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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工合同十篇

欄目: 用工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32W

公司用工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

公司用工合同十篇

甲方(用工單位):____

地址:

乙方(勞動者):____ 身份證號碼:____

住址:

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 (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等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需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有權提出調整崗位的要求,甲方視情況決定是否調整。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在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 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內部培訓。甲方根據情況可安排一些其他專業培訓。

第五條 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五天,四十小時,每天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帶薪假日。

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時,按照北京市和甲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安排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 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 元。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試用期工資為:____ 元。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每月 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度的工資。

第七條 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按照乙方本人意願及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

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可為乙方購買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銷商業保險。

第八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式。

乙方對工資、薪金結構及工作中涉及到的業務資源等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等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

(一) 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____

(一)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 甲方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企業轉產、經營方式調整等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____

(一)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四) 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____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公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解除後的補償或違約金的承擔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及公司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承擔一定的經濟賠償責任。

乙方違約或因乙方違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致使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需承擔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商業保險費、並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次日起十五天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____

乙方:____

日期:____

公司用工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性別 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鄉鎮 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 年 月 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專案名稱)

工程中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作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或每月) 元,試用期滿後工資為每日(或每月) 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 (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 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

第九條 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後,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 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應在規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部發〔1994〕481號檔案規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乙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部發〔1995〕223號檔案給對方以賠償。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公司用工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性別:___出生年月日:_____民族:____文化程度: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電話: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為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__之日止(起止時間必須明確具體)。

二、工作性質和考核指標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考核指標每月(每季度、每年)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月________________元,獎金見甲方的獎金髮放制度。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連續________個月(季度、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並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辦扣繳。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乙方在職期間,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或乙方屬甲方有償引進的人才,當乙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或有償引進費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支付的培訓費或引進費總額的20%。

3、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在雙方終止勞動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

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檔案、資料、通訊裝置、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6、辦理戶口、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雙方勞動合同關係解除。但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按程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但如這種延誤系甲方原因,則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手續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公司用工合同 篇4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於 年 月 日簽署並生效。

甲方名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 證券營業部(地址: ) 負責人:

乙方姓名:性別: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調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的工作性質為非全日制。合同期限自_20_年 月_ 日起至_20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甲方聘任乙方按照相關制度開展營銷工作,甲方有權根據所在地監管要求或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具體崗位工作。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公司規章,保質保量完成任務。如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崗位工作。

二、工作時間

第三條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非全日制用工的工時標準,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

三、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第四條乙方薪酬不得低於當地法律法規規定的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具體計算方式按本合同第七款“雙方約定其他事項”中第二十七條約定執行,乙方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第五條甲方每次以銀行轉帳形式向乙方支付報酬,乙方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

第六條甲方對乙方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超過15天。

第七條乙方應按照國家稅法的規定,主動繳納個人所得稅,乙方同意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應繳的個人所得稅。如法律法規對非全日制用工的個人所得稅繳納有新的強制性規定的,按新規定辦理。

第八條根據國家及當地非全日制勞動用工合同相關法規,甲方所給予的報酬中已經包含乙方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乙方應自行辦理養老和醫療保險。各地另有其他相關規定的,按照當地相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如勞動法律法規對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保繳納有新的強制性規定的,按新規定辦理。

四、勞動紀律

第十條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操作規程和操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甲方有權對乙方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乙方應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務,接受公司管理和考核。

第十三條乙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從事與甲方利益衝突的任何活動。

第十四條對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承諾將謹慎盡職地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維護甲方的商譽,並履行下列義務:

1、僅為履行甲方交付工作之目的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將該商業祕密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3、非為本職工作的目的,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使用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商業祕密;

4、非為本職工作的目的,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複製、再造、影印、分發該等商業祕密或其載體。

第十五條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前,乙方應向甲方返還所有載有甲方商業祕密的檔案、磁碟等載體以及所有的副本,不再持有載有甲方商業祕密的載體。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三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第十六條乙方必須保守公司祕密,包括公司、部門和本職工作內的祕密。乙方不得隨意打聽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其他祕密。

第十七條乙方必須對本人從甲方所獲的薪酬、福利待遇保密,不得向公司內外人員洩露,也不得向他人打聽公司內其他人員的薪酬、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乙方的上述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終止而終止;即本合同終止後,乙方也必須保守所知悉的甲方祕密,不得向他人隨意洩露。

第十九條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條如乙方兼有其他工作單位後應向甲方予以書面報告。乙方因其他專職或兼職工作,導致第三方要求甲方承擔責任的,乙方應給予賠償或甲方可以在給其發放的佣金中進行扣減。)

五、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一條無論任何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住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雙方有明確約定的,按照約定內容履行;沒有明確約定的,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及其當地監管機構、證券業協會等檔案規定,不按照行業規範和違反公司制度從事營銷工作,應自行承擔責任。導致公司承擔責任的,公司應進行追償或者扣減乙方的佣金。

七、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乙方必須符合中國證監會及甲方所在地監管機關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自本合同簽訂生效起六個月後,如乙方名下客戶佣金計提金額仍達不到當地法律法規規定的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二十七條報酬計算及發放方式如下:甲方有權根據行業監管規定及公司制度和乙方的工作質量及業績調整佣金標準。

報酬由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和業績提成組成,採取孰高原則發放。

(一)固定的最低報酬為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經雙方約定每天工作4小時,計算月最低工資公式:最低月工資=最低小時工資 ___ 元* 4 小時* 21.75 天= 元;

以15天為發放週期,月中計算月最低工資並支付,月底計算名下客戶佣金按計提比例應發放部分並支付;

(二)非全日制人員業績提成公式:

Y非全日制人員業績提成=非全日制人員客戶淨創收 × 提成比例 × P

非全日制人員客戶淨創收 = 淨佣金貢獻 (已扣除規費)×(1—營業稅率5.5%)×(1-提成比例×企業所得稅比率25%)

(三)非全日制人員的提成比例根據淨佣金採用分檔全額提成的方式,淨佣金與提成比例對應關係如下表:

月淨佣金區間(單位:元)提成比例)

S ;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等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三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人員,應向甲方賠付培訓費。其標準為:

一般員工:培訓費÷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時間/月

業務骨幹:指門經理、付經理及專業性較強的技術人員

服務不滿一年(含一年)的:賠償全部培訓費;

服務不滿二年(含二年)的:賠償80%培訓費;

服務不滿三年(含三年)的:賠償60%培訓費(以每年遞減20%類推)。 第三十四條 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單位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烏魯木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六條 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均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條 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將檔案轉入甲方制定管理機構,非北京戶口及未轉檔案者,不執行本合同第十三條。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今後國家、烏魯木齊有關規定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烏魯木齊東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

蓋章:

公司用工合同 篇5

甲方:證件號:

乙方:證件號:

甲方(浩穎裝飾有限責任公司)因工作需要,僱請乙方。經雙方自願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間工資為X元(其中生活費,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負)。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工作任務。

三、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單位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職責和執行制度的情況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四、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8小時工作制度,因工作需要,有時要進休息換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2、甲方執行本市中等工資標準規定,保證乙方的工資收入不低於本市當年規定的中等工資標準。

3、乙方工資按元/月,試用期滿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表現在位認證由甲方負責給予乙方加薪。

4、甲方每月十五日如期發放工資,(逾期未發工資的,從超過發薪日期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1%的標準賠償給乙方)。

五、社會福利待遇

1、退職費,凡在本單位連續鑑定用工合同,合同期滿後,視工作年限發一次性退職費,滿三年的發給人民幣800元,滿五年的發給人民幣1500元,滿八年的發給人民工幣20xx元,滿十年的發給人民幣3500元。

2、探親休假,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時間達到兩年以上者,分別可享受探親假待遇,休假其間發給基本工資,路費自理。工作滿兩年可享受七天假期,滿三年可享受十天假期,滿四年以上者可享受十四天假期。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的。

(2)乙方試用期不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願供職的。

(3)乙方被叛刑,送勞動教養、以及有貪汙、盜竊、賭博、打架鬥毆、營私舞弊等嚴重問題,或因失職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犯勞動紀律,經教不改的。

(4)甲方有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乙方的人身自由,強迫勞動、侮辱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5)甲方連續二個月不支付乙方工資的。

(6)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的。

(7)律法規定的其它情形。

2、有一方提出解出勞動合同的,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甲方辭退:

(1)甲方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因公負傷的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3、如在合同其內提出辭工沒有得到批准離開的甲方有權不退還給乙方壓金和當月工資。

4、在合同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被甲方開除的,甲方不退還壓金和當月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用工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作時間:

每日工作半天(4小時,週末、節假日除外)。

二、工作內容:

1、主要負責甲方三室兩廳一廚兩衛一陽臺的清潔衛生。

2、專用清潔工具由乙方自帶,清潔劑等由甲方提供。

3、乙方必須合理的按照甲方安排保質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依據按勞取酬的原則,基本工資加獎金的辦法,基本工資500元/月,每月月底發放。

四、勞動紀律:

1、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照合同要求認真履行職責,遵紀守法,完成甲方交付工作。

2、工作期間,乙方在工作上要按操作規程和技術要求進行工作。

3、星期日,節假日如需工作,工資待遇按國家規定處理。

4、在簽訂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五、合同解除:

1、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有事可以辭職,但必須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2、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應遵紀守法,如有違規可解除合同。

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公司用工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甲方(用工單位):

地址: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住址:

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 (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等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需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有權提出調整崗位的要求,甲方視情況決定是否調整。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在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 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內部培訓。甲方根據情況可安排一些其他專業培訓。

第五條 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五天,四十小時,每天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帶薪假日。

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時,按照北京市和甲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安排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 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 元。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試用期工資為: 元。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每月 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度的工資。

第七條 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按照乙方本人意願及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

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可為乙方購買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銷商業保險。

第八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式。

乙方對工資、薪金結構及工作中涉及到的業務資源等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等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 甲方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企業轉產、經營方式調整等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四) 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公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解除後的補償或違約金的承擔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及公司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承擔一定的經濟賠償責任。

乙方違約或因乙方違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致使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需承擔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商業保險費、並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次日起十五天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公司用工合同 篇8

公司用工合同最新的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個月。

第二條本合同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條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七條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九條乙方月工資標準為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一條甲方於每月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十四條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十六條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九、其他規定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六條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自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用工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 定 代 表 人:袁小軍 職務:

地 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性別:____ 民族: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

現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新疆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三、甲方按照國家和新疆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於新疆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甲方每月10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

五、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1、基本工資,每月 元;職務工資,每月 元;績效和獎勵: 其他:

六、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和新疆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新疆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七、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按公司《員工手冊》執行。

八、 勞動紀律

1、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並按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2、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九、本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由於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規定已修改或廢止的。

十、 本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合同,續訂合同手續應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

十一、本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工作的;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有關部門確認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3、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要依法承擔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十二 、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三、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用工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______ (聘用職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為期 .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為試用期。

2、在試用期內,甲方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支付當月出勤工資和政府規定的補貼。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2、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必須服從。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

第三 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按照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高溫保健食品。

第四條 工作時間

1、甲方實際每週工作5天(40小時),休息2天。

2、甲方確因工作(生產)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補償,或者給予相應時間的調休。

3、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4、乙方如有正當理由,經過申請批准,可請事假。甲方不負責發放事假期間的薪酬、獎金和補貼(除國家規定補貼外)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按公司現行工資制度確認乙方月工資 元。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調整。

2、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2日。

3、甲方將根據公司的經濟效益和對乙方的工作考評結果,按其所擔任的職、級,不定期調整乙方的工資。甲方還將按董事會制定的各有關規定及職工的勞動態度、工作效率,給予獎金和津貼。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為乙方向有關部門投保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乙方除養老保險外的社會保險按《 》規定執行。

2、在職中國職工因工受傷的醫療、生活費用,以及死亡喪葬費和家屬撫卹費,參照本市國有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

工傷經過醫療終結後,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但尚能工作的,由單位分配適當工作。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合同期內,工作時間在1年以內,累計享有醫療期3個月,以後工作時間每增加1年,可相應延長醫療期1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對在企業工作20年以上以及在生產經營中表現卓著有較大貢獻的,醫療期可由甲方決定適當延長。醫療期間的生活費用、醫療費用,以及死亡喪葬費和家屬撫卹費,參照本市國有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

4、甲方依照政府規定向乙方支付獨生子女費、幼托費、交通補貼、回族津貼等福利費用,並積極辦好必要的集體福利。

第七條 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式、保密規定等制度。

3、乙方觸犯國家的法律,被判刑、勞動教養的,以及被除名、開除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 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規定

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按甲方“員工守則”及獎懲辦法規定可以辭退的;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企業調整而多餘的職工;

(5)企業宣告解散或合營期滿的。

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2)乙方因工傷在治療期間和醫療終結後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間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有正當理由,不能或不願繼續工作,需要辭職並經甲方同意的。

4、甲方依照政府規定向乙方支付獨生子女費、幼托費、交通補貼、回族津貼等福利費用,並積極辦好必要的集體福利。

5、乙方如在本合同期內受過甲方出資培訓(含間內、外實習進修)需延長合同期限,由甲乙雙方另籤協議。如乙方因個人情況辭職或自行離職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培訓費。在培訓期內或培訓結束上崗工作不滿1年的,辭職或自行離職按培訓費的100%賠償。以後工作每滿1年減免賠償培訓費的20%,合同期滿不賠償。如乙方出境培訓,培訓費專案包括:

6、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勞動關係即行解除,乙方去向按《 》規定辦理。如需續訂,應在期滿前1個月雙方協商同意。

第九條 違反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由非違約方和企業工會,根據違約者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情況確定。乙方違約,按甲方獎懲辦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勞動爭議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適用勞動爭議程式。

2、勞動爭議的程式為:

(1)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2)協商不能解決的,可通過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3)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的,由爭議的一方或雙方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執行。如本合同所列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應以國家政府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標準文字報上級有關部門: 勞動局、 人事局和 總工會備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次簽訂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