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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汽車租賃合同參考(通用16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52W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參考 篇1

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參考(通用16篇)

第一條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________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效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裝置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裝置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________小時(含________小時)按全日計算,________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________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________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元人民幣,在________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__________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__________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________%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________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參考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保證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租賃汽車

甲方將車牌號為粵_______,車型為_______,車輛標記為_______座,顏色為______色,技術等級為一級的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必須謹慎駕駛,合同期滿之日將車輛完好無損的交還甲方。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______,從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支付標準及結算?

1、租金支付標準按日計算,每日租金為人民幣_____萬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寫¥____元),該租金包括:在租賃期限內的保險費、養路費,正常維修、定期保養的材料費、人工費以及國家(或地方)對車輛所徵收的相關稅費;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時首先交納租金為人民幣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小寫¥____元)。

2、若乙方提前還車,剩餘租期在一天以上二十九天以下的,甲方可退還未到期租金的__30__%,若提前一天以內還車的,甲方將不退還租金。

3、若乙方超時還車但不滿六小時(不包含六小時),甲方每小時加收人民幣____佰____拾元整;若超過六小時(含六小時在內)按日計算逾期租金,日租金為人民幣_____佰_____拾元整。

4、承租方在簽訂合同時須一次性交納押金人民幣____萬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若乙方延遲還車,甲方將從押金裡按照日租金的收費扣除相應的租金。

5、租期期滿後,若乙方口頭或以電話形式表示要續租的,須在合同約定租期期滿前10天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並辦理相關的續租手續。

6、租賃期滿,若乙方延遲還車,甲方則按照延期還車每日人民幣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的標準收取日租金,另外,乙方還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式為逾期租金的__20__%,逾期租金及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預交的車輛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仍須支付甲方。

7、租賃期滿,甲方在乙方還車時,可在之前交納的押金費用里扣除人民幣__伍___仟__零__佰 零 拾 零元整(小寫¥_5000_元)作為違章押金,若一個月後查無違章,甲方將全額退還;如有違章,將從中扣除違章費用,退還餘額(不計付利息)。

8、若租期期滿後,乙方逾期__3__天未交還車輛,甲方將以詐騙案報公安機關處理。

9、若乙方需要更換車型需要提前15天電話通知甲方負責人,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辦理相關換車手續。

第四條: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狀態良好,保證提供有效的行車證件,並且負責對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責任險、司乘座位險、盜搶險、附加險、且保險期限包含了租賃合同全過程。

2、甲方負責租賃期內車輛的年審、季審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3、在租期內由於車輛的正常磨損或機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駛,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的4個小時內(僅限於深圳市或東莞市內)提供另外一臺相同級別的車輛供乙方使用,但不負責因此對乙方造成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4、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生關閉、停產、合併、分立、破產等而喪失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的能力時,甲方有權立即採取緊急措施,收回車輛,且乙方並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規定的其它責任;甲方因上述原因停止服務給乙方帶來的一切後果均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5、若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車輛行駛中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塞車、禁運、颱風、暴風雨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情況,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可免除責任,但乙方故意遲延履行後發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責任。

第五條: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車輛的使用權僅屬於乙方,乙方不得抵押、擔保、典當、出賣、轉借、轉租租賃車輛及車輛證件或將車輛作其它非法用途,如有違反,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若乙方與第三方有簽訂協議(不分時間前後)也都被視為無效,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車輛,並保留追訴的權利。

2、在租用車輛的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車輛證件及號牌的完整,如有遺失,由乙方負責在補辦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3、租賃期間內,乙方所租車輛在廣東省內由於自身正常機械故障導致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支付,廣東省外車輛維修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除維修費之外的其他費用由乙方負責(如甲方到達車輛出現障礙地的費用),但甲方不承擔因乙方人為造成的車輛故障維修費用。

4、由於乙方任何原因導致甲方車輛不能營運的,甲方將按每日人民幣_____元/輛的標準收取車輛停場費。

5、乙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車輛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交通違章罰款等費用。

6、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使車輛有任何損壞需要維修但又達不到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乙方必須按車輛原樣給予修復。

7、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或滅失時,乙方必須立刻報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將協助乙方處理事後車輛維修、索賠等事情,但乙方必須負責保險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賠或賠償不足部分的經濟損失,並承擔辦事過程中一切費用和30%修理費總額的加速折舊損失費。

8、在使用車輛過程中,乙方保證對甲方計程車輛不拆件,不改裝,如車輛需要維修時,必須通知甲方,並由甲方將車輛開到指定的修理廠進行維修,如車輛在外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後解決。

9、乙方所租用車輛僅限乙方本人或乙方公司人員駕駛,否則,因乙方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所導致的一切法律後果將由乙方全部承擔,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還須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的賠付責任。

第六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人)自願為承租方租賃車輛提供擔保,擔保人必須具有深圳常住戶口,具有固定資產,擔保人須親自攜帶戶口和身份證到甲方公司鑑定擔保合同,就承租方履行本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承擔連帶責任,並保證所提供擔保資料內容真實有效。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若經協商未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效力及附件

1、甲方提供的車輛交接技術檢驗表、雙方營業執照影印件、乙方駕駛證及身份證作為本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

2、本合同一式三份,簽字蓋章後生效,簽字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補充事項

凡需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制定,經擔保人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雙方及擔保人簽字後生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蓋章)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蓋章) 擔保方:____________(蓋章)

甲方經辦人:_________乙方經辦人:____________固定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參考 篇3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術語解釋

1.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裝置: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週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11.一級車標準:詳見《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198-20__)。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資訊。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於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咎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資訊。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效能或操作程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參考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各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

1.租賃車輛基本資訊

租賃車輛詳情見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2.交付的租賃車輛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行駛牌證齊全有效且為出租人所有;

(2)已在本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3)已按照國家、本市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相應保險;

(4)技術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駛條件;

(5)車內配備有效的車用滅火器、故障車警示標誌牌和必要的維修工具。

第二條 租賃車輛的用途

承租人承租租賃車輛的用途應當為日常自用,不得用於或變相用於非法營運活動,具體用途見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承租人承租租賃車輛的期限見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2.租賃期限屆滿,本合同終止。承租人如需在租賃期限屆滿後繼續承租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提前向出租人提出,並經出租人同意後辦理續租手續。

第四條 租車費用及支付方式

1.租車費用包括租金、增值服務費、超時費、超程費及約定的其他費用。租車費用標準及租金支付方式見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2.租賃期限內,承租人應當支付的租車費用不受國家或本市採取的限行措施影響。

3.承租人應當在還車時一次性結清按照合同約定應當支付的租車費用。

4.出租人應當在收取租車費用後及時向承租人開具符合規定的等額發票。

第五條 租車手續及車輛交接

1.承租人應當按照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約定的證照種類提供證照原件供出租人查驗,並經核對無誤後將影印件交出租人存檔。

2.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按照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約定的交接車地點及方式,辦理取車及還車時的車輛交接。

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共同對租賃車輛狀況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誌進行現場檢驗,確認無誤後在《車輛交接單》上簽字。簽字確認的《車輛交接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六條 履約擔保

1.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履約擔保方式見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擔保範圍包括:租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交通違法罰款、交通事故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及合同約定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其他損失和費用。

2.選擇保證金擔保方式的,承租人應當在簽訂本合同時向出租人交納保證金。出租人應當在收取保證金時向承租人開具相應單據,並不得將保證金挪作他用,不得在合同正常履行期間將保證金衝抵租金。在合同終止承租人交還租賃車輛時,除扣除擔保範圍內承租人應當承擔的款項及保留交通違法保證金外,出租人應當將剩餘保證金一次性無息退還承租人;除扣除交通違法責任範圍內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款項外,出租人應當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將剩餘交通違法保證金一次性無息退還承租人。保證金不足以支付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款項,或保證金退還後發現存在其他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或其他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出租人仍有權要求承租人承擔相應責任。

3.選擇銀行卡預授權擔保方式的,承租人應當在簽訂本合同時向出租人提供合同約定額度的銀行卡預授權擔保。在合同終止承租人交還租賃車輛時,除扣除擔保範圍內承租人應當承擔的款項外,出租人應當撤銷剩餘預授權凍結額度,承租人應當同時提供合同約定額度的銀行卡預授權作為交通違法行為的擔保;承租人交還租賃車輛後,除扣除交通違法責任範圍內承租人應當承擔的款項外,出租人應當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撤銷剩餘預授權凍結額度。預授權凍結額度不足以支付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款項,或撤銷預授權凍結額度後發現存在其他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或其他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出租人仍有權要求承租人承擔相應責任。

4.選擇保證人擔保方式的,保證人應當按照出租人要求辦理擔保手續,並在擔保範圍內為承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責任。

第七條 出租人權利

1.按照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收取租車費用、保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2.在不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前提下,通過合理方式瞭解租賃車輛的使用情況和安全狀況;

3.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約定用途使用租賃車輛;

4.合同終止時收回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誌。

第八條 出租人義務

1.在租賃期限起始時點前按照合同約定將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誌交付承租人;

2.交付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租賃車輛技術狀況、效能資訊及保險資訊;

3.負責租賃車輛正常保養、機動車檢驗並承擔相應費用;

4.負責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賃車輛出現故障的維修,由此導致承租人無法正常使用租賃車輛的,應當相應免費延長租賃期限或提供替換車輛,或按照合同約定租金標準減少租金;

5.因承租人原因導致車輛損壞,需由承租人承擔超出保險理賠範圍的費用的,收取維修費用應當公平、合理,並向承租人明示修理專案和修理工時等原始清單。

6.自行或委託第三方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車輛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7.按照合同約定為租賃車輛投保保險並承擔相應保險費用;

8.對所知悉的承租人資訊承擔保密義務。

第九條 承租人權利

1.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約定交付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誌;

2.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租賃車輛;

3.要求出租人對租賃車輛在正常使用中出現的故障進行維修;

4.獲得出租人提供的本市行政區域內車輛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獲得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正常使用所提供的服務,要求出租人負責租賃車輛的正常保養、機動車檢驗。

第十條 承租人義務

1.如實向出租人提供合同約定的證照原件及其他手續資料;

2.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車費用、保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3.按照合同約定的燃料標準為租賃車輛新增燃料;租賃車輛的動力型別為電力的,應當按照相關操作規程及標準為租賃車輛充電;

4.按照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合同約定用途使用租賃車輛,並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得有以下行為:

(1)將租賃車輛用於駕校教練車或進行體育、競技、抗震抗壓等測試及其他具有破壞性的駕駛或實驗;

(2)利用租賃車輛牽、推其他物體;

(3)利用租賃車輛運輸、存放危險品或違禁品;

(4)利用租賃車輛從事或變相從事非法營運活動;

(5)利用租賃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和其他任何有損出租人或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6)將租賃車輛交由無駕駛證、駕駛證準駕車型與租賃車輛不符等人員駕駛;

(7)酒後駕駛或吸食(注射)毒品、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後駕駛租賃車輛;

(8)在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情形下駕駛租賃車輛。

5.安全、妥善保管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需要維修時,應當送至出租人指定維修廠維修,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維修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6.協助出租人按照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正常保養、機動車檢驗;

7.不得侵犯出租人對租賃車輛的所有權,不得轉借、轉租、轉賣、抵押、質押、典當租賃車輛;

8.保證租賃車輛由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限內承租人變更駕駛員的,應當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並辦理變更手續;

9.對非因出租人原因導致的救援,應當承擔相應的救援費用,並可以自行選擇救援單位;

10.合同終止時及時交還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誌。

第十一條 交通違法行為處理

1.承租人應當對租賃期限內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承擔全部責任,及時、主動處理交通違法記分,繳納交通違法罰款,並在處理完畢後及時通知出租人。

2.出租人發現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限內有尚未處理完畢的交通違法行為的,承租人應當在接到出租人通知後15日內處理完畢。

承租人未在上述期限內處理完畢的,出租人有權將承租人或合同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機關處理,並將該等資訊列入汽車租賃行業承租人失信記錄。

第十二條 保險與事故處理

1.出租人應當為租賃車輛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並按照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為租賃車輛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車輛損失險等保險,租賃車輛已投保的險種及金額見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投保的,發生保險事故後應當比照保險公司保險賠付標準承擔賠償責任。承租人有權在出租人已投保險種及保險金額外要求增加保險險種或保險金額,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2.租賃車輛出險後,承租人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並保護現場,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人,在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險,並協助出租人辦理相關手續。

3.屬於承租人一方責任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失的,超出保險實際理賠範圍的部分由承租人承擔賠償責任;出租人對損害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屬於第三方責任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失的,由出租人向該第三方追償,承租人應當提供相應協助。

4.承租人應當協助出租人辦理保險理賠事宜,並及時將保險理賠所需資料送交出租人。因交通事故產生的各項費用由承租人先行墊付,並由出租人與承租人在保險公司賠付後3日內結清。因承租人原因導致無法獲得保險理賠的,該損失由承租人承擔。

5.如租賃車輛被盜搶,出租人承擔不低於8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租人承擔不高於2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第十三條 出租人違約責任

1.逾期交付租賃車輛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照未交付車輛日租金標準的20%支付違約金。

2.因出租人原因導致租賃車輛經具備法定資質的機動車檢測機構認定不符合安全行駛條件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出租人按照該租賃車輛租金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承租人損失的,出租人應當補足。

3.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導致承租人無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出租人應當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按照停駛期間該租賃車輛租金的20%支付違約金。停駛時間超過3日的,承租人還有權解除合同,或聘請其他第三方提供維修救援服務,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出租人承擔。

4.未按照合同約定結算、退還承租人租金、保證金、保險墊款等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照應付未付費用金額的0.5%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承租人違約責任

1.承租人逾期交還租賃車輛或租賃車輛每日行駛里程超出合同約定公里數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出租人支付超時費或超程費。

2.承租人逾期支付租車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照應付未付金額的0.5%支付違約金。

3.承租人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已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在扣除違約金後應當將餘款退還承租人。

4.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處理租賃期限內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的,除應當承擔相當於交通違法罰款金額的款項外,每逾期一日還應當按照該租賃車輛日租金標準的10%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5.承租人有下列行為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資訊的;

(2)轉借、轉租、轉賣、抵押、質押、典當租賃車輛或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3)利用租賃車輛從事或變相從事非法營運活動或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承租人未按照租賃車輛效能、正常操作規程及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致使租賃車輛受到非正常損壞、滅失或者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的;

(6)拒絕協助出租人維修、保養租賃車輛或按時參加機動車檢驗的。

因上述原因致使租賃車輛損壞、滅失或無法收回的,承租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6.因承租人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公安機關或第三方扣押的,承租人應當承擔租賃車輛被扣押期間的租金及由此導致的其他損失。

7.未盡妥善保管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車輛號牌、有效證件標誌義務的,承租人應當賠償出租人由此受到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補辦車輛號牌、有效證件標誌所需費用及租賃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金。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各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按照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約定的方式依法解決。

第十六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可以在《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中補充約定,也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約定或補充協議中不得含有不合理地免除出租人責任、加重承租人責任或排除承租人主要權利的內容。

2.《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及《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各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住所:

簽訂日期: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參考 篇5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將______輛___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為____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________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於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_______天,加罰_______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______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參考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請求並承諾:

1、 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戶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程式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 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_小轎車(麵包)車 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 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於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 租車時間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 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 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 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錶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並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5、 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1) 違法、違規活動;

(2) 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 盈利性運輸;

(4) 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汙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並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 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效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4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4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 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所租車輛,並處500—5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週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 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絡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參考 篇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出租房屋位於 市 區 室。

房間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用途

出租房屋限於:辦公用途、商業經營用途、其他雙方約定的合法用途。本合同雙方約定用途為辦公用途。

乙方保證,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約定的用途,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轉借。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 房屋租賃期限自(大寫)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每月租金(大寫) 萬元整。

租賃期內,乙方應交租金共計: 元整人民幣。房租按壓一付三的方式。

(二)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在期滿前日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徵得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定書面合同;乙方逾期未提出書面申請,視為乙方合同期滿後無續租要求,甲方有權與新客戶接洽並簽約,乙方有義務在剩餘的租期內積極配合甲方帶新客戶入室看房。租賃期間,各項費用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甲方有權按新政策規定調整。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首次付款按乙方押一個月共計貳仟壹佰圓整房屋租金為押金,並另預付三個月共計陸仟叄佰圓整房屋租金的方式結算。此後按季度結算,由乙方於每季度最後一個月25日前預付下季度租金。

2、公共設施及其他必要費用原則上按實際耗用量及政府相關政策按月交納。公共設施費和其他各項雜費於每月 日計表後由乙方於每月 日前交付給甲方。

3、房屋押金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衝抵租金和其他費用。租賃期滿後,押金本金部分如數返還。如乙方在承租期內有任何違約、侵權行為,押金不予退還。在租賃期間押金減少的,應及時補足合同約定數額。

第五條 房屋改善、維修養護

(一) 裝修事宜

1、為確保大廈整體出租環境和裝修質量,消除安全隱患,在本合同簽訂後,由甲方負責指定裝修公司根據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在約定的合理期限內對乙方承租房屋進行裝修、改善,裝修改善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裝修具體事宜可另行書面約定。

2、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局面同意,乙方可在甲方允許的範圍內,合理的期限內對所承租部分進行裝修、裝飾。費用由乙方自理。且乙方應確保裝修不影響房屋結構、相鄰租戶的合法利益,因乙方裝修引起的有關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維修養護

1、租賃期間,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方對房屋及附屬設施有隨時檢查、修繕權利,乙方應予以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檢查、施工。

2、對於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和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甲方負責維修。乙方發現該房屋及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維修申請後及時進行實地檢查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維修。因乙方未及時履行通知義務導致損害擴大的,損失由其自負,由此造成損害擴大或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因甲方無故逾期不維修的,責任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可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3、因乙方保管不當、使用不當或其他過錯導致房屋及附屬設施毀損或發生故障的,乙方負責維修及賠償。乙方自行裝修部分毀損,由乙方自行維修。如乙方拒不維修造成安全隱患或拒不承接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從乙方所交房屋押金優先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4、租賃期間,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防火、防盜、安全保衛等方面的公約,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和監督檢查。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其他費用(見附表)

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專案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七條 房屋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貳零零陸年壹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後移交房門鑰匙,交付完畢。

(二)返還:租賃期滿終止或合同解除的,屆時乙方須將房屋及附屬設施完好退還甲方並結清所有應承擔的費用。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

1、乙方按交付時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2、經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按裝修後的使用狀態交付,甲方有權依實際情況處置。其中:乙方自行添置可移動的非嵌入式的設施可撤出。

第八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執行合同和提前解除合同的約定

乙方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經書面通知乙方,有權採取停水、停電、封門等一切必要措施終止執行合同。在甲方終止執行合同之日起3日內乙方仍未按照甲方要求或合同約定履行其合同義務或相關義務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收回房屋及附屬設施。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間接損失。

(一) 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

(二) 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

(三) 拖欠房屋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超過 日的;

(四) 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五) 故意或過失損壞承租房屋及相關設施的;

(六)乙方不得私自存放違禁品、使用易燃、易爆等有危險、危害性的物品,不得擠佔租賃位置以外的任何公用通道,不得私自移動消防器材和設施,嚴禁遮擋消防栓等防火器材,房屋內禁止使用明火,經甲方發現提出警告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

(七) 影響物業公司正常管理、其他租賃客戶正常辦公、經營且阻撓管理的;

(八) 其他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一)在租賃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申請方需提前45日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提前解除合同,在提前解除合同書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或造成停水、停電等其他損失的;

2、該房屋出現因國家政策或城市建設等原因導致合同已無法履行的情況。

第十條 違約責任

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乙方有違約行為的,乙方已交納的租金不予退還,並押金作為違約金全部扣除。因乙方原因導致終止執行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的,對甲方造成直接、間接的經濟損失,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要賠償。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方式向甲方交納租金、公用設施費及其他費用。逾期不交納的,不論該合同是否終止,每日按欠費金額總和的百分之叄加收滯納金。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合同簽定當日內乙方足額向甲方支付房屋合同約定金及預付租金後,本合同方可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訴訟由朝陽區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頁,一式叄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不得擅自更改。合同中如更改處,無甲、乙雙方共同加蓋公章則修改無效。簽約時乙方應向甲方出示經過年審的真實有效的營業執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加蓋乙方公章的合同簽約授權委託書原件、簽約人個人身份證原件等相關資料由甲方稽核,並提供上述資料的影印件兩份,交甲方儲存。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一) 一般情況下,甲方工作人員無故不得擅自進入乙方房間;遇突發情況時,甲方或政府相關人員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進入其所承租的房間。

(二) 為維護乙方自身及全體客戶的利益及安全,乙方僱請的人員、邀請的人員出入金苑大廈時應甲方要求統一辦理進出登記手續。

(三) 共同維護公共場所環境,不在公共場所存放物品,不亂仍紙屑、雜物、遵守大廈內一切公開制度及公約。

(四) 向外搬出非隨身攜帶物品時,必須有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被委託人書面授權,並經甲方核實後經貨梯搬運方可放行

(五) 向內、向外搬運非隨身攜帶的大件物品時,請提前兩天向甲方書面申請,經核實不對樓內其他客戶及甲方帶來不良影響時,在指定時間經貨梯進行搬運。

(六) 搬家需提前10日向甲方書面通知,雙方清驗房間並結算完畢後,甲方給予放行。沒有清償拖欠甲方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暫扣乙方的財產不予放行。

(七)遺留物品處置權: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滿或終止7日後仍將傢俱、物品待留在甲方房屋內的,將被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物品、傢俱的所有權,由甲方任意處理(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八)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書面通報真實、有效的地址、電話、聯絡方式、營業狀況(營業執照及年檢報告)的變更情況,以便進行有效聯絡。否則由責任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相關責任。

(九)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書面通知或檔案均以中文為準,並通過掛號信或國際公認的快遞方式交附給乙方。若因乙方原因無法送達,甲方將有關資料送至或張貼於

乙方在甲方的承租地點並以照片留影做為已送達的證明。

上述所有內容甲方均逐一向乙方解釋、說明並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均無異議,不存在單方格式合同問題。合同所述內容,甲、乙雙方均不得透漏給第三方,如發現任何一方透漏給第三方,則按違約處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參考 篇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效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裝置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裝置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_________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_________小時計算,超過_____小時(含___小時)按全日計算,______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_________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___元計算,租期在___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_元人民幣,在___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___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___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______%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___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_________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參考 篇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效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裝置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裝置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 承租方: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參考 篇10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提車時里程:____________ 油箱油位: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還車時里程:____________ 油箱油位: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相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標的及期限

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一輛提供給乙方駕駛,油箱容量:__________________L,車牌號:____________浙__________,從_______年___月____日時起到_______年___月____日時交付給乙方使用,租期______(日/月),不足1日按1日計算,(日/月)租費用______元,共________元。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 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租金 _______元人民幣。如乙方需延長合同期限,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方可繼續使用,延時租金按_______元/天計算。

2. 乙方在提取甲方車輛時需要交付押金 _______元。還車時甲方退還_______元給乙方,如果租賃期內乙方未發生交通違法、事故、意外、車輛無損壞,在合同結束後25天內,甲方經過諮詢交管部門後確定無交通違法、事故、意外將退還剩餘押金給乙方。

3. 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後即按本合同第一條安排車輛。並以交車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及租賃時間。交車日為 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 。

第三條:甲方責任

1. 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性能必須良好,各種證照齊全(包括汽車行駛證、交強險和商業險保單、年檢證明等)。

2. 當出現交通事故或者意外發生,甲方應趕往現場或者相關部門,協助乙方處理。

3. 因甲方車輛自然磨損原因導致車輛故障,無法繼續使用,甲方負責維修的所有費用,且維修期間提供同價位的替代車輛為乙方服務。

4. 甲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交通事故強制險、附加險,負責車輛在租賃期間的正常保養,負責該車的養路費、保險費、車檢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1. 乙方使使用者籍證明、駕駛資格證明必須真實有效,如屬偽造和無效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以及給甲方帶來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法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行駛過程中因自身駕駛責任造成車輛的經濟損失。

3. 乙方如在承包期間因違法駕駛(如超速駕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衝紅燈等被電子眼監控攝錄)而被罰款或責令承擔其他責任,乙方須承擔後續責任。

4.乙方任職司機須有C2以上的汽車駕駛執照。不得將汽車交給非C2以上汽車駕駛執照和駕駛經驗的他人駕駛,如違反此規定,乙方須承擔違約責任。如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拒絕賠付,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責任及違約、違法責任。

5.乙方應安全駕駛此車輛,不能酒後駕駛,或交給喝酒後的人駕駛,或因對車輛的操作不當或不按車輛使用規定保養,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損害的,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及違法違約責任,並不得要求甲方無條件提供額外車輛使用。

6.乙方不得將車輛出售、典當、抵押、擔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車輛以交付時為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7.乙方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車輛換機油費用(以5000公里400元計算),含半年租以上車輛還需承擔4S店根據汽車年限和公里數制定的保養計劃(包括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空調濾芯器、助力轉向油、剎車油、變速箱油、火花塞,輪胎)。

8. 發生交通事故,如果乙方有責,應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車輛維修費用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每天_______元人民幣),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如果乙方無責,事故對方全責,車輛維修期間甲方提供替代車輛為乙方服務,替代車輛的級別不做限制。

9.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絡,通知甲方協助解決。如肇事後逃逸或駕離現場,乙方應承擔所有違法、違法、賠償責任。

10.租賃期內或租賃期滿時,雙方須共同檢查租賃車輛的各種效能,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合同終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外觀損壞(如車漆刮蹭),乙方應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需賠償甲方損失,賠償金額以4S店或甲方指定的汽車維修店給出的維修費用標準為準。指定的汽車維修店維修費用標準如下:____________

11. 租賃期間,汽車被盜搶或非車輛本身原因的自燃,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賠付不足部分和車輛理賠期間的租金損失(每天 _______元人民幣)。

12. 租賃的車輛只限在浙江省範圍內行駛,超出了浙江省範圍行駛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3. 租賃的車輛不能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14. 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充當教練車或學習駕駛。

15. 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進行體育、軍事、競賽和作測試使用。

第五條:車輛行駛里程範圍

雙方約定,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限定的里程為 公里,超里程 _______元/公里 。

第六條:油費計算

無論何種情況,乙方均需保留租用期間加油時的發票原件。

關於油費結算,按以下結算方式(二選一):____________

1. 原油位還車(建議採用)

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賃車輛時,租賃車輛的油量刻度表中的載油量至少高於該刻度表的1/4,乙方自理駕駛過程中的油費,並在還車時將油加至與取車時相同油位。甲方和乙方之間不涉及油費結算。此種情況甲方和乙方在交車前拍下油表位置,保留取還車儀表油箱刻度照片和拍照時間證明,協商一致即可。

2. 乙方未原油位歸還車輛,請根據以下標準進行結算:____________

油量刻度細分到16格進行計算

油量差價計算公式=取車交接油箱刻度容量(升)-還車交接油箱刻度容量(升)=差額容量(升), 差額容量X當日油品油價=油量差價。

如乙方還車時未原油位返還,需按標準油量刻度差價補給甲方。

備註:甲方應保證在乙方取車時,油箱至少有1/4的`存油量。甲方應保證在還車時,油箱至少有1/4的存油量。

3. 乙方歸還車輛油位多於取車時的油位,請根據以下方式進行結算;

若歸還車輛時,還車油位高於取車時的油位刻度,且油位刻度差額≥1/8(即2/16),甲方應返還乙方該差額的油價費用。

第七條:交通違法

甲方在確認還車後的15-30天內查詢租用車輛期間是否有交通違法,如果租車期間內沒有違法,違法押金將在5個工作日內返還。

乙方應當謹慎駕駛,合法使用車輛,遵守交通法規。對於違法行為,乙方應當自行到交管部門繳納違法罰款、消除違法記錄。如乙方存在違法行為,甲方有權採取扣除違法押金、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等措施。

如乙方在甲方發出違法通知後7個自然日內(國慶節、春節期間延後7天)未繳納罰款、消除違法記錄,甲方有權將押金部分金額作為違法擔保費用扣除,直至違法處理完畢,具體處理方式如下:____________

1)如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違法通知的7日內(國慶節、春節期間延後7天),自行處理違法,處理完畢後乙方必須將處罰決定書及銀行繳費記錄通過"交警12123"APP"違法查詢"功能上傳,甲方確認無誤後退回押金,如不上傳憑證,甲方有權不退還押金。

2)如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違法通知後7日內(國慶節、春節期間延後7天),仍沒有處理消除違法記錄,甲方有權沒收違法押金;同時,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式及金額如下:____________

3)如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違法通知後7日內(國慶節、春節期間延後7天),因國家政策原因乙方無法自行處理違法的,甲方代為乙方處理違法,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如果乙方在租車結束後處理違法,且處理時需要使用車輛行駛證,因此將造成車輛由於無行駛證無法被使用,乙方需賠償甲方的停運損失,停運損失費用標準為_______元/天。

5)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消除違法記錄,如甲方發生不提供行駛證等惡意或者刁難乙方情況,影響乙方正常消除違法記錄,乙方未能處理違法導致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6)如因乙方拒不配合消除違法導致車輛停運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停運損失,具體金額參見本章節第4)條規定。

7)不良用車處罰金:根據《深化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款商業車險將增加交通違法浮動係數,闖紅燈、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將導致車險費率上升;乙方在租車期間產生違法的,每筆違法將向乙方收取50元不良用車處罰金,用於之後甲方因違法過多保費上漲的補貼。

第八條:道路救援

若車輛在交易期間因故障或者事故無法行駛,乙方需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在事故車輛後方150米處擺放救援標誌(警示三角架)並開啟危險警示燈(雙跳燈)。然後,立刻致電太平(95500)道路救援專線,救援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期滿時的處理、續租

1. 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24小時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重新達成協議。

2. 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

在本合同期內如發生本合同第三、四條所述的違約行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權利時,權利受侵害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如權利受害方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賃的車輛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如乙方為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還租金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額外裝置的裝配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裝置時,必須在徵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所有權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還車後歸屬甲方所有。

第十二條:糾紛解決方式

因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附件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指紋畫押,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2. 本合同共四頁,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 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乙方交納定金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

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參考 篇11

出租方:汽車租賃公司

承租方:

出租方與承租方根據平等互利、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汽車租賃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租方租用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五輛,限於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承租方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二、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擔方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 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 用期間的租金,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三、租用期定為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 金與費用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計算,不足1個月按1 個月收費。

五、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 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參考 篇12

出租人:____________貨運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建築公司

1、出租人根據承擔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__牌汽車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2、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沙子、水泥、磚、本料和預製板用。承擔方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3、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租人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負責,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但不給付出租人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人每天還要償付承租人____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4、租用期定為一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合伺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5、租金每月為_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6、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7、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承租人有權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8、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9、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並由承租人擔保單位蓋章擔保後生效。副本_______份,按需要分送有關部門備查。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擔保單位: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參考 篇1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駕駛證號碼: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租車輛名稱:___________型號:_______顏色:_____車號: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於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止,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車交付給乙方使用。

租金: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月租續交租金時間應在租賃到期前三天辦理。

行駛里程:車輛允許行駛___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元。

行駛區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範圍內。 起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返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

1.依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的車輛。

2.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效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

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

3.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及維護。

4.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資訊。

5.對所獲得的乙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6.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保險費及養路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駕駛人員的駕駛證、身份證證明材料。

2.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

5.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不得利用甲方車輛,作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7.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

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後,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門報案並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 免除或減輕責任

1.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2.損失是由乙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其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3.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額為限。

第六條 違約責任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費用、使用和保管租賃車輛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的3%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根據所租車輛型號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應按一個月租金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後將餘款退還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續租的,在租賃期滿後,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4.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保證金和押金。

(1)提供虛假資訊;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

(3)轉讓、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 未協助甲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不按車輛效能及操作程式使用車輛致使車輛修理、停運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非因甲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違反交通法規所造成的車輛及人員傷亡(如喝酒,違章駕駛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險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絕賠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如發生事故,事故修理費在1200元以下的由客戶自己支付;如損失費用在1200以上的按<機動車保險條例>執行,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車輛損失費用在1200元以上的由客戶支付收取加速折舊費,(車輛自掛牌之日起未滿兩年的按30%,兩年以上的按2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險公司拒賠部分由乙方承擔。

10.在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時,乙方未按上述規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辦理報警等相關事宜,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首先從乙方交納保證金多餘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1.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車輛違章等行為所產生的罰款均由乙方負責,甲方無責任.

第七條 擔保條款租賃期滿,甲方按乙方實際履行合同情況,抵扣押金,不足部分從保證金中扣除。如乙方無違反合同約定情況的,應全額退還乙方。

第八條 補充條款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參考 篇14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車型車牌號為: )從事 運輸 工作,雙方就車輛租用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在租賃期間內由甲方負責車輛的調配;

2、 向乙方提供乘車物件和行車路線;

3、 有權索要乙方車輛的行駛證,保險及司機的駕駛證;有權對乙方車況進行檢查;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安全行車;

2、 服從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積極配合甲方完成運務;

3、 負責計程車輛的保險並保證甲方乘車人員的人身及生命安全,若發生事故,賠償由乙方支付,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 堅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細緻,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

5、 負責計程車輛的檢修、保養,確保車況良好,行駛安全;

6、 向甲方驗交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單(含第三責任險),駕駛證(五年以上駕齡)影印件;

7、 計程車輛的司機由乙方負責聘請,司機的各項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三、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結算時由甲方財務部根據專案部每月上報的外僱車輛運輸情況統計報表確定實際結算天數。

四、租金結算方式:該車每趟運輸路線運輸物品由甲方財務部根據專案部上報的車輛運輸情況統計表確定租金。在甲方使用期間內,車輛使用消耗的油料及過路過橋費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的車輛維修費、保養費、車輛保險、車輛違法罰款及車輛相應的手續費及車輛事故處理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租金的支付:租金在租賃期滿二月內甲方財務部根據專案部每月上報的車輛運輸情況統計表確定租金;現金支付給乙方,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稅務發票。

六、租賃車輛的調配由甲方負責,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機不得私自出車。

七、租賃車輛事故處理:在租賃期限內發生事故全部由乙方處理,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車輛事故處理及車輛維修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租賃費用。

八、租賃車輛的維修:租賃車輛的維修由乙方負責,乙方需確保租賃車輛的效能良好。

九、甲方不得轉租租賃車輛。

十、車輛租賃合同期滿,甲人返還車輛的時間是:合同期滿後壹周內。

十一、違約責任:一旦違約,則由違約方在一週內支付違約金伍仟元給對方。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當地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必須確保乙車輛的質量效能良好。

2、乙方須確保所聘用司機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司機,乙方有義務更換司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參考 篇15

租賃方(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車輛情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汽油。

二、租期及租金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甲方按月租金_______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押金______萬元,簽訂本合同後,三個月內支付租金_______元,車輛使用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幫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效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押金為現金,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20元清理費。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按延時實際小時收取每小時超時費20—40元,租車以每天24小時為一租車日計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過200公里,根據不同車輛每超過一公里加收租費1—3元。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3倍罰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11、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損壞里程錶,如有發生按日裡程1000公里收費,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2、嚴禁酒後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

13、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於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全車丟失後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5、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6、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自行負責。

五、其他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租賃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企業汽車租賃合同參考 篇16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江門租車乙雙方在__年__月__日達成以下租車協議:

一、甲方有起亞客運出租車一輛(車牌號為__)出租給乙方,租車方式為天(__小時,即__點至越日點)。

二、該車只限於昭陽區範圍內作客運出租使用(如需到其它具,必須到區客管所辦理相關手續,否則後果自負),不得用做以國家法律法規相違之事,否則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江門市租車乙方在租車期間的人身安全、江門租車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等由乙方負責(包括被搶受傷害、車輛損失等由乙方負責,江門游泳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交納押金__元給甲方作為安全保證金,乙方不再租賃時,甲、乙雙方一方願出租,並無任何責任事故,無經濟糾紛,甲方退還乙方全額押金,車自然操縱由甲方負責,如人為損傷,由乙方負責。

五、江門租車自駕每月租金為__元,乙方在每月1號必須交清租金。如操縱不當所造成的損失,哪個的責任哪個負責。

六、江門租車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新會租車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請按時交車。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