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相關租賃合作事宜,達成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範圍
甲方向乙方租用 以作甲方所屬專案 會務現場佈置之用。
乙方同時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現場製作工程。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第三條:收費標準、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以上物品租用連製作等工程服務內容費用總額為人民幣 元(開票加收8%)
2、結算方式:甲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以現金預付總價款的30%為定金,進場驗收後付30%,餘款於活動結束當天以現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活動場地,提供必要的活動協助。
2、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將其所屬專案現場製作工程部分委託乙方代理。
3、負責維護活動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物保管。
4、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費用,愈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並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4、應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提供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活動進行,經甲方同意後可中止活動,已安排提供服務的活動專案費用需照常支付費用。
5、本次活動基本設施的驗收日期為 年 月 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則均屬違約,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賠償金額按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賠償金可明確規定,但必須符合民法典相關規定)
2、若甲方未能夠按期付款,則按民法典規定給乙方5%滯納金。
3、本協議委託內容確定以及費用總額、委託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
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 違約金(或者其他具體違約條款)。
第六條:其它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於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相關租賃合作事宜,達成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範圍
甲方向乙方租用 以作甲方所屬專案 會務現場佈置之用。
乙方同時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現場製作工程。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第三條:收費標準、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以上物品租用連製作等工程服務內容費用總額為人民幣 元(開票加收 %)
2、結算方式:甲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以現金預付總價款的 %為定金,進場驗收後付 %,餘款於活動結束當天以現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活動場地,提供必要的活動協助。
2、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將其所屬專案現場製作工程部分委託乙方代理。
3、負責維護活動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物保管。
4、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費用,愈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並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4、應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提供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活動進行,經甲方同意後可中止活動,已安排提供服務的活動專案費用需照常支付費用。
5、本次活動基本設施的驗收日期為 年 月 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則均屬違約,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賠償金額按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賠償金可明確規定,但必須符合民法典相關規定)
2、若甲方未能夠按期付款,則按民法典規定給乙方5%滯納金。
3、本協議委託內容確定以及費用總額、委託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
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 違約金(或者其他具體違約條款)。
第六條:其它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開戶行:
帳號: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於
甲方:
乙方:
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上,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條 租金及押金
第四條 租賃場地的用途:
開辦 *培訓。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根據企業規定製訂有關安全、消防、衛生、用水電、上課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場地條件,保障正常上課。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教學活動。
第六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教學活動,自覺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安保工作的要求,服從監督管理。
3、應愛護併合理使用甲方場地提供的各類設施、桌椅等,如有其他需要應先徵得甲方同意,予以協調解決。造成損壞的需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4、在辦學期間對參與培訓的幼兒安全負全責。
5、與聘用教師的經濟糾紛需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6、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方使用,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若發現乙方與營業執照不符或其他轉租行為,甲方立即收回房屋。
3、違反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管理的。
4、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
1、乙方需保障室內供能(水、電、暖、煤氣)設施的完好性,禁止對供能設施進行改動。
2.乙方在房間使用期間應認真做好綜合治理、防火、防盜工作,嚴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門的要求配備安全消防裝置、設施,做到誰使用誰負責。經甲方抽查不合格的,經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第八條 其他條款
1、根據教學的需要,雙方可在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對協議進行修改與補充。
2如接到有關部門因規劃需要改變用途或拆除的,甲方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配合,按規定時間將房間交回出甲方,本合同終止,由此造成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