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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5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3.25K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1

甲: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5篇)

乙: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__室______廳______衛,平房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_,該房屋(□已/ □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及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 / □營業執照)及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 / □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 / □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日(□書面 /□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______元(大寫:______元)。該房屋租金 (□年 /□月)不變,自第 (□年 / □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_銀行開立賬戶,通過該賬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的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 水費 / □ 電費 / □ 電話費 / □ 電視收視費 / □ 供暖費 / □ 燃氣費 / □ 物業管理費 / □)等費用。乙方應儲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 / □乙方放棄收回 /□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甲方對於乙方的裝修、裝飾和添置的新物不承擔維修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_ 。

第十六條 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執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2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__市____街道____小區__號樓__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計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____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3

甲方:王勇

乙方:赤峰中御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為辦公使用,雙方議定遵守事項如下:

房屋座落: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松山區振興大街中段南東方專修學院院內1#樓3層。房屋使用面積: 平方米

一、本租約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權的憑證。甲、乙雙方均有遵守國家有關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義務。

二、房屋租金每年5000元人民幣。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終止租約,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變承租用途的;

四、甲方根據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裝置,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礙施工。在正常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甲方鑑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乙方應按期遷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決。如乙方籍故拖延不遷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進行翻建大修後,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但事先應簽訂協議。

七、乙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裝置,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注意防火、防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樓梯間、門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設施,乙方應愛護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損壞。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裝置。如屬必需時,應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簽訂協議後方可動工。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

九、乙方退租房屋時,應於七日前通知甲方,並辦清以下手續:

(1)交清租金和應交納的賠償費。

(2)按照租約負責保管的房屋及裝修裝置。

(3)撤銷租約。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託管的房屋在發還原主時,甲方得終止租約。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國家建設,特殊需要必須騰讓時,甲方得終止租約。乙方所需房屋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本租約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合同共叄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解決。

甲方:

年 月 日乙方: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內蒙古華田工貿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內蒙古星涵金屬製品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出租物業坐落地點

甲方位於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南二環西口章蓋營汙水廠南內蒙古華田工貿有限公司A1。

二、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計12個月。

2、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 1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7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乙方所租辦公室102、115、1-2、G區。計81.92平米,房租共計 5000元/年。

四、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五、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協議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房:扎魯特旗星火運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將位於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扎魯特旗扎哈淖爾開發區扎魯特旗星火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房屋無償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 房屋租賃期為2年,從 20xx年3月15日至 20xx年3月14日。

三、 乙方租賃期間除土地費外,水費、電費、維修費、取暖費等其他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 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

五、 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用途,由於乙方認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 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房屋內部和房屋周圍環境整潔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乙方再租房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經濟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 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則辦理或訴訟當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理。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扎魯特旗星火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協議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求租方)

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積以及其他情況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區______號(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2、房屋的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產權編號:_________ 。

第二條 房屋內部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裝置

(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需要寫明內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裝置裝置情況,如:房屋為簡易裝修,其內裝置為)

第三條 房屋租賃的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月/年)。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租賃期限屆滿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決定是否繼續續簽合同。

租賃期限內,如甲方出賣房屋,應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___天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如乙方逾期不予答覆,那麼視為其放棄該權利。

(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租賃的租賃情況至少為一年,具體情況可以適當變通)

第四條 租金及其交納方式

每月租金___元,大寫_________。

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第一季度的租金。

以後每月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個季度的租金。(該房屋租賃合同付款方式每季度付一次,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變通)

第五條 押金

押金___元,大寫_________。該押金用於保障房屋內的裝置完好,如出現裝置損壞的現象,甲方有權按照市場價格扣除相應的賠償款。

如合同期滿,乙方沒有損害房屋內的裝置,則甲方應該在合同期滿日如數退還。

第六條 房屋修繕和裝修

甲方應保證房屋符合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保證正常的水電供應,如出現漏水、牆面自然脫落、水電無法正常供應等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響的情形,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的__天之內予以解決。否則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裝修情況,否則視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該房屋租房合同和協議規定如果人為的破壞由求租房負責維修)

第七條 房屋出賣

租賃期間如甲方出賣房屋,乙方又不願意購買,則甲方應保證乙方可以繼續租賃,直至租賃期間屆滿。

(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規定如果甲方緊急需要出賣房屋,具體解決辦法可以協商)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月。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租金外,還應按拖欠天數支付違約金,每天違約金的標準為:拖欠租金的__%

3、乙方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的,應支付___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4、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約定的其他違約行為,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因其違約造成的損失外,還應該支付___元違約金。

(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規定如果乙方由於特殊原因需要轉租,需要事先和甲方打招呼)

第九條 優先承租權

租賃期間屆滿後,如甲方繼續出租房屋,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如租賃期間屆滿後,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甲方應給予一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的房租與約定的房租一樣。

第十條 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補承擔責任。實際租金按入住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規定具體情況可以協商)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公安部門備案一份。

第十三條 房屋產權證影印件、甲乙方雙方身份證的影印件為本合同附件。附隨合同之後。

出租方: 求租方: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蘇州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_出租的__________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_________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號/幢_______室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____出租實測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房屋型別為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________房屋土地證:__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_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裝置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為(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該房屋租金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幣)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裝置、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5.3 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裝置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_月的;

十、違約責任

10.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_____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10.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甲):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 身份證號碼:

根據合同法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 戶型: 房屋面積: 。

2、室內附屬設施:

A、電器:

B、傢俱:

二、租賃期限及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3、付款方式:按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一次性付款計 元人民幣(不包括押金在內)。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費均由乙方支付。

5、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擔負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必須按時交納水、電、煤氣、暖氣、物業、寬頻、電話等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為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提高房租價格。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通知房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本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應保持房間以及物業周圍環境,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付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的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給予修復。

8.在合同期內如果甲方收回房屋甲方退還乙方剩餘房租另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在合同期內乙方退租應支付甲方違約金壹萬元整。

四、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律法規辦理,或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濟人公司一份,簽字後即生效。

五.其他說明

出租方: 承租方: 經紀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銀川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達成一致意見,並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銀川市 ,數量為一套。建築面積

二、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有

三、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或營業執照)等證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證件備存。所以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四、該房屋租賃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 )租金總額為 。付款方式為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需交納以下費用:水、電、暖氣、物業管理、天燃氣、有線電視、電話、垃圾處理費等各項費用。房屋的租賃管理費和稅費由甲方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專案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七、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保證該房屋水、電、暖氣、天燃氣、有限電視、電話等基礎設施能正常使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賠償損失。

八、違約責任: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還租金,並賠償相關損失:

1,出租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故(乙方使用不當除外)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2,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進入乙方承租房屋的。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4,逾期未交納約定應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5,拖欠房屋租金累計 個月以上。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月租金5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合同租金的月5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賠償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賠償乙方損失。

九、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交還甲方。對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的乙方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十、甲乙雙方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提請銀川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__ 性別:________ 身份證號: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__ 性別:________ 身份證號: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位於第____層,共 (套)(間),房屋結構為__ __,建築面積__ 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 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 _平方米);該房屋所佔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 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 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 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 幣)_ 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月)(季)(年)的第____個月的_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____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修理費用由____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____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裝置,需經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專案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

3.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4.無正當理由閒置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檔案向__ 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須按年度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滄州仲裁委員會(任丘辦事處)仲裁。

第二十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茲經雙方同意訂立一切條件分列於後各願遵守:

(一)業主將_____街/道_____號即_____大廈/樓_____座_____樓租與租客,雙方訂定租金每月人民幣_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正(收租時另給收據為憑)及訂明租用_____年,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規定租客在生用期內不得退租,否則按照所餘租期之時間賠償租金。保證業主收到原定租期的全。保證業主收到原定租期的全部租金。

(二)租客不得分租或轉租與別人,除所租用之樓宇外,租客不得佔用其他地方。租約期滿,住客如繼續租賃或退租,須於壹個月之前以書面通知(續租則另訂新租約方生效力),否則租客須補償一個月租金給業主。如業主需要收回樓宇,亦須要一個月前通知租客。

(三)該樓之租金必須在每月租期之首日以上期形式繳納,不得藉詞拖欠,租客未按租約定的日期交租金,業主有權對逾期租金在逾期期間按日租金的3%交納滯納金。如過期十五天,租客仍未將租金交到業主或租客不履行合約內任何條件,業主有權利將此合約終止,當作租客毀約自動退租,另將樓宇租與別人及追討欠租,租客不得異議。

(四)租客遷出時,必須在租期內將屋內物品全部搬走以清手續,業主所屬物品除外,如租客藉故取巧不交回門鑰匙或留下任何物品不予搬走故意阻延時間。在租客遷出後三天以內仍不來取作放棄權利論。業主有權不經公安部門及法庭等手續而聯同貳名見證人將該些物品出售,所賣之款作為彌補欠租,如有不足之數,租客仍須負責,不得異議。

(五)該樓之管理費由租客支付,(今後如管理費降低或調高仍全部由租客支付)。水、電、煤氣、電話等費用均由租客支付,房屋租賃登記費由業主支付。

(六)本樓只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用。

(七)租客不得在該樓貯存違禁品或幹一切觸犯中國政府法律之事,倘經發現,即報有關當局究辦。租客不得有喧譁或擾亂鄰居安寧之舉動,倘經別戶投訴,租客仍喧擾如前,業主有權令租客遷出。

(八)租客未經業主書面同意不得在該樓宇任何地方標貼或懸掛個人或團體之招牌,或具有宣傳性質之廣告。租客不得在該屋宇外裝置晒衣架、花架、霓虹燈招牌等,如租客不依約遵守,業主得僱人拆除之,一切費用租客必須負責。

(九)該樓內之一切原來裝置及間隔,租客必須徵得業主同意,方可更改或增減。

(十)該樓一切門窗,廚房及浴室之裝置如潔具、水龍頭、水管等如有損壞,租客須免費負責修理或賠償。如租客因疏忽而毀壞本樓之裝置,損及別人之傢俱衣物或傷害他人等,租客須自投風災、水、盜竊及意外保險,租客如有任何損失,業主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租客不得在該樓宇飼養貓、狗及使人厭惡之鳥類及動物。

(十二)租客不得拒絕業主派遣之人員,在適當時間入屋檢視該樓宇近況或進行任何修理工程,當合約屆滿或終止前兩個月,業主在不干擾原則下,租客須准許持有業主書面證明書之人士,在合理之時間內進入該樓視察。

(十三)租客搬進該樓宇時,該樓宇內之電器裝置包括。

(十四)該樓宇之電錶及水錶均屬業主名下登記,租客依照水電分表耗量付款,如租客欠租欠租超過15天,或多次催促而仍未交水電費等,業主有權拒絕供應電力給租客。

(十五)租客收到業主交來該樓大門及房門信箱鑰匙共________把,將來租客遷出時,必須全部交回業主,如有遺失,必須照樣配妥不得異議。

(十六)《物品清單》。租客退房時以上物品應完好歸還回業主,如租客故意損壞該等裝置可被控告並負責賠償。

如有損壞或丟失租客應賠償。

(十七)本租約一式三份,業主、租客及見證人各持一份存證。

出租人(業主): 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單位名稱(租客)(蓋章):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見證人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品清單(略)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房屋坐落

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

二、房屋租賃期限及租金

房屋租期為_____年,從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租賃房屋作為居住使用。租賃期滿,甲方有權利收回出租的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日一個月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在交清全年租金的同時,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如果乙方不再租房,須提前______個月告知甲方。

三、押金

為保證本合同的執行,乙方須向甲方一次交付押金________元整。

四、支付方式

本合同的租金按年支付,支付方式為現金,先付後用。乙方須一次向甲方交足全年租金____________元整,租金交付日為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前。

五、注意事項

在租用期間所發生的水費、電費、物業費、取暖費、天然氣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存續期間均無權單方終止履行合同,如有異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本條第四款情況除外)

2、乙方在居住期間應維護好房屋結構、裝置、物品和門窗的完整。如有損壞,需在合同期滿日之前恢復原貌,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裝置、物品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

3、乙方在租房期間,應保持屋內整潔,不得使用煤作燃料。應注意各方面的安全,如有不安全隱患或由此引發任何後果均由乙方一方承擔。

4、乙方在租住期間不得把此房屋轉借、轉租給他人使用,不得改變租賃用途或利用此房屋進行違法犯罪等性質的活動,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和損壞房屋。如有上述情況發生,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的執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5、租賃的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和改建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此而終止合同時,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6、雙方電話號碼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共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為大連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與大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的示範文字,供出租方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方)代理出租房屋使用。簽約前當事人應仔細閱讀合同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在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中或在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確。

二、出租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房屋權屬證明;(二)身份證明;(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四)將房屋出租給境外人員及外資機構的,還應具備涉外安全審查批准檔案。

三、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營業執照;(二)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三)房地產經紀人員從業資格證明;(四)交納租賃代理保證金的有關憑證。

四、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裝置,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並簽字蓋章。

五、合同內的空格部分可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填寫。

大連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大連市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室_____廳____衛,平房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代理許可權(可多選)乙方的具體代理許可權為:(□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年______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為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為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甲方所有/□歸乙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由銀行為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開始按(□月/□季/□半年/□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______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為____________,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 ________)。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 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 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_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4、__________________;5、________________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日以上的;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由乙方送達______銀行____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

注:甲乙雙方可直接在本清單填寫內容並簽字蓋章,也可將自行擬定並簽字蓋章的《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附在本頁。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從__年__月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裝置應每隔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援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份,送__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內蒙古房屋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以下簡甲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吉安市房屋租賃管理的根據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房屋租賃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一、 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房屋地址: :房型規格:

2、室內附屬設施:A:

B:

C:

二、 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幣;租房時一次性交付 個月房租,共計人民幣 元 ,( ¥ )。

3、付款方式:(月付、季付、半年付、年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4、租賃期內的水、電、天然氣、電話、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物業管理由乙方付,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託欠房屋租金達 天;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交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給任何第三者(出售除外);或在租賃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 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是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末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本協議一式貳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五、其它說明:

( 入住時的水錶噸數: ;電錶度數: ;天然氣立方數: )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