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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精選16篇)

欄目: 贈與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96W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

甲方(贈與人) :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精選16篇)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 :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自___年___月份同居,並且乙方一直照料甲方的日 常生活起居,為甲方料理家務,乙方為此無法正常工作,作為報酬和補償,甲方願將甲方出資購買的房屋產權(該房屋產權為:因乙方具備經濟適用房購買的主體資格,因此該房用乙方的名義購買)贈與乙 方。

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產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平方米;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圖至範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若該房屋有土地使用權則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 一併贈與。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第二條:甲方購買此房產所有費用由甲方單獨承擔,現經協商,甲方願將其擁有的該房屋所有產權贈與乙方。

第三條:甲方贈與乙方房屋產權,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後,該贈與 行為不可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 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贈與人) : 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 : 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2

贈與人:___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____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贈與土地位於永城市歐亞路西路南側,面積為730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永國用(土籍)第0700-2號)。

第二條、贈與人將該宗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贈與人與受贈人於 年 月 日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贈與土地上的建築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併轉移。

第四條、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

第五條、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贈與人(簽名):

受贈人(簽名):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3

農村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贈與人(甲方):

住所:

聯絡方式: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負責人:

受贈人(乙方):

住所:

聯絡方式: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負責人: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贈與標的

為促進傳統文化發展,甲方自願將其承包的 區 鎮 村貳塊土地的使用權無償贈與乙方;涉及使用權贈與的土地四至分別為:

二、贈與期限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對該土地的承包權到期為止。

三、權利義務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甲方應將上述土地的使用權贈與並交付乙方,甲方應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無任何瑕疵;

2.在贈與期內,甲方不得干擾乙方對上述土地的合法使用;

3.在贈與期內,如遇乙方之外的原因,上述土地產生處分收益或孳息,該收益或孳息應歸甲方享有。

四、土地附著物

1.上述土地內的林木也贈與乙方使用;

2.乙方應維護上述土地及其附著物的合理生態狀態;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如給另外一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予以賠償。本協議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決定,或依法處理。

六、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政策變動等。

七、贈與的撤銷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1)乙方嚴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親屬;

(2)乙方對甲方施予重大的羞辱、或有其他不良行為依刑法有處罰的明文規定;

(3)其他: 。

2.贈與撤銷後,本協議終止履行。

八、違約責任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守約一方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和損害,應由違約一方賠償。

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和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自行和解,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作為合同補充檔案,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請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或者其他第三方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作為合同補充檔案,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3. 仲裁或訴訟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產生的爭議,若上述爭議解決方法均無法達成共識,則合同當事人約定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只能選擇一種)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4.爭議解決條款效力

合同有關爭議解決的條款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無效或者被撤銷均不影響其效力。

5.法律適用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十、通知

1.每一本協議項下所發出或作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均應以中文書面形式進行,並送達或傳送至另一方的下述地址或傳真號碼(或收件人提前五日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的其他地址或傳真號碼)。

2.任何向另一方作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應於下列情況下視為已經送達:(a)直接送達或由信差送達,且送達一方已獲得送達證明;(b)如果在一國範圍內進行郵寄,為郵寄之後的第三日,以及如果郵寄至另一國家,則為郵寄之後的第七日;以及(c)如果通過傳真發出或作出,則為傳真發出後且收到確認發出的傳送報告之時。

3.地址和傳真號碼

(1)甲方:

地址:

收件人:

聯絡電話:

傳真:

(2)乙方:

地址:

收件人:

聯絡電話:

傳真:

4.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附則

1.本協議分別自各方簽章之日起對其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壹式 份,簽字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4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抵押有關事宜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抵押宗地基本情況

本宗地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鎮(鄉)________________村(集鎮、社群)________街________號,甲方於________年以________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為:公 用(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登記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m2,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年,使用終止日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本宗地上建築物、構築物佔地面積為________m2,建築面積為________m2。

二、抵押貸款情況

本宗地土地使用權評估價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抵押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欠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抵押期限為________年,(抵押期限以抵押登記的批准之日起計算)。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抵押合同簽訂後15日內,甲、乙雙方須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設定登記,未經登記的土地使用權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

2、甲方在抵押期間有權繼續佔有、使用抵押物。

3、甲方在抵押期間應保護好抵押物,保證抵押物不受毀損。

4、甲方應在抵押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貸款本息歸還後,甲、乙雙方應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權登出登記。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時,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抵押金額 %的違約金。

2、由甲方因隱瞞抵押物的共有、爭議、查封、扣留或已經設定過抵押等情況所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責任。

3、由甲方佔管的抵押物發生毀損,導致土地價值減少甚至破壞,乙方可要求甲主恢復土地的原價值或賠償損失。

4、抵押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期間宣告解散、破產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處分抵押財產所得,由甲方交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乙方有優先受償權。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五、其它

1、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隨之抵押。

2、本合同自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批准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用於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

4、抵押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時,按《民法典》處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農村信用合作社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從乙方借款____筆,金額________元,用自己擁有合法權利的房屋等地上建築物及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提供抵押,並在主管部門辦理了抵押物登記。後因城市建設需要,部分抵押房屋和土地列入拆遷範圍,拆遷主管部門與甲方達成協議,用即將建成的部分門面房置換進行補償。現甲乙雙方就拆遷補償門面房為借款設定抵押的相關事宜,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根據甲方與縣拆遷主管部門達成的協議(見本協議書附件),對在建的位於________縣城____街中排北端東西各___間共___間門面房及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擁有(包括但不限於轉讓、抵押在內)合法的權利。

二、甲乙雙方均同意甲方以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門面房及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代替列入拆遷範圍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權,為甲方_____年____月____日從乙方的________元借款提供補充抵押。

三、本協議約定的補充抵押,不影響未列入拆遷範圍房屋和土地使用權為甲方_____年____月____日從乙方_______元借款設定抵押的效力,未列入拆遷範圍房屋和土地使用權設定的抵押仍然有效。

四、本協議約定的門面房及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在竣工驗收辦理權利證書完畢之日起____日內,由甲乙雙方簽訂正式抵押擔保借合同併到登記主管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

五、本協議約定財產辦理抵押登記所需的評估、登記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約定財產抵押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甲方對本協議約定財產不得預售、轉讓、抵押、出租等。

七、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六條約定的,除另行提供相當價值財產抵押外,須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____的違約金。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當事人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乙方主管部門_______農村信用聯社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農村信用合作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6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為適應創新創業的需要,吸納優秀的科創人才來眾創莊園創業,在土地使用上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一下土地租賃合同,並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金山衛鎮村農用土地 畝(平方),給乙方創業所用。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 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年租金 畝(平方)為現租賃土地 畝(平方),計每年租金為 萬元。租金按先付後用,從每年的 月 開始一次付清一年的租金給甲方。

3.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出租給第三方使用。

4.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對農用土地使用的有關政策,不得在農用土地上建造固定房屋、辦公樓、鋪設道路、停車場等。

5. 土地使用只限於農業種植和農業相關的產業建設。

6. 乙方在土地使用中,不能轉租或移作他用,如發現有違法國家有關政策的,與環保相悖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土地。

7. 對農業的管理使用所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另籤合同備案)。

8.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無故延遲交付租金,逾期2個月的視作違約,合同自動結束,並賠償甲方違約金(一個月的租金)。

9.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無故提前收回土地的,視作甲方違約,甲方需賠償乙方違約金(一個 月的租金)。因國家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影響合同繼續履行的不作違約論處,但雙方可協商解決。

10. 合同到期後,乙方需繼續租賃的,須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方看優先考慮並重新簽訂續租合同。

11. 上述條款雙方都需要自覺遵守,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遇到新的問題,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2.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海強豐實業有限公司備案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1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7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與乙方協商,甲方將和碩縣乃仁克鄉烏勒澤特村的集體土地40畝紅棗地承包給乙方種植,承包期限:20_年3月12日到20_提3月12日共20_年,協議如下:

一、土地承包費每畝400元(肆佰元整),合計每年16000元整(壹萬陸仟元整),20_年及20_年的承包費於該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給甲方。20_年之後的承包費改為每年4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一年承包費,甲方出具相應收條。

二、承包期間,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且承包費如數付給甲方。

三、不得用激素過量的促成長的藥物,也不可用對棗樹正常生長有害的藥物,所用的藥物及肥料需甲方許可後才能使用。

四、合同期間,如有乙方不能履行上述要求,對方可終止合同,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整(拾萬元整)。

五、合同期間乙方如遇不可抗拒因素的種植困難,甲方應當將給予相應的幫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並受法律保護。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8

一、本文書的製作要點

1.協議的雙方當事人。

2.租憑範圍,即土地的確定。

3.租憑期限。

4.租金標準。

5.出租方的權利、義務。

6.承租方的權利、義務。

7.違約責任。

8.爭議解決的辦理。

二、格式

土地使用權租賃協議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在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簽署

甲方:__________集團公司

住所: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乙方: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籌)

住所: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 ___________路 ___________號

鑑於:

1.甲方是具有中國法人地位的國有企業,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乙方是經有關政府主管部門批准,由甲方作為獨家發起人擬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甲方已以出讓方式取得本協議所列的各宗土地的使用權,土地使用期限為___________年;

3.乙方在正式設立後將使用本協議附件所列的各宗土地和有關房屋,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上述的各宗土地使用權,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該等土地使用權。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當事人本著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訂閱本土地使用權租賃協議。

1.租賃範圍

2.租憑期限

3.租金標準

4.甲方的權利、義務

5.乙方的權利、義務

6.租憑物的交驗

7.續租

8.違約責任

9.爭議的解決

10.附則

甲方:____________集團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

乙方:______股份公司(籌)(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三、範例供製作時參考

土地使用權租賃協議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在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_市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集團公司

住所:___________省 ___________市 __________路 ______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章)

住所:___________省 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_號

鑑於:

1.甲方是具有中國法人地位的國有企業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乙方是經有關政府部門批准,由甲方作為獨家發起人擬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甲方已以出讓方式取得本協議所列的各宗土地的使用權,土地使用期限為___________年;

3.乙方在正式設立後將使用本協議附件所列的名宗土地和有關房屋。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上述的各宗土地使用權,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該等土寺使用權。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當事人本著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土地使用權租憑協議。

1.租憑範圍

1.1 甲方向乙方出租的土地共___________宗,總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租給乙方的土地的使用證號、宗地位置、宗地面積、批准用途等內容以附件表格形式列出(詳見本協議附件)。

1.2 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本協議租憑範圍。

2.租憑期限

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___________年,自乙方正式設立之日起計算。

3.租金標準

3.1 乙方每年應向甲方支付租金總額為___________元。

3.2 本協議項下各宗土地租金標準詳見附件。該租金標準是依據___________省地產諮詢評估中心《土地評估報告》確定的。

3.3 租憑期間,如遇有國家政策調整,則租金應作相應調整。

4.土地用途

本協議項下的各宗土地應用於股份公司生產經營,即必須作與其生產經營活動相配套或相關的用途使用(租憑土地被批准的用途見附件)。

5.甲方的權利、義務

5.1 甲方的權利;

5.1.1 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相關的租金。

5.1.2 在租憑期間,甲方有權對各宗地的開發、利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5.2 甲方的義務:

5.2.1 甲方有義務按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移交租憑物進行查驗。

5.2.2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6.乙方的權利、義務

6.1 乙方的權利

6.1.1 乙方有權按本協議的約定要求甲方移交租賃物並進行查驗。

6.1.2 乙方有權利在本協議約定的範圍、時間內使用附件所列各宗土地。

6.1.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6.2 乙方的義務

6.2.1 乙方有義務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方式和數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6.2.2 乙方有義務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範圍內使用土地。乙方如果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按有關規定報批後,重新訂立合同。

6.2.3 乙方未經甲方的同意,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各宗地轉租或許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7.甲方的承諾

7.1 甲方保證在本協議村續間合法擁有該等土地的使用權,並有權出租該等土地使用權。

7.2 甲方同時保證該等土地使用權沒有進行任何抵押。

7.3 如果因該等土地使用權村在異議,致使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無法實現或者遭到其他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而且乙方此時有權解除本協議。

8.宣告

8.1 本協議村續期間,甲方不得隨意取回其土地使用權。但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式提前收回某宗土地使用權,但應按有關規定及乙方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乙方相應的補償。

8.2 本協議項下的某宗土地使用權租賃關係的終止,不影響其他宗地的租賃關係。

9.續租

9.1 租憑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9.2 乙方如需繼續使用各宗地,應在各宗地租賃期滿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10.租金的支付

10.1 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金在依本協議第3條確定後,乙方應於每年12月31日將租金劃入甲方指定的帳戶上。

10.2 有關土地的土地使用稅、費等由甲方自行負擔。

11.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為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可預見的損失。若雙方均有過錯的,按雙方各自過錯大小來承擔違約責任。

12.本協議的解除

12.1 雙方均有權解除:

12.1.1 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協議。

12.1.2 因不可抗力,本協議已無法履行或履行已沒有意義,雙方均有權解除。

12.2 甲方有權解除:

12.2.1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

12.2.2 乙方違反協議規定欠交租金3年以上;

12.2.3 乙方利用有關土地進行違法活動時。

12.3 乙方有權解除:

12.3.1 由於本協議生效以後國家有關立法的變動,乙方須提前解除本協議的;

12.3.2 由於國家產業政策的變更,乙方須提前解除本協議的;

13.爭議的解決

13.1 甲、乙雙方如果因履行和解除本協議而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3.2 當雙方在30天內未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附則

14.1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訂閱補充協議,該等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 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並依法經有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本協議的登記備案手續之日起生效。

14.4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其他文字報有關部分備案核查。

甲方:_______集團公司(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乙方: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附件:租憑土地基本情況

租賃土地基本情況

編號

土地使用證號

宗地位置

批准用途

面積

年租金元/(平方米)

年租金元

1

國用籍字第  號

省 市 縣

工業用地

(平方米)

……

合計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9

甲方(出讓方) :

地 址:

乙方(受讓方) :

地 址: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租賃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出讓給乙方經營。

二、土地流轉用途:乙方用於標準化牛舍及配套設施建設

三、土地流轉時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第六條所列土地 畝出讓給乙方經營,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黃谷 公斤,共計 公斤,作為土地流轉費。如果以現金支付土地流轉費,前述黃谷價值按當地當年中等市場價格計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原土地上應承擔的費用由方交納,並報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五、付費方式及時間: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之日為每年支付土地流轉費的時間,按年度以貨幣方式支付土地流轉費用。流轉土地座落方位簡易圖附後。流轉土地上無附著物,乙方不支付甲方相應的補償費用。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有關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社群內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地塊上具有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理權和收益權。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保證合同到期後能復耕;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一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③不按時限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一、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在協商不成時,按《合同法》、《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流轉管理政策執行,由石河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則由 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不服仲裁機構裁決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

1、合同期內,乙方不再繼續經營受讓土地,可退回甲方,也可經甲方同意由乙方出讓給第三人經營。

2、在本合同期滿後,若國家土地承包政策未發生改變,甲乙雙方繼續按本合同執行。

3、合同期內,甲方要給乙方提供水、電、路等的便利條件。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 村/社集體經濟組織、 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0

贈與人:__ 受贈人:___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 、贈與土地位於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該宗土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_________號)。

第二條 、贈與人將該宗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 、贈與人與受贈人於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贈與土地上的建築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併轉移。

第四條 、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

第五條 、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贈與人:___ 受贈人: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1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市)_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編碼: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_編碼: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四十五條規定,原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發生轉讓(出租;抵押),須先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房產(或_________部分房產),  其使用範圍內(或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本著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經過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_________房產(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使用土地位於_________,總用地面積為_________。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宗地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乙方領有該房產使用範圍內土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批准檔案),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及房產所有權。

第三條 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整棟房產;甲方出讓相應土地的面積為_________房產總用地面積,即_________平方米。[或: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房產樓層____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為_________房產總建築面積的_________%;甲方出讓土地的面積為_________房產總用地面積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平方米。]   本合同項下出讓的土地使用權與_________房產使用範圍內未出讓的土地使用權為一整體,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鄰各方必須相互合作,並根據需要為對方提供便利條件。

第四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年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_起算。

第五條 _________建築物(房產)使用範圍內的土地,按原批准檔案為_________用地,乙方須按國家確定的用途、____市規劃和建設要求使用土地。  乙方如改變土地用途,必須徵得甲方同意,重新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以及向

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支付佔出讓金總額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合同簽字後____日內(或乙方出售房產後____日內)乙方應付清給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餘額。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請求乙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或:乙方出租_________房產,每年應以租金的_________%抵交出讓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讓金為止。或:乙方抵押_________房產後____日內,以抵押所獲貸款抵交完給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餘額。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請求乙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乙方在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更換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九條 乙方同意從________年開始按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的時間為當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費用匯入甲方開戶銀行賬戶,銀行名稱: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賬戶號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依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轉讓、出租;抵押。  房產所有人在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_部分房產時,亦就同時轉讓(出租;抵押)整棟房產使用土地中的出售(出租;抵押)房產佔_________房產總建築面積比例相同的土地使用權。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時,應當簽訂轉讓合同(租賃合同;抵押合同),但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並依照規定辦理轉讓(出租;抵押)登記。

第十三條 土地出讓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重新與甲方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土地使用者不再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收回,土地使用者應依照規定辦理登出登記並交還土地使用證。

第十四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除出讓金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六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簽署,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十九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鑑於本合同甲方為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並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1.總則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_________》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由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用於乙方興辦_________。

1.2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

2.雙方法律地位及有關檔案

2.1 甲方系經國家批准成立,負責_________土地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2.2 乙方系經_________國政府批准成立,從事生產經營_________的經濟實體,具有_________國法人資格。

2.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檔案: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影印件)。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檔案: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專案批准證書(影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影印件)。

3.甲方的確認與保證

3.1 甲方確認並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定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4.場地位置和麵積  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乙方的工業建設用地。該場地面積共計約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為準),其地理位置詳見《場地位置示意圖》。

5.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5.1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5.2 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6.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和付款方式

6.1 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計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最終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單價的乘積為準,並實行多退少補。

6.2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乙方須按下述時間要求付清前條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本合同雙方簽字日後_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合同簽字日後_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餘額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____

7.場地交接

7.1 甲方應於乙方按本合同第6.2條規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後__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場地交接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在場地交接單上簽字,以示場地交接完畢。

7.2 甲方應於場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行場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書面通知所載日期進行場地交接,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視作乙方認可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已交接。

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備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的全部條件後,由乙方向有關土地主管部門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將積極協助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並向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8.場地基礎設施、條件

8.1 除另有說明外,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電、供水、電訊、煤氣設施管道;

(2)雨水、汙水管道及介面;

(3)道路。

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管線的介面的含義如下:

(1)雨水、汙水管道的接入點;

(2)經專業管線單位確認的本合同第4.1條所定埸地周邊的其他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入點。

8.2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為將按該地塊的平均自然標高經過平整、拆除地面建築物和/或構築物、無地下公用設施的_________用地。

8.3 乙方專案建成投產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雨水、汙水管道的介面、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管線和道路。

乙方在受讓地塊內建設施工時,場地應具備供水、供電、進出道路及場地平整之條件,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臨時用電、用水、電話接入使用的申請和批准手續,從介面引進紅線內的工程費用和容量費用由乙方承擔。

基礎設施管線介面以上(包括介面)的公用設施部分由甲方建造,並承擔全部費用;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各類手續的,由甲方負責。

8.4 基礎設施管線介面以下(包括與介面的銜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設施部分由乙方建造,並承擔全部費用。

乙方使用供電、供水、電訊、煤氣、雨汙水排放等配套設施,應向有關公用事業單位申請辦理,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貼費(增容費、初裝費)、接裝費及所需器材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8.5 乙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內進行建設時,不得損壞該場地周邊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類公用基礎設施。乙方建設造成該類設施損壞的,應負責恢復原樣,並承擔全部費用及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6 未經權利人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挖、佔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臨時佔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須得到政府主管部門或有關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7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埸地內的邊緣地帶敷設熱網管線,並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體實施方案甲方應與乙方協商。

9.其它權利和義務

9.1 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於總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並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9.2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對依據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權的土地,有權連同建築物依法自行處置,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實的發生,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並不得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牴觸。上述事實發生時,乙方須將有關法律檔案送交甲方備案。因上述事實的發生而產生的土地使用權後繼者、受讓者,都是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權利和義務的承受人。

9.3 乙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內興建的一切建築和設施,包括改建、擴建等涉及交通、通訊、消防、環保、環衛、綠化等方面的,由乙方報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乙方的上述活動應符合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的_________區的有關規劃、_________建設單位規劃、建築管理公約及各類管理要求。

9.4 乙方依據本合同9.1條所定內容轉讓、出租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時,再受讓人投資興辦的專案須符合_________區產業導向和整體規劃等要求。

9.5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邊界以外的公共衛生、綠化養護、市政養護等事項由園區管理機構承擔,乙方應按_________區市政市容管理機構公佈的有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管理費。該管理費應為合理之費用。

9.6 凡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再轉讓、繼承、出租和抵押及有關建築物、附著物的產權變更等的所有經濟合同、契約、憑證等必須進行登記的檔案,均應按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登記。

9.7 轉讓期限內,乙方應按規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金。

10.續期與合同終止

10.1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後,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申請續期。

乙方申請續期的,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續期的書面申請至遲於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年送達甲方;

(2)投資審批部門同意乙方延長經營期限的批准檔案於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個月送達甲方。

10.2 乙方提出續期申請後,甲方在轉讓期限屆滿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租用或使用權轉讓事宜對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

10.3 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後不續期的,乙方應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完整地交還給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該場地的,乙方應按當時的價格繼續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用。

10.4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後,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屆時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續期。轉讓期滿後,乙方不續期的,地面建築物及附著物的處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11.違約責任

11.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後,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1條規定的時間提供場地的;

(2)乙方對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使用和處置與“出讓合同”、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築管理公約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牴觸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10.3條規定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交還甲方的;

(4)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條款的(逾期付款不適用本條款,按照11.4、11.5條處理)。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上述違約事項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計算,方法如下:

(1)日違約金為_________美元;

(2)違約天數=自違約事實發生之日起至糾正之日止日曆天數;

(3)違約金金額=日違約金×違約天數。

11.2 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根據經濟損失的程度據實計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雙方共同委託具有專業權威的第三方核定。

11.3 違約金、賠償金至遲應於明確違約責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償付;違約事實於償付當日及其之後仍在延續的,違約方應繼續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直至違約行為終止。

11.4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違約金、賠償金。

11.5 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11.4條規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外,若出現下述情況,同時應以下列方式承擔責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況發生時,經乙方書面要求,甲方書面同意可給予乙方寬限期,寬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計_________個月,寬限期內,乙方仍應根據本合同第11.4條之規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產生的滯納金。

(2)寬限期內,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

(3)本條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具體辦法為:甲方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扣除合同總額的30%及本合同規定的滯納金、違約金後餘額退還;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違約賠償。

11.6 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9.1條之規定的期限完成建設工程量的,乙方可至遲在建設期限屆滿之日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延建書面申請,且延期不得超過_________年。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遲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為準),自9.1條規定的建設期限屆滿之日起,超出_________個月以內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個月不到_________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無償收回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地塊上全部建築物或其它附著物。

11.7 違約事實發生後,守約方有權選擇終止或繼續履行本合同。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無論違約方是否已實際支付了違約金或/和賠償金,違約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12.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前款所稱自然災害僅指嚴重水災、火災、颱風以及地震等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

13.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3.1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3.2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並按其仲裁規則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保密  事先未經本合同對方的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條款,一經查實,披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5.以往協議  本合同的效力超過甲乙雙方以往就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或與其相關的事宜所達成的協議,上述協議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在修改檔案生效前,雙方仍應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辦理公證手續後生效。

16.2 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辦理公證手續後生效,公證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

16.3 本合同生效後,國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頒佈新的法律法規對本合同有追溯力的,雙方應及時修訂本合同,以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16.4 下列檔案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築管理公約;

(2)場地位置示意圖;

(3)雨水、汙水管道介面圖;

(4)_________區市政基礎設施使用和保護管理辦法。

(5)“出讓合同”(影印件)。

16.5 乙方可以自由決定以美元或人民幣支付本合同6.1條所定土地使用權轉讓金,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由乙方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按付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兌美元的賣出與買入價的中間價計算。若付款當日無交易,則以付款前上一個交易日的中間價計算。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其它費用的,與前款同。

16.6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字如有不同的解釋、理解或不符時,以中文字為準。

16.7 本合同雙方用電報、電傳和傳真傳送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自用上述方式傳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雙方改變其通訊地址的,應於改變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16.7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證處及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 贈與標的

為促進傳統文化發展,甲方自願將其承包的長安區引鎮新貫寺村西翠花以下兩塊土地的使用權無償贈與乙方;

涉及使用權贈與的土地四至分別為:

地塊1——

東至: _ 毛農立地坢

西至: _ 河邊

南至: 大石頭

北至: 坡下

地塊2——

東至: 羽園溝_____

西至: 陽坡坡跟

南至: 河堤 ___

北至: 坡溝

二、 贈與期限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對該土地的承包權到期為止;

三、 權利義務

1.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甲方應將上述土地的使用權贈與並交付乙方;

2. 在贈與期內,甲方不得干擾乙方對上述土地的合法使用;

3. 在贈與期內,如遇乙方之外的原因,上述土地產生處分收益或孳息,該收益或孳息應歸甲方享有。

四、 土地附著物

1. 上述土地內的林木也贈與乙方使用;

2. 乙方應維護上述土地及其附著物的合理生態狀態;

五、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如給另外一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予以賠償。本協議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決定,或依法處理。

六、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則依法處置。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4

贈與人: 身份證號:

受贈人: 身份證號: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義務。

第一條:贈與土地位於秦皇島市撫寧縣撫寧鎮西桃園村椒園寺,面積以椒園寺為中心約300畝地,土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原土地承包合同)。

第二條:贈與人將該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贈與人與受贈人於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共同到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並贈與土地上的建築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併轉移。

第四條:土地贈與受贈人的目的和用途是用於復建寺廟所用,如違背建廟意願,贈與人有權撤銷贈與,如沒有違背建寺意願,贈與人及其家屬無權行使撤銷贈與。

第五條: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5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規劃用途租賃土地使用權給乙方使用。根據國家、省、市有關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管理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_________,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租範圍。

第三條 乙方在承租土地使用權範圍內所進行的利用土地的各項行為,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四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地塊位於_________,出租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地塊位置及四至範圍詳見附圖,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租賃期限內,若政府為了社會公共利益需要經依法批准徵收該土地或土地所有者為鄉(鎮)村公益事業建設需要經依法批准收回該土地,本合同即行終止,但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收取的多餘租金應予以退回。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租賃地塊,按照規劃批准的用途為_________用地。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提供給乙方。

第七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租金以土地面積計算,租金標準為每平方米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幣,該地塊的年租金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第八條 雙方同意採用以_________年為週期一次性支付租金的形式,每期一次性支付租金的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從第二期起,每期租金的增幅為上期租金總額的_________%(大寫:百分之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以現金或現金支票方式交付完首期土地租金。以後每期租金支付的時間為履行週期租賃時間的第一個月內。

第十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應付款項,逾期兩個月內(含兩個月),應按每期繳納租金的_________%(大寫: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兩個月仍未按合同規定繳齊應付的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向乙方索賠因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所收取的租金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 如甲方不能按時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交給乙方使用,應按收繳租金的_________%(大寫: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兩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向甲方索賠因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在合同簽訂後30日內,雙方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土地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 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租時,須徵得甲方同意,並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五條 乙方如需改變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土地用途,須取得甲方和土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並經原批准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批准,並依照有關規定補籤或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並辦理租賃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本合同規定的租賃年限屆滿,乙方應在期滿後三十天內,交回土地他項權證,並辦理租賃土地使用權登出登記手續。乙方如需繼續承租該土地使用權,須最遲在期滿之日前三個月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除該土地使用權被依法徵收或收回外,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期權,並在確定新的土地使用權出租年限、租金標準及其他條件後,雙方補籤或重新簽訂出租合同,並按規定重新辦理有關土地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 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不承擔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並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及蓋章(畫押)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二十條 本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_________市(縣、區)簽訂。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調整。

第二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①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②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送當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留存。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其中:甲乙雙方各貳份;貳份由_________市(縣、區)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留存。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適用於集體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將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租賃給承租人使用的行為;由集體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與承租人簽訂。

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圖。

三、本合同為示範文字,可作為簽約文字,但監製、印製單位不承擔法律責任。

四、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先到當地土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查詢該土地使用權是否符合租賃的條件。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鑑於本合同甲方為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並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1.總則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_________》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由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用於乙方興辦_________.

1.2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

2.雙方法律地位及有關檔案

2.1甲方系經國家批准成立,負責_________土地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2.2乙方系經_________國政府批准成立,從事生產經營_________的經濟實體,具有_________國法人資格。

2.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檔案: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影印件)。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檔案: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專案批准證書(影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影印件)。

3.甲方的確認與保證

3.1甲方確認並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定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4.場地位置和麵積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乙方的工業建設用地。該場地面積共計約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為準),其地理位置詳見《場地位置示意圖》。

5.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5.1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5.2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6.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和付款方式

6.1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計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最終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單價的乘積為準,並實行多退少補。

6.2本合同雙方簽字後,乙方須按下述時間要求付清前條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本合同雙方簽字日後_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合同簽字日後_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餘額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____

7.場地交接

7.1甲方應於乙方按本合同第6.2條規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後__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場地交接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在場地交接單上簽字,以示場地交接完畢。

7.2甲方應於場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行場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書面通知所載日期進行場地交接,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視作乙方認可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已交接。

7.3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備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的全部條件後,由乙方向有關土地主管部門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將積極協助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並向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8.場地基礎設施、條件

8.1除另有說明外,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電、供水、電訊、煤氣設施管道;

(2)雨水、汙水管道及介面;

(3)道路。

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管線的介面的含義如下:

(1)雨水、汙水管道的接入點;

(2)經專業管線單位確認的本合同第4.1條所定埸地周邊的其他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入點。

8.2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為將按該地塊的平均自然標高經過平整、拆除地面建築物和/或構築物、無地下公用設施的_________用地。

8.3乙方專案建成投產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雨水、汙水管道的介面、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管線和道路。

乙方在受讓地塊內建設施工時,場地應具備供水、供電、進出道路及場地平整之條件,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臨時用電、用水、電話接入使用的申請和批准手續,從介面引進紅線內的工程費用和容量費用由乙方承擔。

基礎設施管線介面以上(包括介面)的公用設施部分由甲方建造,並承擔全部費用;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各類手續的,由甲方負責。

8.4基礎設施管線介面以下(包括與介面的銜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設施部分由乙方建造,並承擔全部費用。

乙方使用供電、供水、電訊、煤氣、雨汙水排放等配套設施,應向有關公用事業單位申請辦理,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貼費(增容費、初裝費)、接裝費及所需器材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8.5乙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內進行建設時,不得損壞該場地周邊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類公用基礎設施。乙方建設造成該類設施損壞的,應負責恢復原樣,並承擔全部費用及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6未經權利人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挖、佔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臨時佔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須得到政府主管部門或有關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7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埸地內的邊緣地帶敷設熱網管線,並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體實施方案甲方應與乙方協商。

9.其它權利和義務

9.1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於總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並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9.2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對依據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權的土地,有權連同建築物依法自行處置,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實的發生,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並不得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牴觸。上述事實發生時,乙方須將有關法律檔案送交甲方備案。因上述事實的發生而產生的土地使用權後繼者、受讓者,都是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權利和義務的承受人。

9.3乙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內興建的一切建築和設施,包括改建、擴建等涉及交通、通訊、消防、環保、環衛、綠化等方面的,由乙方報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乙方的上述活動應符合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的_________區的有關規劃、_________建設單位規劃、建築管理公約及各類管理要求。

9.4乙方依據本合同9.1條所定內容轉讓、出租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時,再受讓人投資興辦的專案須符合_________區產業導向和整體規劃等要求。

9.5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邊界以外的公共衛生、綠化養護、市政養護等事項由園區管理機構承擔,乙方應按_________區市政市容管理機構公佈的有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管理費。該管理費應為合理之費用。

9.6凡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再轉讓、繼承、出租和抵押及有關建築物、附著物的產權變更等的所有經濟合同、契約、憑證等必須進行登記的檔案,均應按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登記。

9.7轉讓期限內,乙方應按規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金。

10.續期與合同終止

10.1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後,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申請續期。

乙方申請續期的,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續期的書面申請至遲於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年送達甲方;

(2)投資審批部門同意乙方延長經營期限的批准檔案於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個月送達甲方。

10.2乙方提出續期申請後,甲方在轉讓期限屆滿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租用或使用權轉讓事宜對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

10.3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後不續期的,乙方應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完整地交還給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該場地的,乙方應按當時的價格繼續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用。

10.4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後,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屆時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續期。轉讓期滿後,乙方不續期的,地面建築物及附著物的處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11.違約責任

11.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後,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1條規定的時間提供場地的;

(2)乙方對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使用和處置與“出讓合同”、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築管理公約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牴觸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10.3條規定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交還甲方的;

(4)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條款的(逾期付款不適用本條款,按照11.4、11.5條處理)。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上述違約事項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計算,方法如下:

(1)日違約金為_________美元;

(2)違約天數=自違約事實發生之日起至糾正之日止日曆天數;

(3)違約金金額=日違約金×違約天數。

11.2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根據經濟損失的程度據實計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雙方共同委託具有專業權威的第三方核定。

11.3違約金、賠償金至遲應於明確違約責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償付;違約事實於償付當日及其之後仍在延續的,違約方應繼續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直至違約行為終止。

11.4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違約金、賠償金。

11.5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11.4條規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外,若出現下述情況,同時應以下列方式承擔責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況發生時,經乙方書面要求,甲方書面同意可給予乙方寬限期,寬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計_________個月,寬限期內,乙方仍應根據本合同第11.4條之規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產生的滯納金。

(2)寬限期內,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

(3)本條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具體辦法為:甲方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扣除合同總額的30%及本合同規定的滯納金、違約金後餘額退還;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違約賠償。

11.6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9.1條之規定的期限完成建設工程量的,乙方可至遲在建設期限屆滿之日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延建書面申請,且延期不得超過_________年。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遲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為準),自9.1條規定的建設期限屆滿之日起,超出_________個月以內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個月不到_________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無償收回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地塊上全部建築物或其它附著物。

11.7違約事實發生後,守約方有權選擇終止或繼續履行本合同。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無論違約方是否已實際支付了違約金或/和賠償金,違約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12.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前款所稱自然災害僅指嚴重水災、火災、颱風以及地震等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

13.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3.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3.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並按其仲裁規則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保密事先未經本合同對方的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條款,一經查實,披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5.以往協議本合同的效力超過甲乙雙方以往就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或與其相關的事宜所達成的協議,上述協議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在修改檔案生效前,雙方仍應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辦理公證手續後生效。

16.2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辦理公證手續後生效,公證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

16.3本合同生效後,國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頒佈新的法律法規對本合同有追溯力的,雙方應及時修訂本合同,以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16.4下列檔案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築管理公約;

(2)場地位置示意圖;

(3)雨水、汙水管道介面圖;

(4)_________區市政基礎設施使用和保護管理辦法。

(5)“出讓合同”(影印件)。

16.5乙方可以自由決定以美元或人民幣支付本合同6.1條所定土地使用權轉讓金,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由乙方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按付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兌美元的賣出與買入價的中間價計算。若付款當日無交易,則以付款前上一個交易日的中間價計算。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其它費用的,與前款同。

16.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字如有不同的解釋、理解或不符時,以中文字為準。

16.7本合同雙方用電報、電傳和傳真傳送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自用上述方式傳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雙方改變其通訊地址的,應於改變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16.7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證處及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