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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精選26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3.11W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1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精選26篇)

一、甲方將位於____市____街道____小區__號樓__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計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____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內蒙古華田工貿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內蒙古星涵金屬製品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出租物業坐落地點

甲方位於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南二環西口章蓋營汙水廠南內蒙古華田工貿有限公司A1。

二、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計12個月。

2、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 1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7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乙方所租辦公室102、115、1-2、G區。計81.92平米,房租共計 5000元/年。

四、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五、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協議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3

甲: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__室______廳______衛,平房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_,該房屋(□已/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及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及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 / □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日(□書面 /□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______元(大寫:______元)。該房屋租金 (□年 /□月)不變,自第 (□年 / □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_銀行開立賬戶,通過該賬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的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 水費 / □ 電費 / □ 電話費 / □ 電視收視費 / □ 供暖費 / □ 燃氣費 / □ 物業管理費 / □)等費用。乙方應儲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 / □乙方放棄收回 /□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甲方對於乙方的裝修、裝飾和添置的新物不承擔維修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_ 。

第十六條 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執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房屋地址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於寧波市鄞州區橫溪鎮號,建築面積X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X年,自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天的,並賠償違約金X元。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後作適當調整。

四、租金及交納方式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萬仟元整。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為每年支付一次,並必須提前一個月時間,於X年X月X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加收滯納金。

五、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六、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底數為度,電錶底數為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七、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方出賣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八、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X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X元。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X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聯絡地址: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日期:年月日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房:扎魯特旗星火運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將位於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扎魯特旗扎哈淖爾開發區扎魯特旗星火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房屋無償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 房屋租賃期為2年,從 20xx年3月15日至 20xx年3月14日。

三、 乙方租賃期間除土地費外,水費、電費、維修費、取暖費等其他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 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

五、 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用途,由於乙方認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 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房屋內部和房屋周圍環境整潔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乙方再租房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經濟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 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則辦理或訴訟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理。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扎魯特旗星火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協議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6

甲方:王勇

乙方:赤峰中御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為辦公使用,雙方議定遵守事項如下:

房屋座落: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松山區振興大街中段南東方專修學院院內1#樓3層。房屋使用面積: 平方米

一、本租約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權的憑證。甲、乙雙方均有遵守國家有關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義務。

二、房屋租金每年5000元人民幣。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終止租約,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變承租用途的;

四、甲方根據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裝置,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礙施工。在正常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甲方鑑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乙方應按期遷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決。如乙方籍故拖延不遷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進行翻建大修後,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但事先應簽訂協議。

七、乙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裝置,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注意防火、防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樓梯間、門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設施,乙方應愛護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損壞。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裝置。如屬必需時,應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簽訂協議後方可動工。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

九、乙方退租房屋時,應於七日前通知甲方,並辦清以下手續:

(1)交清租金和應交納的賠償費。

(2)按照租約負責保管的房屋及裝修裝置。

(3)撤銷租約。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託管的房屋在發還原主時,甲方得終止租約。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國家建設,特殊需要必須騰讓時,甲方得終止租約。乙方所需房屋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本租約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合同共叄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解決。

甲方:

年 月 日乙方: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______

身份證:______

乙方(出租方):______

身份證: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基本情況

1、及附屬設施出租給乙方用於經營。乙方經現場看房並對房屋、設施完好進行確認。

2、該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金、押金及其他費用

1、該房屋租金為:元整,租賃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在租賃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約權,甲方定價必須以當時周邊行情為準。

2、租金支付方式為:租賃合同簽訂後一次性支付年的租金。

3、在租賃期內,在租賃房屋所產生的.水費、電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電話、寬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預支付給甲方電費押金貳佰元。

第三條特別約定

1、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裝潢、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租賃期滿後,不得惡意將租賃房內的裝潢及不動產拆除或損壞。

2、乙方不得在租賃期間進行抵押、擔保等,不得在租賃房內進行任何違法活動,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轉讓、轉租或承包他人。

第四條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房屋。

第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遵守相應條款,以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或仲裁解決。

第六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乙方簽字: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聯絡電話: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名稱、地址與用途

出租方將位於______住宅房交給承租方作為住宅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年,出租方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住宅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賃金每年______元,大寫______;押金______元,大寫______:整。

費用繳納方式:合同簽定後,一次性付清房租費和押金。

水、暖、電及物業管理費用等一律由承租方承擔。

(水費、電費、暖氣費及物業管理費用等均按市棉麻公司規定的價格支付);每年暖氣費在10月20日前由承租方按出租房建築面積90平方米交給出租方後,再由出租方負責給市棉麻公司交費。

第四條 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出租房內所留的物品及裝修部分的保養由承租方負責。

雙方解除合同後,原出租方房內的一切物品及裝修部分必須儲存完整,各類水暖電及物業管理費必須清算完畢。

如丟失或損壞所受損失由承租方按價賠償,並將押金扣除,不足部分承租方必須補齊。

如出租房屋內的物品和裝修一切完好,並且各類費用全部結清,出租方必須將押金退還。

另:出租方保留小臥室的一個頂櫃擺放雜物。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在租賃期間,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

否則,按違約論處。

第六條 違約責任:

雙方必須遵守合同條約,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違約,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按合同時間10%的違約費處罰,並承擔對方相應損失。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應協商解決。

第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

承租方在物業管理、環境衛生和綜合治理等方面一律服從市棉麻公司統一管理和安排。

第九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五十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在同等條件下,出租方可優先租給承租方,並應重新簽訂合同,否則視為不續約,出租方可按期收回出租房。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9

已經出租的房屋能否抵押?已經抵押的房屋能否出租?抵押權的實現與承租權的行使有無衝突?如何解決?這些都是房屋租賃、抵押中常見的問題。抵押權與出租權是房屋所有權人的權利,房屋所有權人將已抵押房屋出租的,租賃合同有效,但租賃權不能對抗抵押權。

《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六條規定:“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抵押人,第三人因此可能不知道所購房屋上存在租賃關係,而與出租人建立買賣關係,該第三人是善意第三人。在此情況下,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另一種觀點認為,只有在動產取得問題上存在善意取得制度,不動產取得不存在善意取得問題,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是法定的權利,可以對抗任何第三人。

高階人民法院傾向第一種觀點。這樣處理有利於保護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在當前房價上漲形勢下,也可防止部分出賣人為反悔賣房,惡意與他人串通假造租賃合同關係,達到悔約的目的。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因此不能實現的,可以請求出租人進行賠償。

一、租賃的房屋能否進行抵押?如何實現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出租人可以將出租的房屋進行抵押,房屋租賃不影響抵押權人實現其優先受償權。同時,抵押權的實現亦不影響房屋租賃合同的繼續履行,也就是說,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及於買受人。房屋租賃關係直接針對的是房屋使用、收益的權利,而抵押權針對的是房屋的交換價值,二者並無本質衝突,出租人可以對房屋行使充分的處分權。抵押權人對已出租的房屋同意抵押的,該風險由其自行承擔,抵押權人不能以該權利對抗房屋房屋租賃承租權。抵押權實現後,也不影響房屋租賃合同的`履行。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五條規定:“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抵押權實現後,房屋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有效”。

二、抵押的房屋能否進行房屋租賃?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抵押權與出租權是房屋所有權人的權利,房屋所有權人將已抵押房屋出租的,房屋租賃合同有效,但房屋租賃權不能對抗抵押權。《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六條規定:“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後,房屋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房屋租賃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抵押人,第三人因此可能不知道所購房屋上存在房屋租賃關係,而與出租人建立買賣關係,該第三人是善意第三人。在此情況下,房屋租賃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另一種觀點認為,只有在動產取得問題上存在善意取得制度,不動產取得不存在善意取得問題,房屋租賃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是法定的權利,可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筆者傾向第一種觀點。這樣處理有利於保護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在當前房價上漲形勢下,也可防止部分出賣人為反悔賣房,惡意與他人串通假造房屋租賃合同關係,達到悔約的目的。房屋租賃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因此不能實現的,可以請求出租人進行賠償。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

- ,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於北京市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甲方將出租的房屋房型為 室 廳 衛。

-3,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二,租賃用途

2-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2-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3- ,該房屋租賃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 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在對租金期限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 ,該房屋的月租金為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租金以 方式支付。

4-2,雙方議定首期付 個月租金,押 個月押金,以後按每 個月結算一次,提前 天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變,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後必須開具 予乙方。

五,其他費用

5- ,乙方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及 等費用應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單如期繳納。

5-2,乙方應把已繳納過的單據影印件交與甲方。

六,甲方的義務

6- ,甲方需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交付乙方使用。

6-2,房屋及附屬設施如非乙方的過失和錯誤使用而受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並承擔相關的費用。

6-3,甲方應定期對房屋和設施進行維修保養(提前 0天通知乙方)。

6-4,甲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6-5,在甲方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之前,應負責配備租賃房屋內的裝修,燈具,廚房裝置等,其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七,乙方的義務

7- ,乙方在租賃期內保證在該租賃房屋內的所有活動均能合乎中國的法律及該地點管理規定,不作任何違法之行為。

7-2,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

7-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裝修,乙方不得將承租的房屋轉租,並愛護使用租賃的房屋,如因乙方的過失或者過錯是房屋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7-4,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房屋,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不得存放危險物品及國家明文規定的不合法之物品,如因此發生損害,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八,甲方提供的裝置如下(或另附清單說明):

,電話

2,淋浴器

3,空調

4,彩電

5,冰箱

6,洗衣機

7,傢俱

8,其他 。

水,電,煤氣表現數字:水錶 ,電錶 ,煤氣表 。

九,押金及違約金

9- ,為確保房屋及其所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為:(人民幣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9-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和中介方,待雙方同意後,方可辦理退房手續。若甲方違約,除退還給乙方保證金外,還需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的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保證金。

9-3,凡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中介方協助雙方所需見證工作,但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十,其他條款

0-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合同規定索賠。

0-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裝置清單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列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0-3,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 頁,壹式 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份,中介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中介方: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電話: 電話: 電話:

證件號: 證件號:

產權證號: 代表人代理人: 經辦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重慶市房屋租賃合同(二)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其他: 】: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手機) ;

【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其他: 】: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手機) ;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其他: 】: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手機) ;

【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其他: 】: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手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

(二)該房屋權屬證明名稱:

編號: 。

(三)該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

(四)該房屋權屬證明記載用途: 。

(五)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中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的驗證憑據。

二、租賃期限

(一)該房屋租賃期限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 日通知甲方。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該房屋租金為: 元(□月□季□半年□年);本合同期內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

(二)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四、押金及其他費用的約定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押金。押金為 元(大寫: )。甲方收取押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款憑證。

(二)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費用由 方承擔;有線電視、物業管理費用由 方承擔。

(三)租賃期內,因該房屋租賃產生的稅費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承擔。

(四)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應退還乙方支付的房屋租賃押金。

(五)其他約定: 。

五、成交方式

甲乙雙方系通過以下第 種方式成交。

(一)自行成交。

(二)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提供服務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名稱為:

,備案證書號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提供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為

註冊證號

六、關於房屋轉租與出售的約定

(一)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轉借他人。

(二)租賃期間,甲方出售該房屋的應在出售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七、關於甲方交房的約定

(一)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裝置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甲方延遲交房超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甲方自約定交房時間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房屋之日止,向乙方每日按已付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八、關於乙方付款的約定

(一)乙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向甲方如期支付租金。

(二)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租金超 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按應付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九、其他約定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使用的狀態,並承擔乙方正常使用下房屋及附屬設施損壞或故障的修復義務;甲方不承擔房屋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及附屬設施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義務。

(二)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絕賠償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但未核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不得在該房屋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及政府對出租房屋用途有關規定的行為。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四)租賃期內,甲方提前收回該房屋或乙方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屬甲方違約的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五)租賃到期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將房屋鑰匙及正常使用狀態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還給甲方,乙方應當保證該房屋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結清應由乙方支付的相關費用。

(六)甲方保證已如實介紹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情況,出租該房屋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及有權決定此租賃事宜。乙方保證已對上述房地產作充分了解並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願意租賃該房屋。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關於租賃期間房屋被徵收的約定:

十、登記備案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由□甲乙雙方共同 □甲方 □乙方按相關規定向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租賃期內,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內容發生變更的,甲乙雙方應當在十日內,到原租賃登記備案的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變更手續。

租賃期滿房屋續租或者租賃終止的,由□甲乙雙方共同 □甲方 □乙方在期滿後三十日內到原租賃登記備案的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延續或者登出手續。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選擇:□向人民法院起訴 □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補充約定

十三、附則

(一)本合同所列地址為各方準確聯絡地址,相關文書送達到該地址,即視為送達給其本人。任何一方地址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相關方,否則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和登記機構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於 市 區 房屋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乙方租用房屋時間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乙方租賃出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功能。

第四條:該出租房的租金為每月 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簽訂合同時乙方須向甲方交納房屋押金 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押金屬乙方所有,如乙方違反甲方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租約期滿結算後退回給乙方(不記息)。

第五條:交租方式為每月交一次, 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每次交租為當月 日期前交納房租。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月按拖欠部分的2%加收滯納金,拖欠租金十天以上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追回所拖欠的.租金及滯納金,另扣除押金。

第六條:

1、租賃期間,每月的管理費、水電費、電話費、網路費、煤氣費、電視管理費及衛生費均為乙方負責。

2、租賃期滿,乙方須按時將房屋原狀歸還甲方,如有需結租須提前三十天與甲方協商。

3、合約中止,乙方須迅速搬走全部屬於乙方的傢俬以清手續,不得藉故不交門匙,故意阻滯時間,若合同期終止滿三天,乙方傢俬仍未搬走,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4、租期未滿,甲乙雙方不得藉故解除合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租期未滿時解除合同,當事人必須提前三十天,並通知對方。

第七條:乙方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特區有關係列規定,嚴格遵守社會公德。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結構、設施。如故意或過失所造成毀損,應負責修茸恢復原狀,賠償經濟損失。

第八條:如發生不抗力,政府或上級部門徵用房屋或土地等情況,本合同自動解除。由此造成乙方損失時,甲方概不負責。

第九條:乙方租房期滿遷出時,必須將所有大門及房門鑰匙如數交回給甲方。

第十條:此房屋僅限乙方使用,不得轉租給第三方。

第十一條:若乙方違反合同所約束的條款,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房屋使用權。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代表簽字,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簽字(名)之日起生效用,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人(甲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通訊地址:

承租人(乙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通訊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坐落於 湖南省 省 長沙市 市 嶽麓區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居住 ;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提前2日內告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人民幣(大寫) 貳仟陸佰 元/月。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壹 付 叄 ,各期租金支付日: 20xx年11月23日, 20xx年02月23日, 20xx年05月23日, 20xx年08月23日, 20xx年08月23日, 20xx年011月23日,20xx年02月23日, 20xx年05月23日。

(二)押金:人民幣 貳仟陸佰 元整 (¥: 2600元整)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 物業費 由甲方承擔, 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燃氣費、衛生費、上網費 由乙方承擔。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長沙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十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十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相當於押金數額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100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10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30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100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居住地址 : 居住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區______棟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條: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房屋租賃期間相關費用說明

乙方租賃期間,水、電、取暖、燃氣、電話、物業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第六條:房屋維護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第七條:違約責任

在房屋租賃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依據事實輕重,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八條:本合同頁數,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法律法規和本市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將出租的房屋房型為室廳廚衛。

1.3,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平方米。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供______使用。

2.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為___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在租賃期滿前的______個月向甲方告知其續租意向,雙方可在租金期限完畢後重新協商,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如果乙方沒有通知甲方要求續約,則視本合同到期終止。

四,租金及支付

4.1,該房屋的年租金為幣: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

4.2,該房屋租金按_______支付,支付時間為每隔________一付。

4.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5%支付滯納金。拖欠租金超過十五天,甲方有權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需按實際居住日交納租金並承擔違約責任。

五,費用

5.1,乙方在租賃期內使用的水費,電費,氣費,有線電視費及物管費等費用應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時如期繳納。

5.2,乙方應把已繳納過的單據影印件交與甲方。

六,甲方的義務

6.1,甲方需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交付乙方使用。

6.2,甲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使用之糾紛。

七,乙方的義務

7.1,乙方在租賃期內在該租賃房屋內的所有活動均應合乎有關法律及安全管理之規定。

如:不得養狗,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等等。

7.2,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

7.3,乙方應主動愛護使用租賃的房屋。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該租賃房屋的結構,也不得將該房屋轉租他人。如因乙方的過失或者過錯使房屋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賠償。

7.4,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房屋,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也不得用來存放危險物品及明文規定的不合法之物品,如違反此規定,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7.5,若在租賃期內發生火災、水災等人為直接原因或間接原因造成損失的由乙方獨自承擔。

八,甲方的裝置及水電氣止數見附近一。

九,押金及違約金

9.1,為房屋及其所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費用之如期結算,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為:(幣大寫)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

9.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提前兩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後,方可辦理退房手續。若甲方違約,除退還給乙方押金及剩餘租金外,還需支付給乙方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押金並收回房屋。

9.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擅自拆改機構或改變用途;利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拖欠房租十五天以上,乙方應該向甲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的乙方還應另行據實賠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9.4,租賃期內乙方逾期繳納水費電費燃氣費電話費等有關費用達一個月時,甲方有權用押金支付上述費用、並向乙方追收有關費用,乙方須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9.5,租賃期滿乙方必須立即騰房,如乙方到期不騰房,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按月租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9.6,凡在本合同或與本合同的事情時雙方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條款

10.1,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3頁,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具同等效力。簽字後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電話:電話:證件號:證件號: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房屋出租附屬設施清附件一

1、傢俱

2、電器及配套

3、其他

4、鑰匙:_______詳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電話:電話: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1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房屋坐落於_________小區,位於第___層,建築面積約____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元/月,付款方式為一年一付。

四、房屋租賃期間不得轉租他人使用,不得從事違法活動,水、電、氣、物業、閉路由乙方支付,不得拖欠租金。乙方出現上述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五、乙方需保證甲方屋內傢俱等物品及房屋結構的完好,不得損壞,並向甲方交仟元保證金,若有損壞,從押金中扣除,無損壞甲方全部退還乙方。

六、租賃期間不得提前退租,若提前退租視為違約,要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辦理。

七、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二個月向甲方,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八、鑰匙_____把,電梯卡_____張,門卡_____張。

九、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若有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16

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_  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    __   ______   

住址: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__ _ 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      ____

住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房屋租賃安全責任的決定》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                               

的房屋(以下簡稱租賃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租賃房屋出租面積共計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房屋的租金按房屋出租面積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大寫:     元)計算,即每月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第三條 乙方應於每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不得無故拖欠租金,若拖欠天數超過   天,則需以拖欠租金為基數,每天額外向甲方支付百分之   的賠償金。

第四條 乙方租用租賃房屋的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賃期滿後,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第五條 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月的押金,共計       元。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終止或解除的,該保證金不予退還。在合同期滿後,待乙方按時退還房屋,並處理完畢相關費用後予以相應退回。

第六條租賃房屋用途:                 。

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乙方承諾在租期內因乙方過錯導致該房屋毀損的,乙方承擔修繕、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責任。

第七條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租賃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第八條 交付租賃房屋時,雙方應就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當時狀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行確認,並在附頁中補充列明。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已完全知曉該房屋的實際狀況(包括產權狀況)。

第九條 租賃期間,乙方負責按時支付租賃房屋的水電費、燃/煤氣費、衛生費、房屋(大廈)物業管理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屋所產生的其他費用。

第十條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

第十一條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並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行為;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賃房屋,甲方不得干擾或者妨礙。

第十二條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賠償並及告知甲方。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特別注意,乙方在租用該房屋時,應全面做好房屋的防水和防火等安全措施,確保房屋的防水或防火等工程達到國家要求的相關標準,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其他業主遭受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該責任。

第十三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在轉讓前   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的   個工作日內給予甲方書面回覆,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分租的;

2.租賃房屋的安全性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的;

5.拖欠上述應由乙方支付的費用累計達____個月的;

6.利用承租房屋進行任何違規、違法犯罪活動的;

7.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8.其他有損甲方或房屋的情形。

除追究乙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甲方有權依據上述情形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書一經合法送達,甲方有權申請單方登出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   日內遷離並返還租賃房屋,並保證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房屋的,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或依合同約定收回租賃房屋,並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相當於雙倍租金的賠償金。

乙方確認並同意,在超過該房屋返還時間後,該房屋下的所有權利均由甲方行使,甲方有權會同管理處等人員作證,進入該房屋將乙方放在房屋內的物品進行清點拍賣,用於抵償欠租和有關費用,超出部門甲方將通知乙方領取。

第十六條 乙方若因租期內違反本合同之約定,致使甲方未能如期收取租金或因而發生費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金額的百分之     支付滯納金,甲方可以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用於抵付。若押金不足以抵付相關費用的,乙方需按接到甲方付款通知書之日起十天內補足。

第十七條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間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租賃房屋的,應於租賃期屆滿之日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房屋有優先承租權。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重新登記備案。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深圳市房屋租賃安全管理責任書》。乙方確保使用該房屋符合安全使用的標準和條件,不存在任何安全隱患。出租房屋的建築、消防裝置、燃氣設施、電力設施、出入口和通道等應符合市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消防、治安、環保、衛生等管理規定或標準。乙方應嚴格按照政府職能部門規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環保、衛生等管理規定或標準使用出租房屋,並有義務保證出租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隱患。

第十九條如因乙方使用或利用不當、違背使用用途約定等原因,造成違規或違法犯罪,被相關部門查處,需承擔相關責任的,由乙方單方承擔,甲方不負責任。如因乙方上述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如因出現徵收或者改造等情況而收回房屋,由此而造成的乙方任何損失,甲方不負責任,由乙方自行處理。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對本合同內容達成變更協議的,雙方須在變更協議成立後三十日內到原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機關登記備案。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向租賃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以下通訊地址為雙方通知或檔案的送達地址:

甲方送達地址:                                 

乙方送達地址:                                 

如上述地址未約定的,以雙方當事人簽署合同的通訊地址作為送達地址。

送達地址未經書面變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或檔案按送達地址郵寄視為送達。如按上述地址郵寄檔案被郵政部門退回的,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時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以中文文字為正本。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共__ _頁,一式__ 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 _____

_ 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  __年_____月____日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縣) ;門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出租房屋面積共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檔案,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____________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專案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____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裝置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____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______%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____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____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_____%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____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____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__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18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

______村北區______的一間單間。用於普通住房。

二、租賃期限及約定

1.該房屋租賃期共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_元,共計______元。

(大寫: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房屋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四、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五、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______%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六、合同份數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七、其他說明

水電數字由甲乙雙方與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時的水電數字:電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19

出租方: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建築面積80方米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

二、本房屋租金為人民幣壹萬叄仟圓整/年(¥13000.00元/年)、一次性結算。同時乙方還向甲方交納房屋租賃押金人民幣伍佰元整(¥500.元),租賃期滿後,甲方將房屋租賃押金全額退還乙方。

三、取暖費和物業費由甲方承擔,水費、電費、衛生費由乙方承擔。

四、在房屋租憑期間乙方不得轉租和更改用途,否則按違約處理,並立即停止合同。

五、在房屋租賃期間,甲方提前終止合同或須收回房屋,應與乙方協商,並退還乙方全部租金及房屋租賃押金,並按違約處理。

六、維修養護責任: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裝置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如果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繕。

七、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1.出租方為已提供物品:雙人木床一個,單人鐵床三個。

2.有線電視接收機一個。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20

第一條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條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區/鎮(街道)的部分房產(房產證號: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按房屋規劃用途填寫),建築(或使用)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共有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甲方雙方約定的租賃期限及租金如下:

注:期限超過________年的,超出部分無效。

租金按月、季、年結算,乙方在每月、季、年的第一天前以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條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保證金(每月租金不得超過三個月),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之日退還保證金(退還乙方並衝抵租金)。

第五條雙方的主要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廣東省城市房屋租賃條例》、《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義務。

2、甲乙雙方應協助並配合有關部門對房屋租賃、房屋安全、消防安全、公共秩序、計劃生育以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調查處理。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將房屋及裝置交付給乙方使用。未按約定提供房屋的,每延期一天,乙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負責維修:

3、租賃期內房屋轉讓時,應提前個月(不少於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抵押該房屋。

4、如發現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給租賃財產造成損失,或乙方拖欠租金超過個月,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賠償損失。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時交房租。逾期交付租金的,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金額的`%的違約金。

2、乙方應負責維修:

3、租賃期限屆滿,原租賃房屋返還給甲方;如需繼續租房,應提前天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行簽訂合同。

第八條其他協議

第九條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經催告後在合同期內不履行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租賃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送鎮(街)出租屋流動人員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租賃期滿,甲方未到原管理機構辦理終止登記手續辦理租賃登記的,視為甲方不反對乙方繼續使用該房屋,雙方繼續租賃關係,租賃期限不定。新租賃期內,甲乙雙方仍應按規定繳納相關稅費。

甲方(簽字)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n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21

本合同在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合同雙方為:_________(以下稱為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為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於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為_________,電話號碼為_________,租期為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條款所有規定並在7天內通知承租方後開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稅均由承租方承擔。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為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並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

20xx房屋場地租賃合同範本2

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自願的原則,就房屋及場地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準

1.租賃地址:_______ 區______縣______鄉鎮______街道______路______村______號______室

2.租賃面積:辦公面積______,場地面積______,廠房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3.產權歸屬:國有______,集體______,私人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二、支付租金

1.價格:房屋______元/月·平方米,全年合計______人民幣。

2.支付方式:全年分______次支付,第一次於______月______日支付______元;第二次於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 元;第三次於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元。

三、租賃期限

自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止,共計______年,如需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______月通知對方,徵得對方許可後方可為有效。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房屋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所租賃的房屋及場地,其水、電等其他費用,自租賃日起由______方負擔,營業性等人為因素造成房屋損壞,由乙方負擔。

五、乙方所租賃房屋及場地,只作產及經營之用,不得移作他用。

六、乙方如需將房屋場地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需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七、乙方在期滿後具有優惠續租的權利。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無故終止本協議,應支付全年租金的______ %違約金並承擔責任。

2.延期支付租金,應按銀行逾期還款的規定,支付滯納金。

九、乙方對房屋、場地內外部裝修,不能危及房屋結構,事先應徵得甲方同意。

十、其他未盡事宜,本著協商原則解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 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出租方)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承租方)

電話:_______________

根據平等自願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包括地下室及庫房),屋內水、電、暖設施齊全。

二、租賃期限及租賃費

1、租賃期限為一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租金為____________元,一次性交付,交付日為合同生效日。

三、乙方在租賃期內,擅自轉租、轉讓或發生火災及從事各種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在租賃期間的水、電、暖、有線電視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在承租期間對房屋及供水、取暖設施要加以愛護並保持地面、牆壁及玻璃整潔完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並承擔由此引發的連帶責任。

六、租賃期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協商租賃合同是否繼續,如果協商未達成續租意向,乙方應在房屋到期當日搬離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屋內設施如有損壞乙方應照價賠償。

七、違約責任

違反本合同上述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支付損失費,同時終止合同。

八、爭議解決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第2份】住宅樓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__市____街道___小區___號樓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計_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元,按月交。每月月初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7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2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房地點:

甲方同意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的房屋租給乙方,並保證該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

乙方所租房屋僅為_____使用;不得進行任何違法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三、租期:

自201__年__月__日起至201__年__月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將房屋歸回甲方。

四、租金:

每月_______元人民幣,租房保證金______元人民幣,相當於___個月租金。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__個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證金在簽定本合同時支付,以後租金按規定的付款期限提前___天將下期房款支付給甲方;

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當日將乙方能正常居住的卡、證、鑰匙等交給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應支付中介服務費______元給中介方,甲方應支付中介服務費______元給中介方。

基本費用:乙方承擔下列在租賃時所發生費用:水費□電費□電話費□網路費□煤氣費□有線電視月租費□物業管理費□其它費用(如有見補充各項)

中介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範本(通用版)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瀋陽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_____室_________廳_________衛,平房__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_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該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儲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裝置清單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列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24

房屋租賃合同範本的格式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裝置名稱、數量、價值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選定以下裝置租賃給乙方使用,具體報價見附件一、二 裝置名稱: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

價 值:____________________

數 量: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件:____________________

狀 況:運轉正常

使用地點: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合計 天,如需要繼續租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15日內,重新簽訂合同。若乙方實際使用期限不足一個______月的但超過了15天(含15天),按照_______月計算租金,15天以內按照月租金的50%計算。租賃期滿後,雙方沒有續簽合同,而乙方又不購買本合同裝置而繼續使用本合同裝置的,自租賃期滿之日起,按照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

第三條:_____ 租金及結算

1、裝置租賃費用:_____/月.套,天.套

租金支付:本合同簽訂的當日,乙方應向甲方繳納第一期租金 /月.套,共計租金______元整,以便甲方準備相關租賃工作。此後乙方務必在每月的10日之前向甲方預付下一租期(或下_________月)的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則按逾期租金總

額每天加收千分之五的滯納金。

第四條:保證金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收取乙方每套裝置_______元保證金,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乙方交納保證金及第一期租金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保證金抵為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裝置的缺損賠償金後,保證金餘額應退還乙方。

第五條:雙方責任和權力

在裝置租賃期間,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列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裝置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收到裝置後,應以甲方名義向當地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險,保險費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將投保合同交甲方作為本合同附件,因乙方未按規定投保造成裝置財產損失而無法得到賠付的,應由乙方負責全部賠償。

1、甲方責任和義務

甲方確保租賃給乙方的裝置質量合格,出廠時執行正常、機件齊全。

2、乙方責任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轉讓或作為財產抵押,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裝置轉租給第三人,亦不得在裝置上改善、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遷移安裝地點,甲方有權隨時檢查裝置的使用和完好情況,乙方應提供配合。

(2)裝置的驗收、安裝、除錯、使用、保養、維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裝置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3)租賃期內發生和各類機械事故,乙方均應及時如實填寫事故報告,並通知甲方,對隱瞞不報或避重就輕,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賠償要求,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終止租用權。

(4)使用結束後,乙方一次結清費用並且必須做好裝置的退場工作,完好退還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六條:租賃裝置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裝置交貨地點為甲方,由甲方向乙方交貨。因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租賃裝置延遲交貨,甲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應自收貨時起24小時內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裝置,同時將將收蓋章後的租賃裝置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裝置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裝置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裝置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屬於甲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交貨當天,最遲不超過交貨日期三天內,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處理,否則視為租賃裝置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約定要求。

第七條:租賃裝置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裝置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機油、維修、保養,使裝置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因裝置質量問題造成維修的,由甲方負責維修費用,但因乙方操作不當而引起的維修費用則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更換易損件,應按照本合同附件《 裝置清單和價格表》中所列清單和價格,提前一天向甲方提出購買清單,購買費用從保證金扣除。

3、在工作過程中乙方若不能對裝置故障進行排除,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維修,甲方維修裝置所產生的差旅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正常維修一般不超過三天,如超過三天,每超一天,應免收乙方相應天數租金;若是乙方操作不當原因造成裝置故障的,乙方租金不能免除。

4、租賃裝置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5、租賃裝置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稅金,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租賃裝置運費的承擔

租賃裝置進場退場的費用,運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租賃裝置的損毀和滅失。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租賃裝置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列)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裝置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

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裝置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裝置同等型號、效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裝置損毀或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裝置租賃報價單》中所列的售價賠償甲方。

第十條:特別約定

1、在租賃期內或期滿後,若乙方要求購買本合同裝置的,甲方同意按本合同附件《裝置租賃報價單》規定的優惠價格將裝置所有權轉給乙方。乙方保證金可轉化為購買裝置款,已支付的租金則不予以退還。

2、若乙方按照本條約定願意購買本合同裝置的,需提前7天告知甲方,而裝置轉讓款的支付時間可雙方協商確定,但最遲應在自原租賃期滿之日起不超過15天內付清全部裝置轉讓款。

第十一條:商業祕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任何一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的_____% 的違約金。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除按照本條第一規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外,還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沒收乙方保證金,要求乙方及時付清全部租金和其他相關費用。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裝置,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合同履行完畢的預期全部租金利潤。

第十三條:合同期滿後,如雙方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約定應 人民法院起訴,其訴訟費用及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25

出租方:

代表人:

承租方:

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銀川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達成一致意見,並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銀川市,數量為一套。建築面積

二、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有

三、甲方應提供房產證、身份證明等證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證件備存。所以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四、該房屋租賃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該房屋每月租金為租金總額為。付款方式為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需交納以下費用:水、電、暖氣、物業管理、天燃氣、有線電視、電話、垃圾處理費等各項費用。房屋的租賃管理費和稅費由甲方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專案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七、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保證該房屋水、電、暖氣、天燃氣、有限電視、電話等基礎設施能正常使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均由甲方負責;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賠償損失。

八、違約責任: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還租金,並賠償相關損失:

1、出租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故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2、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進入乙方承租房屋的。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4、逾期未交納約定應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5、拖欠房屋租金累計個月以上。

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月租金5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合同租金的月5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賠償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賠償乙方損失。

九、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交還甲方。對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的乙方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十、甲乙雙方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提請銀川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26

甲方(原出租方):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原承租方): 陝西XX公司  甲、乙雙方於年____月____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  甲方將位於____市高____區南路208號商務廣場A座29層的房屋  出租給乙方使用,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目前,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  願、互諒互讓的原則,雙方就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的相關事項達成  如下條款:  

一、 原合同租賃期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二、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甲方與第三方因房屋租賃發  生的糾紛及由此引發的相關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  

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應該繳納的物業公司各項費用  全部由乙方在規定時間內繳訖。  

四、 乙方已交納的房屋租金,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 ,以多  退少補方式結清。  

五、 甲方自願放棄因提前終止合同而引發的違約金索賠權利,  本協議簽訂時,雙方已共同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  用等與房屋租賃有關的情況進行清點、驗收,並且無任何異議。自本  協議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因《房屋租賃合同》而產生的權利、義  務自行終止,甲、乙雙方均不得再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  

六、 其他內容:  

1、 關於租房押金:  

2、  

七、 雙方如就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者履行發生爭議,應首先  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調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  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於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  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雙方會籤  甲方(蓋章): 金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陝西XX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________年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