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學生家長(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現系____________班學生,現因身體的原因,家長要求讓學生休學,回家治療康復後才能回校學習。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生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休學期間,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組織學生觀看有關安全教育錄影帶,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範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3、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不到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外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法律法規,打架鬥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交公安機關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一切經濟損失。
5、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並督促學生在校外期間按時學習,學生在校外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6、在家休學期間,私自在外玩耍、到街上上網、打檯球或與校外人員玩耍造成的人身財產安全事故,責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7、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確保學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8、學生休學期間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監護人)承擔安全責任,學生未按時回家,家長應及時尋找。
9、休學期限為-學年度第一學期。但要求期末回到校考試。
9、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名後即生效。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名: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班學生姓名家長簽名:____________
中學(以下簡稱甲方):
學生(以下簡稱乙方):性別:,籍貫,現系班學生,
現因身體的原因,家長要求讓學生休學,回家治療康復後才能回校學習。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生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休學期間,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組織學生觀看有關安全教育錄影帶,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範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3、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不到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外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法律法規,打架鬥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交公安機關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一切經濟損失。
5、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並督促學生在校外期間按時學習,學生在校外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6、在家休學期間,私自在外玩耍、到街上上網、打檯球或與校外人員玩耍造成的人身財產安全事故,責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7、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確保學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8、學生休學期間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監護人)承擔安全責任,學生未按時回家,家長應及時尋找。
9、休學期限為-學年度第一學期。但要求期末回到校考試。
9、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名後即生效。
甲方代表(簽名):班主任簽名:
乙方(簽名):
班學生姓名家長簽名: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經營__________校區學生食堂餐廳部。為規範管理,特制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
年下學期開學到 年上學期結束。
二、承包經費: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納7萬元承包款。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一萬元的保證金。其承包費按月在其營業收入中扣除,即第一個月到第八個月,每月按8000元的標準扣除,最後一個月在所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所交保證金在扣除其它可能要交的款項後,多出部分如數退還。
三、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現迎豐校區餐廳部所有的營業及加工場所、保管室和裝置設施。
2、負責統計每天在餐卡機上的營業額。
3、負責處理好外部關係。
四、乙方責任:
1、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向甲方繳納7萬元的承包款及一萬元的裝置設施押金。
2、炊事用具必須妥善保管和維護,炊具、餐具在合同期滿時必須如數歸還,損壞、丟失照價賠償。
3、承擔食堂所有的水電費。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必須在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經營。不管發生什麼情況,乙方必須保證正常開餐。乙方所聘用的員工必須接受甲方的統一領導於管理,甲方有權處分或開除乙方所聘員工中不遵守勞動紀律或嚴重違規者。
5、乙方從業人員必須自行取得衛生防疫部門頒發的有關證件。乙方必須嚴格遵守《食品衛生法》,必須搞好環境衛生和食品衛生。衛生未達到甲方規定,甲方按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乙方要注意安全生產,堅決杜絕食物中毒事件和人生傷害的發生。
6、承包期內不論工資、物價發生什麼變化,均由乙方負責。
7、承包期內所有未經甲方同意而購置的裝置、設施、炊具、用具,甲方均不承擔費用,也不負責接收,承包期滿後,乙方自行處置。
8、承包過程中,原材料積壓、人為事故、質量問題、違法經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都由乙方承擔。
五、其它:
1、乙方只得自己經營,不得委託或轉讓給他人經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給予經濟處罰。
2、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如果發生乙方中途退出承包經營的情況,乙方所交的承包款,甲方不退還,乙方還必須承擔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3、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4、本合同財產清單(見附表)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時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