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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醫療核心制度(精選3篇)

欄目: 醫療醫藥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27W

新增醫療核心制度 篇1

一、醫療質量管理制度

新增醫療核心制度(精選3篇)

1、醫療質量是醫院管理的核心內容和永恆的主題,醫院必須把醫療質量放在首位,把質量管理是不斷完善、持續改進的過程,要納入醫院的各項工作

2、醫院要建立健全醫療質量保證體系,即建立院、科二級質量管理組織,職責明確,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質量管理工作。

2.1醫院設定的質量管理與改進組織(如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病案管理委員會、藥事管理委員會、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輸血管理委員會)要與醫院功能任務相適應,人員組成合理,職責與許可權範圍清晰,能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為醫院質量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2.2院長作為醫院醫療質量管理第一責任人,應認真履行質量管理與改進的領導與決策職能;其它醫院領導幹部應切實參與制定、監控質量管理與改進過程;

2.3醫療、護理、醫技職能管理部門行使指導、檢查、考核、評價和監督職能。

2.4臨床、醫技等科室部門主任全面負責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工作。

2.5各級責任人應明確自己的職權和崗位職責,並應具備相應的質量管理與分析技能。

3、院、科二級質量管理組織要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和自身醫療工作的實際,建立切實可行的質量管理方案。

3.1醫療質量管理與持續改進方案是全面、系統的書面計劃,能夠監督各部門,重點是醫療、護理、醫技科室的日常質量管理與質量的危機管理。

3.2質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建立質量管理目標、指標、計劃、措施、效果評價及資訊反饋等,加強醫療質量關鍵環節、重點

部門和重要崗位的管理。

4.健全醫院規章制度和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嚴格落實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的核心制度:

4.1核心制度包括首診負責制度、三級醫師查房制度、分級護理制度、疑難病例討論制度、會診制度、危重患者搶救制度、術前討論制度、死亡病例討論制度、查對制度、病歷書寫基本規範與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術准入制度等。

4.2對病歷質量管理要重點加強執行病歷的實時監控與管理

5.加強全員質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樹立質量和安全意識,提高全員質量管理與改進的意識和參與能力,嚴格執行醫療技術操作規範和常規;醫務人員“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必須人人達標。

6.質量管理工作應有文字記錄,並由質量管理組織形成報告,定期、逐級上報。通過檢查、分析、評價、反饋等措施,持續改進醫療質量,將質量與安全的評價結果納入對醫院、科室、員工的績效評價評估。

7.建立與完善醫療質量管理實行責任追究的制度、形成醫療質量管可追溯與質量危機預警管理的執行機制。

8.加強基礎質量、環節質量和終末質量管理,要用《中醫診療技術操作常規》指導對患者診療工作,有條件的醫院要逐步用《臨床路徑》規範對患者診療行為。

9.逐步建立不以處罰為目標的,是針對醫院質量管理系統持續改進為物件的不良事件報告系統,能夠把發現的缺陷,用於對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執行機制與程式的改進工作。

10.建立與完善目前質量管理常用的結果性指標體系基礎上,逐步形成結果性指標、結構性指標、過程性指標的監控與評價體系。

二、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和醫療事故報告制度

1.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為保證

醫療安全,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按照衛生部《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和醫療事故報告系統》的要求,建立相應報告制度與執行機制。

2.醫院內部建立與完善醫療不良事件和事故監測網路體系。重點是醫療及護理差錯、輸血反應及輸血感染疾病、藥物不良反應、醫療器械所致不良事件等專案的監測、報告、登記、處理制度。

3.發生醫療事故或事件時,當事人應立即按程式報告上級醫師或科主任,由科主任報告醫務科並報告主管院長,由醫院上報衛生主管部門。報告可根據事件的情況採用書面、電話、網路等多種形式報告,

4.任何人不得瞞報、漏報、謊報。醫療行政管理部門應做好督查、督辦,確保報告程式暢通。

6.對不負責任、不履行崗位職責、不按照有關規定報告者,視情節予以處理。

7.醫療機構發生或發現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後,應於1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8.7日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報告:

(1)醫療事故爭議未經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的;

(2)醫療事故爭議經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確定為醫療事故,雙方當事人協商或衛生行政部門調解解決的;

(3)醫療事故爭議經人民法院調解或者判決解決的。

三、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第十六條規定,制定本辦法。本辦法所稱臨床用血包括使用全血和成份血。醫療機構不得使用原料血漿,除批准的科研專案外,不得直接使用臍帶血。

2.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所轄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的監督管理。

3.醫療機構臨床用血應當遵照合理、科學的原則,制定用血計劃,不得浪費和濫用血液。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血站供給。醫療機構開展的患者自身儲血、自體輸血除外。

4.醫療機構應當設立由醫院領導、業務主管部門及相關科室負責人組成的臨床輸血管理委員會,負責臨床用血的規範管理和技術指導,開展臨床合理用血、科學用血的教育和培訓。

5.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設立輸血科(血庫),在本院臨床輸血管理委員會領導下,負責本單位臨床用血的計劃申報,儲存血液,對本單位臨床用血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並參與臨床有關疾病的診斷、治療與科研。

6.醫療機構要指定醫務人員負責血液的收領、發放工作,要認真核查血袋包裝,核查內容如下:(一)血站的名稱及其許可證號;

(二)獻血者的姓名(或條形碼)、血型;(三)血液品種;(四)採血日期及時期;(五)有效期及時間;(六)血袋編號(或條形碼);(七)儲存條件。血液包裝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要求應拒領拒收。

7.醫療機構對驗收合格的血液,應當認真作好入庫登記,按不同品種、血型、規格和採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別存放於專用冷藏設施內儲存。經辦人要簽名和簽署入庫時間。禁止接受不合格

血液入庫。

8.醫療機構的儲血設施應當保證完好,全血、紅細胞、代漿血冷藏溫度應當控制在2-6℃,血小板應當控制在20-24℃,儲血保管人員應當作好血液冷藏溫度的24小時監測記錄。儲血環境應當符合衛生學標準。

9.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應當嚴格執行《臨床輸血技術規範》。《臨床輸血技術規範》由衛生部門另行制定。

10.凡患者血紅蛋白低於100g/l和血球壓積低於30%的屬輸血適應症。患者病情需要輸血治療時,經治醫師應當根據醫院規定履行申報手續,由上級醫師核准簽字後報輸血科(血庫)。臨床輸血一次用血、備血量超過____________年毫升時要履行報批手續,需經輸血科(血庫)醫師會診。

11.臨床科室要設立患者輸血登記本,對每一次輸血的血型、交叉結果、供血者情況要詳細記錄。

四、特診特治告知制度

1.確定患者接受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專案必須經科主治醫師及以上醫師的同意,必要時應經過科室大查房和科室主任同意。

2.患者的主管醫師或其上級醫師應主動將進行該項檢查或治療的有關問題,特別是可能出現的併發症及意外情況向病人家屬或關係人講清楚,以得到他們的理解,並給予積極的配合。

3.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應當取得其家屬或關係人同意並簽名,對神智清楚、精神狀態正常的患者簽名應屬有效。如需實施保護性醫

療或因故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名。應緊急施行的手術、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無法取得患者意見,又無家屬或者關係人在場,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況時,經治醫師應當提出醫療處置方案,經本科室主任同意並報醫政科審批後方可施行。

4.對於那些必須進行的手術和特殊檢查治療專案,經反覆說明後仍不同意者,除上報醫政科外,應在病歷中記錄並請病人家屬及關係人簽名備案。

5.特殊病人的手術、檢查或治療申請應逐級上報醫政科,必要時上報主管院長批准。

6.醫保病人的貴重檢查、特殊治療(特別是自費部分的診治專案)、轉診等均需履行病人簽名並逐級上報審批規定。

7.因特殊情況,按自動出院處理的病人,主管醫師應同患者及家屬交代各項有關事宜,並由其在出院小結上簽名備案,必要時由醫政科審批。

8.手術、麻醉等專案按規定在專用表格上簽名,其他的特殊治療專案在病程記錄上及各專用表格上簽名。

9.對違反上述各項規定者,應給予批評教育;由此造成的醫療糾紛,當事人及其科室應承擔調解主要責任,如涉及法律問題或造成經濟損失,將按相關規定另行處罰。

新增醫療核心制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為了加強內部付款制度的管理,規範並統一付款程式,同時進一步提高甲乙雙方的合作質量和合作效率,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制定本付款協議,以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對乙方開票的規定: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產品並驗收合格後方可通知乙方開具發票,開票數量僅為甲方驗收合格產品的數量(該數量必須經過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對不合格產品的處理按照甲乙雙方擬訂的其他供貨合同或協議執行。乙方在每月______________號前將發票寄/送到甲方財務部。

二、對甲方付款的規定:

甲方收到乙方發票後的______________天內向乙方一次性付清發票中顯示的的總金額款項。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甲方不得無故延遲向乙方支付貨款。如果確實有特殊情況在接到發票次月月底前無法支付的,必須提前與乙方進行解釋溝通,並爭得乙方同意,否則乙方可採取控制發貨對甲方進行制約。如果乙方由於某些特殊情況要求甲方提前付款,必須提前與甲方及時溝通,甲方可視具體情況給與幫助。

三、對乙方延遲交貨的規定:

甲乙根據雙方約定的訂貨週期向乙方發出採購訂單,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以外,乙方應嚴格按照與甲方確認的訂單中的交貨時間進行交貨,否則甲方可根據乙方延期交貨的實際時間延遲向乙方支付貨款,延期付款時間的計算:延期交貨付款時間=正常付款時間+延期的交貨天數x 2(特殊情況獲得甲方正式批准的延期交貨情況除外)。

四、對付款方式的規定:

一般為電匯。(特殊情況可採取現金或者支票支付等方式)。

五、其他規定:

甲乙雙方應信守本協議,如果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起訴方所在地的法院申請仲裁。

六、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件有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為憑。

七、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正常合作的情況下將長期有效,如任意一方要更改或解除該協議必須提前1個月向對方做出書面更改通知,雙方協商修訂。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增醫療核心制度 篇3

一、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開發人力資源,樹立公司良好的企業形象,以提高員工素質,不斷為各崗位培養和輸送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以實現公司戰略目標,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教育培訓體系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新員工崗前統一教育培訓;

2.員工在崗教育培訓。

二、崗前培訓

第三條新錄用員工報到後應接受人力資源部組織的崗前培訓,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參加。培訓結果將作為今後定職定級的參考。

第四條崗前培訓的目的:

1.使員工瞭解和掌握公司的經營目標、各項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儘早融合到員工隊伍中去,順利開始其職業生涯。

2.使新員工儘早掌握工作要領和工作程式、方法,達到工作質量標準,完成崗位職責創造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和個人收人的條件。

第五條崗前培訓的內容:

1.講解公司歷史、現狀、經營範圍、特色和奮鬥目標;

2.講解公司組織機構設定、介紹各部門人員;

3.講解各項辦公流程,組織學習各項規章制度;

4.介紹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輔導使用辦公裝置;

5.解答疑問;

6.組織撰寫心得體會及工作意向。

第六條專業技術性要求較強的崗位,由部門經理根據需要另行組織崗前專業培訓。培訓計劃及結果報行政部備案。三、在崗培訓

第七條在崗培訓的目的:

1.提高、完善和充實員工各項技能,使其具備多方面的才幹和更高水平的工作能力,為工作輪換和橫向調整以及日後的晉升創造條件;

2.減少工作中失誤、工傷事故和災害的發生,降低失誤造成的損失,保障員工人身安全;

3.減少員工工作中的消耗和浪費,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4.提高員工的工作熱情和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氣氛。

四、附則

第八條本條例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制度自____________年1月1日起實施。黑龍江恆東建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