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宕渣運輸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由乙方提供滿載 20方 型號的渣土運輸車 輛為甲方進行宕渣運輸;
二、工程地點:前山村;
三、乙方服務時間:由甲方通知進出場時間為準;
四、乙方服務內容:施工現場宕渣清理外運,自己消納;
五、單車價格:單價 肆佰 元/車;
六、結算方式:宕渣款達到壹萬元時,由乙方支付甲方 10000.00元 ,及時結算,絕不拖欠宕渣款;
七、前山村所有車輛拉運宕渣,均有成樟貴負責管理。並按協議要求收繳宕渣款,交於我工區負責人朱鳳田。
八、其他事項:
1、宕渣運輸期間的車輛燃油費由乙方負責;
2、宕渣運輸車輛的維修費用、司機工資由乙方負責;
3、宕渣運輸車輛在裝卸渣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4、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的工作安排,如不聽從甲方的指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在宕渣清運工程中,由乙方負責安裝警示標誌,且乙方車輛所造成的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所提供的宕渣運輸車輛必須要有合法的手續和購買相應的保險,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車輛在清運工程中,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造成政府有關部門的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渣土清運承包給乙方。為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明確雙方職責,現經甲、乙雙
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單價:
渣土量: 立方米;
合同價款: 元(大寫 )
三、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組織安排人員機械,以保證甲方的施工進度。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全部金額。
五、甲方工作範圍及承擔責任:
1、配合乙方辦理渣土清運許可證件,並及時出具需要由甲方提供的相關檔案。
2、現場配備專業管理人員指導乙方施工並協調工地工作。
3、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凋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4、負責解決本工區域內的有關事宜。
六、乙方工作範圍及承擔的責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運輸車輛及人員的相關有效證件。
2、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因乙方人為原因,對施工中的建築物、可視設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4、因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超車、超速而影響現場文明和車輛運輸安全等問題所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和有關部門聯絡協調,自行解決,並承擔因糾紛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5、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車輛及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八、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制定以下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1-3工區土方運輸
2、工程地點:挖方區—填方區
3、工期:15天(有效工作日)
二.工程量及單價
1、土方運輸總量約
2、運輸單價: 三.結算方式
1、甲方依據乙方每日的運頭數,以三聯單開出票據,待土方運輸結束後,乙方憑三聯單據按實結算。
2、甲方在土方運輸結束後的兩天內,一次性付清運輸費用。
3、若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維修時,甲方可支付壹萬元費用進行救急之用。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挖填方區的取土點和倒土點提前進行技術交底,並安排專人進行指揮。
2、乙方在完成土方運輸任務後,有權要求甲方在兩個工作日內進行費用結算,若逾期一天,按總費用的5%支付違約金。
3、挖方區的便道出現嚴重損壞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進行維修。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休息時間安排。
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施工計劃實施,每天不少於10輛運輸車,並不得隨意調走,若發現一次,甲方有權按1000元/車進行處罰。(車輛發生故障除外)。
7、若乙方在運輸票據中弄虛作假,一經甲方查實後,假一罰十,並從結算總費用中扣除。
8、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場,否則前期運輸的費用按60%結算。
五.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訴至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工程專案而產生的渣土需要外運,甲方將該項渣土外運承包給乙方。為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明確雙方職責,現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單價:
合同簽署前,由雙方代表根據甲方提供有關施工圖紙,交換現場標高,經測算,暫定土方量為100萬立方米,運輸完畢後按實際發生量結算。
土方外運,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地址進行堆放,按車箱容量以每方/每公里1.5元為基準核算,機械裝車費為2.5元/方。
四、工期:。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土方運輸的施工順序,工期按甲方施工進度確定。
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應延期: ①、相關職能部門因管理需要,要求停運或停止施工。
②、甲方工程專案進展造成乙方車輛無法運輸或施工。
③、大雨等惡劣氣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④、經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五、付款方式:
1、在合同簽署生效後,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安排車輛進場作業,按工程進度十天為小結,支付乙方80%的進度款。
2、工程完工,甲方和乙方根據現場發放的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關約定在15天內辦理結算。
六、甲方工作範圍及承擔責任:
1、及時向乙方交付有關施工圖紙的施工組織設計,協助乙方考察現場。
2、在乙方進場施工前,甲方負責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排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裝置。
3、甲方負責施工作業場地硬化和圍擴。
4、現場配備專業管理人員配合乙方施工並協調工地工作。
5、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凋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負責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
七、乙方工作範圍及承擔的責任
1、辦理有關土方方開挖外運的一切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2、因乙方人為原因,對施工中的建築物、可視設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3、因車輛滴、撒、漏而影響環境衛生、現場文明和車輛運輸安全等問題所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和有關部門聯絡協調,自行解決,並承擔因糾紛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4、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
5、乙方所有的施工機具及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八、其它約定:乙方以上價格不含稅費。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十、補充條款:
乙方(公章) 甲方(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昆明市大板橋鑫源公司二期F1-1標1-3工區工程專案基礎開挖而產生的建築渣土需要運輸,甲方將該項渣土運輸承包給乙方。為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明確雙方職責,現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一、工程地址:昆明市大板橋鑫源公司二期F1-1標1-3工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單價:合同由雙方代表根據甲方提供有關施工圖紙,交換現場標高,經測算,暫定土方量 m3,運輸完畢後按實際運輸單據結算。土方運輸按車計算(每車每趟不少於 m3),每車單價為 元/車(大寫: )。
三、工期: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土方運輸車輛,每日運輸車輛不少於20輛,以保證甲方的施工進度。
四、付款方式:
1、在合同簽署生效後,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安排車輛進場作業,甲方每完成一次進度結算將支付乙方相應運輸費用的60%,乙方向甲方提供相應運輸費用的稅務發票。剩餘運輸費用在工程完工後辦理結算。
2、工程完工,甲方和乙方根據現場發放的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關約定辦理結算,結算時乙方提供相應運輸費用的稅務發票。
五、甲方工作範圍及承擔責任:
1、及時向場內損壞的臨時道路進行修復。
2、現場配備專業管理人員指導乙方施工並協調工地工作。
3、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凋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4、負責解決本工區內的有關事宜。
六、乙方工作範圍及承擔的責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運輸車輛及人員的相關有效證件。
2、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3、因乙方人為原因,對施工中的建築物、可視設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4、因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超車、超速而影響現場文明和車輛運輸安全等問題所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和有關部門聯絡協調,自行解決,並承擔因糾紛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5、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車輛及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其它約定:
1、甲乙雙方必須對當天的運輸票據進行核對。
2、當天運輸票據必須在兩天內進行核對。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電 話: 電 話:
甲方:
乙方:
甲方施工工程專案產生的建築垃圾(材料)需要外運處置,特將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外運(場內轉運)承包給乙方。為確保本工程專案順利進行,運輸符合都江堰市相關規定,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甲、乙雙方職責,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地址:第二條 工期
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部分預計 天,從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
第三條 單價、總方量
參照都江堰市政府辦【20xx】160號檔案關於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標準的批覆,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材料)運輸按車廂計方量。建築垃圾(材料)小於或等於1公里之內運費單價定為/ m³,每增加1公里運費單價遞增 元/ m³;本工程專案運輸價格按6.2.3×1.5以下的車廂單價定為/車,6.6×2.4×1.5的車廂單價定為 元/車。合同簽署前,由甲、乙雙方代表對本工程做估算,本工程建築垃圾(材料)土方總量約為萬m³。
第四條 結算及付款方式
1、每車運輸均應填寫結算票(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結算票上必須完整填寫運輸日期、工程專案名稱、運輸公司名稱、運輸車輛車牌號、核載方量(單位:m³)、運輸距離。並由工程工地負責人、運輸車輛司機、負責人簽名。結算票必須字跡清晰,如無法識別、塗改、偽造,則票據無效。雙方以建築垃圾(材料)運輸結算票(以下簡稱結算票)作為結算憑證,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部分結束後,實際方量按實際結算票資料進行結算,如結算票與估計方量不一致,則以結算票為準。
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完工後,由乙方根據結算票作出工程決算書交由甲方進行核對、結算,甲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則視為對決算書沒有異議,該決算書作為最後決算依據。
2、竣工時間以甲方提供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為準,該工程自進場運輸日期起(從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時間期滿後無能該工地是否竣工都視為乙方的運輸任務竣工,並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項。
3、簽訂合同之時,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條所定價格和土方總量向乙方支付總價款的20%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作為預付款。乙方收到預付款後,根據甲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安排車輛進場作業。
4、決算後三日內,甲方應付清所有款項,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項總額的3‰收取違約金,直到甲方付清為止。
5、為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合同簽訂之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大寫(人民幣)
6、甲方未能按上述約定支付預付款、履約保證金及進度款的,乙方有權暫停運輸,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每日按未付款項的3‰計收),直到甲方付清預付款、履約保證金、進度款,乙方不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車輛到甲方施工地進行運輸(建築垃圾(材料)),如乙方發現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車輛到施工地運輸(建築垃圾(材料)),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對該工地停工並要求甲方全額支付該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運輸費用,並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合同總價3%計收),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8、乙方辦理的建築垃圾運輸通行證線路,甲方必須遵照乙方通行線路運輸,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線路運輸,否則將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和有關施工圖紙,並且甲方在運輸前做好地下管線、管網、地溝等所有設施裝置的防護措施,否則在乙方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壞,且全部由甲方負責;雙方並在現場確認對現場標高交接,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建築垃圾(材料)運輸等事宜,確保工程運輸的順利執行。
2、甲方負責施工作業場地打圍,基坑按設計標準規範支護,並在乙方進場施工前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施工便道,場內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裝置及運輸車輛出場時所需的沖洗設施和車輛沖洗,道路硬化、進出口棕墊鋪設等,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必須做到作業面內工完場清,保持施工現場與作業面的整潔,文明運輸。
3、甲方必須提供相應設施和人員確保乙方一切人員、車輛在施工現場內的安全,安排專職的工程現場負責人協調工地相關事宜,配合乙方運輸並確認結算單、決算書。
4、甲方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調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可相應順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導致延期造成損失的,責任方需賠償受損方相應損失(原因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專案設計更改導致停工。
(2)甲方工程專案進展造成乙方車輛無法運輸或施工。
(3)連續下雨超過4小時等惡劣氣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協助下於施工前7日辦理《建築垃圾處置合同》,並將這兩證提供給乙方辦理用於安排執行路線、時段的《都江堰市建築垃圾(材料)運輸合同》及通行證。
6、乙方負責辦理有關建築垃圾(渣土)外運的一切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必須自帶運輸所需的裝置車輛並配備相應人員,按照都江堰市城鄉建設局及相關管理部門對該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材料)運輸所規定的時間、行駛路線以及運輸建築垃圾(材料)到指定場所。
8、乙方應做到參運車輛車況良好,密閉裝置完好,建築垃圾裝載適度,保持車輛能夠密閉完好,淨車出場,隨車攜帶《建築垃圾運輸材料通行證》,並需確保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無“滴、撒、漏” 等問題。如因車輛“滴、撒、漏”而影響環境衛生、車輛無證參運、私自不按指定路線或車輛資質不合格等,被相關管理部門停運或被執法部門扣車、罰款等處罰,由乙方負責處理,其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9、甲方不可將生活垃圾、工業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間接混入建築垃圾,一經發現造成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
10、乙方參運人員應遵守交通規則,發生交通違章和事故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債權、債務亦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11、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
12、雙方各自負責己方生產經營的一切責任及相關費用,各自負責己方生產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產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則由當事方承擔責任及損失並負責解決,非責任方予以配合協調。
13、雙方各自在辦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關證照手續時,如需其他方協助的,則相關方需積極配合協助。
第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他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在隨後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的15日內向其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基於以上行為,允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
況。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政府行為、法律法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分歧,則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第八條 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處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項結清,履約保證金全額返還後自行終止。
第九條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自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條 備註: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1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發包人(全稱): __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__石方工程有限公司__分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開創大道與巨集明路交叉口立交工程專案而產生的餘泥渣土需要運輸,甲方將該項渣土運輸承包給乙方。為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明確雙方職責,現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工程地址:
開創大道與巨集明路交叉口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單價:
合同簽署前,由雙方代表根據甲方提供有關施工圖紙,經測算,暫定土方量為 30000 立方米,運輸完畢後按實際運輸單據結算。
土方運輸,按方計算,單價為 貳拾伍(25) 元。暫定合同總價:柒拾萬(700000)元整。
工期: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土方運輸車輛,以保證甲方的施工進度。
付款方式:
在合同簽署生效後,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安排車輛進場作業,甲方每完成一次進度結算將支付乙方相應運輸費用的40%,剩餘運輸費用在工程完工後,甲方和乙方根據現場發放的餘泥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關約定辦理結算。
五、甲方工作範圍及承擔責任:
1、及時向場內損壞的臨時道路進行修復。
2、現場配備專業管理人員指導乙方施工並協調工地工作。
3、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凋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4、負責解決本工區內的有關事宜。
六、乙方工作範圍及承擔的責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運輸車輛及人員的相關有效證件。
2、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因乙方人為原因,對施工中的建築物、可視設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4、因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超車、超速而影響現場文明和車輛運輸安全等問題所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和有關部門聯絡協調,自行解決,並承擔因糾紛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5、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車輛及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其它約定:
1、甲乙雙方必須對當天的運輸票據進行核對。
2、乙方所有人員的住宿及生活事宜自行解決。
3、運輸車輛在挖掘鳴笛後方可行駛。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持六份,乙方持二份,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合同如 有未盡事宜,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乙方(公章) 甲方(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將 地下室土方工程委託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的責、權、利,加強施工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確保工程質量和工期,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專案名稱: 地下室土方工程 2、 工程地點:南江濱
3、 工程量:約 萬立方米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和內容 1、 工程範圍: 地下室 2、 工作內容:
A、 基坑開挖、外運土方、承臺基礎樑磚模砌筑後回填 B、 土方施工所需的臨時道路 第三條
施工工期:
1、地下室土方工程施工總工期 個日曆天,以甲方下達的開工令為開工日期。具體分解性工期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因支護樁、降水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經甲方現場簽證工期順延。 第四條 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必須符合設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質量等級必須達到合格。 第五條 甲方工作
1、提供土方施工圖紙及有關小區平面等圖紙及其他技術資料各一套。負責提供施工範圍內及周邊地下管線分佈圖,如有影響,甲方負責處理。
2、施工進場前,應將工地建築的定位,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使用。負責軸線、承臺、地樑的放樣和標高測定。
3、應及時繳納按建築面積計算的城市建築垃圾處置費,並提供必要的證明
材料,以便乙方辦理建築渣土外運手續。
4、工地出口要按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做好洗車臺及配備沖洗汽車裝置。 5、負責前期做好地下水降水工程,為地下室土方開挖提供施工條件。 6、協調各施工方班組在交叉施工中遇到的問題。
7、甲方現場代表為 , 為本工程施工監理方。 8、負責必要的現場簽證,所有簽證資料應在甲方簽收後7個工作日內會籤蓋章完妥交乙方簽收。若有需要測量處,及時派員測量會籤。 第六條 乙方工作
1、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安排足夠的勞力及施工機械裝置,確保工期。 2、乙方對工程施工所需的工人,必須按有關部門的規定,辦好有關證件如:務工證、身份證、婚育證等手續,並做好該項管理工作。
3、乙方必須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乙方在土石方工程中的施工順序、部位、方法、工藝要求及工期等均應按支護工程施工工藝要求的進度和技術要求分割槽、分層同步進行開挖。
4、乙方在土方開挖等相關工程施工中必須隨時聽從總包方、分包工程方及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協調指揮。基坑的土方開挖包括承臺和地樑部分開挖過程應配合支護工程、總包方土建班組的施工進度和要求。
5、土方基坑開挖、土方外運、處理等施工全過程的安全責任及經濟支出和一切與土方挖運有關不得外圍關係均由乙方自行負責、承擔。
6、由於主體工程的防水墊層。承臺。底板、砍樁等施工需要在土方施工過程中臨時穿插進行,乙方應與甲方和土建施工方密切配合,服從甲方和土建施工方的施工進度安排,乙方施工應注意工程樁、降水井、圍護樁等不受損壞
7、如果支護系統出現險情,乙方應服從甲方的搶險工作安排,具體費用按甲方簽證結算。
8、乙方必須做到安全施工, 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土方施工現場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包含第三方人員傷害、財產損失等)。乙方要服從施工現場的安全統一管理,對甲方和土建施工方提出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第七條 承包形式和單價內容
1、工程採取單價包乾形式,具體如下:
土方挖運(含外運):由此所連帶發生的除城市垃圾處置費外其餘一切費用包括在內按 元/立方米計算。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和政府政策的變化影響土
方施工,雙方應進行協商。
2、土方工程量按經甲方確認的設計施工圖紙計算(其中原地面標高經雙方現場測量並確認),參閱基坑開挖隱蔽驗收圖(如果有的話),但承臺、地樑、電梯井基坑、基槽邊按留出的磚模寬度240mm及200mm的工作面計算工程量和施工規範規定辦理結算,深度>1.2米的按1:0.5放坡計算工程量。 第八條 工程進度和結算的稽核和付款方法:
1、工程結算的稽核:甲方收到乙方報送的完整的結算資料後安排稽核,並在10日內出具工程結算稽核徵求意見書,乙方確認後甲方5個工作日內出工程結算稽核核定書。若甲方在20天內未出具工程結算稽核核定書,視為確認乙方報送結算金額。
2、工程款的支付:土方工程完工後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且雙方辦理完成工程結算,待甲方全部地下室施工至±0.00後一個月內,付款80%工程款給乙方,餘款20%於甲方全部施工至地上六層是一次付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雙方應信守本合同,不得違約。乙方違約,應賠付另一方的經濟損失。 2、若甲方逾期付款,未付部分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5倍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本合同書履行中所產生的糾紛由各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各方同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書未盡事宜,另行商議。本合同書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日生效,合同履約完畢並付清款項後自行終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書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聯絡人: 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20xx年 月 日 簽訂日期:20xx年 月 日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制定以下條款: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1-3工區土方運輸
2、工程地點:挖方區—填方區
3、工期:15天(有效工作日)
二.工程量及單價
1、土方運輸總量約
2、運輸單價: 三.結算方式
1、甲方依據乙方每日的運頭數,以三聯單開出票據,待土方運輸結束後,乙方憑三聯單據按實結算。
2、甲方在土方運輸結束後的兩天內,一次性付清運輸費用。
3、若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維修時,甲方可支付壹萬元費用進行救急之用。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挖填方區的取土點和倒土點提前進行技術交
2、乙方在完成土方運輸任務後,有權要求甲方在兩個工作日內進行費用結算,若逾期一天,按總費用的5%支付違約金。
3、挖方區的便道出現嚴重損壞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進行維修。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休息時間安排。
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施工計劃實施,每天不少於10輛運輸車,並不得隨意調走,若發現一次,甲方有權按1000元/車進行處罰。(車輛發生故障除外)。
7、若乙方在運輸票據中弄虛作假,一經甲方查實後,假一罰十,並從結算總費用中扣除。
8、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場,否則前期運輸的費用按60%結算。
五.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訴至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施工工程專案產生的建築垃圾(渣土)需要外運處置,特將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外運(場內轉運)承包給乙方。為確保本工程專案順利進行,運輸符合都江堰市相關規定,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甲、乙雙方職責,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地址:第二條 工期
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部分預計 天,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單價、總方量
合同簽署前,由雙方代表根據甲方提供有關施工圖紙,交換現場標高,經測算,暫定土方量為 立方米,運輸完畢後按實際運輸單據結算。
土方運輸,按車計算(每車每趟至少裝載建築垃圾(渣土)20立方米),每車單價為 元。
第四條 結算及付款方式
1、每車運輸均應填寫結算票(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結算票上必須完整填寫運輸日期、工程專案名稱、運輸公司名稱、運輸車輛車牌號、核載方量(單位:m³)、運輸距離。並由工程工地負責人、運輸車輛司機、負責人簽名。結算票必須字跡清晰,如無法識別、塗改、偽造,則票據無效。雙方以建築垃圾(渣土)運輸結算票(以下簡稱結算票)作為結算憑證,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
2、竣工時間以甲方提供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為準,該工程自進場運輸日期起(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時間期滿後無能該工地是否竣工都視為乙方的運輸任務竣工,並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項。
3、簽訂合同之時,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條所定價格和土方總量向乙方支付總價款的20%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作為預付款。乙方收到預付款後,根據甲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安排車輛進場作業。
4、決算後三日內,甲方應付清所有款項,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項總額的3‰收取違約金,直到甲方付清為止。
5、為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合同簽訂之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
6、甲方未能按上述約定支付預付款、履約保證金及進度款的,乙方有權暫停運輸,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每日按未付款項的3‰計收),直到甲方付清預付款、履約保證金、進度款,乙方不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車輛到甲方施工地進行運輸建築垃圾(渣土),如乙方發現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車輛到施工地運輸建築垃圾(渣土),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對該工地停工並要求甲方全額支付該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運輸費用,並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合同總價3%計收),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8、乙方辦理的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通行證線路,甲方必須遵照乙方通行線路運輸,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線路運輸,否則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和有關施工圖紙,並且甲方在運輸前做好地下管線、管網、地溝等所有設施裝置的防護措施,否則在乙方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壞,且全部由甲方負責;雙方並在現場確認對現場標高交接,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建築垃圾(渣土)運輸等事宜,確保工程運輸的順利執行。
2、甲方負責施工作業場地打圍,基坑按設計標準規範支護,並在乙方進場施工前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施工便道,場內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裝置及運輸車輛出場時所需的沖洗設施和車輛沖洗,道路硬化、進出口棕墊鋪設等,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必須做到作業面內工完場清,保持施工現場與作業面的整潔,文明運輸。
3、甲方必須提供相應設施和人員確保乙方一切人員、車輛在施工現場內的安全,安排專職的工程現場負責人協調工地相關事宜,配合乙方運輸並確認結算單、決算書。
4、甲方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調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可相應順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導致延期造成損失的,責任方需賠償受損方相應損失(原因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專案設計更改導致停工。
(2)甲方工程專案進展造成乙方車輛無法運輸或施工。
(3)連續下雨超過4小時等惡劣氣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協助下於施工前7日辦理《建築垃圾(渣土)處置合同》,並將這兩證提供給乙方辦理用於安排執行路線、時段的《諸暨市建築垃圾(渣土)運輸合同》及通行證。
6、乙方負責辦理有關建築垃圾(渣土)外運的一切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必須自帶運輸所需的裝置車輛並配備相應人員,按照諸
8、乙方應做到參運車輛車況良好,密閉裝置完好,建築垃圾裝載適度,保持車輛能夠密閉完好,淨車出場,隨車攜帶《建築垃圾(渣土)運輸材料通行證》,並需確保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無“滴、撒、漏” 等問題。如因車輛“滴、撒、漏”而影響環境衛生、車輛無證參運、私自不按指定路線或車輛資質不合格等,被相關管理部門停運或被執法部門扣車、罰款等處罰,由乙方負責處理,其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9、甲方不可將生活垃圾、工業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間接混入建築垃圾(渣土),一經發現造成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
10、乙方參運人員應遵守交通規則,發生交通違章和事故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債權、債務亦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11、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
12、雙方各自負責己方生產經營的一切責任及相關費用,各自負責己方生產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產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則由當事方承擔責任及損失並負責解決,非責任方予以配合協調。
13、雙方各自在辦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關證照手續時,如需其他方協助的,則相關方需積極配合協助。
第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他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在隨後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的15日內向其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基於以上行為,允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政府行為、法律法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分歧,則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第八條 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處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項結清,履約保證金全額返還後自行終止。
第九條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自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條 備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渣土運輸車輛租賃事項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渣土運輸車輛型號及租賃數量:
封閉式渣土運輸車 輛。
二、租賃方式:
甲乙雙方商定以月租方式租賃。
三、租賃單價:
每臺 元/月
四、結算方式:
租用期為兩個月,超出的時間不滿一個月,按月租單價除以30天為單價計算。
五、工作時間:
每天工作時間為12個小時,如超出時間,雙方再具體商議。
六、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90%的車輛租賃費,租賃期滿後十天內結清尾款。
七、租賃時間:
經甲方通知進出場時間為準。
八、其他事項:
1、渣土運輸車輛在租賃期間的燃油費由甲方負責;
2、渣土運輸車輛的維修費、司機工資、生活費及聲音操作損失由乙方負責;
3、甲乙雙方約定每臺運輸車輛每月有兩天的維修保養時間;
4、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的工作安排,如不聽從甲方指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並給予每次500元的罰款;
5、乙方的運輸車輛的型號及數量必須按甲方的要求進場,如違反甲方將對乙方每臺車輛500元罰款,並承擔甲方在此期間的工期損失;
6、租賃期內,甲方對所租車輛有使用權,甲方有權力將所租車輛從一個施工工地調往另一個施工工地;
7、乙方車輛應儘量在施工期進行維護保養,以保證甲方施工工期要求。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結清尾款之日終止。
九、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人(全稱): 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運輸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工程專案而產生的建築渣土需要外運,甲方將該項渣土外運承包給乙方。為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明確雙方職責,現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單價:
合同簽署前,由雙方代表根據甲方提供有關施工圖紙,交換現場標高,經測算,暫定土方量為 立方米,運輸完畢後按實際發生量結算。
三、土方外運(包括裝載、運輸消納、施工紅線以外的職能部門的執法管理費),按車計算,每車單價為 元。
四、工期:
(一)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土方運輸的施工順序,工期按甲方施工進度確定。
(二)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應延期:
1、相關職能部門因管理需要,要求停運或停止施工。
2、甲方工程專案進展造成乙方車輛無法運輸或施工。
3、大雨等惡劣氣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4、經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五、付款方式:
1、在合同簽署生效後,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安排車輛進場作業,乙方完成總工程量後的一個月內,辦理該項工程款的結算手續。
2、工程完工,甲方和乙方根據現場發放的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關約定在30天內辦理結算。
六、甲方工作範圍及承擔責任:
1、及時向乙方交付有關施工圖紙的施工組織設計,協助乙方考察現場。
2、在乙方進場施工前,甲方負責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排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裝置。
3、甲方負責施工作業場地硬化和圍擴。
4、現場配備專業管理人員配合乙方施工並協調工地工作。
5、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凋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負責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
七、乙方工作範圍及承擔的責任
1、外運消納場由乙方自理。
2、辦理有關土方方開挖外運的一切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因乙方人為原因,對施工中的建築物、可視設施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4、因車輛滴、撒、漏而影響環境衛生、現場文明和車輛運輸安全等問題所
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和有關部門聯絡協調,自行解決,並承擔因糾紛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5、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機具及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
八、其它約定: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十、補充條款:
乙方(公章) 甲方(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都江堰市奔騰汽車物流有限公司
甲方施工工程專案產生的建築垃圾(材料)需要外運處置,特將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外運(場內轉運)承包給乙方。為確保本工程專案順利進行,運輸符合都江堰市相關規定,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甲、乙雙方職責,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地址:第二條 工期
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部分預計 天,從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
第三條 單價、總方量
參照都江堰市政府辦【20xx】160號檔案關於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標準的批覆,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材料)運輸按車廂計方量。建築垃圾(材料)小於或等於1公里之內運費單價定為/ m³,每增加1公里運費單價遞增 元/ m³;本工程專案運輸價格按6.3×
2.3×1.5以下的車廂單價定為/車,6.6×2.4×1.5的車廂單價定為 元/車。合同簽署前,由甲、乙雙方代表對本工程做估算,本工程建築垃圾(材料)土方總量約為萬m³。
第四條 結算及付款方式
1、每車運輸均應填寫結算票(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結算票上必須完整填寫運輸日期、工程專案名稱、運輸公司名稱、運輸車輛車牌號、核載方量(單位:m³)、運輸距離。並由工程工地負責人、運輸車輛司機、負責人簽名。結算票必須字跡清晰,如無法識別、塗改、偽造,則票據無效。雙方以建築垃圾(材料)運輸結算票(以下簡稱結算票)作為結算憑證,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部分結束後,實際方量按實際結算票資料進行結算,如結算票與估計方量不一致,則以結算票為準。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完工後,由乙方根據結算票作出工程決算書交由甲方進行核對、結算,甲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則視為對決算書沒有異議,該決算書作為最後決算依據。
2、竣工時間以甲方提供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為準,該工程自進場運輸日期起(從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時間期滿後無能該工地是否竣工都視為乙方的運輸任務竣工,並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項。
3、簽訂合同之時,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條所定價格和土方總量向乙方支付總價款的20%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作為預付款。乙方收到預付款後,根據甲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安排車輛進場作業。
4、決算後三日內,甲方應付清所有款項,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項總額的3‰收取違約金,直到甲方付清為止。
5、為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合同簽訂之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大寫(人民幣)
6、甲方未能按上述約定支付預付款、履約保證金及進度款的,乙方有權暫停運輸,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每日按未付款項的3‰計收),直到甲方付清預付款、履約保證金、進度款,乙方不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車輛到甲方施工地進行運輸(建築垃圾(材料)),如乙方發現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車輛到施工地運輸(建築垃圾(材料)),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對該工地停工並要求甲方全額支付該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運輸費用,並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合同總價3%計收),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8、乙方辦理的建築垃圾運輸通行證線路,甲方必須遵照乙方通行線路運輸,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線路運輸,否則將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和有關施工圖紙,並且甲方在運輸前做好地下管線、管網、地溝等所有設施裝置的防護措施,否則在乙方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壞,且全部由甲方負責;雙方並在現場確認對現場標高交接,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建築垃圾(材料)運輸等事宜,確保工程運輸的順利執行。
2、甲方負責施工作業場地打圍,基坑按設計標準規範支護,並在乙方進場施工前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施工便道,場內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裝置及運輸車輛出場時所需的沖洗設施和車輛沖洗,道路硬化、進出口棕墊鋪設等,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必須做到作業面內工完場清,保持施工現場與作業面的整潔,文明運輸。
3、甲方必須提供相應設施和人員確保乙方一切人員、車輛在施工現場內的安全,安排專職的工程現場負責人協調工地相關事宜,配合乙方運輸並確認結算單、決算書。
4、甲方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調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可相應順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導致延期造成損失的,責任方需賠償受損方相應損失(原因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專案設計更改導致停工。
(2)甲方工程專案進展造成乙方車輛無法運輸或施工。
(3)連續下雨超過4小時等惡劣氣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協助下於施工前7日辦理《建築垃圾處置合同》,並將這兩證提供給乙方辦理用於安排執行路線、時段的《都江堰市建築垃圾(材料)運輸合同》及通行證。
6、乙方負責辦理有關建築垃圾(渣土)外運的一切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必須自帶運輸所需的裝置車輛並配備相應人員,按照都江堰市城鄉建設局及相關管理部門對該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材料)運輸所規定的時間、行駛路線以及運輸建築垃圾(材料)到指定場所。
8、乙方應做到參運車輛車況良好,密閉裝置完好,建築垃圾裝載適度,保持車輛能夠密閉完好,淨車出場,隨車攜帶《建築垃圾運輸材料通行證》,並需確保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無“滴、撒、漏” 等問題。如因車輛“滴、撒、漏”而影響環境衛生、車輛無證參運、私自不按指定路線或車輛資質不合格等,被相關管理部門停運或被執法部門扣車、罰款等處罰,由乙方負責處理,其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9、甲方不可將生活垃圾、工業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間接混入建築垃圾,一經發現造成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
10、乙方參運人員應遵守交通規則,發生交通違章和事故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債權、債務亦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11、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
12、雙方各自負責己方生產經營的一切責任及相關費用,各自負責己方生產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產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則由當事方承擔責任及損失並負責解決,非責任方予以配合協調。
13、雙方各自在辦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關證照手續時,如需其他方協助的,則相關方需積極配合協助。
第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他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在隨後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的15日內向其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基於以上行為,允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
況。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政府行為、法律法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分歧,則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第八條 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處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項結清,履約保證金全額返還後自行終止。
第九條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自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條 備註: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施工工程專案產生的建築垃圾(材料)需要外運處置,特將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外運(場內轉運)承包給乙方。為確保本工程專案順利進行,運輸符合都江堰市相關規定,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甲、乙雙方職責,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地址:第二條 工期
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部分預計 天,從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
第三條 單價、總方量
參照都江堰市政府辦【20xx】160號檔案關於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標準的批覆,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材料)運輸按車廂計方量。建築垃圾(材料)小於或等於1公里之內運費單價定為/ m³,每增加1公里運費單價遞增 元/ m³;本工程專案運輸價格按6.3×2.3×1.5以下的車廂單價定為/車,6.6×2.4×1.5的車廂單價定為 元/車。合同簽署前,由甲、乙雙方代表對本工程做估算,本工程建築垃圾(材料)土方總量約為萬m³。
第四條 結算及付款方式
1、每車運輸均應填寫結算票(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結算票上必須完整填寫運輸日期、工程專案名稱、運輸公司名稱、運輸車輛車牌號、核載方量(單位:m³)、運輸距離。並由工程工地負責人、運輸車輛司機、負責人簽名。結算票必須字跡清晰,如無法識別、塗改、偽造,則票據無效。雙方以建築垃圾(材料)運輸結算票(以下簡稱結算票)作為結算憑證,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部分結束後,實際方量按實際結算票資料進行結算,如結算票與估計方量不一致,則以結算票為準。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完工後,由乙方根據結算票作出工程決算書交由甲方進行核對、結算,甲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則視為對決算書沒有異議,該決算書作為最後決算依據。
2、竣工時間以甲方提供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為準,該工程自進場運輸日期起(從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時間期滿後無能該工地是否竣工都視為乙方的運輸任務竣工,並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項。
3、簽訂合同之時,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條所定價格和土方總量向乙方支付總價款的20%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作為預付款。乙方收到預付款後,根據甲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安排車輛進場作業。
4、決算後三日內,甲方應付清所有款項,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項總額的3‰收取違約金,直到甲方付清為止。
5、為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合同簽訂之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大寫(人民幣)
6、甲方未能按上述約定支付預付款、履約保證金及進度款的,乙方有權暫停運輸,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每日按未付款項的3‰計收),直到甲方付清預付款、履約保證金、進度款,乙方不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車輛到甲方施工地進行運輸(建築垃圾(材料)),如乙方發現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車輛到施工地運輸(建築垃圾(材料)),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對該工地停工並要求甲方全額支付該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運輸費用,並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合同總價3%計收),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8、乙方辦理的建築垃圾運輸通行證線路,甲方必須遵照乙方通行線路運輸,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線路運輸,否則將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和有關施工圖紙,並且甲方在運輸前做好地下管線、管網、地溝等所有設施裝置的防護措施,否則在乙方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壞,且全部由甲方負責;雙方並在現場確認對現場標高交接,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安排建築垃圾(材料)運輸等事宜,確保工程運輸的順利執行。
2、甲方負責施工作業場地打圍,基坑按設計標準規範支護,並在乙方進場施工前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施工便道,場內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裝置及運輸車輛出場時所需的沖洗設施和車輛沖洗,道路硬化、進出口棕墊鋪設等,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必須做到作業面內工完場清,保持施工現場與作業面的整潔,文明運輸。
3、甲方必須提供相應設施和人員確保乙方一切人員、車輛在施工現場內的安全,安排專職的工程現場負責人協調工地相關事宜,配合乙方運輸並確認結算單、決算書。
4、甲方工程進度將出現較大幅度調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可相應順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導致延期造成損失的,責任方需賠償受損方相應損失(原因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專案設計更改導致停工。
(2)甲方工程專案進展造成乙方車輛無法運輸或施工。
(3)連續下雨超過4小時等惡劣氣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協助下於施工前7日辦理《建築垃圾處置合同》,並將這兩證提供給乙方辦理用於安排執行路線、時段的《都江堰市建築垃圾(材料)運輸合同》及通行證。
6、乙方負責辦理有關建築垃圾(渣土)外運的一切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必須自帶運輸所需的裝置車輛並配備相應人員,按照都江堰市城鄉建設局及相關管理部門對該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材料)運輸所規定的時間、行駛路線以及運輸建築垃圾(材料)到指定場所。
8、乙方應做到參運車輛車況良好,密閉裝置完好,建築垃圾裝載適度,保持車輛能夠密閉完好,淨車出場,隨車攜帶《建築垃圾運輸材料通行證》,並需確保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無“滴、撒、漏” 等問題。如因車輛“滴、撒、漏”而影響環境衛生、車輛無證參運、私自不按指定路線或車輛資質不合格等,被相關管理部門停運或被執法部門扣車、罰款等處罰,由乙方負責處理,其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9、甲方不可將生活垃圾、工業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間接混入建築垃圾,一經發現造成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
10、乙方參運人員應遵守交通規則,發生交通違章和事故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債權、債務亦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11、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
12、雙方各自負責己方生產經營的一切責任及相關費用,各自負責己方生產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產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則由當事方承擔責任及損失並負責解決,非責任方予以配合協調。
13、雙方各自在辦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關證照手續時,如需其他方協助的,則相關方需積極配合協助。
第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他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在隨後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的15日內向其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基於以上行為,允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政府行為、法律法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分歧,則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第八條 本工程專案建築垃圾(渣土)運輸處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項結清,履約保證金全額返還後自行終止。
第九條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自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條 備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車隊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保證施工中道路、取土、裝車、卸土的暢通。
乙方負責運輸:__________運輸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求乙方車輛:________部
運距:________公里 運費:________元/公里
結算方式:按車次結算,24小時結算一次(以現金方式結算)
此協議雙方認同,在約定時間內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乙方將施工車輛安排到現暢?
甲方負責聯絡住宿地方,乙方車隊自己交房租。
甲方安排乙方工程專案收取合理的管理費:工程總費用的__%
違約罰金:乙方車隊按約定到達後甲方如無工程安排,違約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每車500元/天。乙方車隊沒按約定到達工地並施工,違約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500元/天。
此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定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專案而產生的渣土需要運輸,甲方將該運輸工程承包給乙方。為了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明確雙方職責,現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一、 工程地址
二、 工程量的核定及單價:
運輸費用:土方每車三公里之內每車 元,每超過一公里 加 元,以上運輸稅金由乙方負責,運輸完畢後按實際發生量結算。
三、 工期
甲方制定合理進度計劃,乙方按照甲方進度計劃安排渣土運輸車數量。
四、 付款方式
施工過程中按完成工程量百分之五十付款,運輸費用達到 萬元開始付款; 年付運輸費的 %;剩餘運輸費 年付清。
五、 甲方工作範圍及承擔責任
1、乙方進場前甲方代表向乙方技術交底,協助乙方考察現場。
2、乙方進場施工前,甲方負責清理場內障礙物、場內排水、提供夜間施工的照明裝置。
3、甲方負責施工作業場地硬化和圍欄。
4、現場配備專業管理人員配合乙方施工並協調工地工作。
5、負責和乙方理清運輸變更價格,以背以後結賬的依據。
六、 乙方工作範圍及承擔的責任
1、乙方運輸車必須證件、保險齊全,具備營運資格,認真完成甲方交給的運輸任務包括施工期間的零星土方運輸任務。
2、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現場施工人員的合理安排。
3、乙方必須配備運輸車輛維修保養人員,保證甲方不間斷運輸作業。
4、乙方安排現場負責人保持和甲方現場施工單位負責人員協調,甲方需要加班時必須無條件加班,加班時間內運輸單價不變,不能影響甲方的施工進度。
5、乙方負責並解決工地周邊有關事宜(包括交警部門、渣土辦、路政大隊等相關部門的協調、罰款)。
6、乙方運輸車輛必須遵守交通安全法,不超限、不超載、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七、 其它約定:
八、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本合同隨工程完工而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表人簽字: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由於甲方廠區圍牆垮塌,需重新修建圍牆,由乙方清理原圍牆內外渣土,便於雙方責、權、利的執行,特制定此協議:
一: 1、甲方疏通道路,提供倒土場地;
2、甲方根據乙方施工進度及時支付乙方的渣土清運費用;
3、如遇到岩石,挖掘機確實挖不動時,經甲方確認後,其破碎臺班由甲方支付。
二:1、由於甲方倒土場地有限,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倒土,高度不能低於六米;
2、由於時間緊迫,乙方要四天內把場地整理出來,甲方以圍牆外長75米、寬21米、標高同原有車間一樣來驗收;
3、在施工過程中,所有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並負責辦理開山、渣土外運過程中的所有手續;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設計方案施工,最終以甲方提供圖紙驗收。
三:運輸費用
乙方負責鉤機、運輸車、裝載機的所有費用,甲方只需按運輸方量計算,就地回填每立方7元、外運每立方22元。
四:經驗收合格後由乙方提供地稅完稅發票,七天內支付工程所有餘款。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