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代理事項
1.1乙方委託甲方,由甲方代理乙方辦理_________地區的國際航線、地區航線的航空貨物國際運輸業務。
1.21.1所述的委託與代理是一個廣義的範圍;不能理解為一旦乙方委託甲方從事個案航空貨物國際運輸業務,甲方就事實上成為乙方的貨運代理人。
1.3乙方對個案的航空貨物國際運輸業務的委託,必須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的規定單獨簽發委託書。
第二條職責範圍
2.1對於個案的國際貨物出口運輸事務,乙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製作委託書(該委託書的內容包括出口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出運品名、要求航班、出運價格等要素),並送交或傳真給甲方。如果甲方收到的委託書缺少上述括號內的要求,除非乙方另行書面甲方,否則視為乙方授權甲方補記。對該甲方補記的內容,乙方應予以承認。
2.2乙方交給甲方貨物的運輸標誌(嘜頭)必須有以下內容:收貨人代號_____、參考號碼_____(如:合同號、發票號等)、目的地名稱_____、件數號碼_____。
2.3乙方在提供貨物的同時,應提供有關出口的報關檔案。該檔案應根據不同的貿易性質提供以下的相應單證,包括:報關單、報關委託書、發票、裝箱單、核銷單、配額、許可證、手冊、合同、進口報關副本、協議書及國家有關批文等。
2.4乙方送交或傳真的委託書應有乙方的印章或有業務人員的簽名。如委託書上沒有印章或簽名的、甲方有權拒收委託書。
2.5甲方對乙方送交貨物的空運出口業務,應及時承辦收貨、出口訂艙、制單、報關、報驗、裝板、交接等整套手續。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委託書以及補記內容或相應的書面補正材料正確地製作運單,根據乙方的一切定妥航班。當乙方有要求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已定妥的航班資訊及出運航班資訊,以及主、分運單號、板箱號。貨物出運後,甲方將有關單證及檔案返回乙方,乙方在沒有相反證據的前提下,運單視為甲方代乙方或乙方客戶填制。甲方如認為乙方可能不依照協議的規定如期支付運雜費,甲方有權利暫扣有關單證及檔案。
2.6甲、乙雙方在辦理國際貨運業務中,必須遵守我國以及過境國或地區、到達國或地區政府的法令等有關規定。
2.7乙方保證在所出運的貨物中不夾帶易燃、易爆等物品及國家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受理危險品(包括不明化學物質的化學物品)、貴重物品、屍體、骨灰和活動物。其他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按航空公司有關條例辦理。
2.8乙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預付改為到付、到付改為預付的,應在航班到達目的港前10小時通知甲方。如貨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對此不負責任。
2.9乙方在貨物出運後因修改運單中有關專案或變更對貨物的處置方式,要求甲方代發電報通知有關承運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10雙方對貨物的收運要求:乙方送甲方倉庫的貨物,如有破損、受潮、嚴重變形等,甲方有權不予接受。
2.11乙方發出委託後,甲方已定妥艙位,乙方要求撤消委託的,乙方除承擔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外,應承擔由於撤消委託行為而引起的甲方經濟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託運方:湖南瑞泰煙花鞭炮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澧縣國人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本著對企業負責,搞活流通,降低運輸成本,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為明確責任和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特簽定本運輸合同,並共同信守下列條款:
一、貨物名稱:煙花鞭炮(紙箱包裝)
二、運輸方式:採用公路運輸、運輸車輛由乙方統一排程;
三、運輸範圍:出湖南常德運到全國各地;
四、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1、甲方必須按運輸要求辦理好每批貨物稅務手續及安全運輸手續;
2、乙方負責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數量裝貨,並將貨物安全、及時、數量準確地運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及分為卸貨簽收;
3、運輸途中必須保持貨物完好,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貨物遺失、貨損缺件均由乙方按甲方的銷售負責賠償;
4、乙方運輸危險貨物時必須按照危貨運輸規則要求進行;
5、道路上發生的事故,須由乙方負責處理;
6、乙方安排車輛裝貨體積必須準確,確保按要求安排貨車,貨車必須保持車廂整潔,乾燥及效能良好。
五、運費結算時間及方式:
1、運費價格:根據路途遠近當次定價;
2、憑簽收單在簽收貨物後當次結算,以現金支付;
六、運輸合同的有效時限,從20_年6月1日至20_年6月1日止;
七、本合同共二頁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朱學富 法定代表人:金義武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澧縣澧陽鎮群星居委會 電話: 電話: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甲方因貨物運輸之需要,委託乙方使用相關裝置和運輸工具提供運輸服務; 乙方願意並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務。乙方與甲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的前提下,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委託運輸的貨物均為一般普通貨物,即不超長、超大、非危險品貨物。
2 甲方交貨時根據運單的件數,應與乙方核對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
3 甲方應提前向乙方提供盡甲方所知的、詳盡的並由甲方授權人簽署的書面提貨和發貨指示,包括具體的提貨和發貨日期及時間、貨物的名稱、重量、件數、體積、必要的產品說明、提貨地點、要求走貨方式或到達時限、收貨人的姓名、電話(手機)、收貨單位、詳細地址。
4 甲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交付約定數量的貨物,並對乙方人員和車輛提供適宜的工作條件並配合乙方做好發貨的交接。
5 因甲方工作失誤造成的運輸地點及收貨人錯誤,甲方須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新增加的費用。
6甲方如發現乙方外勤人工作態度不認真或車輛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員及車輛。 7 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及其客戶提供國內貨物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8 甲方保證貨物的包裝完全符合長途運輸基本要求(如:運輸時的摩擦、正常剎車時的碰撞、搬運裝卸承受力及標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在接貨時與甲方就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進行核對,如發現貨物的外包裝有明顯破損、如發貨資料和件數不符應立即指出並在交接單上註明。除非另有規定。
2 對運輸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並與甲方協商解決問題。 3 乙方在提貨時發現貨物品質不良或屬於危險物品的貨物有權拒絕運輸。
4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提供國內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5 乙方必須提供一名專員對甲方的貨物進行相關受理,並確保貨物的定時定點到達。工作內容包括嚴格按要求安排提貨、外包裝處理、運輸、送貨,每日跟蹤貨物送達情況並隨時接受甲方負責人查詢。
6 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並按時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乙方應取得收貨人在貨物簽收單上的簽收證明。 7 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應及時安排提貨及運輸的車輛,以及如有要求的裝卸工具,並在約定的時間、地點到甲方的發貨部門提貨。
三、費用與結算
1 甲方應對每一次委託內容、要求的服務範圍以填寫乙方託運書的方式告知乙方,託運書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生效,雙方應同時約定費用標準。(費用標準詳見附件一)
2由乙方每月底製作“ 運輸費用結算單”
經甲方確認無誤後開據運輸發票。
3 結算方式為 月結 。以每月30日或末日為結算日,每月10日前結算上月費用。如逾期結算,每日加收5‰的滯納金。
四、 保密條款
1於本合同終止之日,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返還或銷燬其所有提供的資料。
2商業機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客戶名稱、經辦人、甲方貨物重量價值等。
3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須嚴格保守雙方當事人經適當保密措施保密的商業祕密,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資料免於散發、傳播、披露、自制、濫用及被無關人員接觸。未經他方當事人允許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五、保險及賠償責任約定
1甲方沒有委託乙方代辦保險,貨物損失時,乙方只負責乙方人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災害、公安證明的盜搶、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貨物的丟失、摔打、雨淋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損貨物清單及購入成本證明(加發票)為準,甲方必須確保檔案的真實性,如發現有虛假部分,乙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保護自己利益並提出雙倍賠償要求。
2甲方對託運貨物的品質不良、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負責貨物到達收貨人處簽收前的貨物安全,收貨人確認收貨件數無誤及外包裝完好無損簽收後的一切問題與乙方無關。
4甲方貨物宣告價值,並委託乙方代辦保險業務,貨物損失時由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免負條款除外)。 5乙方負責代為甲方委託運輸之貨物辦理運輸保險。保價費甲方按每單宣告(普通貨物)貨值的5‰、(貴重貨物)貨值的1%支付給乙方,普通貨物指單件物品低於20xx元人民幣的貨物、貴重貨物指單件物品高於20xx元人民幣的貨物。
六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簽署、生效、解釋、執行、修改和終止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 2對於實施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七、修改與補充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並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3 在修改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前,本協議的條款仍然有效。
八、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時如甲乙雙方無書面終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順延一年。
3當甲乙雙方在合作的過程中出現異議,阻礙了彼此間的合作,一方須提前兩週向另一方提出書面通知,可終止合同。雙方經濟問題在終止合同後十天內處理完畢。
4本協議終止後,雙方應繼續履行協議終止前未完成協議規定的雙方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和義務。
九、其它
1甲乙雙方為每次委託事項達成的約定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之間任何委託、承諾及確認事項應以書面或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時應加蓋公司公章。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範圍
1、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
2、 具體貨物的託運內容,以出貨時甲方發出的《派車單》為準。
3、 甲方將合同區域的貨物全部委託給乙方運輸,不論貨物多少統一以合同價為準。
第二條 服務要求
1、 乙方負責提供充足的車輛資源用於甲方貨物的運輸,運輸車輛的車況和車型應符合甲方貨物的安全要求。
2.1承運司機與車輛:
(1)乙方需確保承運車輛、司機的身份證、駕駛證、司機上崗證、行駛證、營運證、車輛購置附加費、養路費、保險卡真實有效;
(2)如因上述證件不齊全或偽造,由此帶來的相關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業務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傳真方式向乙方發出《派車單》,乙方應在收到《派車單》後一小時內蓋章確認,並確定司機姓名、手機號碼、車牌號碼一併回傳給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託運通知及《派車單》一小時後,如不能派車裝貨,甲方有權自行調派車輛,如甲方自行調派車輛的成本高於與乙方的合同價格,此高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3裝貨的要求:
(1) 乙方必須保證在於確認《派車單》當日履行運輸責任,並在合同約定的運輸時效內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
(2)乙方司機在裝車時應負責對所裝貨物的品種、數量、包裝,認真清點、把關。對於殘缺或包裝損壞的貨物必須在裝車時向倉庫提出更換。對於司機未履行以上約定致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 裝車完畢,乙方人員必須當場與甲方工作人員或倉庫辦理貨物移交手續,並承擔貨物的安全保管及承運責任、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失的完全賠償責任。
2.4運輸: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許中途換車,確因特殊原因(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換車,必須經甲方書面(或傳真)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甲方貨物損失或延誤送達時間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確保做好防火、防盜、防雨、防潮等工作,貨物從裝車後直到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之前發生的損毀、被盜、丟失、淋溼、殘損、交貨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導致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按貨物價格1.3倍予以賠償(賠款在運費中扣除)。
(3)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時,必須及時電話通知甲方,如出現貨物損壞時,必須及時按甲方的相關指令要求報當地公安交通部門及保險公司,並保護好現場及貨物,及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有關理賠手續,並承擔保險公司賠償後的剩餘損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時報案、報保險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負全部責任。
(4)如乙方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員出面協調處理事故時,其差旅費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員食宿費、通訊費、交通費、處理事故應交費用和應酬費等),憑發票或收據由乙方負責承擔.
2.5卸貨:
(1) 將貨物準時送達甲方指定之收貨人,否則每延誤_______小時按人民幣_______元罰款。該罰款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送貨單》地址送貨,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許可擅自改換送貨地點的,罰款人民幣_______元。
(3)乙方需確保收貨單位和經手收貨人的身份真實無誤;核實收貨人後,協助卸貨,並在場監督,由於運輸途中出現的貨損、貨差等情況當場確認清楚,並予當場賠付。
(3) 卸貨完畢,必須由收貨人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及收貨人簽名,如因特珠情況無法蓋到公章,則需收貨人簽字的同時並簽上身份證號碼。
2.6簽收單的返還:
(1)每月1-15日的簽收單必須在當月_______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每月15-30日的回單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由甲方登記簽收。乙方未按規定時間完整提報相關檔案的,當月不予結算,延遲至下一個帳期進行結算。(2)若乙方無法如期將運輸簽收單交付甲方,並按每批次100元/天罰款。
(3)凡出現簽收單單據丟失或塗改或損毀,乙方負責影印件的補籤,並確保能正常與客戶辦理結算。否則,不予結算當次運費,並罰款500元/單。
2.7資訊反饋:
(1)任何異常情況出現時,乙方必須於1小時之內,以各種有效途徑反饋到甲方;(2)乙方需確保司機的通訊暢通,如甲方客服人員在跟單查詢時每出現一次手機關機或無法聯絡到司機,則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書面解釋)。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須將運輸情況真實地反饋給甲方。
第三條 運輸價格
1、運輸價格:按雙方確定的附件《價格表》執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區的運價,以雙方操作前書面確認的價格執行。
2、價格時效:價目表所述價格的時效與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運輸。(如遇市場行情大的變化,應不少於7天提前和甲方協商解決,協商期間內按合同約定價格執行)
第四條 費用結算
1、乙方需於每月的5日前,將上月相關單據(簽收單,回執、各項票據、結算書),交予甲方,甲方於10日核心對無誤後予以確認,乙方按照確認無誤的運輸費開具統一的《內陸河運輸統一發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運輸發票並稽核無誤後安排請款,每月25-30日為付款日(逢節假日順延)。
3、 付款方式:支票、銀行電匯。
第五條 履約風險保證金
1、為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在本合同簽定之時,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人民幣 壹拾萬元整 。
2、該風險保證金在合同終止,雙方結帳時予以統一清算,並於15個工作日之內予以結清;
3、履約風險押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對於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本合同服務標準的,甲方有權根據情況對乙方採取減少運 輸數量、暫停乙方運輸資格、立即終止合同等處罰。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對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對於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均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3、因乙方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產生收貨單位拒收貨物或退貨,所有產生的費用及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 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未經甲方同意對承運之貨物行使留置權,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及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貨物,如出現此種情況乙方將承擔該貨物價值2倍的責任賠償。
第八條 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定補充協議書,確認之後作為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均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_______市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貨物委託乙方承運有關事宜。經過友好、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單次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絡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檔案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七、結算方式:發貨後付款(現付)______ 貨到後付款(提付)______
憑簽收回單付款□(憑簽收回單付款每 天結算一次)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檔案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許可權,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5、甲方委託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後,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單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甲方委託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後,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不得夾帶、匿藏危險物品和禁運物品。因夾帶、匿藏危險和禁運物品被查處,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安全運輸要求,對包裝不符合安全運輸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不符合包裝要求的貨物重新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自接收甲方貨物後,應在約定的時限內,將貨物送達到甲方指定的送達地。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和特殊情況(交通事故、道路封鎖)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處理。
5、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名稱(蓋章):_________ 乙方名稱(蓋章):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 __________________ 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 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
乙方:
甲方將 貨物 噸從 港交給乙方承運到 碼頭,運價每噸 元。
一、運費結算方式:啟航時,甲方預付乙方運費 元,剩餘運費待承運 貨物卸剩 ,甲方應全部結清乙方水運費。
二、裝船方式:
甲方裝船後驗明噸位,待船舶離港後至目的地,卸貨時貨物質量和數量與乙方無關。
三、船到卸貨碼頭途中,如因底淺橋矮、橋窄不能通行,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卸貨期限:船到碼頭報港後,裝 天,卸 天,雨天、節假日、停電和機械故障造成的意外原因除外。如超過卸貨期限,按 省有關航運規定處理,甲方付乙方延期費每天每噸 元。
五、中途如需轉港,雙方另行協商,甲方付乙方轉港費(5公里不計費)。
六、其它
七、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解決不了由訴方法院受理。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地址: 地址:
傳真: 傳真:
電話: 電話: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貨物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託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水泥產品
1.2、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天水祁連山水泥銷售有限公司指定的送貨地點。
1.4、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為準。
第二條:操作流程
(1)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覆認可書裝貨(3)發往目的地交貨(4)收貨單位驗籤(5)將回單交回甲方(6)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5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資訊。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4、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絡,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絡,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溼、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賠償。
4.5、由於不可抗力(如水毀、地震等造成公路中斷)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由於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車輛損壞嚴重的並另配車輛轉運貨物,確保貨物及時到達,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以雙方協商確定的價格為準。
5.2、結算方法為:每月25日為本月發生運輸費用的結算日,乙方需交付有效運輸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稽核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收貨方需要運輸發票的,乙方應及時按照甲方要求開據運輸發票,如有扣除的款項(管理費每噸2元),應在運費中扣除。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絡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絡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500元的違約金。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再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七條:文字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有效資格檔案、證件和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 方: 乙 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託運方: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運雜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收貨方,託運方代為賠償的,託運方有權向承運方追償。
4.交通事故損失由承運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貨物損失承運方應予賠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糾紛解決: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需通過託運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簽章生效。
託運方(蓋章):_________ 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月度水路貨物託運計劃表
____年____月
本表經承運人籤蓋運輸合同專用章後,具有月度運輸合同效力,有關承運人與託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和責任界限,按《水路
貨物運輸規則》及運雜費用的有關規定辦理。
起運地:________提出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編號:__________
貨名
到達港(地)
換裝港(地)
收貨人
託運量
核定量
備註
第一
第二
重量
體積
重量
體積
特約事項
提計劃單位:_______________託運人(簽章)________ 承運人(簽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1.補充計劃使用此表,加蓋紅色“計劃外”字樣。
2.規格:長14釐米,寬23釐米。
gf-91-0404(續)
水路貨物運單
本運單經承託雙方簽訂後,具有合同效力,承運人與託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和責任界限均按《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及運雜費用的有
關規定辦理。
貨物於______月_______日
集中於________________交接清單號碼___________運單號碼___________
船名 航次
起運港
到達港
到達日期
(承運人章)
收貨人
(章)
託運人
全稱
收貨人
全稱
地址電話
地址電話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發貨符號
貨名
件數
包裝
價值
託運人確定
計費重量
等級
費率
金額
應收費用
重量
噸
體積(長,寬高)m
重量(噸)
體積m3
專案
費率
金額
運費
裝船費
合計
運到期限(或約定)
託運人
公章) 月 日
總計
特約事項
核算員
承運日期
起運港承運人章
複核員
甲方(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稽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及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的事宜,依法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1.1 貨物的起運地點: 北京 ,承運線路: 雲南香格里拉 ,具體範圍見附件一,到達地點以甲方提供的送貨單據上所指定地點為準(甲方另行通知除外)。
1.2 乙方提供的運輸方式:___陸運 __,運輸工具:__汽車___。
1.3 託運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及服務要求等內容以甲方提供的“送貨單據”為準,送貨單據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送貨單據的格式、內容以甲方提供的為準。
第二條:甲方責任及義務
2.1 甲方承諾保證所託運貨物是屬於國家許可運輸的貨物。
2.2 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準確的貨物品類、數量、體積、重量以及送貨地點、電話、聯絡人等資料。
2.3 甲方承諾貨物按照國家有關部門或行業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的包裝標準的應遵循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
2.4 甲方承諾在服務過程中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是真實的。
2.5 甲方承諾免費對乙方有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指導和培訓。
第三條:乙方責任及義務
3.1 乙方承諾在服務過程中其及其承運車輛、駕駛員向甲方提供的資料是真實的,並辦理承運車輛及貨物的保險。
3.2 乙方承諾在提貨時向甲方提供其委派人的授權委託書,服務過程中仔細檢查和清點所承運貨物的數量、型號是否與送貨單據相符,並與甲方進行確認和交接。
3.3 乙方承諾將承運的貨物準時、準確、安全、完整地送達甲方指定地點,並在約定時間(見附件一)內將貨物的簽收回單返還給甲方。
3.4 乙方在服務過程中每日將貨物的在途資訊報給甲方,並隨時接受甲方的問詢,發生異常情況必須在一小時內報告甲方,並按照甲方人員的要求進行處理。
3.5 乙方承諾其及其承運司機不以任何理由留置甲方所委託承運的貨物。
3.6 乙方承諾不向甲方員工贈送財物,不向甲方的客戶收取費用。
3.7 乙方承諾在合同有效期內,不直接與甲方的客戶進行業務合作。
第四條:運輸工具及裝載
4.1 乙方所安排的承運車輛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
4.2 乙方所安排的承運車輛必須證件齊全、車況良好、車廂清潔、配有防火、防雨、防盜等安全設施。
第五條:價格及結算方式
5.1 費用的結算價格為:附件一
5.2 結算方法為:預付50%的運費,貨物到達目的地後卸車前結清剩餘50%的運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甲方違反2.1和2.4條款或乙方違反3.1條款,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承擔由此所產生的相關損失。
6.2 乙方違反5.2條款,違約方從逾期之日起對於未按時支付的款項將支付給守約方每日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七條:貨物所有權及運輸風險
7.1 在服務過程中貨物的所有權歸甲方及甲方的客戶所擁有,乙方不具有貨物的所有權。
7.2 乙方自與甲方交接貨物起,至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簽收止,由乙方承擔貨物的風險。
第八條:不可抗力事件
8.1 不可抗力事件為:地震、颱風、山洪暴發、戰爭。
8.2 因不可抗力影響履行合同時,一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另一方,並提供證據和有效證明檔案與對方協商處理。並積極採取措施減免對方的損失。如因未及時通知對方或不積極採取措施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責任乙方承擔。
第九條:保密性
9.1 本合同的全部內容屬商業機密,雙方予以保密。
9.2 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洩漏合同內容,如發生洩密事件,保密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並追究洩密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文字及時效
10.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變更與終止
11.1 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 合同有效期內,非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約定解約事件或雙方協商同意,雙方不得終止合同。
第十二條:糾紛及其訴訟
12.1 如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應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貨物委託乙方承運有關事宜。經過友好、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單次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絡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檔案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七、結算方式:發貨後付款(現付)______ 貨到後付款(提付)______
憑簽收回單付款□(憑簽收回單付款每 天結算一次)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檔案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許可權,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5、甲方委託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後,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單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甲方委託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後,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不得夾帶、匿藏危險物品和禁運物品。因夾帶、匿藏危險和禁運物品被查處,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安全運輸要求,對包裝不符合安全運輸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不符合包裝要求的貨物重新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自接收甲方貨物後,應在約定的時限內,將貨物送達到甲方指定的送達地。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和特殊情況(交通事故、道路封鎖)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處理。
5、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名稱(蓋章):_________ 乙方名稱(蓋章):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鐵路車站):
乙方:(產權單位):
為加強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提高危險貨物專用線(專用鐵路)的安全管理水平,保證危險貨物運輸安全,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在共同協商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協議
一、基本情況
乙方在與甲方接軌的 山東海化集團有限公司 專用線(專用鐵路)內辦理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主要辦理 (罐裝 ):柴油、汽油、石腦油品名危險貨物傳送和(罐裝):原油、柴油;(非罐裝):碳化鈣、煤焦瀝青 品名危險貨物到達業務,具體品名以《鐵路危險貨物運輸辦理站(專用線、專用鐵路)辦理規定》(以下簡稱《辦理規定》)公佈為準。
二、責任、權利和義務
甲方和乙方在辦理鐵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鐵道部相關規章、規定等。
(一)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取得鐵路危險貨物承運人資質。
2.加強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作業標準,認真落實領導負責制、專業負責制、崗位負責制、逐級負責制,確保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
3.建立危險貨物運輸有關技術檔案,具體掌握危險貨物的運量、品類、理化特性、包裝、運輸方式、裝卸作業裝置、消防設施等情況。適時掌握企業危險貨物運輸發展動態,相應調整管理措施和內容。
4.按照《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基礎管理臺帳目錄》的內容要求,結合危險貨物運輸辦理情況,建立臺帳並實行分類管理。
5.直接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人員必須取得鐵路局核發的《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合格證》,否則不得上崗。同時組織乙方相關人員參加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
6.在受理和承運危險貨物時,必須核查下列事項:
(1)《鐵路危險貨物託運人資質證書》、經辦人身份證和《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合格證》與運單記載是否一致。
(2)運單記載的品名、類項、編號等內容與《鐵路危險貨物品名錶》的規定是否一致,《鐵路危險貨物品名錶》第12欄內有無特殊規定。
(3)發到站、辦理品名、運輸方式與《辦理規定》是否一致。
(4)貨物品名、重量、件數與運單記載是否一致。
(5)是否具有危險貨物運輸包裝檢測合格證明。
(6)運單右上角是否用紅色戳記標明編組隔離、禁止溜放或限速連掛等警示標記。
(7)是否屬於代理國內危險貨物運輸。
7.對到達的貨物要及時通知乙方,做到及時取送車輛;站內停放危險貨物車輛時,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對重點危險貨物,車站應派人看護並通知鐵路公安部門。
8.有權監督、檢查、糾正、制止乙方違反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相關規定的行為。
9.加強對乙方危險貨物裝卸作業的檢查和指導。辦理劇毒品時,應會同乙方共同做好確認品名,清點件數(罐車除外)、封印交接等有關工作。
10.按貨運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協助乙方做好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損毀、滅失等情況的理賠工作。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依法取得國家規定的危險物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資格。
2.按照《辦理規定》公佈的專用線(專用鐵路)名稱、品名和運輸方式辦理危險貨物運輸,並接受鐵路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
3.加強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作業標準、操作規程等,確保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建立健全危險貨物運輸技術檔案、傳送或到達臺帳,臺賬內容應包括髮站、到站、品名、鐵危編號、運量、運輸包裝等情況。
4.辦理鐵路危險貨物傳送業務時,須取得鐵路危險貨物託運人資質。託運危險貨物時,應按《危規》有關規定填寫貨物運單,對其運單各欄填記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對於匿報、謊報所產生的一切後果負責。
5.應指派責任心強、熟悉業務,能勝任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工作的人員負責危險貨物運輸工作;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主要負責人員、主管人員以及現場貨裝人員、企業運輸員(押運員)必須取得鐵路局核發的《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合格證》,否則一律不得上崗。
6.不得將場所、設施、裝置等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7.危險貨物專用線(專用鐵路)及其附屬設施應按有關規定定期進行安全評價和運輸安全綜合分析。
8.辦理危險貨物作業場所的消防、防雷、防靜電、安全檢測、防護、裝卸、充裝等安全設施、裝置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儲存倉庫的耐火等級、防火間距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等有關國家標準;應按照國家和鐵道部有關規定,安裝軌道衡、流量計等安全計量裝置。
9.使用危險貨物自備貨車運輸時,必須有鐵路局簽發《鐵路危險貨物自備貨車安全技術審查合格證》,一車一證,車證相符,按規定品名裝運,不得租借和混裝使用;危險貨物自備貨車、集裝箱等運輸工具的設計、製造、使用、充裝、檢修等符合國家、鐵道部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10.罐車裝車前,應確認罐車是否良好,罐體外表應保持清潔,標記、文字應能清晰易辨。罐體有漏裂,閥、蓋、墊及儀表等附件、配件不齊全完好或功能不良的罐車禁止使用。卸車後,須及時關嚴罐車閥件,蓋好人孔蓋,擰緊螺栓,嚴禁混入雜質。裝車完畢,應及時向車站交接人員提供加蓋單位公章(或專用章)的“動態軌道衡統計(列)”分類表;“鐵路罐車計量單”,並對其真實性負責,以便車站交接人員檢查罐車準裝重量及準裝高度。氣體類危險貨物充裝前,必須有專人檢查罐車,按規定對罐體外表面、罐體密封效能、罐體餘壓等進行檢查,不具備充裝條件的罐車嚴禁充裝。罐車充裝完畢後,應會同押運員複檢充裝量,檢查各密封件和封車壓力狀況,認真詳細填記《充裝記錄》,符合規定時,方可申請辦理託運手續。裝運氣體類危險貨物罐車確認卸空後,留有不低於0.05MPa的餘壓。
11.檢查棚車車內貨物是否已卸淨和清掃乾淨,車門、窗關閉是否嚴密,對規定需要施封的按規定施封。
12.危險貨物的包裝物、容器必須由國家批准的專業生產企業定點生產,包裝上須有國家規定危險化學品標籤標識及定點生產標誌,並經鐵道部認定的包裝檢測機構定期檢測合格。
13.需加固運輸的危險貨物,應按《鐵路貨物裝載加固規則》制定裝載加固方案。
14.押運人必須取得《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合格證》,運輸氣體類的危險貨物,押運人還須取得《液化氣體鐵路罐車押運員證》。押運人應瞭解所押運貨物的特性,押運時應攜帶所需通訊、防護、消防、檢測、維護等工具,應按規定穿著應有紅色“押運”字樣的黃色馬甲。押運過程中必須遵守鐵路運輸的各項安全規定,並對所押貨物的安全負責。押運人數應符合《危規》有關規定。押運人須持《全程押運籤認登記表》,由途中貨檢人員籤認;再次辦理運輸時須出具此表,否則鐵路可不予受理。
15.專用線(專用鐵路)記憶體放的危險貨物應按其性質和要求存放在指定的倉庫、雨棚等場地。遇潮或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貨物不得在雨棚、露天存放。存放保管危險貨物時,應符合《配放表》的要求。堆放危險貨物的倉庫、雨棚等場地必須清潔乾燥、通風良好,配備充足有效的消防設施,設臵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建立健全值班巡守制度。倉庫作業完畢後應及時鎖閉,劇毒品須加雙鎖,做到雙人收發、雙人保管。進入庫區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帽(罩)。
16.應對貨位及時清掃、洗刷。對撒漏的危險貨物及廢棄物,應及時進行處理。對危險性大、撒漏嚴重的,要會同衛生防疫、環保、消防等部門共同處理。
17.按照鐵道部、鐵路局有關規章制度以及雙方簽定的《專用線(專用鐵路)運輸協議》的規定,進行交接、檢查、裝卸作業。
三、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鐵道部相關規章、規定,發生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和險情時,甲方和乙方必須積極開展應急救援。
1.雙方應結合實際,建立健全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和資訊網路,完善預警預防應急措施,有效處臵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突發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負面影響。
2.雙方要建立義務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和安全防護裝置,定期組織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檢查和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活動進行記錄和總結,不斷提高對事故的預防和處臵能力。
3.發生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和險情時,雙方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向鐵路主管部門、地方政府、公安消防及環保、衛生防疫部門報告。甲乙雙方應及時進行通報,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其他資源。
4.雙方根據危險貨物運輸的發展變化,及時修改、補充和完善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及施救資訊網路有關內容。
5.雙方建立“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資訊網路表”,遇有人員、電話和裝置設施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每年簽訂協議時重新核對修訂。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資訊網路表
四、法律責任
(一)甲方法律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轄權的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應責令其限期整改或停辦運輸:
(1)設施、裝置不符合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隱患的;
(2)相關從業人員配備不齊或未取得培訓合格證的;
(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存在嚴重問題的;
(4)應急預案不完備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轄權的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可撤銷其危險貨物承運人資質:
(1)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承運人資質證書》,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承運人資質證書》的;
(2)弄虛作假或違反規定承運危險貨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後不合格的;
(4)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5)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二)乙方法律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轄權的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應責令其限期整改或停辦運輸:
(1)設施、裝置不符合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隱患的;
(2)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運輸經辦人員、押運員配備不齊或未取得培訓合格證的;
(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存在嚴重問題的;
(4)應急預案不完備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轄權的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可撤銷其危險貨物託運人資質:
(1)塗改、倒賣、出租、出借《託運人資質證書》,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託運人資質證書》的;
(2)弄虛作假或違反規定辦理危險貨物託運,造成嚴重後果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後不合格的;
(4)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5)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3.匿報、謊報貨物品名,匿報、謊報貨物重量或者裝車、裝箱超過規定重量,或者有其他危及鐵路運輸安全行為的,由鐵路管理機構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將場所、設施、裝置等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的,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單處或並處罰款;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鐵路有關規章制度和雙方簽定的《專用線(專用鐵路)運輸協議》辦理。
六、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2月 31日(對於新增危險貨物專用線、專用鐵路,協議以鐵道部發文、電公佈為生效期)有效。
七、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終止或修改本協議,應於一個月前通知另兩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專用線產權單位、車站、管理處、山東省地方鐵路局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此運輸協議,現就如下事項進行約定,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承接公路貨物運輸,乙方須安全、準時、完整地將承運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並交給定收件人。
二、甲方應提前六個小時向乙方提出用車計劃,乙方應在指定的時間將適合噸位或方位的車輛派發指定地點裝貨,乙方安排裝貨的車輛應符合裝載要求,貨箱應保持清潔,裝載後要求裝載牢固,遮蓋嚴密。
三、委託運輸貨物的品種、數量、價值、目的地、收貨單位(或個人),以甲方開出的產品出庫單及運輸協議為依據,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乙方在確認貨物包裝完好無損,件數準確無誤的前提下簽字。
四、運費支付方式:現付( )、貨到付款( )、月結、( )
五、違約責任:
a)甲方委託乙方購買貨物保險,保險率為3‰、在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實際的投保金額做出賠償,甲方僅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b)貨物到達目的地如出現丟失、淋溼、及其損壞等情況應在確認後由送貨駕駛員簽字認可,甲方將此確認貨運問題單傳真給乙方,乙方應賠償。
c)乙方承運貨物必須準時到達目的地,並送貨上門,如果貨運期延誤3天以上(從乙方收裝貨物時間算起),而導致甲方收貨方退貨及索賠,其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d)貨物到達目的地,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將甲方貨物送到收貨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暫扣所承運的貨物。若暫扣所承運的貨物,導致甲方收貨方延誤收貨而索賠,則乙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六、經雙方友好協議特定運費如下:至按元/件、至按元/件。(此處*填地名)
七、乙方至到達時間為天、特殊情況除外(按出庫單日期為準)。
八、甲方必須出具有效的出貨證明、送貨單等給乙方(法律規範內)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公路貨物運輸中產生的糾紛,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後可直接向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簽約地: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