇虧蝕時,如果其財產不足資本額半數的,甲方應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終止契約。

第九條 甲方與乙方所出的資本,以甲方為一的比例如遇虧蝕時,應以此計算分擔。

第十條 本隱名合夥有效期間,自x x x x年x月x日起至 x x x x年x月x日止共為x年x月。

第十一條 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須中途終止契約的,應於年底為之;但須於兩個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契約終止時,甲方應返還乙方所出的資本金額,並應支付應得的利益金,擔因虧損而減少資本的,只得返還其餘剩的存額。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間所出的資本,如不幸虧蝕淨盡的,以契約終止論;但雙方願意繼續出資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繼續經營,而乙方亦不願意再出資加入時,甲方不得拒絕。

第十四條 甲方如中途欲將x x商行出讓於他人時,應先通知乙方,如乙方願意按照時價受讓時,應儘先使乙方受讓,甲方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

第十五條 甲方如違背前條或因乙方不願意受讓,將x x商行股份出讓於他人的,出讓之日即為本豐契約終止之日。

第十六條 甲方在契約存續中發生不測的乙方可終止契約。

第十七條 本契約未訂明事項依民法或有關半規辦理。

本契約一式二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出名營業人(甲方):x x x

商行名稱:

商行地址:

負責人:

住址:

隱名合夥人(乙方):x x x

住址:

x x x x年x月x日

租賃科技公司經營合同 篇12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證號:鑑於:甲乙雙方正在就    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為此,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採取措施保護商業祕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第一條 保密資料的定義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資訊(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資訊:

1、已經或將公佈於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3、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

第三方)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 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2、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

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

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專案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後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3、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範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範圍內;

4、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影印或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第三條 智慧財產權甲乙雙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並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的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商業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它智慧財產權擁有的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

第三方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他智慧財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 保密資料的儲存和使用

1、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儲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專案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2、甲乙雙方有權使用保密資料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專案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式及指控進行抗辯,或者對與本協議專案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式做出答覆;

3、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並將披露的影印件抄送對方後,可根據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對接受方有管轄權或聲稱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監管團體的任何報告、宣告或證明中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 保密期限風險提示:

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為任職期間及離職後2至________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後過了2至________年後,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祕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____區別約定,對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為直至該保密資訊通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為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於一般的保密資訊宜約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3、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仍需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再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除了員工違反培訓服務期約定或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兩種情形之外,企業不得與員工約定由員工承擔違約金的條款。因此,保密協議中不得約定員工洩露企業商業祕密時應當支付違約金,只能要求員工賠償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收回有關待遇;

2、如果乙方違反本保密協議,應向甲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由於乙方洩露、披露甲方公司祕密行為或保密不當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許可權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科技公司經營合同 篇1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________電子網路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廣播電視技術研究所有限公司共同出資設立______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全體股東討論,並共同制訂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公司名稱:______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條、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條、公司經營範圍:電子產品,通訊裝置,計算機網路裝置,計算機軟硬體,家用電器,文化辦公用品,耗材的銷售;計算機網路系統整合及維護;攝影攝像裝置安裝、維護;計算機網路專業領域技術諮詢、技術服務;自有房屋租賃;有線電視傳輸網路系統,建築弱電系統的整合與工程服務及維護。(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

公司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_____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專案的,應當在申請登記前報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

第三章:公司註冊資本

第四條、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第四章: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五條、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第六條、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置備股東名冊。

第五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七條、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公司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檔案上簽名、蓋章(自然人股東簽名、法人股東蓋章)。

第八條、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第九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並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條、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條、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全體股東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項的決議,須經代表全體股東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二條、股東不能出席股東會會議的,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蔘加,由被委託人依法行使委託書中載明的權力。

第十三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由股東會作出決定。其中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決議。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該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股東會的會議召集程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公司根據股東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第十五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_____三年,由股東委派產生和任免。執行董事_____屆滿,可以連任。

第十六條、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對前款所列事項執行董事作出決定時,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由執行董事簽名後置備於公司。

第十八條、公司設經理一名,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每屆_____為三年,_____屆滿,可以連任。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九條、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1人,監事_____每屆三年,_____屆滿,可以連任。

監事_____屆滿未及時改選,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務。

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條、公司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草案;

(六)依法對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監事可以對執行董事決定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二十二條、公司監事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執行董事擔任。

第七章:股權轉讓

第二十四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五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登出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

第八章: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八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_____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委託國家承認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出具書面報告,並應於審計完成後七個工作日內送交各股東。

第二十九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分取紅利。

第三十條、公司聘用、解聘承辦公司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由執行董事決定。

第三十一條、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_____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三十二條、公司的營業期限為____年,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三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一)公司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予以解散。

公司營業期限屆滿時,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

第三十四條、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三十五條、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解散時,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清算組成員及負責人備案、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公告。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三十六條、清算組由股東組成,具體成員由股東會決議產生。

第十章:執行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義務

第三十七條、高階管理人員是指本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第三十九條執行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利用職權_____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

第三十八條、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

(三)未經股東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未經股東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佣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祕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九條、執行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股東會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十一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公司根據需要修改公司章程而未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公司應將修改後的公司章程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作變更登記。

第四十二條、本章程自全體股東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一式______份,公司留存_____份,並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_____份。

全體股東簽字(法人股東蓋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租賃科技公司經營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鑑於:乙方願意被聘用到甲方工作,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達成本保密協議。本協議涉及保密和智慧財產權的內容。

1.本協議所稱任職期間,是指自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止。

2.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的保密義務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以下商業祕密:甲方所有、使用、支配、提供的具有商業價值的未公開的技術資訊和/或經營、管理資訊、技術祕密、財務資訊、客戶資訊以及其他對甲方具有重要意義的資訊和/或資料以及按照法津和/或合同,甲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商業祕密。

3.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甲方商業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4.在甲方任期期間,乙方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何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甲方商業祕密,以保持其機密性。

5.在甲方任職期間,乙方承諾遵守職業道德和商業領域公認的準則,不做、不參與下列行為:設定任何人為的、技術的、物質的障礙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造成工作無法順利進行;獲取或者設法獲取乙方工作之必需的甲方商業祕密等:利用甲方的客戶或公關渠道等為自己或他人謀利益。乙方如發現甲方商業祕密被洩漏或者因其過失洩漏甲方商業祕密,應當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漏範圍的進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乙方同意,因完成甲方所交給的工作任務和/或主要利用甲方儀器、裝置、資料等物質或技術條件完成的作品、技術成果等智力成果,乙方享有署名權和/或者專利檔案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權利,甲方享有該智力成果的其他全部相關權利。智力成果為專利的,乙方應協助甲方申請專利權。乙方進一步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將本協議第一條所涉及的有關資料、資訊等用作商業目的或者為他人用於商業目的提供方便。

6.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辦公電腦使用的規定(包括但不限於: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個人電腦(自帶膝上型電腦、PC機及掌上電腦等)不得自行拆開機箱: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移動儲存裝置(包括U盤、行動硬碟及刻求裝置等)或通過網路將公司辦公電腦中的檔案匯出。乙方在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若乙方違反前款的規定,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乙方因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經甲方查實的,甲方可立即書面通知乙方終止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並可以根據法律對乙方採取懲戒措施。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方均可提起訴訟。雙方約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7.上述約定不影響被侵權人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8.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有關條款進行書面變更或者書面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本協議在履行中若與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雙方將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修訂本協議有關條款。但此修訂不影響其餘條款的效力。

10.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11.本協議條款在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 年內仍存在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科技公司經營合同 篇15

甲方: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絡人:聯絡方式:

乙方: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絡人:聯絡方式:

為進行對圖書資源的二次開發,建設數字圖書館,加大圖書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率,共同推進和繁榮我國的數字化網路出版和基礎教育事業,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指定作品的數字化版權許可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授予乙方對其作品數字化版權的使用權(包括簡體和繁體字),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可以以電子圖書形式主要在學校、教育科研單位

等全球範圍內製作、傳播、發行上述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以電子圖書形式使用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國家版權局頒佈的《關於製作數字化製品的著作權規定》等有關規定,將作品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

2.甲方保證擁有其所提供的圖書的版權所有者授予的對圖書數字化版權的使用權,並擁有授權乙方以本協議約定方式使用圖書的權利;保證其所提供的圖書和所授予的數字化版權沒有違反國家的有關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權利。

如因授權圖書或上述授權與第三人包括有關國家管理部門發生任何爭議,爭議的解決以及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和承擔,並應補償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損失,乙方並可以終止協議。

3.本協議簽定之日起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授權圖書的樣書種和電子文件種;全年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權圖書總數量樣書不少於種和電子文件不少於

種(電子文件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種格式檔案),每月月初第四個工作日交付乙方,並由乙方出具交貨明細。

4.甲方向乙方授權後,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權利:(1)甲方享有乙方免費為其在網站上宣傳甲方的權利,具體形式雙方協商確定;(2)甲方有權索取相關圖書銷售和瀏覽資訊;(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支付其應得收益;(4)享有和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

(5)甲方有權要求加入數字圖書館版權使用分配董事會,經審定合格,可以成為理事單位,並享有監督執行分配的權利。

5.甲方指定作為合同執行人及聯絡人。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甲方作品數字化版權的非專有使用權,即乙方享有將甲方作品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的非專有使用權。

2.乙方對作品進行數字化使用的具體技術、方法以及乙方推廣數字化作品的方式均為乙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權許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對作品數字化的具體設計,包括但不限於數字化作品的版式設計、技術設計、獨特的閱讀功能的設定和組合等,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3.根據市場形勢,乙方有權決定授權作品的宣傳、包裝、價格和銷售形式;乙方為實現使用甲方授權作品的目的,有權委託第三方將授權作品按甲乙雙方約定的使用方式進行製作、傳播和銷售。

4.乙方為甲方在網站進行宣傳,具體方式根據情況另行商定。

5.乙方每年將根據銷售收入的15%來支付甲方作品的電子版使用費(計算公式:專案銷售收入×15%×甲方作品的使用數量/專案所有作品的使用總數量×係數一)。

係數一是指:(1)書面授權(不提供樣書或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80%;(2)書面授權+樣書,比例係數是85%;(3)書面授權+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95%;(4)書面授權+樣書+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100%;6.每年12月31日為版權使用費結算截止日,1月日為版權使用費支付日期。

我們通過

網站公佈分配報表,把有關的詳細分配資訊通過郵件、傳真或郵寄等方式提前10天通知有關的合作單位。

對於分配中有不清楚的問題,可以通過董事會的祕書處進行電話諮詢,祕書處有義務對全部相關問題進行解答。

第三條特別約定

1.對於甲方授予乙方的非專有使用權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與第三方簽定類似的使用協議;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許可其他任何第三人使用本協議涉及作品的數字化版權或將作品數字化版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

2.雙方應對本協議內容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知對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責任,包括對方經營資訊、銷售資料和技術方案等商業祕密,非經對方的書面的、特別的授權以及在法律有強制要求的情況下,獲知對方商業祕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或洩露給他人,或有其它不正當使用的行為,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違約責任1.甲乙雙方應全面認真地履行本協議的各項規定,如發生違約,應賠償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2.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應賠償對方的損失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引起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對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支出的律師費用、訴訟及仲裁費用、財務費用及差旅費等。

3.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第一款約定,應將乙方所付報酬全部退還乙方。

此外,甲方應向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之作品著作權使用報酬總額十倍之違約金。

4.如乙方逾期支付甲方著作權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報酬總額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本合同終止日前必須將所有未付清款項付給甲方。

第五條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另行協商簽定書面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2.任何由本協議引起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最終由

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年。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籤於:籤於:

租賃科技公司經營合同 篇16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條例,就聘用事宜,訂立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試用期及錄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條款聘用乙方為員工,乙方工作部門為_________職位,工種為,乙方應經過三至六個月的試用期,在此期間,甲乙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但必須提前七天通知對方或以七天的試用工資作為補償。

(二)試用期滿,雙方無異議,乙方成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勞務工,甲方將以書面方式給予確認。

(三)乙方試用合格後被正式錄用,其試用期應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

第二條 工資及其它補助獎金

(一)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經營狀況實行本企業的等級工資制度,並根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和其他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以銀行轉帳形式支付,按月發放。

(二)甲方根據盈利情況及乙方的行為和工作表現增加工資,如果乙方沒達到甲方規定的要求指標,乙方的工資將得不到提升。

(三)甲方(公司主管人員)會同人事部門,在如下情況,甲方將給乙方榮譽或物質獎勵,如模範地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生產和工作中的突出貢獻或物質獎勵,技術革新、經營管理改善,乙方也由於有突出貢獻得到工資和職務級別的提升。

(四)甲方根據本企業利潤情況設立年終獎金,可根據員工勞動表現及在單位服務年限發放獎金。

(五)甲方根據政府的有關規定和企業狀況,向乙方提供津貼和補助金。

(六)除了法律、法規、規章明確提出的要求補助外,甲方將不再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其它補助津貼。

第三條 工作時間及公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每天為8小時(不含吃飯時間),每星期工作五天半或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除吃飯時間外,每個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時間。

(二)乙方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婚假、喪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在徵得乙方同意後,須安排乙方相應的時間輪休,或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

(三)乙方成為正式員工,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後,可按比例獲得每年根據其所擔負的職務相應享受________天的有薪年假。

(四)乙方在生病時,經甲方認可的醫生及醫院證明,過試用期的員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一天,病假工資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調整變動工作時間,包括變更日工作開始和結束的時間,在照顧員工有合理的休息時間的情況下,日工作時間可做不連貫的變更,或要求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到崗工作。乙方無特殊理由應積極支援和服從甲方安排,但甲方應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第四條 員工教育

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須經常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及社會法制教育,乙方應積極接受這方面的教育。

第五條 工作安排與條件

(一)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二)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要求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工作或終止合同。

第六條 勞動保護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食品。對女職工經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提供相應的保護,具體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 (簽章) 乙方:__________ (簽字)

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 日

租賃科技公司經營合同 篇17

甲方: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絡人:聯絡方式:

乙方: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絡人:聯絡方式:

為進行對圖書資源的二次開發,建設數字圖書館,加大圖書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率,共同推進和繁榮我國的數字化網路出版和基礎教育事業,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指定作品的數字化版權許可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1.甲方授予乙方對其作品數字化版權的使用權(包括簡體和繁體字),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可以以電子圖書形式主要在學校、教育科研單位等全球範圍內製作、傳播、發行上述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以電子圖書形式使用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國家版權局頒佈的《關於製作數字化製品的著作權規定》等有關規定,將作品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2.甲方保證擁有其所提供的圖書的版權所有者授予的對圖書數字化版權的使用權,並擁有授權乙方以本協議約定方式使用圖書的權利;保證其所提供的圖書和所授予的數字化版權沒有違反國家的有關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如因授權圖書或上述授權與第三人包括有關國家管理部門發生任何爭議,爭議的解決以及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和承擔,並應補償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損失,乙方並可以終止協議。3.本協議簽定之日起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授權圖書的樣書種和電子文件種;全年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權圖書總數量樣書不少於種和電子文件不少於種(電子文件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種格式檔案),每月月初第四個工作日交付乙方,並由乙方出具交貨明細。4.甲方向乙方授權後,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權利:(1)甲方享有乙方免費為其在網站上宣傳甲方的權利,具體形式雙方協商確定;(2)甲方有權索取相關圖書銷售和瀏覽資訊;(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支付其應得收益;(4)享有和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5)甲方有權要求加入數字圖書館版權使用分配董事會,經審定合格,可以成為理事單位,並享有監督執行分配的權利。5.甲方指定作為合同執行人及聯絡人。第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乙方享有甲方作品數字化版權的非專有使用權,即乙方享有將甲方作品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的非專有使用權。2.乙方對作品進行數字化使用的具體技術、方法以及乙方推廣數字化作品的方式均為乙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權許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對作品數字化的具體設計,包括但不限於數字化作品的版式設計、技術設計、獨特的閱讀功能的設定和組合等,法律另有規定除外。3.根據市場形勢,乙方有權決定授權作品的宣傳、包裝、價格和銷售形式;乙方為實現使用甲方授權作品的目的,有權委託第三方將授權作品按甲乙雙方約定的使用方式進行製作、傳播和銷售。4.乙方為甲方在網站進行宣傳,具體方式根據情況另行商定。5.乙方每年將根據銷售收入的15%來支付甲方作品的電子版使用費(計算公式:專案銷售收入×15%×甲方作品的使用數量/專案所有作品的使用總數量×係數一)。係數一是指:(1)書面授權(不提供樣書或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80%;(2)書面授權+樣書,比例係數是85%;(3)書面授權+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95%;(4)書面授權+樣書+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100%;6.每年12月31日為版權使用費結算截止日,1月日為版權使用費支付日期。我們通過網站公佈分配報表,把有關的詳細分配資訊通過郵件、傳真或郵寄等方式提前10天通知有關的合作單位。對於分配中有不清楚的問題,可以通過董事會的祕書處進行電話諮詢,祕書處有義務對全部相關問題進行解答。第三條特別約定1.對於甲方授予乙方的非專有使用權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與第三方簽定類似的使用協議;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許可其他任何第三人使用本協議涉及作品的數字化版權或將作品數字化版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2.雙方應對本協議內容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知對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責任,包括對方經營資訊、銷售資料和技術方案等商業祕密,非經對方的書面的、特別的授權以及在法律有強制要求的情況下,獲知對方商業祕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或洩露給他人,或有其它不正當使用的行為,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第四條違約責任1.甲乙雙方應全面認真地履行本協議的各項規定,如發生違約,應賠償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相應損失。2.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應賠償對方的損失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引起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對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支出的律師費用、訴訟及仲裁費用、財務費用及差旅費等。3.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第一款約定,應將乙方所付報酬全部退還乙方。此外,甲方應向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之作品著作權使用報酬總額十倍之違約金。4.如乙方逾期支付甲方著作權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報酬總額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本合同終止日前必須將所有未付清款項付給甲方。

第五條其他事項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另行協商簽定書面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2.任何由本協議引起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最終由

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3.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籤於:籤於:

租賃科技公司經營合同 篇18

科技公司版權合作協議書

甲方: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人:

聯絡方式:

乙方: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人:

聯絡方式:

為進行對圖書資源的二次開發,建設數字圖書館,加大圖書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率,共同推進和繁榮我國的數字化網路出版和基礎教育事業,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指定作品的數字化版權許可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授予乙方對其作品數字化版權的使用權(包括簡體和繁體字),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可以以電子圖書形式主要在學校、教育科研單位 等全球範圍內製作、傳播、發行上述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以電子圖書形式使用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國家版權局頒佈的《關於製作數字化製品的著作權規定》等有關規定,將作品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

2.甲方保證擁有其所提供的圖書的版權所有者授予的對圖書數字化版權的使用權,並擁有授權乙方以本協議約定方式使用圖書的權利;保證其所提供的圖書和所授予的數字化版權沒有違反國家的有關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如因授權圖書或上述授權與第三人包括有關國家管理部門發生任何爭議,爭議的解決以及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和承擔,並應補償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損失,乙方並可以終止協議。

3.本協議簽定之日起 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授權圖書的樣書 種和電子文件 種;全年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權圖書總數量樣書不少於 種和電子文件不少於 種(電子文件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種格式檔案),每月月初第四個工作日交付乙方,並由乙方出具交貨明細。

4.甲方向乙方授權後,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權利:

(1)甲方享有乙方免費為其在 網站上宣傳甲方的權利,具體形式雙方協商確定;

(2)甲方有權索取相關圖書銷售和瀏覽資訊;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支付其應得收益;

(4)享有和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

(5)甲方有權要求加入 數字圖書館版權使用分配理事會,經審定合格,可以成為理事單位,並享有監督執行分配的權利。

5.甲方指定 作為合同執行人及聯絡人。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甲方作品數字化版權的非專有使用權,即乙方享有將甲方作品轉換為數字程式碼形式,並利用軟體技術設定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和製作發行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的非專有使用權。

2.乙方對作品進行數字化使用的具體技術、方法以及乙方推廣數字化作品的方式均為乙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權許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對作品數字化的具體設計,包括但不限於數字化作品的版式設計、技術設計、獨特的閱讀功能的設定和組合等,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3.根據市場形勢,乙方有權決定授權作品的宣傳、包裝、價格和銷售形式;乙方為實現使用甲方授權作品的目的,有權委託第三方將授權作品按甲乙雙方約定的使用方式進行製作、傳播和銷售。

4.乙方為甲方在 網站進行宣傳,具體方式根據情況另行商定。

5.乙方每年將根據銷售收入的15%來支付甲方作品的電子版使用費(計算公式:專案銷售收入×15%×甲方作品的使用數量/專案所有作品的使用總數量×係數一)。係數一是指:

(1)書面授權(不提供樣書或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80%;

(2)書面授權+樣書,比例係數是85%;

(3)書面授權+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95%;

(4)書面授權+樣書+電子文件,比例係數是100%;

6.每年12月31日為版權使用費結算截止日,1月 日為版權使用費支付日期。我們通過 網站公佈分配報表,把有關的詳細分配資訊通過郵件、傳真或郵寄等方式提前10天通知有關的合作單位。對於分配中有不清楚的問題,可以通過理事會的祕書處進行電話諮詢,祕書處有義務對全部相關問題進行解答。

第三條 特別約定

1.對於甲方授予乙方的非專有使用權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與第三方簽定類似的使用協議;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許可其他任何第三人使用本協議涉及作品的數字化版權或將作品數字化版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

2.雙方應對本協議內容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知對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責任,包括對方經營資訊、銷售資料和技術方案等商業祕密,非經對方的書面的、特別的授權以及在法律有強制要求的情況下,獲知對方商業祕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或洩露給他人,或有其它不正當使用的行為,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認真地履行本協議的各項規定,如發生違約,應賠償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2.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應賠償對方的損失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引起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對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支出的律師費用、訴訟及仲裁費用、財務費用及差旅費等。

3.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第一款約定,應將乙方所付報酬全部退還乙方。此外,甲方應向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之作品著作權使用報酬總額十倍之違約金。

4.如乙方逾期支付甲方著作權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報酬總額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本合同終止日前必須將所有未付清款項付給甲方。

第五條 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另行協商簽定書面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2.任何由本協議引起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最終由 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租賃科技公司經營合同 篇19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合股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雙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雙方合夥人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佔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雙方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乙方佔有股份股份______%;甲乙雙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雙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雙方同意,並由甲乙雙方同時進行。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雙方無意退了,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退夥: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夥;如執意退夥,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夥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非經雙方同意,如一方不願繼續合夥,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的60%進行賠償。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4、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蔘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5、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在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________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各佔總投資額的50%。

六、公司正常運營後,生產所需原材料必須由____方單獨供應。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3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雙方簽字並經公司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