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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渣土運輸合同(精選12篇)

欄目: 運輸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4W

廢渣土運輸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廢渣土運輸合同(精選12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甲方施工工程專案產生的建築垃圾(材料)需要外運處置,特將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外運(場內轉運)承包給乙方。為確保本工程專案順利進行,運輸符合都江堰市相關規定,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甲、乙雙方職責,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地址: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期

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部分預計 ________________天,從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__ 日至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日。

第三條 單價、總方量

參照________________市政府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檔案關於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標準的批覆,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材料)運輸按車廂計方量。建築垃圾(材料)小於或等於1公里之內運費單價定為________________元/ m3,每增加1公里運費單價遞增 ________________元/ m3;本工程專案運輸價格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的車廂單價定為/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車廂單價定為 ________________元/車。合同簽署前,由甲、乙雙方代表對本工程做估算,本工程建築垃圾(材料)土方總量約為________________萬m3。

第四條 結算及付款方式

1、每車運輸均應填寫結算票(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結算票上必須完整填寫運輸日期、工程專案名稱、運輸公司名稱、運輸車輛車牌號、核載方量(單位:m3)、運輸距離。並由工程工地負責人、運輸車輛司機、負責人簽名。結算票必須字跡清

晰,如無法識別、塗改、偽造,則票據無效。雙方以建築垃圾(材料)運輸結算票(以下簡稱結算票)作為結算憑證,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部分結束後,實際方量按實際結算票資料進行結算,如結算票與估計方量不一致,則以結算票為準。

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完工後,由乙方根據結算票作出工程決算書交由甲方進行核對、結算,甲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則視為對決算書沒有異議,該決算書作為最後決算依據。

2、竣工時間以甲方提供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為準,該工程自進場運輸日期起(從 __________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至 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止,共計 __________天)時間期滿後無能該工地是否竣工都視為乙方的運輸任務竣工,並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項。

3、簽訂合同之時,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條所定價格和土方總量向乙方支付總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 作為預付款。乙方收到預付款後,根據甲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安排車輛進場作業。

4、決算後三日內,甲方應付清所有款項,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項總額的3‰收取違約金,直到甲方付清為止。

5、為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合同簽訂之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

6、甲方未能按上述約定支付預付款、履約保證金及進度款的,乙方有權暫停運輸,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每日按未付款項的3‰計收),直到甲方付清預付款、履約保證金、進度款,乙方不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車輛到甲方施工地進行運輸(建築垃圾(材料)),如乙方發現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車輛到施工地運輸(建築垃圾(材料)),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對該工地停工並要求甲方全額支付該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運輸費用,並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合同總價3%計收),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8、乙方辦理的建築垃圾運輸通行證線路,甲方必須遵照乙方通行線路運輸,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線路運輸,否則將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和有關施工圖紙,並且甲方在運輸前做好地下管線、管網、地溝等所有設施裝置的防護措施,否則在乙方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壞,且全部由甲方負責;雙方並在現場確認對現場標高交接,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建築垃圾(材料)運輸等事宜,確保工程運輸的順利執行。

2、甲方負責施工作業場地打圍,基坑按設計標準規範支護,並在乙方進場施工前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施工便道,場內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裝置及運輸車輛出場時所需的沖洗設施和車輛沖洗,道路硬化、進出口棕墊鋪設等,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必須做到作業面內工完場清,保持施工現場與作業面的整潔,文明運輸。

3、甲方必須提供相應設施和人員確保乙方一切人員、車輛在施工現場內的安全,安排專職的工程現場負責人協調工地相關事宜,配合乙方運輸並確認結算單、決算書。

4、甲方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調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可相應順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導致延期造成損失的,責任方需賠償受損方相應損失(原因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專案設計更改導致停工。

(2)甲方工程專案進展造成乙方車輛無法運輸或施工。

(3)連續下雨超過4小時等惡劣氣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協助下於施工前7日辦理《建築垃圾處置合同》,並將這兩證提供給乙方辦理用於安排執行路線、時段的《__________市建築垃圾(材料)運輸合同》及通行證。

6、乙方負責辦理有關建築垃圾(渣土)外運的一切相關手續,

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必須自帶運輸所需的裝置車輛並配備相應人員,按照都江堰市城鄉建設局及相關管理部門對該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材料)運輸所規定的時間、行駛路線以及運輸建築垃圾(材料)到指定場所。

8、乙方應做到參運車輛車況良好,密閉裝置完好,建築垃圾裝載適度,保持車輛能夠密閉完好,淨車出場,隨車攜帶《建築垃圾運輸材料通行證》,並需確保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無“滴、撒、漏” 等問題。如因車輛“滴、撒、漏”而影響環境衛生、車輛無證參運、私自不按指定路線或車輛資質不合格等,被相關管理部門停運或被執法部門扣車、罰款等處罰,由乙方負責處理,其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9、甲方不可將生活垃圾、工業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間接混入建築垃圾,一經發現造成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

10、乙方參運人員應遵守交通規則,發生交通違章和事故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債權、債務亦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11、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

12、雙方各自負責己方生產經營的一切責任及相關費用,各自負責己方生產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產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則由當事方承擔責任及損失並負責解決,非責任方予以配合協調。

13、雙方各自在辦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關證照手續時,如需其他方協助的,則相關方需積極配合協助。

第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他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在隨後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的15日內向其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基於以上行為,允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政府行為、法律法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分歧,則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第八條 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處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項結清,履約保證金全額返還後自行終止。

第九條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自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條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

廢渣土運輸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乙方請求並取得甲方同意,乙方自願將其自有的車牌號為 、出廠核定載重量為 噸的自卸車掛靠於甲方。為明確的雙方權益和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掛靠時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到期之前如乙方要求繼續掛靠,雙方可訂立續掛合同,如本合同到期乙方無續掛要求本合同自動失效。掛靠期間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掛靠,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二、掛靠車輛產權屬於乙方,營運收益歸乙方所有,乙方承擔掛靠期間所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掛靠期間乙方應保證車輛運營所必須的各種證、照齊全,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保險及時繳清。

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掛靠車輛歸甲方統一排程、統一使用,乙方須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管理制度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不得一車掛靠多家,否則造成的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四、本合同一試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廢渣土運輸合同 篇3

發包人(全稱): 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運輸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工程專案而產生的建築渣土需要外運,甲方將該項渣土外運承包給乙方。為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明確雙方職責,現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單價:

合同簽署前,由雙方代表根據甲方提供有關施工圖紙,交換現場標高,經測算,暫定土方量為 立方米,運輸完畢後按實際發生量結算。

土方外運(包括裝載、運輸消納、施工紅線以外的職能部門的執法管理費),按車計算,每車單價為 元。

四、工期: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土方運輸的施工順序,工期按甲方施工進度確定。

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應延期:

①、相關職能部門因管理需要,要求停運或停止施工。

②、甲方工程專案進展造成乙方車輛無法運輸或施工。

③、大雨等惡劣氣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④、經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五、付款方式:

1、在合同簽署生效後,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安排車輛進場作業,乙方完成總工程量後的一個月內,辦理該項工程款的結算手續。

2、工程完工,甲方和乙方根據現場發放的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關約定在30天內辦理結算。

六、甲方工作範圍及承擔責任:

1、及時向乙方交付有關施工圖紙的施工組織設計,協助乙方考察現場。

2、在乙方進場施工前,甲方負責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排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裝置。

3、甲方負責施工作業場地硬化和圍擴。

4、現場配備專業管理人員配合乙方施工並協調工地工作。

5、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凋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負責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

七、乙方工作範圍及承擔的責任

1、外運消納場由乙方自理。

2、辦理有關土方方開挖外運的一切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因乙方人為原因,對施工中的建築物、可視設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4、因車輛滴、撒、漏而影響環境衛生、現場文明和車輛運輸安全等問題所

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和有關部門聯絡協調,自行解決,並承擔因糾紛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5、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機具及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八、其它約定: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十、補充條款:

乙方(公章) 甲方(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廢渣土運輸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都江堰市奔騰汽車物流有限公司

甲方施工工程專案產生的建築垃圾(材料)需要外運處置,特將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外運(場內轉運)承包給乙方。為確保本工程專案順利進行,運輸符合都江堰市相關規定,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甲、乙雙方職責,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地址:第二條 工期

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部分預計 天,從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

第三條 單價、總方量

參照都江堰市政府辦【20xx】160號檔案關於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標準的批覆,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材料)運輸按車廂計方量。建築垃圾(材料)小於或等於1公里之內運費單價定為/ m³,每增加1公里運費單價遞增 元/ m³;本工程專案運輸價格按6.3×

2.3×1.5以下的車廂單價定為/車,6.6×2.4×1.5的車廂單價定為 元/車。合同簽署前,由甲、乙雙方代表對本工程做估算,本工程建築垃圾(材料)土方總量約為萬m³。

第四條 結算及付款方式

1、每車運輸均應填寫結算票(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結算票上必須完整填寫運輸日期、工程專案名稱、運輸公司名稱、運輸車輛車牌號、核載方量(單位:m³)、運輸距離。並由工程工地負責人、運輸車輛司機、負責人簽名。結算票必須字跡清晰,如無法識別、塗改、偽造,則票據無效。雙方以建築垃圾(材料)運輸結算票(以下簡稱結算票)作為結算憑證,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部分結束後,實際方量按實際結算票資料進行結算,如結算票與估計方量不一致,則以結算票為準。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完工後,由乙方根據結算票作出工程決算書交由甲方進行核對、結算,甲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則視為對決算書沒有異議,該決算書作為最後決算依據。

2、竣工時間以甲方提供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為準,該工程自進場運輸日期起(從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時間期滿後無能該工地是否竣工都視為乙方的運輸任務竣工,並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項。

3、簽訂合同之時,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條所定價格和土方總量向乙方支付總價款的20%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作為預付款。乙方收到預付款後,根據甲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安排車輛進場作業。

4、決算後三日內,甲方應付清所有款項,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項總額的3‰收取違約金,直到甲方付清為止。

5、為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合同簽訂之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大寫(人民幣)

6、甲方未能按上述約定支付預付款、履約保證金及進度款的,乙方有權暫停運輸,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每日按未付款項的3‰計收),直到甲方付清預付款、履約保證金、進度款,乙方不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車輛到甲方施工地進行運輸(建築垃圾(材料)),如乙方發現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車輛到施工地運輸(建築垃圾(材料)),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對該工地停工並要求甲方全額支付該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運輸費用,並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合同總價3%計收),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8、乙方辦理的建築垃圾運輸通行證線路,甲方必須遵照乙方通行線路運輸,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線路運輸,否則將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和有關施工圖紙,並且甲方在運輸前做好地下管線、管網、地溝等所有設施裝置的防護措施,否則在乙方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壞,且全部由甲方負責;雙方並在現場確認對現場標高交接,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建築垃圾(材料)運輸等事宜,確保工程運輸的順利執行。

2、甲方負責施工作業場地打圍,基坑按設計標準規範支護,並在乙方進場施工前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施工便道,場內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裝置及運輸車輛出場時所需的沖洗設施和車輛沖洗,道路硬化、進出口棕墊鋪設等,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必須做到作業面內工完場清,保持施工現場與作業面的整潔,文明運輸。

3、甲方必須提供相應設施和人員確保乙方一切人員、車輛在施工現場內的安全,安排專職的工程現場負責人協調工地相關事宜,配合乙方運輸並確認結算單、決算書。

4、甲方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調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可相應順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導致延期造成損失的,責任方需賠償受損方相應損失(原因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專案設計更改導致停工。

(2)甲方工程專案進展造成乙方車輛無法運輸或施工。

(3)連續下雨超過4小時等惡劣氣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協助下於施工前7日辦理《建築垃圾處置合同》,並將這兩證提供給乙方辦理用於安排執行路線、時段的《都江堰市建築垃圾(材料)運輸合同》及通行證。

6、乙方負責辦理有關建築垃圾(渣土)外運的一切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必須自帶運輸所需的裝置車輛並配備相應人員,按照都江堰市城鄉建設局及相關管理部門對該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材料)運輸所規定的時間、行駛路線以及運輸建築垃圾(材料)到指定場所。

8、乙方應做到參運車輛車況良好,密閉裝置完好,建築垃圾裝載適度,保持車輛能夠密閉完好,淨車出場,隨車攜帶《建築垃圾運輸材料通行證》,並需確保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無“滴、撒、漏” 等問題。如因車輛“滴、撒、漏”而影響環境衛生、車輛無證參運、私自不按指定路線或車輛資質不合格等,被相關管理部門停運或被執法部門扣車、罰款等處罰,由乙方負責處理,其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9、甲方不可將生活垃圾、工業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間接混入建築垃圾,一經發現造成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

10、乙方參運人員應遵守交通規則,發生交通違章和事故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債權、債務亦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11、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

12、雙方各自負責己方生產經營的一切責任及相關費用,各自負責己方生產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產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則由當事方承擔責任及損失並負責解決,非責任方予以配合協調。

13、雙方各自在辦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關證照手續時,如需其他方協助的,則相關方需積極配合協助。

第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他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在隨後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的15日內向其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基於以上行為,允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政府行為、法律法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分歧,則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第八條 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處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項結清,履約保證金全額返還後自行終止。

第九條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自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條 備註: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廢渣土運輸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都江堰市奔騰汽車物流有限公司

甲方施工工程專案產生的建築垃圾(材料)需要外運處置,特將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外運(場內轉運)承包給乙方。為確保本工程專案順利進行,運輸符合都江堰市相關規定,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甲、乙雙方職責,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地址:第二條 工期

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部分預計 天,從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

第三條 單價、總方量

參照都江堰市政府辦【20xx】160號檔案關於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標準的批覆,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材料)運輸按車廂計方量。建築垃圾(材料)小於或等於1公里之內運費單價定為/ m³,每增加1公里運費單價遞增 元/ m³;本工程專案運輸價格按6.3×

2.3×1.5以下的車廂單價定為/車,6.6×2.4×1.5的車廂單價定為 元/車。合同簽署前,由甲、乙雙方代表對本工程做估算,本工程建築垃圾(材料)土方總量約為萬m³。

第四條 結算及付款方式

1、每車運輸均應填寫結算票(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結算票上必須完整填寫運輸日期、工程專案名稱、運輸公司名稱、運輸車輛車牌號、核載方量(單位:m³)、運輸距離。並由工程工地負責人、運輸車輛司機、負責人簽名。結算票必須字跡清晰,如無法識別、塗改、偽造,則票據無效。雙方以建築垃圾(材料)運輸結算票(以下簡稱結算票)作為結算憑證,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部分結束後,實際方量按實際結算票資料進行結算,如結算票與估計方量不一致,則以結算票為準。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完工後,由乙方根據結算票作出工程決算書交由甲方進行核對、結算,甲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則視為對決算書沒有異議,該決算書作為最後決算依據。

2、竣工時間以甲方提供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為準,該工程自進場運輸日期起(從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時間期滿後無能該工地是否竣工都視為乙方的運輸任務竣工,並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項。

3、簽訂合同之時,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條所定價格和土方總量向乙方支付總價款的20%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作為預付款。乙方收到預付款後,根據甲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安排車輛進場作業。

4、決算後三日內,甲方應付清所有款項,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項總額的3‰收取違約金,直到甲方付清為止。

5、為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合同簽訂之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大寫(人民幣)

6、甲方未能按上述約定支付預付款、履約保證金及進度款的,乙方有權暫停運輸,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每日按未付款項的3‰計收),直到甲方付清預付款、履約保證金、進度款,乙方不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車輛到甲方施工地進行運輸(建築垃圾(材料)),如乙方發現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車輛到施工地運輸(建築垃圾(材料)),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對該工地停工並要求甲方全額支付該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運輸費用,並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合同總價3%計收),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8、乙方辦理的建築垃圾運輸通行證線路,甲方必須遵照乙方通行線路運輸,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線路運輸,否則將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和有關施工圖紙,並且甲方在運輸前做好地下管線、管網、地溝等所有設施裝置的防護措施,否則在乙方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壞,且全部由甲方負責;雙方並在現場確認對現場標高交接,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建築垃圾(材料)運輸等事宜,確保工程運輸的順利執行。

2、甲方負責施工作業場地打圍,基坑按設計標準規範支護,並在乙方進場施工前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施工便道,場內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裝置及運輸車輛出場時所需的沖洗設施和車輛沖洗,道路硬化、進出口棕墊鋪設等,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必須做到作業面內工完場清,保持施工現場與作業面的整潔,文明運輸。

3、甲方必須提供相應設施和人員確保乙方一切人員、車輛在施工現場內的安全,安排專職的工程現場負責人協調工地相關事宜,配合乙方運輸並確認結算單、決算書。

4、甲方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調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可相應順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導致延期造成損失的,責任方需賠償受損方相應損失(原因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專案設計更改導致停工。

(2)甲方工程專案進展造成乙方車輛無法運輸或施工。

(3)連續下雨超過4小時等惡劣氣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協助下於施工前7日辦理《建築垃圾處置合同》,並將這兩證提供給乙方辦理用於安排執行路線、時段的《都江堰市建築垃圾(材料)運輸合同》及通行證。

6、乙方負責辦理有關建築垃圾(渣土)外運的一切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必須自帶運輸所需的裝置車輛並配備相應人員,按照都江堰市城鄉建設局及相關管理部門對該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材料)運輸所規定的時間、行駛路線以及運輸建築垃圾(材料)到指定場所。

8、乙方應做到參運車輛車況良好,密閉裝置完好,建築垃圾裝載適度,保持車輛能夠密閉完好,淨車出場,隨車攜帶《建築垃圾運輸材料通行證》,並需確保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無“滴、撒、漏” 等問題。如因車輛“滴、撒、漏”而影響環境衛生、車輛無證參運、私自不按指定路線或車輛資質不合格等,被相關管理部門停運或被執法部門扣車、罰款等處罰,由乙方負責處理,其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9、甲方不可將生活垃圾、工業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間接混入建築垃圾,一經發現造成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

10、乙方參運人員應遵守交通規則,發生交通違章和事故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債權、債務亦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11、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

12、雙方各自負責己方生產經營的一切責任及相關費用,各自負責己方生產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產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則由當事方承擔責任及損失並負責解決,非責任方予以配合協調。

13、雙方各自在辦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關證照手續時,如需其他方協助的,則相關方需積極配合協助。

第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他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在隨後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的15日內向其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基於以上行為,允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

況。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政府行為、法律法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分歧,則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第八條 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處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項結清,履約保證金全額返還後自行終止。

第九條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自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條 備註: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廢渣土運輸合同 篇6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工程專案而產生的渣土需要外運,甲方將該項渣土外運承包給乙方。為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明確雙方職責,現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單價:

合同簽署前,由雙方代表根據甲方提供有關施工圖紙,交換現場標高,經測算,暫定土方量為100萬立方米,運輸完畢後按實際發生量結算。

土方外運,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地址進行堆放,按車箱容量以每方/每公里1.5元為基準核算,機械裝車費為2.5元/方。

四、工期:。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土方運輸的施工順序,工期按甲方施工進度確定。

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應延期: ①、相關職能部門因管理需要,要求停運或停止施工。

②、甲方工程專案進展造成乙方車輛無法運輸或施工。

③、大雨等惡劣氣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④、經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五、付款方式:

1、在合同簽署生效後,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安排車輛進場作業,按工程進度十天為小結,支付乙方80%的進度款。

2、工程完工,甲方和乙方根據現場發放的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關約定在15天內辦理結算。

六、甲方工作範圍及承擔責任:

1、及時向乙方交付有關施工圖紙的施工組織設計,協助乙方考察現場。

2、在乙方進場施工前,甲方負責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排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裝置。

3、甲方負責施工作業場地硬化和圍擴。

4、現場配備專業管理人員配合乙方施工並協調工地工作。

5、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凋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負責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

七、乙方工作範圍及承擔的責任

1、辦理有關土方方開挖外運的一切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2、因乙方人為原因,對施工中的建築物、可視設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3、因車輛滴、撒、漏而影響環境衛生、現場文明和車輛運輸安全等問題所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和有關部門聯絡協調,自行解決,並承擔因糾紛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4、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

5、乙方所有的施工機具及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八、其它約定:乙方以上價格不含稅費。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十、補充條款:

乙方(公章) 甲方(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廢渣土運輸合同 篇7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專案而產生的渣土需要運輸,甲方將該運輸工程承包給乙方。為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明確雙方職責,現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一、 工程地址

二、 工程量的核定及單價:

運輸費用:土方每車三公里之內每車 元,每超過一公里 加 元,以上運輸稅金由乙方負責,運輸完畢後按實際發生量結算。

三、 工期

甲方制定合理進度計劃,乙方按照甲方進度計劃安排渣土運輸車數量。

四、 付款方式

施工過程中按完成工程量百分之五十付款,運輸費用達到 萬元開始付款; 年付運輸費的 %;剩餘運輸費 年付清。

五、 甲方工作範圍及承擔責任

1、乙方進場前甲方代表向乙方技術交底,協助乙方考察現場。

2、乙方進場施工前,甲方負責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排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裝置。

3、甲方負責施工作業場地硬化和圍欄。

4、現場配備專業管理人員配合乙方施工並協調工地工作。

5、負責和乙方理清運輸變更價格,以背以後結賬的依據。

六、 乙方工作範圍及承擔的責任

1、乙方運輸車必須證件、保險齊全,具備營運資格,認真完成甲方交給的運輸任務包括施工期間的零星土方運輸任務。

2、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

3、乙方必須配備運輸車輛維修保養人員,保證甲方不間斷運輸作業。

4、乙方安排現場負責人保持和甲方現場施工單位負責人員協調,甲方需要加班時必須無條件加班,加班時間內運輸單價不變,不能影響甲方的施工進度。

5、乙方負責並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包括交警部門、渣土辦、路政大隊等相關部門的協調、罰款)。

6、乙方運輸車輛必須遵守交通安全法,不超限、不超載、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七、 其它約定:

八、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本合同隨工程完工而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表人簽字: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廢渣土運輸合同 篇8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昆明市大板橋鑫源公司二期F1-1標1-3工區工程專案基礎開挖而產生的建築渣土需要運輸,甲方將該項渣土運輸承包給乙方。為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明確雙方職責,現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一、工程地址:昆明市大板橋鑫源公司二期F1-1標1-3工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單價:合同由雙方代表根據甲方提供有關施工圖紙,交換現場標高,經測算,暫定土方量 m3,運輸完畢後按實際運輸單據結算。土方運輸按車計算(每車每趟不少於 m3),每車單價為 元/車(大寫: )。

三、工期: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土方運輸車輛,每日運輸車輛不少於20輛,以保證甲方的施工進度。

四、付款方式:

1、在合同簽署生效後,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安排車輛進場作業,甲方每完成一次進度結算將支付乙方相應運輸費用的60%,乙方向甲方提供相應運輸費用的稅務發票。剩餘運輸費用在工程完工後辦理結算。

2、工程完工,甲方和乙方根據現場發放的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關約定辦理結算,結算時乙方提供相應運輸費用的稅務發票。

五、甲方工作範圍及承擔責任:

1、及時向場內損壞的臨時道路進行修復。

2、現場配備專業管理人員指導乙方施工並協調工地工作。

3、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凋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4、負責解決本工區內的有關事宜。

六、乙方工作範圍及承擔的責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運輸車輛及人員的相關有效證件。

2、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3、因乙方人為原因,對施工中的建築物、可視設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4、因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超車、超速而影響現場文明和車輛運輸安全等問題所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和有關部門聯絡協調,自行解決,並承擔因糾紛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5、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車輛及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其它約定:

1、甲乙雙方必須對當天的運輸票據進行核對。

2、當天運輸票據必須在兩天內進行核對。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廢渣土運輸合同 篇9

發包人(全稱): __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__X運輸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工程專案而產生的建築渣土需要外運,甲方將該項渣土外運承包給乙方。為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明確雙方職責,現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單價:

合同簽署前,由雙方代表根據甲方提供有關施工圖紙,交換現場標高,經測算,暫定土方量為 立方米,運輸完畢後按實際發生量結算。

土方外運(包括裝載、運輸消納、施工紅線以外的職能部門的執法管理費),按車計算,每車單價為 元。

三、工期: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土方運輸的施工順序,工期按甲方施工進度確定。

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應延期:

①、相關職能部門因管理需要,要求停運或停止施工。

②、甲方工程專案進展造成乙方車輛無法運輸或施工。

③、大雨等惡劣氣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④、經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四、付款方式:

1、在合同簽署生效後,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安排車輛進場作業,乙方完成總工程量後的一個月內,辦理該項工程款的結算手續。

2、工程完工,甲方和乙方根據現場發放的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關約定在30天內辦理結算。

五、甲方工作範圍及承擔責任:

1、及時向乙方交付有關施工圖紙的施工組織設計,協助乙方考察現場。

2、在乙方進場施工前,甲方負責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排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裝置。

3、甲方負責施工作業場地硬化和圍擴。

4、現場配備專業管理人員配合乙方施工並協調工地工作。

5、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凋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負責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

六、乙方工作範圍及承擔的責任

1、外運消納場由乙方自理。

2、辦理有關土方方開挖外運的一切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因乙方人為原因,對施工中的建築物、可視設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4、因車輛滴、撒、漏而影響環境衛生、現場文明和車輛運輸安全等問題所

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和有關部門聯絡協調,自行解決,並承擔因糾紛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5、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機具及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其它約定: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十、補充條款:

乙方(公章) 甲方(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廢渣土運輸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施工工程專案產生的建築垃圾(材料)需要外運處置,特將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外運(場內轉運)承包給乙方。為確保本工程專案順利進行,運輸符合都江堰市相關規定,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甲、乙雙方職責,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地址:第二條 工期

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部分預計 天,從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

第三條 單價、總方量

參照都江堰市政府辦【20xx】160號檔案關於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標準的批覆,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材料)運輸按車廂計方量。建築垃圾(材料)小於或等於1公里之內運費單價定為/ m³,每增加1公里運費單價遞增 元/ m³;本工程專案運輸價格按6.2.3×1.5以下的車廂單價定為/車,6.6×2.4×1.5的車廂單價定為 元/車。合同簽署前,由甲、乙雙方代表對本工程做估算,本工程建築垃圾(材料)土方總量約為萬m³。

第四條 結算及付款方式

1、每車運輸均應填寫結算票(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結算票上必須完整填寫運輸日期、工程專案名稱、運輸公司名稱、運輸車輛車牌號、核載方量(單位:m³)、運輸距離。並由工程工地負責人、運輸車輛司機、負責人簽名。結算票必須字跡清晰,如無法識別、塗改、偽造,則票據無效。雙方以建築垃圾(材料)運輸結算票(以下簡稱結算票)作為結算憑證,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部分結束後,實際方量按實際結算票資料進行結算,如結算票與估計方量不一致,則以結算票為準。

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完工後,由乙方根據結算票作出工程決算書交由甲方進行核對、結算,甲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則視為對決算書沒有異議,該決算書作為最後決算依據。

2、竣工時間以甲方提供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為準,該工程自進場運輸日期起(從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時間期滿後無能該工地是否竣工都視為乙方的運輸任務竣工,並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項。

3、簽訂合同之時,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條所定價格和土方總量向乙方支付總價款的20%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作為預付款。乙方收到預付款後,根據甲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安排車輛進場作業。

4、決算後三日內,甲方應付清所有款項,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項總額的3‰收取違約金,直到甲方付清為止。

5、為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合同簽訂之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大寫(人民幣)

6、甲方未能按上述約定支付預付款、履約保證金及進度款的,乙方有權暫停運輸,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每日按未付款項的3‰計收),直到甲方付清預付款、履約保證金、進度款,乙方不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車輛到甲方施工地進行運輸(建築垃圾(材料)),如乙方發現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車輛到施工地運輸(建築垃圾(材料)),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對該工地停工並要求甲方全額支付該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運輸費用,並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合同總價3%計收),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8、乙方辦理的建築垃圾運輸通行證線路,甲方必須遵照乙方通行線路運輸,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線路運輸,否則將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和有關施工圖紙,並且甲方在運輸前做好地下管線、管網、地溝等所有設施裝置的防護措施,否則在乙方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壞,且全部由甲方負責;雙方並在現場確認對現場標高交接,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建築垃圾(材料)運輸等事宜,確保工程運輸的順利執行。

2、甲方負責施工作業場地打圍,基坑按設計標準規範支護,並在乙方進場施工前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施工便道,場內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裝置及運輸車輛出場時所需的沖洗設施和車輛沖洗,道路硬化、進出口棕墊鋪設等,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必須做到作業面內工完場清,保持施工現場與作業面的整潔,文明運輸。

3、甲方必須提供相應設施和人員確保乙方一切人員、車輛在施工現場內的安全,安排專職的工程現場負責人協調工地相關事宜,配合乙方運輸並確認結算單、決算書。

4、甲方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調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可相應順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導致延期造成損失的,責任方需賠償受損方相應損失(原因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專案設計更改導致停工。

(2)甲方工程專案進展造成乙方車輛無法運輸或施工。

(3)連續下雨超過4小時等惡劣氣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協助下於施工前7日辦理《建築垃圾處置合同》,並將這兩證提供給乙方辦理用於安排執行路線、時段的《都江堰市建築垃圾(材料)運輸合同》及通行證。

6、乙方負責辦理有關建築垃圾(渣土)外運的一切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必須自帶運輸所需的裝置車輛並配備相應人員,按照都江堰市城鄉建設局及相關管理部門對該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材料)運輸所規定的時間、行駛路線以及運輸建築垃圾(材料)到指定場所。

8、乙方應做到參運車輛車況良好,密閉裝置完好,建築垃圾裝載適度,保持車輛能夠密閉完好,淨車出場,隨車攜帶《建築垃圾運輸材料通行證》,並需確保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無“滴、撒、漏” 等問題。如因車輛“滴、撒、漏”而影響環境衛生、車輛無證參運、私自不按指定路線或車輛資質不合格等,被相關管理部門停運或被執法部門扣車、罰款等處罰,由乙方負責處理,其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9、甲方不可將生活垃圾、工業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間接混入建築垃圾,一經發現造成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

10、乙方參運人員應遵守交通規則,發生交通違章和事故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債權、債務亦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11、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

12、雙方各自負責己方生產經營的一切責任及相關費用,各自負責己方生產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產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則由當事方承擔責任及損失並負責解決,非責任方予以配合協調。

13、雙方各自在辦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關證照手續時,如需其他方協助的,則相關方需積極配合協助。

第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他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在隨後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的15日內向其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基於以上行為,允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

況。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政府行為、法律法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分歧,則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第八條 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處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項結清,履約保證金全額返還後自行終止。

第九條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自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條 備註: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1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廢渣土運輸合同 篇11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渣土清運承包給乙方。為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明確雙方職責,現經甲、乙雙

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單價:

渣土量: 立方米;

合同價款: 元(大寫 )

三、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組織安排人員機械,以保證甲方的施工進度。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全部金額。

五、甲方工作範圍及承擔責任:

1、配合乙方辦理渣土清運許可證件,並及時出具需要由甲方提供的相關檔案。

2、現場配備專業管理人員指導乙方施工並協調工地工作。

3、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凋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4、負責解決本工區域內的有關事宜。

六、乙方工作範圍及承擔的責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運輸車輛及人員的相關有效證件。

2、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因乙方人為原因,對施工中的建築物、可視設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4、因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超車、超速而影響現場文明和車輛運輸安全等問題所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和有關部門聯絡協調,自行解決,並承擔因糾紛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5、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車輛及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八、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廢渣土運輸合同 篇12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車 號:

電 話:

合同當事人就開陽縣火車站建設土石方運輸事宜,本著公平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內容概述:甲方租用乙方車輛運輸開陽縣火車站建設土石方運輸的排放。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保障車輛正常24小時到場參加運輸渣土到指定地點。渣土運輸過程中,甲方要求乙方對運輸渣土加蓋篷布、車輛出場要求對車輛進行清洗嚴禁撒落汙染路面。對簽訂合同車輛如長期不到場運輸影響工程進度,有權向乙方提出賠償或解除合同。並應按有關規定結算乙方所有運輸費用。

2、義務:甲方提供可供運輸渣土,並保證乙方每天每車運輸產值達叄仟元以上如因甲方不能滿足運輸要求則按每天貳仟元的臺班計。合同規定準確、足額的給乙方結算運費。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在運輸活動中,如甲方人員安排乙方為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提供運輸的,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如在規定期內未能按時結算出當期運費,乙方有權終止本《運輸合同》,並根據情況進行追討,追討無效時有權向司法機關提請訴訟。

2、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簽訂合同車輛保障車輛正常24小時到場參加運輸渣土到指定的地點,如長期不到場運輸影響工程進度,有權向乙方提出相應賠償或解除合同。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四、乙方承運資格

按國家有關規定提供以下相關有效證件影印件各一份:

1、車輛運營所必備的《行駛證》、《保險證》、《運營證》等合法證件。

2、年檢合格的《個體經營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副本)。

3、乙方《身份證》、經年檢合格的《駕駛證》。

五、乙方承運責任及違約管理

1、乙方如將渣土錯運到貨地點或無倒土場簽字的,應無償轉運至甲方指定的倒

土場。並承擔相關費用。照成嚴重後果的解除運輸合同並追究當事人責任。 且對轉運產生的運輸費用不予結算。

2、裝車按先來先裝原則,不得隨意插隊,必須按甲方管理人員指定的路線運輸,如有違規每次處人民幣500元的違約金。

3、在無甲方管理人員具體安排或指派的情況下,乙方無權私自安排裝車及運輸,如有違規每次處人民幣500元的違約金。

4、乙方在運輸活動中有責任進行臨時監督,不得給予裝車人員小費,發現一次處以人民幣200元違約金,違反以上約定三次的車輛,甲方可終止該車運輸合同。

5、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同甲方相關管理人員或收貨方相關人員勾結多填多報噸位計時,及開虛假結算票據。如有此類情況,終止本《運輸合同》並按具體損失進行賠償,情節嚴重的交司法機關處理。

六、結算流程:

乙方在本月運輸結束後將所有運輸票據彙總 →次月的1號—3號內將票據報送甲方,甲方於報送當月20號前將運輸費付給乙方或乙方指定賬戶。(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或節假日時間順延)

七、未盡事宜,協商補充,相關補充及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合同各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車 號:

籤 章: 身份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